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养牛场怎么注册商标,农村有哪些项目干好了能致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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肉牛养殖和酿酒业创业致富典型材料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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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98年初中毕业后开始从事肉牛养殖和酿酒业,经过十余年的奋斗,现已经发展到固定资产150万元,肉牛年存栏300头以上,酿酒养牛综合经营的全镇首屈一指的规模养殖大户,其开创的烧酒养牛销售的产业链经营模式为全镇所借鉴,为兰棱镇养牛酿酒业的规模发展做出了突出贡献。

1998年,陈连和初中毕业后回家务农,当看到当时村里年轻劳力大量外出打工,农民们顶着烈日更坐在田间地头,而生活贫困,农村落后的面貌依然没有多大改变。他的心里很不是滋味,自己不甘心做一个普通农民,在心中一直澎湃着帮助父老乡亲尽早脱贫致富创业的激情。为了寻求一条适合本村的致富门路,他有过很多的设想,但是经过了解市场行情,掌握经济信息和与乡亲们交谈,他最终把目标锁定在风险小、收益稳定的肉牛养殖业和酿酒行业上,决心以此为突破口带动帮助乡亲们创出一条致富新路。

说干就干,1993年6月,在朋友们的帮助下,他多方筹措资金3万元,兴建了兰棱镇第一家个体经营酒厂。由于专心经营,精于管理,当年就收回了成本,并小有结余,这更加坚定了她的决心,转一年,他立即又投入了2万余元进行扩大生产,并在当年纯盈利5万元,看到他先带头开酒坊,并取得丰厚利益,乡亲们纷纷尾随着开启了个体酒厂,当年全村酒厂就达到了15家。我在家乡新渠村投资300万元,实施100头奶牛养殖项目,10月中旬完成土建工程,共建成占地面积6400平方米,建筑面积达4000平方米的标准化牛圈5栋55间。为了解决养殖户的后顾之忧,我积极与蒙牛乳业联系,建成了奶站一处。同时养殖场实行公司农户方式运作,即统一购牛,分配到户,统一建圈,集中饲养。20**年11月6日我又从山西调回奶牛100头,以每头奶牛垫资12000元的方式,全部分配到户,农户养殖最多的达10头,初步形成了具有一定规模的奶牛养殖生产基地。

多年的创业实践,使我深深地体会到,创业是艰辛的,尤其在创业之初确实存在一定的风险。如何打消人们这种在创业之初的顾虑呢?我在帮助和带领乡亲们的实践中,不仅用我自身的创业过程去引导、帮助和感染他们,更是用实实在在的行动去帮助、支持和带领他们。养奶牛投资金额大,市场行情如何,牲畜健康与否直接关系到养殖户的利益。为了尽可能降低养殖风险,力求让村里的养殖户多收益,我积极争取区乡两级科技部门支持,邀请有关专家、技术人员进村培训,同时常年聘用有经验的兽医师蹲点指导,让养殖户底气更足,胆略更大。村里有一个叫吴山的,虽然养过奶牛、种过地,但始终也没有摆脱贫困,养殖场成立后他也想养奶牛,但又担心赔了本,使本来就贫困的生活雪上加霜。为了打消他的顾虑,切实靠艰苦创业来达到脱贫致富的目的,我毅然决定给他全力扶持。我垫资带着他一道去外地购买了15头奶牛,以帮助他尽快摆脱贫困。

通过三个多月的科学管理和养殖户的精心饲养,我养殖场的奶牛头头毛光体壮,产奶量稳定,每头牛平均日产奶20公斤左右,并产下牛犊50头,其中母犊31头,成活率达到98%以上。养殖户很快就收到了效益。预计全面走上正规后,养殖场可年创产值120万元,养殖户从每头奶牛中年可增收4000元。

看着乡亲们脸上露出的笑脸和增收致富的希望,我感到肩上的责任更大,担子更重。为了家乡的父老乡亲,今后我还将继续坚持集中饲养与分散饲养相结合的发展路子,争取三年内集中饲养量达到200头,并辐射全乡17个村,搞分散养殖,养殖规模达到500头,带动全乡农民发家致富。

