养牛场防疫制度化建设方案,畜禽养殖企业管理制度

养牛场防疫制度化建设方案,畜禽养殖企业管理制度

大家好,今天给各位分享养牛场防疫制度化建设方案的一些知识,其中也会对畜禽养殖企业管理制度进行解释,文章篇幅可能偏长,如果能碰巧解决你现在面临的问题,别忘了关注本站,现在就马上开始吧!

落实技术服务措施_技术服务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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奶牛养殖小区建设中,业主考虑的多是如何增加奶量,奶的卫生安全则未引起重视或根本未考虑,加上资金、知识结构、土地等的限制,在小区规划、布局、设计、管理等方面自然存在某些不足或缺陷,给之后的奶牛饲养、生产管理、疫病控制、原料奶质量控制、卫生环境控制等造成一定的隐患。容易增加疫病防控难度选择牧场地址时要防止养殖场之间动物疫病的相互传播,自然间隔极其重要。如果简单人为地把养殖户奶牛集中在一个养殖小区内一起饲养,又不注意各方面的管理,即使有“六个统一”的管理制度,也容易相互传播疫病。养殖户中有贩牛的,有开典当行的,也有开的士的等,有听说养殖奶牛效益高又有补贴而转入的,雇人饲养,人员素质是个问题,特别是近年养殖效益不好时要做到“六个统一”往往是困难的。除牛场牛舍统一建造和鲜奶统一收购外,奶牛是各养殖户的,其他生产成本和管理各管各,牧草各自种植或收购,饲料各自采购或加工,粪便各自处理,精粗饲料各自堆放,奶牛随意进出等等,就是上班时间也往往各管各,大多小区难以做到统一。在工作之余,各饲养员串门走动或三五成群集中喝茶、聊天、打扑克也比较普遍,饲养工具相互借用,个别脱绳奶牛相互跑动也时有发生。由于管理跟不上,通过其他养殖户病牛引进和人、物、奶牛传播病原微生物机会往往比单独的饲养场明显增多,近年来对一些疫病的监测结果也说明这一问题。小区内若有以贩卖奶牛为主要获利的养殖户,那么该小区的疫病往往是难以控制的,会经常发生新的疫病。增加牧草供给难度和饲养成本因多个养殖户奶牛集中饲养后牧草需求量加大,牧草和土地及农副产品供求关系发生变化,土地、青粗饲料等价格相对提高,且会出现供应紧张;种植地距离加大又增加运输成本、运输机械投入。所以,养殖小区的饲养成本自然要高于相对独立的饲养场。增加奶牛粪尿对环境的污染奶牛粪尿多用于牧草种植,自然消化时,一般牛场采取外销,用于养鱼、制菇、作肥料和做有机肥等。因奶牛集中饲养后规模扩大,造成这一地区牛粪供求关系发生变化,外销价格下跌,牛场收益下降。若奶牛饲养量继续增加,外销自销均成问题后,各养殖户不得不各自堆放,有的堆放到小区周围,造成小区和周边环境污染。也发现有个别小区养殖户因牛粪便无处堆放,而倒入场边的小溪里,人们怨声载道,成为不小的问题。对牛奶质量和收购价格的影响乳制品加工企业实行按质论价收购牛奶,小区一般配套建有收奶站点,同时也方便养殖户送奶。送奶时间缩短,有利于控制牛奶中微生物的繁殖。但是,如前所述,进入养殖小区的奶牛因受感染微生物的机会增多,牛奶中微生物的种类和数量相应也会增加。独立养殖场,如果奶牛和原料奶数量达到一定程度,乳制品企业也会配套设立收奶站点,拥有制冷设施,在同样管理力度下其原料奶质量更容易控制,其牛奶收购价格自然要高些。其他人为因素造成的问题在奶牛养殖小区的建设过程中不同程度上缺少规划,或没有征求畜牧、兽医、环保和建筑等相关行家的意见,受技术、观念和资金、土地等多因素的制约,在小区选址和牛舍建造、牛场布局上对环境污染、奶牛饲养、奶牛防疫和牧草供应、挤奶与原料奶冷却设施等相关事项,缺少充分的考虑或受制约,故对之后的奶牛生产和疫病防控埋下了一些不易解决的隐患。小区地址往往不理想在选择区址时往往没有更深层次考虑到周围环境与养殖小区之间的相互影响。将奶牛从村庄中移入奶牛小区之后,对村庄的环境污染减少了,但有的奶牛小区对新的社会环境又造成了污染。