农村养牛环保问题怎么解决的(农村养殖环境污染条例)

农村养牛环保问题怎么解决的(农村养殖环境污染条例)

大家好,感谢邀请,今天来为大家分享一下农村养牛环保问题怎么解决的的问题,以及和农村养殖环境污染条例的一些困惑,大家要是还不太明白的话,也没有关系,因为接下来将为大家分享,希望可以帮助到大家,解决大家的问题,下面就开始吧!

农村养殖环境污染条例

农村养殖环境污染条例

1《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

新修订的《环境保护法》2015年1月1日实施,它首次将生态保护红线写入法律,对违法排放污染物的企业将按日连续计罚无上限。

2014年4月修订,2015年1月1日起施行。

第四十九各级人民政府及其农业等有关部门和机构应当指导农业生产经营者科学种植和养殖,科学合理施用农药、化肥等农业投入品,科学处置农用薄膜、农作物秸秆等农业废弃物,防止农业面源污染。

畜禽养殖场、养殖小区、定点屠宰企业等的选址、建设和管理应当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定。从事畜禽养殖和屠宰的单位和个人应当采取措施,对畜禽粪便、尸体和污水等废弃物进行科学处置,防止污染环境。

2《中华人民共和国畜牧法》

2006年7月1日起施行。

第三十九条畜禽养殖场、养殖小区应当具备下列条件:有对畜禽粪便、废水和其他固体废弃物进行综合利用的沼气池等设施或者其他无害化处理设施;

第四十条禁止在下列区域内建设畜禽养殖场、养殖小区:(1)生活饮用水的水源保护区,风景名胜区,以及自然保护区的核心区和缓冲区;(2)城镇居民区、文化教育科学研究区等人口集中区域;(3)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禁养区域。

3《畜禽规模养殖污染防治条例》

国务院令第643号,2014年1月1日起施行。

中国第一部农业和农村环保领域国家级行政法,中国第一部专门针对畜禽养殖污染防治的法规性文件,是我国农村和农业环境保护工作的里程碑。

该条例六章44条,适用于规模畜禽养殖场、养殖小区的养殖污染防治,牧区放牧养殖污染防治不适用。

条例以生态文明建设的精神为指导,推动畜牧产业发展走绿色、循环和低碳的路子。它对产业的布局选址、环评审批、污染防治配套设施建设等前置环节做出规定,也对废弃物的处理方式、利用途径等环节做出了规定,同时还特设专章对综合利用的激励措施做出规定。这些规定,将有助于提高畜禽养殖废弃物综合利用水平,为实现以环境保护促进产业优化和升级、畜牧业发展与环境保护和谐统一提供有力的制度保障。

按照条例要求,畜牧养殖将被设立环保门槛,不合规、不守规的养殖户、小规模养殖场及大型规模养殖场将被拒之门外甚至受到相关处罚。

如何解决农村环保问题

如何解决农村环保问题

如何解决农村环保问题,我觉得有以下几点。

第一、各级政府加大对农村环境治理的关注,要把农村环境的好坏作为考核领导干部尤其是一把手的指标。

第二、相关部门要认真履行职责,杜绝会对农村环境造成严重污染的农用商品的上市,同时加强对农民正确使用生物化学制品的培训。

第三、加强农村环境保护的知识的宣传,提高光大农民的环保意识。

第四、加大对农村环境污染案件的查处力度。

环保局对村里养牛羊规定

环保局对村里养牛羊规定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规定:年生猪存栏3000头以上。肉牛的年库存量超过600头;奶牛的年库存量超过500头;每年家禽存货超过100,000只以上;涉及环境敏感地区的物种对于养殖场,应编制一份环境影响评估报告。其他规模养殖场应编制环境影响评价报告表。

《环境影响评价法》第三十一条规定:建设单位未按照本法第二十四条的规定重新申请批准或者不复查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未经许可擅自开工建设的,由有权审批该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责令停止建设,限期补办手续;逾期不办理手续的,处五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的罚款,建设单位负责人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直接负责人员,依法给予行政处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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