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宜宾养牛姑娘 彝族详细介绍

四川宜宾养牛姑娘 彝族详细介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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彝族详细介绍

彝族详细介绍

人口为7762286人。

民族概况

彝族是我国具有悠久历史和古老文化的民族之一,有诺苏、纳苏、罗武、米撒泼、撒尼、阿西等不同自称。主要分布在云南、四川、贵州三省和广西壮族自治区的西北部。其分布形式是大分散,小聚居,主要聚居区有四川凉山彝族自治州,云南楚雄彝族自治州,红河哈尼族彝族自治州,贵州毕节地区和六盘水地区。根据2000年第五次全国人口普查统计,彝族人口数为7762286。彝语属汉藏语系藏缅语族彝语支,分为6个方言。原有一种表意文字,史称囊文,也有人认为它是音节文字;1975年制定四川《彝文规范试行方案》,确定819个规范彝字,并开始在四川凉山彝族自治州推行使用。

彝族是古羌人南下在长期发展过程中与西南土著部落不断融合而形成的民族。在六七千年前,居住在我国西北河湟地区的古羌人,开始向四面发展,其中有一支向祖国的西南方向游弋。到3000多年前,这支向西南游弋的古羌人以民族部落为单位,在祖国的西南地区形成“六夷”、“七羌”、“九氐”,即史书中常出现的所谓“越嵩夷”、“青羌”、‘‘侮”、“昆明”、“劳浸”、“靡莫”等部族。当古羌人游弋到西南时,西南地区已有与其先后到达的两大古老族群——百濮族群了百越族群。古羌人到西南后,他们了百濮、百越长期相处、互相融合,并吸收和百濮、百越的南方文化。魏晋以后,昆明人与焚(濮)的融合发展为对僚人的融合。汉至六朝,汉文史籍把云南东部、贵州西部、四川南部的主要居民称为叟人,有时则以叟、濮并列。

隋唐以来,彝族先民地区有乌蛮与白蛮的分化,乌蛮系由昆明部落发展而成,白蛮系以叟、濮为主体,并与其他民族融合而成。

彝族先民在长期形成与发展中,活动范围曾遍及今云南、四川、贵州三省腹心地带及广西的一部分,其核心地区应是三省毗连的广大地区。

彝族历史上一个重要特征,是长时期保持着奴隶占有制度。公元前2世纪的西汉及其以前,彝族先民社会已出现游牧部落与定居农业部落的分化。东汉至魏晋时期,各彝族先民地区继续分化出一批叟帅、夷王,表明在征服濮人等部落的基础上,昆明部落已基本完成从原始部落向奴隶占有制度的过渡。

8世纪30年代,蒙舍诏统一六诏,云南彝族、白族先民联合各族上层建立了南诏奴隶制政权,统治中心在今云南西部大理白族自治州一带,统治范围达到今云南东部、贵州西部与四川南部,基本上控制了彝族先民的主要分布地区。

南诏奴隶制王朝曾长期统治彝族先民地区,不能不对当地奴隶制的存在发展产生深远的影响。唐天复二年(902),南诏奴隶制王朝的覆灭,不意味着彝族先民地区奴隶制随之消亡。两宋300多年中,戎(宜宾)、泸(泸县)、黎(汉原)3州的彝族先民,处在宋王朝与大理政权的相互争取之中,出现了奴隶制经济相对繁荣的局面。与之相配合,奴隶制生产关系出现了强大部落奴役小部落的情况。

蒙古蒙哥汗三年(1253),蒙古骑兵自四川分三道进攻云南,经彝族地区,促使处于分裂状态的各彝族地区出现比较松散的反蒙古联合,开始统一于罗罗族称之下。与之相对应,蒙古贵族加强了对各地彝族兹莫即土长的争取工作,发展为在部分边疆民族地区分封各族首领世袭官职以统治当地人民的土司制度。自1263~1287年,相继在今越西、西昌、屏山、大方、昭通、威宁等地设立彝族土司。

明代276年间,地跨云、贵、川三省的水西(大方),乌撤(威宁)、乌蒙(昭通)、芒部(镇雄)、东川(会泽)、永宁(叙永)、马湖(屏山)、建昌(西昌)等地各彝族土司(兹莫)连成一片,相互支援,保持着基本上相同的奴隶制度,与低下的社会生产力相适应,各彝族地区基本上可以划分为土司及黑骨、白骨与家奴3个等级。在上述等级关系的基础上,明代水西、建昌、乌蒙等地彝族的土司制度仍然是奴隶制的上层建筑。

康熙、雍正年间,清王朝在彝族地区推行“改土归流”,给土司、土目、奴隶主势力以沉重打击。随着社会生产力的发展,部分地区比较迅速地由奴隶制向封建制过渡。

社会经济

新中国成立前,包括云南大部、贵州部分以及广西的全部彝族地区,以土地个体私有为基础的封建地主经济早已占着绝对统治的地位,实物地租是地主对佃农最主要的剥削方式。此外,对佃农一般还进行额外劳役剥削,雇工与高利贷剥削也十分普遍。部分地区由于某种历史原因,土司仍得到保存,或在“改土归流”时保全了大量的土目与中小奴隶主,因而向封建制过渡的时期较长。如在乾隆初年,贵州威宁地区的彝族群众仍然“半为夷目家奴”。及至建国以前,所属百姓仍然保留某些农奴的特点,奴隶主的剥削虽以实物地租为主,仍不同程度地残存着奴隶制的痕迹。云南武定、禄劝以及红河南岸等地当时也保存不少大小彝族土司,但随着社会生产力的提高,地主经济已有取代领主经济的发展趋势。