周边的其他畜禽养殖场、屠宰场、厂矿、村庄和过往的行人、动物及其产品等造成的环境污染对奶牛小区的影响没有引起足够的重视。这不仅影响牧草种植,更影响奶牛的健康和对牛奶卫生质量的控制。有的为了形象和方便而把区址选在村庄出入要道和主要公路铁路的附近,也有建在地势平整的粮田上和环境污染比较严重的其他养殖场、屠宰场和厂矿附近。在人口村庄密集、交通经济发达的南方地区,选择一个完全适合中大规模养殖小区(场)的地方非常困难。一要考虑周边环境与养殖小区(场)之间的相互影响,二要受土地的限制,三要受资金和水电路等的影响等等。因地制宜建设适度规模相对独立的奶牛场相对容易解决。小区内建筑布局大多欠合理在已建的养殖小区中大多牛舍建筑过密,只考虑发展养殖头数,结果易造成牛舍之间疫病传播,奶牛运动场面积过小或根本没有,牛粪处理困难和干草堆放困难,生活区与生产区相连,无明显隔离和消毒措施等等,影响牛场整洁、奶牛生长和疫病控制。小区内基础设施配套不全由于资金、产权、收益、场地和管理等原因,影响小区业主或养殖户对基础设施的投入与建设,结果是污水处理设施不健全,或牛粪堆放困难;或缺少青贮氨化设施;或缺少独立兽医室、牛场入口处消毒设施和外地购入牛、病牛的隔离观察舍;或原料奶冷却灌、饲料切割机、全混合日粮搅拌机等设备不足,消毒池有的也形同虚设。小区规划布局和监管不能完全到位对奶牛养殖小区建设与乳制品企业加工能力、动物防疫、原料奶质量控制、土地利用、牧草供应、环保等方面大多缺少综合规划。小区建设随意性很大,以小区业主(筹建者)意愿为主,边建边使用,影响之后的奶牛生产和动物疫病防控等。小区内部管理制度不健全,管理不到位由于小区内各饲养户没有明确严格的制约条件,对人员、车辆和奶牛的进出,粪便垃圾的堆放,病死畜禽的处理,原料奶的质量控制等,很难形成制度化管理,大多养殖小区负责人想管却管不起来,“六统一”大多成了形式。有的也仅仅是制度形式,没有落实到实际工作中,各业主各管各,奶牛饲养和疫病防控缺少系统的管理,随意性大。奶牛场生产管理还有很大距离奶牛饲养习惯于有什么吃什么,长期拴养不放牧,缺少对牛身的刷拭和肢蹄的护理,动物防疫和保健工作没有引起足够的重视,侥幸心理严重,其结果:奶牛泌乳潜力没有发挥、质量难以保证、配种受胎率低、产科疾病多和淘汰率高。牛场的防疫、卫生、消毒、隔离、生产记录(包括奶牛繁殖、奶产量质量、饲料兽药用量、疾病治疗)等方面的台账管理工作没有形成,或粗放不规范。青干草和青贮饲料的欠缺也是困扰奶牛业发展的一大难点。奶牛日粮组成不合理,影响原料奶产量、质量,也影响奶牛泌乳潜力的有效发挥。小区牛舍结构也有待改进小区牛舍结构大小(包括牛床、窗户、护栏、食槽和下水道等)各色各样,有的明显不利于奶牛的防暑保暖、休息、饮食和排污等。所有这些均影响奶牛健康生长、原料奶质量和动物疫病控制。近年来,政府在小区疫病监测、污染治理和规范化建没等方面进行了强化管理与政策扶持。如污染治理采取补贴造沼气池和加大监管力度,养殖小区的污染才有所好转。养牛效益不佳或亏损,疫病是首当其冲的,日粮结构不合理、饲养条件不理想也是重要的一方面,另外奶价受制于企业且价格过低也是其中原因之一。以乳品卫生安全为中心,全面提升奶牛养殖小区(牧场)标准化建设对今后筹建的奶牛养殖小区(场)一定要因地制宜,对有一定资金和奶牛数量的养殖户宜提倡办独立的养殖场,发展适度规模。推行有利于疫病防控、牧草供给、粪尿处理、奶牛放牧和生产管理的奶牛规模养殖场或养殖小区。做好整体规划,小区地址、布局、牛舍结构、内部设施和牛场管理、营养调控、疫病防控等都应从奶牛健康、原料奶产量质量、养牛经济效益及环保等综合考虑,标准化生产、规模化经营,真正有效地促进奶牛业健康发展。小区(场)地址选择要科学主要考虑以下几个方面:一要地势高燥,地面相对平坦,但要有—定的坡度,以利排水排污,有粪便、垫料消化的果园、牧草土地;二要远离污染源,如化工厂、造纸厂、屠宰场和其他畜禽养殖场,尽可能选择有自然隔离效果的地方;三要水电齐全,水源充足,水质良好;四要交通方便,但要避开交通要道(远离村庄和主要交通要道500米以上);五要牧草、农副产品来源充足,目的是降低饲养成本,控制病原微生物。