养牛场的附属设施是啥,生产房和住房有啥区别

养牛场的附属设施是啥,生产房和住房有啥区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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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想回130团去搞养殖,团部有啥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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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家搞养殖,请问政府有补贴养殖业补贴是多少,大家肯定非常关心,对养殖业的具体优惠政策主要包括以下几点:养殖业用地按种植业用地对待/养殖业用水用电按种植业计算征收费用/金融部门对养殖业小额贷款要放开,加大信贷力度,可以实行联户担保.

对各级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种畜禽生产企业/优势畜产品产区/奶牛养殖小区和各类规模养殖场,有不同的项目支持,但需要申报.

2007年将给予20个300头以上新建标准化高产奶牛养殖小区每个25万元的资金作为补贴.

对于养猪户,每头能繁母猪补贴50元,补贴款由中央和各级政府承担.

能繁母猪的保险保费为60元,由中央和各级政府承担80%,20%由养猪户承担.

因发生重大疫病而捕杀的按有关规定将给予补偿.

"生猪养殖业补贴是多少:国家对生猪产业发展的扶持政策文件主要有<国务院关于促进生猪生产发展稳定市场供应的意见>(国办发[2007]22号).

具体如下:(一)生猪标准化规模养殖场(小区)标准化建设国家对规模养殖场(小区)实施标准化改造扶持.

对符合申报条件的规模猪场进行由县发改局/畜牧水产局联合申报,省立项扶持.

2010年邯郸市落实生猪标准化规模养殖场(小区)建设项目52个,中央预算内投资1400万元.

具体标准:年出栏头/存栏能繁母猪30头以上,20万元;年出栏头/存栏能繁母猪50头以上,40万元;年出栏头/存栏能繁母猪100头以上,60万元;年出栏3000头以上/存栏能繁母猪150头以上,80万元.

(二)能繁母猪保险和育肥猪保险1/能繁母猪保险.

按每头能繁母猪保额1000元,保费按6%,即60元.

其中中央财政负担28.8元,省级财政负担19.2元,农民负担12元.

2/育肥猪保险.

按育肥猪保额500元,保费按3.5%,即17.5元.

所缴纳的保费,中央财政补贴10%,省财政补贴10%,市/县级补贴不少于10%.

即中央财政1.75元/省级财政1.75元/市县级财政1.75元/农民负担12.25元.

赔偿金额按照投保育肥猪生长发育不同阶段的体重实行定额赔偿.

当发生高传染性疫病政府实施强制扑杀时,保险人按200元对每头育肥猪赔付.

(三)生猪良种补贴2007年开始,对纳入生猪良种补贴项目县的能繁母猪实施生猪良种补贴,每实施一胎人工授精补贴20元,每头母猪每年补贴40元的标准.

郴州市桂阳县/嘉禾县为生猪良种补贴项目县.

(四)生猪调出大县奖励政策2008年开始,国家对生猪调出大县(市/区)实行奖励扶持政策.

奖励资金主要用于生猪规模养殖场(小区)的标准化改造/排污处理设施建设/良种引进/贷款贴息/动物防疫服务等项目建设.

郴州市桂阳县/宜章县/嘉禾县为生猪调出大县.

(五)税费优惠政策对从事生猪养殖/加工/资源综合利用以及为生猪生产/加工/流通服务的行业,按照国家有关政策,给予税收优惠.

继续实行饲料产品的税收优惠政策.

"十一五"期间引进优良种畜禽/牧草种子,继续免征进口关税和进口环节增值税.

(六)用地用电政策1/用地政策.

在坚持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前提下,鼓励合理利用荒山/荒地/滩涂等发展生猪养殖.

对本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农民和畜牧业合作经济组织,按照乡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兴办规模化畜禽养殖所需用地按农用地管理,作为农业生产结构调整用地,不需办理农用地转用审批手续.

