养牛小区联农带农富农机制落实,农业养殖到底是坑还是致富路?

养牛小区联农带农富农机制落实,农业养殖到底是坑还是致富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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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业合作社可以享受国家什么补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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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作社的农产品运输,可享受“绿色通道”,不收过路费。合作社在购买农业机械设备时,可享受各种机械设备直补金额。合作社享受某一些农产品的直补金。

农业产业化调研报告

农业产业化调研报告

【2017关于农业产业化调研报告1】

为大力扶持和发展龙头企业,加快推进我县农业产业化进程,根据县人大年度工作的安排,农工委在常委会副主任王三毛的带领下,近期先后深入县农办、冈上、向塘、三江等部门和乡镇,就我县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发展情况进行了调研,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和成效

近年来,我县相关部门紧紧围绕县委、县政府提出的“全力打造新型农业产业化示范区建设”要求,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省委和市委关于推进农业产业化发展的一系列政策措施,坚持把龙头企业作为农业向规模化、集约化方向发展的重要手段,大力加强农产品基地和农业服务组织建设,鼓励和引导龙头企业向“企业+农户”、“企业+基地+农户”等多种形式的产业经营组织发展,加快了全县农业产业结构调整,有力促进了农民增收和农村经济发展。

1、龙头企业不断扩大。2007年全县有市级以上龙头企业45家,2008年达70家,2009年达94家,占全市的39.3%,其中国家级3家,省级19家,市级72家。龙头企业年销售收入117亿元,出口创汇5000多万美元,实现税收2.1亿元,带动27.3万农户,实现户均增收3000元。

2、农产品基地得到加强。农产品生产基地作为农业产业化发展的基础,是龙头企业联系广大农民的主要纽带。近几年,政府每年投入资金1000万元左右,扶持龙头企业在“两带”建设农产品基地,基本形成了粮食、生猪两个主导产业和家禽、特种水产、蔬菜、花卉苗木四个特色产业的格局。至2009年底,已形成200亩以上的规模种植基地25家,20棚以上的规模养殖基地35家,全县生猪饲养达181.3万头,家禽饲养达3686.6万羽,水产品起水量12.02万吨,蔬菜种植26.2万亩,产量69万吨,苗木2万亩。

3、农业服务组织健康发展。每年投入资金80万元,引导扶持农业服务组织成长,大大提高了农民的组织化程度,促进农产品的有序流通。至2009年底,全县发展农民专业合作社400多家,其中省级示范社3家,市级示范社7家,组建了生猪、蔬菜、水产、粮油等协会6家,各类中介组织30多个,培育各类农产品经纪人2000多人。

4、品牌创建初见成效。培育和发展省级无公害农产品生产基地19个,国家绿色(有机)食品品牌24个,产品168个,国家级无公害农产品42个,注册商标124件,拥有“汇仁”、“皇禽”2个驰名商标和“国鸿”、“昌碧”、“稻香园”、“九木堂”等9个著名商标,绿色品牌和商标数量均为全省县(区)之首。

5、“一村一品”、“一乡(镇)一品”基本形成。在龙头企业的带动下,我县农业产业化经营因地制宜,充分发挥挖掘各乡(镇)、村的资源潜力,大力发展具有区域特色的优势产业。目前,已基本形成“一村一品”、“一乡(镇)一品”,如冈上万舍的蔬菜和东潭的蛋鸭、三江村的蔬菜、蒋巷的粮食、黄马的茶叶和花卉苗木、塔城的水产、向塘的蔬菜等。

二.存在的困难和问题

经过近几年的努力,我县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发展取得了一定的成效,但还存在一些实际困难和问题,主要表现在:

1、部分企业质量不高,行业分布不均匀。我县龙头企业总体水平还不高,生产规模偏小,大多为初级加工,缺乏精、深加工能力,产品档次和附加值不高,市场竞争和带动能力较弱。如蔬菜传统方式种植偏多,像采用塔城青岚无土栽培、武阳鑫和源蔬菜基地生物物理杀虫等新技术种植的较少。而且,企业所属行业分布不平衡,多数集中在粮食加工、生猪养殖和禽蛋加工领域,不利于我县农业产业化经营的全面发展。

