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位老人养牛几十年了英语?你们知道的精神病人后来怎么样了

一位老人养牛几十年了英语?你们知道的精神病人后来怎么样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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石油大王哈默故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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亚蒙·哈默

百科名片

亚蒙·哈默亚蒙·哈默(HamerArmand)(1898~1990)是一个很有志气的伟人.1919年在哥伦比亚大学获文学士学位时,接管了父亲的制药厂。1921年获得医学博士学位时,已拥有200万美元的资产,成为一名学生企业家。随后,他去了苏联,为两国的贸易和矿物开发作了大量的工作;同时还在苏联建立了铅笔生产厂,把美国成功的管理经验传授给这家工厂。

目录

人物生平

个人简介

尊严

红色资本家哈默

社会评价

编辑本段人物生平

亚蒙·哈默(HamerArmand)(1898~1990)亚蒙·哈默(HamerArmand)(1898~1990)是一个很有志气的伟人.1919年在哥伦比亚大学获文学士学位时,接管了父亲的制药厂。1921年获得医学博士学位时,已拥有200万美元的资产,成为一名学生企业家。随后,他去了苏联,为两国的贸易和矿物开发作了大量的工作;同时还在苏联建立了铅笔生产厂,把美国成功的管理经验传授给这家工厂。

编辑本段个人简介

1931年返回美国,创建了现代化酒桶厂和种牛牧场。1956年购买了西方石油公司,开创了西方世界的又一个石油王国。如图

80年代,他大力推动西方石油公司的多样化经营,使西方石油公司成为肉食品加工的巨头和美国石化产品制造商中的佼佼者。哈默也由此被人们称为经营奇才。哈默在苏联期间与列宁建立了友谊;与美国几届总统、外国首脑、王公贵族、将军及教皇等都有过交往;他还曾多次访问过中国,与中国进行生意上的合作,为中国少年儿童基金会捐款。他耗费巨资和精力收藏了大量的艺术珍品,并又把它们作为人类共同的财富,送到世界各地展出。因此,人们又称他为政治外交型企业家。

编辑本段尊严

一个冬天,南加州沃尔逊小镇上来一群逃难的人。他们面呈菜色,疲惫不堪。善良而朴实的沃尔逊人,家家烧火做饭,款待他们。这些逃难的人,显然很久没有吃到这么好的食物了,他们连一句感谢的话也顾不上说,就狼吞虎咽地吃起来。只有一个人例外,这是一个脸色苍白、骨瘦如柴的年轻人。当镇长杰克逊大叔将食物送到他面前时,他仰起头,问:“先生,吃您这么多东西,您有什么活需要我做吗?”杰克逊大叔心想,给逃难的人一顿饭吃,每个善良的人都会这么做。于是他回答:“不,我没有什么活儿需要您做。”这个年轻人的目光顿时灰暗了,他的喉结上下动了动,说:“先生,那我不能吃您的东西,我不能不劳动,就得到这些食物!”杰克逊大叔想了想,说:“我想起来了,我家确实有一些活儿需要您帮忙。不过,等您吃过饭,我再给您派活儿。”“不,我现在就做,等做完了您的活儿,我再吃这些东西!”年轻人站起来说。杰克逊大叔十分赞赏地望着这位年轻人,他知道如果不让他干活儿,他是不会吃东西的。思量片刻后,杰克逊大叔说:“小伙子,你愿意为我捶捶背吗?”说着就蹲在这个年轻人跟前。年轻人也蹲下来,轻轻地给杰克逊大叔捶背。捶了几分钟,杰克逊大叔感到十分惬意。他站起来,说:“好了,小伙子,您捶得好极了,刚才我的腰还很僵硬,现在舒服极了。”说着将食物递给了这个年轻人。年轻人立刻狼吞虎咽地吃起来。杰克逊大叔微笑着注视着这个年轻人,说:“小伙子,我的庄园需要人手,如果你愿意留下来的话,我太高兴了。”年轻人留了下来,很快成了杰克逊大叔庄园里的一把好手。过了两年,杰克逊大叔把自己的女儿许配给他,杰克逊对女儿说:“别看他现在什么都没有,可他百分之百是个富翁,因为他有尊严!”二十多年后,这个年轻人果然拥有了一笔让所有美国人羡慕的财富。他就是石油大王哈默。

