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昌养牛小伙,彝族详细介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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彝族详细介绍

彝族详细介绍

人口为7762286人。

民族概况

彝族是我国具有悠久历史和古老文化的民族之一,有诺苏、纳苏、罗武、米撒泼、撒尼、阿西等不同自称。主要分布在云南、四川、贵州三省和广西壮族自治区的西北部。其分布形式是大分散,小聚居,主要聚居区有四川凉山彝族自治州,云南楚雄彝族自治州,红河哈尼族彝族自治州,贵州毕节地区和六盘水地区。根据2000年第五次全国人口普查统计,彝族人口数为7762286。彝语属汉藏语系藏缅语族彝语支,分为6个方言。原有一种表意文字,史称囊文,也有人认为它是音节文字;1975年制定四川《彝文规范试行方案》,确定819个规范彝字,并开始在四川凉山彝族自治州推行使用。

彝族是古羌人南下在长期发展过程中与西南土著部落不断融合而形成的民族。在六七千年前,居住在我国西北河湟地区的古羌人,开始向四面发展,其中有一支向祖国的西南方向游弋。到3000多年前,这支向西南游弋的古羌人以民族部落为单位,在祖国的西南地区形成“六夷”、“七羌”、“九氐”,即史书中常出现的所谓“越嵩夷”、“青羌”、‘‘侮”、“昆明”、“劳浸”、“靡莫”等部族。当古羌人游弋到西南时,西南地区已有与其先后到达的两大古老族群——百濮族群了百越族群。古羌人到西南后,他们了百濮、百越长期相处、互相融合,并吸收和百濮、百越的南方文化。魏晋以后,昆明人与焚(濮)的融合发展为对僚人的融合。汉至六朝,汉文史籍把云南东部、贵州西部、四川南部的主要居民称为叟人,有时则以叟、濮并列。

隋唐以来,彝族先民地区有乌蛮与白蛮的分化,乌蛮系由昆明部落发展而成,白蛮系以叟、濮为主体,并与其他民族融合而成。

彝族先民在长期形成与发展中,活动范围曾遍及今云南、四川、贵州三省腹心地带及广西的一部分,其核心地区应是三省毗连的广大地区。

彝族历史上一个重要特征,是长时期保持着奴隶占有制度。公元前2世纪的西汉及其以前,彝族先民社会已出现游牧部落与定居农业部落的分化。东汉至魏晋时期,各彝族先民地区继续分化出一批叟帅、夷王,表明在征服濮人等部落的基础上,昆明部落已基本完成从原始部落向奴隶占有制度的过渡。

8世纪30年代,蒙舍诏统一六诏,云南彝族、白族先民联合各族上层建立了南诏奴隶制政权,统治中心在今云南西部大理白族自治州一带,统治范围达到今云南东部、贵州西部与四川南部,基本上控制了彝族先民的主要分布地区。

南诏奴隶制王朝曾长期统治彝族先民地区,不能不对当地奴隶制的存在发展产生深远的影响。唐天复二年(902),南诏奴隶制王朝的覆灭,不意味着彝族先民地区奴隶制随之消亡。两宋300多年中,戎(宜宾)、泸(泸县)、黎(汉原)3州的彝族先民,处在宋王朝与大理政权的相互争取之中,出现了奴隶制经济相对繁荣的局面。与之相配合,奴隶制生产关系出现了强大部落奴役小部落的情况。

蒙古蒙哥汗三年(1253),蒙古骑兵自四川分三道进攻云南,经彝族地区,促使处于分裂状态的各彝族地区出现比较松散的反蒙古联合,开始统一于罗罗族称之下。与之相对应,蒙古贵族加强了对各地彝族兹莫即土长的争取工作,发展为在部分边疆民族地区分封各族首领世袭官职以统治当地人民的土司制度。自1263~1287年,相继在今越西、西昌、屏山、大方、昭通、威宁等地设立彝族土司。