2、企业融资渠道不畅,资金瓶颈制约发展。我县龙头企业大多正处在发展扩张阶段,资金需求缺口较大。但多数企业用地为租赁土地或农业用地,不具备担保和抵押功能,企业融资较为困难,制约了企业的进一步发展壮大。

3、企业土地流转不易,规模扩张空间狭窄。传统自给自足的种养模式导致农户流转土地的积极性不高,而且现在受国家30年土地承包期限政策的限制,企业不能长期租用土地,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了企业投入热情,制约了生产规模的扩大,难以发挥企业的规模经济效应。

4、市场营销路子不广,销售渠道不稳定。农业生产容易受天气、气候等自然因素影响,农业市场经济的风险又较大,而中小企业市场营销能力还不强,规避风险能力较弱,亟需增强防范和抵御市场风险的能力。

5、基础设施建设还不完善,影响现代农业稳定发展。受资金投入影响,全县农业生产基础设施与现代农业发展要求相比还较为滞后,主要包括农田水利设施较为薄弱,道路交通不够发达,电力线路不能完全满足生产需要,防灾抗灾能力不够强。

6、面源污染不容乐观,农业农村生态环境形势较为严峻。大规模的畜禽养殖产生大量粪便和废水,未经过无害化处理就直接排放,极易造成空气和地下水污染,附近人居环境也受到直接影响。如八一乡涂埠村生猪养殖导致环境恶化,甚至出现“猪赶人走”现象;冈上镇孵化厂孵完蛋后的'蛋壳直接丢弃和放养蛋鸭,对地表水和地下水也会造成一定的污染。

三、意见和建议

1、进一步强化科技支撑。加大对龙头企业的科技投入力度,择优选择一批辐射带动能力强、带动农民增收效果明显的重点龙头企业给予重点扶持,提升企业自主创新能力,推进农产品深度加工开发和综合利用,延伸产业链,逐步实现农产品向精、深加工发展,不断提高农产品附加值,全面增强企业自身发展水平和竞争能力。

2、进一步拓宽融资渠道。积极转变思路,创新机制,坚持市场化运作,走多渠道、多形式融资道路,着力发掘民间资本,同时加大对龙头企业固定资产和技术改造等中长期贷款的支持力度,为企业发展提供强有力的资金支持和保障。

3、进一步鼓励土地流转。土地流转时,可根据实际情况,除了企业应该支付给农户的土地流转费,建议再由政府拿出一定财政资金补贴给农户,既可增加农民收入,又能提高农民流转土地的积极性,大力鼓励规模成片地流转土地。

4、进一步培育农产品经纪人。加大知识技能专业培训,打造一支业务能力强、素质高的农产品营销队伍。积极为农产品搭建流通平台,开辟市场销售渠道,为经纪人提供优质服务,努力营造良好发展氛围,促进农产品市场健康、有序发展,切实提高农业的组织化程度。

5、进一步加强政策和资金扶持。农业产业化资金可随财力的增长而逐年增加,建立稳定的增长机制,加快改善基地农田、水利、电力线路等生产条件和基础设施建设,大力促进现代农业发展。在农业企业招商引资方面,要认真考察,避免出现钻国家政策漏洞的现象,尽可能地多扶持本地企业。

6、进一步加大环境整治力度。推进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的过程中,要做到总体规划,合理布局,注重生态效益和环境保护,促进生态养殖的良性循环。对一些地方规模化生猪养殖造成周围环境和地下水污染的问题,要加强治理,大力推广伟瑞菜养殖有限公司的沼气发电、污水循环沉淀后排放及八一乡涂埠村养猪专业合作社的生物发酵厂(零排放)的养殖新技术,防止面源污染,切实保护好生态环境。