编辑本段红色资本家哈默

亚蒙·哈默是美国西方石油公司的董事长,是一位颇具传奇色彩的人物。在西方,他是点石成金的万能富豪,而在苏联和中国,他却是家喻户晓的“红色资本家”,因为他是第一个与十月革命后的苏联合作的西方企业家,被列宁亲切地称为“哈默同志”;他又是第一个乘坐私人飞机访问中国的西方企业家,被邓小平誉为“勇敢的人”,《哈默自传》在中国更是成了颇受欢迎的畅销书。哈默是俄国移民的后裔,于1898年5月21日生于美国纽约市。他的曾祖父弗拉基米尔是俄国犹太人,曾在沙皇尼古拉一世时以造船而成为巨富。到哈默的祖父雅各布娶妻生子时,一场台风引起的海啸把家财冲刷得荡然无存。1875年,雅各布带着妻子和儿子朱利叶斯移居美国。朱利叶斯长到15岁时,就放弃了学业,到一家钢铁厂当铸造工,以补贴家用。他年轻力壮,在工人中成为举足轻重的人物。他参加了社会劳工党,组织工会,成为积极的社会主义者、朱利叶斯19岁时,去应聘当了药剂师。几年后,他用积攒下的工资买下了老板的药店,后来又开了两家分店,办了一家制药厂。就这样,这个年轻的社会主义者成了年轻的资本家。但是,朱利叶斯并没有放弃他的信仰,依然是美国社会主义运动的忠实追随者。1897年在一次社会主义者郊游中,朱利叶斯与一个年轻的寡妇罗丝一见钟情,不久即结婚。一年后,他们有了第一个孩子,朱利叶斯特地给儿子起名为亚蒙·哈默,据称这取意于美国社会劳工党的旗徽“手臂(Arm)与锤子(Hammer)”。哈默出生后仅4个月,父亲朱利叶斯考上了哥伦比亚医学院。在后来的4年中,朱利叶斯既要经营药店和制药厂,又要攻读他的医学课程,但他不愧是铁打的汉子,做到了学业和事业两不误,终于在1902年毕业。这一成就的取得,对后来哈默的成长影响很大。朱利叶斯认为治病救人比做买卖赚钱更高尚,便毅然将药店和制药厂卖掉,在纽约市布朗克斯地区办了一家诊所,成了一名医生。他行医一生,曾拯救了5000多个婴儿的生命。在父亲的言传身教下,孩子们长大了。哈默是三兄弟中最不听话的,但也是最富有创造精神的一个。他逃过学,经过父亲的教育,他变了,学习从中不溜上升到第一,课余还学会了摆弄无线电,制造飞机模型,并在高中毕业班演讲竞赛中获得了金质奖章。此外,他还迷上了诸如洛克菲勒、卡内基等白手起家的美国著名企业家的传记,开始四处寻找赚钱的门径。16岁那年,他正在读高中,就成功地做了第一笔“大买卖”。一天,他在百老汇大街看见一辆双座旧敞篷车在拍卖,决心要买下来。他向在药店售货的同母异父哥哥哈里借款,并胸有成竹地保证不久就偿还他。原来,他已从报纸的广告中找到可做的工作了,即用汽车为一个糖果商送货,每天可得到20美元的酬金。果然,两周后,他不仅如数还清了哥哥的钱,获得了这辆汽车,而且口袋里还有钱币在叮当作响。3年后,即1917年,哈默在完成两年的医学预科课程的基础上,踌躇满志地来到久负盛名的哥伦比亚医学院,递交了入学申请。主管注册的工作人员上下打量他后说:“你是朱利叶斯医生的儿子吧?1898年你出生的那年我办理了你父亲入学的申请,今天我又在这里欢迎你。”就这样,哈默自豪地成为哥伦比亚医学院的学生,命运之舟载着他似乎正沿着子承父业的方向前进。然而,有一天,父亲来到校园找到哈默,告诉儿子一个坏消息:他倾其积蓄投资的制药公司濒临破产。而且他本人因身体不好,特别是还想继续行医,没有精力去顾及公司的管理;因此,他要求儿子去当公司的总经理,但不许他退学。他强调说:“儿子,我过去就是这么干的,你也可以这样子。”其实,父亲的担心是完全没有必要的。哈默早就跃跃欲试。他极其兴奋地迎接了这样的挑战。为不误学业,哈默邀请一个家境贫困而学习优异的同学住在一起,免费供给对方食宿,条件是这位同学每天去上课,做大量的笔记,晚上带回给他,供他应付考试和写论文。有了这个学习的“替身”,哈默就可以专心致力于公司的经营了。他改革了公司的经营方针和推销方法,组织了一支强有力的推销员队伍,并把公司名字也改为响亮的“联合化学制药公司”。哈默终于把岌岌可危的公司从破产边缘拯救过来,雇员从十几人发展到1500人,产品畅销全国,公司开始跨身于制药工业的大企业行列。时隔不久,哈默成了哥伦比亚医学院,乃至全国院校中独一无二的正在大学攻读的百万富翁。1919年美国的平均收入是625美元,而那一年哈默个人的净收入超过1亿美元。在学习上,他的大多数考试成绩是“A”,并被评为毕业班里“最有前途的学生”。1921年6月,他取得了童年时就梦寐以求的医学博士学位。从此,人们始终尊称他为博士,尽管他以后从未正式行过医。这时,哈默决定利用从课业结束到实习开始之间短短半年的间隔,做一件令人震惊的事情,即去苏联访问。十月革命后,哈默的父亲作为美国共产党的创始人之一,对苏联十分关注,并向被封锁的布尔什维克政权提供过必需品。但由于一次医疗事故,1920年6月,哈默的父亲受审入狱。这一突然变故,使年轻气盛的哈默决心完成父亲未遂的愿望,到父亲出生的国家,去帮助苏联战胜正在那里蔓延的饥荒和伤寒。于是,哈默以200万美元的售价卖掉了制药公司,而花了十几万美元买下一座野战医院以及与之配套的医药用品和医疗器材,还花了1.5万美元买了一辆救护车,在车身侧面刷上“美国赴莫斯科医疗团”字样。他要把这些作为见面礼物送给苏联人。当时的苏联与大多数西方国家隔绝,因此在许多人看来,哈默此行无异于到月球上去探险。就这样,23岁的哈默走上了一条将从根本上改变他的生活的道路。这位年轻的百万富翁一路上历尽艰辛,终于在1921年初夏到达苏联。由于旅途劳累,他病倒了。但他毫无怨言,谢绝特殊优待,与苏联人民一起过着战时凄苦的生活。他每天坚持背诵和学习使用100个俄语单词,以便能很快开始工作。1921年8月初,哈默随一个代表团到乌拉尔地区考察。这里的情况令他大惑不解:一方面蕴藏着巨大的宝藏,物产丰富,白金、宝石、毛皮等贵重物品几乎应有尽有;另一方面饥荒严重,饿殍遍野,最起码的生活必需品奇缺。于是,他问带队的苏联人:“为什么你们不出口这些东西换口粮食?”“那不可能,”他们回答,“欧洲刚刚解除对我们的封锁,要卖出这些东西,进口粮食,所需时间太长。而且要使乌拉尔地区的人民免于饥饿,至少需要100万蒲式耳的粮食。”这时一个大胆的计划在哈默头脑中形成。他联想到当时美国粮食大丰收,粮价已跌到每蒲式耳1美元,便提出建议:“我有100万美元的资金,可以在美国紧急收购100万蒲式耳的小麦,海运到彼得格勒,卸下粮食后,再将价值100万美元的毛皮和其它货物运回美国。”哈默的建议很快传到莫斯科,列宁亲自回电表示认可这笔交易,并请哈默速返莫斯科。到达莫斯科的第二天,哈默就被召到列宁的办公室。为使年轻的苏维埃得到休养生息,列宁当时正实行新经济政策,因此对哈默的提议格外重视。列宁从办公桌边站起来欢迎哈默,并用英语与他亲切交谈。当列宁代表苏联政府向哈默表示诚挚的感谢时,这位伟大的革命家竟激动地流下了热泪。从此,他们之间结下了真挚而深厚的友谊。列宁鼓励哈默投资办厂,允许他开采西伯利亚地区的石棉矿,从而使他成为布尔什维克苏联第一个取得矿山开采权的外国人。美苏的易货贸易由此开始。哈默组织了美国联合公司,沟通了30多家美国公司,他俨然成了苏联对美贸易的代理人。后来,由于一次偶然的发现,哈默在苏联办起了铅笔厂。一天,他顺便走进一家文具店想买铅笔,但店里只有价格昂贵的德国货。他灵机一动,发现制造铅笔是一项新的有利可图的事业。他本人并不懂得怎样制造铅笔,但他懂得如何使用懂行的人。他以高薪从德国和英国聘来技术人员兴办铅笔厂,用美国的计件工资制度来管理生产,结果短短七八个月,就奇迹般地投入生产,第一年就达到了250万美元的产值。几年后,哈默不仅满足了苏联铅笔、钢笔市场的需要,而且把20%的产品出口到英国等十几个国家。这家工厂很快成为世界上最大的铅笔厂之一,给哈默也带来了几百万美元的收入。哈默在莫斯科度过了将近10年,苏联成了这位亿万富翁的发迹地,同时他也用自己的努力支持了年轻的苏维埃政权。然而,哈默一生中最活跃的时期却是1931年从苏联回美国后开始的。他四面撒网,点石成金,不管从事哪种行业,都取得了成功。他就像一名万能的魔术师,可以在大庭广众之下从大礼帽里变出一只又一只兔子来。他的经营范围令人眼花缭乱,除了从事艺术品买卖之外,他还涉足无线电广播事业、黄金买卖和慈善事业;而最能显示他的才干的,却是从事威士忌酒和种牛生意。哈默回到美国时,正值30年代美国经济大萧条,但他却认为是赚钱的机会到了。他的眼睛虽然盯着艺术品销售的生意,可他的耳朵却在倾听四面八方的信息。他捕捉到一个清晰的信息:罗斯福正在走向白宫总统的宝座,如果他一旦当选,实施他的新政,那么,1919年颁布的禁酒令将被废除。这将意味着全国对啤酒和威士忌的需求激增,酒桶数量也会呈现出空前的需求,而当时市场上却没有酒桶出售。哈默当机立断,立即从苏联订购了几船优质木材,在纽约码头设立了一座临时的桶板加工厂,并在新泽西州建立了一座现代化的酒桶厂。禁酒令废除之日,也正是哈默制桶公司的酒桶从生产线上源源滚下之时,他的酒桶被各制酒厂用高价抢购一空。哈默不满足于当一名酒桶供应商,又插手制酒业,开始经营威士忌酒生意。他接连购买了多家酿酒厂,采取大幅度削价和大做广告等手段,很快战胜了所有的竞争对手。他的丹特牌威士忌酒一跃而成为全美第一流名酒,年销售量高达100万箱。酒桶把哈默引进了威士忌酒行业,而他爱好吃牛排的习惯又把他引入了另一个领域,即养牛业,并同样大获成功。哈默闯入养牛业也纯属偶然。有一次他埋怨市场上买不到优质牛排,他的一名雇工就建议去买头牛杀了吃。牛买回来了,却是一头怀上小牛的母牛。哈默认为自己还不至于馋到杀怀孕母牛的地步,于是就把牛放养在庄园里。恰好哈默的邻居是一位养牛专家,专门培育安格斯良种牛,他不仅替哈默买回的那头母牛顺利接产,而且时隔不久又让这头母牛与他的公牛交配,生下了具有安格斯种牛优良品质的小牛。哈默对养牛专家感动之余,也对养牛产生了浓厚的兴趣。因为他的头脑中闪现出新的商业脑电波:以酿酒的副产品饲养种牛,不失为化残渣为黄金之举。说干就干,哈默迅速筹建了一家繁殖种牛的大牧场,并花上10万美元买下了本世纪最好的一头公牛——“埃里克王子”。在随后的3年中,仅靠埃里克王子就繁殖了1000头牛犊,其中包括6头世界冠军,为他赚了200万美元。哈默也从此由养牛的门外汉变为种牛业公认的领袖人物。1956年,哈默58岁。他在商战中积累的财富,多得连他自己也数不清。他确实打算从商界隐退,携他的第三任新婚妻子,举家迁往加利福尼亚,准备平平静静地安享晚年。然而,一次偶然的机会,充满诱惑力的石油业把他征服了,他又开始过起“人生始于六十”的新生活,一跃成为举世闻名的石油巨子。当时在加利福尼亚州有一家濒临破产的西方石油公司,其实际资产只有3.4万美元,3个雇员和几口快要报废的油井,公司的股票每股只卖18美分。哈默的一个远亲,是洛杉矶远近闻名的会计师,他向哈默建议,投资这家石油公司。因为根据美国政府对石油业的倾斜政策,用于尚未出油的油井的资金无须报税。对于赋闲的哈默来说,他无意收购这家公司,但却愿意借给西方石油公司5万美元,让他们再打两口井。如能出油,双方各得50%利润,如果不出油,哈默投人的这笔资金可作为亏损从应缴税款中扣除。出乎意料的是,两口井都出油了。西方石油公司的股票一下子涨到每股1美元,哈默也尝到了甜头,开始涉足石油业。不久,哈默成了这家公司的最大股东,1957年7月当选为西方石油公司的董事长和总经理。哈默凭着自己多年的经验,冒着巨大的风险,开始建立一个石油王国。他招兵买马,物色到最优秀的钻井工程师和最出色的地质学家,1961年终于在加利福尼亚钻探到两个巨大的天然气田。西方石油公司的股票价格一跃上升到每股15元,公司的实力也足以与那些世界上较大的石油公司分庭抗礼了。那时,世界上的大部分富饶的大油田,早已是号称“七姊妹”的西方七大石油公司的天下,哈默难以染指。于是,具有冒险精神的哈默,顶住公司内外的压力,把赌注押在利比亚。在别的石油公司放弃的没有希望出油的两块租借地上,哈默锲而不舍,1966年底,终于发现了石油大矿脉,开出两个盛产高级原油的新油田。西方石油公司在哈默的经营下,业务蒸蒸日上,利润逐年上升,石油勘探范围不断扩大,从国内到国外,从陆上到海洋,先后在中东、北海、南美以及巴基斯坦、中国南海等地找到了丰富的油源。尤以在北海地区取得的成绩最为明显:他的公司进去最晚,却最早出油。1974年,他的西方石油公司年收入为60亿美元。到1982年,西方石油公司已成为全美第12个大工业企业,成为紧挨着“七姊妹”的世界第8个最大的石油公司。为了更好地适应风云变幻的商界需求,哈默经营的诀窍之一就是从来不在一棵树上吊死,实行多方位经营。这是他久盛不衰的法宝。1966年年底,西方石油公司在利比亚发现石油后不久,哈默就以8800万元的股票先后买下珀米安与麦克伍德公司、加勒特研究与发展公司。1968年1月,西方石油公司的股票上涨到每股100美元以上,哈默及时将每一老股改为三个新股,后来每一新股的价格又升到55美元。哈默利用这一有利时机,以公司的股票当货币使用,发展煤炭和化工制品等多种经营。1968年初,西方石油公司以1.5亿美元的代价买下美国排名第三的煤炭公司——岛溪煤矿公司。该公司年销售额1.5亿美元,原煤蕴藏量达35亿吨。1974年,岛溪煤矿公司的净利润已近1亿美元。1968年7月,西方石油公司又以8亿美元优先股的代价买下胡克化学与塑料制品公司,这是美国前所未有的最大一笔兼并买卖。到了70年代,哈默的目光又转向更广阔的领域。1972年,经过许多政治波折和变化后,哈默与苏联做成了一项长达20年的200亿美元的化肥生意,把美苏贸易推向高峰。1979年5月,应邓小平同志的邀请,81岁的哈默成为第一个乘坐私人飞机访问中国的西方企业家。此后,西方石油公司与我国政府签订了一系列经济合作协议。其中,年产1533万吨原煤的山西平朔安太堡露天煤矿,是哈默博士与我国合作的最大项目,也是当时中国最大的中外合资企业。1981年,西方石油公司同美国两家主要的肉类加工企业合并,这就使西方石油公司同时成为美国规模最大的生产肉制品的企业。就这样,西方石油公司的业务构成已由单一的石油企业发展成为包括煤炭、化学、肥料、金属处理等多种类的综合企业。迄今为止,它已在世界50多个国家设有分支机构,销售额近200亿美元,从而跻身于美国有名的大企业的行列。

