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官营养牛场,敖汉在金厂沟梁什么方位

石官营养牛场,敖汉在金厂沟梁什么方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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乐都区的行政区划

乐都区的行政区划

全区辖1街道7镇12乡,354个行政村,7个居民委员会,其中川水地区有高庙镇、碾伯镇、洪水镇、雨润镇、高店镇5个镇和海东街道;北山地区有寿乐镇、达拉土族乡、共和乡、中岭乡、李家乡、马营乡、芦花乡、马厂乡8个乡(镇);南山地区有瞿昙镇、中坝藏族乡、下营藏族乡、蒲台乡、峰堆乡、城台乡6个乡(镇)。

碾伯镇

青海省海东市乐都区辖镇,海东市中心。省蔬菜生产基地之一。位于区境中部,湟水河北岸。人口6万,面积177平方公里。辖西岗、陶马家、水磨湾、七里店、马家台、李家、熊沈家、下教场、上教场、东岗、贾湾、土桥、汤官营、晁家、赵家庄、谢家崖湾、高家庄、九哈家、北门一、北门二、下寨、上寨、八家、徐家沙沟、下李家、杨家门、东门巷、东关、河门街、城中、西门、邓家庄、河湾、前庄、后庄、东庄、后营、黄家、王家、苏家、八里桥、沙坝村委会和城中、东关、西门、东门巷、柴油机厂5个居委会。民国初属附城,1931年建本城镇,1945年改称碾伯镇,1958年成立碾伯公社,1984年复设碾伯镇。地处湟水谷地平原和北侧丘陵、沟谷地。产业以商贸、建筑、服务业为主。农业以小麦、蔬菜种植为主,市场活跃,经济发达。兰(州)青(海)铁路、甘(肃)青(海)公路横穿全境。境内有建于明代的西来寺、关地庙等省级文物保护单位。

高庙镇

青海省海东市乐都区辖镇。位于区境东部,距区府驻地15公里。人口2.5万,以汉族为主,还有回、蒙古、土族等。面积130.2平方公里。辖西村、东村、郎家、老鸦、晁马家、白崖子、蒲家墩、旱地湾、下沟、长里、柳湾、段堡子、新盛、大路、李家口、保家、田蒲家、寺磨庄、新庄、扎门、脑庄21个村委会。民国初置高庙镇,1950年仍设高庙镇,1958年成立高庙公社,1984年复设高庙镇。地处湟水谷地滩地和北侧的山地、沟谷地。产业以建材、运输及第三产业为主。农业以小麦、果类、蔬菜种植为主。盛产闻名省内外的沙果、花椒、苹果等。

瞿昙镇

青海省海东市乐都区辖镇。位于区境南部,距区府驻地21公里。人口2.3万,以汉族为主,还有藏族。面积308平方公里。中心,隆国、韩家、晁家窑庄、周家大庄、口子、红庄、盛家庄、中庄、阳坡、阴坡、车路、大石滩、大树庄、脑庄、祁家山、杨家河口、段家庄、魏家河口、晁家、河湾、新联、台沿、石坡沟、浪上、浪下、角营、朵巴营、官隆湾、龙占沟、斜上、斜下、斜中、斜沟门、磨台、徐家台、河西村委会。民国时置瞿昙乡,1950年沿旧制设瞿昙乡,1958年成立瞿昙公社,1984年复设瞿昙乡,1998年设瞿昙镇。地处湟水谷地南侧山地、沟谷地。蕴藏、黄铁石、铭铁、石棉等矿产资源。产业以运输、商贸、加工为主。农业以小麦、青稞、油菜种植为主。境内有自然林,草山宽阔,产冬虫夏草、黄芪等药材。通区乡公路,交通便利。建于明代的国家级文物保护单位瞿昙寺,仿北京故宫的建筑风格,为理想的旅游胜地。

雨润镇

青海省海东市乐都区辖镇。位于区境西部,距区府驻地10公里,驻地汉庄村。人口1.7万,以汉族为主,还有蒙古、土、藏族等。面积125.3平方公里。辖汉庄、大地湾、下杏园、上杏园、羊圈、迭尔沟、红坡、刘家、荒滩、深沟10个村委会。民国时置雨润乡,1950年沿旧制设雨润乡,1958年并入汉庄公社,1961年分设雨润公社,1984年复设雨润乡,2001年设雨润镇。地处湟水谷地。矿藏有石膏、大理石。产业以加工、运输、建材等为主。农业以小麦、蔬菜、果类种植为主。大蒜质高味好,享有盛名。兰(州)青(海)铁路,甘(肃)青(海)公路穿境,交通便利。境内汉庄村瓦窑嘴墓地属马家窑类型、马厂类型、齐家文化,为省级文物保护单位。

寿乐镇

青海省海东市乐都区辖镇。位于区境北部,距区府驻地20公里。人口2.8万,以汉族为主,还有藏、蒙古、土族等。面积496平方公里。辖新堡子、熊家湾、王家庄、杨家山、杨家岗、上李家、龙沟门、龙沟寺、祁家山、窑庄、薛家庄、薛青、李家台、赵家寺、赵家湾、上衙门、仓家峡、仓岭顶、马家湾、土官口、王佛寺、陈家堡、仓岭沟、羊官沟、土官沟、联合、尕扎、昂麻、牧场村委会。1950年沿旧制设寿乐乡,1958年并入碾伯公社,1961年分设寿乐公社,1984年复设寿乐乡。2001年设寿乐镇,2007年将引胜乡并入寿乐镇。地处湟水谷地北侧山地、沟谷地。产业以运输、劳务输出及第三产业为主。

高店镇

青海省海东市乐都区辖镇,区主要产粮区。位于区境西端,距区府驻地18公里。人口0.9万,以汉族为主,还有土、回、藏族等。面积70平方公里。辖东门、西街、峡口、大峡、河滩、湾子、河滩寨、俞家、柳树湾、下杨家、上杨家11个村委会。民国时置复兴乡,1950年沿旧制设高店乡,1958年并入汉庄公社,1961年分设高店公社,1984年复设高店乡,2001年设高店镇。地处湟水谷地滩地、丘陵。矿藏有石膏、石灰石、大理石、石英石等。产业以运输、商贸、采矿业为主。农业以种植小麦为主。经济作物有各种蔬菜、苹果、红蒜等。兰(州)青(海)铁路、甘(肃)青(海)公路穿境,交通便利。