【2017关于农业产业化调研报告2】

根据县人大常委会2017年工作要点安排,为进一步了解我县农业产业化发展情况,推动农业产业化经营水平,县人大常委会成立调研组深入各乡镇和有关部门开展实地调研。现将调研情况报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凌云县农业产业化经营组织主要包括龙头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家庭农场、“一乡一业”、“一村一品”以及种养大户等。截止2017年8月,全县有农业产业化重点龙头企业15家,其中,国家级农业产业化重点龙头企业1家,即浪伏茶叶公司;区级农业产业化重点龙头企业1家,即宏鑫茶叶公司;市级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13家,其中茶叶企业6家,缫丝企业1家,中药材企业2家,木材加工企业2家,油茶加工企业2家。有农民专业合作社181家。其中种植类98家(茶叶22家,中草药20家,果蔬28家,桑蚕9家,烟叶2家,油茶6家,其他种植9家);养殖类60家(养牛8家,养猪22家,养羊5家,养鸡19家,养鱼4家,其他养殖2家);农机服务类3家;其它20家。有家庭农场13家。其中泗城镇3家、下甲镇2家、逻楼镇1家,加尤镇4家、玉洪乡3家。有“一乡一业”乡镇1个,即加尤镇获得市级“一乡一业”(茶叶)称号。有“一村一品”专业村4个,其中,获国家级“一村一品”称号2个,一个是沙里乡浪伏村(茶叶专业),一个是加尤镇百陇村(茶叶专业),市级“一村一品”称号2个,一个是下甲镇平怀村(桑蚕专业),一个是玉洪乡那力村(茶叶专业)。有区级现代农业核心示范区1个(茶叶专业)。全县农业产业化经营组织固定资产总值47822.06万元,经营总收入预计64160.31万元,带动农户12000多户。

二、农业产业发展情况

(一)茶叶产业。全县现有茶园面积11.2万亩,其中无公害茶园面积6.1万亩,有机茶面积1.726万亩,通过有机转换认证茶园面积0.42万亩;有茶叶加工企业99家。茶叶是我县“衣食万户”的大产业,全县8个乡(镇)共有1.13万户5万余人涉及种茶、制茶、售茶,茶叶产业对推进我县小康社会建设作出了重大贡献。据统计,2017年1-8月份全县干茶产量达4066吨,比上年同期增长4.3%;产值26006万元,比上年同期增长8.9%;茶农人均收入5157元,茶农户均收入23096元,比上年同期增长8.9%。

(二)桑蚕产业。全县桑园总面积6.2万亩,其中实际投产桑园4.5万亩,2017年新种桑园1.0万亩。1-8月份全县已发蚕种63956张,销售鲜茧46048.71担,同比增长32.62%;产值9439.98万元(均价2050元/担),同比增长39.97%;覆盖带动群众5109户22991人,户均收入1.85万元,人均收入4106元,其中覆盖带动贫困户1695户7628人。

(三)油茶产业。我县油茶总面积25.7万亩(其中产前期1.9万亩、初产期0.6万亩、盛产期20.5万亩、衰产期1.3万亩、新造林地1.4万亩),约占全市油茶总面积的36.7%,位居全市第二。2015年全县产油茶生果36300吨,干籽8240吨,年产毛油2360吨,产值1.78亿元(含毛油、茶麸及油茶精炼油等附加值),带动贫困户脱贫320户,贫困户户均油茶收入达5400元/户。2017年完成新种油茶2000亩和油茶低产改造1万亩,受益群众650户2730?人,油农户均增收12000元。

(四)烤烟产业。我县烤烟生产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烟农增收、财政增长为目标,采取“政府引导、群众自愿、政策推动、科技带动、资金扶持、全面提升”等综合措施,扎实抓好全县烤烟生产工作。今年全县完成烤烟种植面积5980亩,占县计划任务6500亩的92%,占市计划任务5200亩的115%,其中其中田烟5346亩,地烟634亩。目前已处于烟叶收购阶段,截止日前,全县已收购烟叶7225.13担,收购金额793.32万元,均价10.98元/斤,上等烟比例46.57%。

