齐齐哈尔合作养牛场(介绍一下鄂伦春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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陈俊生的人物生平

陈俊生的人物生平

陈俊生同志1927年5月11日出生于黑龙江省桦南县一个贫苦农民的家庭。他早年受进步思想影响,追求革命真理,于1946年8月参加革命,1947年4月加入中国共产党,树立了为实现共产主义理想奋斗终生的目标。他先后担任合江省依东县二区委组织委员,桦南县五道岗区委书记,桦南县委宣传部副部长,合江省委组织部、宣传部干事。在此期间,他积极宣传党的方针政策,组织发动群众,为土地改革和巩固政权作出了积极贡献。从1949年5月起,陈俊生同志相继担任黑龙江省三位省委书记的秘书,尽职尽责地完成领导同志交办的各项任务,成为省委领导同志的得力助手和参谋。1950年至1957年,他历任绥化县委常委、宣传部部长,富裕县委副书记、代理书记,克山县委书记。他深入研究和指导农村工作,重视粮食生产,总结典型丰产经验,推广农业科技,防治地方病,为推动当地经济发展付出了大量的心血和汗水,取得显著成效。1964年后,他历任黑龙江省委宣传部副部长,省委常委、副秘书长,省委政策研究室副主任,省委办公厅副主任、主任。在“文化大革命”期间,他受到冲击和诬陷,仍坚持党性原则,尽心尽力做好所担负的工作。从1978年8月起,陈俊生同志先后担任黑龙江省委常委、秘书长,省委书记(当时有省委第一书记),省委副书记。其间,兼任齐齐哈尔市委书记。他坚决拥护改革开放,支持真理标准问题的讨论,坚持实践是检验真理的唯一标准。在农村推行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的过程中,他深入基层调查研究,向省委提出了符合实际的建议,推动了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在全省的顺利实行。他还在城市建设、草原建设、牧业发展、林区开发、兴边富民、搞活农村商品流通和农村社会化服务体系建设等方面做了扎扎实实、卓有成效的工作,为黑龙江省改革开放和各项事业的发展作出了重要贡献。1984年8月,陈俊生同志调任中华全国总工会副主席、书记处书记、党组副书记。他注重研究新形势下工会工作面临的新情况、新问题,强调企业民主管理,发挥经营者和劳动者的积极性,对推进工会工作起到很好的指导作用。1985年9月起,陈俊生同志历任中央书记处农村政策研究室副主任,国务院机关党组书记、国务院秘书长。1988年4月任国务委员。他还先后兼任中央国家机关党委书记、中央国家机关工委书记、全国“双拥”工作领导小组组长、国家防汛抗旱总指挥部总指挥、国务院贫困地区经济开发领导小组(后改为国务院扶贫开发领导小组)组长、中华全国供销合作总社理事会主任。陈俊生同志在担任国务院秘书长期间,废寝忘食,全身心投入工作,不仅完成了国务院机关大量的日常工作,还参与了国家重大方针、政策以及法规的研究和制定。他重视国家机关的作风建设,率先垂范,努力提高工作效率和质量。在充分调查研究的基础上,他提出了关于住房制度改革问题的建议和意见,并就海南建省问题给中央决策提出了可行的方案。他多次处理重大突发事件,深入重大交通事故、重大森林火灾现场,精心指挥,妥善解决问题。他积极支持行政管理科学研究和中国行政管理学会组建工作,推动了我国政府行政管理的科学化、法制化、现代化建设。陈俊生同志在担任中央国家机关党委书记、工委书记期间,坚决贯彻中央关于加强机关党建工作的指示精神,根据实际情况,提出改进和加强党的建设的意见及工作思路,推进了中央国家机关党的思想、组织、作风建设和党员领导干部队伍建设。陈俊生同志在担任全国“双拥”工作领导小组组长期间,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中央军委关于做好新时期“双拥”工作的指示,提出“双拥”工作“要为贯彻党的基本路线服务”、“要为稳定大局服务”、“要站在战略高度做好拥军优属、拥政爱民工作”,并身体力行积极推进“双拥”工作深入开展。