农业是广大彝族地区的主要经济部门,农作物主要有玉米、荞麦、土豆、小麦、水稻、大麦、燕麦、元根等。农具主要有犁、耙、条锄与板锄。在高原地区,人口稀少,牧草丰富,适宜于畜牧业的发展,主要牧养牛、马、猪、羊等。山地森林资源、山货资源十分丰富。河流湖泊中有各种鱼类和水产。狩猎,采集药材、木耳,捕鱼等成为群众经济收入的重要组成部分。手工业基本上作为家庭副业而存在,主要采取定期赶集的形式进行商品交换。

彝族的社会生产力长期处于落后状态,自给自足的经济占主导地位。商品经济极不发达,尤其是在聚居区内一直保持着“以物易物’’的交换形式,仅用少量的牲畜、粮食、山货去换取针、线、盐之类的生活必需品。“耻于经商’’的观念一直统治着人们的思想,在彝族人民的观念中,牛羊是最有价值的东西,是衡量贫富的标准,也是衡量一个人(或一家人)能干与不能干、强与弱的标准。拥有百头牛羊是一般彝人的追求目标。

新中国成立后,彝族人民经过40多年的开发建设,社会经济有了很大发展。目前已经建起了钢材、生铁、煤碳、采矿、发电、伐木、化肥、农机、食品加工等轻、重工业部门,形成了一支本民族的产业队伍。云南个旧的云锡公司,已成为中国有色金属工业的一个重要企业,贵州西部的六盘水特区,已发展成为著名的煤炭工业基地,四川渡口也成为著名的新兴钢铁工业城市。交通运输也得到了较大改善,各地普遍修建了公路,成昆、贵昆铁路干线也通过了彝族地区。政府还在各地设立了一些贸易机构和集市,使商品经济有了较大发展。尤其是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以后,在经济上实行搞活的政策,彝族的城乡商品经济有了飞跃发展,彝人中建企业、经商者逐年增多,落后的自然经济正受到严重冲击。

文化艺术

彝族人民在长期的历史发展过程中,创造了源远流长、绚丽多彩的民族文化。各地彝族流传许多记载本民族悠久历史文化的彝文手抄本,已发现的有上千种之多,现已陆续翻译、整理出版,内容涉及哲学、史学、文学、宗教学等方面。还有一些彝文铸铜、碑刻及丰富多彩的民间口头文学。在医药学方面,彝文著作中也保存了丰富的资料。彝族普遍采用夏历。近年来,也有人认为古代彝族先民使用过十月历。

彝族人民能歌善舞。彝族民间有各种各样的传统曲调,诸如爬山调、进门调、迎客调、吃酒调、娶亲调、哭丧调等。有的曲调有固定的词,有的没有,是临时即兴填词。山歌分男女声调,各地山歌有自己独特的风格。彝族乐器有葫芦笙、马布、巴乌、口弦、月琴、笛、三弦、编钟、铜鼓、大扁鼓等。彝族舞蹈也颇具特色,分集体舞和独舞两类,其中多为集体舞,如“跳歌”、“跳乐”、“跳月”、“打歌舞”和“锅庄舞”等。动作欢快,节奏感强,通常由笛子、月琴、三弦伴奏。

彝族传统工艺美术有漆绘、刺绣、银饰、雕刻、绘画等。漆绘主要多施于碗、盘、壶、杯、盔甲、护腕、盾牌、箭筒、马鞍、马笼头、月琴、口弦之上,颜色以黑、红、黄三种色彩为主。刺绣为彝族妇女所善长,常绣在头帕、擦尔瓦、衣袖、衣大襟、裤脚、挂带、烟荷包、腰带等上。

风俗习惯

彝族服饰,各地不尽相同。凉山、黔西一带,男子通常穿黑色窄袖右斜襟上衣和多褶宽裤脚长裤,有的地区穿小裤脚长裤,并在头前部正中蓄小绺长发头帕,右方扎一钳形结。妇女较多地保留民族特点,通常头上缠包头,有围腰和腰带;一些地方的妇女有穿长裙的习惯。男女外出时身披擦尔瓦。首饰有耳坠、手镯、戒指、领排花等,多用金银及玉石做成。

彝族生活中的主要食物,大部分地区是玉米,次为荞麦、大米、土豆、小麦和燕麦等。肉食主要有牛肉、猪肉、羊肉、鸡肉等,喜欢切成大块大块(拳头大小)煮食,汉族称之为“砣砣肉”。大、小凉山及大部分彝族禁食狗肉,不食马肉及蛙蛇之类的肉。彝族喜食酸、辣,嗜酒,有以酒待客的礼节。酒为解决各类纠纷,结交朋友、婚丧嫁娶等各种场合中必不可少之物。