马厂乡

青海省海东市乐都区辖乡。位于区境东北部,距区府驻地48公里。人口0.8万,以汉族为主,还有藏族、土族。面积90.2平方公里。辖马厂、八旦、泉儿湾、小岭子、保家湾、孟家弯、那家庄、干沟滩、白石头、岔沟、毛烟墩11个村委会。民国时属冰沟乡,1952年设马厂乡,1958年并入老鸦公社,1961年分设马厂公社,1984年复设马厂乡。地处湟水谷地北岸山地、沟谷地。产业以运输、商贸、加工为主。农业以小麦、豌豆、马铃薯种植为主。马铃薯产量高、品味好,在全县享有盛名。花椒种植为该乡一大名优经济作物。区乡公路畅通。

马营乡

青海省海东市乐都区辖乡。位于区境东北部,北与甘肃省相接壤,距区府驻地40公里。人口1.3万,以汉族为主,还有藏、土、蒙古族等。面积238.2平方公里。辖马莲沟、康巴、白崖坪、墩湾、胜利、卡拉、连丰、垭豁、龙庆、姜洞、上浪卡、古城、北坪、昆仑、龙王岗、湾塘、脑庄、八架山18个村委会和一个乡办牧场。始建于民国初,1950年沿旧制设马营乡,1958年并入老鸦公社,1961年分设马营公社,1984年复设马营乡。地处湟水谷地北侧山地、沟谷地。产业以运输、商贸、加工为主。农业以小麦、青稞、油籽种植为主。有少量林业、畜牧业。区乡公路畅通。

中坝藏族乡

青海省海东市乐都区辖乡。位于区境东南部,距区府驻地34公里。人口0.8万,以汉族为主,藏族占总人口的32%。面积129.8平方公里。辖中坝庄、洒口、交头、嘛呢台、牙昂、红庄沟、确实湾、大湾、何家山、泉脑、山丹坡、四庄、柏杨沟、洪三14个村委会。民国时为归化乡,解放初仍设归化乡,1952年改为中坝乡,1958年并入洪水公社,1961年分设中坝公社,1984年改建中坝藏族乡。地处湟水谷地南侧山地、沟谷地。矿产有滑石粉、石膏等。产业以开采、商贸、运输为主。农业以小麦、青稞、油菜种植为主。境内有天然森林,生长云杉、杨、桦等,林中央宋寺,风光秀丽,建筑奇特,是理想的旅游区。区乡公路畅通。

中岭乡

青海省海东市乐都区辖乡,区油菜籽主要产区之一。位于区境北部,距区府驻地21公里。人口0.9万,以汉族为主,还有藏、土、蒙古族等。面积72.6平方公里。辖业善洼、大水泉、梅家洼、上岭、平坦、甘沟脑、泉沟、铲铲洼、平顶、吴家洼、草场、马家洼、中岭庄、牧场14个村委会。1932年建中岭乡,1950年沿旧制设中岭乡,1958年并入高庙公社,1961分设中岭公社,1984年复设中岭乡。地处湟水谷地北侧山地、沟谷地。产业以商贸、加工、运输业为主。农业以小麦、青稞、油菜种植为主。还有少量牧业。区乡公路畅通。

达拉土族乡

青海省海东市乐都区辖乡。位于区境西北部,距区府驻地31公里。人口1.2万,以汉族为主,土族占总人口的33%。面积162.1平方公里。辖袁家台、长沟、黑沟顶、滚子洼、前半沟、杜家洼、红沟、马圈沟、烂泥滩、白崖坡、宁过、马趟、春洒、白草台、王家滩、达拉滩、麻洞、拉卡、泉洼、干沟山、大庄子、扎什加、李家昂23个村委会。民国时为同化乡,1950年沿旧制设达拉乡,1958年并入汉庄公社,1961年分设达拉公社,1984年成立达拉土族乡。地处湟水谷地北侧山地、沟谷地。产业以商贸、运输及采矿为主。农业以小麦、青稞、油菜种植为主。境内建有容量35万立方米的水库1座。区乡公路畅通。

李家乡

青海省海东市乐都区辖乡。位于区境东北部,北与甘肃省接壤,距区府驻地34公里。人口1.2万,以汉族为主,还有藏、土、回族等。面积163.1平方公里。辖烂泥沟、双坪、合尔红、马圈、西马营、东马营、陈家磨、滚茶海、大洼、干沟岭、民族、交界湾、尕泉湾、山庄、阿塔岭、和尔寺、丹科尔17个村委会。民国初属长里堡,1950年沿旧制设李家乡,1958年并入高庙公社,1961年分设李家公社,1984年复设李家乡。地处湟水谷地北侧山地、沟谷地。产业以运输、商贸、加工为主。农业以小麦、青稞、油菜种植为主。还有林业、畜牧业。境内建有蓄水254万立方米的大帐房水库。

共和乡

青海省海东市乐都区辖乡。位于区境西北部,距区府驻地15公里。人口1万,以汉族为主。还有藏、蒙古、土族等。面积113.2平方公里。辖联星、许家寨、高营、大庄、拉科、马厂、上桦林、拉日、虎林、童家、克什家、磨石沟、洒龙、书卜、嘛业磨、祁家堡16个村委会。1950年沿旧制设努木乡,1952年改称共和乡,1958年并入汉庄公社,1961年分设共和公社,1984年复设共和乡。地处湟水谷地北侧山地、丘陵。产业以加工,运输、商贸为主。农业以小麦、青稞、油籽种植为主。境内建有蓄水20万立方米的桦林水库。通区乡公路。

城台乡

青海省海东市乐都区辖乡。位于区境西南部,距区府驻地30公里。人口0.7万,以汉族为主,还有藏族。面积104.5平方公里。辖拉甘邑、山城、坝口、城子、台子、升地湾、河东、小沟、衙门庄、上新庄、滩、下台、许家口子、上菲菜沟、下菲菜沟17个村委会。民国时置模范乡,1950年沿旧制设城台乡,1958年并入瞿昙公社,1961年分设城台公社,1984年复设城台乡。还牧养牛、羊、马等。区乡公路畅通。

