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种草养牛致富经 蜈蚣养殖技术和产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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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龙江春小麦种植有补贴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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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龙江相关农业补贴政策:1农业支持保护补贴政策

为提高农业补贴政策效能,2015年,国家启动农业“三项补贴”改革,将种粮直补、农资综合补贴、良种补贴合并为“农业支持保护补贴”,政策目标调整为支持耕地地力保护和粮食适度规模经营。主要调整措施是:一是将80%的农资综合补贴存量资金,加上种粮农民直接补贴和农作物良种补贴资金,用于耕地地力保护。补贴对象为所有拥有耕地承包权的种地农民,享受补贴的农民要做到耕地不撂荒,地力不降低。补贴资金与耕地面积或播种面积挂钩,对已作为畜牧养殖场使用的耕地、林地、成片粮田转为设施农业用地、非农业征(占)用耕地等已改变用途的耕地,以及长年抛荒地、占补平衡中“补”的面积和质量达不到耕种条件的耕地等不再给予补贴。鼓励秸秆还田,不露天焚烧秸秆。这部分补贴资金以现金直补到户。2015年选择在安徽、山东、湖南、四川和浙江等5个省开展试点。二是将20%的农资综合补贴存量资金,加上种粮大户补贴资金和农业“三项补贴”增量资金,支持发展多种形式的粮食适度规模经营,重点支持建立完善农业信贷担保体系,向种粮大户、家庭农场、农民合作社、农业社会化服务组织等新型经营主体倾斜,体现“谁多种粮食,就优先支持谁”。2016年,农业支持保护补贴政策将在全国范围推开。

2.农机购置补贴政策

2016年,农机购置补贴政策在全国所有农牧业县(场)范围内实施,补贴对象为直接从事农业生产的个人和农业生产经营组织,补贴机具种类为11大类43个小类137个品目,各省可结合实际从中确定具体补贴机具种类。农机购置补贴政策实施方式实行自主购机、县级结算、直补到卡(户),补贴标准由省级农机化主管部门按规定确定,不允许对省内外企业生产的同类产品实行差别对待。一般机具的中央财政资金单机补贴额不超过5万元;挤奶机械、烘干机单机补贴额不超过12万元;100马力以上大型拖拉机、高性能青饲料收获机、大型免耕播种机、大型联合收割机、水稻大型浸种催芽程控设备单机补贴额不超过15万元;200马力以上拖拉机单机补贴额不超过25万元;大型甘蔗收获机单机补贴额不超过40万元;大型棉花采摘机单机补贴额不超过60万元。

3.农机报废更新补贴试点政策

2016年农业部、财政部继续在江苏等17个省(市、区)开展农机报废更新补贴试点工作,尚未开展试点的省份可自主决定是否开展,鼓励非试点省份结合本省实际开展试点,加快淘汰老旧农机。农机报废更新补贴与农机购置补贴相衔接,同步实施。报废补贴机具种类是已在农业机械安全监理机构登记,并达到报废标准或超过报废年限的拖拉机和联合收割机。农机报废更新补贴标准按报废拖拉机、联合收割机的机型和类别确定,拖拉机根据马力段的不同补贴额从500元到1.1万元不等,联合收割机根据喂入量(或收割行数)的不同分为3000元到1.8万元不等。

4.小麦、稻谷最低收购价政策

为保护农民利益,防止“谷贱伤农”,2016年国家继续在粮食主产区实行小麦、稻谷最低收购价政策。2016年生产的小麦(三等)最低收购价格每50公斤118元,保持2015年水平不变。2016年生产的早籼稻(三等,下同)、中晚籼稻和粳稻最低收购价格分别为每50公斤133元、138元和155元,早籼稻比2015年下调2元,中晚籼稻和粳稻保持2015年水平不变。

5.新疆棉花、东北和内蒙古大豆目标价格政策

为更有效地发挥市场作用和保护农民利益,建立和完善符合我国国情和现阶段发展要求的农产品价格和市场调控机制,2014年国家启动了新疆棉花、东北地区大豆目标价格改革试点,取消棉花、大豆临时收储政策,当市场价格低于目标价格水平时,由中央财政向试点地区生产者提供补贴。2016年国家继续深入推进东北和内蒙古大豆、新疆棉花目标价格改革试点。

6.产粮(油)大县奖励政策

为改善和增强产粮大县财力状况,调动地方政府重农抓粮积极性,2005年中央财政出台了产粮大县奖励政策。2015年中央财政安排产粮(油)大县奖励资金371亿元,2016年中央财政将继续实施产粮(油)大县奖励政策。

