边缘户养牛补贴?2022年养牛国家补贴政策规定

边缘户养牛补贴?2022年养牛国家补贴政策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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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在养牛国家有什么新政策

现在养牛国家有什么新政策

补贴政策如下:

以兴文县为例,按照兴文县委《关于加快肉牛产业发展工作的意见》文件精神:养殖户一次性从宜宾市外(非疫区)新引进5头以上优良品种能繁母牛(包括经国家审定的地方黄牛品种、肉牛培育品种和批准引进的肉牛品种;

包括开展杂交改良的杂种母牛,不包括牦牛、水牛、奶牛品种,体重在150千克以上的能繁母牛),补助2000元/头。建卡贫困户新引进能繁母牛不受数量限制予以奖补。

以新疆为例,实施区外优良生产母畜引进补贴政策。支持区外优良生产母畜引进,严格执行对从区外引进的小尾寒羊、湖羊、洼地绵羊、萨福克、陶塞特、杜泊等高繁殖力及肉用性能高的生产母羊给予补贴,年补贴10万只;对从区外引进的优质专用肉用生产母牛给予补贴,年补贴1万头。

为突出对南疆三地州的支持,对喀什地区、和田地区、克州农牧养殖户扩繁新增的多浪羊、和田羊、柯尔克孜羊等地方良种生产母羊给予补贴,年补贴20万只。

扩展资料:

实施秸秆颗粒配合饲料推广补贴政策。合理布局草料加工企业,鼓励企业开展饲料资源开发与高效利用技术研发,北疆地区重点做好玉米、小麦等农副秸秆的综合加工利用,南疆地区重点做好棉秆的脱毒及加工利用,增加优质牧草替代补给品。

加大秸秆颗粒配合饲料推广,对区内饲草料加工企业、草畜联营合作社、规模养殖场(小区)及农牧场(户)生产销售或自产自用颗粒配合饲料给予加工费补贴。组织实施好国家秸秆养畜示范县建设项目,把颗粒配合饲料推广作为项目的重点建设内容。

促进饲草料交易流通。提高区内饲草料交易配送能力,在南北疆主干公路交汇位置的12个重点县(市),各扶持建设1个饲草料交易市场。支持饲草料交易市场扩大经营规模和范围,对草料供销周转贷款按照肉羊肉牛生产贷款贴息政策给予补贴。

参考资料来源: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加快肉羊肉牛产业发展的意见

参考资料来源:人民网-养牛补贴。

农业产业扶贫政策有哪些

农业产业扶贫政策有哪些

(一)贫困户自主发展产业及创业奖补政策

对建档立卡贫困户和边缘户发展产业和创业的分别给予奖补,每户不超过2000元封顶。

(1)新发展楠竹、雷竹、油茶、茶叶,花卉、水果等经济作物规模达到2亩以上的,楠竹按500元/亩奖补,雷竹按800元/亩奖补,油茶按600元/亩奖补,茶叶按1000元/亩奖补,花卉、水果按300元/亩奖补.每户不超过2000元。对达到乡村振兴奖补标准的贫困户在享受乡村振兴奖补政策的基础上再给予2万元奖励。

(2)新发展蔬菜、食用菌、中药材,按照其实际投入不少于6000元以上的,每户给予2000元奖补。

(3)新发展畜禽养殖业的:养牛达到1头或养羊5只以上,每户奖补2000元;发展鸡、鸭、鹅等家禽达到50羽以上的,按照每只10元奖补,每户不超过2000元;养猪达到2头及以上的,每户奖补2000元。

