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居民区可以养牛吗英文?农村在居民区养牛是不是违法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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魔兽牛头人历史

魔兽牛头人历史

一、求魔兽史上有名的牛头人的名字以及历史

牛头人酋长凯恩.血蹄

我们欠你们兽族的债只能用血来还。我们来帮你们了。”

名字:酋长凯恩·血蹄(牛头人,等级73首领)

英文名:CairneBloodhoof

阵营:兽族部落,牛头人部族

职业:牛头人战士

牛头人酋长凯恩·血蹄不仅是一位勇敢的战士更是牛头人部落的伟大领袖。尽管他有些年老了,但凯恩依旧是那么勇敢和充满智慧。他十分清楚自己部落目前的处境:疯狂的半人马正不止一次地猛烈攻击他们的定居点和商队。然而他从未失去信心。他坚信一定能找到一条出路,让他的子民度过这段艰难的日子,并最终过上和平安宁的生活。

一次偶然的机会,凯恩在中卡利姆多的东海岸遇见了萨尔。得于萨尔和兽人部落的倾力相助,凯恩最终得以击退半人马可汗的屡次进犯。凯恩十分感激萨尔,作为回报这位高贵的战士告诉了年轻的酋长有关卡利姆多神谕及其圣地的所在。就在那座神秘的山洞里麦迪文再次出现……

描述:这位无畏而消瘦的血蹄牛头人部族的领导,凯恩·血蹄[BloodhoofCairne]生活在荒地上靠近无尽之海的的沙滩上。然而,在半人马凶猛的进攻和他们对本地猎物的过度捕猎之下,凯恩计划将他的部族重新部署至莫高雷[Mulgore]的绿地并建立了主城雷霆崖。但随着半人马的进攻越来越频繁,凯恩知道在平原上无法击败他们,很快他就失去了希望。

然而,很快他遇到了萨尔[Thrall],这个新部落的年轻酋长,并看着他击败了一队袭击牛头人的半人马,而他也被他们的高贵和野性所感染。当萨尔告诉他他们是来寻找自己的命运的时候,凯恩告诉他向北方走,那里有古老的神谕。

萨尔报告说看到一支半人马军队向北方挺进,于是凯恩迅速离开去保卫他们的村庄。当抵挡住一波又一波的的半人马战士后,凯恩对萨尔诉说了他们的困境。而萨尔则发誓在牛头人穿越荒地去莫高雷的时候保护他们的旅行队,作为对神谕位置的交换。

凯恩和萨尔成功的躲避和击败了所有的半人马掠夺者,并最终到达了莫高雷。凯恩告诉萨尔神谕就在石爪峰[StoalonPeak]内,并祝他好运。

在到达石爪峰[StoalonPeak]顶后,萨尔惊讶的发现凯恩已经找到他了,并保证来偿还他们欠萨尔和部落的情。凯恩把双足飞龙从鹰身女妖那里解放出来,并征募他们来帮助兽族。接着他帮忙从人类手中攻克了山峰,那样他们就可以自由的进入了。然而,吉安娜[Jaina]还是首先进入了。

凯恩和萨尔在进入石爪内部之后分头行动。凯恩发现了一个被施法的灵魂之石,它可以激活通向神谕的天空之桥。当他们找到神谕时,凯恩和萨尔发现吉安娜已经在那里了。三个人询问神谕,而被告知要击败燃烧军团,他们必须全部联合起来。他们三个犹豫地接受了。

凯恩的智慧和强壮,加上牛头人的力量,帮助萨尔招回了格罗姆·地狱咆哮[GrommHellscream]。在三个种族共同的魔法作用下,地狱咆哮身上恶魔的影响被消除。

为了兵种的一致,凯恩宣誓他们部族对部落的忠诚,并将设法共同再次击败燃烧军团。

二、魔兽牛头人的历史

牛头人是个古老的民族,往上可以一直追溯到上古战争,也就是燃烧军团第一次入侵以前。古老的牛头人部落曾游牧于中卡利姆多辽阔的平原地带。其中一部活动在西部的凄凉之地,后被崛起的半人马彻底击败,不得已被迫永远离开了那里。在之后数个世纪的时间里,牛头人一直受到嗜战凶残的半人马的威胁。当兽人萨尔带领着部落来到卡利姆多大陆之时,牛头人已然处于濒临灭绝的危难关头。

一、与半人马的战争

半人马的外形与丛林守护者和树妖类似。传说他们是半神塞纳留斯的一个儿子和一个土元素公主的私生子。与丛林守护者和树妖不同的是,这些半人马十分迷信,害怕如雷雨、闪电或冰雹等自然现象。逞强好战的半人马由于还没有先进的加工技术,而主要使用石制的兵器,如石斧、石箭等等。成群结队的半人马在所谓可汗的带领下屡次袭击了游牧的牛头人部落,烧杀抢掠无恶不作。这些半人半马的生物在贫瘠荒凉的中卡利姆多平原地带有着无可比拟的战斗优势,比如奔跑的速度或说灵活的机动战术曾给略显笨重的牛头人以致命的打击。

