养牛监测装备是什么工作?养牛场环境卫生监测的内容有哪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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求关于杭州生态环境的一篇调研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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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6年杭州市环境状况公报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之规定,现发布《2006年杭州市环境状况公报》。

一、综述

2006年,全市人民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坚持科学发展,构建和谐社会,按照“发展、创新、节约、稳定、为民、和谐”的总要求,围绕“十一五”规划的目标任务,深入实施“五大战略”,破解“七大问题”,引领“和谐创业”,打造“平安杭州”,加快建设生活品质之城,经济社会保持了又好又快的发展势头。据统计,全市实现地区生产总值(GDP)3440.99亿元,按可比价格计算,比上年增长14.3%,连续16年保持两位数增长。人民生活品质不断提升,实现了“十一五”时期的良好开局。

过去的一年是我市全面推进生态市建设的关键年。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和国家环保总局、省环保局具体指导下,全市环保系统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坚持以人为本,围绕构建和谐社会和“环境立市”的战略目标,以生态市建设为载体,以环境污染整治为重点,抢抓机遇,扎实工作,开拓创新,经过全市环保战线广大干部职工的共同努力,我市环境保护和生态建设工作取得了明显成绩,在生态省考核中连续第四年被评为优秀,为杭州经济、社会的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作出了积极的贡献。

二、水环境

1、地表水环境质量状况

钱塘江干支流44.4%市控以上断面达到或优于Ⅲ类水质,功能区达标率为37%,较上年上升10%。钱塘江上游氮磷污染仍然较重,但水质有所好转,下游耗氧物质和氮污染较重。

苕溪流域水体符合或优于Ⅲ类水质的监测断面比例有所提高,由上年的33.3%上升为42.9%,而功能区达标率由上年的50%下降到42.9%,超标项目以粪大肠菌群、石油类为主。

西湖水质总体提高,处于轻度富营养状态,但综合营养状态指数相对上年下降。西湖综合保护工程绩效得到显现,近几年总磷、生物化学需氧量、高锰酸盐指数总体处于下降趋势,透明度不断提高。

千岛湖水质与去年基本持平,平均水质为Ⅲ类,湖区自净能力较强,主要污染指标从入湖口至出湖口基本趋于逐步下降,透明度逐步上升。湖区综合营养状态指数为29.5,仍属贫营养水平。

青山水库水质较上年未见明显改善,水质劣于Ⅴ类,未能达到水功能区目标水质Ⅲ类要求,主要超标指标为总氮和总磷。库区综合营养状态指数为57.0,较去年上升3.6,属轻度富营养水平。

运河杭州段水质类别与上年相比未见明显变化,全项评价仍劣于Ⅴ类,但下降趋势得到一定程度的控制。溶解氧、氨氮指标较上年略有所好转,但溶解氧浓度仍然较低。总磷指标稍有下降,高锰酸盐指标与上年相比基本不变。运河污染来源多而复杂,自净能力极为有限、配水量的大小对其水质影响非常明显。

城市内河水质有所改善,但总体水质仍然较差,按全项评价,各监测断面均超过相应水功能区目标,且为劣Ⅴ类水质,主要污染指标为溶解氧、氨氮、总磷、石油类和粪大肠菌群等。

杭州市区集中式饮用水源地水质项目达标率在76%~88%之间,水质总体达标率为84.1%,比上年下降5.6个百分点,超标项目按超标频次从高到低依次为石油类、溶解氧、粪大肠菌群、铁、锰、氨氮、氟化物以及总磷。县及以上集中式饮用水源地水质总体达标率为84.2%,超标项目主要为溶解氧。

2、工业废水和主要污染物排放情况

全市工业废水排放量7.65亿吨,比上年下降11.7%,废水中化学需氧量排放量11.21万吨,比上年下降1.2%,氨氮排放量0.37万吨,比上年增加28.1%。

3、措施与行动

抓好重点区域整治。全面推进7个市级重点监管区域污染整治工作。萧山南阳化工区、桐庐钟山石材2个重点监管区已通过市政府验收;萧山区成立了东片环境重点监管区整治指挥部,确保2007年摘帽任务的完成;富阳市已关停76条造纸生产线,年削减造纸废水3240万吨;建德市化工企业累计投入8000余万元,新增污水治理设施17套,减少废水排放757万吨。

抓好重点流域整治。完成了钱塘江、太湖(运河)水系流域污染防治规划编制。出台了《太湖流域水质明显改善三年实施方案》,下达了《2006年度杭州市运河综合整治工作任务的通知》,运河水环境综合整治工作全面展开。加大沿河(含支流)企业的查处力度,加强日常监督管理。推动市区截污纳管工作,完成了75个生活小区、149家公建单位、100个污染源的截污纳管工作,实现新增纳管污水量4万吨/日。加大运河主要断面的水质监测频次,启动了运河(杭州市)出境断面水质改善课题研究和运河流域县(区)交接断面水质自动监测站工程。

开展了市区河道综合整治工作。截止到2006年11月底,完成清水河道建设169.4公里,超计划41%;累计完成715.38公里,超计划8%。完成了51条河道的综合整治任务。完成13条河段的水生生态系统恢复示范工程建设。开展了河道水环境状况的突击检查,有效改善了市区内河的水环境卫生。

抓好重点行业和企业整治。对电镀行业实施分类整治,鼓励发展先进生产工艺,创造条件促使电镀企业进园区发展,同时对位于环境敏感区域或规模小、管理差、工艺落后的电镀企业坚决实施关停并转迁;开展水泥行业整治,关停5条水泥机立窑生产线,全市154条水泥机立窑生产线全部实现关停;责成全市103家重点危险化学品单位开展环境风险评价、应急设施建设和应急预案编制;抓好重点企业管理,下达在线监测任务244家、限期治理任务100余家、清洁生产审核工作任务60余家,以及环境审计20余家。

加大环境基础设施建设力度。为削减污染物排放总量,我市加快建设和完善集中式污水处理厂、污水收集管网和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设施。市区七格污水处理厂二期工程已投入运行,处理能力达到了55万吨/日;萧山东污水处理厂一期(30万吨/日)已通水试运行;富阳污水处理厂三期主体已完成,春江污水回用工程一期(4.5万吨/日)已投入运行,八一城市综合污水处理厂15万吨/日处理工程已投入运行,春南综合污水处理厂25万吨/日处理工程已完成2亿左右的投资,灵桥综合污水处理厂15万吨/日处理工程已开工建设,大源综合污水处理厂10万吨/日处理工程将开工建设;淳安千岛湖镇污水处理工程已通水试运行;余杭塘栖污水处理厂已建成;良渚和余杭两镇污水处理厂已基本建成;建德梅城镇污水处理厂已开工建设;临安锦城污水处理厂的脱氮除磷设施正在建设中。目前,全市已建成或在建的县以上污水处理厂19个,污水处理能力达到275.5万吨/日。