2015年产粮大县奖励资金由中央财政测算分配到县。对常规产粮大县,主要依据2009-2013年五年平均粮食产量大于4亿斤,且商品量(按粮食产量扣除农民口粮、饲料粮、种子用粮测算)大于1000万斤来确定;对虽未达到上述标准,但在主产区产量或商品量列前15位,非主产区列前5位的县也可纳入奖励;上述两项标准外,每个省份还可以确定1个生产潜力大、对地区粮食安全贡献突出的县纳入奖励范围。在常规产粮大县奖励基础上,中央财政对2009-2013年五年平均粮食产量或商品量分别列全国前100名的产粮大县,作为超级产粮大县给予重点奖励。奖励资金采用因素法分配,粮食商品量、产量、播种面积、绩效评价权重分别为60%、20%、18%、2%,常规产粮大县奖励资金与省级财力状况挂钩,不同地区采用不同的奖励系数,常规产粮大县奖励标准为700-9000万元,奖励资金作为一般性转移支付,由县级人民政府统筹使用;超级产粮大县奖励资金用于扶持粮食生产和产业发展。

产油大县奖励入围条件由省级人民政府按照“突出重点品种、奖励重点县(市)”的原则确定,入围县享受奖励资金不得低于100万元。2015年产油大县存量奖励资金分配由中央财政根据2011-2013年分省分品种油料(含油料作物、大豆、棉籽、油茶籽)产量及折油脂比率,测算各省(区、市)三年平均油脂产量,作为奖励因素。油菜籽增加奖励系数20%,大豆已纳入产粮大县奖励的继续予以奖励,奖励资金全部用于扶持油料生产和产业发展。

7.生猪(牛羊)调出大县奖励政策

为调动地方政府发展生猪(牛羊)养殖积极性,促进生猪(牛羊)生产、流通,引导产销有效衔接,保障市场供应,2015年中央财政安排生猪(牛羊)调出大县奖励资金35亿元。奖励资金管理坚持“引导生产、多调多奖、责权对等、注重绩效”的原则。生猪(牛羊)调出大县奖励资金包括生猪调出大县奖励资金、牛羊调出大县资金和省级统筹奖励资金三个部分。生猪(牛羊)调出大县奖励资金按因素法分配到县,分配因素包括过去三年年均生猪(牛羊)调出量、出栏量和存栏量,因素权重分别为50%、25%、25%,奖励资金对生猪调出大县前500名、牛羊调出大县前100名给予支持。奖励资金由县级人民政府统筹安排用于支持本县生猪(牛羊)生产流通和产业发展,支持范围包括:生猪(牛羊)生产环节的圈舍改造、良种引进、污粪处理、防疫、保险、牛羊饲草料基地建设,以及流通加工环节的冷链物流、仓储、加工设施设备等方面的支出。省级统筹奖励资金按因素法切块到省(区、市),分配因素包括各省(区、市)生猪(牛羊)生产量、消费量等。统筹奖励资金由省级人民政府统筹安排用于支持本省(区、市)生猪(牛羊)生产流通和产业发展。2016年继续实施生猪(牛羊)调出大县奖励政策。

8.深入推进粮棉油糖高产创建和粮食绿色增产模式攻关支持政策

2016年,中央财政安排15亿元资金支持开展粮食绿色高产高效创建和模式攻关。选择生产基础好、优势突出、特色鲜明、产业带动能力强的100多个县整建制创建。在实施内容上,重点开展技术瓶颈攻关和集成推广高产高效、资源节约、生态环保的技术模式。在创建作物上,以粮食作物为主,适当兼顾部分地区优势作物。在创建内容上,一是围绕绿色生态环保、资源高效利用、生产效能提升等方面,示范推广区域性、标准化高产高效技术模式。二是针对分区域分作物的资源瓶颈、技术瓶颈、效益瓶颈,组织开展试验试点和联合攻关。三是依托农业新型经营主体和服务主体,创新农业社会化服务方式,促进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

9.农机深松整地作业补助政策

纳入《全国农机深松整地作业实施规划(2016-2020年》的省份可结合实际,在适宜地区开展农机深松整地作业补助试点项目,所需资金从2016年中央财政下达各省(垦区)的农机购置补贴资金中统筹安排。补助对象为项目区内自愿实施农机深松整地的农民(包括农场职工),或者开展农机深松整地作业的农机服务组织(农机户)。项目区以外的,暂不享受补助政策。补助标准由各有关省(垦区)综合考虑本地农机深松整地的技术模式、成本费用、农民意愿、规划任务等因素自主确定。采取“先作业后补助、先公示后兑现”的方式,向农民或农机户发放农机深松整地作业补助。

10.测土配方施肥补助政策

2016年,中央财政安排测土配方施肥专项资金7亿元,深入推进测土配方施肥,结合“到2020年化肥使用量零增长行动”,选择一批重点县开展化肥减量增效试点。创新实施方式,依托新型经营主体和专业化农化服务组织,集中连片整体实施,促进化肥减量增效、提质增效,着力提升科学施肥水平。2016年,项目区测土配方施肥技术覆盖率达到90%以上,畜禽粪便和农作物秸秆养分还田率显著提高,配方肥推广面积和数量实现“双增”,主要农作物施肥结构、施肥方式进一步优化。