洪水镇

青海省海东市乐都区辖镇。位于区境东南部,湟水河南岸,距区府驻地15公里。人口1.8万,以汉族为主,还有回、土、藏族。面积169平方公里。辖店子、双一、双二、高家湾、河西、上窑洞、阿西、阿东、马趟子、下街、马家营、李家壕、上王家、下王家、吴家庄、袁家庄、大寨子、石岭子、下沈家、洪水坪、姜湾21个村委会。民国时置洪水乡,1950沿旧制设洪水乡,1958年成立洪水公社,1984年复设洪水乡,2001年设洪水镇。地处湟水谷地南侧滩地、沟谷地、山地。矿藏有高品位的石灰石矿。产业以运输、采矿等为主。白灰、纸等产品畅销省内外。农业以小麦、果类、蔬菜种植为主。甘青公路、青藏公路穿境,交通便利。

芦花乡

青海省海东市乐都区辖乡。位于区境东北部,东及北部与甘肃省相接壤,距区府驻地45公里。人口1.1万,以汉族为,还有藏、土、蒙古族等。面积119.8平方公里。辖寺院、三条沟、西坡、冯洼、九架山、朵家湾、查干、东岭、十字、牙合、营盘湾、王家湾、城背后、转花湾、本康岭15个村委会及乡办牧场。民国初置芦花乡,1950年属冰沟乡,1952年设芦花乡,1958年并入老鸦公社,1961年分设芦花公社,1984年复设芦花乡。地处湟水谷地北侧山地、沟谷地。产业以运输、加工、商贸为主。农业以小麦、青稞、油菜种植为主,牧业以牧养牛、羊、马等为主。区乡公路畅通。境内有旅游观赏的冰沟奇峰和旧寺掌等自然景观。

峰堆乡

青海省海东市乐都区辖乡。位于区境西南部,距区府驻地22公里。人口0.7万,以汉族为主,还有藏、土、回族等。面积81.7平方公里。辖上营、联村、李庄、红沟门、熊家、刘家寺、下阳洼、上阳洼、上一、上二、下帐房11个村委会。民国时置敦厚乡,1950年沿旧制设峰堆乡,1958年并入瞿昙公社,1961年分设峰堆公社,1984年复设峰堆乡。地处湟水谷地南侧山地、沟谷地。产业以运输、加工、商贸为主。农业以小麦、青稞、油菜种植为主。产大红蒜,质优味好,享有盛名。境内建有库容量为55万立方米的黄河滩水库。区公路畅通。

蒲台乡

青海省海东市乐都区辖乡。位于区境东南部,距区府驻地18公里。人口1.8万,以汉族为主,还有回、蒙古、藏族等。面积189平方公里。辖头庄、桦庄、中岭、上岭、郭家、西沟庄、严家山、黑窑洞、山桃、大麦沟、尹家、下半沟、新庄湾、千户台、赵家庄、李家台、辛家庄、地洼、赵宝湾、范家坪、侯白家、雷盛家、赵家坪、羊起台、东台、圈窝、小干沟、寺沟脑28个村委会。民国时属双堡乡,1950年属中坝乡,1952设蒲台乡,1958年并入洪水公社,1961年分设蒲台公社,1984年复设蒲台乡。地处湟水谷地南侧山地、沟谷地。产业以运输、加工、商贸为主。农业以小麦、豌豆、马铃薯种植为主。区乡公路畅通。

下营藏族乡

青海省海东市乐都区辖乡。位于区境西南部,距区府驻地32公里。人口0.6万,以汉族为主,藏族占全乡总人口的28%。面积98.1平方公里,辖下营、尕庄、上营、坑坑、白土庄、卡子门、杨家庄、上祝家、杨家堡子、下祝家、茶龙、塔春12个村委会。民国初属归德堡,后称维新乡、平等乡,1950年沿旧制设茶龙乡,1956年划归高店乡,1958年并入汉庄公社,1963年分设下营公社,1984年改称下营藏族乡。地处湟水谷地南侧山地、沟谷地。产业以运输、商贸、加工为主,农业以小麦、青稞、油菜种植为主。区乡公路畅通。

敖汉在金厂沟梁什么方位

敖汉在金厂沟梁什么方位

金厂沟梁镇

金厂沟梁镇,隶属于内蒙古赤峰市敖汉旗,地处敖汉旗东南,东、北与贝子府镇相连,东南与辽宁省北票市龙潭乡接壤,南、西南与四家子镇毗连,西与新惠镇为邻。金厂沟梁镇行政区域面积350.02平方千米。2018年末,金厂沟梁镇户籍人口32185人。

清光绪二十九年(1903年),属建昌县敖汉札萨克多罗郡王旗长皋(今查干高勒)乡,境内设长皋牌、极木梁牌、罗洛营子牌、罗洛沟牌。民国八年(1919年),属建平县东区(驻地长皋)。民国十六年(1927年),为建平县二区。民国十九年(1930年),属二区金厂沟梁镇。境内曾设长皋乡、罗洛沟乡。民国二十六年(1937年),属伪满洲国新惠县贝子府区金厂沟梁村。民国三十七年(1948年)3月,属新惠县第七区,驻地金厂沟梁街。1956年9月,属敖汉旗四家子区。境内建金厂沟梁乡,七协营子、石匠沟乡。1958年10月,境内建金厂沟梁、七协营子公社。1960年2月,七协营子公社并人金厂沟梁公社。1984年2月,建金厂沟梁镇。2019年10月,金厂沟梁镇辖14个行政村。镇人民政府驻金厂沟梁村。

2018年,金厂沟梁镇有工业企业18个,其中规模以上工业企业有1个,有营业面积超过50平方米以上的综合商店或超市138个。

中文名称

金厂沟梁镇

行政区类别

所属地区

内蒙古赤峰市敖汉旗

地理位置

敖汉旗东南部

面积

350.02km²

关坝镇五宝镇小坝镇李家镇碑庙镇八尔湖镇土桥镇德新镇拉加镇茅溪镇

简介

JinchanggouliangTown

金厂沟梁镇位于敖汉旗南部,努鲁尔虎山北麓,与辽宁省北票市接壤,属两省(区)两市(旗)交界处,敖汉旗两大河流之一--叫来河发源于此。全镇辖金厂沟梁、回族村、下湾子、白杖子、段木梁、石匠沟、罗洛营子、罗洛沟、四六地、老爷庙沟、七协营子、官营子、上查干高勒、下查干高勒、石桥子、设力虎、刘杖子、梁东18个行政村,167个村民组,总人口3.4万人,总面积52万亩,耕地7.5万亩,有林面积23.9万亩。