半人马与牛头人持续了数个世纪的交战。尽管在上古战争以前,暗夜精灵曾一度制服并控制了这群好战凶残的半人马。但在燃烧军团入侵之时,暗夜精灵显然再没有足够精力来继续维护周边地区的安全。半人马也得以从此摆脱暗夜精灵的桎梏。永恒之井大爆炸后世界呈现出新的格局,陆地板块也随之发生了巨大的变化,古老的卡利姆多如今演变成为四个新的大陆板块:艾泽拉斯(次大陆卡兹莫丹)、洛丹伦、诺森德和卡利姆多。上古战争之后,暗夜精灵来到位于北卡利姆多的海加尔圣山重建了自己的家园。与此同时,其他一些生物和种族,如牛头人和半人马也幸存了下来。由于暗夜精灵定居在灰谷森林以北的森林、山地及沿海一带。幸存下来的半人马因此再次活跃在卡利姆多中部和南部的平原地区。没有了暗夜精灵的威胁,半人马迅速占领了凄凉之地,并将那里游牧的牛头人永远驱逐出了该地区。不久后其它地区,如荒原之地甚至莫高雷的牛头人也先后遭到半人马的攻击,而处于频临灭亡的边缘。

如今,位于中卡利姆多西部的凄凉之地定居有五个半人马部落,这是迄今半人马活动最频繁的地区。不过这五个部落一直不太和睦,相互间很少往来,也时常发生一些血腥的冲突。

二、大地母亲

锋利的战戟是牛头人的传统武器:只需用力一击,即使粗壮坚实的树木也可被完全截断。牛头人每斩杀一个敌人,就会将自己头部长长的毛发扎成一根粗旷的辫子,以此表示他们在生与死的较量中所表现出来的勇气、智慧和力量。传说伟大的牛头人战士瓦格·石角有八十七根长而粗的辫子。

尽管牛头人体形壮硕蛮劲十足,但他们天性却十分善良温和,热爱和平。不过,每当他们受到攻击或是威胁时,就会变成一个个难缠的对手,毫不留情将那性感的铁蹄辗向任何前来冒犯的敌人,如对那些精力过甚的可恶的半人马。

虔诚的牛头人信仰大地母亲,崇尚自然的和谐与平衡,为此而进行着不懈的努力。虽然牛头人有着“狩猎科多兽”的传统习俗,然而这种“狩猎”是罕见而神圣的:只是以这种方式来调整平衡那些日益增长、体形庞大的生物的数量。因为牛头人知道这些性情温和的科多兽并非大自然的敌人。

与兽人类似,牛头人也有着悠久的萨满传统,不过其更多是与所信仰的大地母亲有着十分紧密的联系,以至他们所惯用的萨满能量多是源自自然界和土元素。这些略带迷信的牛头人相信,无论是平时生活或是处于战时状态,仁慈伟大的祖先之灵都将世代永远保佑着他们。

三、永远的盟友

不少牛头人战士在长达数世纪对半人马的严酷战斗中相继死去。在被驱逐出凄凉之地后,牛头人依然遭到半人马军队的疯狂攻击。然而他们从未放弃过希望。一些牛头人部落(牛头人是部落联盟)在经验丰富的血蹄部落酋长凯恩·血蹄的带领下继续顽强战斗。他们来到位于卡利姆多中部的莫高雷大草原,终于在那里定居下来并建立了新的家园——雷霆崖。期间得到萨尔领导的兽人部落的大力帮助。

体型硕大的牛头人对那些远道而来绿皮肤的兽人非常感兴趣。出于对兽人部落的感激之情,凯恩·血蹄愿与他们永结同盟。当燃烧军团大举入侵卡利姆多之时,牛头人决定与兽人部落并肩作战。虽然他们早已厌倦杀戮,但更愿意挺身而出帮助这些兽人盟友,同时也是为保护自己的文化不被燃烧军团毁灭。从那以后两个种族的关系变得更加密切。

当兽人还生活在德拉诺,被燃烧军团利用之前,他们曾有与牛头人极为相似的古老传统。如今通过与牛头人的亲密接触,使得他们又重新找回昔日久违的文化根源。可以说,牛头人对兽人的影响是积极而深远的。

三、魔兽牛头人的历史

牛头人是个古老的民族,往上可以一直追溯到上古战争,也就是燃烧军团第一次入侵以前。

古老的牛头人部落曾游牧于中卡利姆多辽阔的平原地带。其中一部活动在西部的凄凉之地,后被崛起的半人马彻底击败,不得已被迫永远离开了那里。

在之后数个世纪的时间里,牛头人一直受到嗜战凶残的半人马的威胁。当兽人萨尔带领着部落来到卡利姆多大陆之时,牛头人已然处于濒临灭绝的危难关头。

一、与半人马的战争半人马的外形与丛林守护者和树妖类似。传说他们是半神塞纳留斯的一个儿子和一个土元素公主的私生子。

与丛林守护者和树妖不同的是,这些半人马十分迷信,害怕如雷雨、闪电或冰雹等自然现象。逞强好战的半人马由于还没有先进的加工技术,而主要使用石制的兵器,如石斧、石箭等等。

成群结队的半人马在所谓可汗的带领下屡次袭击了游牧的牛头人部落,烧杀抢掠无恶不作。这些半人半马的生物在贫瘠荒凉的中卡利姆多平原地带有着无可比拟的战斗优势,比如奔跑的速度或说灵活的机动战术曾给略显笨重的牛头人以致命的打击。