编辑本段社会评价

哈默作为一个成功的企业家,与众不同的是,他的经营时常与政治联系在一起,他视金钱如浮云,似乎更关心人类的和平。在他的办公室里,摆放着许多珍贵的相片,中间的一幅是有列宁亲笔题词的照片,此外还有他与几届美国总统、外国首脑的合影。他是一年一度的“国际和平与人权会议”的发起者和赞助人。他经常乘坐自己的飞机,从一个国家飞到另一个国家传递和平信息,呼吁并极力促进美苏最高领导人举行会谈,是著名的社会活动家。他经常慷慨解囊支持文化教育和社会福利事业。他创办癌病研究中心,担任美国总统3人癌症研究顾问小组主席。他亲自率领医疗小组,去苏联抢救切尔诺贝利核事故的受害者。他乐善好施,四处捐款,1988年,他向中国少年儿童基金会捐款2万美元。这位年逾九旬的健康老人,生命力极其旺盛,看上去像60岁,工作起来犹如正值盛年的中年人。他一如既往,四处奔波,过着万花筒般忙碌的生活,不断有新的追求,不断地攀登高峰,被世人誉为20世纪最令人不可思议的大富翁。

你们知道的精神病人后来怎么样了

你们知道的精神病人后来怎么样了

精神病尤其先天性那种根本无法治愈,年龄越来越严重,发疯频率越高,受折磨的不是精神病人而是其家人,大庭广众下发疯不是偶尔而是经常,失去理智,拿刀嚯嚯,收拾不完的烂摊子,他生一天就没好日子过,不仅对外人对家人根本就是度日如年啊!对于那些长期受精神病折磨的人,死才是解脱都解脱了,抑郁症患者不忍心伤害家人,而精神病人,对自己倒挺在意对家人恨不得,都杀了,不被他拖累死才怪,没经历的根本不知道那种痛苦提心吊胆的,即使能好好吃顿饭都是奢望,老公哥哥就这样,好吃懒做,好吃的往死里吃,他不爱吃的就不吃要钱去饭馆吃,不给钱就发疯,稍微有点感冒就嚷嚷要住院特别小心生怕一个感冒就死了,红白喜事少不了他,去了不是砸东西就是掀桌子,村里人怕他都躲着他,吐字不清,但依旧自言自语,见人就说不要的话,尽管别人不理还是说个不停,很奇葩吧,对自己爱护有加对家人,总是恶毒诅咒咒家人被车撞死,精神病人是自私的,真希望早点解脱,提心吊胆的日子过了快十年了,现在我的孩子快出生了,不希望他在这样的环境,有个这样的人真心会被拖累死。

说说我知道的两个精神病吧,一个是先天性精神病,一个是后天患病!

