养牛合作社利益共同体,农民专业合作社贷款的注意问题

养牛合作社利益共同体,农民专业合作社贷款的注意问题

大家好,今天小编来为大家解答以下的问题,关于养牛合作社利益共同体,农民专业合作社贷款的注意问题这个很多人还不知道,现在让我们一起来看看吧!

农民专业合作社贷款的注意问题

农民专业合作社贷款的注意问题

《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民专业合作社法》是2006年10月31日在全人大十届常委会第24次会议上通过的,自2007年7月1日起施行。作为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新生事物,农民合作社作为对提高农民发家致富促进农村经济发展起了重要的作用,并已成为一种新型的农村生产经营方式,农村中小金融机构在扶持这一新生事物过程中发挥了主力军作用,取得了一定的成效,促进了当地农村经济的发展。但在对有贷款的农民合作社走访调查中,我们发现农村中小金融机构在给各种农民合作社贷款的过程中出现了一些认识和操作方面误区,亟待引起改进和关注。

1、关注农民专业合作社成立的合法合规性,谨防“空壳社”

这种披着合法外衣的有名无实的合作社实际上等同与“空壳社”,其成立的目的就是获取国家优惠政策补贴,套取项目资金和银行贷款,其行为已严重影响到其他正规合作社的诚信经营和健康发展,威胁到中小金融机构的信贷安全,因此农村中小金融机构要密切关注农民专业合作社的合法合规性,在积极支持正规合作社经营发展的同时,要坚决将披着合法外衣的“空壳社”阻隔在银行信贷资金支持体系之外。

2、关注农民专业合作社运作的有效性,慎防问题严重无发展前景的合作社

尽管大部分合作社制定了章程,设立了理事会、监事会和社员大会等必要机构,但由于成立时间晚,经验不足,不少合作社在具体运作和发挥效能方面存在许多严重问题,归纳起来主要表现在以下几方面:

①合作意识薄弱,缺乏为社员服务精神。

②缺乏实质性的民主管理。

③内控制度不完善。

④盈利模式和盈余的分配方式存在不足,部分合作社利益分配混乱,股金分红和利润返随意性大,不能按成员的出资额、成员与本社的交易量进行盈余分配。

⑤抗风险能力弱。主要表现为:经营规模小,注册资金不足;会员以个人身份接触市场,市场适应能力弱,经营风险大;内部合作不紧密,缺乏凝聚力,形不成利益共同体;资金缺乏,项目资金及优惠补助不能及时到位;社会保障体系不健全,各种风险保障措施(如农业保险)不能及时跟上,阻碍了合作社发展壮大。

3、防止农民专业合作社挤占挪用会员贷款和变相套取银行贷款

如某养牛合作社所辖牧业园,银行承诺向牧业园内每个农户贷款30万元,贷款取得后作为进入园区的条件,农户要将其中的10万元贷款交给园区进行固定资产投资,其余20万元农户才能用于买牛及在园区内养牛的费用支出;又如某养鹿合作社,前身是以养鸭为主的村集体组织,在前些年套取某银行贷款后,养鸭产业化为乌有,银行的养鸭贷款成了呆死帐,现在摇身一变又成了养鹿合作社,该合作社现已取得部分贷款,并还要银行增加信贷支持。

4、及时总结经验教训,审慎发放农民合作社贷款

面对众多合作社的发展现状,农村中小金融机构要及时总结经验教训,在积极扶持的同时,采取多种措施审慎发放贷款:

一要严格做好贷前调查工作,对农民合作社合法合规性及运作的有效性进行严格贷前调查,包括成立的合法性(机构场所、会员构成、章程、营业执照情况)、运作的合规性(入社退社情况、民主管理情况、为社员服务情况、盈余分配方式等)、发展前景、诚信状况、市场风险等进行详细的贷前摸底调查,形成详尽的贷前调查报告,对不具备规定条件的“空壳社”、有严重问题的合作社和变相套取银行贷款的合作社要坚决排除在外;