同志们,我现在虽然脱贫致富了,但我的周围还有很多象我原来一样贫困的群众,现在虽然我的产业还不大,实力还不强;尽管目前我在带领群众致富方面做得还很不够,但作为一名共产党员,我要坚持做到,竭尽所能来支持和帮助我周围的贫困乡亲,能帮一户帮一户,能帮什么帮什么,我有决心、有信心在今后的创业中,带领全村人开创人人搞创收、户户增收入的良好局面,以回报党组织和社会对我的关怀和帮助。

三年来,在县委、县政府领导及县直各部门指导与帮助下,在辛店镇党委、政府领导及金融界朋友们的大力支持下,目前已成为拥有总资产1000万元、员工50余人的大型木材深加工企业。企业年产优质木材板30万张,产值2500余万年,20**年实现利税120万元。公司严格执行oec模式管理,经验逐步成熟,凝聚力不断增强,团队协作能力进一步提高。近年来,泰森木业的`发展已进入良性发展的快车道,目前已成为鲁北地区最大的胶合板、细木工板生产企业之一。产品结构多样化,公司发展更加多元化。公司现已建立起完善的销售网络和客户群,产品主要销往全国各大中城市,产品供不应求,市场前景看好。公司现已由原来的中低档产品逐步向中高档产品发展。

我在辛店镇建厂创业以来,遵纪守法,诚信经营,依法缴纳各种税费,积极参与社会公益性活动。我公司现有职工40多人,其中下岗再就业人员十多人,形成了良好的社会效益,带动了当地剩余劳动力就业。我公司本着“诚信经营、服务当地”的宗旨,落实可持续发展观,保持了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的双丰收。

下一步,我公司将按照“主业精、多业兴”的发展思路,在稳步发展胶合板、细木工板生产的同时,促其向精细化、增值型延伸,开辟附加值较高的高档家具板、贴面板。开发科技木、集成材质接板、复模板等新产品,并由板材向家具发展,把产业链拉长,形成多元化经营和产业强势,完成公司内贸和外贸的发展布局,实现产业联动发展;借助我县发展木材加工产业的机遇,根据市场前景,立足当地实际,在发展和壮大胶合板、细木工板的基础上,计划新上科技木、集成材质接板、家具贴面板、家具等项目。

我在创业之初,正好遇到了20**年金融危机,经济的不景气影响了板材销量。同时,公司刚刚创立,融资难、招工难、管理难成为摆在我面前的三大难题。缺乏经验,我们就在经营中慢慢摸索;缺少资金,我们就千方百计去融资;劳动力不熟练,我们就加强培训;同时密切联系我省及其他省区的板材消费企业,拓展销售渠道。经过几年的发展,公司步入了正规,取得了一定规模和经验,销路有了保证。公司能够正常经营,按时缴纳税款,保证我公司职员不失业,给与职工足额的劳动报酬,并按时缴纳社会保险,我认为这就是我的社会责任。

随着我国经济发展和人民生活水平的提高,木质家具和高档地板消费能力将继续提高,这对我们木材企业来说是一个绝佳的发展机遇。泰森木业将继续在各级党委政府的领导下,与社会各界紧密合作,争取再创发展新辉煌。今后我们将始终本着“公司发展,农民收益”的目标,在追求经济效益的同时,努力追求社会经济效益。加强企业文化建设,学习先进的人力资源管理,进一步完善用人机制,完善激励办法,用事业留人、待遇留人、感情留人;积极拓宽用人渠道,促进剩余劳动力再就业;积极拉动和带动农民植树造林积极性,促进我县经济林业的迅速发展,为惠民打造全国木材加工产业基地和经济发展做出更大的贡献!