这位先天性精神病患者是我们村著名的“祸害”,可以说十里八乡没有他得罪不到的地方。现在已经失踪多年,死活未知。

他没失踪以前,那时候他妈还活着,一共兄弟三人,他是老二。靠着吃药控制他的病情,这人很聪明,会算数、会唱曲、而且只要是别人交过他的东西,他都能够很快记下来,当然这是在没犯病的情况下。

犯了病,谁也控制不了他,谁说话也不听。现在如果活着的话,得有60来岁了,那时候家庭条件不好,住在一个破旧的土胚房里,他妈照顾他,犯上病来砸盆子砸碗砸锅,反正能砸的全砸,嘴里哭天喊地的吼骂,最主要的是犯上病喜欢到处跑,给他们家惹了很多事。

1祸害别人家种的大棚,那时候是用塑料布盖得棚,他用以前上学时用的那种小刀给人家划上一道长长的大口子,弄出去卖钱花。

2喜欢坐车,自己跑出去不管去哪的车,都会上去。因为有病,很多人都知道他,不让上就砸车,曾经逃票还跑去过北京。

3经常惹事,被众多人找到家里。有时候鼻青脸肿的回来,有时候被派出所送回来,反正在家的时候远没有在外面的时候多,抽空就跑出去惹事。

因为他,他们家里没少花钱。他大哥早期是养奶牛,后期开的屠宰场,家里经济条件不错。只要他惹事他大哥就得破财,那时候他妈活着,为了顾及这精神病的老二也是煞费苦心了,直到老太太去世,家里人就没有管他的了。从那以后,跑了出去,已经有10年左右了,听说在湖南那边传来过信,但是家人没有再把他弄回来,到现在生死未卜!

而下面这位,听村里的老人说“在二十多岁的时候受到某些刺激而得的精神病,家里人拉他回去都不回,就是靠着在这十里八村要饭讨生活,一要就是几十年!”

这位呢,现在已经被当地的政府部门安排到了敬老院。

他呢,不坏也不傻,要饭要了30来年,现在岁数也得有小60了,个子很矮没有一米六,是个哑巴。

我记得小时候,看到他人们都会去逗他,他常年在我们这边的几个村里转悠,只要有结婚办喜事、孩子生日等这样的人家,喇叭一响,他就屁颠屁颠的往那跑,主家看他可怜就会给他喜宴剩下的肴货,挖上满满的一大碗让他吃。

那时候农村都在场地里打粮,小麦的麦秸堆成一堆,他就在那里面过夜。平时人们还都送他旧衣服,自己再捡点,一年四季就这么过来了。主要是这么多年都没见过他生病,用的那讨饭碗脏的都不如平时人们养狗的那盆子。满身脏的直接没人养,脸上的胡子长的里面都有草、口中的牙乌黑、头发长的像狮子,咋一看你能吓一跳。

很多人问他为啥不回家,他又不能说话,总是在那用手比划,嘴里哼哼的冒粗气。听村里的老人说“他们家离我们这不远,家里人也来找过他。拉他上车,嘴里哼哼死活不上,而且反抗的非常厉害,拉的厉害了就拿地上的砖头反抗威胁。这么多年硬着拉他回去两次,不几天就跑回来!”

随着国家对于这方面人士的照顾救助,他也成了被照顾的对象。几年前,听说是我们这边的政府部门把他安排去了敬老院,到底是去了哪里没人知道,反正已经好几年不见他的人影了。

精神病患者也是我们国家一大危险群体,这样的人不止是对于家人有威胁,对于社会也是一大要害群体。主要是他们根本不知道实施的一些行为,给家里人或别人造成的伤害,完全没有理性的思维,随心所欲为所欲为。所以,生活中人们对于这样的人还是离得远一点,不要去刺激他们、招惹他们、伤害她们,万一把他们激怒,后果不堪设想。

我03年生完孩子,得了精神分裂症。住院三次,一直吃药。我一直想自己上班,在工厂干了4年,在英语培训机构干了2年,在两家外贸公司干了4年,其余时间因为人不舒服无法上班。我感觉自己的状态越来越好了。一直坚持学英语。这种病只能靠自己。英国前丘吉尔和北大教授赵萝蕤也是这种病。把它就当做一种病就好了。加油,我对自己的人生,永不放弃。和各位病友互勉。接下来病情平稳,希望找个工作,养活自己,完成专升本的学习,把孩子照顾好。

有一个姑娘,她追求自由恋爱,但后来被折磨成了精神病,开始时老公对她关爱有加,悉心呵护,她清醒了,还生育了孩子,病情时好时坏,老公也不耐烦了,外面有了别的女人,她信佛了,每天佛经听的,一切烦恼都解脱了。

这个姑娘温柔贤惠,美丽大方。她与自己的老公是一个村子的,一个学校里念书时就互相帮助,友谊长存。长大了情窦初开,私定了终身。

她的父母没有反对,因为中年才得这唯一的孩子,自然是她愿意就行,再则,他的模样,他的家境都不错,在村里也算数的上的好人家,父母只有乐了,裂开嘴角笑意满满的。

有高兴的就有忧愁的,他的父母满脸恼怒,恨死了这个黄毛丫头,小小年纪,就晓得勾引我家儿子,我儿子凭什么最后还要给她养她那俩个棺材瓤子?他们轮流轰炸儿子,要他回心转意,还派出亲戚朋友四处探访邻村的妙龄女子,给儿子做媒。

可惜,媒人来了一波又一波,好姑娘一个接一个都看花了做父母的眼,无奈,儿子眼皮都不带抬一下的。

最后,父母如同斗败了的大公鸡,低下了高傲的头,遵从儿子的意愿,娶了黄毛丫头进家门。

小俩口恩恩爱爱,新婚后的生活好比蜜里调了油。公公婆婆木着脸,从不会说一句多余的话。他们每看见她烂漫无邪的笑容,心里就刀割的难受。总觉着她来这个家目的不纯,得防着点儿。

她怀孕了,他高兴的不得了,对她百依百顺,呵护有加。他的父母却不闻不问,熟视无睹。她还想着以后孩子出生,慢慢的他们会喜爱自己的孙子孙女,一家人就会慢慢融洽起来的。

没成想,她十月怀胎,历经千辛万苦,撕心裂肺的疼痛,生下的儿子是三片嘴(豁唇)。公公站在窗口外面,破口大骂,说她毁了这个家的风水,是丧门星。婆婆冲在她面前,手指眼窝骂她,你怎么就不去死呢?你这个不要脸的东西,就是个贱货。你死缠着我儿,害的我儿好好的孩子成了三片嘴,这是报应啊,这是你造的孽啊……婆婆边大声嚎哭边述说着咒骂。

她虚弱的抬起满是汗水的脑袋,想看看这个可怜的孩子,被婆婆一把推倒在地,你这个歹毒的女人,你还想干什么?她一头栽了下去。他慌的忙抱在怀里,对父母发火,你们要干什么,她刚生完孩子,虚的很。就不能好好说话吗?

我的儿啊,你是被迷魂汤灌晕了哇!她这是造孽,好好的人家能生出这样的孩子?外人会在背后如何嗤笑呢?快快,把这不祥的孩子扔了,扔掉。我们这样的人家不要这样的孩子,不能啊……

他犹豫了好久,还是任由父亲把孩子带走了。

她悠悠转醒,还声声念念着自己的可怜的三片嘴孩子,她轻轻抽泣着央求他,抱给她看看。再怎么样,也是自己身上掉下的肉,她疼啊。

他唯唯诺诺了半天,啃吃啃吃说孩子被扔掉了,她一下子就不好了,俩眼直勾勾的,整个人不吃不喝,不动也不睡。木讷的模样一天比一天厉害。没几天的功夫,就开始胡言乱语,认不得人了。

他吓的领来了她年迈的老父母,父亲老泪纵横,母亲颤颤巍巍把她揽怀里大哭了一场。他看着她父母伤心的模样,跪在地上发誓说,我一定会好好待她,我在她就在。她的父母没说啥,只求她多福哇

他开始不再听父母的教唆,每天给她洗脸擦手,梳头发,扎辫子,喂她吃月子饭,讲俩人才听的懂得悄悄话。

他的父母都嗤之以鼻。认为是多此一举,她已成木偶,没有思维,简直就是神经病了,还对她那么好干什么?他们趁着儿子不注意或者不在眼前的时候,瞅空就对她恐吓,或者唾骂。使她更加恐慌无助,病情加重。

