秦法养牛(宰牛为什么是违法行为呢)

秦法养牛(宰牛为什么是违法行为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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养牛的解释

养牛的解释

养牛的解释

(1).饲养牛。《史记·秦本纪》:“周王子穨好牛,臣以养牛干之。”(2).御厩所养的牛。《汉书·匡衡传》:“因称病乞骸骨……﹝成帝﹞因赐上尊酒、养牛。衡起视事。”《后汉书·刘隆传》:“隆奉法自守,视事八岁,上将军印绶,罢,赐养牛,上樽酒十斛,以列侯奉朝请。”参见“公牛”。

词语分解

养的解释养(养)ǎ抚育,供给生活品:养育。赡养。抚养。养家。饲养动物,培植花草:养花。养殖。生育,生小孩儿。抚养的(非亲生的):养子。养父。养母。教育,训练:培养。教养。使身心得到滋补和休息:牛的解释牛ú哺乳动物,趾端有蹄,头上长一对角,是反刍类动物,力量很大,能耕田拉车,肉和奶可食,角、皮、骨可作器物:牛刀小试(喻有很大的本领,先在小事情上施展一下)。牛黄。牛角。星名,二十八宿之:牛斗

在古代,宰牛为什么是违法行为呢

在古代,宰牛为什么是违法行为呢

随着信息时代的到来,人们获取信息的渠道多样化,关于古代的一些细节越来越被大家熟知。但是,正是因为渠道多样化,一些信息也鱼龙混杂,混淆视听。比如“古代杀牛是重罪。”“古代吃牛肉犯法。”这条。首先,肯定的是,古代杀牛的确是重罪,但是有个前提“私自杀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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古代的牛按饲养类型有两种。

一种是自己养的牛,一种是政府养的牛,农耕时节借给农民。

第二种好解释,是人家官家的牛,私杀肯定不行了。

自己养的呢,就想吃牛肉,土豪不在乎钱,私杀也不行?的确是不行的,按网上解释,是因为耕牛作为古代农业重要的生产工具,如果杀了,会对农业造成影响,所以,国家出台法律不允许杀牛和吃牛,谁杀牛就收拾谁。这只是其中一条非常不重要的原因,不是主要和唯一原因。古代市场经济虽然不发达,但也符合“供需关系定律”。

如果不杀牛,牛的数量会增多,超出耕地所需数量,如果不允许杀,白白浪费食物和养牛人的精力。这时候,肯定是允许杀牛的,只要不是“私杀”就行。然后,杀的多了,牛的数量又少了,政府又会出台法律强调“不允许私自杀牛”。

云梦秦简里有官府养牛的记载

《儒林外史》里有一段,范进和张师陆打秋风那段,县令在衙门里请两位吃饭,谈到只能吃羊肉时,县令这样说。

“现今奉旨禁宰耕牛,上司行来牌票甚紧,衙门里都也莫得吃。”这说明,之前衙门里吃是常事,现在不行了,圣旨不允许杀耕牛。所谓圣旨就是政府调控,以免农耕时,耕牛数量不足对农业造成影响。

在唐朝也出现过这种情况,唐玄宗曾发布过《禁屠杀马牛驴诏》

“马牛驴皆能任重致远,济人使用,先有处分,不令宰杀。如闻比来尚未全断,群牧之内,此弊尤多。自今已后,非祠祭所须,更不得进献马牛驴肉,其王公以下,及今天下诸州、并诸军宴设及监牧,皆不得辄有杀害,仍令州县及监牧、诸军长官,切加禁断,兼委御史随事纠弹。”

为啥下诏,因为“不得进献马牛驴肉”,之前进献太多了,之前杀的太多了。这就有一个问题,如果杀牛一直是重罪,何必又在此时专门说明这件事?何故皇帝专门下圣旨不让杀牛?无怪乎是杀牛吃牛现象之前一直存在,现在需要调控的时候了,执政者未雨绸缪以法律的形式规定一下而已。这种由国家出台法律管控耕牛的时候比较少,因为大多数时候,百姓自己就调控了。牛少了,肉就贵了,舍不杀换钱了。肉贵了,吃的人少了,牛的数量慢慢恢复了。

书中有关于杀牛的描述

好吧,虽然牛肉贵了,但法律条文还没下来,我就想吃牛肉,我杀一头自己的牛,尝尝,这行不?这里才是重点,你想吃牛肉,想杀牛,可以,重点是“别私杀”。“私杀耕牛”与牛的供需数量无关,无论任何时候,只要“私杀”,重罪妥妥的。为什么,因为牛的牛筋、牛角、牛皮这三样重要材料。牛筋和牛角是制造“劲弓”的重要材料,牛皮是制作“甲”和“行军帐篷”的重要材料。这三样,特别是前两样,政府一直缺货,如果靠职业养牛来获得这三样,成本又太高。