在上个世纪九十年代末期,我也走入了企业减员,失业下岗并轨的行列,开始了人生新的旅程。刚失业时,心里真的特不是滋味,因为一夜之间,铁饭碗被打破了,我们的生活没有了保障,我的心里空落落的,我丈夫原来在集体所有制单位上班,早几年前就已经下岗,由于他身体一直不好,患有多种疾病,也没有找到合适的工作,所以家里的生活重担基本上就落到了我一个人身上。因为我深深的知道这个家单靠我丈夫微薄的收入是很难维持的,我的女儿面临着升学等诸多问题,没有一定的经济基础这些都是纸上谈兵,所以我的心情是一直是很沉重的,整天觉也睡不好,饭也吃不下,干什么事情总是打不起精神来。过了一段时间,在社区干部和亲友的开导下,我的精神有了好转,我想下岗失业不止我一个,别人能活我也能活,别人能干我也能干。我坚信有党的领导,有政府的好政策,没有过不去的火焰山。我暗暗发誓我一定要靠自己闯出一条创业之路来。

一、创业要从点滴做起,靠自己的双手闯出一条新路。

“创业”二字说起来很轻松,做起来真的不容易,在亲友的帮助下我筹措了一些资金,开始了我的第一次创业。我第一次做的买卖就是在家附近市场开了一家“祥合粮店”,当时以经销杂粮为主,因为我原来的单位就是粮油贸易公司,多年来我从事的工作就是经销议价粮油,干这一行可以说是轻车熟路,当时,我在家人及朋友的帮助下,小店开始营业了,起初生意还不错,每天自己骑着一台倒骑驴从北行农贸市场上货,再拉回到铁西卫工街六马路市场去销售,平均一天一次,虽然很辛苦,但收入还可以,使我看到了生活的希望。大约干了三个月后,突然有一天,派出所通知我,说我的粮店被盗了,当时所购进的粮油价值近4000元,被一扫而光。听到这一消息我顿时脑海一片空白,没有想到刚刚建起的店一夜之间遭遇此祸,家里人也开始埋怨我不应开这个店,当时我的心情特别不好,整天不说一句话,躲在房间里哭了好几场情绪特别低沉。但母亲非常理解我,社区干部也非常支持我,鼓励我打起精神,从头再来,从哪里跌倒再从哪里爬起来。

二、创业,就要身经磨难,经得起各种考验

第一次创业失败后,我认真地总结了经验教训,加强防范意识琢磨我下一步干点什么,由于上次被盗资金难补缺,我就从投入比较少的项目开始。这一次我投资了一家水果商店,当时在北行市场租了一间房子,由于对水果的保管和储藏缺乏一定的知识和经验,以及多种原因,这个店没开多久也夭折了。我心里虽然很难受,但我相信自己一定能成功。又过了一段时间我与亲属共同集资,在农村合买了一台农用四轮汽车,准备从产地拉大棚蔬菜到城里搞批发,但仅仅干了半年,由于丈夫有病,家里离不开我,万般无奈之下,我忍痛认赔把车卖掉,此时我所有的积蓄和所借来买车的钱近5万元,已所剩无几,面对这些债务、面对尚未长大的女儿和有病的丈夫,我只有偷偷落泪,这次打击后,我整个人瘦了一圈,体重降了15斤。但我没有后退,我坚信只要我坚持不懈地努力,靠党和政府的政策,我一定会成功。俗话说“失败是成功之母”,我一定要干出个样来。

三、有志者事竞成,爱拼才会赢

经过前几次的失败我悟出一点道理,无论干什么不能蛮干,要做好认真的调查研究,要从事能占领市场,具有发展潜力的行业入手。经过调查,我发现市场上西点屋,面包房现在比较火,而且发展潜力很大,销售市场也非常好。但我从来没有接触过这类行业,怎么办?正在我一筹莫展之时,区劳动局免费为下岗工人开办了再就业培训班,而且就有面点专业。在培训班里我虚心好学,不懂就问,光学习笔记就记了两大本,在老师的指导下我初步掌握了做西点的一些技术。于是我又开始了我新的“创业”之路。我在XX区小白楼附近办起了西点屋,面积有50多平米,开始学做蛋糕,从进货、配料、到制作等我都从头学起,尽可能地把培训班中学到的知识都发挥出来,其中的辛苦可想而知,每天我起早贪黑,但我却乐在其中,为了把小店办好,我就经常利用空闲时间,去向别人请教,有时在大商场的西点屋前,隔着橱窗玻璃,我一站就是几个小时,偷偷地把人家的操作方法记在心里,回来后按照所学来的方法,自己反复琢磨,多种配方,多次试验,千方百计地搞好自己的产品。渐渐我的生意红火起来。周围的居民都说我的食品既便宜又好吃,而且干净卫生。我的热情周到服务也得到广大群众的认可,由于市场竞争激烈,我开始逐渐增加新的品种,扩大经营范围。