11.耕地轮作休耕试点政策

十八届五中全会建议提出,探索实行耕地轮作休耕制度试点。农业部在开展实地调研并组织专家深入研究的基础上,拟定了《耕地轮作休耕制度试点方案》,提出今后5年轮作休耕试点的思路原则、目标任务、技术路径、重点区域、补助标准和保障措施。总的考虑,坚持生态优先、轮作为主、休耕为辅、自然恢复的方针,以保障国家粮食安全和不影响农民收入为前提,突出重点区域、加大政策扶持、强化科技支撑,加快构建用地养地结合的耕作制度体系。对于轮作,重点在“镰刀弯”地区开展试点,探索建立粮豆、粮油、粮饲等轮作制度。对于休耕,选择地下水漏斗区、重金属污染区、生态严重退化地区,探索建立季节性、年度性休耕模式,促进资源永续利用和农业持续发展。按照五中全会建议说明中提出的“对休耕农民给予必要的粮食或现金补助”的要求,农业部会同有关部门在整合现有项目资金的同时,结合湖南重金属污染区综合治理试点和河北地下水超采综合治理试点项目,支持开展耕地轮作休耕制度试点。

12.菜果茶标准化创建支持政策

当前,园艺作物标准化创建重点是在强基础、提质量上下功夫,进一步扩大规模、提升档次,在蔬菜、水果、茶叶优势区域集中连片推进。园艺作物标准园创建过程中,与老果(茶)园改造、农业综合开发、植保专业化统防统治、农药化肥零增长行动等项目实施紧密结合,紧紧围绕提高产品质量和产业素质,打造一批规模化种植、标准化生产、商品化处理、品牌化销售和产业化经营的高标准、高水平的蔬菜、水果、茶叶标准园和标准化示范区。

为解决蔬菜周年均衡供应问题,从2013年开始,农业部在园艺作物标准化创建支持政策中启动了北方城市冬季设施蔬菜开发试点,力争形成南方蔬菜生产基地建设与北方城市设施蔬菜开发统筹协调,黄土高原、云贵高原和北部高纬度地区夏秋蔬菜、华南及西南、长江流域地区冬春蔬菜及黄淮海及环渤海地区重点设施蔬菜档期互补的生产布局。今后,在园艺作物标准化创建项目的资金安排上,将加大对种植大户、专业化合作社和龙头企业发展适度规模化生产的支持力度,进一步推进园艺作物生产的标准化、规模化、产业化。

13.化肥、农药零增长支持政策

2016年,按照《到2020年化肥使用量零增长行动方案》的要求,以用肥量大的玉米、蔬菜、水果等作物为重点,选择一批重点县开展化肥减量增效试点。一是大力推广化肥减量增效技术。依托规模化新型经营主体,建立化肥减量增效示范区,示范带动农户采用化肥减量增效技术,推进农机农艺结合改进施肥方式,提高化肥利用率。二是大力推动配方肥到田。开展农企合作推广配方肥活动,探索实施配方肥、有机肥到田补贴,推动配方肥、有机肥和高效新型肥料进村入户到田,优化肥料使用结构。三是大力推进社会化服务。积极探索政府购买服务有效模式,充分利用现代信息技术和电子商务平台,支持社会化农化服务组织开展科学施肥服务,深入开展测土配方施肥手机信息服务。

2016年,按照《到2020年农药使用量零增长行动方案》,大力推进统防统治、绿色防控、科学用药,减少农药使用量,提高利用率。一是推进统防统治与绿色防控融合。结合实施重大农作物病虫害统防统治补助项目,扶持专业化服务组织,推进统防统治与绿色防控融合,实现病虫综合防治、农药减量控害。二是开展蜜蜂授粉与病虫害绿色防控技术集成示范。扶持建立一批示范区,组装集成技术模式,推广绿色防控技术,保护利用蜜蜂授粉,实现增产、提质、增收及农药减量。三是实施低毒生物农药示范补贴试点。2016年财政专项安排996万元,继续在北京等17个省(市)的48个蔬菜、水果、茶叶等园艺作物生产大县开展低毒生物农药示范补助试点,补助农民因采用低毒生物农药增加的用药支出,鼓励和带动低毒生物农药推广应用。

14.耕地保护与质量提升补助政策

2016年,中央财政安排专项资金8亿元,在全国部分县(场、单位),开展耕地质量建设试点。按照因地制宜、分类指导、综合施策的原则,推广应用秸秆还田、增施有机肥、种植绿肥等技术模式。一是退化耕地综合治理。重点是南方土壤酸化(包括潜育化)和北方土壤盐渍化的综合治理。施用石灰和土壤调理剂,开展秸秆还田或种植绿肥等。二是污染耕地阻控修复。重点是土壤重金属污染修复和白色(残膜)污染防控。施用石灰和土壤调理剂调酸钝化重金属,开展秸秆还田或种植绿肥等。三是土壤肥力保护提升。重点是秸秆还田、增施有机肥、种植绿肥。此外,中央财政安排专项资金5亿元,继续在东北四省区17个县(场)开展黑土地保护利用试点,综合运用复合型农艺措施,遏制黑土退化趋势,探索黑土地保护利用的技术模式和工作机制。