二要高度重视农民合作社存在的信用风险和市场风险,成立或聘请相应的评估机构,对其进行贷前信用和市场风险评估,对不具备实力、不诚信的高风险合作社要审慎贷款;

三要严格把好审核关,成立专门的合作社贷款审核机构对合作社贷款进行多方审核,审核的重点是农民合作社的合法合规性、运作的有效性、是否存在信用风险和市场风险,以及是否存在变相套取银行贷款和挤占挪用会员贷款的问题等等;

四是做好贷后检查和后期帮扶工作,积极防范贷后资金风险;

五是树立农村中小金融机构支持合作社发展的典型,对有一定实力、合法合规经营、内部管理完善、运行良好、有发展前景的合作社在信贷资金方面给予大力支持,并以点带面。

新西兰畜牧业对我国畜牧业发展有哪些借鉴意义

新西兰畜牧业对我国畜牧业发展有哪些借鉴意义

1、畜牧业经济发展

1.1畜牧业经济发展的三种模式

衡量一个国家采取何种畜牧业经济发展模式,主要是看这个国家在发展畜牧业过程中,土地、资本和劳动力三大生产要素的投入情况。由于三种生产要素投入的强度不同以及结合的方式不同,形成了土地密集型的畜牧业、资本密集型的畜牧业及劳动力密集型的畜牧业三种不同的发展模式。受三大要素的制约,世界各国分别采取了不同的畜牧业经济发展模式。与三种模式相对应的分别是:以土地投入为主的澳大利亚、新西兰的草地畜牧业发展模式(简称澳新模式);以资本投入为主的美国和欧洲的集约化畜牧业发展模式(简称欧美模式);以劳动力投入为主的广大发展中国家的传统畜牧业发展模式(简称传统模式)。

在欧美模式中,虽然都属于资本密集型的发展模式,但是,由于经营规模的不同,又可进一步细分为北美模式和欧洲模式。北美模式是指美国和加拿大两国的畜牧业经济发展模式。这两个国家的共同特点是土地资源丰富,资金和技术实力雄厚,但劳动力资源紧缺,因此,在发展畜牧业经济的过程中,选择了土地、资本和技术密集、以机械作业为主的集约化大农场的发展道路。欧洲模式是指德国、法国、荷兰、奥地利等几个欧盟成员国的畜牧业经济发展模式。这些国家的共同特点是土地和劳动力资源相对稀缺,资本和技术实力雄厚,因此,在发展畜牧业经济过程中,选择了资本密集和技术密集、以机械作业为主的集约化家庭农场的发展道路。

1.2我国应该借鉴欧洲模式

我国的畜牧业经济,由于受土地、资本、技术等要素投入制约,所以,总体上属于劳动密集型的传统发展模式。目前,正处于由传统畜牧业向现代畜牧业发展的转型时期,面临着发展模式的选择问题。我国是世界上的人口大国,人均土地资源少,土地资源非常稀缺,这是基本国情。受土地资源供给的约束,我国在发展畜牧业经济过程中,不可能采取澳新模式走以草地畜牧业为主的发展道路。同时,由于受土地、资本及技术等条件约束,我国在畜牧业经济发展过程中,亦不可能采取北美模式走以大农场为主的发展道路。唯一可供我们选择的(也是可行的),只有欧洲模式。

为什么我国要选择欧洲模式?因为欧洲模式更适合我国的基本国情。那么。什么是我国的基本国情呢?我国的基本国情就是:草地大产草少,人口多耕地少,农户多农场少。草地资源质量差,决定了我国发展畜牧业经济无法采用澳新模式。我国虽有约4亿公顷天然草地资源(其中,3亿公顷为北方草原,1亿公顷为南方草山草坡),差不多相当于耕地面积的4倍,但是,仔细分析,这些资源的质量很差。南方草山草坡开发利用难度大,潜力有限。北方草原大都地处北方的寒冷地带,无霜期短、寒冷、干旱是我国北方草原地区气候的主要特征。受气候条件及社会经济条件制约,我国天然草地的生产力水平很低,资源质量与澳大利亚和新西兰存在天壤之别。