彝族的房屋结构有的地区和周围汉族相同,凉山彝族居民住房多用板顶、土墙;广西和云南东部彝区有形似“干栏”的住宅。

各地彝族盛行父系小家庭制,幼子往往和父母住在一起。妇女地位较低。遗产由诸子平分,绝业一般归近亲所有。彝族历史上盛行父子连名,此俗在凉山彝族居民中一直继续到建国前。一夫一妻是彝族婚姻的基本制度,娶媳需付较高的聘金,交错从表婚比较流行,夫死实行转房。建国前云南部分彝族地区还保持着公房制度,凉山彝族保持着严格的等级内婚。历史上彝族多实行火葬,建国前,凉山及云南沿金沙江一带居民仍行此葬俗。其他地区自明、清以来逐渐改为上葬。

宗教信仰与重要节日

彝族宗教具有浓厚的原始宗教色彩,崇奉多神,主要是万物有灵的自然崇拜和祖先崇拜。自然崇拜中,最主要是对精灵和鬼魂的信仰。人们认为大自然中许多没有生命的东西都附有精灵,一个家庭中凡是祖先遗留下的一切东西如衣服、首饰、银子、用具,都可附上精灵“吉尔”,认为它具有保护家人的魔力。由于历史上长时期的民族文化交流,佛教传入彝族区已有长久历史。清代初年,道教在一些彝族地区盛行。随着帝国主义势力的侵入,天主教与基督教也于19世纪末年先后传入彝族地区。

彝族的节日主要有“火把节”、“彝族年”、“拜本主会”、“密枝节”、“跳歌节”等。“火把节”是彝族地区最普遍而最隆重的传统节日,一般多在夏历六月二十四日或二十五日。每到火把节,彝族男女老少,身穿节日盛装,打牲畜祭献灵牌,尽情跳舞唱歌、赛马、摔跤。夜晚,手持火把,转绕住宅和田间,然后相聚一地烧起篝火,翩翩起舞。

彝族的虎图腾崇拜

在原始社会母系氏族时期,人们出于对动植物的一种特殊的亲近感,把某种动物或植物作为崇拜的对象。他们以自己信奉的图腾,作为本氏族的标志,甚至将其作为本民族的祖先。中国云南的彝族人,对虎的崇拜就是源于这种古老的图腾信仰。

据彝族的民间史诗《梅葛》记载,天神在创世之初,派了他的五个儿子去造天。天造好了之后,便用雷电来试天,结果天裂开了,用什么补天呢?天神们认为世界上的东西虎最威猛,于是天神又派五个儿子去将虎制服了,然后他们用虎的一根大骨做撑天柱,这样天就稳定下来了。他们又用虎头做天头,虎尾做地尾,虎鼻做天鼻,虎耳做天耳,左眼做太阳,右眼做月亮,虎须做阳光,虎牙做星星,虎油做云彩,虎气做雾气,虎心做天心地胆,虎肚做大海,虎血做海水,大肠做成江,小肠做成河,虎肋做道路,虎皮做地皮,硬毛做树林,软毛做青草,细毛做秩苗……于是便有了今天的世间万物。

黑虎氏族是彝族的远古先民,其最大的特点就是崇黑尚虎,即以黑虎为图腾,并且一直保持到现在。彝族人称虎为罗,许多地方的彝族人至今自称罗罗,即意为虎族。他们自认为是虎的民族,每年都要过虎节,日期从农历正月初八的接虎祖开始,到正月十五日的送虎祖结束。虎节期间,全族人共同欢乐,跳老虎笙、祭虎祖,以祈福消灾。他们在举行祭祖仪式时,用画有虎头的葫芦瓢来象征自己的祖先。

许多彝族人认为自己是虎人。有的村寨至今还流传着"人死一头虎,虎死一只花"的俗语。在他们的姓氏中,常见的罗就表示他们是虎的后代。男人自称罗罗濮或罗颇,意思是雄虎;女人则自称罗罗摩,意思是母虎。彝族人过去就通行火葬,他们认为遗体火化之后便可返祖为虎了。在彝族人聚居的地方,还有许多以虎称呼的山岗、水流和村寨,因为虎人居住和生活的地方就应以虎来为其命名。

虎被中国人视为百兽之王。它是力量和威严的象征,被彝族先民敬奉为原始图腾,成为吉祥与幸福的象征。由于虎被他们奉为祖先,因而在一些彝族人家中的神龛上供奉虎形祖灵,大门上挂着虎形辟邪,墙壁上挂着虎图腾壁挂,在村寨路口设有形状像虎的石虎神。彝族人称虎神为罗尼,这是他们心中最灵验最崇高的神。虎神可以为他们消灾驱邪,可以保佑他们称心如意、吉祥平安。他们把自己、家庭、家族的幸福,都寄托在虎神的护佑之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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请问 有关生物科学家的小故事有哪些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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童第周是我国著名的生物学家、优秀的教育家,生前曾担任过中国科学院副院长、动物研究所所长。

童第周出生在浙江省鄞县的一个小村里,家庭生活十分贫困,没有钱进学校读书,只能在家里边做些农活,边跟父亲学点文化。直到17岁,才在二哥的帮助下,进了宁波师范予科。可是第一学期考试成绩总平均分没有及格,学校让他退学或降级,经童第周再三请求,学校勉强答应试读半年。童第周发誓,一定要把成绩赶上去。童第周坚持顽强的学习。终于取得了好成绩。在进入上海复旦大学以后,他更加勤奋学习,临近毕业时,他已经成为生物系的高材生了。童第周认识到,世界上没有天才,天才是用劳动换来的。要攀登生物学的高峰,需要付出更艰苦的劳动。