(五)养殖产业。一是种草养畜工作加快发展。在稳定发展生猪生产的同时,不断推动全县草食动物规模化养殖发展,今年新增牧草种植1100亩,新增年出栏肉牛50头以上规模养殖场(小区)17个,配套养殖肉牛646头;新增年出栏肉羊500只以上规模养殖场(小区)8个,配套养殖山羊3770头;兔业养殖规模不断扩大,目前配套养殖肉兔1.13万只。二是林下养殖加快发展。积极引导组织实施林下养殖,朝里乡连群养禽、玉洪乡运浩凌云乌鸡养殖专业合作社等林下养殖示范小区,发挥了引领和带动作用。累计完成“百林”鸡规模养殖户36户,配套养殖肉鸡11.39万羽,今年以来全县出栏鸡173.13万羽。三是特色养殖业持续发展。在抓好生猪、肉牛、肉禽支柱产业外,重点发展凌云乌鸡、豚狸等特色养殖。全县豚狸规模化养殖32户配套养殖11.32万只,目前存栏9.6万只。凌云乌鸡规模养殖示范户30户共养殖1.3万羽,正在申报“凌云乌鸡地理标志产品保护”。四是生猪生产稳步发展。积极引导生猪规模养殖,全县共有100头以上生猪规模养殖场13个,上半年出栏肉猪8.61万头。

(六)水果产业。我县围绕牛心李、火龙果、芒果等项目,以市场为主导,促水果产业提档升级。现我县有水果面积4.9万亩,其中牛心李1.5万亩,柑橘1.3万亩,芒果0.7万亩,桃果0.7万亩,其他水果0.7万亩。挂果面积2.9万亩,全县3600多户0.66万人参与水果种植。2015年水果总产量8500余吨,产值8250万元,果农户均收入9600元,人均收入2200元。2017年完成水果种植面积3175亩,其中,芒果1300亩,柑桔180亩,毛葡萄45亩,李果900亩,百香果200亩,大青枣100亩,枇杷150亩,猕猴桃200亩;新引进种植珍珠李30亩、红心蜜柚20亩、沃柑试种50亩。

(七)中草药。目前,我县中草药种植总面积已达1.24万亩。其中,其中,田七2080亩,葛根2000亩,鸡骨草2000亩,三叶青2360亩,板蓝根1000亩,其他中药材3560亩。2017年新种田七300亩,牛大力250亩。

三、工作开展情况

(一)做大产业规模。按照“规模化、标准化、品牌化”的要求,强抓优势产业基地建设,不断扩大产业规模,推进优质粮、水果、烤烟、茶叶、中药材等优势产业的发展,总规模达45万亩。其中:粮食种植21.1万亩,水果面积7.03万亩,烤烟0.56万亩,茶园面积11.2万亩,桑园面积5.2万亩,其他0.3万亩。全县通过加大指导、扶持、服务等办法,培育、发展了一批综合经济实力强、带动能力强的农业产业化经济组织。

(二)壮大龙头企业规模实力,增强辐射带动能力。通过加强政银企合作,加大信贷资金投入,强化产学研联合,不断提升龙头企业实力,增强辐射带动能力。在2017年原有15家龙头企业的基本上,今年上半年,我县又有凌春茶叶公司和绿贵茶叶公司2家企业申报市级龙头企业,正等候上级审批。目前,15家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固定资产4.78亿元,预计销售收入6.41亿元,直接带动农户3000户,辐射带动周边农户5000户。

(三)加快农民专业合作社发展。近年来,我县高度重视合作社的发展和建设,至2013年底,全县仅有合作社52家,2014年后,合作社进入快速发展阶段,其中2014年注册34家,2015年注册42家,2017年1-8月注册53家。截止2017年8月,全县有农民专业合作社181家,注册资金2亿元,成员人数达2550人。今年上半年,我县向自治区推荐4家农民专业合作社为自治区级示范社,目前,自治区农业产业化领导小组已经公示,如无异议,将产生区级示范社。目前,我县正在审核《凌云县农民专业合作社示范社评定办法》,拟通过评比合格社、示范社,奖励合格社、示范社,从而带动更多的合作社发挥作用。