(4)新发展水产养殖业达到2亩以上的,按照每亩500元奖补,每户不超过2000元。

(5)新养蜂达到10箱以上,按照每箱40元奖补,每户不超过2000元。

(6)种植水稻、玉米、马铃薯等粮食作物单一品种面积达到3亩以上,按照每亩200元奖补,每户不超过2000元。

(7)创业奖补:2020年新发展农家乐、农家超市、发展电商网点产业的,正常经营半年以上且年人均可支配收入达到8000元以上的,每户2000元奖补。

(8)特殊情况实行一户一策、一事一议给予奖补。

(二)市场主体扶贫政策

鼓励新型经营主体(农民专业合作社、农产品加工企业、家庭农场、农业龙头企业、专业大户等)在贫困地区建立生产基地,采取土地流转、牲畜托养、推进技术、新产品推广、农产品加工、运输、产业合作联盟、农产品销售对接、吸纳贫困户入股、实施订单农业带动贫困户创业和吸纳贫困人员就业等与贫困户建立紧密利益连接机制。种植业规模达到100亩以上(其他产业规模按实际情况确定)稳定带动贫困户5人以上且每人每年增收达到1万元以上的,每吸纳一人按2000元计发补贴给新型经营主体,每个新型经营主体不超过5万元。并开展扶贫新型经营主体突出贡献奖的评选活动,通过综合考评来进行评比,评选前10名的每个新型主体奖励5万元。

2022年养牛国家补贴政策规定

2022年养牛国家补贴政策规定

2022年养牛国家补贴政策规定:

1.贷款贴息补助。新购良种肉牛3—30头的一般养殖户贷款最高不超过60万元,养殖企业、合作社、家庭农场贷款最高不超过300万元,统一贴息3年。

2.自主购牛补助。群众因征信、年龄等原因,未在银行贷款,通过自行融资的方式,在龙头企业或县外自主购牛的(黑安格斯、西门塔尔),凭购牛协议、检疫票据及乡村证明,经验收合格后,每头牛补助1000元。

3.圈舍建设补助。按照“经济实用、因陋就简”的原则,对养殖场、合作社、家庭农场、一般养殖户新建或改造圈舍,经验收合格后,按养殖规模大小,分类实行差异化补助。3—30头(含)补助1万元;31—50头(含)补助2万元;51—100头(含)补助3万元;100头以上补助5万元;500—1000头(含)补助10万元;1000头以上补助20万元。合作社圈舍补助资金必须折股量化用于发展壮大村级集体经济。

4.已脱贫户、边缘户和突发严重困难户饲喂补助。对养殖3—30头的已脱贫户、边缘户和突发严重困难户,新购良种基础母牛饲喂补助3年,每年补助500元/头(2021年一次性补助两年,第三年按照基础母牛实际存栏补助;2022年新购按500元/头逐年补助)。

5.商业保险补助。新购良种基础母牛必须参加政策和商业保险。商业保险投保后,凭正式保单对养殖户按200元/头进行补助。

6.粪污资源化利用补助。(1)对养殖量达到100—500头的养殖场,新建标准化贮粪场50平方米以上,达到环保要求的给予一次性奖补2万元。(2)对养殖量达到500—1000头的养殖场,新建标准化贮粪场250平方米以上,达到环保要求的给予一次性奖补5万元。(3)对养殖量达到1000头以上的养殖场,新建标准化贮粪场500平方米以上,达到环保要求的给予一次性奖补10万元(历年建设且已享受政策的不再进行补助)。

7.农机具购置补助。养殖企业、养殖场、合作社、家庭农场、养殖户因发展需要,在补贴名录以外新购置的农机具(铡草机、粉碎机、揉丝机、拌料机、撒料机等),经验收审核后,凭正式票据按购置价格的50%予以补助。

8.社会化服务体系建设补助。通过公开招标,确定有资质的专业机构,为全县肉牛养殖提供配种、防疫和技术服务。(1)采取人工冻配繁育,每成功冻配一头基础母牛补助150元(不含液氮、冻精)。(2)春秋两季防疫、饲养管理技术指导服务等,按24.5元/头补助(防疫费用21.5元/头,饲养管理技术指导服务费用3元/头)。

9.肉牛产业发展奖励。每年安排专项资金50万元,对肉牛产业发展先进乡村、龙头企业(养殖场)、合作社、家庭农场、示范户进行奖励。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畜牧法》

第十九条国家扶持畜禽品种的选育和优良品种的推广使用,实施全国畜禽遗传改良计划;支持企业、高等学校、科研机构和技术推广单位开展联合育种,建立健全畜禽良种繁育体系。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支持开发利用列入畜禽遗传资源保护名录的品种,增加特色畜禽产品供给,满足多元化消费需求。

第二十条国家鼓励和支持畜禽种业自主创新,加强育种技术攻关,扶持选育生产经营相结合的创新型企业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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