金厂沟梁镇自然条件得天独厚,小城镇建设初具规模,文化教育、体育卫生事业较发达,社会稳定,经济繁荣。金厂沟梁镇肉羊、肉牛产业及肉驴特色养殖项目蓬勃发展,镇政府与山东汶上县畜牧局合作筹建的山东小尾寒羊金厂沟梁调拨中心和繁育基地,年可向社会提供肉羊4万只,基础母羊1.5万只;农牧业产业化以肉羊产业为主导,以肉牛、蛋鸡、生猪产业为重点,大力推行"小规模,大群体"的饲养模式。目前,农牧业产业化上项目户达到6200户,占全镇农户总数的85%以上,镇内具备条件的农户都有了一个稳定增收的养殖项目。全镇家畜存栏达到14万头(只),基础母羊存栏达9万只,养羊户在5000户以上,其中肉羊存栏在100只以上的大户达到12户;基础母牛存栏达到5000条,养牛户达到1500户,全镇像七协营子协力永养牛户在30户以上,每户养2至3头基础母牛,每条牛年产一犊,每条牛年收入1000元的养殖小区已有6个。全镇有5500户养驴,户均养驴2头以上,全镇毛驴存栏达到1.3万头,养驴项目真正成为促进农民增收的既稳定又持久的好项目。境内地下矿产资源丰富,金、铁、银、铜、锌等矿藏储量可观,尤以黄金为最,素有"黄金之乡"之称。现有内蒙古金陶股份有限公司等大小生产企业15家,年黄金产量1.25吨,白银产量1.6吨,磷粉10万吨、铁粉10万吨。

金厂沟梁镇将继续坚持以人为本,树立科学的发展观,实施"生态立镇、产业富镇、工业兴镇、环境靓镇"战略,加快产业化、工业化、城镇化进程,为把金厂沟梁镇建设成为秀美山川和现代工业城而努力奋斗。随着改革开放步伐的加快,越来越多的有识之士更加关注、青睐这块黄金宝地,前来投资兴业。我们将以优惠的政策,良好的环境,优质的服务寻求合作,实现双赢。

党政建设

一是"三联一建"活动扎实推进。年初,镇党委研究制定了开展"三联一建"活动的实施意见,围绕肉羊、肉牛等主导产业和肉驴养殖项目,确定了石匠沟、七协营子等5个重点村,在资金、技术、信息等方面加大了支持力度,上半年,为帮扶户提供项目资金42万元、协调贷款100余万元,在被包扶的132个农户中,上项目户达到了127户。

金厂沟梁镇

二是"服务型政府"创建活动见实效。根据金厂沟梁镇的自然条件和特点,继续把种植玉米做为农业生产的主导产业来抓,科学指导农民适时抢墒早播,播种面积达到8.4万亩,其中,玉米覆膜6万亩,良种种植面积在6万亩以上,玉米种植面积占到了80%,为促进农民增收坚实了基础。在劳务输出工作中,镇、村两级干部在深入农户认真开展劳动力资源调整的基础上,采取党员干部联系村民组与劳务经纪人员及就业基地对接等工作措施,实现了农民在家务农与外出务工"两不误",镇85%以上的农户每家至少有一人有工资性收入,已输出劳力4240人,年内可实现人均劳务增收1200元。上半年,镇政务服务中心及14个村便民代办点已累计为群众代办事项216件。

三是"引领创业"活动进一步深化。设力虎、石匠沟等村的6个各类由党员领办的经济合作组织运转良好,全镇农牧业产业化上项目户达到6000户,占农户总数的83%。已培养肉羊、肉牛、肉驴等项目党员产业化带头人187名。像七协营子协力永养牛户在30户以上,每户养3头以上基础母牛,每条牛年收入1000元的养殖小区已有6个。通过抓28个肉驴改良站建设,村组党员干部带头发展肉驴养殖项目等措施,现在有5000户养驴,毛驴存栏达到1.2万头,养驴项目真正成为促进农民增收的既稳定又持久的好项目。新发展肉驴养殖项目户327户,其中党员168户。

矿产资源

金厂沟梁镇地下矿产资源十分丰富。已发现的矿种有金、银、铜、磷、铁、锌等品种,遍布全镇8个行政村。国家级大型二档黄金生产企业--内蒙古金陶股份有限公司坐落于境内。

铁矿

黄金资源储量可观。矿区主要分步在金厂沟梁村勿拉山、回族村、下湾子村小东沟等地。金陶股份有限公司年采掘矿石40万吨,处理矿石17万吨,年产黄金1.25吨。白银、铜作为附属矿,产量也十分可观。金厂沟梁镇二道沟--大西沟可供采选的磷铁矿储量在2000万吨以上,资源开发前景广阔。

铁矿矿脉主要分布在梁东村、回族村、下湾子村、段木梁村,线脉在几米到几十米之间。引来了河北、山东等地的投资商前来投资,全镇已建成日处理矿石3000吨的磷铁选厂2处,日处理1000吨矿石的铜选厂正在建设之中。

畜牧业介绍

肉羊产业

金厂沟梁镇优质玉米种植面积较大,且产量较高。种植面积达6万亩,年产优质玉米4000万公斤以上,秸杆4000万公斤左右,基本形成了优质玉米生产基地,这为加快农牧业产业化经营,大力发展草食家畜提供了坚实的物质基础。镇党委、政府提出"玉米经济"发展战略,紧紧围绕玉米资源转化增值,以"小规模、大群众"的产业化经营模式,大力发展肉羊产业。通过帮大户、建小区,制定优惠政策等措施,实现了规模扩张、总量增加。养羊户达3800户,肉羊饲养量达8万只,基础母羊存栏达5万只,初步建成肉羊繁育小区8个,肉羊存栏在100只以上的大户达到30户以上。