陈俊生同志担任国务院贫困地区经济开发领导小组组长达12年之久,领导了我国建国以来有组织、有计划、大规模的扶贫开发工作。他深入大别山区、吕梁山区、沂蒙山区、武陵山区、井冈山区、太行山区、乌蒙山区、秦巴山区和“三西”(定西、河西、西海固)地区等集中连片的贫困地区,在调查研究的基础上,组织制定了我国扶贫开发的一系列方针、政策和措施。他大力倡导动员全社会的力量参与扶贫开发,组织开展了中央国家机关定点扶贫,启动了东部发达省市与西部省区的东西协作扶贫。他积极推动利用外资开展扶贫开发工作,注重发挥科技扶贫、智力支边、光彩事业、小额信贷以及对口扶贫、党员干部联系贫困户等多种扶贫形式的作用,强调扶贫到村、到户。他特别重视和关心革命老区和少数民族地区的扶贫工作。他总结推广了一大批开发式扶贫的先进典型。他对我国的扶贫开发事业作出了历史性的重要贡献。陈俊生同志出色地参与和领导了全国的农业和农村工作。他积极倡导全国农业综合开发,推动农业走高产优质高效的路子,推动农业特别是粮食综合生产能力上了一个新的台阶。他积极参与和支持粮食流通体制、棉花流通体制、农业生产资料流通体制改革。他组织实施“菜篮子工程”,解决城市居民吃菜难问题。他总结推广秸秆养牛过腹还田的经验,拓展了我国农区发展畜牧业的路子。他大力支持乡镇企业发展,提出要在提高自身素质和效益上下功夫,提出要促东带西,开展东西部合作,推动中西部地区乡镇企业健康发展。他积极推动减轻农民负担工作,主持清理了涉农收费项目,提出农民负担要真抓实减。他关心农垦事业,特别是为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和黑龙江、海南垦区在改革开放新时期的发展倾注了大量心血。他重视水利建设,提出要以史为鉴,治水兴利,着眼长远发展,坚持不懈地抓好农田水利建设和水利基础设施建设,积极推动节水农业的发展。他深入长江流域调研,参与领导了长江流域水资源综合利用规划、三峡工程论证和开工工作以及开发性移民工作。他积极参与和推动南水北调工程研究论证。他非常重视防汛抗旱工作,在担任国家防汛抗旱总指挥部总指挥期间,多次深入防汛抢险第一线指挥抗洪救灾。他强调防汛抗洪工作实行行政首长负责制,并推进防汛抗旱工作规范化、现代化建设,进一步提高了全国防汛抗旱工作水平。他重视生态环境建设,强调要充分调动广大农民开展小流域治理、防治水土流失的积极性。他重视林业工作,深入林区、沙区调查研究,对防沙治沙、森工企业改革、植树造林、依法治林、保护森林资源、改善生态提出了具有指导性的意见。陈俊生同志在兼任中华全国供销合作总社理事会主任期间,正是全国供销合作总社恢复成立的重要时期。他提出供销合作社要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要求和农村经济发展的重大变化,拓展服务领域,完善经营机制,转变工作作风,加强基层社建设,切实抓好农业生产资料供应和棉花收购、供应,为农业生产和纺织工业发展服务,要积极参与和推动农业产业化经营,有效发挥中介组织的作用。他强调供销合作社要坚持为农服务的方向不动摇,要与农民结成利益共同体,把供销合作社真正办成农民的合作经济组织。他的这些主张,对于推动供销合作社的改革和发展具有重要的意义。1998年3月,陈俊生同志当选为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第九届全国委员会副主席,任中共全国政协党组副书记。他积极推动人民政协履行政治协商、民主监督、参政议政的职能,强调政协工作要坚持共产党的领导,坚持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坚持团结和民主两大主题,坚持服从和服务于国家工作的大局。他重视并积极支持开展反映社情民意工作、专题调研工作、建言立论工作、提案工作和大会发言工作,强调要切实发扬民主,把政协的这些经常性工作做好做细。他积极支持加强政协宣传工作和政协机关建设,为政协委员履行职能创造良好的环境。他重视总结人民政协工作的经验,倡导各级政协用经验推动工作。陈俊生同志是中共第十三届、十四届中央委员。