经过处理的牛角,一张弓正好用一对牛角所以,古代法律规定,牛筋、牛角、牛皮的所有权为国家。你私杀耕牛后,这三样东西才是让你进牢房的三剑客。不仅是私吞政府财产那么简单,是你的动机。这三样东西你留起来想干嘛?“想造反?”汉代名将周亚夫仅仅私藏五百甲盾就被叛“意图谋反”,想想你的罪名吧。但是,你提前去政府部门实名制报备,我想哪天杀牛,杀几头牛,杀啥牛。到了那天,政府派公务员到现场,你杀完牛,人家拿走牛角牛筋牛皮,至于牛肉,你爱红烧红烧,爱炖豆角就炖豆角,人家才不管你呢。所以,古代吃牛肉不是什么难事儿,不要在纠结大侠们“小二,二斤牛肉,一壶酒。”是否违法犯罪了。人家店家买的牛肉是正规渠道经过报备的,不用我们操心。

秦汉畜牧业为什么能迅速发展起来

秦汉畜牧业为什么能迅速发展起来

秦汉时期的畜牧业,在当时的社会经济中占有重要的地位。畜牧生产的经营管理体制渐趋完备,畜牧生产在国民经济中的地位日益提高,充分体现了畜牧生产的重要性。这一时期的畜牧业得到了迅速发展,牧场及群牧规模大大增加,畜牧业经营组织具有该时代特色。同时,中央还制定了有关牲畜饲养、管理和使用的法律《厩律》,这是我国畜牧业发展历史上的一个巨大进步。

秦汉时期,由于社会经济、政治等诸方面的因素的积极影响,畜牧业得以迅速发展。

秦汉畜牧业之所以发展迅速,首先是因为,大力发展畜牧业,是农业生产发展的客观需要。秦汉时期牛耕进一步推广以后,牛成为农业生产中必不可少的生产资料。由于当时农业生产的需要,发展畜牧业势在必行,以提供更多的耕牛。

其次,发展畜牧业又同巩固边防密切相关。秦汉时期,北方及西方游牧民族侵扰严重,为保卫边郡地区的社会生产和国家的安定统一,需要强大的骑兵,这就成为官营养马业发展的重要因素。

再次,为了保证畜牧业的发展,秦汉王朝制定了一系列方针、政策和具体措施,畜政管理,发展官营畜牧业,鼓励和扶植私人畜牧业生产,积极实行保护牲畜的措施等。上述各项政策和措施,在秦汉畜牧业生产的发展中,都起过积极的作用。

更为重要的是,秦汉时期统一的多民族国家的建立和巩固,为秦汉畜牧业的发展提供了可靠保证。统一国家建立以后,社会环境较安定,边郡畜牧业资源得以集中开发与合理利用。

在统一的环境下与少数民族的交往,使一些新畜种、新饲料品种及某些先进的畜牧业生产技术传入中原,这些作用都不可忽视。

秦汉时期的畜牧业发展很迅速,其表现首先是生产地区十分广泛。秦汉王朝十分重视对西部、北部边郡地区的开发利用,广建官营牧场。

西汉初年,朝廷有6个大马苑,养马30万匹,阡陌之间马匹成群。当时也有许多著名的大牧主依靠官营牧场发展畜牧业。

边疆地区畜牧业尤为发达。据西汉史学家司马迁《史记》记载,秦国的乌氏所养牛马之多,要用山谷来计数,秦始皇因此奖他为封君。秦时凡是牧马超过200匹,养牛、羊或猪多达1000的畜牧大户,可以享受千户侯待遇。可见,秦汉时期的牧场是非常发达的。

秦时已建立太仆寺掌管国马,在西北边郡还设立官营牧场牧师苑,养马几十万匹。

我国古代的经济区划大致可分为牧业区、农业区和半农半牧区。半农半牧区主要分布在西北边疆一带,具有发展畜牧业和农业的良好条件。

秦汉王朝对该地区的发展极为重视。其畜牧业的发展在秦汉时期占有极重要的地位,这一地区的存在是当时畜牧业发达的重要基础和标志。

内地虽不宜发展大规模群牧式畜牧业,但官民都普遍采用了厩舍饲养和小群牧养的方式,牲畜的总头数也很可观。

这一时期对不同牲畜的经济作用也有了足够的认识,重视马、牛在军事、农耕、交通方面的作用,因此,养马业、养牛业的发展很突出。

新畜种亦不断引进,如原产于匈奴地区的骡、驴在东汉已为常见之役畜。作为肉畜的鸡、猪,生产地区广泛,但由于每个生产单位的规模很小,所能提供的肉畜数量是有限的。乳畜在中原地区亦有了一定程度的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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