明代276年间,地跨云、贵、川三省的水西(大方),乌撤(威宁)、乌蒙(昭通)、芒部(镇雄)、东川(会泽)、永宁(叙永)、马湖(屏山)、建昌(西昌)等地各彝族土司(兹莫)连成一片,相互支援,保持着基本上相同的奴隶制度,与低下的社会生产力相适应,各彝族地区基本上可以划分为土司及黑骨、白骨与家奴3个等级。在上述等级关系的基础上,明代水西、建昌、乌蒙等地彝族的土司制度仍然是奴隶制的上层建筑。

康熙、雍正年间,清王朝在彝族地区推行“改土归流”,给土司、土目、奴隶主势力以沉重打击。随着社会生产力的发展,部分地区比较迅速地由奴隶制向封建制过渡。

社会经济

新中国成立前,包括云南大部、贵州部分以及广西的全部彝族地区,以土地个体私有为基础的封建地主经济早已占着绝对统治的地位,实物地租是地主对佃农最主要的剥削方式。此外,对佃农一般还进行额外劳役剥削,雇工与高利贷剥削也十分普遍。部分地区由于某种历史原因,土司仍得到保存,或在“改土归流”时保全了大量的土目与中小奴隶主,因而向封建制过渡的时期较长。如在乾隆初年,贵州威宁地区的彝族群众仍然“半为夷目家奴”。及至建国以前,所属百姓仍然保留某些农奴的特点,奴隶主的剥削虽以实物地租为主,仍不同程度地残存着奴隶制的痕迹。云南武定、禄劝以及红河南岸等地当时也保存不少大小彝族土司,但随着社会生产力的提高,地主经济已有取代领主经济的发展趋势。

农业是广大彝族地区的主要经济部门,农作物主要有玉米、荞麦、土豆、小麦、水稻、大麦、燕麦、元根等。农具主要有犁、耙、条锄与板锄。在高原地区,人口稀少,牧草丰富,适宜于畜牧业的发展,主要牧养牛、马、猪、羊等。山地森林资源、山货资源十分丰富。河流湖泊中有各种鱼类和水产。狩猎,采集药材、木耳,捕鱼等成为群众经济收入的重要组成部分。手工业基本上作为家庭副业而存在,主要采取定期赶集的形式进行商品交换。

彝族的社会生产力长期处于落后状态,自给自足的经济占主导地位。商品经济极不发达,尤其是在聚居区内一直保持着“以物易物’’的交换形式,仅用少量的牲畜、粮食、山货去换取针、线、盐之类的生活必需品。“耻于经商’’的观念一直统治着人们的思想,在彝族人民的观念中,牛羊是最有价值的东西,是衡量贫富的标准,也是衡量一个人(或一家人)能干与不能干、强与弱的标准。拥有百头牛羊是一般彝人的追求目标。

新中国成立后,彝族人民经过40多年的开发建设,社会经济有了很大发展。目前已经建起了钢材、生铁、煤碳、采矿、发电、伐木、化肥、农机、食品加工等轻、重工业部门,形成了一支本民族的产业队伍。云南个旧的云锡公司,已成为中国有色金属工业的一个重要企业,贵州西部的六盘水特区,已发展成为著名的煤炭工业基地,四川渡口也成为著名的新兴钢铁工业城市。交通运输也得到了较大改善,各地普遍修建了公路,成昆、贵昆铁路干线也通过了彝族地区。政府还在各地设立了一些贸易机构和集市,使商品经济有了较大发展。尤其是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以后,在经济上实行搞活的政策,彝族的城乡商品经济有了飞跃发展,彝人中建企业、经商者逐年增多,落后的自然经济正受到严重冲击。

文化艺术

彝族人民在长期的历史发展过程中,创造了源远流长、绚丽多彩的民族文化。各地彝族流传许多记载本民族悠久历史文化的彝文手抄本,已发现的有上千种之多,现已陆续翻译、整理出版,内容涉及哲学、史学、文学、宗教学等方面。还有一些彝文铸铜、碑刻及丰富多彩的民间口头文学。在医药学方面,彝文著作中也保存了丰富的资料。彝族普遍采用夏历。近年来,也有人认为古代彝族先民使用过十月历。