半人马与牛头人持续了数个世纪的交战。尽管在上古战争以前,暗夜精灵曾一度制服并控制了这群好战凶残的半人马。

但在燃烧军团入侵之时,暗夜精灵显然再没有足够精力来继续维护周边地区的安全。半人马也得以从此摆脱暗夜精灵的桎梏。

永恒之井大爆炸后世界呈现出新的格局,陆地板块也随之发生了巨大的变化,古老的卡利姆多如今演变成为四个新的大陆板块:艾泽拉斯(次大陆卡兹莫丹)、洛丹伦、诺森德和卡利姆多。上古战争之后,暗夜精灵来到位于北卡利姆多的海加尔圣山重建了自己的家园。

与此同时,其他一些生物和种族,如牛头人和半人马也幸存了下来。由于暗夜精灵定居在灰谷森林以北的森林、山地及沿海一带。

幸存下来的半人马因此再次活跃在卡利姆多中部和南部的平原地区。没有了暗夜精灵的威胁,半人马迅速占领了凄凉之地,并将那里游牧的牛头人永远驱逐出了该地区。

不久后其它地区,如荒原之地甚至莫高雷的牛头人也先后遭到半人马的攻击,而处于频临灭亡的边缘。如今,位于中卡利姆多西部的凄凉之地定居有五个半人马部落,这是迄今半人马活动最频繁的地区。

不过这五个部落一直不太和睦,相互间很少往来,也时常发生一些血腥的冲突。二、大地母亲锋利的战戟是牛头人的传统武器:只需用力一击,即使粗壮坚实的树木也可被完全截断。

牛头人每斩杀一个敌人,就会将自己头部长长的毛发扎成一根粗旷的辫子,以此表示他们在生与死的较量中所表现出来的勇气、智慧和力量。传说伟大的牛头人战士瓦格·石角有八十七根长而粗的辫子。

尽管牛头人体形壮硕蛮劲十足,但他们天性却十分善良温和,热爱和平。不过,每当他们受到攻击或是威胁时,就会变成一个个难缠的对手,毫不留情将那性感的铁蹄辗向任何前来冒犯的敌人,如对那些精力过甚的可恶的半人马。

虔诚的牛头人信仰大地母亲,崇尚自然的和谐与平衡,为此而进行着不懈的努力。虽然牛头人有着“狩猎科多兽”的传统习俗,然而这种“狩猎”是罕见而神圣的:只是以这种方式来调整平衡那些日益增长、体形庞大的生物的数量。

因为牛头人知道这些性情温和的科多兽并非大自然的敌人。与兽人类似,牛头人也有着悠久的萨满传统,不过其更多是与所信仰的大地母亲有着十分紧密的联系,以至他们所惯用的萨满能量多是源自自然界和土元素。

这些略带迷信的牛头人相信,无论是平时生活或是处于战时状态,仁慈伟大的祖先之灵都将世代永远保佑着他们。三、永远的盟友不少牛头人战士在长达数世纪对半人马的严酷战斗中相继死去。

在被驱逐出凄凉之地后,牛头人依然遭到半人马军队的疯狂攻击。然而他们从未放弃过希望。

一些牛头人部落(牛头人是部落联盟)在经验丰富的血蹄部落酋长凯恩·血蹄的带领下继续顽强战斗。他们来到位于卡利姆多中部的莫高雷大草原,终于在那里定居下来并建立了新的家园——雷霆崖。

期间得到萨尔领导的兽人部落的大力帮助。体型硕大的牛头人对那些远道而来绿皮肤的兽人非常感兴趣。

出于对兽人部落的感激之情,凯恩·血蹄愿与他们永结同盟。当燃烧军团大举入侵卡利姆多之时,牛头人决定与兽人部落并肩作战。

虽然他们早已厌倦杀戮,但更愿意挺身而出帮助这些兽人盟友,同时也是为保护自己的文化不被燃烧军团毁灭。从那以后两个种族的关系变得更加密切。

当兽人还生活在德拉诺,被燃烧军团利用之前,他们曾有与牛头人极为相似的古老传统。如今通过与牛头人的亲密接触,使得他们又重新找回昔日久违的文化根源。

可以说,牛头人对兽人的影响是积极而深远的。

四、关于魔兽历史暗夜精灵和牛头人曾经是不是友好的,我听说是暗夜精灵

自从上古以来,精灵和其他种族就很少接触,即使是抵抗燃烧军团最困难的时候,那个乌鸦堡的将军也死活不采纳罗宁等人与其他种族联合的建议(详情见恶魔之魂).即使是后来暗夜精灵对其他种族也不友好,WAR3开始的精灵任务可知泰兰德说人类和兽人会玷污精灵的森林,直到后来的海加尔之战.由此可见精灵和牛头人不会太友好.至于他们都信仰德鲁伊,那都是他们信奉德神灵教给他们的.但他们信仰的方式又有所不同,精灵德鲁伊类似于通灵术,他们通过灵魂和周围的自然对话,战斗的时候他们喜欢借助自然的力量;而牛头的德鲁伊教大多都是通过对自然图腾的崇拜来强化自己的力量,所以在魔兽里虽然精灵和牛头都信仰德鲁伊,但在牛头的营地里我们可以经常看到图腾,而在精灵那里却没有.。

五、WOW中暗夜精灵和牛头人哪个种族历史更悠久

呃,楼上两位都说错了

牛头人的历史远比暗夜精灵悠久

牛头人是艾泽拉斯原生物种,是艾泽拉斯世界最早的生物之一(参见暴雪2011年暴雪嘉年华上的问答),而暗夜精灵种族起源是艾泽拉斯最早原生物种之一的巨魔,是受到永恒之井影响而变异的巨魔,因此暗夜精灵的历史不如牛头人悠久