加强饮用水源保护区创建和巩固工作。为保障群众喝上放心水,把加强饮用水源保护列为污染防治工作的重中之重的首要任务。一是编制了杭州市饮用水源保护规划并经市政府批准实施,在已完成11个生活饮用水源达标区的基础上,2006年又完成了15个生活饮用水源达标区的创建,拆除了22个设在保护区内的排污口,拆除8条采砂船,削减采砂量40万吨。二是开展了重点水源地饮用水源水质监测工作,在开展有机污染物监测调查工作基础上,对有能力监测的项目开展了全面监测,并编制了杭州市饮用水源水质监测月报。三是为保障饮水安全,编制了《杭州市突发饮用水源污染事故应急预案》,基本建立起我市饮用水源水质预测预警应急体系。四是为保障杭州市饮用水长期安全,编制了《杭州市饮用水安全保障规划》,启动了闲林备用水源工程。

继续开展畜禽养殖业污染综合整治工作。2006年,完成了省下达57家规模场及市下达的37家猪牛规模场、29家禽类规模养殖场的的综合治理任务。截止2006年底,禁养区和限养区内累计削减生猪44.4126万头、奶牛10011头、家禽386.4650万羽;关闭养猪场20个,养牛场35个;城区限养区内养殖场全部实施了关停迁转,无新建养殖场。全市共有219个(其中省治理项目74个)合计存栏量在83万头左右的规模化生猪、奶牛和禽类养殖场(户),采用粪尿干湿分离、干粪作有机肥、污水经厌氧后综合利用或达标排放等综合治理方法,完成了治理工程建设,通过了省、市验收(含5个养殖专业村和7个养殖小区)。

三、大气环境

2006年全市环境空气质量总体保持稳定,可吸入颗粒物为主要污染物,呈现煤烟与汽车尾气混合型污染的特征。全市大部分区域处于重酸雨区。

1、环境空气质量状况

2006年,杭州市区环境空气质量达到一级(优)、二级(良)的天数共299天,比上年减少2天,占全年总天数的81.9%。影响空气质量的三项指标中,二氧化硫和二氧化氮均达国家空气质量二级标准。可吸入颗粒物浓度总体呈下降趋势,但仍超过二级标准,不容忽视。其余各县(市)环境空气二氧化硫年均浓度、二氧化氮年均浓度达到二级标准,临安市、淳安县和富阳市可吸入颗粒物年均浓度达到二级标准,总体各类污染物浓度较上年有所上升。

2、酸雨

酸雨污染较为严重,大部分地区处在重酸雨区。降水pH范围为3.31~7.27,最低值出现在富阳。中心城区pH年均值4.39。酸雨发生频率较上年有所下降,其中以富阳下降最多。杭州市区酸雨频率为79.8%,较上年下降2.2%。

3、降尘

近几年中心城区、萧山区和余杭区降尘浓度呈波动状态。2006年中心城区降尘较去年略有上升,萧山区、余杭区有所下降,降尘年月均值分别为9.43、8.14和6.97吨/平方千米•月。

4、工业废气中主要污染物排放情况

2006年,全市工业废气中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如下:二氧化硫排放量为12.12万吨,比上年下降3.7%,烟尘排放量3.36万吨,比上年下降6.1%,粉尘排放量为4.79万吨,比上年下降20.9%。

5、措施与行动

以专项工作以及各项创建活动为抓手,相关部门密切配合,积极采取各种措施,逐步改善大气环境质量。

一是全面完成了大气污染综合整治(第四阶段)工作,主城区87家、萧山区22家和余杭区16家单位共125家单位完成了炉窑灶改造任务,累计发放“禁燃区”专项补助资金近500万元,并出台了杭州市大气污染综合整治(第五阶段)工作方案,经市政府批复后实施。

二是控制机动车尾气污染。加大机动车污染监测、控制力度,强化对不达标车辆的环境监管力度,对冒黑烟汽车进行曝光。

三是控制扬尘污染。市环保局与市建委、市城管办、市城管执法局等有关部门密切配合,加大城市扬尘污染的控制力度,推进建筑工地全自动车辆冲洗设施的安装,采取综合措施防治建筑、拆迁、市政等施工现场、市区道路和运输以及市区各种露天堆放物的扬尘污染,初步遏止了扬尘污染上升的趋势。

四是继续实施《杭州市服务业管理办法》,全面开展餐饮业油烟气污染整治工作。餐饮企业均安装了油烟净化器等污染治理设施。

五是继续巩固和扩大“烟尘控制区”和“一部三沿”等烟尘控制工作,制定了今后5年的大气污染整治工作任务,并大力推行清洁能源的应用,全面开展了脱硫工程和工艺废气达标治理工作。余杭、富阳、桐庐等3个县(市)扩大烟尘控制区,并通过市政府验收。

四、声环境

2006年市区声环境质量总体与上年基本持平,生活、交通和建筑施工噪声依然是环境噪声的主要来源。

区域环境噪声

杭州市区区域环境噪声平均等效声级为55.9分贝,为轻度污染。桐庐县、建德市处于轻度污染水平;临安市、富阳市处于较好水平。

道路交通噪声

城市道路交通噪声为67.3分贝,比上年下降0.6分贝,低于国家70分贝的考核标准值。杭州市中心城区、余杭区较去年略有下降,萧山区、富阳市与去年持平,其余均有所上升。

杭州市区道路交通噪声超标路段占总路段的10.8%,较上年有所下降。桐庐县、临安市、建德市和富阳市道路交通噪声超标路段占总路段长的比例分别为40.9%、24.1%、34.8%和10.8%;淳安县无重度和中度污染路段,但轻度污染路段占到总路段长的56.7%。

措施与行动

一创建“绿色工地”。2006年共创建103个绿色工地。加强夜间建筑施工的审批监管工作,进一步规范夜间建设施工审批程序,加强现场监督管理。在夜间施工审批工作中严把审批关,对不符合规定要求的坚决不批。同时坚持现场踏勘制度,对需审批的施工单位提出环保要求。根据群众反映的施工噪声问题,及时进行处理解决,对发现不按环保要求的施工提出整改意见并督促整改,使我市建筑施工环境噪声得到有效控制。