彝族人民能歌善舞。彝族民间有各种各样的传统曲调,诸如爬山调、进门调、迎客调、吃酒调、娶亲调、哭丧调等。有的曲调有固定的词,有的没有,是临时即兴填词。山歌分男女声调,各地山歌有自己独特的风格。彝族乐器有葫芦笙、马布、巴乌、口弦、月琴、笛、三弦、编钟、铜鼓、大扁鼓等。彝族舞蹈也颇具特色,分集体舞和独舞两类,其中多为集体舞,如“跳歌”、“跳乐”、“跳月”、“打歌舞”和“锅庄舞”等。动作欢快,节奏感强,通常由笛子、月琴、三弦伴奏。

彝族传统工艺美术有漆绘、刺绣、银饰、雕刻、绘画等。漆绘主要多施于碗、盘、壶、杯、盔甲、护腕、盾牌、箭筒、马鞍、马笼头、月琴、口弦之上,颜色以黑、红、黄三种色彩为主。刺绣为彝族妇女所善长,常绣在头帕、擦尔瓦、衣袖、衣大襟、裤脚、挂带、烟荷包、腰带等上。

风俗习惯

彝族服饰,各地不尽相同。凉山、黔西一带,男子通常穿黑色窄袖右斜襟上衣和多褶宽裤脚长裤,有的地区穿小裤脚长裤,并在头前部正中蓄小绺长发头帕,右方扎一钳形结。妇女较多地保留民族特点,通常头上缠包头,有围腰和腰带;一些地方的妇女有穿长裙的习惯。男女外出时身披擦尔瓦。首饰有耳坠、手镯、戒指、领排花等,多用金银及玉石做成。

彝族生活中的主要食物,大部分地区是玉米,次为荞麦、大米、土豆、小麦和燕麦等。肉食主要有牛肉、猪肉、羊肉、鸡肉等,喜欢切成大块大块(拳头大小)煮食,汉族称之为“砣砣肉”。大、小凉山及大部分彝族禁食狗肉,不食马肉及蛙蛇之类的肉。彝族喜食酸、辣,嗜酒,有以酒待客的礼节。酒为解决各类纠纷,结交朋友、婚丧嫁娶等各种场合中必不可少之物。

彝族的房屋结构有的地区和周围汉族相同,凉山彝族居民住房多用板顶、土墙;广西和云南东部彝区有形似“干栏”的住宅。

各地彝族盛行父系小家庭制,幼子往往和父母住在一起。妇女地位较低。遗产由诸子平分,绝业一般归近亲所有。彝族历史上盛行父子连名,此俗在凉山彝族居民中一直继续到建国前。一夫一妻是彝族婚姻的基本制度,娶媳需付较高的聘金,交错从表婚比较流行,夫死实行转房。建国前云南部分彝族地区还保持着公房制度,凉山彝族保持着严格的等级内婚。历史上彝族多实行火葬,建国前,凉山及云南沿金沙江一带居民仍行此葬俗。其他地区自明、清以来逐渐改为上葬。

宗教信仰与重要节日

彝族宗教具有浓厚的原始宗教色彩,崇奉多神,主要是万物有灵的自然崇拜和祖先崇拜。自然崇拜中,最主要是对精灵和鬼魂的信仰。人们认为大自然中许多没有生命的东西都附有精灵,一个家庭中凡是祖先遗留下的一切东西如衣服、首饰、银子、用具,都可附上精灵“吉尔”,认为它具有保护家人的魔力。由于历史上长时期的民族文化交流,佛教传入彝族区已有长久历史。清代初年,道教在一些彝族地区盛行。随着帝国主义势力的侵入,天主教与基督教也于19世纪末年先后传入彝族地区。