出了月子,父母把她接回家,中医,仙家,看了又看,瞧了又瞧,每日三餐,喂她,上厕所,跟她,洗衣洗澡,梳头打扮,把她收拾的精精神神的。老父母的体重在急剧下降,脸上的皱纹开始加深,满头的白发飘零着,散乱着。她的精神状态好起来了,

她会思念扔掉的孩子,会心疼年迈父母的瘦弱的身躯,她也会思念他,那个让她痴狂让她心碎的男人。

他每天都来探望她,她的一天天的变化,他都看在眼里,他觉着自己不该这么无能了,他毅然决然,搬来她家一起住。他要与她一辈子厮守,他不会再顾忌父母的感受,他为了她,他愿意与原生态家庭决裂。

他的父母只好彻底屈服。亲自来接走了她,并对全村人表示,只要儿子觉着好,他们不再干涉他和她的幸福了。

他和她又幸福的在一起了。几年过去了,她又生下了健康的女儿,公公婆婆这次学乖了,忙着伺候月子,带宝宝,忙的不可开交,还喜笑颜开。她的生活终于守得云开见月明了。

却传来了他出轨的消息。人们一度认为是传递有误,没想到,他竟真的是夜不归宿,与一寡妇公开同居在一起。还振振有词:我受够了,我要解脱。谁能忍受与一个精神病同一个屋檐下好多年?她是好了,她正常了,我觉着,我都快要疯了,我正常不了了,请不要逼我了,让我好好的静静的过几天舒心的日子吧!

她几天没踏出屋门半步。再出来时已是乳腺堵死化脓,肿的像个大罗盘,她积极做了手术。现在,她每天一边带孩子,一边听佛经,按时每顿饭后吃抗抑郁的药物。

对她来说,什么也没有老父母和孩子重要了,她要让自己棒棒的,棒棒的陪伴她生命中最重要的人!

喜怒忧思悲恐惊,

人生一场须修行。

水到尽头必有路,

不为坎坷忧白头。

祝福精神患者走出阴霾,早日康复。

忍耐,学习,拼搏,坚持,自信,期待,创造。勤俭一生,努力一生,硬着头皮一生。苦尽甜来,天道ch0u勤,播种就有收获。谢谢!

认识两个精神病人,一男一女,男的是我们本村的,女的是外村嫁过来的,男的结局比较凄惨,女的好像目前过得还可以。

先来说一下这个男的,家境贫寒,父亲死得早,下面还有一个弟弟,早年好像还当过兵,后来转业回村了。回村的时候基本上已经算是大龄青年了,再加上家里条件不好,所以婚姻大事一直没有着落。听说在最后一次相亲中,他很中意女方,百般追求,然而女方嫌他太穷,转头嫁给了别村一个条件比他好的男人,然后他就因为备受打击而精神失常了。

刚开始的时候,他只是在家里大喊大叫,后来家里人也控制不了他了,他就会时不时地拿把菜刀或者木棒之类的冲出家门,目露凶光,好像一旦看谁不顺眼,立马就会弄死谁似的。所以村民一看见他出门,就像耗子见了猫一样跑回家里,把院里院外的门从里面紧紧地闩上。大家那个时候甚至不敢独自一人去田里干活,就怕碰上他。他疯的时候才三十出头,而且又是转业军人出身,体能远远超出正常人,所以每次发起病来,没有十个八个大劳力,是控制不了他的。

在我儿时的印象中,他发起狂来像是有超能力,跑得飞快,谁都追不上,而且身手敏捷,爬高上低,飞檐走壁,无所不能,他可以从距离两三米的一户人家的房顶蹿到另一家人的房顶。

记得又一次,他又发病,那时我爸爸不在家,我们娘几个正躲在屋里瑟瑟发抖,只听见房顶上的瓦片“哗啦”一声掉了几片下来,我们赶紧从屋里跑到院里一看:只见他刚从隔壁一家的房顶上跳到我家房顶上,沿着我家的屋脊正脚底生风地跑得飞快,一眨眼功夫又跳到了另一家的屋顶上。然后下面有一群年轻力壮的村民在追赶他,想要控制住他,怕他伤害村里的弱小人群,可是谁也逮不着他。

最后实在没办法,村人就去镇上派出所叫来了几个民警,他们带着电警棍,村民们配合他们在村里围追截堵了好几个小时,才最终把那个他给拿下,在抓住他的时候,他挣扎得也特别厉害,几个民警险些控制不住,最后他们只得用电警棍狠狠地电了他好几次,他才最终老实下来。

不过说来也很奇怪,自从派出所来人把他用电警棍电了几次之后,他就再也没有张牙舞爪地发过狂了,虽然精神跟正常人还是没法比,但性格好像变温顺了很多,至少不会再时不时地拿着凶器准备伤害别人了,他只是会时不时地自言自语,痴痴傻笑。村里的一些大人慢慢地也不再怕他了,甚至胆儿大的跟他碰了面,还会和他打招呼,他要么闷不吭声,要么痴痴傻笑两声。但我们大多数小孩子还是怕他的,尤其是一个人出门的时候,碰见了他,基本上都是撒腿就跑,还要时不时地回头,生怕他会突然追上来。

后来他弟弟长大结婚后,就自立门户搬出去了,他就和老母亲相依为命,他会帮老母亲挑水,老母亲偶尔还会带他到田里干活。就这样他跟着老母亲过了十多年平静的日子,直到老母亲生病去世。之后他的生活就没了保障,虽然他也会帮着弟弟一家干农活,但由于弟媳不接受他跟他们住在一起,他还是一个人住在老房子里,基本上都是冷一顿热一顿,饥一顿饱一顿的。那些年他弟弟一家的生活也不太好过,他弟基本上长年在外打工,偶尔在家的时候会隔三差五给他送些吃的过来。但他弟弟一走,弟媳就不怎么管他了,他饿急了,就会去弟弟家讨吃的,高兴的时候,弟媳会给他拿几个冷馒头,不高兴的时候,凶悍的弟媳会直接拿着扫把把他赶出来。

终于在一个寒冬腊月天里,刚刚五十出头的他因为饥寒交迫而死在了自己屋里。据说那天因为他的侄女(他弟的女儿,当时才十多岁吧,平时跟他比较亲)因为一连好几天没看见自己的大伯再来自己家要吃的,就带了一些吃的来到他家,结果把他家里里外外都寻了个遍,最终在厨房里的土灶台旁边的柴禾堆里发现了她已经死去多时的大伯,吓得她侄女直接大哭起来。最后他弟得到消息也从外地赶回来,没几天,在几个亲戚邻居的帮助下,直接用草席一卷就给埋在了他母亲的坟旁,连个最简单的葬礼都没举行,甚至连个棺材都没有。

听说他死的时候,整个人是蜷缩在一起的,而且瘦得都脱了相,只剩下皮包骨,颧骨突出,眼窝深陷,蓬头垢面。反正那场景据说是要多沧桑有多沧桑,要多凄惨有多凄惨。

再来说一下一个女精神病人,她姐姐是我的一个邻居,我称为表婶。一开始她各方面也都是正常的,而且人长得也很漂亮,据说也是被自己的婚姻大事折磨疯了。听说早些年她看上了一个小伙子,无奈家里人死活不同意,百般阻挠,最后她不吃不喝,在家里闹自杀,被家人发现阻止后,然后整个人不堪折磨就疯掉了。她倒是没啥暴力倾向,就是爱胡言乱语,自说自话或是痴痴傻笑。

为了减少已经上了年纪的父母的困扰,和方便照顾到她,她姐就把她介绍给了我们村一只眼睛瞎掉的光棍汉,想着以后她再生个一男半女,婆家人应该也会善待她,而且她自己的后半生也有了依靠。

可谁知几年过去了,她的肚子一直没有动静,刚开始婆家人也带她去看了,药吃了不少,可不知由于什么原因,她依然无法怀孕。于是婆家人对她也没了当初的耐心,独眼老公也是对她非打即骂。最后她姐实在看不下去了,就对独眼妹夫说:“实在过不下去,就离了吧!没必要整天打骂我妹。”最终她和独眼老公离了婚。

