养牛项目评审意见?办养殖场如何申请场地

养牛项目评审意见?办养殖场如何申请场地

大家好,今天小编来为大家解答养牛项目评审意见这个问题,办养殖场如何申请场地很多人还不知道,现在让我们一起来看看吧!

办小型养殖需要什么证

办小型养殖需要什么证

养殖业一直是大家所看好的行业,但是一般大规模需要投入的资本、心血要大一些,很多新手会选择从小型养殖项目着手。下面一起来看看搞小型养殖需要办理什么证件?做什么养殖项目风险小一点?

一、搞小型养殖需要办理什么证件?

1、动物防疫条件合格证

动物防疫条件合格证是单位和个人开办动物饲养场、养殖小区、动物隔离场所、动物屠宰加工场以及动物和动物产品无害化处理场的生产经营活动;经兽医管理部门审查,符合动物疫病预防、控制、扑灭等条件批准后,发给的动物防疫条件许可凭证。有注册备案的许可证号。

2、环评手续

过不了环评,办不了养殖场,这个要向当地环保局申请。需要注意的是,如果养殖项目涉及水土保持的,要出具水利行政主管部门意见;

涉及农田保护区的项目,要出具农业、国土行政主管部门的意见,涉及水生动物保护的,要出具渔政主管部门意见,涉及自然保护区的,要出具林业主管部门意见。

3、经营许可证

如果是种畜禽养殖,还需要办理经营许可证,这个证要先省级畜牧行政主管部门审核同意后,报农业部核定。经营许可证是法律规定的某些行业必须经过许可,而由主管部门办理的许可经营的证明,如烟草专卖许可证、药品经营许可证、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等。

二、做什么养殖项目风险小一点?

任何养殖项目都是有风险的,任何行业也是有风险的,需要自己提前进行评估。这里提供几个小型养殖项目供大家参考:

1、河虾养殖

河虾是一种优质的淡水虾类。在我国很多地方的江河、湖泊、水库和池塘中都有。它的繁殖能力也比较强,而且成活率高。河虾一般在冬季的价格相对较高一些,特别在春节前后,所以可以选择在春节前后进行捕捞销售,这样收益会更高一些。

河虾就是大河里的河虾,野生的它一般以一些河里的漂浮的生物为食,但是如果要人工养殖的话,要求的产量肯定是比河里野生的要多的,那么就需要添加一些鲜鱼,贝肉等饵料。投食的饵料分量根据河虾的体重以及生长情况,还有前一天的吃食情况各方面因素进行适当的调整。

2、养牛

养牛,牛是草食性动物,一般都是以草料、谷物换牛的体重,相对来说养殖成本低一点,而且牛肉在全国各地也比较畅销。

常见的畜禽养殖项目当中,最为稳定的莫过于肉牛养殖了,近10年来肉牛价格一直保持缓慢增长的态势,从未出现过大起大落。除此之外牛传染性疾病相对较少且容易防治,不过最近几年牛犊价格上涨幅度较大,对于以单纯繁殖或自繁自育为主的养牛户而言影响不大,但是以单纯育肥为主的养牛户效益空间却被大大压缩。

3、养羊

我国各地都分布着不少养羊户,并且还有许多地方特色的山羊,加上各地人民都有冬季进补的习惯,羊肉成了滋补首选。今年羊肉价格有所回升,对养殖户还是利好的。

寻求贵州省经济发展报告。(内容最好齐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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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五”发展情况和2005年工作情况

及2006年工作安排

贵州省中小企业局

贵州省非公有制经济办公室

“十五”期间,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中小企业和非公有制经济的发展,特别是近年来,把促进中小企业和非公有制经济的发展放在更加突出的位置,出台了一系列的法律法规,使中小企业和非公有制经济迎来了历史上发展的最好时期。在国家大力促进中小企业加快发展,积极鼓励、支持和引导非公有制经济发展的方针指引下,贵州省中小企业、非公有制经济的发展环境不断改善,全省中小企业、非公有制经济的活力不断增强,企业规模逐步扩大,经济运行的质量明显提高,从而使贵州中小企业、非公有制经济在“十五”期间保持了协调健康快速发展的良好势头。