肉羊产业

肉牛产业:金厂沟梁镇以"玉米经济"为基础,按照"家家搞养殖、户户上项目"的产业化经营思路,实行"小规模、大群体"的发展模式,组织农户千方百计上养殖业项目,在养牛积极性较高的回族村、七协营子等七个重点村发展肉牛养殖项目,全镇养牛户已达到1500户,基础母牛存栏超过5000条。

肉驴产业

金厂沟梁镇属典型丘陵山区,全镇有耕地8.5万元,其中零星分布的坡耕地在4万亩以上,因传统农业生产需要,这里的农户就家家养毛驴,现户均毛驴养殖在2头以上,镇毛驴存栏总量超过了1.3万头随着市场经济的不断发展和农业机械化水平的不断提高,毛驴养殖已由过去的仅用于耕地和拉车的畜力需要向商品化方向转变。而且还能满足农户家庭生产和生活需要,对农户家庭不造成任何负担和风险。金厂沟梁镇把养驴项目作为是惠及全镇90%农户,能切实促进农民增收的一项重要工作来抓,抓改良、提升品质,增数量、促进农民增收,着手帮助农户解决一家一户难以解决的问题,采取一系列有效措施,支持和鼓励农户发展以家庭分散养殖为主要形式的毛驴养殖项目。金厂沟梁镇-生态建设

肉驴产业

生态建设

金厂沟梁镇位于敖汉旗南部,努鲁尔虎山北麓,属典型的水土流失严重的丘陵山区,气候类型属半干旱温带大陆性气候,春季干旱多风沙,冬长夏短,无霜期125-130天,≥10℃的有效积温2900-3100℃,年降水量350-400mm,这个镇辖18个行政村,167个村民组,3.4万口人,总面积347平方公里,其中耕地8.5万亩,人均2.8亩。相传当年康熙爷来到该镇的老道梁,为了找水杀了许多士兵,后由其手下大将射豁了新丘大山,喊叫"有水"而引来了河水,故称之为叫来河。这就是敖汉的母亲河,是流经敖汉境内最长、最广的河,其总长100多公里,流经5个乡镇,在奔向西辽河的途中,滋润养育着两岸的土地和人民,从未停歇地为民造福,其中,在金厂沟梁境内流经8个行政村,30多公里。曾经的老道梁流域林草繁茂,生态优良,风光秀丽,但因历史上的战争和乱垦滥伐,过度放牧,给流域内的生态造成了毁灭性的破坏,最主要的是水土流失严重,山洪肆虐,降水稀少,河流干涸,严重地影响了群众的生产、生活,制约了当地经济的发展,因林稀草少,道路难行,使当地群众的生活陷入了困境。金厂沟梁镇党委、政府确立了"生态立镇"的发展战略,咬住荒山不放松,把生态环境治理作为经济工作中的重中之重来抓。从叫来河的源头抓起,重笔浓墨,使叫来河源再染绿色,7年间完成了叫来河上游8个村,12个重点小流域,20平方公里的荒山、荒沟及河道治理,为敖汉旗的生态建设又增添了一段华彩乐章,也为镇经济社会协调发展打下了坚实的基础。

生态建设

公路两侧的山坡及山顶上,也是尽染绿色,集中连片的梯田里的玉米已经开始灌浆,长势喜人,展现出又一个丰收年的景象,连绵起伏的山峦,松涛阵阵,油松、山杏与沙棘有序地混交在一起,良好的环境,使许多久违了的动物又来此"安家落户",时有山鸡、野兔等从车前跑过。山上植被茂盛,绿树成荫,山下水肥草美,牛羊成群,呈现出一片富裕、殷实的景象。碧水潺潺,青山环抱,山路崎岖,在这个自然氧吧里会让人感到大自然的质朴与神奇,到梁顶,一块巨石兀立在眼前,石上一行行楷格外引人注目"保护叫来河的生态环境要从源头抓起",这是金厂沟梁镇人民与自然和谐相处的见证,也是广大干部群众用心血和汗水已完成和正继续的巨作。

金厂沟梁镇坚持不懈的生态建设,流域内的土壤肥力也显著增强,土壤结构大大改善。实现了土地增效,农民增收,生态增绿的目标,百姓尝到了大力实施生态环境建设与保护的甜头。2005年,全镇优质玉米种植面积在6万亩以上,粮食总产量达到4500万公斤,农业增产1500万公斤,增加收入1500万元,人均增收500多元。现在叫来河下游的下长皋、石桥子、设力虎等村玉米亩产量都在1000公斤左右,每亩地增产300多公斤。有林地面积已达25.9万亩,森林覆被率达到50%,比治理前提高4.6个百分点,镇内用材林面积达5.43万亩,经济林面积在10万亩以上,草场面积达2万亩。农民仅采蘑菇、山杏、松籽、挖药材这4项获得的收入就达480万元,人均增收170多元,雨量充沛,河水环绕,农业生产条件得到有效改善,经济结构进一步优化,农民生活水平进一步提高,全镇形成了生产发展、生活宽裕、环境优美的新局面,群众在与自然的和谐相处中得到了丰厚的回报。

秦朝的法律有多苛刻

秦朝的法律有多苛刻

透过两千多年厚重的历史尘埃,秦王朝留下的“苛政”符号,随着秦简的发掘有了另一层解读--秦代法、律、令较完善,“奸邪不容,皆务贞良”,于是秦代官吏“慎遵职守”,凡事“细大尽力,莫敢怠荒”。秦律调整的范围遍及国家、社会和家庭各个领域,达到了十分细密、详备的程度,可以说从生产到生活,从个人到牛马,从国家到家庭,基本实现了“治道运行,诸产得宜,皆有法式”。

秦帝国小官吏的法律片段

秦王政三十二年,在帝国的一座叫迁陵的县城,人们刚开始一天劳作。一个叫昌的人是这里的最高长官。每天,官吏们都要经手大量公文,按秦制,凡在此地处理过的文件,都要仔细抄写备份,建立档案,以便查验。负责抄写档案的是一些专门的写手,在每份档案后,都注有他们的名字。

这天,隶属于迁陵县启陵乡的乡长夫正在向自己上级写一封推荐信,在信中他提到乡里缺少一个里长和一名邮差。这封信在正月戊寅朔甲午发往县城,送到昌的面前。4天后,夫收到了县长昌的回信,请求被驳回,更为严重的是,昌回信的口气十分严厉。