15.加强高标准农田建设支持政策

2013年,经国务院同意,国家发改委印发了《全国高标准农田建设总体规划》,提出到2020年,全国建成8亿亩高标准农田。2014年,为规范高标准农田建设、统一建设要求,国家标准化委员会发布了《高标准农田建设通则》。2016年,中央1号文件明确要求,到2020年确保建成8亿亩、力争建成10亿亩集中连片、旱涝保收、稳产高产、生态友好的高标准农田,优先在粮食主产区建设确保口粮安全的高标准农田。目前,建设高标准农田的投资主要有,国土资源部国土整治、财政部农业综合开发、国家发改委牵头的新增千亿斤粮食产能田间工程建设和水利部农田水利设施建设补助等。

16.设施农用地支持政策

2014年,国土资源部、农业部联合印发了《关于进一步支持设施农业健康发展的通知》(国土资发〔2014〕127号),进一步完善了设施农用地支持政策。一是将规模化粮食生产所必需的配套设施用地纳入“设施农用地”范围。在原有生产设施用地和附属设施用地基础上,明确“配套设施用地”为设施农用地。将农业专业大户、家庭农场、农民合作社、农业企业等从事规模化粮食生产所必需的配套设施用地,包括晾晒场、粮食烘干设施、粮食和农资临时存放场所、大型农机具临时存放场所等设施用地按照农用地管理。二是将设施农用地由“审核制”改为“备案制”。按照国务院清理行政审批事项的要求,设施农用地实行备案制管理,细化用地原则、标准和规模等规定,强化乡镇、县级人民政府和国土、农业部门监管职责。三是细化设施农用地管理要求。明确设施农用地占用耕地不需补充耕地,使用后复垦,解决了“占一补一”难题。鼓励地方政府统一建设公用设施,提高农用设施利用效率。对于非农建设占用设施农用地的,应依法办理农用地转用手续并严格执行耕地占补平衡规定。

17.种植业结构调整政策

2015年11月,农业部制定下发《农业部关于“镰刀弯”地区玉米结构调整的指导意见》,提出通过适宜性调整、种养结合型调整、生态保护型调整、种地养地结合型调整、有保有压调整、围绕市场调整等路径,调整优化非优势区玉米结构,力争到2020年,“镰刀弯”地区玉米面积调减5000万亩以上。重点发展青贮玉米、大豆、优质饲草、杂粮杂豆、春小麦、经济林果和生态功能型植物等,推动农牧紧密结合、产业深度融合,促进农业效益提升和产业升级。2016年,农业部整合项目资金,支持“镰刀弯”地区开展种植结构调整,改变玉米连作模式,实现用地养地相结合,促进农业可持续发展。同时,中央财政安排1亿元资金,支持开展马铃薯产业开发试点,研发不同马铃薯粉配比的馒头、面条、米线及其他区域性特色产品,改善居民饮食结构,打造小康社会主食文化。

18.推进现代种业发展支持政策

2016年,国家继续推进种业体制改革,强化种业政策支持,促进现代种业发展。一是深入推进种业领域科研成果权益改革。在总结权益改革试点经验基础上,研究出台种业领域科研成果权益改革指导性文件,通过探索实践科研成果权益分享、转移转化和科研人员分类管理政策机制,激发创新活力,释放创新潜能,促进科研人员依法有序向企业流动,切实将改革成果从试点单位扩大到全国种业领域,推动我国种业创新驱动发展和种业强国建设。二是推进现代种业工程建设。2016年根据《“十三五”现代种业工程建设规划》和年度投资指南要求,建设国家农作物种质资源保存利用体系、品种审定试验体系、植物新品种测试体系以及品种登记及认证测试能力建设,支持育繁推一体化种子企业加快提升育种创新能力,推进海南、甘肃和四川国家级育制种基地和区域性良种繁育基地建设,全面提升现代种业基础设施和装备能力。三是继续实施中央财政对国家制种大县(含海南南繁科研育种大县)奖励政策,采取择优滚动支持的方式加大奖补力度,支持制种产业发展。

19.农产品质量安全县创建支持政策

2014年,国家启动农产品质量安全县创建活动,围绕“菜篮子”产品主产县,突出落实属地责任、加强全程监管、强化能力提升、推进社会共治,充分发挥地方的主动性和创造性,探索建立行之有效的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制度机制,引导带动各地全面提升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能力和水平。2015年,农业部认定了首批103个农产品质量安全县和4个农产品质量安全市创建试点单位,中央财政安排每个创建试点县100万元、每个创建试点市150万元的财政补助资金,支持农产品质量安全县创建活动。2016年及今后一段时期,将逐步扩大创建范围,力争5年内基本覆盖“菜篮子”产品主产县,同时提升创建县的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能力和水平,做到“五化”(生产标准化、发展绿色化、经营规模化、产品品牌化、监管法治化),实现“五个率先”(率先实现网格化监管体系全建立、率先实现规模基地标准化生产全覆盖、率先实现从田头到市场到餐桌的全链条监管、率先实现主要农产品质量全程可追溯、率先实现生产经营主体诚信档案全建立),成为标准化生产和依法监管的样板区。