二开展“绿色护考”。中高考期间,市环保局会同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联合制定开展噪声污染专项检查的方案,开展专项执法检查,共出动环境监察人员120余人(次),对敏感区域重点查,检查工地325家(次),查到一家,重罚一家,共查处违法施工单位15家(次),有效地打击和遏制了夜间违法施工行为,给广大考生创造了一个良好的环境。

三创建“安静小区”。2006年共创建43个“安静小区”,累计创建82个“安静小区”。

四加强工业噪声治理和管理,巩固深化噪声达标区工作。

五实施道路禁鸣,降低道路交通噪声。

五、固体废物

1、工业固体废物

2006年全市工业固体废物产生量为546.09万吨,综合利用量524.54万吨,其中综合利用往年贮存量10.23万吨,综合利用率为94.29%。工业固体废物排放量0.15万吨。

2、生活垃圾

2006年市区生活垃圾产生量158.48万吨,通过填埋、部分焚烧,生活垃圾实现无害化处理率100%。

3、危险废物

按国家对危险废物管理的有关规定,全市共办理危险废物交换、转移计划报批共1016家次,比上年度增加了49%,其中工业危险废物716家次,医疗废物345家次。

2006年全市产生工业危险废物61774.98吨,无害化安全处置15607.45吨,企业储存待处置209.12吨,综合利用45988.32吨。

2006年收集并无害化安全处置医疗废物8714.17吨,收集范围涵盖整个杭州地区的各医疗机构。

4、措施与行动

建设杭州市工业固体废物处置中心项目。在市政府的高度重视下,该项目的安全填埋场部分于2006年3月22日全面恢复施工,完成库区清基,地下水导排系统、截洪沟、锚固沟建设和首层粘土碾压,防渗漏检测系统首层电极安装,首层土工复合排水网铺设及值班室、变电所、调蓄池土建、场内道路路基、挡土墙、护坡、平基降坡等工程建设任务。

开展历史遗留危险废物无害化处置工作。在市政府的高度重视和有关部门单位的大力支持下,已处置铬渣约7000余吨,为我市无害化处置历史遗留危险废物和修复污染土壤开创了先例,取得了实质性进展。同时,开展了西湖文化广场废油渣污泥处置工作。

建设杭州市第二工业固体废物处置中心项目。为促进我市经济持续健康发展,确保环境安全,在建德市建设杭州市第二工业固体废物处置中心项目。该项目已列入杭州市重点工程建设项目,浙江省发改委已对该项目的可行性研究报告进行了批复。

六、辐射环境管理

1、基本情况

全市共有放射源应用单位167家,放射源917枚,其中极高危险源和高危险源共计197枚。射线装置应用单位398家,射线装置1183台。全市共有辐射工作单位542家,涉及辐照、水泥、热电、建材、医疗、造纸、勘测等各个领域。

2006年,我市购买、转让放射源118枚,收贮27家辐射工作单位闲置、废弃放射源46枚,放射性废物24桶。

2、措施与行动

一是组织开展了放射性同位素专项执法检查和射线装置调查摸底工作,进一步摸清底数。我市下发了《关于开展放射性同位素专项执法检查和射线装置调查摸底工作的通知》,开展了企业申报登记、管理部门地毯式排查核实等多种形式的排查工作。

二是加强监督管理与执法检查。我市开展杭州市2006年辐射环境安全整治专项行动和辐射安全监管联合执法专项行动,市环保局、市公安局和市卫生局多次对辐射工作单位开展联合执法检查。确定了75家辐射工作单位为市级重点辐射工作单位,通过加强对重点辐射工作单位培训和执法检查,强化我市放射源和射线装置的管理。

三是开展辐射安全许可证集中换证工作。我市已有116家辐射工作单位办理了《辐射安全许可证》,254家辐射工作单位持有有效的《射线装置工作许可证》,有100余家辐射工作单位正在进入申领辐射安全许可证的程序。

四是切实做好建设项目辐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和验收工作。根据省环保局《关于加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级审批的意见》文件精神,目前我市共审批销售、使用Ⅳ、Ⅴ类放射源项目,新建、改建、扩建的丙级非密封性物质工作场所,医用X射线装备类等建设项目辐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119项。

五是协调解决历史遗留放射性废物埋存点的安全隐患问题。经过多方努力,将浙江大学之江学院60年代遗留在山洞内的放射性同位素及核废料全面收贮。

七、生态环境保护

为加大生态市建设推进力度,2006年,市委、市政府将“生态市建设”列为新一轮“十大工程”之一,并在原来每年不少于4000万元生态专项资金的基础上,又新增加5000万元的生态补偿专项资金;市人大对2003-2005年《加快推进杭州市生态市建设的决议》实施情况进行了全面考察和绩效评估。在市委、市人大、市政府高度重视和正确领导下,我市按照生态市建设规划要求,以生态建设与环境保护目标责任书为龙头,以“1250”生态建设工程、国家级生态示范区及生态乡镇、村创建为抓手,扎实开展生态市建设工作并取得了显著成绩。目前,5个主城区、8个县(市)、区及西湖风景名胜区管委会已全部完成生态建设规划;全市143个乡镇、55个街道中有142个乡镇、32个街道编制了生态建设规划并通过了论证;3686个村中有1342个村编制了生态建设规划。2006年,12个乡镇获得“全国环境优美乡镇”称号、8个乡镇获得省级生态乡镇称号、19个乡镇获得市级生态乡镇称号、19个村获得市级生态村称号。至此,全市已建成县(区)级生态村358个,市级生态村40个,市级生态乡镇(街道)28个,省级生态乡镇15个,全国环境优美乡镇14个。继杭州市主城区、富阳、临安、淳安、建德建成“国家环保模范城市”或“国家级生态示范区”后,桐庐县又获得“国家级生态示范区”命名,至此,我市已实现生态建设与环境保护“一片绿”。2003-2006年我市连续四年在浙江生态省建设工作考核中获优秀等次。

耕地/土地资源

据国土资源部门提供的数据,截止2006年10月31日,杭州市土地总面积25261128亩,其中农用地20908800亩,占82.8%,建设用地2861792亩,占11.3%,未利用地1490537亩,占5.9%。

耕地变化情况。2006年我市耕地减少81946亩,其中建设占用耕地减少49226.1亩,农业结构调整减少耕地21908.6亩,其他减少耕地10811.3亩;耕地增加54445亩,其中通过土地开发增加耕地13512亩,土地整理增加耕地23140亩,农业结构调整增加耕地1039.8亩,土地复垦增加耕地1225.1亩,其他原因增加耕地15527.6亩。耕地净减少27502亩。加上可调整土地338192亩,全市2006年末耕地总量为3620270亩。

