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养牛养羊补贴?建养牛场国家有补助吗

陕西养牛养羊补贴?建养牛场国家有补助吗

其实陕西养牛养羊补贴的问题并不复杂,但是又很多的朋友都不太了解建养牛场国家有补助吗,因此呢,今天小编就来为大家分享陕西养牛养羊补贴的一些知识,希望可以帮助到大家,下面我们一起来看看这个问题的分析吧!

建养牛场国家有补助吗

建养牛场国家有补助吗

法律分析:现在的农村养牛是有补贴的,但是要到一定的规模才能享有国家的补贴,可以通过村委会开证明,然后向所在政府进行申请补贴款。

法律依据:《中央财政养殖业保险保费补贴管理办法》

第四条财政部提供保费补贴的养殖业险种(以下简称补贴险种)的保险标的为饲养量大,对保障人民生活、增加农户收入具有重要意义的养殖业品种,包括:

(一)能繁母猪、奶牛;

(二)根据国务院有关文件精神确定的其他养殖品种。

在上述补贴险种以外,财政部提供保费补贴的地区(以下简称补贴地区)可根据本地财力状况和农业特色,自主选择其他养殖业险种予以支持。;

第五条考虑到地区间财力差异,补贴地区为:

(一)中部地区10省,包括河北、山西、吉林、黑龙江、安徽、江西、河南、湖北、湖南和海南;;

(二)西部地区12省(区、市),包括内蒙古、广西、重庆、四川、云南、贵州、西藏、陕西、甘肃、青海、宁夏和新疆;

(三)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以及中央直属垦区。

养殖业国家补贴标准

养殖业国家补贴标准

法律分析:1、购牛补贴

部分地区为了更好的帮助贫苦户、贫困村脱贫,会扶持他们进行养牛增收致富,购牛(良种母牛)便可以获得一定数额的补贴,补贴金额从1000~5000元/头不等,当前贫困户购牛补贴多集中在西北地区、西南地区或贫困山区。

2、养猪补贴

一般养猪场规模只要符合补贴要求,都可以申领补贴。

具体的生猪养殖补贴标准:

生猪养殖规模3000头以上的可申领补贴80万;

生猪养殖规模2000到2999头的可申领补贴60万;

生猪养殖规模1000到1999头的可申领补贴40万;

生猪养殖规模500到999头的可申领补贴20万。

3、养羊补贴

国家为加快转变肉羊产业发展方式和基础设施建设和秸秆资源利用,加大政策扶持补贴资金,具体的养羊养殖补贴标准:

对于个体养羊户养殖规模在50只以上的每只补贴20元;

养殖规模在100只以上的每只补贴50元;

200只以上的每只最高可获得当地政府补贴100元。

4、养鸡补贴

在农村肉鸡养殖量在5000只以上,年出栏量10万只以上国家补贴35万。蛋鸡养殖规模在1万只以上,国家补贴35万。

5、奶牛补贴

奶牛一年年存栏300-499头的农村养殖场,每个中央补助投资80万;

奶牛一年存栏500-999头的农村养殖场,每个中央补助投资130万;

奶牛一年年存栏1000头以上的农村养殖场,每个中央补助投资170万。

法律依据:《中央财政养殖业保险保费补贴管理办法》

第四条财政部提供保费补贴的养殖业险种(以下简称补贴险种)的保险标的为饲养量大,对保障人民生活、增加农户收入具有重要意义的养殖业品种,包括:

(一)能繁母猪、奶牛;

(二)根据国务院有关文件精神确定的其他养殖品种。

在上述补贴险种以外,财政部提供保费补贴的地区(以下简称补贴地区)可根据本地财力状况和农业特色,自主选择其他养殖业险种予以支持。;

第五条考虑到地区间财力差异,补贴地区为:

(一)中部地区10省,包括河北、山西、吉林、黑龙江、安徽、江西、河南、湖北、湖南和海南;;

(二)西部地区12省(区、市),包括内蒙古、广西、重庆、四川、云南、贵州、西藏、陕西、甘肃、青海、宁夏和新疆;

(三)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以及中央直属垦区。

养殖补贴找哪个部门

养殖补贴找哪个部门

【法律分析】:应该去农业局领养殖补贴,农业局是中国地级市、县级市、县一级分管与三农(农业、农村、农民)工作的政府行政机构,负责管理农业部门,监督农业行为。养殖补贴有:

1、养猪补贴现在农村养猪的农户不在少数,而且国家对于规模化养殖户都会给予一定的补贴,具体的补贴情况是,规模养殖3000头以上的生猪可以领取补贴80万,规模养殖2000头以上的可以领取补贴60万,规模养殖1000头以上的可以领取补贴40万,而且生猪养殖的补贴有严格的环保养殖条件,一旦没有达到,那么养殖补贴也是领取不到的。

2、购牛补贴

现在多数贫困农民会选择养牛来创造效益,而且牛是食草动物,养殖利润比较高,国家对于购牛的养殖户给予1000~5000元/头不等的补贴金额,不过这只针对比较贫困的养殖户。

3、养羊补贴

肉羊在现代的养殖项目中占据了重要的地位,现在市场上的羊肉消费增加了,养殖肉羊的利润也不断攀升,不过国家对于肉羊养殖的补贴也给出了标准,个体养羊户规模养殖50只以上的,每只补贴20元,规模养殖100只以上的,每只补贴50元,规模养殖200只以上的,每只补贴100元。

【法律依据】:《国家扶贫资金管理办法》第六条地方各级政府应当根据需要和可能,增加扶贫投入。省、自治区、直辖市向国家重点扶持贫困县投入的扶贫资金,根据本地区的经济发展水平和财政状况,应当达到占国家扶贫资金总量的百分之三十至百分之五十。其中:陕西、甘肃、宁夏、青海、新疆、内蒙古、云南、贵州、四川、重庆、西藏、广西12个省、自治区、直辖市的地方配套资金比例应当达到百分之三十至百分之四十;黑龙江、吉林、河北、河南、山西、湖北、湖南、江西、安徽、海南10个省的地方配套资金比例应当达到百分之四十至百分之五十。

地方配套资金达不到前款规定比例的,中央将按比例调减下一年度向该省、自治区、直辖市投入的国家扶贫资金数额;调减下来的国家扶贫资金,将安排给达到规定比例的省、自治区、直辖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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