(四)大力打造“一乡一业”专业乡镇和“一村一品”专业村。2014年,县委、县人民政府以凌办发【2014】76号印发了《凌云县“一乡一业”、“一村一品”产业发展规划(2013-2020》,凌云县的“一乡一业”、“一村一品”获得了较快发展。全县根据本地资源禀赋,充分发挥区域优势,整合各类新农村建设资金、各类扶贫资金、各类涉农资金和项目资金,加大投入发展“一村一品”,逐步形成农民投入为主、政府支持为辅、工商资本、民间资本、信贷资金积极参与的多元投入新机制。通过强龙头、促合作、带基地,积极培育主导产业和主导产品,逐步形成了以点带村、多村连片、特色明显的一村一品发展格局。今年上半年,我们推荐百陇村为国家级“一村一品”茶叶类专业村。今年7月份,国家农业部正式行文,我县加尤镇百陇村获国家第六批“一村一品”茶叶专业示范村称号。目前,还有11个村基本达到“一村一品”评定标准,待到时机成熟即可向上级申报。

(五)大力培育发展家庭农场和种养大户、新型职业农民。在家庭农场方面,凌云县起步比较晚。前年,全县仅有2个家庭农场,去年新增8家,今年1-8月,家庭农场发展较慢,仅有2家注册开场,全县家庭农场总数也才有13家。同时,我县大力培育种植大户、养殖大户,加大技术培训力度,力争培育一批适应新时期农村的新型职业农民。

(六)加快现代农业核心示范区建设。去年,凌云县依托茶叶产业,成功创建区级现代农业核心示范区,成为百色市第二个区级现代农业核心示范区。目前,我县正依托桑蚕产业和水果产业,再建设1个县级现代农业核心示范区和1个乡级现代农业核心示范区。相关工作正在推进中。

(七)发展电子商务,努力拓展农业产业化经营组织农产品的市场渠道。去年,电子商务在凌云正式起步。今年,县委、县政府高度重视电子商务工作,县委书记、县长分别担任电子商务领导小组主要领导,大力推动凌云电子商务的发展。到目前止,全县组织各类农业产业化经组织人员培训3期120人/次。目前,已有25家农业产业化经营组织开通了网上商店,并取得了初步成效。

四、存在的困难和问题

一是龙头企业数量少,带动农户能力弱;二是龙头企业规模小。2015年,15家龙头企业缴税1569.44万元,平均每家纳税120.72万元。三是企业开拓市场的能力有限。比如油茶加工的2家企业,已低于市级龙头企业的标准,县人民政府已向市里报告,拟予摘牌;四是企业精深加工不足,产业链条短;五是利益联结机制不完善,生产、加工、销售各环节没有形成统一的利益链;六是合作社自我管理、自我服务、自我发展能力不强;七是农民科技文化素质、生产经营能力较低;八是农产品市场体系建设滞后;九是科技支撑力弱;十是农机化水平不高。

五、对推进农业产业化的建议

(一)利用《凌云县“一乡一业”、“一村一品”产业发展规划(2013-2020》,加快推进“一乡一业”、“一村一品”发展。

(二)进一步加大培育扶持力度,做好国家级、区级和市级重点龙头企业申报认定工作。力争实现培育一批、发展一批、引进一批骨干重点龙头企业,形成龙头企业集群。

(三)加强宣传引导、强化指导扶持服务,大力发展农民专业合作社并抓好的示范社建设。

(四)加快推进品牌战略。大力宣传商标富农、品牌兴农的成功典型,全面提升农产品创牌意识。引导企业、合作社围绕传统名优农产品争创名牌。支持鼓励经营主体全面实施品牌战略。

(五)加快土地确权进度,推动土地流转,发展适度规模经营。大力推广“龙头企业+合作社+基地+农户”生产经营模式,通过强化宣传引导和示范带动,引导农民与龙头企业联结,形成利益共同体,并按照“依法、自愿、有偿”原则,加快土地流转,促进连片开发,发展适度规模经营,实现规模效益。

农业合作社有什么补贴政策

农业合作社有什么补贴政策

农村合作社补贴政策如下:

国家给予农业企业或合作社贷款补贴、购机补贴、种粮补贴及农资综合补贴等。

从2003年开始,主要的农业补贴有:种粮直补、农资综合补贴、生猪标准化规模养殖场(小区)建设、农业保险补贴、粮食最低收购政策、退耕还林补贴、草原生态保护补助等等。

