养牛场防疫距离(养殖场之间生物防护距离要求)

养牛场防疫距离(养殖场之间生物防护距离要求)

大家好,关于养牛场防疫距离很多朋友都还不太明白,不过没关系,因为今天小编就来为大家分享关于养殖场之间生物防护距离要求的知识点,相信应该可以解决大家的一些困惑和问题,如果碰巧可以解决您的问题,还望关注下本站哦,希望对各位有所帮助!

养殖场应该距离村庄多远

养殖场应该距离村庄多远

场址距主要交通干线和居民区的距离应满足防疫要求。

场界距离交通干线不少于300米,距离居民区和其它畜牧场不少于500米,距离屠宰场、畜禽加工厂、畜禽交易市场、垃圾处理场、风景旅游区等区域不少于1000米。要注意选择位于居民区(村庄)等的上风头,有利于防疫。

养牛场与养猪场有距离规定吗?

养牛场与养猪场有距离规定吗?

在农村做养殖行业,环保局和畜牧局都是有一个硬性的规定的,最好的养殖距离要离开公共生活区域3000米以上,也就是我们保持在单家独户的地方最适合养殖。为什么要这样的要求,这样做的好处就是可以有效的避免家畜的疾病传染和防疫,同时也可以更好的做好环境卫生的保护。第一,我们在农村做养殖业,也是单家独户的比较方便,不管是放养或者圈养都不会影响到他人的利益,从而减少不必要的麻烦。第二,养牛场和养猪场的间距,其实没有用硬性的规定应该是多少米,根据实际情况我们可以更好的来发展,利于以后发展的话,那就可以建2个圈方便使用。第三,养牛和养猪不存在一个交叉感染的问题,除了臭一点,基本上不是同源同种内型的家畜,不会有影响。第四,不管是养殖牛、猪都要做好排污的建设,正常一般都是建设化粪池来保证周围的环境卫生。总之,做好了以上这些不管我们是怎么样的养殖业,都是一个合理合距的好项目。

仅供参考,一切以实际情况为主。

养殖场之间生物防护距离要求

养殖场之间生物防护距离要求

针对养殖场的安全距离问题,根据《动物防疫条件审查办法》(2010年农业部第7号令)第五条规定:动物饲养场、养殖小区选址应当符合下列条件:

(一)距离生活饮用水源地、动物屠宰加工场所、动物和动物产品集贸市场500米以上;距离种畜禽场1000米以上;距离动物诊疗场所200米以上;动物饲养场(养殖小区)之间距离不少于500米;

(二)距离动物隔离场所、无害化处理场所3000米以上;

(三)距离城镇居民区、文化教育科研等人口集中区域及公路、铁路等主要交通干线500米以上。具体问题请咨询武清区行政审批部门了解更多信息。

动物防疫法规定新建养殖场应该距离公路多远

动物防疫法规定新建养殖场应该距离公路多远

动物防疫法没有明确规定新建养殖场应该距离公路多远。场址距主要交通干线和居民区的距离应满足防疫要求。场界距离交通干线不少于300米,距离居民区和其它畜牧场不少于500米,距离屠宰尝畜禽加工厂、畜禽交易市尝垃圾处理尝风景旅游区等区域不少于1000米。根据《畜牧法》、《动物防疫法》的有关条款,对规模养殖场选址作了以下要求:符合当地养殖业规划布局的总体要求,建在规定的非禁养区内。

2.符合环境保护和动物防疫要求。

屠宰场(厂、点)、肉类联合加工厂应当具备什么样的动物防疫条件

屠宰场(厂、点)、肉类联合加工厂应当具备什么样的动物防疫条件

一、行政许可事项名称:动物防疫合格证二、许可依据:《河北省动物防疫条例》第33条:“动物饲养场、屠宰厂(场、点)、肉类联合加工厂以及从事动物、动物产品的贮存、运输、销售和动物产品加工等活动的,应当符合国务院畜牧兽医行政管理部门和省畜牧兽医行政管理部门规定的动物防疫条件,取得动物防疫监督机构核发的动物防疫合格证,并接受动物防疫监督机构的监督检查。未取得动物防疫合格证的,不得开业或投产使用。”。三、许可条件:(一)动物饲养场应当符合下列动物防疫条件,但农民家庭散养的除外:

