养牛场环保制度?环保局对村里养牛羊规定

养牛场环保制度?环保局对村里养牛羊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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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保局对村里养牛羊规定

环保局对村里养牛羊规定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规定:年生猪存栏3000头以上。肉牛的年库存量超过600头;奶牛的年库存量超过500头;每年家禽存货超过100,000只以上;涉及环境敏感地区的物种对于养殖场,应编制一份环境影响评估报告。其他规模养殖场应编制环境影响评价报告表。

《环境影响评价法》第三十一条规定:建设单位未按照本法第二十四条的规定重新申请批准或者不复查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未经许可擅自开工建设的,由有权审批该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责令停止建设,限期补办手续;逾期不办理手续的,处五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的罚款,建设单位负责人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直接负责人员,依法给予行政处分。

散养户污染处罚依据

散养户污染处罚依据

对畜禽养殖场违反环评及“三同时”制度的行为进行处罚,必须查清这一畜禽养殖场是否属于建设项目,是否需要编制环境影响评价报告书、报告表。

畜禽养殖场所是否要执行环评制度,要看是否属于《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里规定的类别。按照名录规定,畜禽养殖项目的类别是“畜禽养殖场、养殖小区”。

《畜禽规模养殖污染防治条例》第四十三条规定,畜禽养殖场、养殖小区的具体规模标准由省级人民政府确定。对此,江苏省确定的标准为生猪存栏200头以上,或家禽存栏1万只以上,或奶牛存栏50头以上,或肉牛存栏100头以上。达到这一规模,才能称为畜禽养殖场、养殖小区。

畜禽养殖场所是否执行“三同时”制度,要看其是否属于环境影响报告书、报告表项目。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规定,年出栏生猪5000头(其他畜禽种类折合猪的养殖规模)及以上或环境敏感区域的畜禽养殖场、养殖小区,属于报告书项目,其他的属于登记表项目。

100头牛需不需要办理环保

100头牛需不需要办理环保

一个项目需要不需要环评,以及环评是报告书还是报告表是根据国家环保部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所规定的来的。

根据GB18596-2001中1.2.2的规定:对于具有不同畜禽种类的养殖场和养殖区,其规模可将鸡、牛的养殖量换算成猪的养殖量,换算比例为:30只蛋鸡折算1头猪,60只肉鸡折算成1头猪,1头奶牛折算成10头猪,1头肉牛折算成5头猪。你现在的情况是100头牛,如果是奶牛的话,折算为1000头猪;如果是肉牛的话,折算为500头猪,而根据2015年6月1日起执行的新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中规定,年出栏生猪5000头(其他畜禽种类折合猪的养殖规模)及以上;涉及环境敏感区的需要编制环评报告书,其他的只需要填写登记表即可。所以,100头牛,只需要填写登记表就够了。

养牛场环保制度和环保局对村里养牛羊规定的问题分享结束啦,以上的文章解决了您的问题吗?欢迎您下次再来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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