夫和昌是服务于秦帝国的两个普通官吏,他们不会想到,两千多年后的公元2002年,年轻的古文献专家张春龙,看到了这件事情的全过程。张春龙还发现了一个不同寻常的迹象:负责递送这封公文的人,竟是一个有罪的女人。秦代的很多邮人平时在驿站旁照常劳作,一旦有重要信件便立刻出发。他们的足迹编织成维系帝国统一的严密网络。

这批秦简总共3.6万多枚,源源不断地从湖南湘西古城里耶的井下发掘出。简上的文字达数十万字,全部是秦代洞庭郡迁陵县的官署档案。里耶秦简基本是秦朝的档案资料,涉及到法律的内容非常少,张春龙告诉记者,“有一些讲到处理案件的结果,但没有法律条文本身和犯罪的过程”。

但是为数不多的关于法律的记载,却相当有趣味。比如有十几条里耶秦简,“详细记录了不同官员的捕鼠数量,某人捕鼠七只、某人十只、某人三只”。张春龙说,“一开始我们对这些记载大惑不解,对照1975年云梦出土的秦律后就明白了,仓库保管制度非常严格”。秦律规定,仓库物资的保管责任重大,仓库的墙垣要高,闲人不准靠近它,不是主管官吏不准入内。要悉心管理,要“慎守为敬”。违背这些规定,或发生火灾,或损败了物资的,“官吏有重罪”。捕鼠则属于防止物资损败的行为。

12连简是张春龙的又一发现。在昏暗的井下,沾满泥土的一组12枚简紧紧地连在一起,其上文字详细记载秦始皇时阳陵县12人,因为过错被罚款又无力缴纳的事情,他们跋涉千里来戍守洞庭郡。由阳陵县各乡里到洞庭郡,这12个在洞庭郡服役的人,遇到老家的政府人员来催债,一级一级的政府官员都记下了他们处理这些事情的经过和时间。最后,洞庭郡的长官做结论,还是当依法办事,并署上,“以洞庭司马印行事”。

张春龙感慨地说,秦时官吏认真负责的工作态度让今人感叹,“每个人罚款的数额非常具体,最多一人欠债一万七千多钱”。对照云梦出土的秦律,无力缴纳罚款的人,在政府部门干活一天,如果自备伙食,得8个钱,如果不备伙食,一天6个钱。在里耶秦简中记载的案例处罚结果,“绝大部分跟经济相关,比如缴纳罚款,跨地区地大规模调动人员和物资,把咸阳附近的人发送到湖南、湖北等地服役,又把这些地方的物资送往咸阳等等”。

而这些案件处理结果,与1975年出土的云梦秦简相对照,就使两千多年前的秦帝国又一次生动再现。秦律第一次现身,不得不归功于秦代另一个小人物“喜”。在云梦睡虎地秦简出土以前,关于秦代历史的研究,只能根据司马迁的《史记》、班固的《汉书》及卫宏的《汉旧仪》。而“喜”最为重要的角色--秦朝县级的法律官员,兢兢业业的他在墓葬里留下了大量的秦国法典内容。

“喜”长眠在湖北云梦,据历史学家李学勤推测,“他可能是南郡长大的秦人”,这里地势高眺,形如卧虎。楚国令尹斗彀於菟出生后被郧夫人弃于梦中,一只老虎卧于此地,给斗彀於菟喂奶,于是此地被称为睡虎地。1975年12月,震惊世界的云梦秦简就是由“喜”的墓葬向世人揭开。“我们开了棺之后,除了他的尸骨以外全部都是简,头枕的也是简,头两边也是简,身上是简,手里还按着简,脚底下还是简。”

正是从墓中的法律条文得知,秦代对官吏的基本要求是“明法律令”,这样才能做到“职臣遵分,各知所行”。作为秦始皇三十年以前的一位县级官佐,“喜”也像秦代其他官吏一样,必须把自己所在部门用律抄录下来,并且熟记;所有官吏,每年年末都必须到御史(专管律令文书的官吏)那里核对律令。官吏是执法者,故知法是第一要务。秦代提倡做好官,认为为官者不忠、不智、不廉都是大罪,均受法律约束。

云梦出土的秦简经专家研究整理,共归纳为《编年纪》、《南郡守腾文书》、《秦律十八种》、《效率》、《秦律杂抄》、《法律答问》、《治狱程式》、《为吏之道》等8种。主要是关于秦的统一战争,法律制度、秦的中央集权制度,以及统一度量衡和统一货币等各个方面的内容。其中,《秦律十八种》、《效率》、《秦律杂抄》、《法律答问》、《治狱程式》等更是提供了秦代大量的法律条文、案例和法律解释。

耕战的法律需求

在云梦秦简出土前,秦律被描述为“繁似秋荼、密如凝脂”。司马迁记载荆轲刺秦王,荆轲手持匕首追着秦王在朝堂围着柱子跑,殿上的武士只能高声叫喊,却不敢上殿。因为秦律严格规定,没有秦王命令不准上殿。秦国制度的严苛,也由此可见。参与云梦秦简发掘和研究的武汉大学教授陈抗生说,西汉初年的儒生们,以贾谊的《过秦论》为代表,对前朝全盘否定,这里边既有意识形态因素,也有感情因素。但是这些评论性的东西,遮蔽了史实本身。秦律的出土,让人感受到秦制度并不是后人所说的苛政,而是“秦代有法可依、执法甚严,秦法于吏于民都有绝对权威”。

云梦秦简记录了战国末年至秦始皇三十年的制度思想。在这些记录中,并没有公开提倡法家“轻罪重罚”和“以刑去刑”之类的原则。陈抗生说,秦律确实严厉,“但并没有崇尚暴力,并不完全是严刑酷法、草菅人命的法家风格”。

从更广泛的历史时空来看,云梦秦简以详尽的史料记录了秦国土地所有制的多元化推行。在国家对土地租税合一的同时,又根据军功爵位奖励土地,从而使个人对土地也有了一定的支配权,军爵制的推行,是耕战政策的需要,也是推进战争的需要,土地私有制与国家授田制都受到法律的保护。