虽然暗夜精灵的文化诞生较晚,但是远比牛头人文化要灿烂,原因是牛头人是游牧民族,和暗夜精灵相比没有太多的文化继承

三区自由之风阿鲁帕卡

六、求魔兽争霸牛头人的故事

牛头人身的起源

话说克里特岛的那只牛头,是世界上最早一只牛头吗?倒也未必!克里特岛是欧洲大陆最早的文明的发源地之一,创造了灿烂的米诺安文明(2800-1150BC)。但是克里特王朝辉煌而短暂,影响深远但历史却不很长,更不是最早的牛头人身传说。而从公元前6000年的新石器时代开始,牛作为最重要的食物和材料来源之一,贯穿了狩猎、游牧到农耕的全部历程,同时多产的特性也是阳刚与富裕的象征,广受除了南美、中美和大洋洲以外的各个种族所崇拜(很奇怪,澳洲原本居然没有牛,南美和中美则更热衷于崇拜羽蛇之类又粗又长的东西),几乎每个上古文明中都经历过圣牛崇拜(有的至今仍在崇拜,如印度),在这些文明中或多或少都能找到牛首人身的神人及其变体形象。

王国标志——牛牛在非洲

非洲是人类文明的故乡,那里的养牛业从千万年前延续至今,对于牛的崇拜也由来已久。非洲的马赛族,是一辈子只吃牛奶和牛血过活的民族,他们衡量价值的标准就是一家有多少牛,以用牛做货币单位。马赛尔人甚至不在乎牛的产奶量是否最高而专心培养最好看的牛,所以他们的牛有很长的尖角,高高的极其好看。马达加斯加共和国(Madagasca)别称“牛的王国”,这里的人们对牛有着一种特殊的,近乎狂热的崇拜。牛是个人财富的标志,牛头被当作国家的象征。牛在这里要象孩子一样接受洗礼,一个星期中的某一天不能强迫牛去干活。据说在非洲古老的神话传说中也有牛头人身的形象,但是我暂时未找到确切的文字记载,此处待考。《Mr.迈尔·怒涛》——克里特岛以外的牛头怪第3页共40页

七、WOW兽人历史

唉,说实话这个不是一句两句说得清

兽人本来生活在德拉诺,萨格拉斯为了征服艾泽拉斯,把兽人变成了好战,狂暴的种族,并打开了黑暗之门,兽人如潮水一般冲进了艾泽拉斯,然后与联盟作战,第一次世界大战完了以后,兽人被打回了德拉诺,黑暗大门也没封印,然后兽人野心不死,利用一个时空裂缝又复制了一个黑暗之门,就是现在外域那个

兽人再次进入了艾泽拉斯,第二次世界大战开始,然后部落又战败,部落之王萨尔由于没被萨格拉斯腐化,带领兽人生珐肌粹可诔玖达雪惮磨活下来,不发动战争

至于牛头人,它们是艾泽拉斯的原生居民,为了对抗半人马,加入了部落,牛头人历史我不太清楚,反正牛头是兽人的小弟(个人这么认为)

其实玩WOW种族并不是那么重要,我玩的兽人,牛头太丑了,虽然血多了%5,但是你想想战士1W的血,%5才多少?500,并不是很遥远的距离,遇上FS不过是一个火球的事,兽人的那个技能把攻击力几乎上升一半,你自己想想吧

wowar

农村在居民区养牛是不是违法的

农村在居民区养牛是不是违法的

法律主观:

1、情况而定。如果不属于规模型的养牛,只是家庭数量较少的散养或者圈养的话,法律对此不作要求;如果养牛数量达到一定数量,属于养殖场性质后,就需要先办理环评手续并报环保局审批后才能经营。2、新建、改建、扩建畜禽养殖场、养殖小区,应当符合畜牧业发展规划、畜禽养殖污染防治规划,满足动物防疫条件,并进行环境影响评价。3、对环境可能造成重大影响的大型畜禽养殖场、养殖小区,应当编制环境影响报告书;其他畜禽养殖场、养殖小区应当填报环境影响登记表。4、大型畜禽养殖场、养殖小区的管理目录,由国务院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商国务院农牧主管部门确定。环境影响评价的重点应当包括:畜禽养殖产生的废弃物种类和数量,废弃物综合利用和无害化处理方案和措施,废弃物的消纳和处理情况以及向环境直接排放的情况,最终可能对水体、土壤等环境和人体健康产生的影响以及控制和减少影响的方案和措施等。

法律客观:

《畜禽规模养殖污染防治条例》第十二条新建、改建、扩建畜禽养殖场、养殖小区,应当符合畜牧业发展规划、畜禽养殖污染防治规划,满足动物防疫条件,并进行环境影响评价。对环境可能造成重大影响的大型畜禽养殖场、养殖小区,应当编制环境影响报告书;其他畜禽养殖场、养殖小区应当填报环境影响登记表。大型畜禽养殖场、养殖小区的管理目录,由国务院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商国务院农牧主管部门确定。环境影响评价的重点应当包括:畜禽养殖产生的废弃物种类和数量,废弃物综合利用和无害化处理方案和措施,废弃物的消纳和处理情况以及向环境直接排放的情况,最终可能对水体、土壤等环境和人体健康产生的影响以及控制和减少影响的方案和措施等。

《社会成本问题》读书笔记

《社会成本问题》读书笔记

罗纳德·科斯在《社会成本问题》一文中,通过对侵害的交互性,以法律判例为基本事实,提出了对此类侵害事件的新的看法,下面是我为大家整理的《社会成本问题》读书笔记,希望大家喜欢!