一、“十五”贵州中小企业及非公有制经济发展情况

(一)中小企业、非公有制经济在国民经济中的比重明显上升。

2005年1—11月,我省规模以上中小企业完成工业总产值946.4亿元,比上年同期增长22.4%;实现工业增加值310.49亿元,比上年同期增长20%;占全省规模以上工业总产值和增加值的63%和62%;中小企业实现销售总额654.81亿元,比上年同期增长19%。全省规模以上非公有制经济完成工业总产值281亿元,实现工业增加值47亿元,分别占全省全部工业总产值和增加值的19.4%和9.7%。在全省新增就业岗位中,中小企业、非公有制企业提供了80%以上的就业岗位。中小企业、非公有制经济已成为推动我省经济发展、繁荣市场和扩大就业的生力军,是我省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的重要力量。

(二)中小企业、非公有制经济行业分布不断拓展,结构不断优化。

至2005年三季度止,全省工商注册企业总户数已达93632户,个体工商户47.71万户,分别比上年同期增长17.7%和10.2%;我省符合企业新划型标准的大型企业仅有23户,中小企业占99.98%以上,涵盖了一产、二产、三产业,在行业分布上,中小企业、非公有制经济已由制造、建筑、运输、商贸和服务业等领域为主,开始向基础设施、公用事业、重化工等领域拓展。一方面一些高能耗、高污染、严重亏损,不适应市场竞争的国有中小企业退出市场,而一些中小企业、非公有制企业利用自身优势,采取改制、重组、联合、“退二进三”、兼并、租赁、承包经营、托管、股份制、股份合作制和出售等形式,积极参与国有、集体企业的改革重组,推进了国有经济的战略性调整,并向多元投资主体的公司制企业发展,促进了所有制结构的调整和投资主体多元化。另一方面非公有制经济在规模结构上正在从以劳动密集型企业、中小企业为主,向资本密集、技术密集的大企业、大集团靠拢。同时,随着贵州省优惠政策的实施和投资环境的改善,一批省外、境外、国外企业落户贵州,有力地推进了贵州省经济结构的战略性调整。

(三)中小企业、非公有制经济实力进一步增强,龙头企业迅速崛起。

随着中小企业、非公有制经济资本积累的增加和发展机制的不断完善,企业资本的有机构成不断提高,实力进一步增强。2004年,全省规模以上非公有制企业达661户,占全省规模以上工业企业户数的31.04%,成为制药、食品、矿产品加工、房地产、商贸超市等新兴产业的主体,并形成了神奇集团、益佰制药、老干妈、北京华联、星力百货、大昌隆、市西路小商品市场、遵义苟家井市场、三桥综合批发市场等一批主业突出、有一定规模和竞争力的非公有制企业。其中西洋肥业、神奇集团、益佰制药年销售额都已超过10亿元,西洋肥业销售额达13.5亿元,进入全省23家大型企业行列;益佰制药成为省内首家上市的非公有制企业;老干妈公司纳税额达到7800多万元;红华家电营业额超过5亿元,并把经营业务拓展到了邻近省区。

(四)中小企业、非公有制经济区域特色初步形成,促进了农业产业化经营。

我省中小企业、非公有制经济已逐步形成一批以专业化、规模经营为特征的具有区域特色产业集群,如贵阳的制药业、遵义的辣椒、仁怀的白酒业、赤水的竹业、余庆的苦丁茶、湄潭的米、福泉和开阳的磷化工、六盘水的煤及煤化工、铜仁地区的电解锰等。全省31家省级农业产业化重点龙头非公有制企业已成为我省农业产业化经营和带动农业结构调整的中坚力量。如“老干妈”公司的辣椒制品,其生产原料每年就带动了20万农户增收;信邦制药公司的中药材基地建设,带动了罗甸、施秉等县的农民致富;“牛来香”公司生产牛肉制品,带动了1万多农户养牛致富;遵义县虾子辣椒市场2003年交易达5万多吨,交易额3.5亿元,带动了周边10多个县的农民致富;贵阳五里冲农副产品批发市场2003年交易量达10多亿公斤、交易额13亿多元,推动了农业和农村经济结构的调整。