1975年,展现在专家面前的这1000多枚竹简上,清清楚楚记载着秦人法律方面的各种规定。竹简上有这样一些内容:士兵不许冒领军粮,违者戍边两年;私自买卖军粮的士兵,同样要受到惩罚。法律还规定:在饮食上,军官的待遇与士兵不同。喜抄写的竹简最终提供了答案:在秦国,军粮是由国家统一供应的。

秦军征伐楚国时,动用了有史以来最多的兵力。可以想象,在楚地广袤的战场上,旌旗招展、人喊马嘶,到处都是安营扎寨的部队。为了供应60万人马每日的消耗,后方运送粮草的车辆连绵不绝。

根据史书记载:一个士兵每月的口粮大概在40斤左右,秦国灭楚,战争打了将近两年时间,需要的粮食至少在50万吨以上。连年负担如此沉重的军粮生产,可以推想,没有空前发达的农业,根本就无法保障这种规模的战争。

幸运的是,“喜”抄写的1000多枚竹简,为我们了解秦国的农业提供了线索。这些法律条文清清楚楚地显示:两千多年前,秦人是如何管理农业的。

播种时,水稻种子每亩用二又三分之二斗;谷子和麦子用一斗;小豆三分之二斗;大豆半斗。如果土地肥沃,每亩撒的种子可以适当减少一些。田律还规定:庄稼生长后下了及时雨和谷物抽穗,县里负责农业的官吏应及时向朝廷书面报告受雨、抽穗的土地面积,及已开垦而还没有耕种的土地顷数。如遇旱灾、暴风雨、涝灾、蝗虫及其他自然灾害也都要详细向朝廷书面报告。

国家用法律来保障所有农户都用当时最先进的方法耕种。国家对耕作的管理,竟能具体到如此程度。

春秋战国时期,牛开始代替人力耕田,它的意义在当时绝不亚于现代农业中用拖拉机代替耕牛。因此,牛的地位在秦国的耕战国策中至关重要。

竹简上说:各县对牛的数量要严加登记。如果由于饲养不当,一年死三头牛以上,养牛的人有罪,主管牛的官吏要惩罚,县丞和县令也有罪。在牲畜繁殖方面,“牛大牝十,其六毋子,赀啬夫、佐各一盾。羊牝十,其四毋子,赀啬夫、佐各一盾”。也就是说,如果一个人负责喂养十头成年母牛,其中的六头不生小牛的话,饲养牛的人就有罪。如果十头成年母羊,四头不生育,相关人员也要受到不同程度惩处。法律史专家陈抗生说,“这些法律条文读起来让人挺感动,国家对生产的管理如此条理分明”。

法律还规定:农户归还官府的铁农具,因为使用时间太长而破旧不堪的,可以不用赔偿,但原物得收下。

这种农业生产的法律规定,从云梦秦简中,还渗透到各种秦代的考核制度中,给人深刻印象。陈抗生说,“从考核制度经常化和细化,可见当时法律的严格和管理水平之高”。比如,秦人对工程、手工产品、漆园和采矿冶炼等的考核十分严格,对落后者要实行责罚,连续三年落后者,更加重责罚。这样一个团体,上至主管官吏、县令、县丞,既然福祸与共,就必须同舟共济。《秦律杂抄》中的规定又有相当的合理性,“比赛落后而经济上未造成损失的,虽也因其无能而废其官职,却并不给与经济上的制裁”。

法律密网下的臣民生活

秦代法、律、令较完善,“奸邪不容,皆务贞良”,于是秦代官吏“慎遵职守”,凡事“细大尽力,莫敢怠荒”。秦律调整的范围遍及国家、社会和家庭各个领域,达到了十分细密、详备的程度,可以说从生产到生活,从个人到牛马,从国家到家庭,基本实现了“治道运行,诸产得宜,皆有法式”。秦人的生活是否如《史记》所说“赭衣半道”(走在路上,有一半的人都是穿着粗麻做的赭衣囚徒)呢?而“劓鼻盈累,断足盈车,举河以东,不足以受天下之徒”的说法又是否夸张呢?

虽然有了湖北云梦、湖南里耶等地的秦简发掘,在这些文字资料上,今人想一窥秦人的生活状态,似乎依旧困难。在有限的文献记载中,秦朝以相当理性的方式,留给后世“制度大于人”的强烈印象。

而据史料记载,秦人并非自古就有法治观念,商鞅变法初期,老百姓并不愿理会与以往习俗相悖的律令。商鞅就心生一计,他在咸阳的西门口立了一个大木头,张贴一个告示,许诺谁把这根木头从西门搬到东门,就赏金一千。有壮汉移木,商鞅兑现自己的诺言,一诺千金,变法乃成。

《云梦秦简·语书》中说:对私斗、拾遗、私徙、游食、非时砍伐林木,还有投为匿名信、巫蛊、户籍报不实,向大街抛秽物、灰烬等各种不良行为,均视为犯罪,官吏“知而不举”,甚而“养匿邪僻之民”,就要严加追究,严加管束。

于是生活在秦代的人们,每个人都好似国家高速运转机器的一环,必须全力以赴跟上节奏。对于秦人来说,只有农业生产成绩突出和战功卓著,才能造就自己上升的途径。《史记·货殖列传》记载了巴地一个叫做“清”的寡妇,因为开矿有功,财富积累迅速,“皇帝以为贞妇而客之,为筑女怀清台”。一个偏远地方的寡妇,勤劳致富,在奖励生产的秦朝备受赞誉。

这种以生产为重的思想,也体现在了法律制度上。自商鞅变法起,秦对全国的经济实行严格的控制,并用法律手段调整各种经济关系。《睡虎地秦墓竹简》中提到的秦法规有30多种,其中经济法规就有11种,占有相当大的比重。有关于维护乡间社会秩序、农事管理、田赋征收和土地分配的《田律》;关于粮草、甲兵、财帛等物品管理的《仓律》;关于管理畜牧业生产的《厩苑律》;关于府藏管理的《藏律》;关于官营手工业的《工律》;关于调度手工业劳动者的《均工律》等等。