1930年童第周在亲友们的资助下,远度重洋,来到北欧比利时的首都--布鲁寒尔。在欧洲著名生物学者勃朗歇尔教授的指导下,研究胚胎学。当时,他发现有的外国留学生对中国人抱着一种藐视的态度,说“中国人是弱国的国民”。和他同住的一个洋人学生,公开说:“中国人太笨。”听到这些,童第周再也压抑不住满腔的怒火,对那个洋人说:“这样吧,我们来比一比,你代表你的国家,我代表我的国家来和你比,看谁先取得博士学位。”

童第周憋着一股气,在日记中写下了自己的誓言:“中国人不是笨人,应该拿出东西来,为我们的民族争光!”

研究胚胎学,经常要做卵细胞膜的剥除手术,有一次做实验,教授要求学生们设法把青蛙卵膜剥下来,这是一项难度很大的手术,青蛙卵只有小米粒大小,外面紧紧地包着三层象蛋白一样的软膜,因为卵小膜薄,手术只能在显微镜下进行。许多人都失败了,他们一剥开卵膜,就把青蛙卵也给撕破了。只有童第周一人不声不响地完成了这项实验任务。

布朗歇尔教授知道后,特地安排了一次观察实验,把学生们都找来看。实验开始了,童第周不慌不忙地走到显微镜前,熟练地操作着。人们看到,他象钟表工人那样细心,象绣花姑娘那样灵巧,象高明的外科医生那样一丝不苟。在显微镜下,他先用一根钢针在卵上刺了一个小洞,于是胀得圆滚滚的青蛙卵马上就松驰下来,变成扁圆形的,再用钢镊往两边轻轻一挑,青蛙卵的卵膜就从卵上顺利地脱落下来了。他干得又快又利落。

“成功了!成功了!”同学涌上去祝贺,勃朗歇尔教授更是激动万分,这是他搞了几年也没有搞成的项目啊!他抑制不住内心的喜悦,连声称赞:“童第周真行!中国人真行!”童第周剥除青蛙卵膜手术的成功,一下子震动了欧洲的生物界。4年之后,通过答辩,比利时的学术委员会决定授予童第周博士学位。在荣获学位的大会上,童第周激动地说:“我是中国人,有人说中国人笨,我获得了贵国的博士学位,至少可以说明中国人决不比别人笨。”在场的教授纷纷点头,有的还伸出大姆指。而那位洋人学生却一篇论文也没有,更谈不上当博士了。

1937年抗日战争爆发,童第周谢绝了专家和同学们的挽留,毅然回到了灾难深重的祖国。他来到四川宜宾一个村镇教书。在紧张的教学中始终没有忘记搞科学研究。可是,这里没有科学仪器,连一架显微镜也没有,没办法继续开展胚胎学的研究工作。一次意外的发现给他带来了希望:在小镇的旧货摊上他们看到了一架旧显微镜,但要价太贵,当时他们夫妻俩掏尽了口袋还凑不足一半,又向别人借了一些还不够,最后只好把他们的衣服拿去典当,好不容易才买回这架旧显微镜。

有了显微镜,但没有所需要的灯光照明,还是不能进行操作。他们只好把显微镜搬到室外,冬天利用雪地微弱的反光,他忘记了寒冷在聚精会神地工作着。夏天烈日当头,汗流浃背即使汗水滴在视镜上模糊了视线,或是风把一粒小沙子吹进了载物器,甚至占据了整个视野……童第周仍然坚持攻关。一般说来,每一个试验数据都要重复一、二次,而他往往要重复五、六次。然而,就在这简陋的显微镜下,在这低矮的小土屋里,童第周却撰写了一篇篇具有学术价值的论文,震惊了国内外生物界的学者。

1973年,在周总理的亲切关怀下,童第周和他的伙伴们开始了细胞遗传学的研究工作。他在解剖显微镜下,用比绣花针还细的玻璃注射针,把从鲫鱼的卵细胞中取出来的遗传因子,注射到金鱼的受精卵中。金鱼的卵还没有小米粒大,做这样的实验该有多难啊!可是童第周成功了,结果孵化出的幼鱼中,有一条鱼披着金色的鳞片,长着鲫鱼那样的单尾巴,说明鲫鱼的遗传基因,已经在金鱼卵中发生了作用。这种鱼因为是童第周创造出起的,因此,人们叫它“童鱼”。童第周的实验成果,给生物学作出了巨大贡献。

1978年,童第周光荣地加入了中国共产党,他虽已76岁高龄,却以年轻人的朝气投入了工作。他亲手制定了科研项目规划,绘制了美好的兰图。1979年3月,在浙江省科技大学的讲台上,他突然眩晕,从此一病不起。他为祖国科学事业的振兴,实践了他的誓言:“愿效老牛,为国捐躯!”

