养牛场土地性质是 畜牧养殖用地属于何种性质用地

养牛场土地性质是 畜牧养殖用地属于何种性质用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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想要建设一个养牛场,什么部门可以审批养牛建舍问题

想要建设一个养牛场,什么部门可以审批养牛建舍问题

选择要建立的牛场的位置,还要向当地土地管理局申请建立,不能擅自建立。现在,对中国非法建立的牛场的清除和打击力度非常大。选择养牛场的位置,必须经过反复思考后期扩建的数量,才能扩建。牛场建立后,设计牛场建立图,选择适合当地的牛舍类型,然后对整个养殖场进行消毒,选择适合卖肉犊牛的牛场,引进肉犊牛。另外,要等到动物防疫合格证批准后,再去当地工商局办理营业执照。在当地畜牧局办理的动物防疫证和营业执照全部批准后,方可开办牛场。注意,请在你办理的合格证书中尽量扩大经营范围:比喻养羊、养牛、运输、养殖、销售等。有了这些你才能赚钱!

其实养牛场的范围不仅仅是这么多,具体流程是根据各个地区确定的,可能差别很大。在这里,我重复一个非常重要的观点。在建立养牛场之前,一定要咨询当地的土地管理局或者当地政府,和他们打好招呼。问当地部门领导是否允许在当地建牛场。如果不允许,你就擅自行动,或者强行建造。到时候牛场就建好了,你就知道麻烦大了。到时候你不仅要拆你的牛场,做不到还会被罚款。如果你在国外建牛场,一定要申请土地使用证,不然你花了大量的钱和劳力去建的牛场随时都有可能被拆,你的养牛计划也就泡汤了。当然,如果你在自己的土地上建了一个牛场,你就不用经过这个法律程序了。

如果经营大型牛场或者想长期发展,最好拿到牛场营业执照。当然,对于你的牛产品,农村一些散养户养殖规模比较小,不需要领营业执照,因为这种散养户养的牛只卖给中间商,中间商经营销售。打下销售渠道就好。由于环境变化,动物疾病频繁爆发。为了保证动物产品的安全,国家加强了动物检疫管理。因此,大型牛场需要申请动物检疫证书。当然,这三个法律认证根据地区政策、养牛场规模和性质等不同而不同。所以,养牛的农民最好先咨询当地对口单位关于建养殖场的法律流程,然后向当地畜牧局了解详细规定后再建养殖场。

使用集体土地的,设施农业用地的主体或者经营所有者应当向村集体经济组织提出土地使用意向,经协商同意后,双方签订土地使用协议;使用国有农用地的,设施农用地所有者或者经营所有者应当向国有农用地所有者提出土地使用意向。双方协商同意后,签订土地使用协议。村集体经济组织或者国有农用地使用权人在签订土地使用协议前,应当公布设施农业建设方案和土地使用情况等信息,并征求集体经济组织成员、土地承包经营权人或者相关当事人的意见。设施农业用地应当实行备案管理。土地使用协议签订后15个工作日内,设施农业用地主体或经营所有者应当将土地使用协议和设施农业建设计划等相关材料报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备案。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收到备案后,将相关信息录入浙江省设施农业用地监测监管系统,并在15个工作日内向县级自然资源和农业农村主管部门报告设施农业用地备案情况。

国家规定什么样的土地可以搞养殖

国家规定什么样的土地可以搞养殖

农用地。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一章第四条:国家编制土地利用总体规划,规定土地用途,将土地分为农用地、建设用地和未利用地。严格限制农用地转为建设用地,控制建设用地总量,对耕地实行特殊保护。

前款所称农用地是指直接用于农业生产的土地,包括耕地、林地、草地、农田水利用地、养殖水面等;建设用地是指建造建筑物、构筑物的土地,包括城乡住宅和公共设施用地、工矿用地、交通水利设施用地、旅游用地、军事设施用地等;未利用地是指农用地和建设用地以外的土地。

扩展资料

养殖业注意事项

(一)牛场总体布局与牛舍设计牛场总体布局就是各类牛舍、挤奶厅、饲料区(饲料的收购、加工、贮存、供应)、粪尿处理区和其他附属建筑物以及设施的位置与相互之间连接,要便于日后奶牛生产最有效、最经济的运转,并力求做到减少牛只行走距离。

(二)经营管理散栏饲养奶牛场的经营管理不同于传统式的饲养,其管理人员、技术人员和工人都必须有现代化意识和对新饲养模式的确信。必须建立一支一专多能,既懂养牛又会掌握机械操作的干部和工人队伍。

(三)饲养管理散栏饲养改传统的个体精细区别对待,为群体区别饲养。每个饲养员通常管理多达100多头牛,牛只的分群和调群工作是重要环节。对初产母牛、干奶母牛、泌乳盛期、泌乳中后期以及不同阶段的生长发育母牛,应做到合理分群并及时调整。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养殖业

畜牧养殖用地属于何种性质用地

畜牧养殖用地属于何种性质用地

畜牧养殖用地属于农业用地。

农业用地是直接或间接为农业生产所利用的土地。又称农用地。包括耕地、园地、林地、牧草地、养捕水面、农田水利设施用地,以及田间道路和其他一切农业生产性建筑物占用的土地等。

1985年,世界农业用地约占世界陆地总面积(不包括南极洲)的64.7%;随着社会发展和城市化进程不断推进,这一比例正在以惊人的速度变小。农业用地利用的合理性标准为:要求达到环境、社会、经济、生态等方面效益的统一,以保持良性循环,永续利用。

扩展资料:

一、用地规模

各省(区、市)农业部门会同国土资源部门,根据农业有关标准、本地区设施农业发展类型和特点,本着从严控制附属设施用地规模、减少对耕地占用与破坏的原则,对设施建设标准做出指导性规定,对各类生产设施和附属设施用地科学制定用地标准。

进行工厂化作物栽培的,附属设施用地规模原则上控制在项目用地规模5%以内,但最多不超过10亩;进行规模化种植的附属设施用地规模原则上控制在项目用地规模3%以内,但最多不超过20亩。

规模化畜禽养殖的附属设施用地规模原则上控制在项目用地规模7%以内(其中,规模化养牛、养羊的附属设施用地规模比例控制在10%以内),但最多不超过15亩。

水产养殖的附属设施用地规模原则上控制在项目用地规模7%以内,但最多不超过10亩。附属设施用地规模应严格控制,省级国土资源和农业部门可结合本地实际情况,制定不高于上述规定限额的具体标准。

二、用地范围

在以农业为依托的休闲观光项目以及各类农业园区,涉及建设永久性餐饮、住宿、会议、大型停车场、工厂化农产品加工、中高档展销等的用地,不属于设施农用地范围,按非农建设用地管理。确需建设的,必须符合土地利用规划,依法办理建设用地审批手续。

在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确定的建设用地范围内,因设施农业项目发展需要,申请按建设用地使用土地的,可按建设用地管理,并依法办理建设审批手续。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农业用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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