泰来这地方怎么样

泰来这地方怎么样

作者:政府办

泰来县位于黑龙江省西南部,地处黑龙江、吉林、内蒙古三省(区)交界处,有“鸡鸣三省”之称。全县幅员面积3996平方公里,人口32万。辖8镇2乡、83个行政村、532个自然屯。有汉、蒙、满、回、朝鲜等20个民族。泰来县是黑龙江省古代建制最早的地方之一,辽代即建上京道泰州,1916年设置泰来县。

泰来县地处黑龙江省第一积温带上,素有“塞北江南”之称。年平均气温4.9℃,1月份平均气温-17.6℃,7月份平均气温23.4℃,年均活动积温2930.6℃。平均降水量392.6毫米。年均无霜期135天左右。地处松嫩平原西部边缘地带,地势由西北逐渐向东南倾斜,中部较为平坦。海拔高度在137160米之间。境内有耕地191.2万亩,草原109万亩,林地62.4万亩。境内一江(嫩江)五河(托力河、呼尔达河、二龙涛河、小绰尔河、小青河)纵横交错,374个泡沼星罗棋布,其中嫩江流经长度约140公里,水域宽广。

泰来县交通四通八达。111国道贯穿南北,平齐铁路穿境而过,嫩江浮桥使黑龙江省西部公路畅通无阻,县乡村公路形成网络,县城距齐齐哈尔民航机场110公里,交通十分便利。

泰来县境内有石器时代宏升东翁招山遗址、辽金时期塔子城古城遗址、马占山江桥抗战遗址、东方红林场自然保护区及98抗洪期间江总书记、朱总理慰问灾民、视察灾情的纪念地——洪生新村地窨子等旅游资源和旅游胜地。

泰来县自然资源丰富。盛产水稻、玉米、花生、绿豆等农产品和鲤、草、鲢、“三花五罗”等水产品,素有“鱼米之乡”的美誉。2000年9月,被授予“中国绿豆之乡”和“中国花生(四粒红)之乡”。现已拥有“泰莱福”绿豆、“四粒红”花生、“9+1大米、“半拉山”鸭蛋和“六合”牌大米等5个国家A级绿色食品标识。地下蕴藏着丰富的石油和天然气,石油储量2400万吨,天然气储量17亿立方米。

县城所在地泰来镇规划区面积13平方公里,建成区面积12.43平方公里,城镇人口6.5万人。城区内有泰湖生态湿地59.5公顷,自然湖面800余公顷。自然风光优美,生态环境良好,是丹顶鹤、黑头鹤、灰鹤、红嘴鸥、野鸭、鸳鸯等几十种鸟类的栖息地。城区内主次干道32条,形成南北纵横的井字型结构。现已绿化街路30条,城区绿地总面积357.75公顷,绿地率达28.8%,城市绿化覆盖面积408.27公顷,绿化覆盖率达32.8%,人均公共绿地面积8.4平方米。2001年,泰来镇被评为省级卫生镇;2003年被评为省级园林城;2001年以来,我县连续3年被评为全市“新绿杯”竞赛活动先进县。2003年以来,黑龙江省泰来监狱、国土资源局、建行花园小区和县人民医院被评为省级花园式单位;县政府、县电业局、县第四中学和泰来粮库被评为市级花园式单位。