通过市场调查,我又有了新的打算,开办联锁店。一次去社区办事,我把想法同负责再就业工作的同志讲了,她非常赞同我的想法,先给我办理了《再就业优惠证》又告诉我如何办理小额贷款手续,就这样,我很快拿到了政府的2万元免息贷款。2万元贷款虽然不多,但却解了我的燃眉之及,在接下来的1年我又通过社区成功办理小额贷款5万元,有了周转资金,我的第一个分店和第二个分店相继在两个超市开始启动,面积都在50至60多平米,投资资金将近30万,烤箱、和面机、压片机、打蛋机等面点制作机器一切齐全,现在我的面点屋经营中西式面点。我的这几个店现有员工30余人,临时员工也有10多人,他们大多是下岗失业人员,在3年的时间里我的店先后安排了60余名下岗失业人员使他们重新走上就业岗位,为政府减轻了负担。现在我已注册了自己的商标“天霖食品”,今年我还打算在政府的帮助下再办理小额贷款5万元,继续扩大经营规模,开创出自己的一片天地。

通过多年的打拼,经历了坎坷道路和创业的艰难,吃尽了酸甜苦辣,我终于明白,有志者事竟成,功夫不负有心人,人总是要有一点精神,要敢想敢干。在这里,我首先要感谢党和政府,鼓励我们这些失业职工走自强之路,为我们自谋职业提供了有利的机会,政府制定优惠政策,为我们提供小额贷款,帮助我门解决困难,感谢办事处、社区领导对我的关心,使我们失业不失志,再次创造人生的辉煌,体现生命的价值。我深信,通过实践我感到我的创业之路才刚刚开始,今后的路还很长,我初步设想,要把我的连锁店做大做强,要增强自身的竞争力,想方设法增加品种,扩大规模,降低成本,提高质量,我要向“好利来”看齐,努力争取在三—五年的时间里,也创造出属于自己的品牌来,更好的服务于社会,服务于人民群众。让更多的下岗失业人员来我这里就业,以便进一步减轻政府负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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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来三到五年内,农村有哪些项目干好了能致富

未来三到五年内,农村有哪些项目干好了能致富

如果说未来3~5年之内在农村发展养殖业的话,如果自己肯付出辛苦,就一定能够勤劳致富。现在养牛的已经越来越少,因为养牛很辛苦。但是养殖牛的这个行当,已经出现了饱和的状态。所以说从2019年年初开始,牛肉的下降在逐步的下调,现在每公斤的牛肉应该在60元左右,相比去年已经下降了20个百分点。

今年的猪肉价格,因为去年的非洲猪瘟大部分生猪被淘汰,所以今年的猪价上涨非常夸张。所以在这个牛肉价格非常低廉的时刻,大批量的进行养殖通过三年的周期牛肉肯定会重达一个高峰。但是养牛非常的辛苦,一头牛每天的饮水量最少要摘30公斤,而且要以温水为主。

而牛食量也非常大,如果进行放养的话,资源是一方面,第2点那就是要有充分的时间。现在很多的农村也禁止上山进行放养牲畜。所以如果每天割草喂饲料的话,会非常的辛苦。而想要致富必须成规模。前期投入十头牛,每头牛2万块钱的价格,就需要20万,加上一些基础配套设施,前期投入30万。

在排除不会发生流感等重大病症,三年以后最少盈利30万。但是三年以后牛肉的价格还会出现一部分的下调,和各个地区的保有量有一定的关系。在农村流行的一句话叫做带毛的不算财,因为当发生疾病的时候,都是成批量的死亡,所以在选择做养殖业的时候,一定要三思而后行。

农村专业合作社的问题望高人指点

农村专业合作社的问题望高人指点

这些资料希望能对你有所帮助.(仅供参考)

办农民专业合作社,比按照公司法办公司门槛要低得多,比如说农民专业合作社法对于合作社的出资问题就有非常宽松的规定。农民入合作社可以出资也可以不出资,但是公司法对于公司设立的最低注册资金,有三万元的要求,这就是一个比较明显的例子。