没过多久,听说她又嫁到了别处,而且很快生了一个儿子,听说那家人看在孩子的份上对她还很不错,而她自己也因为有了孩子,有了精神寄托,病情也一直在慢慢地好转,基本能过正常人的生活了。

这就是我认识的两个精神病人不同的结局了,没有家族遗传,都属于后天自己折腾出来的,一个凄惨无比,一个还算幸运。

所以说人在任何时候,都得学会调节自己的情绪,莫钻牛角尖,一旦搞得自己精神失常,幸运的话,有人照顾的话,还能像个人一样好好活着,不幸的话,被抛弃,被冷落,被虐待,甚至活得不如一头牲口。

际遇的关系,我知道很多精神病人,每个人有不同程度的活法。

在哈尔滨的时候,我认识一个精神病男孩儿的妈妈,她做家具生意,家里条件很好,我们是在孩子住院的时候认识的,时间久了,就加了微信。

她的儿子当时是第二次住院,第一次是用了电抽搐治疗医治好的,但是第二次孩子共同在医院住了三个多月,她的孩子也没有好,最后我们出院了,她还是带着儿子继续待在医院,我们断断续续有联系,前年微信里她告诉我说孩子现在彻底废了,意识不清醒,但是每天打扮的很体面,不交流看不出是精神病患者,天天出去逛街,每天都买点新奇玩意儿,去旧货市场,说是能淘到古董。家里人怕他受骗,每次都不给他多拿钱,每天逛完他自己就回家了。

这个孩子北京上海深圳家里都去过了,但是已经被医生判了死刑:救治无望。她妈妈说在她有生之年希望孩子这样自由快乐点过,将来她不在了,孩子就得送到医院封闭,那样不至于流落街头,能保持温饱。

同样住院还认识一个大四女生,长得很漂亮,是学设计的。她住院的时候已经是实习阶段,后来毕业证到手了,她也治疗的差不多了,在一个连锁设计装潢部门做设计。她知道自己的情况。迟迟不敢找对象,后来嫁给了一个离了婚的追求她好几年的男子,她跟丈夫坦白了病情,丈夫很照顾她,两个人去年生了一个健康的宝贝,一家人目前挺幸福。

当时一同住院的,还有一个商业学校的大二女生,她是被养父母捡回家的,她养母说她在学校处了对象,被对方甩了之后就得了精神分裂,这是第三次住院了,治好了她就离家出走,去找那个甩了她的初恋,家人已经好几次从外边把她找回来了。当时她的养母已经快六十,夫妻俩没孩子,把她拾回家就当自己孩子养,不知道为什么会得这种病,不知道是不是家里有遗传基因。现在这个女孩家里几年前就找不到她了,是被拐卖了,还是遇到了不测?她妈妈猜不到,以前在外面花没了钱就回家,现在她已经几年没回家了。

我丈夫的姨夫也得了这个病,后来他们全家吃斋念佛,姨夫的病慢慢有好转了,他没有服药,精神状态和正常人也有区别。但是能自理,比发病当初好多了。

我一个同学的外甥,在医院住院就吃药,回家就停药不吃,周而复始住院了好几次,他说上网查资料说抗精神药副作用大。到医院住院服药他就好,回家停药就犯病。后来他父亲找了好几个人把他绑起来用车想送到医院治疗。中途他谎称上厕所逃跑了,第二天那个孩子就服药自杀了。

每一个精神病患者家庭,都有着不同程度的心酸故事……

精神病,并非无药可救,只要长期坚持服药,是可以医治的,病人配合医治,病人积极自救,是完全能走出阴影的,就怕病人自已消沉。哪他一生就会笼罩在自已的阴影下,即使正常人意志消沉,也会萎密不振,失去正常的生活。

多读书,多开阔视野,多和人交流,并且做一份自已的工作,体念工作带来的乐趣和成就。更能取到事信功半的效果。

始终按成熟人的标准来要求自已,始终保持愉悦的心态,或许,当他们走出阴影,你会发觉,他们以是一个全新的自已。

成长,才能实现哦。

初二作文

初二作文

在日常学习、工作或生活中,大家都跟作文打过交道吧,借助作文可以提高我们的语言组织能力。那要怎么写好作文呢?下面是我精心整理的初二作文9篇,欢迎大家借鉴与参考,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初二作文篇1

“我走过的桥,比你吃过的饭还多。”“不听老人言,吃亏在眼前。”“我这是为你好!”……我们听过太多太多这样的话,有的时候我们不得不承认,大人们看过的世面确实比我们多,他们说的一些话,确实能够让我们少走弯路,但是我们却没有了自己的路。

他们给我们指着方向,让我们走向正确的道路,这一条道路上没有荆棘,是一条平坦大道,可是这样真的好吗?

活生生的剥夺了我们的权利,那条平坦大道,确实好,但是我们需要荆棘,就算装得头破血流,也应该尊重我们,因为不经历风雨,那能见彩虹,没有苦哪有甜,我们不是一盆娇弱的温室花朵,我们要长成参天大树,在该经历的年纪,经历我们该经历的事情,而不是你们把荆棘给铲平,如果我们离开了,那个温室,也许就不能够在这个残酷的社会生存下去。

我们应该要自我鉴别能力,知道这句话是不是能够对我们有好处,但也不能够盲目听从。

这个世界需要我们自己去体会,父母也只能给我们一些建议,而不是指名道路,我们需要靠自己来走出自己的路。

人生的道路上不能够之铺满鲜花,也会有挫折,这样我们才能够成长起来。

初二作文篇2

春风已到,满园春色,百花斗艳尽放光华。人们尽情地呼吸着春的气息,春天来了。

可我,唯有梅花让我独自留恋她。“已是悬崖百丈冰,犹有花枝俏”。我爱梅花,爱她的骨气,爱她的坚强,爱她的雪中无瑕。爱她的永不屈服,更爱她在凌冽寒风中雪压枝头的时隐时现,与困境的争斗更不惧怕。梅花爱凌风傲雪,看来像个苦行者,实则每到冬天,它选择开放,这是为了让自己迎送这晨光和晚霞。她是岁寒三友的首席,为了荣誉,将自己娇嫩的肌肤顶着风欺雪压。她的这种精神和那种傲气更显得几分温馨,几分清香,几分挺拔。冬季也使人觉得少了几分严寒,少了几分冷酷而不再挣扎。正因如此,古往今来骚人墨客的赞梅之文不断有夸:“宝剑锋从磨砺出,自苦寒来。”再如西江月词,“当梅花爱上雪花”:“妾比雪飘落雁,梅花。镜中水月慕芳华,几度回眸无价。含恨方遒策马,吟诗淡破云霞。红尘滚滚醉天涯,伊梦奈何桥架。”

梅是冬的精灵,雪的姐妹,春的使者,魁中之花。梅花傲雪清雅俊逸,不像牡丹追求华贵,也不像菊花过于隐逸而尽知天下。梅以它的高洁、坚强、谦虚的品格,给人以激励使人奋发。在严寒中,梅开百花之先,独天下而春方显几多高雅。

梅花常被民间作为传春报喜的吉祥象征,她让寒冬早落晚霞。我对着这梅花,心里有着说不出的感激,因为在这个冬天我了无遗憾,赏到了梅花!油然而生了几许赞美的想法,这才使拙笔落下。梅,带给我一片美好的回忆。因为眼中定格了梅花,使思维与之相伴而多了几分淡泊,宁静和闲暇。痴想着这飘飘洒洒沁人的梅花,情丝凝结。愿轻舞翩跹的她向着理想的境界升华……春天到了,我依然欣赏梅花!