耕地占补平衡情况。2006年全市建设占用耕地49266.1亩,通过我市自行土地开发、整理、复垦等补充耕地37877.1亩,通过有偿调入土地整理折抵指标等方式委托外市补充耕地17130亩,合计补充耕地55007.1亩,实现了耕地“占补平衡”。

据农业局统计,2006年全市全年共使用化肥614515吨(折标),较上年减少0.44%;农药使用量9475吨,较上年增长1.70%,其中除草剂总量3240吨,杀虫剂总量4268吨,杀菌剂总量为1967吨。

水利/森林资源

据林业水利部门提供的数据,2006年全市水资源总量为109.8亿立方米。总用水量为48.7亿立方米,耗水量为21.0亿立方米。人均拥有水资源量为1656立方米。人均年综合用水量为735立方米;城镇公共用水量人均为72立方米。水资源利用率为44.4%。水资源量的空间分布总的趋势是由西部山区向东部平原递减。

全市林业用地面积1725万亩,森林面积1592万亩,人均2.41亩,林木蓄积量3342万立方米,人均5.06立方米;全市森林覆盖率64.0%。较“十五”初期,全市森林面积增加23万亩,林木蓄积量增加949万立方米,森林覆盖率增加1.4个百分点。

杭州市境内有森林植物155科1200多种,其中蕨类植物20多科39种,裸子植物8科49种,被子植物127科1100多种。陆生野生动物5类39目156科779种。

全市脊椎动物有鱼类、两栖类、爬行类、鸟类、兽类5个主要类群,共642种,分属47目135科。属于国家重点保护动物有69种,占全国重点保护动物总种数的35%,占浙江省内国家重点保护动物种数的53%。其中属于国家一级保护动物有10种;属于国家二级保护动物有59种。

措施与行动

土地管理措施和对策

一是严格控制新增建设用地。严格执行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土地利用年度计划,控制新增建设用地规模。

二是大力开展土地开发整理。土地开发整理是“保障用地和保护耕地”的结合点。我市将进一步加大土地开发整理的力度,工作重点逐步从农用地整理转向农村建设用地整理,内部挖潜,努力增加耕地面积,提高耕地质量,确保耕地占补平衡。同时,通过土地开发整理,筹措建设用地指标,保障建设用地需求。

三是努力提高集约节约利用土地水平。通过推行工业用地招牌挂新政,提高供地门槛,促使提高土地集约利用率。同时积极开展“批而未供、供而未用”清查,盘活存量建设用地,防止闲置、浪费土地资源。

四是严肃查处违法用地。通过扩大卫星遥感监控区域等手段,加强土地执法力度。对发现的土地违法行为,要严肃查处,做到查人与查事相结合,切实起到查处一件震慑一片的效果。

稳步提高耕地质量

2006年全市耕地质量稳步提高。农业综合开发、中低产田改造标准农田三位一体的农田基本建设成效显著,全市50%以上的农田基本消除了水旱威胁、主要粮油经济作物产区土壤综合生产能力得到巩固与提高。据监测,全市主要土壤类型及主要理化性状(有机质、有效磷等)呈上升趋势。土壤次生潜育化、沼泽化进程受到较好的抑制。

测土配方施肥技术推广与“肥药双控”示范区建设工作开展,达到了稳产优质、节本增收的成效。示范区基本达到控制标准,全市围绕着“控氮活磷增钾补微”施肥技术达到了预期目标。全市化肥使用日趋合理,总量呈现减氮、减磷、增钾、增复混肥的态势。

太湖、钱塘江两大流域农田环境质量监测工作逐步深入,评价结果证实绝大多数地区农田土壤环境保持稳定,94.5%的区域土壤符合生产要求,个别重金属如镉、铅含量偏高问题调研正在深入,无公害农产品生产基地环境评价成效明显,粮油及特色农产品产地环境评估工作正在兴起,生态农业园区、新型畜牧小区及循环农业建设稳步推进,农业废弃物利用率显著提高,农田生态环境明显改善。

水土保持

完成小流域治理11条,治理水土流失面积177.6平方公里。

市区河道配水和保洁

加强对市区河道长效管理和配水保洁工作的考核力度,完成市区河道配水量23.7亿立方米,河道保洁率达97%。

建设三堡引水工程,引钱塘江水入运河,输水能力超过30立方米/秒,对运河及杭州市区河道水质改善发挥了重要作用。

对县、市(区)交界河段的违法采砂事件进行重点打击,维护了正常的采砂秩序。取缔在饮用水源保护区内的采砂作业,核实并削减采砂总量,全市全年实际采砂量比计划采砂量减少59万吨。

森林资源保护措施

以加强林木采伐管理为重点,完善林木采伐管理的各个环节,全面推广林木采伐公示制,严格执行采伐限额。

加大木材检查执法力度。据统计,全市共检查运输木材车辆29185车次,查处违章运输木材案件4282起,查处违章运输木材16372.5立方米,挽回经济损失43406万元。

加强野生动植物宣传保护力度。举行“关注鸟类,关注人类,预防禽流感”为主题的野生动物保护宣传月暨“爱鸟周”活动。与国家濒管办杭州办事处共同开展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濒危野生动植物进出口管理条例》宣传活动。联合工商、公安、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等部门先后开展了代号为“绿剑一号”、“绿锋二号”、“绿盾行动”的专项行动。启动候鸟疫情疫病监测项目——杭州野生动物疫情疫病(候鸟)监测项目。

深化森林火灾综合治理。加强林区野外火源管理,实施“清火行动”。在森林火灾重点防范区域新建生物防火林带210公里,在临安、淳安、建德和天目山、清凉峰自然保护区合计建成5个森林灾害远程视频预警监控系统。推进群众性森林消防队伍建设及武警森林消防队伍建设,提高应急反应能力,努力把火灾消灭在始发状态。全年森林火灾受害率0.1‰,发生率1.1次/10万公顷,未发生重特大森林火灾。

加强主要森林病虫害的工程治理,积极开展生物、物理、化学和营林措施等综合治理。全市共发生林业有害生物面积91345亩,同比下降26.5%;实施监测面积921.3847万亩,监测覆盖率为100%。

农村环境综合整治

一是不断提高农村生活垃圾和生活污水的处理率。建立农村垃圾收集系统,采取户聚、村集中、乡镇中转、县(市)以上处置的办法进行处置,推广实施农村生活垃圾收集处置示范工程,2006年全面完成了98个村的农村生活垃圾收集工程建设;妥善处理农村生活污水,采取了铺管进网、建设集中处理设施以及采用生物技术、土地利用、沼气工程等适宜处理措施和技术,建成了97个村的农民生活污水处理工程。