那么我们如何办合作社呢?刚才讲到,同类农产品的生产经营者可以联合起来办合作社,但是办合作社要依照法规的规定来办,法律的规定:

首先是个条件的规定。

法律规定了五个条件,第一个就是合作社要有五名以上的成员,这五名以上的成员就是说,合作社成立的时候,至少得有五个人作为你的社员,在这个合作社的成员当中,法律规定,农民要占主体,因为我们是农民的专业合作社,所以农民不能够太少,农民按照法律规定,必须得占80%以上。我们的法律也允许社会团体法人、企业法人加入农民专业合作社,但是为了保障农民的主体地位,也是为了鼓励龙头企业以及一些为农服务的社会团体组织,真正地帮助农民把合作社办好。

所以法人成员在法律上是有一个限制的,就是不能超过5%,这是个高限,当然如果你要是成员不到20人的时候,法人成员法律规定,只能是一个。

第二一个条件就是你要制定一个章程。章程是合作社最重要的一个文件,合作社的许多大事都要有章程来规定,比如说(对)成员的入社条件的要求,合作社盈余的分配,亏损了怎么办?等等这些大的事情,都要由章程来规定。

第三你要建立一个组织机构。这个组织机构按照法规的规定,有一个是必须得设立的,就是合作社的理事长,因为理事长是合作社的法定代表人,合作社将来要成为一个法人,谁来代表合作社呢?就是理事长,其他还有一些几个,比如说理事会、执行监事、监事会,这些都由合作社自己来选择是否设立?为什么法律做这种规定呢?因为合作社刚刚开始发展的时候,可能规模还很小,设立过多的组织机构会增加管理成本,也会增加办事的程序,这样的话,不利于合作社高速度和高效力的发展,法律把这个其他这些组织机构的设立的选择权,交给了合作社自己,由农民自己来决定是否设立理事会、执行监事或者监事会。

第四个条件,合作社要有一处住所,还要起个名字。住所就是合作社的业务活动场所,当然这个住所可以是合作社自己建立的一个专门的场所,也可以是租用的一个场所,甚至也可以就在合作社领导人的家里来办公,这个都由合作社自己来决定,但是要写在章程里,起个名字就是合作社可以起一个字号,合作社登记以后,成为法人,就可以用自己的名字去订合同、去办贷款,从事经营活动了,这是名字的作用。

关于给合作社起名字还有一个问题要注意,就是我们过去有一些合作社,已经办了很多年了,它过去的时候可能是叫协会,也可能是叫中心,经营得很好,这个农民专业合作社法实施以后,如果它按照法律的规定到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去登记的时候,是不是一定要把它原来的名字改掉呢?法律对此没有明确的要求,那就是说也可以保持原来的名称,我还叫协会,还叫中心。因为我以前在多年的经营当中,已经积累起了一笔无形的财富,比如说信誉,比如说我的字号的价值,如果法律规定,让农民改名字的话,可能会对农民的这笔资产造成一些损失,使农民受到影响,所以法律对此没有明确的要求。

第五要有符合章程规定的成员出资。法律没有要求加入合作社的社员必须得出资,是否出资?用什么方式出资?比如说分期出资,以缴纳会费的方式出资,用货币或者实物来出资,这些都是由合作社的章程来规定的,也就是由农民自己在成立合作社的时候来决定的,但是如果你有出资的话,一定要记载在章程当中。

法律为什么对出资做这样的规定呢?因为不同类型的合作社,对资金的需求可能是不一样的,兴办的时候,有一些合作社可能就需要比较大量的资金,有些合作社可能需要资金量比较小,也有一些合作社,可能根本就不需要出资,有五个种菜的农民,要成立一个蔬菜销售合作社,我们家里都有自己已经种好的菜,我们就是要成立一个合作社,共同地把这个菜卖出去,那样的话我们现在成立合作社的时候,是不是一定要出资呢?有可能就不用,比如说我们五个人把菜给集合起来了,现在我们五个人选一个代表去,比如说去北京的某个菜市场去卖,我们家里头自己有农用车,或者说我们五个人联合起来租一个农用车,这些我不一定都得出资,我就可以把菜拉到市场上去卖掉,回来以后,我们挣了钱,我们再进行分配,当然我们也可以从我们挣的钱里边逐渐地去积累合作社发展所需要的资金,所以说法律对合作社的资金问题做了一个比较宽松的规定。