1、选址、布局符合动物防疫要求,生产区与生活区分开2、畜(禽)舍的设计、建筑符合动物防疫要求,采光、通风和污物、污水排放设施齐全,生产区清洁道和污染道分设;3、有患病动物隔离圈舍和病死动物、污水、污物无害化处理设施、设备;4、有专职防治人员;5、出入口设有隔离和消毒设施、设备;6、饲养、防疫、诊疗等人员无人畜共患病;7、防疫制度健全。(二)种公畜站和胚胎生产场所应当符合下列动物防疫条件:1、选址、布局、设计、建筑、设施、设备、用具符合动物防疫要求;2、种用动物饲养区、采精区或者采胚区与生活区分开,有引进动物、病畜隔离场所;3、有专职防治人员;4、种用动物应当取得健康证明;5、有污水、污物无害化处理和清洗消毒设施、设备;6、直接接触繁育动物、精液或者胚胎生产的工作人员无人畜共患病;7、防疫制度健全。(三)孵化厂应当符合下列动物防疫条件:1、选址、布局、设计、建筑符合动物防疫要求,孵化车间的流程应当单向,不可交叉或回流;2、孵化厂与和外界有隔离屏障,并保持一定距离;3、孵化设施、设备和专用工具、用具等符合动物防疫要求4、有种蛋熏蒸消毒设施;5、有病雏、死雏、蛋壳、废弃蛋等无害化处理设施、设备;6、有清洗消毒设施、设备;7、防疫制度健全。(四)屠宰场(厂、点)、肉类联合加工厂应当符合下列动物防疫条件:1、选址、布局符合动物防疫要求,生产区与生活区分开;2、设计、建筑符合动物防疫要求,采光、通风和污物、污水排放设施齐全;3、设有检疫室;4、有与屠宰规模相适应的待宰间、急宰间和患病动物隔离间;5、有病死动物、染疫动物产品和污水、污物、粪便无害化处理设施、设备;6、动物、动物产品运载工具和容器符合动物防疫要求并有清洗消毒设备;7、有符合防疫要求的屠宰设备和屠宰工具、用具;8、屠宰技术工人和肉品检验人员无人畜共患病和其他可能污染动物产品的化脓性或渗出性皮肤病;9、防疫制度健全。(五)动物储运、中转、交易场所应当符合下列动物防疫条件:

1、选址、布局、设计、建筑、设施、设备符合动物防疫要求;2、有患病动物隔离间和污水、污物、粪便处理设施;3、有无害化处理和清洗消毒设施、设备;4、防疫制度健全。(六)动物产品经营加工储藏场所应当符合下列动物防疫条件:

1、选址、布局、设计、建筑、设施、设备、工具、用具符合动物防疫要求;2、有清洗消毒设施、设备;3、有病死动物、染疫动物产品和污水、污物无害化处理设施、设备;4、有采购动物产品检疫情况登记等健全的动物防疫制度;5、直接从事经营加工销售人员无人畜共患病和其他可能污染动物产品的化脓性或渗出性皮肤病。(七)原毛、生皮、骨、角加工场所应当符合下列动物防疫条件:

1、选址、布局、设计、建筑、设施、设备、用具符合动物防疫要求;2、有固定的原料贮存场地;3、有污水、污物处理设施;4、有消毒设施、设备;5、防疫制度健全。(八)各类动物隔离饲养场所应当符合下列动物防疫条件:1、选址、布局、设计、建筑、设施、设备、用具符合动物防疫要求;2、必须远离动物生产、屠宰、经营,动物产品加工、经营场所;3、隔离场的出入口有消毒设施、设备;4、有隔离动物的排泄物等污水、污物、病死动物无害化处理和清洗消毒设施、设备;5、饲养、诊疗人员无人畜共患病;6、防疫制度健全(九)动物诊疗场所应当符合下列动物防疫条件:1、选址、布局、设计、建筑、设施、设备、用具符合动物防疫要求;2、必须远离动物生产、屠宰、经营,动物产品加工、经营场所;3、有污水、污物、病死动物无害化处理和清洗消毒设施、设备;5、防疫制度健全。(十)动物源性致病微生物保存使用场所应当符合下列动物防疫条件:1、选址、布局、设计、建筑、设施、设备、用具符合动物防疫要求;2、具有实验动物、病料、废弃的产品、污水、污物、污染的空气处理设施,符合特殊要求;3、有动物源性致病微生物保存使用专业知识的人员;4、有动物源性致病微生物保存使用管理制度;5、实验室污染区和清洁区严格分开;6、有无菌操作设备,并符合动物防疫要求;7、对操作人员等有严格的消毒制度;8、有独立设置的实验动物强毒接种饲养场所;9、防疫制度健全。四、需提交的资料:1、申请表(一式两份);2、申请人(负责人)相片3张,身份证复印件1份。3、屠宰加工企业应附工艺流程图或平面图。五、收费依据及标准:不收费六、承诺时限:20日(工作日)

好了,文章到此结束,希望可以帮助到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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