几年来,泰来县按照“四个换位”的要求,加快产业结构调整步伐,取得了明显成效。2004年,全县新上工业项目45项,到位资金2.64亿元,为历史上最多的一年。工业固定资产总额达到5.6亿元,比2002年增长1.9倍。广泛开展招商引资,三年来,共引进内资项目339项,到位资金10.8亿元;引进外资项目4项,到位资金250万美元;向上争取项目72项,到位资金1.7亿元。成功地引进了北京汇源集团、湖南金健米业、沈阳东响集团、天马玻璃微珠、中韩合作泰鑫土方工程有限公司、黑马电源、东大化工、龙诚羽毛、弘亿木业等中外知名工业企业,投资亿元的广东雅士利集团今年又落户泰来,全县现已拥有2个全国驰名商标(汇源、雅士利)和1个全国知名品牌(金健)。深入实施《泰来县2001-2008年治沙造林规划》和沙棘振兴工程,全县沙棘面积已达2.5万亩,森林面积达62.4万亩,森林覆盖率达11.4%;百万亩喷灌县建设快速推进,全县现有机电井30200眼,喷灌设备2534台(套),喷灌能力达到85万亩。畜牧业发展势头强劲。紧紧抓住汇源、雅士利、龙诚羽毛等企业落户泰来、金锣落户齐市的有利契机,积极鼓励广大农民发展以奶牛、生猪、禽类为重点的畜牧业。截止目前,全县共投放发展奶牛资金2亿多元,奶牛养殖户达到3000户,奶牛存栏2.2万头,农民养奶牛收入超过1亿元;生猪养殖百头以上大户达150户,生猪饲养量达34.4万头,其中,存栏达24.7万头,出栏9.7万头,年出栏50头以上的专业户达1400户。鸭鹅存栏736万只,现已落实规模养殖户2506户,年末可出栏鸭鹅70万只。初步形成了以雅士利、汇源为龙头的乳品产业链、以汇源为龙头的沙棘产业链、以金健米业为龙头的稻米产业链、以康派尔公司为龙头的花生产业链、以嫩江白鹅加工有限公司和龙诚羽毛为龙头的鸭鹅产业等五条产业链,带动了相关产业的发展。(供稿单位:县政府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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介绍一下鄂伦春族

介绍一下鄂伦春族

鄂伦春族

人口为8196人。

民族概况

“鄂伦春”这一名称于清初始见文献记载。《清太祖实录》卷五十一在一份奏报中首次提到“俄尔吞”;康熙二十二年(1683)九月上谕中称之为“俄罗春”。此后才比较统一地以鄂伦春这名称来称呼他们。鄂伦春一词有两种含义.一为使用训鹿的人,一为山岭上的人。根据2000年全国人口普查统计,鄂伦春族人口数为8196。主要分布在内蒙古自治区呼伦贝尔盟鄂伦春自治旗、布特哈旗、莫力达瓦达斡尔族自治旗,以及黑龙江省呼玛、爱辉、逊克、嘉荫等县。使用鄂伦春语,属阿尔泰语系满一通古斯语族通古斯语友。没有本民族文字,一般通用汉语、也有部分鄂伦春族用蒙古文。

鄂伦春族的祖先也是“室韦”,即森林人。到了元代,称之为“林中百姓”。明代泛指为“北山野人”,游猎于外兴安岭以南、乌苏里江以东、西起石勒喀河,东至库页岛的广阔地区。17世纪中叶,沙俄殖民者侵入中国黑龙江流域,迫使鄂伦春人南迁,集中分布于大小兴安岭。然而1689年中俄尼布楚条约签订之后,直至不平等的中俄瑷珲条约与北京条约签订以前,他们仍至外兴安岭以南广大地区游猎,并且还参加清政府定期巡逻边界等活动。只是19世纪中叶沙皇俄国侵占了中国黑龙江以北、乌苏里江以东地区以后,鄂伦春族人民才丧失被侵占区域的广大游猎场所。清廷对于鄂伦春族的统治,迭有变迁。康熙三十年(1691),清廷把鄂伦族分成“摩凌阿”与“雅发罕”两部分,归布特哈总衙门管辖。“摩凌阿鄂伦春”为骑马鄂伦春之意,编入八旗组织,用以南征北战。“雅发罕鄂伦春”意为步行的鄂伦春,指失去驯鹿尚未得到马匹仍在游猎的鄂伦春族,分设库玛尔、毕拉尔、阿力、多布库尔、托河5路,路下分8佐,每佐设鄂伦春族佐领1人。每年清廷派“安达”进山一次,征取贡貂。光绪八年(1882),清廷废布特哈总管衙门,设立兴安城总管衙门,专管5路鄂伦春族。光绪十九年,兴安城总管衙门裁撤,将原来5路合并为4路16佐(阿力、多布库尔两路合并,其余未动),分属黑龙江、墨尔根、布特哈、呼伦贝尔4城副都统衙门。