20.“粮改饲”支持政策

2015年,国家启动实施“粮改饲”试点工作,中央财政投入资金3亿元,在河北、山西、内蒙古、辽宁、吉林、黑龙江、陕西、甘肃、宁夏和青海10省区,选择30个牛羊养殖基础好、玉米种植面积较大的县开展以全株青贮玉米收储为主的粮改饲试点工作。2016年,国家将继续实施粮改饲试点项目,并进一步增加资金投入,扩大实施范围。

21.畜牧良种补贴政策

从2005年开始,国家实施畜牧良种补贴政策。2015年投入畜牧良种补贴资金12亿元,主要用于对项目省养殖场(户)购买优质种猪(牛)精液或者种公羊、牦牛种公牛给予价格补贴。生猪良种补贴标准为每头能繁母猪40元;肉牛良种补贴标准为每头能繁母牛10元;羊良种补贴标准为每只种公羊800元;牦牛种公牛补贴标准为每头种公牛2000元。奶牛良种补贴标准为荷斯坦牛、娟姗牛、奶水牛每头能繁母牛30元,其他品种每头能繁母牛20元,并开展优质荷斯坦种用胚胎引进补贴试点,每枚补贴标准5000元。2016年国家继续实施畜牧良种补贴政策。

22.畜牧标准化规模养殖支持政策

2015年,中央财政共投入资金13亿元支持发展畜禽标准化规模养殖。其中,中央财政安排10亿元支持奶牛标准化规模养殖小区(场)建设,安排3亿元支持内蒙古、四川、西藏、甘肃、青海、宁夏、新疆以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肉牛肉羊标准化规模养殖场(小区)建设。支持资金主要用于养殖场(小区)水电路改造、粪污处理、防疫、挤奶、质量检测等配套设施建设等。2016年国家继续支持奶牛、肉牛和肉羊的标准化规模养殖。

23.草原生态保护补助奖励政策

2011年起,国家在内蒙古、新疆、西藏、青海、四川、甘肃、宁夏和云南等8个主要草原牧区省(区)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全面建立草原生态保护补助奖励机制。内容主要包括:实施禁牧补助,对生存环境非常恶劣、草场严重退化、不宜放牧的草原,实行禁牧封育,中央财政按照每亩每年6元的测算标准对牧民给予补助;实施草畜平衡奖励,对禁牧区域以外的可利用草原,在核定合理载畜量的基础上,中央财政对未超载的牧民按照每亩每年1.5元的测算标准给予草畜平衡奖励;给予牧民生产性补贴,包括畜牧良种补贴、牧草良种补贴(每年每亩10元)和每户牧民每年500元的生产资料综合补贴。2012年,草原生态保护补助奖励政策实施范围扩大到山西、河北、黑龙江、辽宁、吉林等5省和黑龙江农垦总局的牧区半牧区县,全国13省(区)所有牧区半牧区县全部纳入政策实施范围内。2015年,中央财政对13个省(区)投入的补奖资金达到了169.49亿元。2016年,国家继续在13省(区)实施草原生态保护补助奖励政策,并适当提高补奖标准,完善政策内容。

24.振兴奶业支持苜蓿发展政策

为提高我国奶业生产和质量安全水平,从2012年起,农业部和财政部实施“振兴奶业苜蓿发展行动”,中央财政每年安排3亿元支持高产优质苜蓿示范片区建设,片区建设以3000亩为一个单元,一次性补贴180万元(每亩600元),重点用于推行苜蓿良种化、应用标准化生产技术、改善生产条件和加强苜蓿质量管理等方面。2016年继续实施“振兴奶业苜蓿发展行动”,在河北、天津等14个奶牛主产省和苜蓿主产省建设50万亩高产优质苜蓿示范基地。

25.退耕还林还草支持政策

2014年,国家启动新一轮退耕还林还草工程,将全国25度以上非基本农田坡耕地、严重沙化耕地以及三峡库区、丹江口库区及上游区域县市的15-25度非基本农田坡耕地退下来,还林还草。2014-2015年,中央共下达退耕还林还草任务1500万亩,其中2014年500万亩、2015年1000万亩,还草两年共计77万亩。2015年12月,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林业局、国土资源部、农业部、水利部、环境保护部、国务院扶贫办等八部门联合印发了《关于扩大新一轮退耕还林还草规模的通知》,明确扩大新一轮退耕还林还草规模的主要政策有四个方面:一是将确需退耕还林还草的陡坡耕地基本农田调整为非基本农田。由各有关省在充分调查并解决好当前群众生计的基础上,研究拟定区域内扩大退耕还林还草的范围;二是加快贫困地区新一轮退耕还林还草进度。从2016年起,重点向扶贫开发任务重、贫困人口较多的省倾斜;三是及时拨付新一轮退耕还林还草补助资金。为确保各地结合实际做到宜林则林、宜草则草,新一轮退耕还草的补助标准为:退耕还草每亩补助1000元(其中中央财政专项资金安排现金补助850元、国家发展改革委安排种籽种草费150元),退耕还草补助资金分两次下达,每亩第一年600元(其中种籽种草费150元)、第三年400元。四是认真研究在陡坡耕地梯田、重要水源地、15-25度坡耕地以及严重污染耕地退耕还林还草。

你有哪些被骗经历?