1.3我国的畜牧业应该实现由农户向家庭农场的转变

人口的二元结构及耕地资源稀缺,决定了我国畜牧业经济发展亦不可能采用北美模式。草地大产草少,决定了我国畜牧业经济发展不具备选择澳新模式的基本条件。我国人口的65%属于农村人口,农业劳动力供给过剩是我国农业生产要素市场的主要特征。这一特征意味着我国农业劳动力成本低,同利用机械相比,利用廉价劳动力更具有比较优势,这就是为什么我国畜牧业经济发展是劳动密集型的,而不是资本密集型的主要原因。从业人口的受教育水平低、科技素质差,人均耕地面积小,决定了我国的畜牧业经济发展不可能是技术密集型和土地密集型的。

畜牧业生产的规模化是世界性的发展潮流,可以肯定,我国的畜牧业生产发展也不可能逆潮流而上。换言之,随着时代的发展,我国畜牧业生产也必然会朝着规模化的方向迈进。但是,实现规模化生产可以有不同的途径,例如,培育家庭农场、建设规模化的饲养小区、发展大规模的商业化大农场,等等。我国目前的畜牧业生产从业者多数是小规模的农户,这也是我国的基本国情。基于这样的基本国情,我国实现畜牧业生产规模化途径应以培育家庭农场为主,即逐步实现由农户向家庭农场的转变。但是,毫无疑问,我国畜牧业生产的规模化进程将取决于工业化和城市化的进程。由于工业化和城市化的进程漫长,所以,我国的畜牧业生产由农户向家庭农场的转变将面临各种挑战。

2、欧洲模式的发展趋势及对我国的启示

2.1欧洲家庭农场的基本特征

笔者曾经先后考察过匈牙利、芬兰、奥地利、意大利、荷兰、德国等几个欧洲国家。这些国家的畜牧业生产发展,包括养猪业、家禽业、肉牛业、奶牛业,都是紧紧依赖于家庭农场,像北美那样的牧场在欧洲几乎找不到。家庭农场有两个基本特征,特征之一:就是农场所需要的劳动力主要是家庭成员,包括夫妻和子女,很少有雇工。一般情况下,家庭农场的经营规模与家庭劳动力的供给水平相适应。特征之二:就是经营规模都不大。在德国,奶牛存栏量40头以下的家庭农场占66%,生猪存栏量600头以下的家庭农场占83%。在荷兰,家庭农场平均饲养奶牛59头。在奥地利,家庭农场经营规模更小,在饲养奶牛的农场中,养牛10头以下的农户占养牛农场总数的38%,养11—50头的占55%,养50头以上的占7%;在养猪农场中,年存栏量在100头以下的,占养猪农场总数的92%;年存栏量101—400头的,占7%;年存栏量400头以上的;占1%。

2.2欧洲的家庭农场经历了由农户到农场的转变

在上个世纪的60年代和70年代西欧的一些主要发达国家,许多农场都是兼业型农场,他们种粮、种菜、养猪、养牛同时从事几个行业,甚至有些农民是一边到工厂打工一边经营农场,农场的经营规模都比较小,专业化程度也很低。这些农场实际上相当于我国现在的农户。上个世纪90年代中期,奥地利的多数农场属于种植业与养殖业相结合的农牧结合型农场,即使是单纯从事养殖业的农场也都既养猪又养鸡,兼业型农场依然占农场总数的70%。2007年4月,笔者在考察德国巴伐利亚州的畜牧业时,访问了一个农场叫弗拉格纳农场(Fragner),这是一个经历了三代人经营的世家农场。1961年农场只有20头猪,13头奶牛,同时还经营几公顷耕地,当时属于一个兼业性农户。但是,40多年后的今天,该农场已经发展成为一个专业化的奶牛农场,奶牛存栏量达200头,同时还经营着104公顷的土地用来生产奶牛所需要的饲草饲料。可以说,弗拉格纳农场由一个兼业农户转变为一个专业化的农场,是在城市化和工业进程中实现的。它所在的村庄,1945年时有167个经营奶牛的农场,但现在全村只剩下他一家了,其他的农场有的转产,有的转让,有的出租,有的进城成为城市人口。弗拉格纳农场通过购买和租赁别人的土地扩大了自己农场的规模。弗拉格纳农场所经历的变化,记述了许多欧洲现代的家庭农场由农户向农场转变的历史进程。