(五)中小企业、非公有制企业整体素质不断提高。

我省中小企业、非公有制企业整体素质得到提升。首先是在企业战略发展规划方面具有了科学性,合理地确定企业定位、产品定位、市场定位,从整体策划上提高了战略眼光;其次是企业发展贴近了贵州经济发展主线,产业选择、产品选择符合国家产业政策,符合贵州特色经济发展方向,确定了迅速将贵州资源优势转变为经济优势的产业发展模式;再就是企业更加注重技术进步,通过采用高新技术及先进适用技术提高产品的科技含量,提高产品附加值,增大了高新技术及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中小企业比例;还有一点就是企业的市场意识大大提高,很多企业都充分认识到:必须从企业质量、技术管理、信息化技术采用、营销策略制定、人才引进及培训、企业生产生活环境改善等方面作出努力,才能提高企业整体竞争力。

二、2005年贵州省中小企业局主要工作情况

2005年,省中小企业局(省非公办)按照工作职责,紧紧围绕省委、省政府制定的经济工作方针,以党的十六大和十六届五中全会精神为指导,积极贯彻落实《中小企业促进法》和《国务院关于鼓励支持和引导个体私营等非公有制经济发展的若干意见》,在国家发展改革委中小企业司指导下,以创造公平发展环境和促进建立中小企业社会化服务体系为重点,充分利用各种社会资源,支持、引导和促进中小企业和非公有制经济发展。

(一)全面宣传贯彻国家方针政策,认真部署各项工作。

认真贯彻胡锦涛总书记在贵州考察时的重要讲话精神,深入宣传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小企业促进法》、《国务院关于鼓励支持和引导个体私营等非公有制经济发展的若干意见》。为推进全省中小企业、非公有制经济健康快速发展,省中小企业局(省非公办)还分别召开了“全省中小企业、非公有制经济工作会议”“全省非公有制经济工作座谈会”“全省典当行业工作会”和“全省担保行业工作会”,统一部署各项工作;并通过电视台和在《贵州日报》开辟专版等,邀请省领导和组织各有关部门、单位、企业广泛宣传,为我省加快中小企业、非公有制经济发展营造良好舆论氛围。

(二)以优化发展环境和完善服务体系为重点,研究制定有利于中小企业、非公有制经济发展的相关政策措施。

组成《贵州省中小企业促进条例》起草小组,完成了省人大的立法调研。为贯彻落实国务院3号文,按省政府要求和省经贸委党组的指示,组成调研工作小组,通过实地考察、召开多种形式座谈会、发函征求意见稿等形式,完成《中共贵州省委、贵州省人民政府贯彻〈国务院关于鼓励支持和引导个体私营等非公有制经济发展的若干意见〉的实施意见(送审稿)》,已于10月26日报省政府审议批准。

(三)加大了对我省成长型中小企业的扶持力度。

通过政策引导、资金扶持、服务体系建设等,扶持了一批优势中小企业和非公有制企业。2005年,通过中小企业发展专项资金的实施,共拉动投资13.97亿元,共计安排项目104项,其中,贴息36个项目758万元,补助68个项目1242万元。为提高工作效率和透明度,制定了《贵州省中小企业发展专项资金2005年项目申请指南》。争取国家中小企业发展专项资金项目10项,安排资金630万元。另外,组织了500万元额度技改专项资金项目的申报和审批工作,共计26个项目。初步建立了省中小企业发展专项资金项目库,第一批有500多个项目入库,为项目跟踪、项目服务创造了基础条件。

(四)建立和完善服务体系,为中小企业和非公有制经济营造良好的发展环境。

2005年2月初,开通了“中国中小企业贵州信息网”,为全省中小企业搭建起信息交流平台,点击率已超过了25万次。配合国家中小企业银河培训工程,启动“贵州省中小企业星光培训工程”,对各类人员进行有关宏观经济政策、企业经营管理和相关法律法规等方面的培训,举办24期培训班,共培训3224人。指导帮助各地因地制宜建设中小企业服务中心,已建立13个县级中小企业、非公有制经济服务中心。联系、指导中介组织为非公有制经济搞好服务。通过省非公有制经济投诉中心,受理非公有制企业的一些投诉,帮助协调,积极为非公有制经济开展法律咨询、维权服务工作。

(五)建立和完善中小企业、非公有制经济统计测算体系。

与省统计局联合作制定了《贵州省中小企业、非公有制经济统计体系建设方案》,已于2005年下半年开始试运行,得到了省委、省政府主要领导的肯定。开展贵州省非公有制经济现状调查,并撰写出《贵州省非公有制经济现状调查研究报告(初稿)》。