小区(场)内部布局要合理首先,牛舍应统一规划,保证奶牛有舒适的、卫生的生活生产环境,散养式牛舍、自由牛床、挤奶台挤奶更有利于奶牛健康和原料奶质量;其次,牛舍之间必须要有足够的距离,以保证奶牛有充足的活动面积(每头牛3平方米以上)和其他基础设施的储备空地,牛舍之间最好用绿化带隔开;第三,生活区要与牛舍分离并保持较大的距离和隔离设施;第四,小区(场)要有围墙,入口处和各牛舍门口设置消毒池、紫外线消毒舍(更衣舍),牛舍下风处和小区(场)外分别设立病牛治疗隔离消毒舍、外购奶牛隔离消毒观察舍。小区(场)基础设施要配套完善围绕奶牛健康和乳品卫生安全,一要保证水、电、路三通,保证水质良好;二要对畜禽粪便实行统一堆放,修建粪便污水处理设施,有条件的可固液分离综合开发利用;三要配备挤奶机、原料奶冷却罐、饲料切碎机、饲料加工与全混合日粮(TMR)搅拌机;四要有兽医室和配种室,配备专职且技术过硬的兽医和配种员。小区(场)建设要有一个整体规划政府各有关职能部门应尽可能地利用当地山冈山坳地理优势,结合奶牛存栏数、劳动力优势、牧草供应(包括农副产品、农民种草)和乳制品企业加工能力等具体情况,为小区(场)建设做出整体规划,合理布局,促进本区域的奶业全面健康协调发展。保证奶牛养殖小区(场)完成一个成熟一个。小区(场)管理要制度化小区(场)各个饲养户应吃苦耐劳,参与饲养管理,并服从管理,在此基础上自下而上建立健全各项管理制度(包括上班时间、奶牛防疫、人牛物的进出、原料奶的质量等),实行统一管理,落实自繁自养和隔离消毒制度,严格控制环境卫生和动物疫病。兽医部门要加强监管,通过《动物防疫合格证》审核,规范动物防疫制度化建设。奶牛饲养与管理要科学根据奶牛生长的自然要求和生产的需要,给予良好的环境与全价的日粮,切实防止病原微生物的传入和其他各种应激的影响,从而确保奶牛的正常生长与生产。活动是奶牛的最基本的自然要求,要坚持放牧,改变长期拴养之陋习。大力推广牧草种植和青贮氨化工程,可与周边农民建立牧草种植合同,解决南方奶牛牧草不足之瓶颈,特别是对冬闲田的充分利用。规模经营的奶牛养殖小区(场),具有一般企业经营风险外,还具有动物饲喂的不可停顿性和疫病的传染性,养殖户更要有风险意识和抵御风险的能力,因此,要树立现代企业的经营理念,依据奶牛生产和动物防疫的要求,进行危害分析与关键点控制(HAC?鄄CP),运用生物安全体系理念做好原料奶产量质量的提高、生产成本的控制和动物疫病的防控等工作。中国奶业在加入世界贸易组织之后,面对的是国际化竞争新格局,而原料奶质量的高低是中外乳制品的最大差距所在。所以,对原料奶质量的高度关注和严格控制是广大从业人员主要考虑的方向。推广实施标准化建设规模奶牛场或养殖小区是提高原料奶质量的最有效手段。解决以上问题的根本是要解决人的素质问题和企业(小区、牧场)的发展理念问题。加强对牧场业主、管理人员、饲养人员和相关职能部门管理人员的管理、技术、法律等相关业务的培训工作,提高从业人员素质,转变思想意识从抓产量到抓质量。国家应将直补资金、项目资金与精力改用于有利于提高奶业整体健康发展的、奶农均受益的、又便于操作的业务培训上、行业监管上、病死动物无害化处理补助上和扶持贷款贴息上。以乳品卫生质量安全为中心,强培训、抓管理、促规范,全面推行奶牛健康养殖,确保奶业平稳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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畜禽养殖企业管理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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畜禽养殖区域划分管理规定