法律规定的第二个程序就是你要开一个设立大会。成立合作社咱们不是说,随随便便说我们成立就成立了,你得有一定的形式。法律的第11条规定,设立农民专业合作社,应当召开由全体设立人参加的设立大会,设立时自愿成为该社的成员的人为设立人。设立大会有它自己的职权,制定章程,这个章程要有全体设立人一致通过,它可以选举产生合作社的理事长,如果你要成立理事会、监事会的话,它的成员也用这个设立大会来选举产生。其他的重大事项也是由这个设立大会来决定的,这是我们要召开一个设立大会。

第三个程序就是要到当地的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去办理一个登记的手续。有一条可以让大家放心,就是不用担心登记的费用问题,因为法律已经规定了,办理登记是不收费的。只有经过登记,合作社才能获得法人的资格,什么叫获得法人资格呢?就是获得登记了以后,你就可以用合作社的名义,去从事生产经营活动了,并且你的这些活动是受法律保护的,办完了这三个程序,就是我有符合合作社的条件,我召开了设立大会,我进行了工商登记,合作社就算正式成立了。

当然有一些不从事盈利性经营活动的农民合作组织,比如说农民技术协会,以前已经在民政部门进行了社会团体法人登记,在本法实施以后,你仍然还是在民政部门登记,按照社会团体法人来进行管理,不需要变更成工商登记的农民专业合作社。

登记和不登记是不一样的,登记是获得法人资格的一个必经的程序,只有登记的组织,才能够取得法人资格,没有经过登记的组织,就没有法人资格,所以如果我们办农民专业合作社,一定要尽量地去进行工商登记,当然也有一些不愿意进行工商登记,那么的话,不进行工商登记有什么问题吗?不进行工商登记你的生产经营活动当然也可以进行,但是和进行登记的就有一些不一样。比如说你如果以合作社的名义订立合同,但是你没登记,那么的话,将来发生纠纷,法规可能就难以保护你。

如果你不登记,就不能以合作社的名义去申请商标注册,同样也不能以合作社的名义去办贷款。

可能有些农民兄弟还关心,合作社是农民自愿的,那我自愿办起来合作社了,那么我退社自由不自由呢?我如何退社呢?在这一方面法律也有明确的规定。

比如说一个养牛的农民,他过去参加了一个养牛的合作社,现在他要进城去打工了,我不想养牛了,我想退出合作社,怎么办呢?要办什么样的手续我才能退合作社呢?首先我们要强调一点,加入合作社是农民的权利,退出合作社也同样是农民的权利,所以说你退社的时候,是你行使你的权利,你行使你的这种权利不需要任何批准,只要你按照法律的规定来办相关的手续就可以。法律是怎么规定的呢?

第一,如果你是一个农民,我要退出合作社,那么的话,你应当在每一年度,你们合作社的财务年度结束之前的三个月,向合作社提出;

第二,如果你是一个法人的成员,那你应该在六个月以前向合作社提出,只要你一提出,实际上你就是等于已经退出合作社。

由于你是在一个经营年度的中间退出合作社,所以你原来与合作社订立的一些合同,你对合作社承诺的一些义务,可能还得按照你们当时章程的规定,和你对合作社的承诺继续履行。在退社的时候,合作社成员账户里面所记载的,成员的财产,都可以按照章程的规定,退还给退社的成员,当然在退还的时候,所谓按照章程的规定,就是有可能你要承担相应的亏损责任和债务责任。

这个比如说,你入社的时候,入了一千(元)钱,在你退社的时候,有可能你的财产没有变动,还是一千(元),那么的话就退给你一千(元),当然也可能合作社经营得比较好,你的一千(元)变成一千二百(元)了,那么的话你退的时候就有可能退回一千二百(元)。当然如果合作社经营的不好,发生了亏损,或者其他一些原因,也可能你的一千(元)变成八百(元)了,或者六百(元),那么的话,也只能按照这个减少的数额退给你了。

保护农民成员的利益是农民专业合作社法里面一个非常重要的内容,这可能也是大家都关心的问题,在这方面法律做了以下几个方面的规定:

第一就是合作社首先要为每一个成员设立一个成员账户。

合作社成员账户的作用主要有两个:

第一就是要明确合作社成员和合作社之间的财产关系;

第二一个就是要以账户为依据作为合作社盈余分配的根据。

合作社成员账户按照法律的规定,它主要记录三项内容:

第一就是成员在加入合作社时,对合作社的出资;

第二是要记载这个合作社成员在合作社期间合作社提取的公共积累,量化为这个成员的份额;

第三是要记载这个成员在合作社期间与合作社进行交易的情况。

为什么要规定成员账户呢?或者说为什么规定成员账户是保护成员的利益呢?就是因为这个账户它明确了成员和合作社之间的财产关系。我们知道,过去我们搞过合作社,后来又发展成人民公社。当时,我们说人民公社是一大二公的制度,是吃大锅饭的制度,在那个人民公社里,人民公社的社员和公社之间的财产关系是不清楚的。为了打消广大农民群众对于办合作社,是不是又要重新归大堆儿,重新搞一大二公的顾虑,所以法律里面规定了一个合作社成员账户的制度,这个账户的性质实际上就是说,合作社的社员在合作社里边有多少财产,要记录在这个账户里面,这样就明确了合作社成员与合作社之间的财产关系,按照法律的规定,合作社的成员是以它的账户记载的财产为基础对合作社承担的有限责任的。合作社账户的制度也是国际上合作社普遍采取的一种制度,我们做这种规定也是为了与国际接轨。

第二一个方面的规定就是合作社的盈余如何进行分配?

合作社为什么有盈余呢?我们以一个销售合作社为例。农民加入合作社以后,合作社可以把农民成员的这些农产品给它集合起来一块儿卖出去,规模大就有可能降低销售的成本,同时因为规模大也有可能以更好的价格卖出去,这样就形成了合作社的盈余。

比如说某地种栗子的农民,在加入合作社之前,一家一户向收购栗子的商贩出售板栗,当时的价钱很低,为什么?因为一家一户的农民产品的产量很小,你一个一个地去和小贩说价格,就不容易把价格提高,合作社成立以后,当地的栗农纷纷加入合作社,栗子集中了,产品都集中到合作社了,合作社就可以选择价格比较高的商贩去出售这个栗子,甚至合作社它可以将栗子直接去卖给加工企业,这样的话,栗子的价格明显地提高了,合作社为农民赚了更多的钱,赚来的这些钱应当如何分配呢?我们也可以看到,这些钱的赚取主要的是由于产品规模的扩大,也就是说,是由于农民向合作社提供了产品,所以才能够赚这些钱,这是利润的主要来源。当然在合作社的这个利润的形成过程中,也离不开农民入社时,积聚的资金形成的资本的作用,因为合作社要收购产品,必然需要一定的资金,当然这资金也有可能是贷款取得,当然农民如果入社的时候,提供了比较多的资金的话,可以更加降低合作社的营销的成本,所以盈余的形成,一方面是由于农民提供了产品,另外一方面是由于农民为合作社提供了资金。在法律规定合作社盈余如何分配的时候,充分考虑了这两方面的因素,所以在盈余进行分配的时候,一方面要考虑到农民与合作社,为合作社提供产品的这种交易的行为,另外一方面也要考虑到合作社的成员,在加入合作社时,为合作社提供的资金的作用。但是哪个方面为主呢?我们可以看到,如果农民不向合作社交售产品,你有再多的资金,你也没有东西可以卖,所以在利润形成过程当中,这个产品的作用是最大的,因此法律规定,在盈余分配的时候,要有一个比例,这个比例是以农民向合作社交售产品为主的,也就是说,盈余分配的时候,要与农民与合作社之间的这种交易量或者交易额为主要的分配依据。

法律是这样规定的,第37条在弥补亏损、提取公积金后的当年盈余,为农民专业合作社的可分配盈余。

法律关于盈余分配,四六开这个原则是一个基本的原则,对于这一条的规定,我们首先要注意到,按照交易量额返还的这个比例,不得低于可分配盈余的60%。什么叫做按照交易量额比例返还呢?