(六)积极开拓市场并加强交流合作。

组团参加“第二届中国中小企业博览会”,贵州代表组织了51家企业参展,共设42个展位,总成交额达4.5亿元,省中小企业局还获得中博会组委会颁发的优秀组织奖。组织我省中小企业及非公有制企业参加由国家发展改革委与教育部组织的“2005年第三届全国中小企业网上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招聘活动”。截止6月活动结束,我省已有160余家企业在网上招聘,设立360个工作岗位,招聘了近1500人,在全国排名第15位。

(七)帮助、支持中小企业、非公有制企业解决融资难、贷款难和担保难问题。

加快我省中小企业信用担保体系建设工作,加强担保机构、金融机构与政府间的密切合作,帮助担保机构利用国家有关政策合作开发信用担保等金融产品,切实解决中小企业、非公有制经济融资难、担保难问题。加大对典当行业的规范管理和行业服务,使其在中小企业融资过程中起到积极补充作用。

三、2006年主要工作安排

2006年,贵州省中小企业和非公有制经济工作要紧紧围绕十六大、十六届五中全会精神和省委、省政府确定经济社会发展的指导方针,围绕全面建设贵州小康社会和构建和谐社会的总体目标,深入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小企业促进法》、《国务院关于鼓励支持和引导非公有制经济发展的若干意见》,用科学发展观统领工作全局。把增强自主创新能力作为中小企业和非公有制经济调整结构、转变经济增长方式的中心环节,实施“中小企业成长工程”。坚持积极扶持、加强引导、完善服务、保障权益、加快发展的方针,强化服务为宗旨,进一步完善政策措施,营造发展环境,加大工作力度,建好服务平台,维护公平竞争,保护合法权益。着力解决贵州中小企业融资难和企业活力问题,努力培育一批具有较强竞争力的成长型中小企业,为今后的全面发展打好坚实基础。

(一)继续以优化发展环境为重点,推进法规体系建设。抓紧《贵州省中小企业促进条例(草稿)》的地方法规立法调研工作,争取2006年进入省人大立法程序。力争出台《中共贵州省委、贵州省人民政府贯彻〈国务院关于鼓励支持和引导个体私营等非公有制经济发展的若干意见〉的实施意见》。切实贯彻落实鼓励、支持和引导非公有制经济发展的政策措施,建立完善促进非公有制经济发展的协调机制,营造良好的发展环境。

(二)做好“十一五”贵州省中小企业、非公有制经济发展战略规划编制工作。科学组织,加强协调,扎实推进,认真制定好我省中小企业和非公有制经济“十一五”战略发展规划。建立、健全中小企业、非公有制经济统计监测体系统,及时掌握中小企业、非公有制经济生产经营状况和发展趋势。配合省减负办,治理向中小企业、非公有制经济的乱收费、乱罚款、乱摊派,切实减轻中小企业及非公有制企业负担。

(三)推动中小企业、非公有制企业的产业结构调整、产品结构调整,提高中小企业、非公有制企业自主创新能力。扶持一批“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和非公有制企业,推动中小企业自主创新、联合创新、引进消化吸收再创新和信息化,增强企业竞争力。加强对中小企业产业集群、公共技术服务平台的规划和引导。支持企业“走出去”,积极开拓市场,参加各种投资展销会,提高市场竞争力。围绕旅游支柱产业的发展,积极筹备2006年“多彩贵州”旅游商品设计大赛、旅游商品能工巧匠选拨大赛和旅游商品展销大会(简称“旅游商品两赛一会”)。对全省重点贫困县、少数民族地区的中小企业、非公有制企业进行调研,制定有针对性的支持措施。

(四)培育中小企业、非公有制经济社会化服务体系,改进和拓宽服务手段。重点围绕信用担保、投融资、创业辅导、技术创新、市场开拓、信息、法律服务、人才培养等方面,着力推进全省中小企业服务体系建设,坚持突出重点,充分发挥社会民间组织、科研机构的作用,整合资源,构建中小企业、非公有制经济服务平台。继续实施国家中小企业银河培训工程和贵州省中小企业星光培训工程,提高中小企业、非公有制企业素质。

