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市养牛伤人,牛主人是否该承担责任

城市养牛伤人,牛主人是否该承担责任

大家好,如果您还对城市养牛伤人不太了解,没有关系,今天就由本站为大家分享城市养牛伤人的知识,包括男子被母牛顶伤致死,牛主人是否该承担责任的问题都会给大家分析到,还望可以解决大家的问题,下面我们就开始吧!

既然人们想吃狗肉,为什么不选择养殖

既然人们想吃狗肉,为什么不选择养殖

既然人们想吃狗肉,为什么不选择养殖?

想必狗肉是大家都吃过的一种肉,狗肉相对猪肉来说没有那么油腻,相对牛肉来说价钱没有那么贵,而且狗肉有一种它自己特殊的味道。那么问题就来了,人们喜欢吃蔬菜的时候,自己园子里会种些蔬菜。那为什么人们想吃狗肉自己不吃养殖呢?

01,成本贵

如果你家里养了一条狗,它每天都要吃饭,你一天三顿要喂它饭吃。像住在城市里的人可能还会买专门的狗粮给狗狗吃。然后你还要把它安置好,不能让它乱跑乱三急等等这些都是问题。光一条大狗吃的就和一个中年人差不多了,更不用说其他的,特别是优良品种的狗,你可能要喂它比自己吃的饭价钱还要高的食物,而且你还要定期给狗狗洗澡、消毒、打疫苗,所以养一条狗的成本是很贵的。

02,容易影响他人

如果你家里养了一条狗,它肯定会叫的,就像和人说话一样,狗也有自己的沟通方式,就是叫,它开心的时候会叫,它饥渴的时候会叫,它寂寞的时候也会叫。如果你住在农村里,相对来说和邻居家挨得没有那么近,而且邻里之间关系比较好,别人不会说什么坏话,但是如果你住在城市里,小区里的环境相对来说比较安静,一条狗的叫声是影响非常大的,如果你的邻居脾气比比较好,他可能只会告诉你让你注意一下,如果你的邻居脾气不好,他可能就会投诉你。这会跟别人造成很大的影响。

03,日久生情

人和人之间感情都是日积月累的,人是一种高级的动物,但也是动物,狗也是动物,当他们相处的时间久了,慢慢就会有感情,而且狗对人类是很忠诚的,你对它好,它也会无条件的对人类好。当你们相处的时间久了之后,你就不单单觉得它只是一条狗了。你可能刚开始养它的目的是为了吃狗肉或者卖钱,但是当你们相处二三年后,你就不舍的它离开你了,更不会去吃它的肉。像现在人狗关系日益变化,越来越多的人也不提倡吃狗肉了,因为人养的狗是人的伴侣,人和狗的关系不像以前那样是主人和仆人的关系,现在更像是朋友关系。

04,防止意外伤到他人

虽然人和狗的关系现在变动的越来越好,有些品类的狗对人帮助很大,比如导盲犬,它可以帮助眼睛看不到的人看路;还有警犬,它有敏锐的嗅觉和听觉,它可以通过血液的气味,去带领警察更快的找到嫌疑犯罪人。但是还有一些种类的狗是很容易伤人的。比如主人出去遛狗的时候,狗看到很多的人会惊慌,这个时候很可能伤到人。笔者认为人和狗要和谐相处,不提倡去吃狗肉。

爱狗人士对狗那么怜悯,为什么对牛,羊,猪屠杀不抵制呢

爱狗人士对狗那么怜悯,为什么对牛,羊,猪屠杀不抵制呢

对于爱狗人士的爱心泛滥,跟个人品性、爱憎、好恶有关,不具有泛众性和代表性,只能算个别小众群体,对于动物保护主义的那种极端行为与偏执思想,本人不理解,也不做评价。

生产力不发达时期,人们普遍豢养狗作为看家护院的工具,那时人们对狗都是尊重的,随着人类社会进步,剩余价值的出现,人类出现了两极分化,上层的富贵人家不在需要用狗来看门、守夜,而是由人来取代了狗的作用。

因而产生了家丁、门房、门卫等职业,而下层劳动人民雇不起人来看家、护卫,狗的作用因而得以在下层劳动家庭中延续下来,狗是作为家庭的一分子来对待的。

而猪、牛、羊在古代文化中,都是“福”,“吉祥”,“平安”,“财运”的象征,在古代上等人对形式上很讲究的观念中,大量出现在餐桌上就不足为奇了。到了现代,人们没有了那些陈腐的观念,小聚会中吃狗肉已经很普遍了,而且是有钱人才敢吃,因为狗肉贵呀!但由于传统思想的延袭,在正式婚宴或大型宴会上,还是保持古有的传统,图个吉利么!

男子被母牛顶伤致死,牛主人是否该承担责任

男子被母牛顶伤致死,牛主人是否该承担责任

生活中我们还会遇到很多的问题,有的事情在我们不经意间发生,因此一点要注意自己的安全意识,同时要注意公共道德,这样才可以免除危险。我看到一个案件,在这个案件中犯罪的是一头牛,也有一个人为此付出生命,这样的事情应该是牛和人之间发生某种误会引起的,而不可能单单是牛的责任。

这件事情发生的在农村,老孙家里面的牛在野外吃草,老吴不知道为什么的情况下,竟然身体多处受伤。后来经过鉴定是牛上人之后引起的大出血死亡,现在法院正在进行处理之中,这个案件的到目前为止,就是这个情况,具体老吴为什么被牛攻击,到现在没有一个具体的答案,这点是新闻里没有说明的。

首先我们要确定的一点是牛的主人老孙,有监护牛的责任,也就是说如果他的牛出现伤人的事情,那么老孙必须承担一定的责任,这是没有办法逃脱的事情,因为这点在我国的侵权责任法中有明确的规定,类似老孙的情况,他作为牛的管理人必须承担相应的责任,当然如果证明老吴有过激行为的话例外。

不过这件案子里面责任问题很难确定,首先老吴出事情的时候,呼喊救命有一个村民看到后,通知老吴的家人,后来老吴在送医院的时候,由于失血过多已经死亡。这样的情况下,当时的村民并不知道事情的经过,而当事人老吴已经死亡,所以取证的话会很困难,甚至没有任何取证的条件。

这样的情况下,只能通过双方的调节来达到解决这件事情的目的。我们从整个案件中可以看出,老孙在放牛吃草的时间段,他的人并不在现场,没有及时的制止牛的行为,所以老吴才会最终被牛伤害,出血过多死亡。综合起来我的意见是牛主人的责任是很大的,因为如果他当时在场,就不会出现这样的悲剧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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