现代遗传学之父,是这一门重要生物学科的奠基人。1865年发现遗传定率。

1822年7月22日,孟德尔出生在奥地利的一个贫寒的农民家庭里,父亲和母亲都是园艺家。孟德尔受到父母的熏陶,从小很喜爱植物。

当时,在欧洲,学校都是教会办的。学校需要教师,当地的教会看到孟德尔勤奋好学,就派他到首都维也纳大学去念书。

大学毕业以后,孟德尔就在当地教会办的一所中学教书,教的是自然科学。他能专心备课,认真教课,所以很受学生的欢迎。1843年,年方21岁的孟德尔进了修道院以后,曾在附近的高级中学任自然课教师,后来又到维也纳大学深造,受到相当系统和严格的科学教育和训练,为后来的科学实践打下了坚实的基础。孟德尔经过长期思索认识到,理解那些使遗传性状代代恒定的机制更为重要。

从维也纳大学回到布鲁恩不久,孟德尔就开始了长达8年的豌豆实验。孟德尔首先从许多种子商那里,弄来了34个品种的豌豆,从中挑选出22个品种用于实验。它们都具有某种可以相互区分的稳定性状,例如高茎或矮茎、圆料或皱科、灰色种皮或白色种皮等。

孟德尔通过人工培植这些豌豆,对不同代的豌豆的性状和数目进行细致入微的观察、计数和分析。运用这样的实验方法需要极大的耐心和严谨的态度。他酷爱自己的研究工作,经常向前来参观的客人指着豌豆十分自豪地说:“这些都是我的儿女!”

8个寒暑的辛勤劳作,孟德尔发现了生物遗传的基本规律,并得到了相应的数学关系式。人们分别称他的发现为“孟德尔第一定律”和“孟德尔第二定率”,它们揭示了生物遗传奥秘的基本规律。

孟德尔开始进行豌豆实验时,达尔文进化论刚刚问世。他仔细研读了达尔文的著作,从中吸收丰富的营养。保存至今的孟德尔遗物之中,就有好几本达尔文的著作,上面还留着孟德尔的手批,足见他对达尔文及其著作的关注。

起初,孟德尔豌豆实验并不是有意为探索遗传规律而进行的。他的初衷是希望获得优良品种,只是在试验的过程中,逐步把重点转向了探索遗传规律。除了豌豆以外,孟德尔还对其他植物作了大量的类似研究,其中包括玉米、紫罗兰和紫茉莉等,以期证明他发现的遗传规律对人多数植物都是适用的。

从生物的整体形式和行为中很难观察并发现遗传规律,而从个别性状中却容易观察,这也是科学界长期困惑的原因。孟德尔不仅考察生物的整体,更着眼于生物的个别性状,这是他与前辈生物学家的重要区别之一。孟德尔选择的实验材料也是非常科学的。因为豌豆属于具有稳定品种的自花授粉植物,容易栽种,容易逐一分离计数,这对于他发现遗传规律提供了有利的条件。

孟德尔清楚自己的发现所具有的划时代意义,但他还是慎重地重复实验了多年,以期更加臻于完善、1865年,孟德尔在布鲁恩科学协会的会议厅,将自己的研究成果分两次宣读。第一次,与会者礼貌而兴致勃勃地听完报告,孟德尔只简单地介绍了试验的目的、方法和过程,为时一小时的报告就使听众如坠入云雾中。

第二次,孟德尔着重根据实验数据进行了深入的理论证明。可是,伟大的孟德尔思维和实验太超前了。尽管与会者绝大多数是布鲁恩自然科学协会的会员,中既有化学家、地质学家和牛物学家,也有生物学专业的植物学家、藻类学家。然而,听众对连篇累续的数字和繁复枯燥的沦证毫无兴趣。他们实在跟不孟德尔的思维。孟德尔用心血浇灌的豌豆所告诉他的秘密,时人不能与之共识,一直被埋没了35年之久!

孟德尔晚年曾经充满信心地对他的好友,布鲁恩高等技术学院大地测量学教授尼耶塞尔说:“看吧,我的时代来到了。”这句话成为伟大的预言。直到孟德尔逝世16年后,豌豆实验论文正式出版后34年,他从事豌豆试验后43年,预言才变成现实。

随着20世纪雄鸡的第一声啼鸣,来自三个国家的三位学者同时独立地“重新发现”孟德尔遗传定律。1900年,成为遗传学史乃至生物科学史上划时代的一年。从此,遗传学进人了孟德尔时代。

今天,通过摩尔根、艾弗里、赫尔希和沃森等数代科学家的研究,已经使生物遗传机制——这个使孟德尔魂牵梦绕的问题建立在遗传物质DNA的基础之上。

随着科学家破译了遗传密码,人们对遗传机制有了更深刻的认识。现在,人们已经开始向控制遗传机制、防治遗传疾病、合成生命等更大的造福于人类的工作方向前进。然而,所有这一切都与圣托马斯修道院那个献身于科学的修道士的名字相连。

1794年5月8日,一位51岁的学者被指控"在士兵的烟草中掺水",而被押上断头台。临刑前,这位学者要求:"情愿被剥夺一切,只要让我做一名普通的药剂师,做一点化学试验,就心满意足了。"然而,他的要求根本就得不到批准。随着行刑官一声令下,学者的脑袋被砍了下来。

这位学者就是被人们誉为"近代化学之父"的法国科学家拉瓦锡。他的死是科学上的一大损失,以至于法国数学家拉格朗日痛惜感叹道:"他们割下拉瓦锡的头,只不过是一瞬间的事,但是不知在100年之内,世界上还能不能再长出一颗那样的头颅。"