彝族的节日主要有“火把节”、“彝族年”、“拜本主会”、“密枝节”、“跳歌节”等。“火把节”是彝族地区最普遍而最隆重的传统节日,一般多在夏历六月二十四日或二十五日。每到火把节,彝族男女老少,身穿节日盛装,打牲畜祭献灵牌,尽情跳舞唱歌、赛马、摔跤。夜晚,手持火把,转绕住宅和田间,然后相聚一地烧起篝火,翩翩起舞。

彝族的虎图腾崇拜

在原始社会母系氏族时期,人们出于对动植物的一种特殊的亲近感,把某种动物或植物作为崇拜的对象。他们以自己信奉的图腾,作为本氏族的标志,甚至将其作为本民族的祖先。中国云南的彝族人,对虎的崇拜就是源于这种古老的图腾信仰。

据彝族的民间史诗《梅葛》记载,天神在创世之初,派了他的五个儿子去造天。天造好了之后,便用雷电来试天,结果天裂开了,用什么补天呢?天神们认为世界上的东西虎最威猛,于是天神又派五个儿子去将虎制服了,然后他们用虎的一根大骨做撑天柱,这样天就稳定下来了。他们又用虎头做天头,虎尾做地尾,虎鼻做天鼻,虎耳做天耳,左眼做太阳,右眼做月亮,虎须做阳光,虎牙做星星,虎油做云彩,虎气做雾气,虎心做天心地胆,虎肚做大海,虎血做海水,大肠做成江,小肠做成河,虎肋做道路,虎皮做地皮,硬毛做树林,软毛做青草,细毛做秩苗……于是便有了今天的世间万物。

黑虎氏族是彝族的远古先民,其最大的特点就是崇黑尚虎,即以黑虎为图腾,并且一直保持到现在。彝族人称虎为罗,许多地方的彝族人至今自称罗罗,即意为虎族。他们自认为是虎的民族,每年都要过虎节,日期从农历正月初八的接虎祖开始,到正月十五日的送虎祖结束。虎节期间,全族人共同欢乐,跳老虎笙、祭虎祖,以祈福消灾。他们在举行祭祖仪式时,用画有虎头的葫芦瓢来象征自己的祖先。

许多彝族人认为自己是虎人。有的村寨至今还流传着"人死一头虎,虎死一只花"的俗语。在他们的姓氏中,常见的罗就表示他们是虎的后代。男人自称罗罗濮或罗颇,意思是雄虎;女人则自称罗罗摩,意思是母虎。彝族人过去就通行火葬,他们认为遗体火化之后便可返祖为虎了。在彝族人聚居的地方,还有许多以虎称呼的山岗、水流和村寨,因为虎人居住和生活的地方就应以虎来为其命名。

虎被中国人视为百兽之王。它是力量和威严的象征,被彝族先民敬奉为原始图腾,成为吉祥与幸福的象征。由于虎被他们奉为祖先,因而在一些彝族人家中的神龛上供奉虎形祖灵,大门上挂着虎形辟邪,墙壁上挂着虎图腾壁挂,在村寨路口设有形状像虎的石虎神。彝族人称虎神为罗尼,这是他们心中最灵验最崇高的神。虎神可以为他们消灾驱邪,可以保佑他们称心如意、吉祥平安。他们把自己、家庭、家族的幸福,都寄托在虎神的护佑之下。

http://www.china.com.cn/ch-shaoshu/index52-1.ht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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历史:

彝族是古羌人南下在长期发展过程中与西南土著部落不断融合而形成的民族。在六七千年,居住在我国西北河湟地区的古羌人,开始向四面发展,其中有一支向祖国的西南方向游弋。到3000多年前,这支向西南游弋的古羌人以民族部落为单位,在祖国的西南地区形成“六夷”、“七羌”、“九氐”,即史书中常出现的所谓“越嵩夷”、“青羌”、‘‘侮”、“昆明”、“劳浸”、“靡莫”等部族。当古羌人游弋到西南时,西南地区已有与其先后到达的两大古老族群——百濮族群了百越族群。古羌人到西南后,他们了百濮、百越长期相处、互相融合,并吸收和百濮、百越的南方文化。魏晋以后,昆明人与焚(濮)的融合发展为对僚人的融合。汉至六朝,汉文史籍把云南东部、贵州西部、四川南部的主要居民称为叟人,有时则以叟、濮并列。