(五)着力推动和解决中小企业、非公有制企业融资难问题。规范、推动和扶持信用担保业及典当业的健康发展,探索设立再担保机构。鼓励中小企业、非公有制企业上市融资,引导和鼓励金融机构开发适合中小企业、非公有制企业的金融产品,加大信贷支持力度。建立创业投资机制,支持中小企业投资机构的设立和发展。

四、意见和建议

(一)建议国家继续加大对中小企业、非公有制经济发展的资金支持力度。国家中小企业发展专项资金支持的“银河培训工程”等项目,在我省中小企业及非公有制企业中反响很大、很好。但我们认为中小企业发展专项资金数额太少,希望中央财政大幅增加中小企业发展专项资金,并且积极与各省(市、自治区)中小企业、非公有制经济管理部门进行项目合作,充分发挥财政资金的支持作用。

(二)建议国家继续扩展中小企业、非公有制经济的融资途径。利用国家中小企业发展专项资金,支持推动中小企业、非公有制经济信用担保体系建设,完善担保的风险分担及补偿机制,加强监督管理。要求各金融机构改进金融服务,转变服务作风,增强服务意识,提高服务质量,简化审贷手续,完善授信制度,扩大信贷比例,提高工作效率,开发适应中小企业、非公有制经济发展的金融产品。

(三)建议建立中小企业、非公有制经济统计制度。现行统计体系中没有中小企业、非公有制经济统计口径,难以获得中小企业、非公有制经济发展的完整数据。建议国家统计部门建立中小企业、非公有制经济统计体系,加强中小企业、非公有制经济的统计核算和动态监测,以便系统、全面、准确的掌握中小企业、非公有制经济发展的基本情况,为促进中小企业、非公有制经济发展提供可靠的决策依据。

(四)鉴于西部地区中小企业、非公有制企业发展普遍存在总量小、企业规模小、产品结构单一、技术水平较低、就业压力大的问题,建议国家加大对西部地区中小企业、非公有制企业创业辅导体系建设、服务体系建设和企业技术创新等方面的政策支持力度,加大对西部地区的资金支持力度,在中小企业发展专项资金项目安排及培训、考察上给予倾斜,适当从优。建议国家发展改革委中小企业司加大中、东、西部中小企业、非公有制企业相互交流的组织力度,促进各地中小企业、非公有制企业互通有无,取长补短,共同发展

办养殖场如何申请场地

办养殖场如何申请场地

问题一:在农村办个养殖场需要申请什么手续吗?国土资源部、农业部《关于促进规模化畜禽养殖有关用地政策的通知》(国土资发[2007]220号)

其中丁规定:

(一)申请规模化畜禽养殖的企业或个人,无论是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农民和畜牧业合作经济组织还是其他企业或个人,需经乡(镇)人民***同意,向县级畜牧主管部门提出规模化养殖项目申请,进行审核备案。

(二)本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农民和畜牧业合作经济组织申请规模化畜禽养殖的,经县级畜牧主管部门审核同意后,乡(镇)国土所要积极帮助协调用地选址,并到县级国土资源管理部门办理用地备案手续。涉及占用耕地的,要签订复耕保证书,原则上不收取保证金或押金;原址不能复耕的,要依法另行补充耕地。

(三)其他企业或个人申请规模化畜禽养殖的,经县级畜牧主管部门审核同意后,县(市)、乡(镇)国土资源管理部门积极帮助协调用地选址,并到县级国土资源管理部门办理用地备案手续。其中,生产设施及绿化隔离带用地占用耕地的,应签订复耕保证书,原址不能复耕的,要依法另行补充耕地;附属设施用地涉及占用农用地的,应按照规定的批准权限和要求办理农用地转用审批手续。

(四)规模化畜禽养殖用地要依据《农村土地承包法》、《土地管理法》等法律法规和有关规定,以出租、转包等合法方式取得,切实维护好土地所有权人和原使用权人的合法权益。县级国土资源管理部门在规模化畜禽养殖用地有关手续完备后,及时做好土地变更调查和登记工作。因建设确需占用规模化畜禽养殖用地的,应根据规划布局和养殖企业或个人要求,重新相应落实新的养殖用地,依法保护养殖企业和个人的合法权益。

问题二:怎样申请养殖场的合法手续(一)申请规模化畜禽养殖的企业或个人,无论是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农民和畜牧业合作经济组织还是其他企业或个人,需经乡(镇)人民***同意,向县级畜牧主管部门提出规模化养殖项目申请,进行审核备案。