拉瓦锡于1743年8月26日出生于法国巴黎。他的父亲是一位律师,家境富裕。不过,他并没有秉承父亲的旨意从事法律,而是爱上了自然科学。

博学多才的拉瓦锡研究过炸药,涉猎过农业栽培技术,改良过养牛法,制定过开山筑路的计划。不过,最引人注目的成就是他在化学和物理方面的贡献,尤其是他通过长期的严格实验,发现了一种能助燃、助呼吸的气体,也就是我们今天所说的氧气。

氧气的发现是对拉瓦锡勤于思考、勇于探索的钻研精神的馈赠。其实,在此之前,已经有两位科学家触到了真理的鼻尖,令人遗憾的是,囿于传统理论的束缚,他们都半途而废,从而将撩开真理面纱的殊荣让给了拉瓦锡。

早在17世纪,欧洲人通过燃烧和呼吸的研究,发现了空气中存在着两种截然不同的气体。但是,当时流行的"燃素学说"统治了他们的思想,禁锢了他们对空气的进一步研究。

瑞典化学家舍勒在1773年以前,就通过实验制取了纯净的氧气。但是,作为"燃素学说"的忠实信徒,他错误地把这种气体叫"火气",并且认为燃烧是火气与燃烧物中的燃素结合的过程,火和热是火气与燃素化合的产物,从而未能正确地解释燃烧现象。

几乎与此同时,英国化学家普利斯特列也通过实验制取了这种气体。他把蜡烛放在这种气体中,发现火焰比在空气中更加炽热明亮。他还把老鼠放进去,发现它比在等体积的寻常空气中活的时间约长了4倍。他亲自尝试了一下,一吸进去,便"觉得这种空气使呼吸轻快了许多,使人感到格外舒畅"。但他没有继续研究,而是开始了在欧洲大陆的度假旅行。

当科学的珍珠出现在舍勒和普利斯特列眼前的时候,他们没有鉴别出来,而是把它看成了鱼目,从而与机遇女神失之交臂。

于是机遇女神青睐的目光投向了拉瓦锡。他发现"燃素学说"存在着许许多多的破绽。比如,既然金属在煅烧中逸出燃素,那为什么重量反倒增加呢?而蜡烛呢,燃烧之后,竟一无所剩,似乎全部消失了。

为了弄清事实的真相,拉瓦锡开始了严格的实验。他首先仔细地称量了装有空气和固态物质的密闭容器,然后用放大透镜将阳光聚集在物质上,或者用火加热。当物质燃烧完后,再重新称量装有反应物的容器。他用各种不同的物质反复进行实验,结果都表明,密封容器的重量在燃烧前后都不变。

这是什么原因呢?拉瓦锡的大脑开始了紧张的思索。后来他终于得出结论:原来在没有密封的燃烧当中,空气中有一种新的物质元素参与了反应,使得物质燃烧前后重量不一。为此,他把这种气体命名为酸素,也就是我们今天的氧气。

这样,金属生锈、重量增加的秘密也被揭开了。

最后,拉瓦锡推翻了流传多年的"燃素学说",指出:"由于人工的或天然的操作不能无中生有地创造任何东西,所以每一次操作中,操作前后存在的物质总量相等,且其要素的质与量保持不变,只是发生更换和变形,这可以看成是公理。"这番话体现了"物质不灭定律"的基本精神。拉瓦锡的思想超越了他的同时代人,因为他不仅注意到了物质在化学反应中性质的变化,而且注意到了数量上的变化,从而使得化学科学割断了与古代炼金术的最后一根纽带,以一种崭新的面目蓬勃发展起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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历史:

彝族是古羌人南下在长期发展过程中与西南土著部落不断融合而形成的民族。在六七千年,居住在我国西北河湟地区的古羌人,开始向四面发展,其中有一支向祖国的西南方向游弋。到3000多年前,这支向西南游弋的古羌人以民族部落为单位,在祖国的西南地区形成“六夷”、“七羌”、“九氐”,即史书中常出现的所谓“越嵩夷”、“青羌”、‘‘侮”、“昆明”、“劳浸”、“靡莫”等部族。当古羌人游弋到西南时,西南地区已有与其先后到达的两大古老族群——百濮族群了百越族群。古羌人到西南后,他们了百濮、百越长期相处、互相融合,并吸收和百濮、百越的南方文化。魏晋以后,昆明人与焚(濮)的融合发展为对僚人的融合。汉至六朝,汉文史籍把云南东部、贵州西部、四川南部的主要居民称为叟人,有时则以叟、濮并列。

隋唐以来,彝族先民地区有乌蛮与白蛮的分化,乌蛮系由昆明部落发展而成,白蛮系以叟、濮为主体,并与其他民族融合而成。

彝族先民在长期形成与发展中,活动范围曾遍及今云南、四川、贵州三省腹心地带及广西的一部分,其核心地区应是三省毗连的广大地区。

彝族历史上一个重要特征,是长时期保持着奴隶占有制度。公元前2世纪的西汉及其以前,彝族先民社会已出现游牧部落与定居农业部落的分化。东汉至魏晋时期,各彝族先民地区继续分化出一批叟帅、夷王,表明在征服濮人等部落的基础上,昆明部落已基本完成从原始部落向奴隶占有制度的过渡。

