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业用房开办养牛场?农村养牛用地政策

农业用房开办养牛场?农村养牛用地政策

大家好,关于农业用房开办养牛场很多朋友都还不太明白,今天小编就来为大家分享关于农村养牛用地政策的知识,希望对各位有所帮助!

承包的预留建设用地可以养殖吗?

承包的预留建设用地可以养殖吗?

我是三农领域的作者林涛。

如果承包的是基本农田,建养殖场是违反土地管理法律、法规的行为,如果是其它农业用地的,需要向发包方或者乡(镇)人民政府进行申请。

根据《土地管理法》第三十六条规定,非农业建设必须节约使用土地,可以利用荒地的,不得占用耕地;可以利用劣地的,不得占用好地。

禁止占用耕地建窑、建坟或者擅自在耕地上建房、挖砂、采石、采矿、取土等。

禁止占用基本农田发展林果业和挖塘养鱼。

扩展资料: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十四条:“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由本集体经济组织的成员承包经营,从事种植业、林业、畜牧业、渔业生产。土地承包经营期限为三十年。”

可知,在集体土地上是可以进行畜牧业养殖的,但是集体土地又分为基本农田和非基本农田。

如果拟占用的耕地属于基本农田,则一概不得占用建养殖场。根据《基本农田保护条例》第17条关于“禁止任何单位和个人在基本农田保护区内建窑、建房、建坟、挖砂、采石、采矿、取土、堆放固体废弃物或者进行其他破坏基本农田的活动”。

“禁止任何单位和个人占用基本农田发展林果业和挖塘养鱼”等规定可知,基本农田只能用于粮、棉、油、蔬菜等种植业生产,而不能用于养殖业。

如果拟占用的耕地属于非基本农田,则在符合《畜牧法》规定条件的情况下可以用于建养殖场。《畜牧法》第三十七条规定:“国家支持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农民和畜牧业合作经济组织建立畜禽养殖场、养殖小区,发展规模化、标准化养殖。乡(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应当根据本地实际情况安排畜禽养殖用地。

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农民、畜牧业合作经济组织按照乡(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建立的畜禽养殖场、养殖小区用地按农业用地管理。畜禽养殖场、养殖小区用地使用权期限届满,需要恢复原用途的,由畜禽养殖场、养殖小区土地使用权人负责恢复。

在畜禽养殖场、养殖小区用地范围内需要兴建永久性建(构)筑物,涉及农用地转用的,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的规定办理。”

据此,如果涉事土地所在乡的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将拟占用的耕地列为畜禽养殖场用地的范围,有关养殖户就可以直接在其上建立养殖场,无须获得建设用地的审批(但兴建永久性建筑物、构筑物除外)。

当然,具体养殖场的设立还需要符合《畜牧法》和《动物防疫法》的有关规定。

国土资源部、农业部在其联合下发的《关于促进规模化畜禽养殖有关用地政策的通知》中指出:“要求各地在土地整理和新农村建设中,可以充分考虑规模化畜禽养殖的需要,预留用地空间,提供用地条件。

任何地方不得以新农村建设或整治环境为由禁止或限制规模化畜禽养殖;”“本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农民和畜牧业合作经济组织按照乡(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兴办规模化畜禽养殖所需用地按农用地管理,作为农业生产结构调整用地,不需办理农用地转用审批手续。”

“其他企业和个人兴办或与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农民和畜牧业合作经济组织联合兴办规模化畜禽养殖所需用地,实行分类管理。畜禽舍等生产设施及绿化隔离带用地,按照农用地管理,不需办理农用地转用审批手续;

管理和生活用房、疫病防控设施、饲料储藏用房、硬化道路等附属设施,属于永久性建(构)筑物,其用地比照农村集体建设用地管理,需依法办理农用地转用审批手续。”

另外我们从国土资源部制定的《全国土地分类》规定可得知:养殖用地属于农业用地,其上建造养殖用房不属于改变土地用途的行为,占用基本农田以外的耕地从事养殖业不再按照建设用地或者临时用地进行审批。

应当充分尊重土地承包人的生产经营自主权,只要不破坏耕地的耕作层,不破坏耕种植条件,土地承包人可以自主决定将耕地用于养殖业。

综上可知,在集体土地上办理养殖场,不能一概而论,要区分集体土地的性质,和所需要建筑物的性质,还有其他一些情况。综合判断之下,才能得出结论。

二、对于兴建养鸡场等农业设施占用农用地的,不需办理农用地转用审批手续,但要求规模化畜禽养殖的附属设施用地规模原则上控制在项目用地规模7%以内(其中,规模化养牛、养羊的附属设施用地规模比例控制在10%以内),最多不超过15亩。

养鸡场等农业设施的申报与审核用地按以下程序和要求办理:

(1)经营者申请。设施农业经营者应拟定设施建设方案,方案内容包括项目名称、建设地点、用地面积,拟建设施类型、数量、标准和用地规模等;

并与有关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协商土地使用年限、土地用途、补充耕地、土地复垦、交还和违约责任等有关土地使用条件。协商一致后,双方签订用地协议。经营者持设施建设方案、用地协议向乡镇政府提出用地申请。

(2)乡镇申报。乡镇政府依据设施农用地管理的有关规定,对经营者提交的设施建设方案、用地协议等进行审查。

符合要求的,乡镇政府应及时将有关材料呈报县级政府审核;不符合要求的,乡镇政府及时通知经营者,并说明理由。涉及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的,经营者应依法先行与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和承包农户签订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合同。

(3)县级审核。县级政府组织农业部门和国土资源部门进行审核。农业部门重点就设施建设的必要性与可行性,承包土地用途调整的必要性与合理性,以及经营者农业经营能力和流转合同进行审核,国土资源部门依据农业部门审核意见.