军阀统治时期,只是废除了八旗组织的内容,4路16佐的机构基本上没有变动。管辖系统上,其中3路划归黑龙江省督办公署管辖,l路划归海拉尔蒙古衙门管辖。“九一八”事变后,日本侵略者将鄂伦春族名义上分别置于伪黑龙江省和兴安北省管辖。

在日本帝国主义统治期间,鄂伦春族人民奋起反抗,鄂伦春族子弟参加了东北抗日联军,英勇参战。用自己的鲜血保卫祖国和本民族的生存。1945年8月获得解放。1951年10月1日,内蒙古自治区鄂伦春族自治旗建立。

社会经济

17世纪中叶,鄂伦春族的社会发展还停留在被称为“乌力楞”的父系家族化公社阶段。当时氏族组织虽仍然存在,但社会的基本经济单位已不是氏族,而是“乌力楞”。每一个“乌力楞”包括着同一祖先若干代子孙的一些小家庭。“乌力楞”的家族长称为“塔坦达”,其内部生产资料是公有的,过着共同劳动、平均分配的原始共产制生活。17世纪中叶以后,清廷对鄂伦春族的管辖制度更趋严密,鄂伦春与满、汉等族的经济交流也得到了发展,铁质工具、枪支的输入,以及狩猎产品同农牧手工产品交换的发展,逐步在鄂伦春族社会内部引起了一系列的变革。除猎场、森林、河流仍属于公有而外,一些重要的生产资料已由公有演变为私有,劳动组织和分配制度也起了相应的变化。由于原来孕育在“乌力楞”内部的个体家庭的崛起,终于导致了“乌力楞”由血缘组织演变成为地缘组织,氏族制度已经走到了尽头。一夫一妻制的小家庭逐渐成为社会经济的基本单位。到1945年8月解放前,鄂伦春族的社会已进至毗邻公社阶段。

鄂伦春族人民主要居住在大兴安岭山林地带,地势在海拔500—1500米之间,正是高寒山区,全年平均气温在摄氏零下20度左右。莽莽兴安岭栖息着鹿、狍、犴、虎、豹、野猪、熊、狐狸、猞猁、水獭等野生动物,纵横交错的河流,生长着各种鱼类。这优越的自然环境最好的天然猎场,为狩猎的鄂伦春人提供了丰富的衣食之源。建国前,鄂伦春族的主要生产活动是狩猎,辅之以捕鱼、采集和手工业。社会内部只有男女老少之间的自然分工,还没有形成社会分工。在1000多年前,就有关于鄂伦春族是狩猎民族的记载。狩猎主要是男的事情,有时妇女也随同出猎。狩猎工具有枪支、马匹和猎犬。主要采取集体狩猎方式,但已不是以“乌力楞”为单位,而是根据自愿临时组织起一个或几个“阿那格”分头进行。所获猎物在“阿那格”内平均分配,但兽肉的分配则是一直保持在“乌力楞’’内平分。同一“乌力楞”内未参加出猎的鳏寡孤独,一般比猎手分得要多。外来客人如果遇上分配,也照例可以分得一份。个体狩猎虽已出现,但为数极少。狩猎所获是鄂伦春族衣食的主要来源。捕鱼多用“挡集子”方法集体进行;也有的乘桦皮船叉鱼;用网捕鱼是从别的民族中传入的。捕鱼大都由男子负责,采集则多由妇女承担。捕获的鱼类,采集的野菜、野果,是鄂伦春族食物的一种重要补充,如一时食用不完,即把它晒干贮存起来,以备猎获物缺少时食用。