8世纪30年代,蒙舍诏统一六诏,云南彝族、白族先民联合各族上层建立了南诏奴隶制政权,统治中心在今云南西部大理白族自治州一带,统治范围达到今云南东部、贵州西部与四川南部,基本上控制了彝族先民的主要分布地区。

南诏奴隶制王朝曾长期统治彝族先民地区,不能不对当地奴隶制的存在发展产生深远的影响。唐天复二年(902),南诏奴隶制王朝的覆灭,不意味着彝族先民地区奴隶制随之消亡。两宋300多年中,戎(宜宾)、泸(泸县)、黎(汉原)3州的彝族先民,处在宋王朝与大理政权的相互争取之中,出现了奴隶制经济相对繁荣的局面。与之相配合,奴隶制生产关系出现了强大部落奴役小部落的情况。

蒙古蒙哥汗三年(1253),蒙古骑兵自四川分三道进攻云南,经彝族地区,促使处于分裂状态的各彝族地区出现比较松散的反蒙古联合,开始统一于罗罗族称之下。与之相对应,蒙古贵族加强了对各地彝族兹莫即土长的争取工作,发展为在部分边疆民族地区分封各族首领世袭官职以统治当地人民的土司制度。自1263~1287年,相继在今越西、西昌、屏山、大方、昭通、威宁等地设立彝族土司。

明代276年间,地跨云、贵、川三省的水西(大方),乌撤(威宁)、乌蒙(昭通)、芒部(镇雄)、东川(会泽)、永宁(叙永)、马湖(屏山)、建昌(西昌)等地各彝族土司(兹莫)连成一片,相互支援,保持着基本上相同的奴隶制度,与低下的社会生产力相适应,各彝族地区基本上可以划分为土司及黑骨、白骨与家奴3个等级。在上述等级关系的基础上,明代水西、建昌、乌蒙等地彝族的土司制度仍然是奴隶制的上层建筑。

康熙、雍正年间,清王朝在彝族地区推行“改土归流”,给土司、土目、奴隶主势力以沉重打击。随着社会生产力的发展,部分地区比较迅速地由奴隶制向封建制过渡。

文化艺术:

彝族人民能歌善舞。彝族民间有各种各样的传统曲调,诸如爬山调、进门调、迎客调、吃酒调、娶亲调、哭丧调等。有的曲调有固定的词,有的没有,是临时即兴填词。山歌分男女声调,各地山歌有自己独特的风格。彝族乐器有葫芦笙、马布、巴乌、口弦、月琴、笛、三弦、编钟、铜鼓、大扁鼓等。彝族舞蹈也颇具特色,分集体舞和独舞两类,其中多为集体舞,如“跳歌”、“跳乐”、“跳月”、“打歌舞”和“锅庄舞”等。动作欢快,节奏感强,通常由笛子、月琴、三弦伴奏。

彝族:能歌善舞的民族

凉山是歌舞之乡,彝族是能歌善舞的民族。

凉山彝族音乐风格古朴,品种繁多,民族特色鲜明而浓郁。民间音乐中的民歌和民间文学关系密切,很多普遍流传的抒情长诗,如《阿莫尼惹》、《阿依阿呷》、《阿惹妞》、《阿丝牛牛》等。都是用歌曲形式传唱的。除叙事性的歌曲外,有结婚时唱的歌曲如《惹打》,火把节唱的歌曲如《都火》、劳动时唱的歌曲如《犁地歌》、《牧学歌》等。此外还有山歌,如布拖高胜山歌、儿歌等。

彝族民歌因地区的不同,其风格也有差异。凉山南部地区的民歌高吭激越,中西部地区的民歌轻柔优美,东部依诺地区的民歌敦厚朴实。过去的彝族民歌,总的说来给人以压抑低沉之感,但其朴素优美的民族、地区韵味十分鲜明。民间器乐不是供作伴奏,而是独立发展,自成系统。引人注目的是它展示的历史时空跨度极大。常见的有口弦、月琴、马布、葫芦笙、胡琴、彝箫、坚笛、唢呐等。此外,吹木叶,即以一片树叶来吹奏乐曲也是彝族人民喜爱的民间音乐。口弦和月琴十分普遍,几乎所有的妇女.无论老幼,襟前都挂着一付口弦,随时可以演奏。口弦是一种独特而简易的乐器,由几片长约七八厘米的薄簧片组成.有竹片和铜片两种,最少的两片,最多的达五六片。竹制的音色深厚、低沉。铜制的音色清脆、秀丽。吹奏时以手指拨动黄片,利用口腔共鸣变化音色。簧片除发出本音外.还发出十分优美的泛音,构成音乐较宽的曲调。月琴多为中青年男子喜爱,其中不乏优秀的民间月琴手。50年代.凉山彝族姑娘沙玛乌芝在莫斯科世界青年联欢节演奏的月琴.受到热烈赞扬。

凉山彝族的民间舞蹈往往和歌唱、器乐的演奏分不开。民间舞一类是产生于生产劳动中的舞蹈如荞子舞、包谷舞、织毡舞等,大多是模拟劳动动作和表现生产过程。另一类是在节日或在婚嫁欢乐场面中常见的舞蹈如跳锅庄、跳“都火”、对脚舞、被毡舞、芦至舞。有的表现耕牧的勤劳。丰收的欢乐,有的表现征战的勇敢、爱情的追求。