你有哪些被骗经历?

06年和朋友去一个地方,在哪里和朋友逛街,有一个卖枪的给我们展示仿五四,朋友当时也刚从部队回来很喜欢,我不让买,他非要和人家搞价,刚开始好奇就和人家搞价,我们从三千搞到二千三,成交,没办法只能买了朋友也不差钱,我们带上枪和子弹回了宾馆,我到窗户拿水忽然看见那个买q的人在宾馆楼下,我说不对劲,我叫我朋友过来看,他也看见了,朋友一下到洗手间把子弹丟马桶里,我们把枪放在楼道的消防箱里,就回屋里了没十分钟,警察来了吧,都是便衣,给我们看了证件,把我们控制住了,搜查,所有的地方都检查,连我们衣服都脱光,是脱光检查,没检查到,有个头带着人到外面检查,在消防箱里找到手枪,警察把老板当着我们的面骂,完了就说对不起,是例行检查,我们两啥也不敢说知道是有人下的套,虽然两人都当过兵可这事情吓的有点蒙,就想走,老板都不让我们走,晚上拿着酒和菜到我们屋里开门见山直接说两位小兄弟你们把子弹放哪了,不交出来走不了,我没说话我朋友开口说,这是仙人跳啊,我们的钱咋办,老板一看都是明白人,说你们交出子弹我给你们试试能要回一些吧,我朋友把菜刀放桌子上说要是低于一千五我肯定会白刀子进红刀子出,老板说,你说说子弹吧,我们说在便池下水道里,朋友真有脑子,把子弹放在塑料袋里冲进去马桶下水管里,我还以为直接冲下去了,老板雇人很快找到了,具体细节就不说了,我和我朋友一晚上都不敢睡觉,第二天我们到吧台找老板,服务员拿出一千三百块,说就这么多了,老板说你们知道该怎么办,我那时候真傻,还和我朋友说宾馆钱还没给人家呢,我朋友拉着就走,我们拿着钱赶快坐火车回来了,想想社会真可怕,在以后也不干那种事情了,要是被人在宾馆查到了不坐牢,也的在罚很多钱,哎兄弟们以后一定要把自己的好奇心管住。

蜈蚣养殖技术和产量

蜈蚣养殖技术和产量

蜈蚣是一味传统的重要动物药材,其药性和用途在李时珍所著《本草纲目》等著名医药文献中都有详明记述。药源分布于长江以南各省,主产于湖北、浙江两省,其原动物经鉴定为少棘蜈蚣。据报道,浙江主产于嘉兴地区的海宁、岱山两大产区,由于生产环境的变化,近一、二十年来,嘉兴地区年捕获量已从二百万条下降为一万余条,为了增殖蜈蚣资源,发展人工养殖,曾进行了小规模室内人工养殖和海岛放养试验。在舟山地区对野外药用蜈蚣的资源进行了调查,分析了它的种群结构及其捕获量。

在蜈蚣试养场开展了蜈蚣生物学特性的研究,对蜈蚣繁殖过程中的产卵量、产卵期、抱卵监护期、食卵和食卵后重新产卵、蜈蚣生长中的脱皮规律、生命周期和繁殖周期、蜈蚣的食性食料等进行了大量的观察研究,为人工养殖蜈蚣提供了科学依据。在养殖管理技术上突破了活体雌雄鉴别、提高孵化率等技术难关,并积累了一些克服霉菌病害、干燥、食料等困难的经验。1976、1978年两次对横乐山海岛进行了成体蜈蚣放养,至1980年观察统计发现各代新蜈蚣均能活泼地生长,海岛放养是成功的,选择适宜的岛屿进行蜈蚣放养,也是发展养殖的方向之一。

生活习性

蜈蚣主要生活在多石少土的低山地带,平原地区只有少量分布。每年惊蛰后,气温转暖,蜈蚣冬眠苏醒,开始出土活动,善居于阴湿的杂草丛中或乱石沟里。从芒种到夏至,随着气温逐渐升高,它又渐渐移到阴凉的壕沟、坟地、田埂或土坎的缝隙之中,避过炎热的白天。到了晚秋季节,则又多栖于背风向阳的松土斜坡之下或树洞、树根较暖的地方。总之,蜈蚣畏光羞明,昼伏夜出,喜欢在阴暗、潮湿、温暖、通风的洞穴中生活。所以人工养殖蜈蚣时,就要据其生活习性,尽力创造它要求的生活条件。如在饲养场内栽树种草,放置砖块瓦片等都是为满足蜈蚣对生活环境的要求而采取的措施之一。