隋唐以来,彝族先民地区有乌蛮与白蛮的分化,乌蛮系由昆明部落发展而成,白蛮系以叟、濮为主体,并与其他民族融合而成。

彝族先民在长期形成与发展中,活动范围曾遍及今云南、四川、贵州三省腹心地带及广西的一部分,其核心地区应是三省毗连的广大地区。

彝族历史上一个重要特征,是长时期保持着奴隶占有制度。公元前2世纪的西汉及其以前,彝族先民社会已出现游牧部落与定居农业部落的分化。东汉至魏晋时期,各彝族先民地区继续分化出一批叟帅、夷王,表明在征服濮人等部落的基础上,昆明部落已基本完成从原始部落向奴隶占有制度的过渡。

8世纪30年代,蒙舍诏统一六诏,云南彝族、白族先民联合各族上层建立了南诏奴隶制政权,统治中心在今云南西部大理白族自治州一带,统治范围达到今云南东部、贵州西部与四川南部,基本上控制了彝族先民的主要分布地区。

南诏奴隶制王朝曾长期统治彝族先民地区,不能不对当地奴隶制的存在发展产生深远的影响。唐天复二年(902),南诏奴隶制王朝的覆灭,不意味着彝族先民地区奴隶制随之消亡。两宋300多年中,戎(宜宾)、泸(泸县)、黎(汉原)3州的彝族先民,处在宋王朝与大理政权的相互争取之中,出现了奴隶制经济相对繁荣的局面。与之相配合,奴隶制生产关系出现了强大部落奴役小部落的情况。

蒙古蒙哥汗三年(1253),蒙古骑兵自四川分三道进攻云南,经彝族地区,促使处于分裂状态的各彝族地区出现比较松散的反蒙古联合,开始统一于罗罗族称之下。与之相对应,蒙古贵族加强了对各地彝族兹莫即土长的争取工作,发展为在部分边疆民族地区分封各族首领世袭官职以统治当地人民的土司制度。自1263~1287年,相继在今越西、西昌、屏山、大方、昭通、威宁等地设立彝族土司。

明代276年间,地跨云、贵、川三省的水西(大方),乌撤(威宁)、乌蒙(昭通)、芒部(镇雄)、东川(会泽)、永宁(叙永)、马湖(屏山)、建昌(西昌)等地各彝族土司(兹莫)连成一片,相互支援,保持着基本上相同的奴隶制度,与低下的社会生产力相适应,各彝族地区基本上可以划分为土司及黑骨、白骨与家奴3个等级。在上述等级关系的基础上,明代水西、建昌、乌蒙等地彝族的土司制度仍然是奴隶制的上层建筑。

康熙、雍正年间,清王朝在彝族地区推行“改土归流”,给土司、土目、奴隶主势力以沉重打击。随着社会生产力的发展,部分地区比较迅速地由奴隶制向封建制过渡。

文化艺术:

彝族人民能歌善舞。彝族民间有各种各样的传统曲调,诸如爬山调、进门调、迎客调、吃酒调、娶亲调、哭丧调等。有的曲调有固定的词,有的没有,是临时即兴填词。山歌分男女声调,各地山歌有自己独特的风格。彝族乐器有葫芦笙、马布、巴乌、口弦、月琴、笛、三弦、编钟、铜鼓、大扁鼓等。彝族舞蹈也颇具特色,分集体舞和独舞两类,其中多为集体舞,如“跳歌”、“跳乐”、“跳月”、“打歌舞”和“锅庄舞”等。动作欢快,节奏感强,通常由笛子、月琴、三弦伴奏。