《社会成本问题》读书笔记篇一

20XX年7月28日读盛洪先生主编的《现代制度经济学》(北京大学出版社)前言二:“走向新政治经济学”:

盛洪先生在前言一:“新制度经济学家和他们的理论”一文写于1993年,主要对新制度经济学的主要代表人物及其研究方向和研究成果进行了综述,尤其对新制度经济学中的基本核心观点进行了简明扼要的说明,为开始学习或了解新制度经济学的后学打开了通向新制度经济学的大门。在前言二:“走向新政治经济学”一文写于2001年,则是对本书所编辑的新制度经济学的核心论文内容逐篇进行了导读式的分析,为我等后学能更清楚地阅读和理解新制度经济学大家的代表作奠定了基础。该文从科斯的社会成本角度延伸开来,延伸到整个社会体制及其代表物政治体制,文中贯穿了新制度经济学大家们的真知卓见,犹如一根无形的彩色丝线将散落于各家的珍珠串成了一个眩目璀璨的项链。字里行间发人深思……

一、罗纳德·科斯《社会成本问题》

1、外部侵害不仅起因于侵害者的行为,也起因于被侵害者的存在;受到侵害时损失,但同样让侵害者停止侵害行为也会造成损失。

2、法律根据对社会的成本与收益的考虑,提出了“合法的妨害”的概念,即有些行为,即使对别人造成了侵害,只要该行为的当事人采用了适宜的技术降低了侵害,受到侵害的人也只能承认这些行为的合法性。

3、让企业和公用事业以“合法的妨害”为理由免除侵害责任是否是一个更好的选择,拥有“合法的妨害”权利的当事人,是否会利用信息的不对称,使用低于适宜水平的技术,从而使侵害的程度高于均衡水平。

4、依据这个理论学习分析公共事业的管理问题、公共资源的管理问题、污染的问题等等。。。

根据庇古在《福利经济学》中的观点,整个社会(包括法学和经济学界)在解决社会净产品与私人净产品的矛盾时候,一般采用赔偿、征税、许可证或者强制搬迁等方式来弥补侵害者对他人造成的损失。同时也认为,在处理这种类似的侵害事件中,政府(国家)行为比市场调整更直接有效。

“甚至在最先进的国家,也存在许多缺陷和不完善之处。……存在许多妨碍社会资源……以;最有效的方式进行分配的障碍。对这些障碍的研究成了我们现在问题的本质。……它的目的基本上是实践性的。它试图寻找更高瞻远瞩的方式,按照这种方式,政府现在或者最终会控制经济力量的游戏,并由此促进其所有公民总的福利。”

罗纳德·科斯在《社会成本问题》一文中,通过对侵害的交互性,以法律判例为基本事实,提出了对此类侵害事件的新的看法:

一、问题的交互性质

科斯首先提出,不能单纯从现有侵害发生的情况来判断侵害的赔偿权利和义务。往往这种侵害行为在本质上存在交互性,比如牛吃谷物的例子:

如果单纯因为牛吃了谷物就认定牛侵害了谷物的话,实际上是过于偏颇的。因为如果为了降低牛吃谷物的可能性,就不得不减少牛的数量或者限制牛群活动的区间(比如篱笆),这样一方面可能降低了牛肉的供应,另一方面可能增加了牛群放牧的成本(比如篱笆)。从这个角度看,难道我们不能认为是种植的面积侵害了放牧牛群的利益吗?

基于以上分析,科斯提出,“必须决定的真正问题是:是允许甲损害乙,还是允许乙损害甲?关键在于避免较严重的损害。……必须从总体和边际的角度来看待这一问题。”

二、两种不同的定价制度

在不考虑定价制度的成本的情况下(不考虑交易成本),科斯以牛吃谷物一例,分析了两种不同的定价制度:

1、侵害者按照市场价格对所造成的侵害给予全额补偿:只有当牛群的边际产出价值大于谷物损失的市场价值,那么养牛者必然愿意支付全额补偿,而谷物种植者由于获得损失谷物的市场等额补偿,实际上其从谷物中的总体收益不变。也就是说,当不考虑交易成本的情况下,“在完全竞争条件下,农夫使用土地的所得等于该土地上使用生产要素的总产值与这些要素在次优用途下的附加产值之间的差额。若损害超过农夫使用土地的所得,则要素在其他地方使用的附加产值将超过在考虑损害后使用该土地的总产值。因此,人们就会放弃耕种这块土地而将各种要素偷盗其他地方的生产中去。”也就是说,从总体产出考虑,只要侵害者根据市场价值对所造成的损害给予全额补偿的话,无论最终形成的是一种什么样的牛群和种植比例,“对资源配置没有任何长期影响。”

2、侵害者不需要对所造成的侵害给予赔偿:在这个时候,农夫为了降低损失,就不得不支付给养牛者一定费用,以使得养牛者愿意保持现有的牛群数量,当补偿的费用等于牛群的边际产出时,养牛者将愿意保持现有牛群数量,如果同时农夫由于降低牛群吃谷物所获得的产值大于或等于该补偿费用时,农夫就愿意支付该补偿费用;换个角度,农夫还可以通过建设篱笆等增加成本的方法来降低谷物损失,而当降低谷物损失所获得的产值大于建设篱笆等新增成本的情况下,农夫也愿意采取这样的措施。