蜈蚣一般都在夜间出来单独活动。它虽有8只单眼,但视力弱,尤其是白天视力极差。单独活动时至到触角相碰才绕道而行,各自回避。在晴朗无风的夜晚,20~23时是它们活动的高峰期。其活动的特点是夜间活动多,白天活动少;气温高于25℃时活动多,10~150C日活动少;10℃以下活动更少甚至停止活动;天气闷热,雨后的夜晚活动多,气温低的夜晚活动少;无风或微风的夜晚活动较多,大风(风力在六级以上)的夜晚活动少:雨后的夜晚活动多雨天的晚上活动少。由此可见,蜈蚣活动的频率与气温、气压、相对湿度、降雨量和光照强弱等气象因子都有密切的关系。所以人工养殖蜈蚣时都要注意以上气象因子对它生活的影响。同时蜈蚣钻缝能力很强,因此蜈蚣能顺利钻过岩石、土坎等的隙穴,并能栖息在这些缝隙中。

在蜈蚣生活密度过大或惊扰较多的情况下,易引起相互残杀而死亡。但在饲养条件下,随着生活环境和饲养条件的改善,如提供足够的新鲜饲料和水源,不加大对它生活的惊扰,即使养殖密度较大,对其生活也无多大影响。尤其是同一母体所产的蜈蚣因自幼在一起生活,长大后就是几十条卷伏在一起,也能和睦共居。所以提供足够新鲜饲料和水源,保持安静的环境,是人工养殖蜈蚣的必备条件。

捕捉方法

一般在清明节前捕捉为好。蜈蚣属卵生昆虫,根据蜈蚣喜阴湿、安静,怕强光等生活习性,选择丛林蔽阳或山坡向阴的地方作捕捉场地。在这些地方放置鸡毛、杂骨或枯草树叶等引诱蜈蚣栖息产卵,于清明节前拣卵。拣卵时连土带树枝杂草一起拿回,放人饲养池或饲养缸内覆盖后进行孵化。孵化期间要经常轻轻翻动覆盖物,防止其他虫害侵入,以保证幼体顺利安全孵出。

饲养管理

1、蜈蚣的饲料

蜈蚣为典型的食肉性昆虫,性较凶猛,凭着它具有能射出毒汁的颚爪,可捕食比它大得多的各类小型动物。蜈蚣食源广泛,从野外观察和试养观察结果,综合各地饲养经验,蜈蚣的饲料主要有以下几类:一类是各种昆虫,如蟋蟀、蝗虫、菸虫、金龟子、稻苞虫、牛,角虫、蝉、蚱蜢、蜻蜒、蜘蛛、蝇类和蜂类等的成虫、蛹、幼虫和卵。

另一类是蠕虫、蚯蚓、蜗牛、蛤蝓等无脊椎动物及蛙、蛇、蜥蝎、壁虎、麻雀、鼠、蝙蝠等脊椎动物的肌肉、骨骼、内脏等。再一类是在以上食源不足时,也食少量幼嫩的青草、枝梢、根尖和西瓜、黄瓜等瓜果以及蛋类、牛奶、面包等熟制品。此外,浙江人工饲养的蜈蚣主食泥鳅、黄鳝、小鱼、小虾和小蟹等。

蜈蚣的食源虽然广杂,但对食物要求新鲜,不吃腐臭之食。所以人工养殖时,必须每隔2~3天就应投一次新鲜饲料。投料前,要彻底清除前次剩余的食料。蜈蚣一次食量大,耐饥力强。饥饿时,一次进食量可达自身体重的1/5~3/5。食饱后,十天半月不给食物也不会饿死。同时,蜈蚣不耐渴,每天需饮水。因此饲养场内必须放置盛水器皿,并要定时换水,以保持饮水的新鲜、清洁。

2、蜈蚣产卵与孵化

每年春末夏初,是蜈蚣的产卵期。每条雌性蜈蚣一般产卵量为20~60粒,大多为40~50粒,少数为10粒以下。产卵前蜈蚣腹部紧贴地面,自行挖掘浅的洞穴。产卵时,蜈蚣身体曲成“S”形,卵从生殖孔一粒一粒成串产在自行挖好的浅穴内。在无外界惊扰的情况下,产卵需2~3小时。产完后,随即侧转身体,用步足把卵托聚成团,抱在“怀中”孵化。蜈蚣产出的卵呈椭圆形,大小不一,一般直径约3~3.5mm,米黄色,半透明,卵膜富有弹性。

蜈蚣孵卵时间较长,一般需43~50天。卵在孵化过程中,外部形态和内部构造都在随胚胎不断发育逐渐变化。一个月后,卵内初具幼虫形态,体长约1.2cm,可见卵膜内幼虫的蠕功;35~40天后,幼体体长约1.5Cm,已能上下爬行,但尚不能离开母体;43~45天后幼虫体长约2.5cm,能离开母体自行寻食。在整个孵卵期间,母体早已蓄足养料,不必给食,否则反而易造成卵或幼虫被食物污染而被母体食掉,影响孵出率和幼虫成活率。