彝族:能歌善舞的民族

凉山是歌舞之乡,彝族是能歌善舞的民族。

凉山彝族音乐风格古朴,品种繁多,民族特色鲜明而浓郁。民间音乐中的民歌和民间文学关系密切,很多普遍流传的抒情长诗,如《阿莫尼惹》、《阿依阿呷》、《阿惹妞》、《阿丝牛牛》等。都是用歌曲形式传唱的。除叙事性的歌曲外,有结婚时唱的歌曲如《惹打》,火把节唱的歌曲如《都火》、劳动时唱的歌曲如《犁地歌》、《牧学歌》等。此外还有山歌,如布拖高胜山歌、儿歌等。

彝族民歌因地区的不同,其风格也有差异。凉山南部地区的民歌高吭激越,中西部地区的民歌轻柔优美,东部依诺地区的民歌敦厚朴实。过去的彝族民歌,总的说来给人以压抑低沉之感,但其朴素优美的民族、地区韵味十分鲜明。民间器乐不是供作伴奏,而是独立发展,自成系统。引人注目的是它展示的历史时空跨度极大。常见的有口弦、月琴、马布、葫芦笙、胡琴、彝箫、坚笛、唢呐等。此外,吹木叶,即以一片树叶来吹奏乐曲也是彝族人民喜爱的民间音乐。口弦和月琴十分普遍,几乎所有的妇女.无论老幼,襟前都挂着一付口弦,随时可以演奏。口弦是一种独特而简易的乐器,由几片长约七八厘米的薄簧片组成.有竹片和铜片两种,最少的两片,最多的达五六片。竹制的音色深厚、低沉。铜制的音色清脆、秀丽。吹奏时以手指拨动黄片,利用口腔共鸣变化音色。簧片除发出本音外.还发出十分优美的泛音,构成音乐较宽的曲调。月琴多为中青年男子喜爱,其中不乏优秀的民间月琴手。50年代.凉山彝族姑娘沙玛乌芝在莫斯科世界青年联欢节演奏的月琴.受到热烈赞扬。

凉山彝族的民间舞蹈往往和歌唱、器乐的演奏分不开。民间舞一类是产生于生产劳动中的舞蹈如荞子舞、包谷舞、织毡舞等,大多是模拟劳动动作和表现生产过程。另一类是在节日或在婚嫁欢乐场面中常见的舞蹈如跳锅庄、跳“都火”、对脚舞、被毡舞、芦至舞。有的表现耕牧的勤劳。丰收的欢乐,有的表现征战的勇敢、爱情的追求。

从彝族民间艺术中开出的凉山歌舞之花,不仅在中外舞台上一展辉煌,而且在现代生活中遍地开放。今天,在凉山城乡经常可以看到男女老少手拉着手,踏着民族风味的节拍,欢乐地跳着达体舞。达作是彝语的音译,意为踏地舞或脚踏舞,是在传统的彝族歌舞基础上编创而成的一种集体舞蹈。动作简练明快,音乐悠扬流畅,乡土气息浓郁,时代色彩强烈。80年代一经形成,迅速普及全州并以大西南民族交谊舞的态势,很快向州外、省外推开。在94凉山彝族国际火把节上来自国内外的客人和彝族同胞手拉手,围着一堆堆青火.跳在一起,融为一家,场面热烈壮观.气氛亲切感人。