第一条为防治畜禽养殖业污染环境,促进我市畜禽养殖业健康发展,根据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结合我市实际特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市行政区域内畜禽养殖单位和养殖专业户均应遵守本规定。

第三条本市畜禽养殖按区域功能定位和环境质量现状,实行分区管理。

第四条以下区域为畜禽禁养区:

(一)主城区各街道辖区和其他区域的城市建成区;

(二)集中式饮用水源保护区的一级保护区;

(三)执行Ⅰ类、Ⅱ类水质标准的水域及其200米内的陆域;

(四)各级自然保护区的核心区和缓冲区,各级风景名胜区,各级森林公园重要景点和核心景区;

(五)法律、法规规定需特殊保护的其他区域。

第五条以下区域为畜禽限养区:

(一)城市规划区及规划区以外的居民集中区、医疗区、文教科研区、工业区;

(二)集中式饮用水源保护区的准保护区和二级保护区;

(三)执行Ⅲ类水质标准的水域及其200米内的陆域;

(四)各级自然保护区的实验区,各级风景名胜区外围保护地带,各级森林公园重要景点和核心景区以外的其他区域。

第六条畜禽禁养区、限养区以外的区域为畜禽适养区。

第七条畜禽禁养区内禁止新建、扩建、改建畜禽养殖场。已建的畜禽养殖场由区县(自治县)人民政府责令关闭或搬迁。其中经当地人民政府或有关部门批准建设的,其批准机关应当依法予以补偿。

因教学、科研等特殊情况需要保留的,必须经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批准并完善畜禽污染防治措施,且不得扩大养殖规模。

第八条畜禽限养区实行畜禽养殖存栏总量控制。畜禽养殖存栏总量超过畜禽养殖存栏控制总量的,不得新建、扩建畜禽养殖场。有关养殖经营活动必须遵守国家有关畜禽养殖场环境管理规定和畜禽废渣综合利用规定。

前款所称的畜禽养殖存栏控制总量,由农业行政主管部门会同环境保护等主管部门根据区域(流域)的环境承载能力确定。

第九条畜禽适养区内发展畜禽养殖,应当符合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批准实施的畜禽养殖发展规划。

第十条新建、扩建、改建畜禽养殖场,必须遵守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规定,并采取有效措施防治畜禽养殖污染。

第十一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可根据实际情况调整已划定的畜禽养殖区域。调整或重新划定畜禽养殖区域须遵守本规定第四条、第五条规定。

第十二条本规定下列用语的含义:

(一)畜禽养殖场是指常年存栏量为300头以上的养猪场、1万只以上的养鸡场和100头以上的养牛场以及达到规定规模标准的其他类型的畜禽养殖场。

(二)畜禽养殖污染是指畜禽养殖场在畜禽养殖过程中产生的畜禽废渣(粪便、畜禽舍垫料、废饲料、畜禽毛羽等)、废水、恶臭对环境的污染。

第十三条本规定自公布之日起实施。

重庆市畜禽养殖区域划分及

养殖污染控制实施方案

为切实做好我市畜禽养殖业污染环境防治工作,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特制定本方案。

一、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实施细则》

《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国务院1992年颁布实施)

《畜禽养殖污染防治管理办法》(国家环保总局2001年9号令)

《重庆市长江三峡库区流域水污染防治条例》

《重庆市市容环境卫生管理条例》

《重庆市风景名胜区管理条例》

《重庆市饮用水源污染防治管理办法》

《畜禽养殖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596―2001)

《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

二、范围

(一)对象范围

本市行政区域内畜禽养殖场和养殖专业户

(二)畜禽养殖区域范围

1.畜禽禁养区范围

(1)主城区各街道辖区和其他区域的城市建成区;

(2)集中式饮用水源保护区的一级保护区;

(3)执行Ⅰ类、Ⅱ类水质标准的水域及其200米内的陆域;