鄂伦春族的手工业主要有皮毛制品和桦皮制品;多由妇女制作。对在不同季节打猎所得的兽皮,她们按其性能和部位,缝制成适宜于不同季节穿用的服装;将从桦树上剥下的整张桦皮,加工制成适合于不同用途的器皿。妇女们在这些皮毛制品和桦皮制品上面绣的或雕的各种图案。最能反映狩猎文化的传统特色。此外,男子还用手工制作骨器、木器和铁器。

近代以来,农业在部分地区的鄂伦春人中有了萌芽。清末及辛亥革命以后一段时期,政府强制推行“弃猎归农”政策,鄂伦春地区的农业有了初步发展。但从事农业非鄂伦春人所习惯,加之日本帝国主义统治时期的严重摧残,到1939年,鄂伦春地区的农业已被破坏净尽。

各个部分鄂伦春族之间由于从事着大体相同的生产,基本上没有什么交换关系,交换多与其他民族进行。开始是偶然的,以后逐渐成为经常的,并由此打开了鄂伦春社会自然经济的大门,促进了私有制的形成和发展。

尽管鄂伦春族在历史发展中有着许多优良传统,但由于长期以来的民族压迫,特别是日本侵略者推行的种族灭绝政策,使鄂伦春族人口锐减,到1945年8月获得解放的前夕,鄂伦春族只剩下1千余人,境遇悲惨。抗日战争胜利以后,东北地区的鄂伦春族在中国共产党领导下,建立了人民政权,于1951年10月1日成立了鄂伦春自治旗和多处民族乡。国家给予鄂伦春以特殊照顾,拨出大批资金,于1953年开始建筑新房,逐步实现了定居。现在绿树成荫的新村里幢幢整齐明亮的大瓦房以及学校、商店等代替了昔日的“仙人柱”。兴安岭上出现了电灯通明的新城镇。狩猎的土枪已换成步枪和半自动步枪。相继兴建了养鹿、养猪、养牛、养蜂场。每年向国家提供上千两鹿茸。农田耕作已使用多种农业机械,粮食总产量成倍增长。以往马是主要交通工具,现在筑起公路,通了汽车,铁路也通向鄂伦春的一些新城镇。过去连文字都没有的鄂伦春族人民,如今已普及了中学教育,不少青年上了大学;有了电影队、文艺队、俱乐部、广播站,本族丰富的民间歌舞搬上了舞台与银幕。旧社会鄂伦春族地区无医无药,开花、伤寒等传染病流行。患妇女病的竟达妇女总数的80%以上,而今天乡有卫生院,大队有卫生所,村有卫生员,天花、伤寒等传染病已绝迹,人口成倍增长。特别是中国共产党十一届三中全会以来,鄂伦春族人民的各项生产迅速发展,收入大为增加,生活显著改善。他们不仅大力发展农、牧、副业等生产,而且肩负护林防火的重任,护卫大小兴安岭森林的安全,为保障木材源源不断地运出供应国家建设作出了贡献。

文化艺术

在长期的狩猎生产和社会实践中,鄂伦春人创造了丰富多彩的精神文化,有口头创作、音乐、舞蹈、造型艺术等。

口头创作是鄂伦春人主要的文学形式。他们的神话、传说、民间故事、歌谣等广泛地涉及了民族历史、社会、狩猎采集、风土人情、生活习俗等各个方面的内容。古老的族源神话《恩都力创造了鄂伦春人》、神话《伦吉善和阿伊吉伦》、《白衣仙姑》、《吴达内的故事》等,涉及鄂伦春先民对人类起源的探索及对祖先的生活、英雄人物业迹的描述和歌颂。鄂伦春族的“扎恩达勒”(民歌),多以固定的曲调即兴编词歌唱,种类繁多,风格多样。尤其是新民歌,内容更为丰富。颜语、谜语,是后期发展起来的文学形成,是生产劳动的反映,是生活经验的总结和智慧的结晶。这些口头文学丰富了中华民族文学艺术的宝库。