二是大力开展“肥药双控”示范区建设。全市建立了“肥药双控”省、市级示范工程37个,示范方面积为33220亩,建成示范区核心方4600余亩。

三是逐步扩大生态农业示范园区、建设无公害基地和绿色品牌。按照建设科技含量高、综合效益好、资源消耗低、环境污染少、自然资源和环境资源优势充分发挥的新型农业要求,大力推广循

养牛场环境卫生监测的内容有哪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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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过养牛环境卫生监测可及时了解舍内、场区内部及场外环境的卫生状况,根据监测结果制定计划,并采取各种行之有效的措施,保护养牛场的环境,以确保养牛生产的正常进行。养牛场环境卫生监测的内容主要包括:养牛场内温度、湿度、光照、气流等各种气候环境参数;有害气体(NH3、H2S、CO。、CO2等)、空气中微生物、粉尘等空气质量指标;水质、饲料;养牛场污染源以及畜产品等的监测。除此之外,还要保证牛活动场所范围内无石头、硬块和积水。牛舍内的粪便和污染物要及时清理,对病畜的尸体应进行无害化处理。夏季做好防暑降温、消灭蚊蝇的工作,冬季做好防寒保温的工作。

急需新疆各地州市场状况分析

急需新疆各地州市场状况分析

1.我州一季度房地产市场运行状况分析

发布日期:2007-04-29已经阅读[422]次来源:博州房地产管理办公室

2006年,国家加大了对房地产市场的宏观调控力度。随着国办发〔2005〕26号、国办发〔2006〕37号文件确定的调控措施逐步落实到位,房地产市场正在朝着预期的目标发展。根据一季度房地产开发投资统计数据分析,当前房地产市场运行呈现以下特点:

一、房地产投资结构趋于合理

今年一季度,房地产开发新开工住宅建筑面积51377平方米,其中:90平方米以下40795平方米,占新开工总面积的79.40%,90平方米以上10582平方米,占新开工总面积的20.60%,投资结构趋于合理。

二、新建商品住宅市场需求仍比较旺盛

今年一季度,新建商品住宅销售面积大于竣工面积2.7倍(去年同期为1.6倍);销售面积增幅快于竣工面积增幅1.2个百分点;商品住宅空置面积同比下降27%。上述情况均说明市场需求仍比较旺盛,在博乐市显得尤为突出。

三、住房二级市场交易活跃

一季度二手房交易量247起,交易面积20650平方米,交易额3392.62万元,同比上升37.4%、46%、143%。

二手房住房交易以小换大、以旧换新较为多见,其中房改房上市交易量占70%以上。

四、房价总体保持平稳

据统计资料显示:今年一季度新建商品住房销售价格涨幅在1%上下波动,3月份,新建商品住房销售价格同比上涨1.2%,房价涨幅总体平稳。

2.据2005年土地利用现状调查资料,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以下简称新疆)土地总面积166.49万平方公里,约占全国土地总面积的六分之一,是我国面积最大的省区。新疆地势复杂,总的轮廓是“三山夹两盆”,即阿尔泰山、天山、昆仑山环绕准噶尔盆地、塔里木盆地。新疆属于大陆性温带干旱和半干旱气候区,水、土、光、热、矿产资源丰富,有巨大的开发潜力,是我国重要的粮食、棉花、油料、甜菜、瓜果、畜牧业和能源、石化基地。然而,由于自然条件、地理区位、资源禀赋、经济发展水平的原因,新疆的耕地和基本农田保护形势比较严峻,必须制定相应对策,切实保护耕地和基本农田。

1上轮规划耕地和基本农田的保护目标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土地利用总体规划》(1997~2010年)是在“九五”期间编制,自治区确定的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的总体目标是:实施优势资源转换发展战略,把新疆建成国家最大的商品棉基地和重要的畜产品基地、糖料基地、粮食基地和石油化工基地。根据自治区的实际情况和市场需求,有计划地开垦宜农荒地,发展瓜果、蔬菜、旅游等特色经济,努力发展水利、能源、交通、通讯等基础产业,为全区经济的持续、快速、健康发展奠定更坚实的基础,把新疆建设成为我国经济增长的重要支点。

新疆有丰富的水土光热资源,发展农业、畜牧业、林果业的潜力很大。根据自治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要求,《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土地利用总体规划1997~2010年》的目标如下:

1.在大力进行水利建设的基础上,适度开发宜农后备土地资源。在规划期内,土地综合开发(含开荒和土地整理、复垦)的总规模为1133000公顷,补充耕地不少于740000公顷。其中近期(1997~2000年)开发410000公顷,远期(2001~2010年)开发723000公顷。规划期末,全区人均耕地达到0.2公顷(3亩)以上。

2.在实现全区耕地总量明显增长的前提下,统筹安排其它农业用地,以适应农业综合发展的需求。全面实施土地用途管制制度,严格限制农用地转为建设用地,对耕地实施特殊保护,基本农田保护率达80%以上。

3.在确保重点建设项目用地的前提下,建设用地总量得到有效控制。规划1997~2010年建设占用耕地60500公顷,其中1997~2000年建设占用耕地20500公顷,平均每年5125公顷;2001~2010年建设占用耕地40000公顷,平均每年4000公顷。城镇用地逐步按国家标准进行规划控制,村庄用地通过合村并点、增人不增地等途径逐步降低人均占地指标,努力提高建设用地利用率。

4.要大力改造中低产田,在规划期内,中低产田的改造应达到1670000公顷。要加速全区土地利用集约化的进程,把生产用地的产出率和建设用地的利用率提高到一个新水平。

5.要努力保护和改善全区土地的生态环境,在规划期内防治荒漠化土地3000000公顷,在确保生态用水、科学用水和合理用地的基础上,有效保护绿洲土地,确保全区土地的持续利用,并为国民经济和社会的持续发展奠定可靠的基础。

2现有耕地保有量与规划目标对照分析

新疆上轮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确定耕地面积目标为455.36万公顷,基本农田保护率目标为85%,基本农田保护面积为338.78万公顷。截止2005年底,新疆耕地数量为406.34万公顷,不计算退耕还林还草,较规划目标缺49.02万公顷,基本农田保护面积349.02万公顷,没有减少,略有增加。