2.3以家庭农场为中心构建社会化服务体系

欧洲的畜牧业社会化服务体系是以家庭农场为服务对象,围绕家庭农场而建立的。政府出台的相关产业扶持政策是针对家庭农场的;科技推广体系是针对家庭农场设计的;大学及研究机构的科技创新项目是针对家庭农场设计的;成立的各种行业协会是直接为家庭农场提高服务的。这种服务理念和制度设计贯穿于机械制造、动物育种、饲料营养、草场改良、疫病防治、粪污处理、农场管理等各个环节。这种社会化服务体系的构建造就了具有欧洲特色的以家庭农场为基础的现代畜牧业。事实上,欧洲的许多国家都是以家庭农场为基础发展现代畜牧业的。例如,荷兰和德国都是在家庭农场的基础上,实现了传统畜牧业向现代畜牧业的转变。

荷兰的家庭农场在上个世纪50年代,手工挤奶相当普遍,一个挤奶工一天最多可以挤10~15头奶牛。60年代初开始推广机械挤奶,到60年代末机械挤奶得到普及。目前,荷兰的挤奶方式正在由机械挤奶向机械人挤奶转变。荷兰在欧洲各国中是采用机械人挤奶最多的国家。欧洲各国已经投入使用的挤奶机械人总共有500套,其中,在荷兰就有250套。荷兰的农场主们一直高度重视利用现代科技来发展奶牛业。他们紧跟现代农业科技发展的步伐,及时把最新的农业科研成果运用到奶业的生产实践中去。例如,他们采用人工授精、胚胎移植等现代生物技术改良牛群,利用计算机技术从事饲养管理,利用现代环保技术从事奶业生产,等等。

在德国的巴伐利亚州,奶业生产通过以家庭农场为基础的饲养体制也实现了由传统奶业向现代奶业的转变。笔者所访问的所有奶牛农场都采用现代的品种、现代的技术和现代的管理。从品种上看,他们所利用的德系西门塔尔在乳肉兼用型品种当中,无疑属于世界顶尖水平(母牛的平均单产水平约为7吨,同时,公犊有很好的育肥能力)。从技术上看,他们利用的草场全部为人工配方草场,每块草场上有10种以上牧草配伍,保证了饲草营养的多样性;牧草青贮及全株玉米青贮技术得到了普及推广;人工授精技术和胚胎移植技术在家庭农场中得到了普遍采用。从管理上看,普遍实现了完全舍饲与TMR技术的完美结合;高产奶牛的补饲实现了由计算机控制;牛的粪便全部实现了无害化处理。值得一提的是,由于对粪便进行了无害化处理,环境中的异味小,所以除了一些大型的奶牛场实现了场村分离外,还有相当数目的小型奶牛场依然在村庄内经营。

2.4我国应该以家庭农场为中心发展现代畜牧业

从发达国家的畜牧业经济发展趋势上看,畜牧业生产的规模化是一种不可阻挡的历史潮流。在这一历史发展的进程中,美国、加拿大选择了大农场的发展道路,而欧洲各国则选择了家庭农场的发展道路。虽然他们选择的发展道路不同,但都分别实现了现代畜牧业这一产业发展目标。我国目前正处于经济转型时期,正处于选择何种规模化发展道路的交叉路阔。我国幅员辽阔,地区间的差异性大,经济发展水平不平衡,形成了农户、专业户、大农场、规模化饲养小区等多种经营成分并存的局面。但从全局上看,我国的畜牧业生产仍然是以农户的家庭经营为主的国家,借鉴欧洲模式,在工业化和城市化的进程中,把越来越多的农户打造成家庭农场,是畜牧业走向规模化经营的现实选择。社会化服务体系建设要特被强调针对家庭农场,科技创新、技术推广、高科技的研发都要服务于家庭农场,以家庭农场为基础发展现代畜牧业。