初二作文篇3

有一富翁,为了确保自己的人身安全,雇了双胞胎兄弟两个作保镖。兄弟两个确实尽职尽责,为了保证主人的安全,他们做出如下行事准则:

a.每周一、二、三,哥哥说谎;

b.每逢四、五、六,弟弟说谎;

c.其他时间两人都说真话。

一天,富翁的一个朋友急着找富翁,他知道要想找到富翁只能问兄弟俩,并且他也知道兄弟俩个的做事准则,但不知道谁是哥哥,谁是弟弟。另外,如果要知道答案,就必须知道今天是星期几。于是他便问其中的一个人:昨天是谁说谎的日子?结果两人都说:是我说谎的日子。你能猜出今天是星期几吗?

首先分析,兄弟两个必定有一个人说真话,其次,如果两个人都说真话,那么今天就是星期日,但这是不可能的,因为如果是星期日,那么两个人都说真话,哥哥就说谎了。

假设哥哥说了真话,那么今天一定就是星期四,因为如果是星期四以前的任一天,他都得在今天再撒一次谎,如果今天星期三,那么昨天就是星期二,他昨天确实撒谎了,但今天也撒谎了,与假设不符,所以不可能是星期一、二、三。由此类推,今天也不会是星期五以后的日子,也不是星期日。

假设弟弟说了真话,弟弟是四五六说谎,那么先假设今天是星期一,昨天就是星期日,他说谎,与题设矛盾;今天星期二,昨天就是星期一,不合题意;用同样的方法可以去掉星期三的可能性。如果今天星期四,那么他今天就该撒谎了,他说昨天他撒谎,这是真话,符合题意。假设今天星期五,他原本应该撒谎但他却说真话,由"昨天我撒谎了"就知道不存在星期五、六、日的情况,综上所述,两个结论都是星期四,所以今天星期四。

初二作文篇4

爱是一首飘荡在夜空的歌谣,即使它被吹散在天空,也会久久徜徉在人们的心田……

——题记

余光中说,未来啊,乡愁是一座桥梁,你来这头,我去那头。是啊,故乡在这头,我却在那头。有谁的故乡不是家呢?——故乡是人类灵魂的归宿。

家是一个温馨甜蜜的字眼,在家中,可以尽享天伦之乐。当你踏上故乡的热土,才会知道,所有忧虑都会在此释放,所有轻松洒脱都会重新洗礼全身的每一个角落。

记忆中的童年,就是在故乡度过的哟。乡村就是一片天然牧场,养牛放羊,同时净化人们的心灵。一花一草,对童年的我来说都是如此熟悉!一鸟一虫,在童年中占据了多么重要的地位!我在沟壑中追赶麻雀,我在山林间采摘果实,我在乡间小道上唱歌,我在庄稼田地里舞蹈……在童年,故乡的一切便是我生活的世界。

很快,无拘无束的日子不见了,我来到城市上学,因而被下了一系列禁令。我失望地走开——我不能在柏油马路上奔跑,那很危险;我不能在小区庭院里唱歌,那很扰民……从故乡走出,如同振翅欲飞的'鸟儿突然被锁住了双翅,只能孤零零地在地上来回踱步,穿梭在喧嚣的街道间——我是多么想念故乡,想念那里的花鸟鱼虫,牛羊雀果啊。

渐渐地习惯了城市,故乡竟被淡忘,年少的脑海中,故乡是个很遥远的地方,要许久才能到达。却又近在眼前,残存着些许童年的味道。终于,我在地图上找到了故乡,好远,好远,故乡与我的心,好像也越来,越远……

忽然,余光中闯入我的世界,反复琢磨“乡愁”二字,却被人嘲笑“小小年纪,又没有离家在外,哪里来的乡愁呢?”可是啊,故乡才是家,对于这个“家”的记忆,即使淡了,也不会消失,好似一抹清茶,只会越品越香。因为故乡有爱,有我爱的自然、欢乐,有我爱的灵魂的归宿——家。

故乡,家,爱,最终融合成一首充满眷恋的歌谣——乡愁。

初二作文篇5

世界本是最为纯净的白色,是我们把它染的五颜六色。是我们被情绪遮蔽了双眼,却怨世界太无情。

生活不只有眼前的苟且更有诗和远方。没错,我们应该笑看世界。作为灵长类动物我们不应该被情绪所控,要以理智审视世界。我们有时候常常会傻傻的自己伤害自己,有时候明明知道不应该这样做,却还是用了这种极端的方式去发泄。学坏容易,学好难。有些秉性若是不及时制止,就会如同一颗耗子屎一般毁掉一锅汤。

我自认为我是一个秉性不好之人――易骄易躁。我也是一个时常会以自我为中心的人,有些东西自己认为是好的可是别人未必会因为它是好的就接受它,喜欢它。有些人,有些事你没有经历过无论别人怎么说,你都不会有那种感觉。可是当你亲自体验过后就会刻骨铭心。

我时常会想我这人是不是真的太苛刻了,对于我的朋友我总是希望她们变得十全十美,也一直朝着这个目标不断的逼她们。自己学习的时候我要随时提醒她们学,随时会问她们该做的作业做没有?该背的书背没有?她们只要没有被我就会在旁边一直催他们背。就跟个管家婆似的,难怪她们会觉得我烦。

看来我是真的用错了方法,我以为即使现在她们反感,可是将来的她们会感激今天逼她们的我。可是我发现我错了,理想很丰满现实很骨感。为了让她的英语提高一点,每次她问我单词之类的我都不会直接告诉她,而是让她去查了音标再教她读。我以为我是在帮她,可是她却以为是我不愿意教她。当我听到她和别人谈论说我小气,问个问题问题怎么怎么样的。我开始反思自己,或许我真的是错了!

有时苦有些难熬一熬就过去了,可是有多少人有熬的意制力。初中学英语觉得烦,就混日子。到了高中还要学英语不好混了,就想着为什么初中的时候不好好学英语,再苦再难熬一熬就过去了,初中苦了现在就轻松了。总是在后悔过去没有努力,可是为什么做不到现在努力呢?初中后悔小学,高中后悔初中,大学后悔高中,进入社会了后悔读书时不努力。这就是个永远没有尽头的路,只有改变其中的一部分才能找到一个分岔路口。

答案是普遍存在的,对于我们的脑袋来说,不是缺少思考,而是缺少角度。换个方向想想,只要你还要在这个世界上生活就永远做不到脱轨。反正都是要学的何不好好分析分析早学和后学的区别。后学你不会轻松,只会更累。而早学就不一样了,有老师的帮助你会学的更轻松,而且早点学会,学好你所读的大学就会不一样。再实际一点,读书期间就把该学的学好了,光奖学金都得多拿好多啊!

我们现在学的知识或许对于我们来说将来也该会用到,可是它却能决定我们将来生活在哪里。努力吧!少年!

初二作文篇6

飞舞的柳絮携着生命的种子,奔跑在我的心里庭院中,点亮了我心中的那盏灯。

——题记

天空灰蒙蒙一片,好像一个坏脾气的老头,始终阴着脸。我看着手中的卷子,上面勾勒的断翼残蝶还透出几分惨淡墨香,似是在嘲笑,又好像在讥讽我可怜的成绩。我像一只迷失了方向的鸟,在黑暗中徘徊,找不到前进的方向。

抓起大衣,推开门,冲出房间,硕大的天地本该使我放松,却让我更加烦躁,我失望到了极点,一回头,看到了那朵随风飘来的柳絮。

那朵柳絮刹那间引起了我的注意,我细细观察它,它是那样的柔弱细小,通体晶莹透亮。在那柔弱的外表下,藏在一颗坚强的心,支撑着它勇于面对风雨的挑战,更无畏挫折磨难,它始终凭借自己的力量战胜困难,它是那么灵动活泼,像是光明的使者,那么生机有活力,在我的心里庭院中,随风飘扬。

一瞬间,我好像明白了什么,风雨袭来,柳絮顽强不屈,它没有时间去选择逃避,始终以饱满的精神迎接磨难,即使掉落尘埃,化作春泥更护花,对它来说也是一种圆满。如今,这小小的柳絮携着强大的正能量向我奔来,我的心被震撼了。

是啊,柳絮如此微小也懂得向困难挑战,坚定信念,永不放弃,而我正值花样年华,却因一次次测验失败就垂头丧气,迷失了方向,甚至几欲放弃,和柳絮相比,我是多么的卑微啊。

忽然,阳光穿过云层,照到我身上,格外温暖。是的,我也应该坚强面对生活的各项挑战,用柳絮带给我的希望驱走阴霾,用它赋予我的信念划破迷茫,微笑着迎接每一天的朝阳。

风又起,那柳絮似乎乘着一抹阳光来到我的心田之上,顷刻间,我的心灵光芒万丈。

初二作文篇7

“作为父亲,您不会……不管……他了吧?”妈妈哽咽的声音还在继续。

父亲?谁的父亲?爸爸的父亲吗?