其他企业和个人兴办或与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农民和畜牧业合作经济组织联合兴办规模化畜禽养殖所需用地,实行分类管理,畜禽舍等生产设施及绿化隔离带用地作为农用地,不需办理农用地转用审批手续;管理和生活用房/疫病防控设施/饲料储藏用房/硬化道路等附属设施,属于永久性建筑物,其用地可比照农村集体建设用地管理,依法办理农用地转用审批手续.

2/用电政策.

农业生产中的养殖业用电,统一按农业生产电价执行.

对于养牛,为了充分调动农牧民养牛的积极性,有的地方农村出台了引进西门塔尔牛相关优惠政策.

一是一次引进5头以下至11头以上的,政府每头补贴500至1000元不等.

二是引进西门塔尔牛的农牧户需要贷款的,政府协调金融信贷部门予以优先扶持.

三是农牧业部门技术员给予一定的技术指导.

四是对于肉牛养殖户提供一定额度的贴息信贷补助.

五是由当地乡村调剂一定面积的牛栏建设场地和草场放牧用地.

一点说明:由于各个地方农村土地资源的不同/经济发展水平的不同/农村居民收入水平的不同,农村人口构成的不同,养殖/养牛的扶持政策就将会有比较大的差异.

山东养殖业补贴是多少呢?为提高农民养殖积极性搞活国内畜牧经济国家对养殖户做出相应的补贴政策为扩大养殖规模提高牲畜存栏量对于农村小规模-化养殖做出以下政策:-(1)对与个体养殖规模在200头以上的补贴每头牛(驴)300元-.

要求是:养殖场建好,牛(驴)的数量必须达到200头,不可以虚报-,瞒报,必须有正规的检疫手续,消毒手续,种牛发源地证明-(2)对与个体养殖规模在100头以上的补贴每头牛(驴)200元.

要求是:养殖场建好,牛(驴)的数量必须达到100头,不可以虚报-,瞒报,必须有正规的检疫手续,消毒手续,种牛发源地证明.

-(3)对与个体养殖规模在60头以上的补贴每头牛150元.

-要求是:养殖场建好,牛的数量必须达到60头,不可以虚报,瞒-报,必须有正规的检疫手续,消毒手续,种牛发源地证明-(4)对与个体养殖规模在40头以上的补贴每头牛100元.

-要求是:养殖场建好,牛的数量必须达到40头,不可以虚报,瞒-报,必须有正规的检疫手续,消毒手续,种牛发源地证明-(5)对与个体养殖规模在20头以上的补贴每头牛70元.

-要求是:养殖场建好,牛的数量必须达到20头,不可以虚报,瞒-报,必须有正规的检疫手续,消毒手续,种牛发源地证明现在对大牲畜养殖都有补帖,比如养牛,母牛补贴高一些,补贴是根据养殖数量和规模来定的.

家庭农场建设用地有啥政策

家庭农场建设用地有啥政策

(一)设施农业用地按农用地管理。生产设施、附属设施和配套设施用地直接用于或者服务于农业生产,其性质属于农用地,按农用地管理,不需办理农用地转用审批手续。生产结束后,经营者应按相关规定进行土地复垦,占用耕地的应复垦为耕地。

非农建设占用设施农用地的,应依法办理农用地转用审批手续,农业设施兴建之前为耕地的,非农建设单位还应依法履行耕地占补平衡义务。

(二)合理控制附属设施和配套设施用地规模。进行工厂化作物栽培的,附属设施用地规模原则上控制在项目用地规模5%以内,但最多不超过10亩;规模化畜禽养殖的附属设施用地规模原则上控制在项目用地规模7%以内(其中,规模化养牛、养羊的附属设施用地规模比例控制在10%以内),但最多不超过15亩;水产养殖的附属设施用地规模原则上控制在项目用地规模7%以内,但最多不超过10亩。