2.1全疆各地州2005年较2010年耕地完成情况

就各地州而言,2005年耕地实际保护面积高于规划目标的只有哈密地区(+0.38万公顷)和昌吉州(+0.07)。与规划目标比较,耕地面积增补缺口较大的地区有:克拉玛依市,还需增加1.95万公顷,只完成了2010年规划目标的68.28%;克孜勒苏州还需增加1.99万公顷,完成了2010年规划目标的70.5%;巴音郭楞州还需增加5.69万公顷,完成了2010年规划目标的83.20%;和田地区还需增加5.29万公顷,完成了2010年规划目标的75.77%。喀什地区还需增加14.89万公顷,完成了2010年规划目标的78.02%,具体情况见图1和表1。

2.2全疆各地州耕地未来年增减比率变化情况

全疆各个地州2005年耕地现状情况与2010年规划目标值比较,在未来需要较多增加耕地的地区即年增长率较大的地区有:克拉玛依市(+9.29)、克孜勒苏州(+8.37)、和田地区(+6.39)、喀什地区(+5.64)、巴音郭楞州(+4.04)。年增长率幅度不大的地区有:吐鲁番地区(+2.72)、伊犁州直属(+2.56)、阿克苏地区(+2.3)、乌鲁木齐市(+1.48)。年增长率较小的地区有:石河子市(+0.37)、塔城地区(+0.86)、博尔塔拉州(+0.91)、阿勒泰地区(+1.04)。哈密地区和昌吉州已完成规划目标。

2.3北疆、东疆、南疆地区实现耕地规划目标合理性分析

由于“三山夹两盆”的地形地貌特征,使新疆气候在天山以南和以北存在较大的差异。南疆、北疆和东疆三大区域在耕地的水土条件、气候条件等方面都存在较大的差异。从表1可以看出,北疆和东疆地区基本实现耕地规划目标,南疆地区面临生态压力,缺口较大,增长耕地任务艰巨。阿克苏地区、喀什地区等地区,自然与光热条件好、土壤条件较肥沃,有利于农作物的生长,在水资源保证条件下,应适当的加大这些地区的耕地保有量;伊犁州直属和阿勒泰地区水资源相对丰富,可适当考虑超额完成目标值,缓解其他地州耕地保护的压力。经济发展较快、耕地质量相对较差的城市,如:乌鲁木齐市、库尔勒市、昌吉市、石河子市等大中城市,由于地理气候等条件和位置以及经济发展的需要,制定合理的耕地保有量和基本农田保护率,作为规划目标。

3现有基本农田保有量与规划目标对照分析

新疆根据国家要求及自治区实际,在上轮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中确定了耕地保有量的目标,于1996年在各地州(市)开展基本农田划定和保护工作,并于2001年初重新调整划定了基本农田。2001年调整划定面积为3465638公顷,2001年底实际基本农田保护面积为3411730公顷;2002年底增加到3495599公顷;此后两年也在逐年增加,2003年达3520140公顷,2005年又回落到3490179公顷。2005年基本农田保护面积较2001年初调整划定面积增加了78449公顷,平均每年增加8716.6公顷,其中2002年增加幅度最大,较2001年底增加了83869公顷。

3.1全疆各地州2005年较2010年基本农田保有量完成情况

新疆上轮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确定基本农田保护面积目标为3437806公顷,基本农田保护率目标为85%。截止2005年底,新疆基本农田数量增加到3490179公顷,较规划目标多52373公顷,使基本农田保护率提高到了87%,比规划目标高二个百分点。说明新疆基本农田划定和保护力度比较大,保护效果明显。

各地州而言,基本农田实际保护面积高于规划目标的有吐鲁番地区(+13243公顷)、昌吉州(+2492公顷)、博州(+975公顷)、巴州(+17971公顷)、阿克苏地区(+74公顷)、塔城地区(+17479公顷)、石河子市(+159公顷),其中超出比重最高的是吐鲁番地区,比规划目标多了28.43%。实际保护面积未达到规划目标的有乌鲁木齐市(-1675公顷)、哈密地区(-5048公顷)、克州(-2711公顷)、喀什地区(-11578公顷)、和田地区(-5194公顷)、伊犁州直属(-6445公顷)、阿勒泰地区(-24491公顷),其中与规划目标相关最多的是阿勒泰地区,比规划目标少了20.57%。见表2。

兵团现有基本农田面积比规划目标多了99547公顷,超出幅度为12.43%。基本农田保护率也比规划目标高出约4%。

3.2北疆、东疆、南疆地区实现基本农田规划目标合理性分析

在上一轮基本农田保护规划中,各地区往往采用简单的统一比率计算法,将基本农田保护率确定在80%以上,全疆平均达到85%,没有考虑当地经济发展特点。由于受气候、水资源、土壤条件的限制,乌鲁木齐市、昌吉州等地区耕地区位较好,但土壤肥力不太高,质量有的较差。如乌鲁木齐市2005年粮食平均单位产量为4526公斤/公顷,远低于全疆平均单产6078公斤/公顷的水平。为了达到耕地保护率的要求,不得不将大量的旱地、新开垦的耕地也纳入基本农田保护范围,降低了基本农田的质量。所以,可考虑将部分如乌鲁木齐市、库尔勒市、昌吉州等基本农田保护指标调出城市合理发展区域,在粮食、棉花主产区如伊犁州直属、南疆划定同质同量的基本农田,以确保达到规划确定的基本农田保护总量,同时提高基本农田的质量。从总体上不降低了基本农田保护率,相应的增加了伊犁等地区耕地保护的数量,提高全区耕地质量水平。

3.3自治区重点保护的42个粮食主产县(市)

受地形地貌、水资源、土壤养分、投入力度、技术水平等因素的影响,新疆的耕地质量普遍较差,利用水平不高,产出较低。随着国家西部大开发战略的深入实施和新疆社会经济的快速发展,新疆城市化进程将明显加快,人们的饮食结构也将发生转变,必然导致越来越多的耕地被占用,转为非农建设用地或其他农用地。虽然新疆耕地后备资源丰富,但地处偏僻,开发难度大,投入资金多,加上生态环境保护和耕地保护形势的严峻,耕地增加越来越困难。当土地开发、复垦、整理补充耕地量在短期内不能弥补耕地减少量时,为保障新疆的粮食安全,必须想方设法提高已有耕地的质量,改造中低产田,提高耕地的产出水平和效益。尤其是要重点保护自治区的42个粮食主产县(市)的耕地,使之成为全区耕地总量动态平衡、保障粮食安全的后盾,并为耕地资源缺乏、社会经济健康发展而占用大量耕地的其他地区起支援作用。全区42个粮食主产县(市)见表3。