因此,从总体产出的角度来看,“如果定价制度的运行毫无成本,最终的结果(产值最大化)是不受法律状况影响的。”

三、四个典型性的判例

1、“斯特奇斯诉布里奇曼”案:医生诉糖果商机器生产噪音,

2、“库克诉福布斯”案:化学厂硫酸氨气导致可可果纤维草席质量受损

3、“布赖恩特诉勒菲弗”案:造墙和堆放木材导致他人烟囱排烟不畅

4、“巴斯诉戈雷格斯”案:酿酒与通气口排风通道

根据侵害交互的基本观点,对四个典型案例进行了分析,认为对任何一种侵害行为而言,在不考虑交易成本的情况下,无论初始的权利义务结构是什么样的,只要允许完全市场竞争,那么市场自然会将资源调整配置到最优状态,使得产值最大。

四、考虑市场交易成本的时候

1、在不考虑市场交易成本的情况下,市场通过对合法权利的分配可以导致产值最大化;但是在开绿市场交易成本的情况下,只有在“这种重新安排后的产值增长多于它所带来的成本时,权利的重新安排才能进行。”因此,“除非这是法律制度确认的权利的安排,否则通过转移和合并权利达到同样效果的市场费用如此之高,以至于最佳的权利安排以及由此带来的更高的产值也许永远也不会实现。”也就是说,在考虑市场交易成本的时候,如果交易成本过高,单纯依靠市场是无法实现资源(权利)最优配置的,这时候政府(法律)成为了次优的解决方案。

2、企业作为替代市场交易来组织生产的组织,“活动的重新安排不是用契约对权利进行重新安排的结果,而是作为如何使用权利的行政决定的结果。”也就是说,当企业内部组织交易的行政成本低于市场交易成本的时候,企业就成为了代替市场交易来完成资源(权利)配置的一种制度形式。

3、还有一种替代制度是政府的直接管制,“强制性地规定人们必须做什么或不得做什么,以及什么是必须遵守的。”“在某种意义上,政府是一个超级企业,它能通过行政决定影响生产要素的使用。”但是,“显然,政府有能力以低于私人组织的成本进行某种活动。但政府行政机制本身并非不要成本。”

4、市场、企业和国家行政命令都是解决资源配置问题的制度安排,“问题在于如何选择合适的社会安排来解决有害的效应。所有解决的办法都需要一定成本,而且没有理由认为由于市场和企业不能很好地解决问题,因此政府管制就是有必要的。”但是问题反过来也一样,是否政府管制没有解决问题,就应该全面放弃由市场来自行调整呢?

五、合法的妨害

在充分分析了妨害的经济性质、解决机制的基础上,科斯先生大量引用了英国和美国妨害问题的相关判例资料,提出了“合法的妨害”的概念。

1、“以对邻人的损害为代价来使用自己的财产,或……做自己的事。只要在合理的界度内,他所开的工厂产生的噪声和烟尘可以造成他人的不舒适。只有在他的行为不合理时就其效用和所导致的有害结果而言,它才构成妨害。”

2、“……在处理有妨害后果的行为时所面临的问题,并不简单地是限制那些有责任者。必须决定的是,防止妨害的收益是否大于作为停止生产该损害行为的结果而在其他方面遭受的损失。……但真正的危险是,政府对经济体系的全面干预会导致对那些对过分的有害后果负有责任的人的保护。”

中文翻译的有点晕,下次将英文的相关部分都补充于后。

六、庇古与庇古传统之批判

所老实话,没怎么看明白。回头先把庇古的福利经济学看看再做笔记吧。晕死我了。

从基本内容上,感觉是说,古典经济学家倾向于采用“自然”(市场)的手段来解决资源配置问题,以达到产值的最大化;而庇古先生倾向于采用政府手段解决这些问题,而且“政府现在或最终会控制经济力量的游戏,以此来促进经济福利,并由此促进其所有公民总的福利。”

科斯先生通过对庇古先生所提出的“火车火星问题”、“兔子问题”去分析了庇古先生体系的混乱和模糊,虽然我并没有看明白。哈哈,最终指出,并没有办法却确认市场还是政府是解决妨害的最优办法,而是应该放开视野,“比较不同社会安排所产生的总产品,……应在更广泛的范围内进行,并应考虑这些安排在各方面的总效应。”其次,“将我们分析的出发点定在实际存在的情形上来审视政策变化的效果”,而不是“对自由放任状态和一些理想世界的比较来进行分析”。最后,科斯先生提出了,以产权的角度来分析生产要素的观点,也就是说,生产要素的配置问题从本质上说是产权配置的过程。

《社会成本问题》读书笔记篇二

一、有待分析的问题

引出问题:如何处理工厂(甲)对居民(乙)的烟尘污染问题?庇古,《福利经济学》:赔偿、征税或责令工厂迁出。科斯认为这些办法并不合适,这类问题有待分析。

二、问题的交互性质

甲对乙的污染或侵扰固然是一种侵害。但,如果不让甲侵害乙,会使甲受到侵害。问题具有交互性,处理这个问题要全面权衡利害关系,“必须从总体的和边际的角度看待这一问题”。

三、对损害负有责任的定价制度

羊牛者(甲)对农夫(乙)所造成的损害承担责任。“赔偿费用的支付额取决于农夫与养牛者进行讨价还价的本领。但这笔费用既不会高得使养牛者放弃这个地点,也不会不随牛群规模而变”。“这种协议不会影响资源的配置,但会改变养牛者与农夫之间的收入和财富的分配”。简单地说,养牛者支付给农夫m1,而m1大于农夫放弃土地耕种的收益m2,但m1小于养牛者由此新获得的收益m3。