私人养殖需要什么手续

私人养殖需要什么手续

问题一:私人办养殖场,需要什么手续办养殖证

问题二:私人养殖户需办什么证件?我国对于养殖行业是非常照顾的。养羊、养牛等品种都可以得到补贴。

而对于其他的养殖也没有过多的限制和要求。

一般养殖户需要跑畜牧、工商就可以了。

部分地区需要卫生许可(奶牛等),环保证明,防疫证明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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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三:办养殖场需要什么手续办养殖场可以,但选址必须讲究,同进要具备这几样东西:。你放养牛羊的话,应该不行。***不会支持的。兴办规模养殖场,个人应向村委会提出申请,并报乡镇同意后,到工商局办理工商登记预核手续(场名预核),再到畜牧主管部门办理项目备案手续和环保局办理环境评估手续,然后到国土部门办理养殖用地备案手续。以上手续齐备后最后到畜牧兽医部门办理动物防疫合格证即可。具体步骤如下:1、撰写一份《养殖场可行性报告》,到国土局申请《土地规划许可证》。2、持建设单位法人证明及相关行业营业执照(复印件)(个人经营者凭身份证到工商局申请办理《营业执照》),到检验检疫局办理《动物防疫条件合格与环保证明》。3、根据《农业部基本建设财务管理办法》、《农业基本建设管理办法》建立完善的财务制度,再持《营业执照》及《财务制度》到税务局办理《税务登记证》。4、最后持《土地规划许可证》、《营业执照》、《动物防疫条件合格与环保证明》、《税务登记证》等,到建设局申请《建设施工许可证》。5、在以上5个证件办好之后,就可以按预定规划建造养殖场及附属房屋了。记得建好后还需报建设局和检验检疫局进行验收哦。

问题四:办养殖场的手续都需要什么办理养殖证的条件和流程

一、办理条件:

1、国家对水产养殖海域和内陆水域实行养殖证制度。利用海域和内陆水域从事养殖生产活动的单位和个人,必须依法取得养殖证。

⑴全民所有的海域和内陆水域依照《渔业法》和《土地管理法》的规定,确定海域和内陆水域养殖使用权;

⑵集体所有或者全民所有由农业集体经济组织使用的海域和内陆水域,依照《渔业法》、《土地管理法》和有关土地承包经营的规定,确定海域和内陆水域养殖承包经营权;

2、对已养海域和内陆水域,符合养殖规划并持有养殖证的,可简化审核程序予以换证。尚未领取养殖证应尽快审核补发。

不符合养殖规划但已持有养殖证的,限期予以调整。无证使用海域和内陆水域从事养殖生产的,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渔业主管部门应当进行登记,限期拆除养殖设施。

3、使用海域和内陆水域从事养殖生产活动的单位和个人应当向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渔业行政主管部门提出申请。

二、申报材料:

一、养殖申请表;二、申请人的身份证明或单位证明。单位还应当提交下列材料:1、与养殖规模相适应的资金来源证明材料;2、养殖技术条件说明;3、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证明材料。申请使用集体所有的海域和内陆水域从事养殖生产时,除提供上述材料外,还应提供有效的海域和内陆水域承包经营合同。

三、申报流程:

1、申请。单位和个人使用海域和内陆水域从事养殖生产活动的,应向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渔业行政主管部门提出申请,填写申请表。单位还应提交与养殖规模相适应的资信证明材料、养殖技术条件说明等。

2、审核。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渔业行政主管部门应认真审查申请材料,并会同有关单位人员进行现场勘验,确认标界,核实有关情况。

3、批准。经审核,对符合规定的,渔业行政主管部门应报请有审批权的人民***批准,颁发养殖证。

4、集体所有或全民所有由农业集体经济组织使用的海域和内陆水域,承包人按规定签定承包合同后,到所辖地县级以上人民***进行注册登记,领取养殖证。

5、登记造册、公告。渔业行政主管部门对已颁发的养殖证应登记造册,颁证海域和内陆水域要作图标志,及时向社会公告。

四、养殖证简介:

养殖证是国家对水产养殖海域和内陆水域实行养殖证制度。利用海域和内陆水域从事养殖生产活动的单位和个人,必须依法取得养殖证。

问题五:在农村办个养殖场需要申请什么手续吗?国土资源部、农业部《关于促进规模化畜禽养殖有关用地政策的通知》(国土资发[2007]220号)

其中丁规定:

(一)申请规模化畜禽养殖的企业或个人,无论是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农民和畜牧业合作经济组织还是其他企业或个人,需经乡(镇)人民***同意,向县级畜牧主管部门提出规模化养殖项目申请,进行审核备案。

(二)本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农民和畜牧业合作经济组织申请规模化畜禽养殖的,经县级畜牧主管部门审核同意后,乡(镇)国土所要积极帮助协调用地选址,并到县级国土资源管理部门办理用地备案手续。涉及占用耕地的,要签订复耕保证书,原则上不收取保证金或押金;原址不能复耕的,要依法另行补充耕地。

(三)其他企业或个人申请规模化畜禽养殖的,经县级畜牧主管部门审核同意后,县(市)、乡(镇)国土资源管理部门积极帮助协调用地选址,并到县级国土资源管理部门办理用地备案手续。其中,生产设施及绿化隔离带用地占用耕地的,应签订复耕保证书,原址不能复耕的,要依法另行补充耕地;附属设施用地涉及占用农用地的,应按照规定的批准权限和要求办理农用地转用审批手续。

(四)规模化畜禽养殖用地要依据《农村土地承包法》、《土地管理法》等法律法规和有关规定,以出租、转包等合法方式取得,切实维护好土地所有权人和原使用权人的合法权益。县级国土资源管理部门在规模化畜禽养殖用地有关手续完备后,及时做好土地变更调查和登记工作。因建设确需占用规模化畜禽养殖用地的,应根据规划布局和养殖企业或个人要求,重新相应落实新的养殖用地,依法保护养殖企业和个人的合法权益。

问题六:个人养殖场需要办理什么手续办养殖场需要办理的手续是先到国土局办理土地手续、厂地的条件审查,然后到畜牧局办理防疫合格证。

基本上就是这些证件,还有些细则看看就明白了祝你成功!

问题七:私人养鸡需要那些手续营业执照肯定是要办的,要是无证经营,被查到了还不够“大盖帽”罚款的;

办完营业执照就要办税务登记了,包括国税和地税;涉及到专营的东西,如食盐、烟草,您还得当相关的部门去办理经营许可证。相关的部门分别是工商局(所)、国家税务局、地方税务局、盐务局、烟草专卖局。办证很快的,您只要按要求提供相应的资料,取证也就几分钟的事。至于要提交什么资料,您就得咨询一下了,这没有统一的规定。钱吗,也就是个工本费,估计一家也就百八十的。当然这不包括要求预交的管理费或税金。

办完这些东西,接下来您就得照章缴纳工商管理费和税金了。这个要视您的经营规模而定,一般是按月纳固定额的,不同的地区有不同的规定,您可以到相关的部门咨询一下,做到心中有数,再决定是否去开店。

至于不办证的后果,这么说吧,工商、国税、地税都有权罚您的款,罚完后再让您把手续补上。它们也都有权查封您的店铺。盐务局和烟草专卖局有权没收您的相关商品。

当然现实当中好多事都是有余地的,您可以找找熟人把定额定得低一点,如果满足一定的条件可以申请减免(如下岗职工)。

事在人为,祝您能顺利地开业!