3、发达国家畜牧业组织化特征及对我国的启示

3.1发达国家畜牧业的组织化特征

发达国家的农业属于高度组织化的产业之一。在农业内部,畜牧业的组织化程度要远远高于种植业、林业和渔业。这是因为:第一,许多畜产品属于鲜活产品,货架期很短,要提高销售效率需要把生产者组织起来,进行有组织地销售;第二,畜禽属于活的动物,不能被人类直接消费,需要经过屠宰、加工后才能食用,所以畜牧业的产业链比种植业、林业和渔业都长,为了改善产业链各环节之间的协调性,需要建立产业组织。

发达国家畜牧业的产业组织,按照性质和功能可分为三类,即政治组织、经济组织和技术组织,与三种组织对应的名称分别是农民联合会、农业合作社及农会或农业协会。农民联合会属于农民自己的政治性组织,独立于任何党派和政府部门,其主要职责是代表农民利益,在参与政府决策中,为农民说话,反映农民的意见和要求。如果政府出台的某项政策招到它的反对,这项政策就很难付诸实施。农业合作社属于农民自己的经济性组织,合作社向农民提供的服务项目包括:①销售服务(销售合作社),例如,向社员销售机械、饲料、兽药等投入品;②加工服务(加工合作社),社员生产的牛奶、肉类都是经过合作社加工后进入市场的;③金融服务(信用合作社),社员可以通过合作银行进行储蓄和贷款。农会属于农民的技术组织,主要对农民提供各种技术咨询,经常为农民进行技术培训,在育种、人工授精、胚胎移植、防疫等许多方面为农民提供上门服务。

3.2发达国家畜牧业产业化经营模式特征

发达国家畜牧业的产业化经营模式与我国的产业化经营模式存在着本质区别。我国目前的畜牧业产业化经营的基本模式为“公司+农户”或者“公司+协会+农户”,而发达国家畜牧业产业化经营的基本模式为“合作社+公司+农户”。这两种模式存在着本质区别。我国的“公司+农户”模式,公司与农户之间基本是一种买卖关系,属于松散型的合作,公司与农户之间没有形成经济利益共同体,甚至有时存在经济利益纷争,彼此之间缺乏诚信与关爱。国外的“合作社+公司+农户”模式,合作社是公司的所有者,农户是合作社的股东,因此,农户也是公司的所有者,公司经营的好坏与农户的经济利益息息相关,年末农民可以享受分红。公司和农户之间在开拓市场、打造品牌方面存在一种互动力,形成了“品牌—市场—收益—品牌”良性循环。而“公司+农户”很难形成这种良性循环。

3.3我国应该让行业组织发挥更大作用

发达国家的畜牧业产业组织在行业发展过程中,既可以维护农民利益又可以为农民提供公众服务,起到了政府部门不可替代的作用。在发达国家政府赋予农民组织许多权利,例如,行业的规章制定、产品质量检测、技术标准和规范的制订、技术推广、政府补贴的发放、质量认证、市场监督等许多工作都交由行业组织办理。而我国目前行业管理的许多权利掌控在政府部门手中,但由于人力资源缺乏,许多事情想管而无力去管,很容易形成管理漏洞,不利于产业的发展。政府部门将来应该逐步放权,把自己无能力管的事情交由行业协会来管,让行业组织发挥更大作用。