彝族的民族音乐包括歌曲和乐器。

彝族的歌曲有:史诗歌、情歌、喜歌、风俗歌--内中又有喜酒歌、叫魂歌、送鬼歌、巫师调等多种曲调;从名目上分,歌曲有俄、雅、左、格等。“俄”是唱的意思,可以在各类场合中演唱,气氛较为轻松随意;“雅”是一种独唱山歌,演唱者一般为男女青年,多为触景生情;“左”是一种婚礼歌,在举行婚礼大夜晚,由主客双方各出两名歌手边舞边唱;“格”是一种悼念死者时或祭祖活动时演唱的合唱歌曲,一人领唱,众人学唱,歌词由领唱者即兴创作;“毕”是指彝族毕摩在进行宗教活动时唱的歌,我们称之为宗教音乐,以与“俄”进行区分。音乐则有歌舞音乐、口弦音乐、吹叶子音乐,其中也各有许多曲调。此外,还有多种乐器:月琴是彝族最喜爱的乐器之一,弦普遍为两根,具有较强的艺术表现力;口弦是用竹质、铜质制成形状象竹叶的簧片,在中间有一簧舌,靠控制呼吸来调节音色;“玛布”是彝族独特的乐器之一,其吹奏特点是利用鼻孔吸气,让鼓腮连续不断送气,可模仿婴儿啼哭,鸟雀鸣唱;葫芦笙和唢呐,多用于吹奏彝族民歌和曲调。

风俗习惯:

"爬花房"--彝族男女的婚恋:"爬花房"是楚据彝族特有的风俗。姑娘年满16岁,父母就为她另盖一间小草楼,让其单独在其中过夜,而年满20岁的男青年,可以在夜晚爬上心爱姑娘的草楼谈情说爱。他们在一起吹响蔑,对调子,互诉爱恋之情。即使同时有几对青年男女也是如此,大家并无拘束。一旦爱情成熟,男女双方只要征得父母同意就可以结婚,双方父母一般不会干涉儿女们的选择。

云南小凉山彝族的婚礼相当别致。结婚时,男方要备马,携带酒、布、肉、养面等礼物去迎新娘。女方村里的姑娘,可使出浑身本事向迎亲的客人泼水,捉住拼命戏乐。送亲的人全要男子,新娘至男方门前,要到太阳落山方可进门。进门前,由一人托着装有羊肉、养把把和酒的木碗,在新娘头上绕一圈,以示婚后生活富裕。然后,新娘由表兄弟背进屋去。

"跳菜"--彝族的歌舞伴餐:"跳菜",即舞蹈着上菜。它是云南无量山、哀牢山彝族民间一种独特的上菜形式和宴宾时的最高礼仪,是舞蹈、音乐与杂技完美结合的历史悠久的传统饮食文化。

宴宾时,通常用方桌沿两则一溜摆开,宾客围坐三方,中间留出一条"跳菜"通道。三声大锣拉开"跳菜"序幕:大锣、芦笙、三弦、闷笛、树叶等民乐齐奏;在姑娘小伙"呜哇哩--噻噻"的吆喝声中,只见顶着托盘的彝家男子双手拱揖,脚步忽高忽低,忽急忽缓,另一个人头顶和双臂各撑一菜盘(共24碗)紧随其后入场。他们合着古朴纯厚的民乐协奏曲,脸上作着滑稽州怪相,跳着歪来复去而又轻松、优美、流畅、连贯的舞步,一前一后登场。两位手舞毛巾的搭档,则怪态百出,形如彩蝶戏花般忽前、忽后、忽左、忽右地为其保驾护航。

一对托菜手要上菜四桌,搭档把32碗菜摆成回宫八卦阵,每碗菜都像一粒"棋子"。自有定位,全按古已有之的规矩逐一落桌,丝毫不乱。

各地彝族盛行父系小家庭制,幼子往往和父母住在一起。妇女地位较低。遗产由诸子平分,绝业一般归近亲所有。彝族历史上盛行父子连名,此俗在凉山彝族居民中一直继续到建国前。一夫一妻是彝族婚姻的基本制度,娶媳需付较高的聘金,交错从表婚比较流行,夫死实行转房。建国前云南部分彝族地区还保持着公房制度,凉山彝族保持着严格的等级内婚。历史上彝族多实行火葬,建国前,凉山及云南沿金沙江一带居民仍行此葬俗。其他地区自明、清以来逐渐改为上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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