问题八:个体养殖业办工商执照要什么手续要到地畜牧局申版养殖防疫条件合格证,拿着合格证才能到工商部门开设个体工商户,否则工商不予办理。

问题九:农村个人养殖需要办证件吗前期小规模不需要办理相关证件,因为小规模家庭养殖属于试验阶段,就比如我们家里养的家禽也没人管你,如果你形成规模以后我们可以到相关部分办理证件

问题十:私人抱养孩子需要啥手续现实生活中,一些人想收养小孩,却不清楚自身条件是否符合,也不知道需要办理什么手续。本文将为您详细的介绍收养小孩需要什么条件,以及法律规定的需要办理的手续。希望能帮您解答有关收养小孩的问题。

一、收养小孩需要什么条件

收养小孩所需要的条件分为收养人条件和被收养人条件,只有同时满足这两个条件,才能办理收养登记,合法收养小孩。

(一)收养人的条件:

1、具有完全的民事行为能力,即可以独立进行民事活动的且精神正常的成年人;

2、年满三十五周岁。但收养孤儿或者残疾儿童可不受此限制。继父母收养继子女也不受此限制。无配偶的男性收养女性的,收养人与被收养人的年龄应当相差四十周岁以上;但收养三代以内同辈旁系血亲的子女不受此限制;

3、无子女。但收养孤儿或者残疾儿童可不受此限制。继父母收养继子女也不受此限制。华侨收养三代以内同辈旁系血亲的子女也可不受此限制。或者虽有一名子女,但该名子女患有精神病等严重疾病,将来无法尽赡养义务的,也可收养一名健康的小孩;

4、有抚养教育被收养人的能力。如有正当的职业或可靠的经济来源,能够照顾被收养人的生活并可负担其相应的经济开支等。但收养成年人除外;

5、身体健康,无传染性疾病;

6、有正当的收养目的,不违背社会公德和国家法律及国家计划生育的规定。如果是为了玩弄女性或长期姘居而收养异性子女,就不能允许;

7、收养人有配偶的,须征得配偶的同意,而且必须由夫妻共同收养;

8、收养人只能收养一名子女。但收养孤儿或残疾儿童可不受此限制。

(二)被收养人的条件:

1、不满十四周岁。但收养三代以内同辈旁系血亲的子女不受此限制。继父母收养继子女也不受此限制;

2、丧失父母或查找不到生父母,或者生父母有特殊困难无力抚养(但收养三代以内同辈旁系血亲肠子女不受此限制)的小孩;

3、被收养人年满十周岁的,须征得其本人同意。被收养人已有配偶的须征得其配偶同意。

二、收养小孩需要办理什么手续

根据《中国公民收养子女登记办法》的有关规定,收养小孩需办理以下手续:

(一)收养人应当向收养登记机关提交收养申请书和下列证件、证明材料:

1、收养人的居民户口簿和居民身份证;

2、由收养人所在单位或者村(居)民委员会出具的本人婚姻状况、有无子女和抚养教育被收养人的能力等情况的证明;

3、县级以上医疗机构出具的未患有在医学上认为不应当收养子女的疾病的身体健康检查证明。

(二)收养查找不到生父母的弃婴、儿童的,并应当提交收养人经常居住地计

(二)收养查找不到生父母的弃婴、儿童的,并应当提交收养人经常居住地计划生育部门出具的收养人生育情况证明;其中收养非社会福利机构抚养的查找不到生父母的弃婴、儿童的,收养人还应当提交下列证明材料:

1、收养人经常居住地计划生育部门出具的收养人无子女的证明;

2、公安机关出具的捡拾弃婴、儿童报案的证明。收养继子女的,可以只提交居民户口簿、居民身份证和收养人与被收养人生父或生母结婚的证明。

(三)收养登记必须严格依照分级登记制度进行:

1、涉及到内地公民与内地公民的收养登记,由孩子户口源头地的县级民政部门办理;

2、涉及到港、澳、台、华侨与内地公民的收养登记由地级市(州)民政部门办理;

3、涉外的收养登记,由省(直辖市、自治区)的民政部门或经省(直辖市、自治区)人民***指定的地级市(州)的民政部门办理。

(四)当事人亲自到收养登记机关办理成立收养关系的登记关系。

综上所述,收养小孩需要什么条件在法律上有着明......>>

生产房和住房有啥区别

生产房和住房有啥区别

如何界定农村住房与生产设施用房区别

设施农用地是指直接用于经营性养殖的畜禽舍、工厂化作物栽培或水产养殖的生产设施用地及其相应附属设施用地,农村宅基地以外的晾晒场等农业设施用地。具体分为生产设施用地和附属设施用地。

