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什么养牛要报备,的影响

为什么养牛要报备,的影响

今天给各位分享为什么养牛要报备的知识,其中也会对分析古代实行耕牛保护制度的原因以及它 的影响进行解释,如果能碰巧解决你现在面临的问题,别忘了关注本站,现在开始吧!

各个朝代杀牛判什么刑

各个朝代杀牛判什么刑

古代帝王祭祀社稷时,牛、羊、豕(shǐ,猪)三牲全备为“太牢”。只有羊、豕,没有牛为少牢。可见牛的“地位”。

古代农业生产中,牛和挽马是帮助人们耕田主要畜力。

马的寿命大约为30年,但繁殖年龄可长达21年,而且每年可产仔一头;牛的寿命要短于马,且牛的孕期有间隔,产后三到四个月才可以继续怀仔,牛的“一生”正常情况下可以生10-15头。再加上牛的挽力比马要大,所以,牛相对就珍贵些。

但这不是杀耕牛就判罪的原因。

古代的牛按饲养类型有两种:一种是自己养的牛,一种是政府养的牛,农耕时节借给农民。

第二种好解释,是人家官家的牛,私杀肯定不行了。

古代市场经济虽然不发达,但也符合“供需关系定律”。如果不杀牛,牛的数量会增多,超出耕地所需数量,如果不允许杀,白白浪费食物和养牛人的精力。这时候,肯定是允许杀牛的,只要不是“私杀”就行。

然后,杀的多了,牛的数量又少了,政府又会出台法律强调“不允许私自杀牛”。

《儒林外史》里有一段,范进和张师陆打秋风那段,县令在衙门里请两位吃饭,谈到只能吃羊肉时,县令这样说。

“现今奉旨禁宰耕牛,上司行来牌票甚紧,衙门里都也莫得吃。”

这说明,之前衙门里吃是常事,现在不行了,圣旨不允许杀耕牛。

所谓圣旨就是政府调控,以免农耕时,耕牛数量不足对农业造成影响。

在唐朝也出现过这种情况,唐玄宗曾发布过《禁屠杀马牛驴诏》

“马牛驴皆能任重致远,济人使用,先有处分,不令宰杀。如闻比来尚未全断,群牧之内,此弊尤多。自今已后,非祠祭所须,更不得进献马牛驴肉,其王公以下,及今天下诸州、并诸军宴设及监牧,皆不得辄有杀害,仍令州县及监牧、诸军长官,切加禁断,兼委御史随事纠弹。”

为啥下诏,因为“不得进献马牛驴肉”,之前进献太多了,之前杀的太多了。

这就有一个问题,如果杀牛一直是重罪,何必又在此时专门说明这件事?何故皇帝专门下圣旨不让杀牛?

无怪乎是杀牛吃牛现象之前一直存在,现在需要调控的时候了,执政者未雨绸缪以法律的形式规定一下而已。

这种由国家出台法律管控耕牛的时候比较少,因为大多数时候,百姓自己就调控了。

牛少了,肉就贵了,舍不杀换钱了。肉贵了,吃的人少了,牛的数量慢慢恢复了。

你想吃牛肉,想杀牛,可以,重点是“别私杀”。

“私杀耕牛”与牛的供需数量无关,无论任何时候,只要“私杀”,重罪妥妥的。

为什么,因为牛的牛筋、牛角、牛皮这三样重要材料。

牛筋和牛角是制造“劲弓”的重要材料,牛皮是制作“甲”和“行军帐篷”的重要材料。

这三样,特别是前两样,政府一直缺货,如果靠职业养牛来获得这三样,成本又太高。

所以,古代法律规定,牛筋、牛角、牛皮的所有权为国家。

你私杀耕牛后,这三样东西才是让你进牢房的三剑客。

不仅是私吞政府财产那么简单,是你的动机。

这三样东西你留起来想干嘛?

“想造反?”

汉代名将周亚夫仅仅私藏五百甲盾就被叛“意图谋反”,想想你的罪名吧。

但是,你提前去政府部门实名制报备,我想哪天杀牛,杀几头牛,杀啥牛。

到了那天,政府派公务员到现场,你杀完牛,人家拿走牛角牛筋牛皮,至于牛肉,你爱红烧红烧,爱炖豆角就炖豆角,人家才不管你呢。

所以,在古代杀牛,就看县衙门里的那些人心正不正,不正的话直接诬告你谋反。心正的话,罚钱就没事儿了。

但元朝不行,牛死了人就得死!

分析古代实行耕牛保护制度的原因以及它 的影响

分析古代实行耕牛保护制度的原因以及它 的影响

随着信息时代的到来,人们获取信息的渠道多样化,关于古代的一些细节越来越被大家熟知。

但是,正是因为渠道多样化,一些信息也鱼龙混杂,混淆视听。

比如“古代杀牛是重罪。”“古代吃牛肉犯法。”这条。

首先,肯定的是,古代杀牛的确是重罪,但是有个前提“私自杀牛”。

流口水了!