前提:交易成本为0。

四、对损害不负责任的定价制度

由农夫承担责任。农夫会付给养牛者l1作为补偿养牛者减少牛群数目的损失,而l1大于养牛者的损失l2,但小于农夫由此而获得的收益l3。

前提:交易成本为0。

*两种方式都导致一种结果:双方都盈利,双方都满意,产值、利润最大化,资源配置最优化。

五、问题的重新说明

科斯以四个实例论证其观点的本质,并表明其普遍适用性。

甲对乙的侵害对乙来说是损失,但,如果不让甲侵害乙,同样会对甲造成损失。

如果甲胜诉,乙会找甲谈判,表示:如果甲放弃对乙的权利,乙会给甲补偿,而且补偿大于甲不放弃权利的收益。(乙对甲的补偿小于乙因此带来的收益。)这样,甲乙可以达成协议。

如果乙胜诉,甲会找甲谈判,表示:如果乙放弃对甲的权利,甲会给乙补偿,而且补偿大于乙不放弃权利的收益。(甲对乙的补偿小于甲因此带来的收益。)同样,甲乙可以达成协议。

因此,无论如何,在交易成本为0的情况下,甲乙都会通过谈判实现产值、利润最大化,资源配置最优化。

六、对市场交易成本的考察

第三、四、五部分都隐含了一个前提:在市场交易中是不存在成本的。但这不是现实,是个假定。通常交易成本很高,使交易根本无法进行。“一旦考虑到进行市场交易的成本,那么显然只有这种调整后的产值增长多于它所带来的成本时,权利的调整才能进行”。“在这种情况下,合法权利的初始界定会对经济制度的运行效率产生影响”。

“问题在于如何选择合适的社会安排来解决有害的效应。所有解决的办法都需要一定成本,而且没有理由认为由于市场和企业不能很好地解决问题,因此政府管制就是有必要的”。

七、权利的法律界定以及有关的经济问题

“当市场交易成本是如此之高以致于难以改变法律已确定的权利安排时,情况就完全不同了。此时,法院直接影响着经济行为”。

“我们在处理有妨害后果的行为时所面临的问题,并不是简单地限制那些有责任者。必须决定的是,防止妨害的收益是否大于作为停止产生该损害行为的结果而在其他方面遭受的损失。在由法律制度调整权利需要成本的世界上,法院在有关妨害的案件中,实际上做的是有关经济问题的判决,并决定各种资源如何利用”。

八、庇古在《福利经济学》中的研究

九、庇古传统

庇古的观点认为,解决的办法是对侵害者(甲)征税。

科斯认为,单方面征税是不对的。即使征税,也应该建立一种双重的征税制度。因为甲对乙的侵害对乙来说是损失,但不允许甲侵害乙,同样会对甲造成损失。但“我无法想象如何得到这样的税收制度所需要的数据”。“就我的目的而言,只要表明这种税收一定带来最佳状况就足够了”。

十、研究方法的改变

研究问题的方法必须改变,要考虑总的效果:社会成本和社会利润。

斯蒂格勒概括的“科斯定理”:

1、如果交易成本为0,不管权利如何进行初始配置,当事人之间的谈判都会导致使这些财富最大化的安排。

2、交易成本不可能为0,不同的权利界定会带来不同效率的资源配置。

3、产权制度的供给是人们进行交易、优化资源配置的基础。

《社会成本问题》读书笔记篇三

科斯的《社会成本问题》是一篇讨论产权的法律界定的论文,构筑了以“科斯定理”为核心的产权理论分析框架。科斯在1959年在弗吉尼亚大学任教时,曾对美国联邦通讯委员会进行研究,并发表了论文《联邦通讯委员会》,提出无线电频谱的使用应服从价格机制给予出价最高者,无线电领域混乱的根本原因是没有在稀缺性资源中建立产权,并进一步指出产权的界定有赖于法律。这篇文章关于产权分析的初步尝试引起了经济学界的广泛争论。很多经济学家均参与了这场大论战,为了说服这些经济学家,科斯在1960年发表了《社会成本问题》一文。

科斯写作《社会成本问题》的最初目的,是暴露庇古所提的解决有害效果问题的方法的根本缺陷。科斯认为“这些解决办法并不合适,因为它们所导致的结果不是人们所需要的,甚至通常也不是人们所满意的。”

科斯提出有害效果问题是具有相互性的,“传统的方法掩盖了不得不做出选择的实质”,“必须决定的真正问题是,是允许甲伤害乙,还是允许乙伤害甲?关键在于避免较严重的损害。”在分析问题时,有必要知道损害方是否对引起的损失负责,因为没有这种权力的初始界定,就不存在权力的转让和重新组合的市场交易。科斯说“必须从总体的和边际的角度来看待这一问题。”为了说明这一问题,科斯举出了一个例子:失散牛群毁坏邻近土地作物的例子。并从假设养牛者对毁坏作物负责以及养牛者对毁坏作物不负责两个角度,分别阐述了如果定价机制的运行毫无成本,最终都能实现产值最大化的结果,并且不受法律状况的影响。这个结论即被斯蒂格勒称为“科斯定理”。这个定理的主旨就是,只要市场交易的费用为零,无论产权属于何方,通过协商交易的途径都可以达到同样的最佳效果。这种使资源利用达到最佳效率的结果与产权的归属是无关的。