国家对农业合作社有什么补贴政策

国家对农业合作社有什么补贴政策

一、优惠政策

合作社可以享受的土地流转补贴、税收减免、用水用电优惠等优惠政策。

土地流转优惠:全国很多地区对合作社土地流转有补贴,比如浙江新昌县对流转土地种植水稻20亩(蔬菜30亩、其他50亩)以上给予经营业主和流出户一次性奖励每亩150元。

税收优惠:一般纳税人从农民专业合作社购进的免税农业产品,可按13%的扣除率计算抵扣增值税进项税额。农民专业合作社销售本社成员生产的农业产品,免征增值税;合作社向本社成员销售的农膜、种子、种苗、化肥、农药、农机,免征增值税等。

用电用水优惠:规模化生猪、蔬菜等生产的用水、用电与农业同价;电力部门对粮食烘干机械用电按农业生产用电价格从低执行的政策。

二、补贴类政策

国家给予农业企业或合作社贷款补贴、购机补贴、种粮补贴及农资综合补贴等,从2003年开始,主要的农业补贴有:

种粮直补、农资综合补贴、生猪标准化规模养殖场(小区)建设、农业保险补贴、粮食最低收购政策、退耕还林补贴、草原生态保护补助等等。

三、专项扶持

国家为扶持某些产业拿出专项资金,扶持资金力度大,覆盖范围相对较小,需要在项目通知后申报争取。我国专项扶持比较多,比如:

1、农业综合开发贷款贴息项目,要求单笔贷款不低于100万,不高于6000万。

2、农业综合开发产业化经营项目、土地治理项目,扶持资金80-160万。

3、规模化养殖场、养殖小区、集中供气等沼气工程项目,扶持资金20-80万。

4、“菜篮子”产品生产扶持项目,扶持资金100万左右。

农业综合开发产业化经营项目财政补助项目、龙头企业带动产业发展和“一县一特”产业发展试点项目,扶持资金龙头企业100-300万,合作社50-150万。

拓展知识:

农民专业合作社是以农村家庭承包经营为基础,通过提供农产品的销售、加工、运输、贮藏以及与农业生产经营有关的技术、信息等服务来实现成员互助目的的组织,从成立开始就具有经济互助性。拥有一定组织架构,成员享有一定权利,同时负有一定责任。

我国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民专业合作社法》的第一章总则第二条对农民专业合作社进行了简要的定义,

包括两个方面的内容:一方面,从概念上规定合作社的定义,即“农民专业合作社是在农村家庭承包经营基础上,同类农产品的生产经营者或者同类农业生产经营服务的提供者、利用者,自愿联合、民主管理的互助性经济组织”。

另一方面,从服务对象上规定了合作社的定义,即“农民专业合作社以其成员为主要服务对象,提供农业生产资料的购买,农产品的销售、加工、运输、贮藏以及与农业生产经营有关的技术、信息等服务”。

是在农村家庭承包经营基础上,同类农产品的生产经营者或者同类农业生产经营服务的提供者、利用者,自愿联合、民主管理的互助性经济组织。

农民专业合作社以其成员为主要服务对象,提供农业生产资料的购买,农产品的销售、加工、运输、贮藏以及与农业生产经营有关的技术、信息直至网上交易等服务。

农业合作社百度百科

农业养殖到底是坑还是致富路?

农业养殖到底是坑还是致富路?

农业养殖从总体上讲,当然是致富路。改革开放四十多年,已证明这点。还必须说明,就在改革开放前,大集体时,农村也有集体养殖业,我们这水产,畜禽都有,一般是大队(村)经营管理,效益大多不错。只是少。

农业养殖是有风险的,比如养鱼鱼瘟,鱼塘水漫,蟹塘蟹逃,养猪猪瘟,养鸡鸡瘟,弄不好血本无归还倒贴。这也不奇怪,因为发财致富总会有风险。我们需要的是把风险降到最低。

首要的是讲究科学,实事求是。项目选择要天时、地利、人和、财力丶市场等综合考虑,不盲目,不贪洋。比如我们这里风行过养珍珠,养水蛭,养泥鳅,养野鸡等基本失败。也有养殖户自不量力,拿贷借钱,一下办个几百头养猪场,规模不小的养鸡场,自己无饲养经验,又没有饲料加工配套设备,不说猪瘟,鸡瘟,就正常饲养,也成本高,收益低。

