牛村养牛场怎么建(农村养牛建牛舍怎样征地通过审批)

牛村养牛场怎么建(农村养牛建牛舍怎样征地通过审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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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在农村有很多家庭的小型养牛场,家庭小型养牛场怎么建

现在农村有很多家庭的小型养牛场,家庭小型养牛场怎么建

很多人在养牛场建设初期就投入大量资金建设牛舍。一个能养50头牛的标准牛棚至少需要10万元,而一个能遮风挡雨的简易牛棚只要几千元。前期对圈舍的过度投入,必然会影响后期对牛品种的投入和养殖成本,从而减少养殖数量。再说养牛辛苦,不适合所有人。如果之前对住房的投入太大,我们就不容易转行了。在围栏投资小的情况下,可以先养一两批牛,感觉是在扩大规模。重建相对标准的圈养还不算晚。

很多人不赚钱,是因为介绍工作做得不好。首先要确定哪种牛适合我们养殖,其次要选择一个值得信赖的引种地。引进时,品种的选择主要根据育种模式来决定。生长快的品种(如西门塔尔牛、夏洛来牛等。)均选用圈养,而小型品种(如本地黄牛、杂交黄牛等。)都是在山地放养的情况下选择的。引进牛要坚持就近原则。引种地点越近,牛的发病率越低,适应性越好。如果需要在外地引进品种,不要相信低价宣传,一般都是骗人的。

引种后应进行应急处理和饲养过渡。饲料成本在养牛总成本中占很大比例,为了提高养牛效益,要尽可能节约饲料成本。然而,节约饲料成本并不是减少饲养量或饲料质量。小牛场,牛不太多,尽量储备粗粮,买了成本会大幅度增加。另外,喂食时要注意秸秆短、喂食少、出勤多等注意事项,以免造成饲料浪费。养牛本身就是一个勤劳的人,能吃苦耐劳,不怕脏。在养牛过程中,要始终坚持养多防少,防多治少。饲养是饲养管理,养牛本身没有太多技术含量。只要人勤快,基本上饲养管理是可以提高的。预防是对疾病的预防,主要从防疫做起。牛只应根据预先制定的防疫程序定期接种疫苗。

很多人不赚钱,是因为介绍工作做得不好。首先要确定哪种牛适合我们养殖,其次要选择一个值得信赖的引种地。引进时,品种的选择主要由育种方式决定。生长快的品种(如西门塔尔牛、夏洛来牛等。)均选用圈养,而小型品种(如本地黄牛、杂交黄牛等。)都是在山地放养的情况下选择的。引进牛要坚持就近原则。引种地点越近,牛的发病率越低,适应性越好。如果需要介绍到其他地方,不要相信低价宣传,一般都是骗人的。同时,引种后应进行应急处理和饲养过渡。

农村养牛场如何建

农村养牛场如何建

1、占用的耕地属于基本农田,则一概不得占用建养殖场。因为按照《基本农田保护条例》第17条关于“禁止任何单位和个人在基本农田保护区内建窑、建房、建坟、挖砂、采石、采矿、取土、堆放固体废弃物或者进行其他破坏基本农田的活动”、“禁止任何单位和个人占用基本农田发展林果业和挖塘养鱼”等规定精神,基本农田只能用于粮、棉、油、蔬菜等种植业生产,而不能用于养殖业。

2、占用的耕地属于非基本农田,则在符合《畜牧法》规定条件的情况下可以用于建养殖场。《畜牧法》第三十七条规定:“国家支持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农民和畜牧业合作经济组织建立畜禽养殖场、养殖小区,发展规模化、标准化养殖。乡(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应当根据本地实际情况安排畜禽养殖用地。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农民、畜牧业合作经济组织按照乡(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建立的畜禽养殖场、养殖小区用地按农业用地管理。畜禽养殖场、养殖小区用地使用权期限届满,需要恢复原用途的,由畜禽养殖场、养殖小区土地使用权人负责恢复。

3、在畜禽养殖场、养殖小区用地范围内需要兴建永久性建(构)筑物,涉及农用地转用的,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的规定办理。”据此,如果你们所在乡的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将拟占用的耕地列为畜禽养殖场用地的范围,有关养殖户就可以直接在其上建立养殖场,无须获得建设用地的审批(但兴建永久性建筑物、构筑物除外)。

农村养牛建牛舍怎样征地通过审批

农村养牛建牛舍怎样征地通过审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第五条

单位和个人依法使用的国有土地,由土地使用者向土地所在地的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提出土地登记申请,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登记造册,核发国有土地使用权证书,确认使用权。

其中,中央国家机关使用的国有土地的登记发证,由国务院土地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具体登记发证办法由国务院土地行政主管部门会同国务院机关事务管理局等有关部门制定。

1、土地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

2、总产权复印件1份。

3、土籍调查表复印件1份。

4、《土地登记卡》。

5、产权测量报告。

6、申请书1份。

7、法人身份证明、委托书各1份,法人、受托人身份证复印件各1份

扩展资料:

一、收费程序

由国土窗口开《收费通知单》→城建收费中心开现金解款单→银行缴费→城建收费中心开缴费票据→国土窗口领取《土地使用证》

二、收费标准、收费依据

1、土地登记费(苏价涉[1995]155号、苏价房[1999]134号):

党政机关、人民团体、全额预算管理事业单位每宗地收10元;

企业、自收自支单位土地使用面积在1000m2(含1000m2)以下每宗地收110元,每超过500m2以内加收40元,最高不超过4万元;

差额预算管理事业单位土地使用面积在2500m2(含2500m2)经下每宗地收160元,每超过500m2以内加收20元,最高不超过1万元;

城镇私房用于生产经营地土地使用面积在500m2(含500m2)以下每宗地收90元,每超过100m2以内加收20元,最高不超过200元;

城镇居民住房(私房)土地使用面积100m2(含100m2)以下每宗地收18元,每超过50m2以内加收5元,最高不超过35元。

另外对于民房遗留问题,根据淮政发[2003]131号文件:超法定面积135m2以上部分按90元/m2收取;

2、交易服务费(苏价服[2004]131):依照法律、法规不需要进入土地市场交易的,不交纳此费用。对土地使用权进行出让的,按照土地交易面积向受让方收取1.2元/m2;

对土地使用权进行转让的,向交易双方收取2.4元/m2,双方各承担一半;对土地使用权进行出租和抵押的,向交易双方收收取1元/m2,,双方各承担一半。

三、办件类别

工作日随到随办

四、《国有土地使用证》办理程序:

1,受理申请材料

2,审核材料

3,校准登记

4,颁发证书

参考来源百度百科-土地使用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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