母体在孵卵期间,一直不离开卵团或幼体,精心孵化和守护。不时用触角左右摆动躯赶近身的其他小虫,并常用食爪拨弄或用口吮舔卵团或者幼体。据观察,这是母体食爪的基节腺或口腔腺分泌的液体在清洗卵团或幼体,以防止卵团或幼体遭细菌和其他污物的沾染。

蜈蚣在产卵或孵卵期间,若受外界惊扰,就会停止产卵,并把已产出的卵或在孵化的卵全部吃掉,这就是所谓蜈蚣的“保护性”反应。蜈蚣食卵后,多能重新产卵和孵卵。但使蜈蚣的产卵期和孵化期大大推迟,且产卵少,孵出率不高,影响蜈蚣的产量和质量。因此,在人工养殖蜈蚣时,在蜈蚣产卵和孵卵期间,应保持周围环境的安静,切忌惊扰,这是养殖管理中必须注意的事项。

3、蜈蚣蜕皮与生长发育

蜈蚣属甲壳类的节肢动物,体表覆盖有几丁质的甲壳,限制了本身的进一步生长发育。为了摆脱甲壳对进一步生长发育的限制,所以在生长发育过程中要蜕皮数次。每蜕一次皮,就明显的长大一次。在胚胎发育中要蜕皮三次,成体一般每年蜕一次,个别蜕二次。

蜕皮多在盛夏或产卵后进行。蜕皮前体色改变,行动迟缓,不吃食物,视力和触角能力减弱。蜕皮时,由前向后逐节进行,最后蜕出尾足。蜕下的旧皮呈皱缩状,拉直时是一具完整的蜈蚣躯壳。蜕皮需约2小时左右才能完成。蜕皮时切忌惊扰,否则会延长蜕皮时间。人工养殖的蜈蚣蜕皮时还要防止成群蚂蚁等对它趁机攻击,否则易被蚂蚁等咬死咬伤。

蜈蚣发育的速度较慢,从第一年孵化的幼体到当年冬眠前体长仅约3.3~3.9cm,第二年在食物充足的条件下体长也只约4.9~6.6cm。所以蜈蚣从产出的幼体发育至成体性成熟一般需3~4年的时间。生长发育的速度与食料是否充足和进食时间的长短有很大关系。人工养殖中发现同一年产出的蜈蚣,室内养殖的比自然放养的生长发育得快。所以养殖时供给充足的新鲜饲料是提高其产量的重要条件之一。

4、蜈蚣越冬管理

蜈蚣属变温动物,外界气温升降的变化对其生活有极大的影响。寒冷的冬季威胁着它的生命。为了逃避寒冷冬季的威胁,它就钻入地下,以冬眠的方式越冬。冬眠期间不食不动,身体呈“S”形或“L”形。冬眠时钻入层的深度与气温、土温的高低直接相关。气温、土温越低,钻入土层则越深;气温、土温较高,则钻入土层较浅。

在一般气温、土温条件下,多在土层15~40cm处冬眠;气温、土温低时,可在土层80~100cm处冬眠。若土温升高,不仅可以推迟冬眠时间,而且可在土层浅处或土表冬眠。由此可见,土温的高低是影响蜈蚣冬眠时间长短、潜伏土层深浅的关键。因此在养殖中,人为的提高冬眠场所的土温,不仅可以缩短它冬眠的时间,使之安全越冬,而且可相对的增加蜈蚣正常的生活期,有利于提高养殖蜈蚣的产量。比如在蜈蚣越冬前夕,在养殖场开挖80~100cm深的坑,把挖出的泥土与收集的垃圾泥灰按2:1的比例拌和均匀,倒入坑内,把坑填平。然后铺上适量的砖瓦碎块放人蜈蚣。再盖一层细土,最后覆盖树枝枯草。这样改善了蜈蚣越冬的环境条件。

越冬环境条件改善前,土温低,早、中、晚土温升降变化大,改善后土温大幅度升高。早、中、晚的温差变化小,能基本保持土温在同一天内无大的变化,有利于蜈蚣安全越冬。蜈蚣越冬环境条件改善后的好处很多,主要有:

①经过深翻,疏松了土壤,土层中空气流通,因土表盖有细土枯草,砖瓦碎块下的土中热量不易散失,增强了保温能力;并且土中热量易在砖瓦碎块间散发,缩小了一天内早、中、晚的温差。

②砖瓦碎块易吸水,造成了蜈蚣要求的阴湿环境,且砖瓦碎块间空隙较大,有利于蜈蚣的出入活动和栖息。

③垃圾泥灰与土壤拌和后,垃圾迅速腐烂、分解,散发出大量热能,使土温升高而较恒定,缩短蜈蚣冬眠的时间。

④增加了土壤中的有机质和微生物,有利于各种小虫的繁殖,为蜈蚣增加了新鲜的天然食物,起到了为蜈蚣“自然投食”的作用。因此人为改善蜈蚣越冬场所的环境条件,是帮助其安全越冬的有效方法,应予推广。此外,蜈蚣越冬后,恢复了活动能力,要严密封闭饲养场所,防止蜈蚣外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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