陈俊生的人物生平

陈俊生的人物生平

陈俊生同志1927年5月11日出生于黑龙江省桦南县一个贫苦农民的家庭。他早年受进步思想影响,追求革命真理,于1946年8月参加革命,1947年4月加入中国共产党,树立了为实现共产主义理想奋斗终生的目标。他先后担任合江省依东县二区委组织委员,桦南县五道岗区委书记,桦南县委宣传部副部长,合江省委组织部、宣传部干事。在此期间,他积极宣传党的方针政策,组织发动群众,为土地改革和巩固政权作出了积极贡献。从1949年5月起,陈俊生同志相继担任黑龙江省三位省委书记的秘书,尽职尽责地完成领导同志交办的各项任务,成为省委领导同志的得力助手和参谋。1950年至1957年,他历任绥化县委常委、宣传部部长,富裕县委副书记、代理书记,克山县委书记。他深入研究和指导农村工作,重视粮食生产,总结典型丰产经验,推广农业科技,防治地方病,为推动当地经济发展付出了大量的心血和汗水,取得显著成效。1964年后,他历任黑龙江省委宣传部副部长,省委常委、副秘书长,省委政策研究室副主任,省委办公厅副主任、主任。在“文化大革命”期间,他受到冲击和诬陷,仍坚持党性原则,尽心尽力做好所担负的工作。从1978年8月起,陈俊生同志先后担任黑龙江省委常委、秘书长,省委书记(当时有省委第一书记),省委副书记。其间,兼任齐齐哈尔市委书记。他坚决拥护改革开放,支持真理标准问题的讨论,坚持实践是检验真理的唯一标准。在农村推行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的过程中,他深入基层调查研究,向省委提出了符合实际的建议,推动了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在全省的顺利实行。他还在城市建设、草原建设、牧业发展、林区开发、兴边富民、搞活农村商品流通和农村社会化服务体系建设等方面做了扎扎实实、卓有成效的工作,为黑龙江省改革开放和各项事业的发展作出了重要贡献。1984年8月,陈俊生同志调任中华全国总工会副主席、书记处书记、党组副书记。他注重研究新形势下工会工作面临的新情况、新问题,强调企业民主管理,发挥经营者和劳动者的积极性,对推进工会工作起到很好的指导作用。1985年9月起,陈俊生同志历任中央书记处农村政策研究室副主任,国务院机关党组书记、国务院秘书长。1988年4月任国务委员。他还先后兼任中央国家机关党委书记、中央国家机关工委书记、全国“双拥”工作领导小组组长、国家防汛抗旱总指挥部总指挥、国务院贫困地区经济开发领导小组(后改为国务院扶贫开发领导小组)组长、中华全国供销合作总社理事会主任。陈俊生同志在担任国务院秘书长期间,废寝忘食,全身心投入工作,不仅完成了国务院机关大量的日常工作,还参与了国家重大方针、政策以及法规的研究和制定。他重视国家机关的作风建设,率先垂范,努力提高工作效率和质量。在充分调查研究的基础上,他提出了关于住房制度改革问题的建议和意见,并就海南建省问题给中央决策提出了可行的方案。他多次处理重大突发事件,深入重大交通事故、重大森林火灾现场,精心指挥,妥善解决问题。他积极支持行政管理科学研究和中国行政管理学会组建工作,推动了我国政府行政管理的科学化、法制化、现代化建设。陈俊生同志在担任中央国家机关党委书记、工委书记期间,坚决贯彻中央关于加强机关党建工作的指示精神,根据实际情况,提出改进和加强党的建设的意见及工作思路,推进了中央国家机关党的思想、组织、作风建设和党员领导干部队伍建设。陈俊生同志在担任全国“双拥”工作领导小组组长期间,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中央军委关于做好新时期“双拥”工作的指示,提出“双拥”工作“要为贯彻党的基本路线服务”、“要为稳定大局服务”、“要站在战略高度做好拥军优属、拥政爱民工作”,并身体力行积极推进“双拥”工作深入开展。陈俊生同志担任国务院贫困地区经济开发领导小组组长达12年之久,领导了我国建国以来有组织、有计划、大规模的扶贫开发工作。