3.4基本农田增减与实际情况的对比分析

新疆建设占用基本农田数量和比重都较小,但应严格控制。经济社会发展必然导致对增量土地需求的增加,进而难免会占用少部分耕地甚至是基本农田。固定资产投资力度加大,交通、能源和水利基础设施建设规模不断增加,尽管在设计过程中尽量考虑避免占用基本农田,但在实际建设和施工中,受自然地理条件、施工技术手段等限制,必然会占用一部分基本农田。新疆一些县、市为了节约土地,不占用耕地,使等级公路线路绕过县镇,远离城镇,结果反而因运输不方便而造成本地区的市场经济受到损失。同时,也因为道路绕行而多增加道路建设的用地面积和多增加道路建设投资。所以,正确认识新疆交通用地的特点,以尽量减少经济损失。在不突破农转非、建设占用的指标前提下,从公共利益出发,经过合法程序、占补平衡和合理安置,适当地占用耕地和基本农田是允许的。

生态环境脆弱,生态建设占用基本农田在所难免。新疆地处亚欧大陆腹地,年降水量平均为150毫米,降水总量只占全国的4%,森林草甸植被主要分布在山区,广大平原为荒漠植被和沙漠、戈壁,生态环境脆弱,土地极易沙漠化。平原地区年大风次数多达10-20天,起沙风占全年刮风频率的15%,大风和扬沙为土地沙化提供了动力条件,加上南、北疆两大盆地具有丰富的沙源,一旦土地植被遭到破坏,沙化威胁就相当严重。因而在响应西部大开战略,开发和建设新疆过程中,首先要建设的是生态环境,退耕还林就是生态环境建设的一项重要措施。据调查,在实施退耕还林政策过程中,被退耕的耕地中基本农田占有一定比例。

农业结构调整是适应市场经济运行规律的结果,相对于其他经济作物而言,种植粮食作物的比较利益低下,土地承包经营者种粮积极性不高,农业结构调整的倾向明显,从而较容易导致基本农田数量减少。自然灾害时有发生,容易导致局部地区基本农田数量。对于因自然灾害导致基本农田被毁坏的,应尽力恢复其原有地力,或重新补划基本农田,确保基本农田数量不减少。土地整理、开发和复垦是增加和补充基本农田数量的有效途径,应在水资源动态平衡的前提下加大土地整理、开发和复垦力度。

4耕地与基本农田保护的建议

4.1建议新疆发展林果业100万公顷(1500万亩)用地的地类调整

按照自治区统一部署,新疆将特色农业列为南疆地区重点发展优势产业,农业结构调整力度加大。各地利用独特的光热资源优势,目前已建成杏、梨、枣、葡萄、核桃等农特产品培植基地。大农业结构由单一向多元化转变。规划林果业用地100万公顷目前已实施,有的现仍是耕地,建议进行地类变更工作,调整到农用地内部相应的地类,是林地的变更到林地,是园地的变更到园地。特别是变更调查数据是基本农田,而实际是林果用地,根系植物进入基本农田中的耕地地类是不合适的。因此,建议自治区或国土资源部作出相应调整的决定。

4.2建立耕地储备库,实现耕地占补动态平衡

依据国家粮食安全政策、耕地保护政策以及实施易地开发战略,新疆应尽快建立耕地储备库以及制定相关制度,为保证新疆生态环境的改善、土地资源的持续利用以及经济健康发展的需要,将后备宜农耕地资源作为资产进行适当的储备,并时序盘活、持续利用。新一轮的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修编应做到实现大区域保持耕地动态平衡,将各地州新增加的耕地纳入耕地储备库,以备区内或区际耕地占补平衡之用。既有利于全国耕地总量的动态平衡,也有利于新疆的招商引资和经济可持续发展。

4.3中低产田改造与占用耕地指标有机结合

新疆中低产农田数量较大,占81.53%,为鼓励积极进行中低产田改造,依据占用一等基本农田补两亩或质量相当的耕地的占补政策,是否可以改造一亩低产田到高产田,并划为基本农田,奖励一亩或半亩占用耕地指标;改造两亩中产田,并划为基本农田,奖励一亩或半亩占用耕地指标,这一政策实施有利于中低产田改造,农业集约化和节约资源,提高利用效率,走可持续发展的道路。

4.4拓宽耕地概念,将可流转型的耕地资源纳入耕地储备库

特色林果业是新疆农业产业结构调整的方向,林果种植的土地整理开发的土地可以作为国家耕地储备制度中的流转型储备的耕地资源,当国家粮食紧缺、农产品供应紧张时,再进行流转为种植粮食作物。为鼓励大力发展以生态建设为基础的林果种植的土地整理开发,开发出来的园地建议可以折抵新增建设占地补充耕地指标,给予一定的耕地占用指标,按2:1或3:1的比例进行奖励,纳入国家耕地储备库,同时便成为国家耕地储备资源,按耕地加以保护和管理,以备应急。

4.5制订耕地保护补偿机制有关管理办法

制订耕地保护补偿机制有关管理办法,对易地补充耕地的组织、规划与计划管理、缴费标准、项目组织实施、验收、补充耕地质量、基本农田划转及后期耕地管理保护等方面做出明确规定,用法律形式确定下来,使土地开发整理、基本农田保护和耕地动态平衡更加规范。

4.6应合理确定耕地保有量和基本农田保护率

一是依据自治区经济发展形势确定保有量和保护率。经济建设的需要和生态退耕及农业结构调整都将对耕地保有量和基本农田保护率产生直接影响。因此,应根据自治区耕地资源状况和经济发展形势合理确定耕地保护目标,完善与我国工业化、城镇化、农业现代化建设以及环境保护相适应的耕地保护机制。

二是在即将进行的规划修编中,调整用地指标,科学定位区域发展。随着自治区经济建设的高速发展以及城市化水平的不断提高,城市郊区化现象普遍,原来规划中没有安排的项目现在已在进行中。因此,有必要根据现实情况对现行规划做出适当的调整。对经济发展快、符合国家产业政策的城市和项目进行政策倾斜,增加建设占用耕地的指标,以适应经济建设的需要;而在水资源充足、水土协调的区域进行耕地开发,保证耕地总量动态平衡。

三是根据外部环境变化及时调整耕地保有量和基本农田保护率。

四是根据生态退耕和农业结构调整的需要,在退耕面积较大的地区,应减少耕地保有量,降低基本农田保护率,重点保护菜地、粮食、棉花等种植用地。为适应生态环境建设的需要,应客观地衡量耕地保护工作成效,生态退耕面积可不包括在耕地保有量指标之内。同时着手研究基本农田的“异地划补”政策,以保证基本农田总量不减少。