而与常人想象的动辄酷刑的惩罚不同,“睡简”中记载的刑罚种类,远比殷、周文明。对此专门做过研究的陈抗生说,云梦秦简中记载的死刑案例仅5起,判处死刑的行为有“誉敌而恐众”者、唆使少年人犯罪、亲兄妹私通等几例。其他多半是“赀罪”,也就是一种经济惩罚,“赀”的东西一般分四类,赀甲、赀盾、赀钱和赀徭役。甲、盾都是保证国家战争时武器之用,徭役保证大量的劳动力,可见秦朝的法律惩戒,最终都会以保证充足的生产力为前提。

对囚犯的惩处,“也多以不使囚犯丧失劳动力为标准”。比如从用刑的种类来看,赀:罚款,通常以甲、盾的价值来计量,或用罚劳作、罚戍边来冲替。偷采人桑叶不值一钱,“赀徭三旬”,是用30天的强迫劳动来充罚。交不出钱者,还有用“赀戍”,即以限期守边来充罚。赎:用出钱的办法来赎已判之刑。也可以用服劳役、守边来折算。耐:又称“完”,剃去胡须、鬓毛以羞辱之,但保存头发。髡:剃光头发,重于耐刑。黥:墨刑,额上刺墨痕。笞:鞭打责辱。秦人生活在严密的法网之下,无论官吏或黔首(百姓),都受到明确约束。

在云梦秦简《治狱》里,对审讯官吏也提出律令要求,“严刑逼供是不提倡的”:审理案件,能根据记录的口供进行追查,不用拷打而察得犯人的真情,是最好的;施行拷打,不好;恐吓犯人,是失败。

“审讯案件,必须先听完口供并加以记录,使受讯者各自陈述,虽然明知是欺骗,也不要马上诘问。供词已记录完毕而问题没有交代清楚,于是对应加诘问的问题进行诘问。诘问的时候,又把其辩解的话记录下来,再看看还有没有其他不清楚的问题,继续进行诘问。诘问到犯人辞穷,多次欺骗,还改变口供,拒不服罪,依法应当拷打的,就施行拷打。”

当然,今天看来秦律仍然有诸多“残暴”之处,比如光是死刑的执行方法,就有20多种。连坐原则,即一人犯罪,全家、亲属、邻里或其他有关系的人一同株连受罚,通过此种严酷方式控制百姓。

秦选择的法治路径

秦国自战国中期孝公用商鞅变法后,国力日渐强盛。孝公死后,商鞅被政敌诬陷而遭车裂。《韩非子·定法》提到:“及孝公、商君死,惠王即位,秦法未败也。”章太炎在《商鞅》一文中所言,“法者”,“制度之大名”。商鞅变法,是实行****,其中包括法律制度。他提出“不法古,不修今”的口号,认为效法古代则落后于时代,保守现状就跟不上形势的发展。从历史观上为法家变法革新和实行“法治”提供了有利的依据。

陈抗生说,中国政治思想开始与法治思想走到一起,秦律提供了一个极好的例证。

自秦孝公死后,中经惠王、武王、昭王等,及至秦二世亡国,历时130余年。其中为丞相、相国者,有张仪、樗里子、甘茂……吕不韦、李斯、赵高等人,他们来历不同,政治主张也不尽一致,虽然不能说法家在当时是统治地位,但是从秦孝公以来的制度,得到了很好的传承。包括律令在内的法律得到发展,秦法已经是总结前代的法律令而来,相当成熟全面。

秦始皇更是坚持“明法度,定律令”,通过以吏为师、以法为教等手段,建立了“天下之事无小大,皆决于上”的专制主义中央集权统治。

陈抗生提到,后代评说给秦始皇留下“焚书坑儒”的骂名,而对历史学家来说,真实的秦始皇除了李斯以法家思想影响他以外,五德始终说和神仙方术之士也十分受宠。《史记·秦始皇本纪》中记载,“二十八年,始皇东行郡县,上邹峄山。立石,与鲁诸儒生议,刻石颂秦德”,由此可见秦始皇与儒生的亲密关系。直至始皇晚年,朝中至少还有存着歧见的“博士七十人”。秦始皇于三十四年焚书,三十五年坑儒,曾遭到长子扶苏的反对,说明儒家思想直至秦始皇晚年,仍然对秦的政治生活发生巨大影响。秦朝颁发给官吏的条文,《为吏之道》好似一个“大拼盘”--结合了儒、法、道、墨等各种思想。“凡为吏之道,必精洁正直,谨慎坚固,审悉无私,微密纤察,安静毋苛,审当赏罚……”

在司法制度上,“汉承秦律”,秦律为后世的法律制度提供了较为完备的基础。秦朝已建立完备的中央、地方司法组织体制。在诉讼形式上根据诉讼人在案件中的地位,分为纠举和告劾两种,类似于现代的公诉与私诉之分。私诉又根据家庭伦理观念分为“公室告”和“非公室告”。审判过程除重口供外,也注意收集证人证言和物证,并对刑讯逼供有所限制。《封诊式》中载有许多勘验调查笔录,即“爰书”,表现出对证据的注重和法医检验、司法鉴定技术水平的高超。秦律还有关于判决及上诉即“读鞫”、“乞鞫”制度以及有关法官责任的细密规定,其司法制度和诉讼制度比较发达和完备。秦朝非常重视农业生产,关心农耕、奖励战功的制度,得到法律明确保护。“这些都是秦律留给后世的积极因素。”

秦律刑罚原则中的刑事责任年龄、累犯加重处罚的原则、集团犯罪加重处罚原则、自首减刑原则、消除犯罪后果减免刑罚的原则,让人惊叹两千年前法律的完备。

只是到了秦二世,赵高专政,李斯为了自保,也贯彻重刑主义,强调深督轻罪。他认为君主只有使用烦苛的刑罚来监督臣民,才能行使自己的绝对权威,就没有人敢欺君犯上了。李斯的法律思想和实践对秦产生了巨大的影响。“商君之法,刑弃灰于街者。夫弃灰,薄罪也,而被刑,重罚也。彼为明主而能深督轻罪。夫罪轻且督深,而况有重罪乎?故民不敢犯也。”

陈抗生说,韩非用刑以止刑,而李斯为重刑而用重刑,基本背离了法家的初衷,于秦始皇时期的法治相去甚远。对于今天的人们来说,“不要以秦王朝后期走向末途的暴政,来想象整个秦王朝的制度。从秦律里边探索它必然强大的原因,或许对于我们更有借鉴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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