(1)生产设施用地。是指在农业项目区域内,直接用于农产品生产的设施用地。包括:

①工厂化作物栽培中有钢架结构的玻璃或PC板连栋温室用地等;

②规模化养殖中畜禽舍(含场区内通道)、畜禽有机物处置等生产设施及绿化隔离带用地;

③水产养殖池塘、工厂化养殖、进排水渠道等水产养殖的生产设施用地;

④育种育苗场所、简易的生产看护房用地等。

(2)附属设施用地。是指农业项目区域内,直接辅助农产品生产的设施用地。包括:

①管理和生活用房用地:指设施农业生产中必需配套的检验检疫监测、动植物疫病虫害防控、办公生活等设施用地;

②仓库用地:指存放农产品、农资、饲料、农机农具和农产品分拣包装等必要的场所用地;

③硬化晾晒场、生物质肥料生产场地、符合“农村道路”规定的道路等用地。

一是要明确设施农用地管理方式。生产设施用地和附属设施用地直接用于或者服务于农业生产,其性质不同于非农业建设项目用地,依据《土地利用现状分类》(GB/T21010-2007),按农用地管理。兴建农业设施占用农用地的,不需办理农用地转用审批手续,其中,生产设施占用耕地的,生产结束后由经营者负责复耕,不计入耕地减少考核;附属设施占用耕地的,由经营者按照“占一补一”要求负责补充占用的耕地。

二是要合理控制设施农业附属设施用地规模。进行工厂化作物栽培的,附属设施用地规模原则上控制在项目用地规模5%以内,但最多不超过10亩;进行规模化种植的附属设施用地规模原则上控制在项目用地规模3%以内,但最多不超过20亩;规模化畜禽养殖的附属设施用地规模原则上控制在项目用地规模7%以内(其中,规模化养牛、养羊的附属设施用地规模比例控制在10%以内),但最多不超过15亩;水产养殖的附属设施用地规模原则上控制在项目用地规模7%以内,但最多不超过10亩。

三是要明确设施农业用地的申报和审批管理。设施农业的建设与用地由经营者提出申请,乡镇政府申报,县级政府审核同意。申报与审核用地按以下程序和要求办理:

①经营者申请。设施农业经营者应拟定设施建设方案,方案内容包括项目名称、建设地点、用地面积,拟建设施类型、数量、标准和用地规模等;并与有关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协商土地使用年限、土地用途、补充耕地、土地复垦、交还和违约责任等有关土地使用条件。协商一致后,双方签订用地协议。经营者持设施建设方案、用地协议向乡镇政府提出用地申请。

②乡镇申报。乡镇政府依据设施农用地管理的有关规定,对经营者提交的设施建设方案、用地协议等进行审查。符合要求的,乡镇政府应及时将有关材料呈报县级政府审核;不符合要求的,乡镇政府及时通知经营者,并说明理由。

涉及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的,经营者应依法先行与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和承包农户签订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合同。

③县级审核。县级政府组织农业部门和国土资源主管部门进行审核。农业部门重点就设施建设的必要性与可行性,承包土地用途调整的必要性与合理性,以及经营者农业经营能力和流转合同进行审核,国土资源主管部门依据农业部门审核意见,重点审核设施用地的合理性、合规性以及用地协议,涉及补充耕地的,要审核经营者落实补充耕地情况,做到先补后占。符合规定要求的,由县级政府批复同意。

设施农用地审核同意后,乡镇政府具体监督设施建设和用地协议的实施,县级国土资源主管部门做好土地变更调查、登记和台帐管理等相关工作,县级农业部门做好土地承包合同变更和流转合同备案、登记等工作。

关于养牛场的附属设施是啥,生产房和住房有啥区别的介绍到此结束,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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