古代的牛按饲养类型有两种。

一种是自己养的牛,一种是政府养的牛,农耕时节借给农民。

第二种好解释,是人家官家的牛,私杀肯定不行了。

自己养的呢,就想吃牛肉,土豪不在乎钱,私杀也不行?

的确是不行的,按网上解释,是因为耕牛做为古代农业重要的生产工具,如果杀了,会对农业造成影响,所以,国家出台法律不允许杀牛和吃牛,谁杀牛就收拾谁。

这只是其中一条非常不重要的原因,不是主要和唯一原因。

古代市场经济虽然不发达,但也符合“供需关系定律”。

如果不杀牛,牛的数量会增多,超出耕地所需数量,如果不允许杀,白白浪费食物和养牛人的精力。

这时候,肯定是允许杀牛的,只要不是“私杀”就行。

然后,杀的多了,牛的数量又少了,政府又会出台法律强调“不允许私自杀牛”。

云梦秦简里有官府养牛的记载

《儒林外史》里有一段,范进和张师陆打秋风那段,县令在衙门里请两位吃饭,谈到只能吃羊肉时,县令这样说。

“现今奉旨禁宰耕牛,上司行来牌票甚紧,衙门里都也莫得吃。”

这说明,之前衙门里吃是常事,现在不行了,圣旨不允许杀耕牛。

所谓圣旨就是政府调控,以免农耕时,耕牛数量不足对农业造成影响。

在唐朝也出现过这种情况,唐玄宗曾发布过《禁屠杀马牛驴诏》

“马牛驴皆能任重致远,济人使用,先有处分,不令宰杀。如闻比来尚未全断,群牧之内,此弊尤多。自今已后,非祠祭所须,更不得进献马牛驴肉,其王公以下,及今天下诸州、并诸军宴设及监牧,皆不得辄有杀害,仍令州县及监牧、诸军长官,切加禁断,兼委御史随事纠弹。”

为啥下诏,因为“不得进献马牛驴肉”,之前进献太多了,之前杀的太多了。

这就有一个问题,如果杀牛一直是重罪,何必又在此时专门说明这件事?何故皇帝专门下圣旨不让杀牛?

无怪乎是杀牛吃牛现象之前一直存在,现在需要调控的时候了,执政者未雨绸缪以法律的形式规定一下而已。

这种由国家出台法律管控耕牛的时候比较少,因为大多数时候,百姓自己就调控了。

牛少了,肉就贵了,舍不杀换钱了。肉贵了,吃的人少了,牛的数量慢慢恢复了。

书中有关于杀牛的描述

好吧,虽然牛肉贵了,但法律条文还没下来,我就想吃牛肉,我杀一头自己的牛,尝尝,这行不?

这里才是重点,你想吃牛肉,想杀牛,可以,重点是“别私杀”。

“私杀耕牛”与牛的供需数量无关,无论任何时候,只要“私杀”,重罪妥妥的。

为什么,因为牛的牛筋、牛角、牛皮这三样重要材料。

牛筋和牛角是制造“劲弓”的重要材料,牛皮是制作“甲”和“行军帐篷”的重要材料。

这三样,特别是前两样,政府一直缺货,如果靠职业养牛来获得这三样,成本又太高。

经过处理的牛角,一张弓正好用一对牛角

所以,古代法律规定,牛筋、牛角、牛皮的所有权为国家。

你私杀耕牛后,这三样东西才是让你进牢房的三剑客。

不仅是私吞政府财产那么简单,是你的动机。

这三样东西你留起来想干嘛?

“想造反?”

汉代名将周亚夫仅仅私藏五百甲盾就被叛“意图谋反”,想想你的罪名吧。

但是,你提前去政府部门实名制报备,我想哪天杀牛,杀几头牛,杀啥牛。

到了那天,政府派公务员到现场,你杀完牛,人家拿走牛角牛筋牛皮,至于牛肉,你爱红烧红烧,爱炖豆角就炖豆角,人家才不管你呢。

所以,古代吃牛肉不是什么难事儿,不要在纠结大侠们“小二,二斤牛肉,一壶酒。”是否违法犯罪了。

人家店家买的牛肉是正规渠道经过报备的,不用我们操心。

牛郎织女的故事简介

牛郎织女的故事简介

故事简介:

牛郎织女,为中国古代著名的民间爱情故事,从牵牛星、织女星的星名衍化而来。

主要讲述了孤儿牛郎依靠哥嫂过活。嫂子为人刻薄,经常虐待他,他被迫分家出来,靠一头老牛自耕自食。这头老牛很通灵性,有一天,织女和诸仙女下凡嬉戏,在河里洗澡,老牛劝牛郎去相见,并且告诉牛郎如果天亮之前仙女们回不去就只能留在凡间了。