(二)本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农民和畜牧业合作经济组织申请规模化畜禽养殖的,经县级畜牧主管部门审核同意后,乡(镇)国土所要积极帮助协调用地选址,并到县级国土资源管理部门办理用地备案手续。涉及占用耕地的,要签订复耕保证书,原则上不收取保证金或押金;原址不能复耕的,要依法另行补充耕地。

(三)其他企业或个人申请规模化畜禽养殖的,经县级畜牧主管部门审核同意后,县(市)、乡(镇)国土资源管理部门积极帮助协调用地选址,并到县级国土资源管理部门办理用地备案手续。其中,生产设施及绿化隔离带用地占用耕地的,应签订复耕保证书,原址不能复耕的,要依法另行补充耕地;附属设施用地涉及占用农用地的,应按照规定的批准权限和要求办理农用地转用审批手续。

(四)规模化畜禽养殖用地要依据《农村土地承包法》、《土地管理法》等法律法规和有关规定,以出租、转包等合法方式取得,切实维护好土地所有权人和原使用权人的合法权益。县级国土资源管理部门在规模化畜禽养殖用地有关手续完备后,及时做好土地变更调查和登记工作。因建设确需占用规模化畜禽养殖用地的,应根据规划布局和养殖企业或个人要求,重新相应落实新的养殖用地,依法保护养殖企业和个人的合法权益。

问题三:建养殖场需要办理什么手续?步骤:

一、你以养殖公司的名义,向村委会申请,报上级有关部门批准。

二、拟申请地块如属农用地,必须先办理农用地转用手续,后报建设、环保、林业、土地等部门批准。

三、如村民小组不同意使用该地块,需征得村民代表大会通过,方可申请。

手续:

1、向畜牧管理部门申请养殖项目。2、申请土地(养殖场用地)。3、如果是建种畜场还要申请良种繁殖许可证。

问题四:办养殖场需要什么手续建设养殖场用地需要到当地土管所申请,圈舍盖好后引进品种再到畜牧局办理一个检疫合格证就可以了,其他没有。我这里有很多养殖肉牛和肉羊的,需要良种的话你可以过来选购。

问题五:办养殖场需要什么手续办养殖场可以,但选址必须讲究,同进要具备这几样东西:。你放养牛羊的话,应该不行。***不会支持的。兴办规模养殖场,个人应向村委会提出申请,并报乡镇同意后,到工商局办理工商登记预核手续(场名预核),再到畜牧主管部门办理项目备案手续和环保局办理环境评估手续,然后到国土部门办理养殖用地备案手续。以上手续齐备后最后到畜牧兽医部门办理动物防疫合格证即可。具体步骤如下:1、撰写一份《养殖场可行性报告》,到国土局申请《土地规划许可证》。2、持建设单位法人证明及相关行业营业执照(复印件)(个人经营者凭身份证到工商局申请办理《营业执照》),到检验检疫局办理《动物防疫条件合格与环保证明》。3、根据《农业部基本建设财务管理办法》、《农业基本建设管理办法》建立完善的财务制度,再持《营业执照》及《财务制度》到税务局办理《税务登记证》。4、最后持《土地规划许可证》、《营业执照》、《动物防疫条件合格与环保证明》、《税务登记证》等,到建设局申请《建设施工许可证》。5、在以上5个证件办好之后,就可以按预定规划建造养殖场及附属房屋了。记得建好后还需报建设局和检验检疫局进行验收哦。

问题六:办养殖场的手续都需要什么办理养殖证的条件和流程

一、办理条件:

1、国家对水产养殖海域和内陆水域实行养殖证制度。利用海域和内陆水域从事养殖生产活动的单位和个人,必须依法取得养殖证。

⑴全民所有的海域和内陆水域依照《渔业法》和《土地管理法》的规定,确定海域和内陆水域养殖使用权;

⑵集体所有或者全民所有由农业集体经济组织使用的海域和内陆水域,依照《渔业法》、《土地管理法》和有关土地承包经营的规定,确定海域和内陆水域养殖承包经营权;