鄂伦春族能歌善舞,他们边歌边舞,表现劳动生活的丰富内容。《熊舞》、《野牛搏斗舞》、《树鸡舞》、《依哈赖舞》、《红果舞》等都是表现猎人对野兽、飞禽的观察以及生产过程的模仿。“转圈舞”是一种带有自我娱乐性质的群众性歌舞,男女都参加,边唱边跳。“假面舞”是融进了宗教内容的由“萨满”跳的祈求狩猎获得丰收的祭祀舞。

乐器有“朋奴化”(铁制的一种口琴)、“文土文”(手鼓)。鹿哨、狍哨既是生产工具,也是早期的乐器。鄂伦春族在载歌载舞时,常有这些乐器伴奏。

生活习俗

鄂伦春族的物质生活极具特色。除食肉、衣皮外,过去的住所“仙人住”亦是狩猎文化的一种创造。“仙人柱”形同半张开的雨伞,由30多根树杆塔成,外面夏季覆盖桦皮,冬季覆盖兽皮,可很快塔成,可随时拆卸。“仙人柱”入门正对面的上方和左右两侧,专供人们坐卧,但有严格的规定。“仙人柱”中央终日燃烧着篝火,用以熟食和取暖。“仙人柱”后面的树杆上悬挂着盛有神象的桦皮盒子,一般不准妇女接触。

鄂伦春族基本上实行一夫一妻制婚姻。实行严格的氏族外婚,各互相通婚的氏族成员之间,大多亲上加亲。家庭中男女地位不过分悬殊,唯财产继承权一般属于男子。一个家庭两代人共居的较多,如果人口过多,常常是长子结婚后在父母居处附近另立一“仙人柱”。妇女生育不得在原来的“仙人柱”内,须到远处设立产房,男人也不得入内接近,满月后才回家。以往,人死后一般行天葬(即风葬)。下山定居后,一般行土葬。

鄂伦春族妇女绝活是给猎手制作“密塔哈”(狍头帽子)。这帽子是用整狍子的头颅,去掉骨肉后,保留狍头上的毛、角、耳朵、鼻子和口,精心鞣制而成。戴上这种帽子可以诱惑猎物。鄂伦春人座森林、走森林、吃森林、穿森林。衣、食、住、行都来自大森林的赐予。

鄂伦春族迁到黑龙江南岸以来,马是主要的交通工具。1990年鄂伦春马队曾给入侵的沙俄侵略军以沉重打击。夏天,河流里以桦皮船作为交通工具。现在鄂伦春族居住的地区已通了火车、汽车,交通更加方便了。

宗教信仰

鄂伦春族信仰具有自然属性和万物有灵观念的萨满教。这种宗教与该民族特有的原始观念是紧密地结合在一起的。他们的宗教形式,表现为自然崇拜、图腾崇拜和祖先崇拜,“萨满”(巫师)是沟通神人之间的使者。萨满教信奉的神灵相当多。鄂伦春族崇拜的自然神有太阳神、月亮神、北斗星神、火神、天神、地神、风神、雨神、雷神、水神、青草神、山神等等。除自然崇拜外,鄂伦春先民还崇拜“牛牛库(熊)”、“老玛斯(虎)”图腾,鄂伦春人忌讳直乎熊、虎名、而是称它“宝日坎(神)”、“诺彦(官)”、“乌塔其(老爷)”。鄂伦春族对祖先崇拜十分盛行,而且现在亦如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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