(4)各级自然保护区核心区和缓冲区,各级风景名胜区,各级森林公园重要景点和核心景区;

(5)法律、法规规定需特殊保护的其他区域。

2.畜禽限养区范围

(1)城市规划区及规划区以外的居民集中区、医疗区、文教科研区、工业区;

(2)集中式饮用水源保护区的准保护区和二级保护区;

(3)执行Ⅲ类水质标准的水域及其200米内的陆域;

(4)各级自然保护区的实验区,各级风景名胜区外围保护地带,各级森林公园重要景点和核心景区以外的其他区域。

3.畜禽适养区范围

畜禽禁养区、限养区以外的区域。

三、工作目标

制定畜禽养殖发展规划,划定畜禽禁养区、限养区、适养区。力争通过四年时间,分期分批实施畜禽养殖场取缔、搬迁、整合、污染综合治理等,逐步调整全市畜禽养殖业空间布局。强化畜禽养殖污染防治、强化养殖业与种植业的有机结合,规范畜禽养殖环境管理,促进畜禽养殖业健康有序发展。

四、任务及要求

(一)制定畜禽养殖发展规划

2007年8月底前,各区县(自治县)人民政府负责组织编制本行政区域畜禽养殖发展规划(以下简称《区县规划》),并报市农业局、市环保局备案。

《区县规划》要结合实际情况,合理制定发展目标,体现“种养结合、生态养殖、以地定畜”的产业发展思路,突出畜禽养殖业可持续发展与循环产业经济理念,强化畜禽养殖区域划分,合理调整畜禽养殖区域布局,实施畜禽养殖区域控制和总量控制;优化畜禽养殖方式和养殖结构,鼓励建设大中型、标准化畜禽养殖场以及引导农户畜禽散养行为;落实畜禽养殖场取缔、搬迁、整合以及污染整治项目,落实大中型、标准化畜禽养殖场建设项目;促进畜禽养殖废物综合利用、促进生态养殖、生态农业的发展。

(二)划定畜禽养殖区域

2007年8月底前,各区县(自治县)人民政府按照《规定》要求,完成本辖区畜禽养殖区域划分方案,报市政府批准后实施。

区县(自治县)人民政府划定畜禽养殖区域,要充分考虑本辖区城市建设、饮用水源保护、自然保护区等相关环境敏感区的现状及发展变化情况,结合各类城市发展规划以及相关产业发展规划,本着促进区域养殖环境的改善、促进畜禽养殖业健康持久发展的原则,以饮用水源保护区、城市建成区等畜禽禁养区污染防治为重点,组织规划、建设、市政、农业、环保等相关职能部门实施。

区县(自治县)畜禽养殖区域划分方案需明确畜禽禁养区、限养区、适养区的分布范围,落实到地块;针对不同的养殖区域、养殖种类、实施期限等,落实畜禽养殖场取缔、搬迁、整合、污染治理的分期实施计划。

(三)强化畜禽养殖区域管理

1.畜禽禁养区综合整治

畜禽禁养区内已有的畜禽养殖场,由区县(自治县)人民政府责令限期取缔或搬迁,并恢复土地原使用功能。因教学、科研、旅游以及其他特殊需要,在完善畜禽养殖污染防治工程措施,且保证不扩大畜禽养殖存栏规模的情况下,可经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批准保留。实施了管网化沼液生态还田措施的畜禽养殖场,可以推迟至2010年底前取缔或搬迁。各年度重点整治区域如下:

2007年,集中式饮用水源保护区;群众投诉热点区域。

2008年,主城九区的街道;建制镇以上城市建成区。

2009年,执行Ⅰ类、Ⅱ类水质标准的河流、水库。

2010年,自然保护区核心区和缓冲区,风景名胜区,森林公园重要景点和核心景区。

2.畜禽限养区、适养区综合整治

畜禽限养区实行畜禽养殖存栏总量控制,禁止新建、扩建畜禽养殖场。已有的畜禽养殖场须限期完善环境保护手续,完善以管网化沼液生态还田为主的畜禽养殖污染综合整治工程措施,不得设置养殖废水排放口或溢流口,实现畜禽养殖废渣和废水污染零排放。

畜禽适养区内新建、改建和扩建畜禽养殖场,必须满足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批准实施的畜禽养殖发展规划的要求,并按照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规定采取有效的污染防治措施。已有的畜禽养殖场须限期完善环境保护手续,完成畜禽养殖污染综合治理,从严控制畜禽养殖污染排放。