2、对已养海域和内陆水域,符合养殖规划并持有养殖证的,可简化审核程序予以换证。尚未领取养殖证应尽快审核补发。

不符合养殖规划但已持有养殖证的,限期予以调整。无证使用海域和内陆水域从事养殖生产的,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渔业主管部门应当进行登记,限期拆除养殖设施。

3、使用海域和内陆水域从事养殖生产活动的单位和个人应当向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渔业行政主管部门提出申请。

二、申报材料:

一、养殖申请表;二、申请人的身份证明或单位证明。单位还应当提交下列材料:1、与养殖规模相适应的资金来源证明材料;2、养殖技术条件说明;3、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证明材料。申请使用集体所有的海域和内陆水域从事养殖生产时,除提供上述材料外,还应提供有效的海域和内陆水域承包经营合同。

三、申报流程:

1、申请。单位和个人使用海域和内陆水域从事养殖生产活动的,应向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渔业行政主管部门提出申请,填写申请表。单位还应提交与养殖规模相适应的资信证明材料、养殖技术条件说明等。

2、审核。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渔业行政主管部门应认真审查申请材料,并会同有关单位人员进行现场勘验,确认标界,核实有关情况。

3、批准。经审核,对符合规定的,渔业行政主管部门应报请有审批权的人民***批准,颁发养殖证。

4、集体所有或全民所有由农业集体经济组织使用的海域和内陆水域,承包人按规定签定承包合同后,到所辖地县级以上人民***进行注册登记,领取养殖证。

5、登记造册、公告。渔业行政主管部门对已颁发的养殖证应登记造册,颁证海域和内陆水域要作图标志,及时向社会公告。

四、养殖证简介:

养殖证是国家对水产养殖海域和内陆水域实行养殖证制度。利用海域和内陆水域从事养殖生产活动的单位和个人,必须依法取得养殖证。

问题七:办理养殖场项目申请如何书写?养殖场建设项目申请书范本:

项目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_

项目属性____________________

项目申报单位___________________

申报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

一、项目申报书

二、项目可行性报告

三、项目评审意见

注:

*号和养殖物种可根据自身养殖情况修改。

问题八:自家办养殖场具体流程如果搞建筑,先问一下土管局。不搞建筑,问一下畜牧部门,够一定规模要办理《动物防疫条件合格证》,国家对养殖场的优惠扶持政策还是问畜牧部门、发改委等

问题九:如何办理畜牧养殖场营业执照首先养殖场要取得《动物防疫条件合格证》,这要到当地的动物卫生监督部门申请办理。然后才可到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申请营业执照。

问题十:办理养殖场需要哪些手续,知道的请详细说一下。搞养殖、建家庭农场发展养殖业需要办理哪些手续了?

首先是选址和土地手续。需要在国土局和农业局备案签订用地协议,保险起见大规模的还要通过规划局的选址意见,预留好发展用地,避免后期扩建时变成“违规建筑”;好消息是国土资源部力挺养殖户,制定了《全国土地分类》和《关于养殖占地如何处理的请示》规定,把养殖用地划归为农业用地,用基本农田以外的耕地从事养殖业不再需要审批。

也就是说现在办理养殖场,饲养栏舍和绿化隔离带属于农用地,不用再去办理繁琐的农用地转用审批手续了。要注意的是用来管理、生活用房、疫病防控设施、饲料储存间、硬化的路面属于永久性建筑物,还是需要办理农用地转用审批手续的。禁养区之内就别想再搞成规模的养殖了,现在建成的手续齐全的都要搬迁,还是去偏远地区发展吧,四川、贵州、云南,、东北三省、内蒙古是不错的选择。

除了土地手续之外还要办理《动物防疫条件合格证》,没有这个证件是不能从事养殖业的。今后还会需要养殖场内有具备执业兽医资格证等国家认定的畜牧类技术职称的人员才可以,可以是老板,也可以外聘,有就行。

环评手续很重要,要通过环保局的审批拿到环境影响审批意见和排污许可证,环评通不过以后会很麻烦,可能会被禁养,养殖场被拆除的情况都会发生。

动物防疫条件合格证审批下来后可以去工商局办理营业执照了,当然还要到畜牧局办理登记备案手续的。

国家近年对三农问题非常关注,不少地区还可以立项备案,立项成功是有补贴的。

关于本次养牛项目评审意见和办养殖场如何申请场地的问题分享到这里就结束了,如果解决了您的问题,我们非常高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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