爸爸的父亲,那不就是……我的爷爷?!

难道妈妈正在和我的“爷爷”打电话?!

不可能啊!从小到大,我都没有听说过“爷爷”这个人的存在!

我心中的疑惑更深了!干脆轻手轻脚地走到了隔壁的房间门口……

门虚掩着,透过缝隙可以看到里面妈妈的身影,但有些模糊——她侧着身体,一边对着电话说话,一边用手抚摸着一个看起来像是相框的东西。

“请你听我的解释……”妈妈似乎对着话筒沉默了不少时间,又缓缓地开口了。

我竖起耳朵,小心翼翼地听着妈妈的话——

“求求您……这一次可不可以帮我们一把……”妈妈的声音渐渐地弱了下去……

啪——

电话听筒掉落在地上,我忘了自己是在偷听,一个箭步冲进了房间。妈妈痛苦地坐在椅子上,一脸的茫然不知所措。

“妈妈!”

“小媛!”妈妈抬头看见我,竟然慌忙地站了起来,把手上的东西藏在了背后。

虽然看不真切,但是我确定那是个相框。照片里有两个人,我不知道是谁,但是那里面的两个人看起来似乎好和谐……

“那是谁的照片?”我怀疑地看着妈妈。

“没什么……没有什么……”妈妈慌忙把相框锁进了抽屉里。

“快回去睡觉!”

我看着妈妈奇怪的神情,满腹疑问地进了房间。这一夜,我更是无法入眠。

几乎一整夜都在想妈妈的那个奇怪“电话”,早晨起床,我意料之中地顶着两个大大的黑眼圈,看起来好像是一只大熊猫!

“昨天的那道题目,我在网上找到答案啦!”

旁边的同学神采奕奕地互相交流着。

上网?我觉得自己脑中的那个大灯泡突然亮了!我飞快地整理好书包,冲到了图书馆。

我相信在网络上可以找到事情的真相。我现在要做的就是剥开事实的外壳,让一切都变得更加清晰可见!

进入最大的搜索网页,我飞快地打了“端木家族继承人”这几个字!

0.1秒……0.2秒……0.3秒……

虽然几分之几秒的时间过得飞快,但是我却觉得自己有种度日如年的感觉……

“刷!”

页面上突然出现了几十个结果,我挨个打开,可是每一条都写着:继承人——端木宇!

这些雷同的结果让我不免又陷入了失望。

只剩下最后一个链接了……

看着这个链接,我有些无望的感觉,但是还是抱着“试一试”的想法按下了鼠标。

这是位于一个不知名的上的一个旧帖子,看起来这个帖子存在的时间已经很久很久了!几乎没有什么人来阅读的样子。

我慢慢地看着一行一行的字,这些字并不是很多,但是我却读得很慢很慢,慢慢地……仿佛在读一个故事……

回家吧!端木家族的继承人

孩子,你离开家那么久了,难道不想家吗?

孩子,很多时候大家的想法都是不同的,难免会有分歧,只要愿意心平气和地谈谈,一切都会不一样的。

作为端木家族的继承人,你还有很多事情要做,在外面是无法完成的,还是回家吧!

这里有一张旧照片。看到照片,记得和我联系。

沈婆婆

读着这些字……我心中有一种奇怪的感觉……这个署名为沈婆婆的人……是谁呢?

我缓缓地把目光下移……一张旧照片慢慢地映入了我的眼帘。

这是一张发黄了的照片,照片中的一老一少,看起来那么相似地笑着……几乎同一时间,我可以肯定,这张照片,就是昨天晚上妈妈藏着不让我看到的照片!

不顾一切地冲出了图书馆,我飞快地朝家里跑去……

初二作文篇8

沐浴着春光,整个人都疏懒了,春风吹的人很惬意,闭上双眸,心而便随着暖而荡漾

万物都很疏懒,是春天把它们变成这样.清晨起床,向窗外遥望,太阳还在上班的路上,我看者它,看得它都害羞了,扯来一片云,遮住了它害臊的面庞.走出家门,漫步于小路,把身体展开,让阳光亲吻个够,使人懒洋洋的,十分惬意.小草掸了弹昨日的灰尘,伸展着身腰,贪婪的享受着阳光.你可以发现小草的绿是一种晶绿,那是种透明的绿,可以清楚的望见那清晰的脉络,可以感受到那绿色的血液流淌的是春天的气息.

柳树摆动着她那纤细的腰枝,妩媚的向行人问好.春风为她梳理那淡淡的长发,你可以听到它那甜美的笑声.行人经此,不禁驻足,总要望一望这姑娘的妩媚.殊不知这姑娘也是为了这春而醉了.

浅浅的草上趴着一只可爱的小家伙,我认识她,是奶奶家的小狗.真不知这么调皮好动的小家伙现在竟如此的安静,我走上前去,蹲下来看着它,它竟四脚朝天的躺着了.我知道它要我为它抓毛,我细心的抚摸着它雪白的小肚皮.太阳太暖了,把这小家伙哄的要睡着了,它的双眼眨巴眨巴,快要睁不开了,太舒服了,使得这小家伙在此酣梦.

不知怎么的,晚饭过后,双眼变睁不开了,淡淡的月光照进屋内,使人惬意.我知道这也是春光,它那淡淡的微笑,使我醉了,醉在这梦中的春光里.

初二作文篇9

时间好像过得越来越快。在不知不觉的忙碌中,时间已从指缝匆匆溜走,我却好似还停留在昨天。转念一想,已经初二了。

今天是星期六,老妈又没有烧午饭。我无奈地叹口气,摸着饿得咕咕叫的肚子去姨娘家蹭饭。到了姨娘家楼下,在楼梯口恰巧碰见姨娘,她竟然才去买菜。果然,一到周末,人都懒散了很多啊!我先上楼,到了姨娘家里,竟然发现东东也在。东东是我舅舅的儿子,一岁多,已经会走路了,但还不会讲话。看见东东泪眼朦胧,我就猜八成我那调皮的表弟又欺负他了。

来到卧室,发现表弟正看着火影忍者。表弟今年六年级,作业少得不像话。想当年,我六年级的时候,下楼溜一圈都怕浪费时间,担心作业写不完。看着他悠然自得的样子,我只能羡慕嫉妒恨。怪就怪我妈把我生得太早了,唉!蹭完饭后我没有回去,因为还要蹭晚饭。我抓紧时间赶作业,就在这时,表弟又要去图书馆了,我强力按压住要与他一起去的冲动,埋头写下一群令我晕头转向abc。唉!不要再刺激我了!不知不觉间快要到两点了,我赶快收拾收拾去老师家学习。无边丝雨细如愁,天竟然也开始哭泣。我连忙加快去老师家的步伐。

终于学习完了,我回到姨娘家时,表弟也已经回来了,还带回来一个同学。他们一边猛敲键盘,一边叽里呱啦的说个不停,还偶尔大叫几声,快活的不得了。我去另一个房间继续写作业。突然听到拍击物体的东西,随后就听到姨娘大叫。原来是东东要吃冰淇淋,但是已经吃了三支了。当然,这里的冰淇淋指的是高约半分米的迷你小甜筒。看着其乐融融的他们,我的内心不自觉的失落起来,羡慕感油然而生。现在这一切似乎都已经成为了一种奢望。

羡慕终究只是羡慕。现在做的只有努力,让多年以后自己变成被羡慕的人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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