在畜禽限养区内未达到畜禽养殖废渣和废水污染零排放要求的、在畜禽适养区内未达到限期治理要求的畜禽养殖场,由区县(自治县)人民政府限期取缔。

各年度重点工作内容如下:

2007年,组织开展畜禽养殖场环保申报、环评审批、限期治理等;组织开展生猪存栏当量500头以上的大中型标准化畜禽养殖场建设。

2008年,完成畜禽养殖场环保申报、环评审批、大中型标准化畜禽养殖场建设;继续实施环保限期治理。

2009年,完成违禁畜禽养殖场限期治理。

2010年,完成违禁畜禽养殖场的取缔、或搬迁。

五、责任分解

(一)区县(自治县)人民政府及其职能部门

区县(自治县)人民政府负责制定本辖区畜禽养殖发展规划,划定畜禽养殖分区管理区域,分期分批组织实施违禁畜禽养殖场的取缔、搬迁、整合、污染防治工作。

区县(自治县)人民政府规划、建设、市政、农业、环保等行政主管部门按照各自职责,依法对违禁畜禽养殖行为及其污染防治实施监督管理。

(二)市政府有关部门

1.市农业局牵头负责畜禽养殖污染综合防治工作。负责对畜禽养殖发展规划及布局、畜禽养殖污染防治的执行情况实施监督管理,负责畜禽养殖业发展的政策引导和技术指导。协助畜禽养殖区域划分工作。

2.市环保局对畜禽养殖污染防治实施统一监督管理。负责畜禽养殖污染综合防治技术指导,组织清理和完善畜禽养殖场相关环保手续,协调畜禽养殖区域划分工作。

3.市市政委依法对主城区畜禽养殖行为实施监督管理,牵头实施城市建成区内畜禽养殖场取缔、搬迁工作。

4.市财政局负责组织制定有关大中型畜禽养殖场建设、畜禽养殖污染治理及废物综合利用等财政鼓励、优惠政策。

5.市政府法制办、市环保局、市农业局按照各自职责加快推进《重庆市畜禽养殖污染防治管理办法》的制定。

6.市国土房管局、市规划局、市卫生局、市质监局、市工商局等部门按照各自职责,依法对畜禽养殖行为实施监督管理。

六、保障措施

(一)加强领导,落实责任

畜禽养殖区域划分及污染防治工作,关系到与人民群众生产、生活和城市环境质量,区县(自治县)人民政府、市政府有关部门要高度重视,加强领导,把这项工作作为一项重要任务切实抓紧抓好,将责任落实到部门、落实到人头,确保此项工作的顺利完成。

(二)加大力度,广泛宣传

各区县(自治县)人民政府要广泛开展畜禽养殖区域划分及污染防治的宣传工作,在全社会营造整治畜禽养殖污染的舆论氛围,使“种养结合、生态养殖、循环养殖”的观念深入人心。尤其要做好取缔、搬迁等对象的宣传教育工作。

(三)严格执法,强化监管

区县(自治县)人民政府、市政府有关部门要及时依法查处各种畜禽养殖环境违法行为,重点加大对畜禽禁养区、限养区综合整治工作的督促检查和责任追究力度。市政府督查室、市监察局、市农业局、市环保局要组成工作组,对畜禽养殖区域划分及污染防治工作适时进行技术指导和督促检查。

(四)建立信息通报制度

各区县(自治县)人民政府要每季度向市环保局报送畜禽养殖区域划分及污染防治工作进展季报。市环保局要及时向市政府报送工作进展情况。

(五)强化年度目标考核

将畜禽养殖区域划分及污染防治工作纳入区县(自治县)党政一把手环保实绩考核和市政府目标考核内容。

关于牛舍的建设

关于牛舍的建设

钢结构比较实用,建造牛棚结构材料采用较小、较薄的角钢、槽钢就可以了,使用钢结构在牛棚迁移是不会有浪费,混凝土相对就只有报废了,屋面使用水泥瓦或石棉瓦都可以,费用不是很高,如果想盖一个像样点的屋面不妨使用彩钢板,使用彩钢我认为没什么必要因为牛舍稍微进入点雨水应该不会有什么影响。

关于养牛场防疫制度化建设方案的内容到此结束,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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