4.7建立一套适应自治区耕地保护特点的土地评价体系

土地评价是合理利用土地的基础,同时也是进行土地利用结构和方式科学调整的依据。新疆中低产田普查工作是在1994年完成的,应结合农地分等定级,摸清家底,对新疆耕地和基本农田质量进行等级划分,为基本农田保护规划提供基础技术保证。耕地保护工作必须明确回答什么样的耕地和什么地方的耕地必须受到保护,而科学回答上述问题,必须进行对耕地的质量、区位、环境进行科学的评价,因此,从这个意义出发,建立自治区土地评价是耕地保护的空间规划的科学基础。

4.8实行土地资源的科学管理,运用先进的科学技术手段管理土地

21世纪是信息时代、空间时代,仅凭传统的方法已经不能适应时代发展的需要,这就要求我们利用RS、GIS等手段建立土地资源管理信息系统,建立耕地保护动态监测网络、耕地预警制度等。做到“地动人知”,以掌握未来的不确定性,并向外部传递正确的信息。加大国土资源科技管理研究和开发力度,集中优势力量,开展保护耕地资源、高效利用土地资源可持续利用、国土资源信息化、国土资源管理科学等领域的科技攻关。加强技术创新,建立和完善对耕地资源的综合利用等技术体系,开展新技术、新方法的试验示范,积极推进科技成果的转化应用。加强国土资源信息化建设,积极实施数字国土过程,依托国家公用信息网络,构件国土资源主干网络和多级数据交换中心,全面建设国土资源信息系统;要运用高效、实用的信息采集与处理技术,抓紧国土资源基础数据库建设;要建立耕地资源等各种信息服务网络,实现国土资源信息社会共享。在做好以上工作的基础上,提高耕地质量和土地产出率,保护并提高粮食生产能力。同时,增加耕地管理的科技含量,运用现代信息技术,提高对耕地利用的监测能力,设立乡(镇)、村级耕地保护固定观测点,随时掌握耕地变化情况。

参考文献:

[1]1997-2010年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人民政府,1999.11

[2]新疆统计年鉴,中国统计出版社,2005年

[3]新疆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修编前期调研专题研究,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国土资源厅,2005.1

[4]2000-2005年疆维吾尔自治区国土资源综合统计资料册,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国土资源厅

[5]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土地开发整理规划(2001-2010年),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国土资源厅,2003.12

[6]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实施评价,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国土资源厅,2005.1

[7]2000年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农用地分等技术报告,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国土资源厅,2000

3.主要职责

昌吉市统计局是市人民政府主管全市统计和国民经济核算工作的工作部门。

(一)依照国家、自治区、自治州的法律、法规、政策和统计调查计划,拟定本市统计工作规章、制度和统计现代化建设规划,监督、检查统计法律、法规的实施,依法查处统计违法行为。(二)执行国家统一的国民经济核算体系、统一指标体系和基本统计制度及国家的统计标准;组织领导和监督检查乡镇及市直各部门统计和国民经济核算工作,统一归口市直各单位统计报表管理。�

(三)会同有关部门组织完成国家、自治区、自治州和市级重大国情国力、区情区力和州情州力、市情市力普查及抽样调查任务;拟定本区域内的各项统计计划、调查方案并组织实施。�

(四)管理、组织、协调各部门、单位的统计调查;汇总、整理区域内的基本统计资料;对全市国民经济、社会发展和科技进步等情况进行统计分析、统计预测和统计监督,向市党委、政府及有关部门提供统计信息和咨询建议。�

(五)统一核定、管理、公布全市的基本统计资料,定期向社会公众发布全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情况的统计信息。�

(六)积极推进统计制度方法改革,组织指导市区统计基层单位的统计业务技术教育、统计干部培训,提高全市统计工作水。�

(七)协调、组织城调队完成国家、区、州及本市的城市社会经济调查任务。�

(八)搞好昌吉市区域内法人单位、产业活动单位和个体工商户的统计登记颁证和审验工作。�(九)承办市人民政府交办的其它事项。�

内设机构

根据工作职责,市统计局内设3个股室。�

(一)办公室�

综合协调本局政务和督查工作;承担政务信息的传递与反馈;承担文秘、档案、资料管理和机关保密工作;负责管理本局行政经费、统计事业费和固定资产及办公用品的使用;做好区域内法人单位、产业活动单位和个体工商户的统计登记颁证和审验工作,组织调查核实基本单位名录库;承担全市统计法律法规的宣传贯彻和执法检查工作,会同有关部门依法查处、通报重大的统计违法案件;协助领导管理机关人事工作;承担本局精神文明建设工作;承担全市统计业务技术教育、岗位培训及统计科研工作;负责管理和维护本局计算机网络及设备。�

(二)综合股�

对全市国民经济核算状况进行统计监督、预测和综合分析研究,提出宏观调控咨询建议;管理全市综合数据库和统计监测预警系统;对全市统计数据的公布、使用和提供进行管理、审查;负责实施国民经济核算制度;承担国民经济核算,提供国民经济核算资料及有关综合平衡状况分析研究报告;审查、整理、编辑全市的经济、科技、社会综合性统计资料,及时向自治州统计局上报有关统计信息,定期举办统计信息发布会;负责协调与州、市各部门之间的统计业务关系,执行国家的统计标准;拟定和审核各专业的统计调查项目,审批各专业统计调查制度和调查方案。负责组织实施农业统计制度;组织领导农村统计基础工作,建立健全统计工作制度和农村统计网络;负责指导农口部门的统计工作;负责组织实施劳动工资统计报表制度,完成本市辖区内单位劳动工资统计年季报工作;根据地方党委、政府的需要,组织开展有关专项统计调查。�

(三)专业股�

负责组织实施工业、科技、原材料、能源、交通运输、邮电通讯业、科技、批发零售贸易业、餐饮业以及商品市场运行状况的调查;组织实施固定资产投资、建筑业、房地产业、服务业、对外经济技术协作、三资企业、旅游业统计调查工作。根据地方党委、政府的需要,组织开展有关专项统计调查;积极推进统计方法制度改革,组织开展工业、批发零售贸易业、餐饮业抽样调查;收集、整理上述各行业的有关调查统计数据,及时向领导和有关部门提供统计信息;对有关数据质量进行检查和评估;组织指导有关专业和部门的统计基础工作,综合协调、指导有关管理部门的统计工作,对全市工业、商业、交通运输邮电业运行情况进行统计监督、统计预测和统计分析;对领导关心,社会关注的重点、热点问题进行统计调研,提供咨询建议。

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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