村办养牛场政府支持力度?环保局对村里养牛规定

村办养牛场政府支持力度?环保局对村里养牛规定

其实村办养牛场政府支持力度的问题并不复杂,但是又很多的朋友都不太了解环保局对村里养牛规定,因此呢,今天小编就来为大家分享村办养牛场政府支持力度的一些知识,希望可以帮助到大家,下面我们一起来看看这个问题的分析吧!

环保局对村里养牛规定

环保局对村里养牛规定

环保局对村里养牛需要办理环评。

养牛在村里环保局管,需要办理环评。环评是对规划和建设项目实施后可能造成的环境影响进行分析、预测和评估,提出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进行跟踪监测的措施,是环境影响评价的简称。

环境影响评价是建立在环境监测技术、污染物扩散规律、环境质量对人体健康影响、自然界自净能力等基础上发展而来的一门科学技术,其功能包括判断功能、预测功能、选择功能和导向功能。

环境影响评价按时间顺序分为环境现状评价、环境影响预测与评价及环境影响后评价;按评价对象分为规划和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按环境要素分为大气、地面水、地下水、土壤、声、固体废物和生态环境影响评价等。

《畜禽规模养殖污染防治条例》第四条各级人民政府应当加强对畜禽养殖污染防治工作的组织领导,采取有效措施,加大资金投入,扶持畜禽养殖污染防治以及畜禽养殖废弃物综合利用。

第五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环境保护主管部门负责畜禽养殖污染防治的统一监督管理。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农牧主管部门负责畜禽养殖废弃物综合利用的指导和服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循环经济发展综合管理部门负责畜禽养殖循环经济工作的组织协调。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其他有关部门依照本条例规定和各自职责,负责畜禽养殖污染防治相关工作。

乡镇人民政府应当协助有关部门做好本行政区域的畜禽养殖污染防治工作。

第六条从事畜禽养殖以及畜禽养殖废弃物综合利用和无害化处理活动,应当符合国家有关畜禽养殖污染防治的要求,并依法接受有关主管部门的监督检查。

第七条国家鼓励和支持畜禽养殖污染防治以及畜禽养殖废弃物综合利用和无害化处理的科学技术研究和装备研发。各级人民政府应当支持先进适用技术的推广,促进畜禽养殖污染防治水平的提高。

在农村养牛政府允许吗

在农村养牛政府允许吗

法律分析:在农村养牛政府是否允许,需要根据养牛的数量来判断。若只是家庭数量较少地散养或者圈养,法律对此不作要求。但是养牛数量达到一定程度,属于养殖场性质后,就需要先办理环评手续,并报环保局审批后才能经营。新建、改建、扩建畜禽养殖场、养殖小区,应当符合畜牧业发展规划、畜禽养殖污染防治规划,满足动物防疫条件。

法律依据:《畜禽规模养殖污染防治条例》第十二条(一)新建、改建、扩建畜禽养殖场、养殖小区,应当符合畜牧业发展规划、畜禽养殖污染防治规划,满足动物防疫条件,并进行环境影响评价;

(二)对环境可能造成重大影响的大型畜禽养殖场、养殖小区,应当编制环境影响报告书;

(三)其他畜禽养殖场、养殖小区应当填报环境影响登记表;

(四)大型畜禽养殖场、养殖小区的管理目录,由国务院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商国务院农牧主管部门确定。

在农村办养殖场国家有补贴吗

在农村办养殖场国家有补贴吗

国家对养殖业的补贴各个地区政策不一样,但其具体优惠政策主要包括以下几点:养殖业用地按种植业用地对待,养殖业用水、用电按种植业计算征收费用;金融部门对养殖业小额贷款放开,信贷力度强,可以实行联户担保;对各级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种畜禽生产企业、优势畜产品产区、奶牛养殖小区和各类规模养殖场,有不同的项目支持,但需要申报。

对于某些具体项目的农村养殖业补贴政策如下:

生猪大县奖励政策

农村养殖业补贴政策2012年中央财政安排奖励资金35亿元,专项用于发展生猪生产,具体包括规模化生猪养猪户(场)猪舍改造、良种引进、粪污处理的支出,生猪养殖大户购买公猪、母猪、仔猪和饲料等的贷款贴息和保险保费补助支出,生猪流通和加工方面的贷款贴息支出,生猪防疫服务费用支出等。奖励资金按照“引导生产、多调多奖、直拨到县、专项使用”的原则,依据生猪调出量、出栏量和存栏量权重分别为50%、25%、25%进行测算。2013年中央财政继续实施生猪调出大县奖励。

b.畜牧良种补贴政策

为推动家畜品种改良,提高家畜生产水平,带动养殖户增收,从2005年开始,国家实施畜牧良种补贴政策,2012年畜牧良种补贴资金12亿元,主要用于对项目省养殖场(户)购买优质种猪(牛)精液或者种公羊、牦牛种公牛给予价格补贴。生猪良种补贴标准为每头能繁母猪40元;奶牛良种补贴标准为荷斯坦牛、娟姗牛、奶水牛每头能繁母牛30元,其他品种每头能繁母牛20元;肉牛良种补贴标准为每头能繁母牛10元;羊良种补贴标准为每只种公羊800元;牦牛种公牛补贴标准为每头种公牛2000元。2013年国家将继续实施畜牧良种补贴政策。

c.畜牧标准化规模养殖支持政策

农村养殖业补贴政策发展畜禽标准化规模养殖,是加快畜牧业生产方式转变、建设现代畜牧业的重要抓手。从2007年开始,中央财政每年安排25亿元在全国范围内支持生猪标准化规模养殖场(小区)建设;2008年中央财政安排2亿元资金支持奶牛标准化规模养殖小区(场)建设,2009年开始中央资金增加到5亿元;2012年中央财政新增1亿元支持内蒙古、四川、西藏、甘肃、青海、宁夏、新疆以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肉牛肉羊标准化规模养殖场(小区)开展改扩建。支持资金主要用于养殖场(小区)水电路改造、粪污处理、防疫、挤奶、质量检测等配套设施建设等。2013年国家将继续支持畜禽标准化规模养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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