但是,当加入对市场交易成本的考察时,合法权利的初始界定会对经济制度的运行效率产生影响。科斯早就在《企业的性质》一文中指出,市场交易是有成本的,所以科斯更倾向于将“科斯定理”看作是“分析具有正交易费用的经济路途中的一块垫脚石,以便进一步分析一个有正交易费用的经济”。在正交易费用的情况下,法律在决定资源如何利用方面起着极为重要的作用。

之后在本文的第五节中科斯研究了权力的初始界定和进行某种既定的市场交易的成本。在交易费用为正的情况下,不同的权力界定会带来不同效率的资源配置。对解决有害效应问题的方法做了具体的分析。

运用交易费用的分析方法首先分析了作为市场的替代物的企业。“显而易见,采用一种替代性的经济组织形式能以低于利用市场时的成本而达到同样的效果,这将是产值增加。正如我多年前所指出的,企业就是作为通过市场交易来组织生产的替代物而出现的。在企业内部,生产要素不同组合中的讨价还价被取消了,行政指令替代了市场交易。”“当然,这并不意味着通过企业组织交易的行政成本必然低于被取代的市场交易的成本。”

“但是,企业并不是解决该问题的唯一可能的方式。”“一种替代的办法是政府的直接管制。”政府可以强制规定各种生产要素如何使用,他有能力以低于私人组织的成本进行某些活动。但有时它的成本也大的惊人,所以,直接的政府管制未必会带来比由市场和企业更好的解决问题的结果。

对于有害效应问题,关键在于如何选择合适的社会安排来解决有害的效应。所有的解决办法都是有成本的,区别在于相对成本差异。科斯认为我们应该做的是进行详细的研究,分析和比较,比较个方式的成本与收益。本文的主旨就是在于科斯想要说明应该用什么样的经济方法来研究问题。

文章的第六节阐述的是“权力的法律界定及有关经济问题”,科斯说“法院在有关妨害的案件中,实际上做的是有关经济问题的判决,并决定各种资源如何使用”,“问题的关键在于衡量消除有害效果的收益与允许这些效果继续下去的收益。”交易及其成本取决于财产权利如何被界定以及转移的条件和权利接受者所提供的保证。

科斯揭示了庇古对于问题的看法及经济学分析方法存在着根本的缺陷,庇古的传统是错误的,科斯指出经济学家未能对解决有害问题得出正确结论,根源是福利经济学方法中的根本缺陷,需要做的是改变方法:

第一.当经济学家在比较不同社会安排时,适当的做法是比较这些不同的安排所产生的社会总产品,而对私人产品和社会产品做一搬的比较则没有什么意义。

第二.通过将自由放任状态和一些理想世界的比较来进行分析,但由于理想世界的不确定性,使得这种分析对经济政策没有太大的帮助,应该将分析的出发点定在现实存在的情况上。

第三.对于生产要素的错误概念。通常认为要素是实物而不是行使一定行为权利,如果将生产要素是为权利,做生产有害效果的事的权利也是生产要素,这就容易理解多了。

科斯的《社会成本问题》启发了人们对产权法律界定的首次思考,是产权与制度研究领域的经典之作,其主要思想被总结为我们所熟知的“科斯定理”。这篇文章的重要性在于在揭示传统教条的错误时,提出了权利的界定和权力的安排在经济交易中的重要性。科斯自己曾说过:“在一篇文章(是指《企业的性质》)中,交易费用是用来表明,如果交易费用没有包括在分析之中,那么企业就没有存在的意义;而在另一篇文章(即是指《社会成本问题》)中我指出,如果交易费用没有引入分析之中,从问题的范围考虑,法律就没有意义。”科斯此文虽然没有将产权的概念上升到理论的高度来进行综合性的阐述,但他为后继者提供了一种新的分析问题的视角和方法。

科斯在本文中采用了边际分析方法,提出了交易费用分析方法。

但是科斯定理还是遭到了批评,这个定理一直被认为是帕累托最优状态的同义反复。但其实正如科斯所说,可以将其看做是研究正交易费用的基础,科斯定理的贡献恰恰是其反面,在正交易费用的情况下,法律在决定资源如何利用方面起着极为重要的作用。

科斯认为,在交易费用高昂,使得交易无法达成的情况下,由法官通过计算产值,让产值更低的一方承担责任,科斯提出的这一原则既与法的精神相违背,在经学上也无法成立。

一直有反市场的人士说,由于市场存在信息不对称,政府干预就是合理的。而科斯的由法官计算产值和由计委官员计算产值,其内在思路是一致的。两者都面临同样的困难:无论是计委官员,还是法官,他们都无法全面了解价格等市场信息,他们的计算,注定是失败的计算。

青年经济学家莫志宏从奥地利学派主观价值的角度,批评科斯的“计划者视角”,我很赞同她的批评。本文要说的是,即便纯以芝加哥学派的视角看,科斯对侵权责任的分析,乃至后来波斯纳等人建立的责任原则,也是完全无法成立的。

总之,虽然科斯的《社会成本问题》一书受到了许多的批评,但能够取得这么重大的影响,也证明了这本书的确有他存在的意义,这也是科斯对人类社会的最大贡献,是脱离哲学确立了社会终极正义的科学标准,所以从这方面看,《社会成本问题》也是一本值得我们学习的一篇好文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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