再如有人不看饲养成本和销售行情,项目不知变换,规模不知扩减,就是不亏本,也赚不多。比如稻田养殖,以前养蟹,但渐渐不赚钱,有人早改养龙虾,赚了。但一旦龙虾也渐多,市价降低,你也要变才行。养猪养禽也如此,总有升降周期,或在猪存栏太多价最低时,大量倒闭或收缩时,正是下个价涨的信号,你要超前预测和行动。这也会有风险,但发财机会更多丶发财更大。

另现在防风险能力大大提高。一是科学技朮进步。二是有养殖方面保险,出现疫、灾等有补偿。三是能办起合作社、联合体则更好。

农民合作社有补助吗

农民合作社全名为农民专业合作社,是有补助的。

一、农民专业合作社的补助、奖励标准和资金使用方向(不同省市区可能有所不同)

1、推进农业标准化建设补助项目标准和资金使用方向对每个列为补助对象的农民专业合作社补助20万元,重点支持粮食、油料、蔬果、茶叶、奶牛、生猪、淡水养殖等专业合作社。奖励资金重点使用方向:

(1)组织实施农业标准化生产和农产品质量安全建设,包括制订和实施生产标准与技术规程,建立生产档案、农产品质量可追溯信息系统、鲜活农产品快速检测系统。

(2)市场营销和农产品品牌建设,包括开展认证升级、包装设计,品牌策划,开展品牌宣传和推介活动,在城市超市租用专门柜台直销本社产品,或者在城市兴办本社连锁直销网点,举办或参与产品展览展示等市场营销活动,购置信息设备。

(3)开展成员标准化生产培训。对专业合作社业务辅导员和专业合作社负责人进行培训,提高合作社实施农业标准化的能力。

2、农民专业合作社示范社奖励项目标准和资金使用方向:

对每个农民专业合作社示范社奖励30万元。奖励资金可根据合作社自身发展的实际需要,经全体成员议决后,用于农民专业合作社示范社建设和带头人培养等相关支出。奖励资金不得用于发放人员工资、奖金、福利,不得用于购置高档豪华办公家具设备,不得用于旅游娱乐消费等。

3、补助或奖励资金的5%用于农民专业合作社人才培训,由省级农村经营管理部门(以下简称“主管部门”)统一制定培训计划,组织项目承担单位理事长和至少4名相关经营管理人才到省内农民专业合作社培训交流基地参加培训。

二、申报农民专业合作社示范社奖励项目所需条件:

1、符合《农业部关于印发〈农民专业合作社示范社创建标准(试行)〉的通知》(农经发[2010]8号)的要求,是当地示范社。

2、所从事的产业属于粮食、棉花、油料、蔬菜、水果、茶叶、畜牧、淡水养殖、农机等产业。

三、申报推进农业标准化建设补助项目所需条件:

1、经县级以上工商行政主管部门依法登记注册满1年以上,取得《农民专业合作社法人营业执照》。成员人数100人以上,其中农民成员达到80%以上。

2、运行机制合理。有规范的章程、健全的组织机构、完善的财务管理等制度;有独立的银行账户和会计账簿,建立了成员账户;可分配盈余按交易量(额)比例返还给成员的比例达到60%以上。

3、所从事的产业应当符合农业部优势农产品区域布局规划和特色农产品区域布局规划,已经带动形成了当地主导产业,成员年纯收入比当地非成员农民年纯收入高出30%以上。

4、服务能力较强。与成员在市场信息、业务培训、技术指导和产品营销等方面具有稳定的服务关系,实现了统一农业投入品的采购和供应,统一生产质量安全标准和技术培训,统一品牌、包装和销售,统一产品和基地认证认定等“四统一”服务。

5、主产品具有自主注册商标和产品认证。获得无公害农产品、绿色食品、有机食品认证标志。获得中国农业名牌,省级以上名牌农产品证书、著名商标证书或博览会奖项等以及产品出口获得外汇收入的,予以优先考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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