他深入大别山区、吕梁山区、沂蒙山区、武陵山区、井冈山区、太行山区、乌蒙山区、秦巴山区和“三西”(定西、河西、西海固)地区等集中连片的贫困地区,在调查研究的基础上,组织制定了我国扶贫开发的一系列方针、政策和措施。他大力倡导动员全社会的力量参与扶贫开发,组织开展了中央国家机关定点扶贫,启动了东部发达省市与西部省区的东西协作扶贫。他积极推动利用外资开展扶贫开发工作,注重发挥科技扶贫、智力支边、光彩事业、小额信贷以及对口扶贫、党员干部联系贫困户等多种扶贫形式的作用,强调扶贫到村、到户。他特别重视和关心革命老区和少数民族地区的扶贫工作。他总结推广了一大批开发式扶贫的先进典型。他对我国的扶贫开发事业作出了历史性的重要贡献。陈俊生同志出色地参与和领导了全国的农业和农村工作。他积极倡导全国农业综合开发,推动农业走高产优质高效的路子,推动农业特别是粮食综合生产能力上了一个新的台阶。他积极参与和支持粮食流通体制、棉花流通体制、农业生产资料流通体制改革。他组织实施“菜篮子工程”,解决城市居民吃菜难问题。他总结推广秸秆养牛过腹还田的经验,拓展了我国农区发展畜牧业的路子。他大力支持乡镇企业发展,提出要在提高自身素质和效益上下功夫,提出要促东带西,开展东西部合作,推动中西部地区乡镇企业健康发展。他积极推动减轻农民负担工作,主持清理了涉农收费项目,提出农民负担要真抓实减。他关心农垦事业,特别是为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和黑龙江、海南垦区在改革开放新时期的发展倾注了大量心血。他重视水利建设,提出要以史为鉴,治水兴利,着眼长远发展,坚持不懈地抓好农田水利建设和水利基础设施建设,积极推动节水农业的发展。他深入长江流域调研,参与领导了长江流域水资源综合利用规划、三峡工程论证和开工工作以及开发性移民工作。他积极参与和推动南水北调工程研究论证。他非常重视防汛抗旱工作,在担任国家防汛抗旱总指挥部总指挥期间,多次深入防汛抢险第一线指挥抗洪救灾。他强调防汛抗洪工作实行行政首长负责制,并推进防汛抗旱工作规范化、现代化建设,进一步提高了全国防汛抗旱工作水平。他重视生态环境建设,强调要充分调动广大农民开展小流域治理、防治水土流失的积极性。他重视林业工作,深入林区、沙区调查研究,对防沙治沙、森工企业改革、植树造林、依法治林、保护森林资源、改善生态提出了具有指导性的意见。陈俊生同志在兼任中华全国供销合作总社理事会主任期间,正是全国供销合作总社恢复成立的重要时期。他提出供销合作社要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要求和农村经济发展的重大变化,拓展服务领域,完善经营机制,转变工作作风,加强基层社建设,切实抓好农业生产资料供应和棉花收购、供应,为农业生产和纺织工业发展服务,要积极参与和推动农业产业化经营,有效发挥中介组织的作用。他强调供销合作社要坚持为农服务的方向不动摇,要与农民结成利益共同体,把供销合作社真正办成农民的合作经济组织。他的这些主张,对于推动供销合作社的改革和发展具有重要的意义。1998年3月,陈俊生同志当选为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第九届全国委员会副主席,任中共全国政协党组副书记。他积极推动人民政协履行政治协商、民主监督、参政议政的职能,强调政协工作要坚持共产党的领导,坚持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坚持团结和民主两大主题,坚持服从和服务于国家工作的大局。他重视并积极支持开展反映社情民意工作、专题调研工作、建言立论工作、提案工作和大会发言工作,强调要切实发扬民主,把政协的这些经常性工作做好做细。他积极支持加强政协宣传工作和政协机关建设,为政协委员履行职能创造良好的环境。他重视总结人民政协工作的经验,倡导各级政协用经验推动工作。陈俊生同志是中共第十三届、十四届中央委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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