牛郎于是待在河边看七个仙女,他发现其中最小的仙女很漂亮,顿生爱意,想起老牛的话于是牛郎悄悄拿走了小仙女的衣服,仙女们洗好澡准备返回天庭,小仙女发现衣服不见了只能留下来,牛郎于是跟小仙女织女制造了邂逅,后来他们很谈得来,明白了各自的难处,织女便做了牛郎的妻子。婚后,他们男耕女织,生了一儿一女,生活十分美满幸福。不料天帝查知此事,命令王母娘娘押解织女回天庭受审。

老牛不忍他们妻离子散,于是触断头上的角,变成一只小船,让牛郎挑着儿女乘船追赶。眼看就要追上织女了,王母娘娘忽然拔下头上的金钗,在天空划出了一条波涛滚滚的银河。牛郎无法过河,只能在河边与织女遥望对泣。他们坚贞的爱情感动了喜鹊,无数喜鹊飞来,用身体搭成一道跨越天河的彩桥,让牛郎织女在天河上相会。

天帝无奈,只好允许牛郎织女每年七月七日在鹊桥上会面一次,喜鹊也会在身边。以后每年的七月七日牛郎织女都会见面了。

扩展资料:

起源

“织女”、“牵牛”二词见诸文字,最早出现于《诗经》中的《大东》篇。诗中的织女、牵牛只是天上两个星座的名称,它们之间并没有什么关系。《汉书·地理志》:“粤(越)地,牵牛(牛郎)、婺女(织女)之分野也。”

到了东汉时期,无名氏创作的《古诗十九首》中,有一首《迢迢牵牛星》,从中可以看出,牵牛、织女已是一对相互倾慕的恋人,不过诗中还没有认定他们是夫妻。在文字记载中,最早称牛郎、织女为夫妇的,应是南北朝时期梁代的萧统编纂的《文选》,其中有一篇《洛神赋》的注释中说:“牵牛为夫、织女为妇,织女牵牛之星各处河鼓之旁,七月七日乃得一会。”

这时“牛郎织女”的故事和七夕相会的情节,已经初具规模了,由天上的两颗星宿,发展成为夫妻。但在古人的想像中,天上的夫妇和人间的夫妇基本上是一样的,因此,故事中还没有什么悲剧色彩。至于为什么牵牛、织女要在“七月七日乃得一会”呢?原文未交代。

据后世推测,可能一方面是每年七月夜间的星辰在天空最为明亮,牵牛、织女二星相距较近;另一方面,七月七日是当时民间风俗“乞巧”的日子,而劳动人民都把织女当作劳动能手,因此能在“十日之内,织娟百匹”,便向她“乞巧”。于是,人们就把牛郎织女故事和民间习俗揉合到一起了。随着时间的流逝,这个故事在继续丰富和发展。

牛郎织女及“七夕”传说源于天象星宿之说。早在西周,《诗经·小雅·大东》中,就有对“牛郎”、“织女”的记载。这里,对织女、牵牛二星仅是作为自然星辰形象引出一种隐喻式的联想,并无任何故事情节。此时,它们只作为一种文化因子,开始进入文学这个大系统之中。正是这种“因子”,为这个传说的生成准备了潜在的文化条件。

王逸《楚辞章句》卷十七《守志》:“举天罼兮掩邪,彀天弧兮射奸。”表述了牛郎织女合婚之说。

东汉崔宴《四民月令》“七月七日,河鼓(牵牛星之天文学名称),织女二星神当会。”由以上诸材料可以看出,人们逐步为牛郎织女这两个相距甚远的星辰附会了爱情故事。《古诗十九首》首选透露出了这一信息,这里的牵牛、织女二星已具人物形象,织女终日思念牵牛,渴望相见,而又“盈盈一水间,脉脉不得语”。从此开始被编织为一幕恩爱夫妻受着隔绝之苦的爱情悲剧。

在漫长的历史发展进程中,牛郎织女的神话故事作为传统文化的重要载体,萌芽于先秦,渐成于两汉,魏晋南北朝时故事框架基本确定。尽管不同的历史时期,故事的细节和具体内涵因时而变,但其中蕴涵的对爱人的忠贞不渝的观念却穿越千年温暖后人。

无论是汉代以来的“求智巧”,还是魏晋南北朝以后的“鹊桥会”,都离不开中国古人对天文星象的长期观测和丰富的想象。西周先民时代,古人就以“牵牛”、“织女”对银河两端的遥遥相望的一对星象进行命名。《诗经·小雅·大东》中记载:“维有天汉,监亦有光。

跂彼织女,终日七襄。虽则七襄,不成报章。睆彼千牛,不以服箱”。这是可查的关于牛郎织女最早的记述。随着牛郎织女的爱情故事广泛流传,七夕这一天被定义成天河两边的牛郎和织女通过“鹊桥”相会的日子,七夕节也就日益演变成中国的“情人节”。

参考资料:百度百科:发展演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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