从彝族民间艺术中开出的凉山歌舞之花,不仅在中外舞台上一展辉煌,而且在现代生活中遍地开放。今天,在凉山城乡经常可以看到男女老少手拉着手,踏着民族风味的节拍,欢乐地跳着达体舞。达作是彝语的音译,意为踏地舞或脚踏舞,是在传统的彝族歌舞基础上编创而成的一种集体舞蹈。动作简练明快,音乐悠扬流畅,乡土气息浓郁,时代色彩强烈。80年代一经形成,迅速普及全州并以大西南民族交谊舞的态势,很快向州外、省外推开。在94凉山彝族国际火把节上来自国内外的客人和彝族同胞手拉手,围着一堆堆青火.跳在一起,融为一家,场面热烈壮观.气氛亲切感人。

彝族的民族音乐包括歌曲和乐器。

彝族的歌曲有:史诗歌、情歌、喜歌、风俗歌--内中又有喜酒歌、叫魂歌、送鬼歌、巫师调等多种曲调;从名目上分,歌曲有俄、雅、左、格等。“俄”是唱的意思,可以在各类场合中演唱,气氛较为轻松随意;“雅”是一种独唱山歌,演唱者一般为男女青年,多为触景生情;“左”是一种婚礼歌,在举行婚礼大夜晚,由主客双方各出两名歌手边舞边唱;“格”是一种悼念死者时或祭祖活动时演唱的合唱歌曲,一人领唱,众人学唱,歌词由领唱者即兴创作;“毕”是指彝族毕摩在进行宗教活动时唱的歌,我们称之为宗教音乐,以与“俄”进行区分。音乐则有歌舞音乐、口弦音乐、吹叶子音乐,其中也各有许多曲调。此外,还有多种乐器:月琴是彝族最喜爱的乐器之一,弦普遍为两根,具有较强的艺术表现力;口弦是用竹质、铜质制成形状象竹叶的簧片,在中间有一簧舌,靠控制呼吸来调节音色;“玛布”是彝族独特的乐器之一,其吹奏特点是利用鼻孔吸气,让鼓腮连续不断送气,可模仿婴儿啼哭,鸟雀鸣唱;葫芦笙和唢呐,多用于吹奏彝族民歌和曲调。

风俗习惯:

"爬花房"--彝族男女的婚恋:"爬花房"是楚据彝族特有的风俗。姑娘年满16岁,父母就为她另盖一间小草楼,让其单独在其中过夜,而年满20岁的男青年,可以在夜晚爬上心爱姑娘的草楼谈情说爱。他们在一起吹响蔑,对调子,互诉爱恋之情。即使同时有几对青年男女也是如此,大家并无拘束。一旦爱情成熟,男女双方只要征得父母同意就可以结婚,双方父母一般不会干涉儿女们的选择。

云南小凉山彝族的婚礼相当别致。结婚时,男方要备马,携带酒、布、肉、养面等礼物去迎新娘。女方村里的姑娘,可使出浑身本事向迎亲的客人泼水,捉住拼命戏乐。送亲的人全要男子,新娘至男方门前,要到太阳落山方可进门。进门前,由一人托着装有羊肉、养把把和酒的木碗,在新娘头上绕一圈,以示婚后生活富裕。然后,新娘由表兄弟背进屋去。

"跳菜"--彝族的歌舞伴餐:"跳菜",即舞蹈着上菜。它是云南无量山、哀牢山彝族民间一种独特的上菜形式和宴宾时的最高礼仪,是舞蹈、音乐与杂技完美结合的历史悠久的传统饮食文化。

宴宾时,通常用方桌沿两则一溜摆开,宾客围坐三方,中间留出一条"跳菜"通道。三声大锣拉开"跳菜"序幕:大锣、芦笙、三弦、闷笛、树叶等民乐齐奏;在姑娘小伙"呜哇哩--噻噻"的吆喝声中,只见顶着托盘的彝家男子双手拱揖,脚步忽高忽低,忽急忽缓,另一个人头顶和双臂各撑一菜盘(共24碗)紧随其后入场。他们合着古朴纯厚的民乐协奏曲,脸上作着滑稽州怪相,跳着歪来复去而又轻松、优美、流畅、连贯的舞步,一前一后登场。两位手舞毛巾的搭档,则怪态百出,形如彩蝶戏花般忽前、忽后、忽左、忽右地为其保驾护航。

一对托菜手要上菜四桌,搭档把32碗菜摆成回宫八卦阵,每碗菜都像一粒"棋子"。自有定位,全按古已有之的规矩逐一落桌,丝毫不乱。

各地彝族盛行父系小家庭制,幼子往往和父母住在一起。妇女地位较低。遗产由诸子平分,绝业一般归近亲所有。彝族历史上盛行父子连名,此俗在凉山彝族居民中一直继续到建国前。一夫一妻是彝族婚姻的基本制度,娶媳需付较高的聘金,交错从表婚比较流行,夫死实行转房。建国前云南部分彝族地区还保持着公房制度,凉山彝族保持着严格的等级内婚。历史上彝族多实行火葬,建国前,凉山及云南沿金沙江一带居民仍行此葬俗。其他地区自明、清以来逐渐改为上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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