重点审核设施用地的合理性、合规性以及用地协议,涉及补充耕地的,要审核经营者落实补充耕地情况,做到先补后占。符合规定要求的,由县级政府批复同意。

因此,建设养鸡场等农业设施,不仅需要与村委会达成用地协议,还必须依法履行以上审批程序。经营者在建设和使用过程中,要坚持农地农用的原则。

按照协议约定使用土地,不得擅自或变相将设施农用地用于其他非农建设,不得改变直接从事或服务于农业生产的设施性质,不得擅自将设施用于其他经营。

农村养牛用地政策

农村养牛用地政策

2021年养牛补贴有:

1、基础母牛产能补贴

针对基础母牛(自繁自养的的养殖户),给予1000-2500元的补贴标准。前提必须达到当地政策要求的基础补贴条件。

2、养牛场建设补贴

主要针对的是养牛标准化示范场补贴,对于达到一定规模,且设施、环境等方面符合要求的养殖场即可申请。一般中小养殖场每年补贴有5-20万,中大养殖场为20-50万,大型养殖场为30-80万。

3、种牛引种及冻精补贴

目前我国部分地区对于种牛引种也是有补贴的,据悉最高补贴3000元。还有就是冻精补贴,一般要求到指定的畜牧部门购买冻精剂才可获得,每剂补贴5-20元左右。

4、保种补贴

不少地方为了保护当地独有的品种,当地有关部门都会设立专项补贴,比如说山东的鲁西黄牛,当地会有特殊的养殖保种补贴。

5、贫困户购牛补贴

对西南、西北地区或者贫困山区,购牛补贴金额一般在每头1000到5000元左右不等。

农村养牛用地申请及用地标准

农村养牛用地申请及用地标准

需要办理设施农用地。可以使用一般农用地和建设用地,使用一般耕地要先落实进出平衡,使用林地要先办理永久征占林地手续,不得占用基本农田。

设施农业用地包括农业生产中直接用于作物种植和畜禽水产养殖的设施用地。其中,作物种植设施用地包括作物生产和为生产服务的看护房、农资农机具存放场所等,以及与生产直接关联的烘干晾晒、分拣包装、保鲜存储等设施用地;畜禽水产养殖设施用地包括养殖生产及直接关联的粪污处置、检验检疫等设施用地,不包括屠宰和肉类加工场所用地等。

2020年农业农村对新建养殖场选址条件是什么?

2020年农业农村对新建养殖场选址条件是什么?

2020年的农村对养殖场选址的要求除了要方便运输、管理之外,还有一些硬性的环保要求,比如说远离居民区、不能距离饮用水源地过近以及需要有一定的粪污处理能力等等。

1、通风、向阳。养殖业,高风险的行业,“家有钱财万贯,带毛的不算”。对于养殖这个行业来说,在选址方面首先就是地块的选择。通风好,地势相对高岗,不会遭受洪涝的影响;其次是采光好,圈舍周围最好不要有什么影响采光的建筑物或者其他的影响光照的障碍物。

2、运输方便。这也是比较重要的一点。很多的养殖场由于资金有限,不可能自己花钱去修一条路来保证饲料、物质以及禽畜种苗和成体的运输。怎么办?选择接近公路的理想地点。距离公路的距离近,运输的难度就相应的小跟多。也对您的日常管理有一定的优势。

3、取水方便。养殖少不了水的参与,对于大型家畜的养殖,有可能需要自己打水井。这就需要事先得知这个地区的地下水位以及水质条件,以免对您的养殖业有一定的影响;或者是周边有方便使用的水源,使用二级提水、过滤的方式也可以;如果是一些禽类养殖的话,就需要周边有一定的水域以利其活动。

4、远离居民区。这是环保方面的硬性条件,毕竟养殖业会产生大量粪污,会对周边的居住区产生一定的空气污染,也会滋生大量的蚊蝇。不管是从环保还是从卫生的角度来讲,远离居民区是非常有必要的。这也是2019年之后对新建养殖场的第一个硬性要求。

5、远离饮用水水源地。饮用水水源地保护是我国的一项重要政策,随着水资源的逐渐萎缩,饮用水水源变得非常的重要和紧缺。这就要求我们对现有的饮用水水源地做好保护。而对于养殖场来说,粪污处理的最简单方式就是直接排放,如果在饮用水水源地附近,很容易对饮用水水源地造成严重的污染,从而危害饮用水水源地的水质。

初次之外,不同的禽畜养殖也有一些特殊的要求。比如说狐貉养殖需要远离人烟、公路的区域;比如说一些特种养殖需要在山上等等。所以,需要根据不同的养殖种类来选择适宜的场地。但是有一点就是需要符合国家对环保和水源地保护的要求。

以上是我对这个问题的一些看法,如有不当之处请海涵。

养牛场算不算居住用地

养牛场算不算居住用地

不算。

农业农村部对养牛场地的规定文件1.国土资源部最新制定的《全国土地分类》和《关于养殖占地如何处理的请示》规定:养殖用地属于农业用地,其上建造养殖用房不属于改变土地用途的行为,占用基本农田以外的耕地从事养殖业不再按照建设用地或者临时用地进行审批。由此可见,现在养殖用地的审批越来越严格。2.养殖用地也不是说建造就能建造的,主要需要满足环评设计的要求,并且《动物防疫条件合格证》也必须要有,否则会对环境和生活造成影响。

OK,本文到此结束,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本站所发布的文字与图片素材为非商业目的改编或整理,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侵权或涉及违法,请联系我们删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