比如说合作社在今年出售农产品的时候,赚取了一万元的纯利润,这一万元的利润在分配之前按照法规的规定,可能要先做两件事情,第一就是要去弥补亏损,这个亏损可能是以前的亏损,第二一件事就是要提取一定比例的公积金,这个公积金的提取比例是由章程规定的,法律没有强制性的要求,合作社可以提公积金,也可以不提公积金,在做完这两件事情以后,剩余的部分就是可分配的盈余了。

还以刚才的一万元为例,可能完成了上边两项工作以后,剩下的是一个六千(元)钱,这六千(元)钱就是可分配盈余,六千(元)钱怎么分配呢?按照法律的规定,按照成员的与合作社之间的交易量,或者交易额来进行比例返还。什么叫交易量呢?有些农产品可能在社员与合作社进行交易的时候,就是以社员向合作社提供了多少斤来记载的。也有可能是以社员向合作社提供产品的时候结算价格来记载的,如果以交售了多少斤来记载就是交易量,如果以交售时候的价格记载就是交易额,按照交易量或者交易额返还给社员的这一部分的比例,法律规定,不得低于60%,什么意思呢?就是我们有六千(元)可分配的盈余,如果按照60%比例返还的话,就是六六三千六百元,当然这个比例,合作社的章程规定,可以提高这是法律授予章程的权利,但是任何一种分配,任何一个合作社,在进行这种比例返还的时候,这个比例都不得低于60%。这是法律的基本含义。比例返还的意思是什么呢?比如说这三千六百(元)钱要返还给一百个成员,这一百个成员交售的产品可能是一共是一万斤,这一万斤里面,每一个成员交售的数量是不一样的,有人多可能有人少,比如说有一个成员占了10%,另外一个成员可能只占1%,那么的话,按照比例返还就是三千六百元的10%,要返还给一万斤的这个10%的成员。那么的话,交售占了一万斤1%的成员,他在分配的时候,就只能在三千六百元里头按照比例返还,取得1%的份额,这是按照比例返还。比例返还之后,剩余的那一部分可分配盈余就是分红的形式,返还给成员,在这个返还的过程当中,也有几个问题要注意,第一返还的依据是什么呢?它的计算依据就是这样构成的,首先是要把成员账户记载的财产份额计算出来,第二要把国家补助或者社会捐赠形成的财产平均量化给每一个成员的份额,把这两部分加起来作为向成员进行分红的一个依据。

还是以刚才六千元可分配盈余为例,我们已经有三千六百元作为比例返还给成员了,那么剩余的这一部分还有两千四百元是要分红,以分红的形式返还给成员的,这两千四百元的分配首先要考虑成员账户里边记载的成员在合作社当中的财产份额,比如张三他在成员账户中记载的财产份额,占合作社总财产的5%,那么的话,他以这个为依据,分红的时候,要返还给他的就是两千四百元的5%,当然如果这个合作社他同时还接受了国家的财政补助和社会捐赠,并且形成了财产的话,那么这一部分财产也要按照每一个成员平均量化作为分红的依据,还是以张三为例,他原来占有5%,如果这部分财产要是平均之后,加到他的份额之上,他可能在合作社的总资产当中,就占有6%的份额,那么这个6%就是这两千四百元分配给张三的一个依据。

第三个方面的规定是关于财务公开的规定。

财务公开是合作社实行民主管理的一个非常重要的基础,所谓财务公开,就是有关合作社经济活动的情况,成员有权去了解、去掌握。关于财务公开,农民专业合作社法做了四个方面的规定。第一法律规定,农民专业合作社的理事长,或者理事会,应当在每年财务年度终了之前,制作相关的财务报表,包括年度业务报告,盈余分配方案,亏损处理方案以及财务会计报告,这些财务会计报告应当在成员大会召开之前的15天以前,放在合作社的办公地点,供成员查阅,第二方面的规定是合作社的成员有权查阅合作社的这些财务报表和会计账簿。

第三个方面的规定,是合作社的理事长或者理事会编制了这些财务报告之后,要向成员大会或者成员代表大会报告,并且获得成员大会或者成员代表大会的批准。第四个方面的规定,是关于合作社财务的审计。每年的财务活动合作社的执行监事或者监事会要负责进行内部的审计,如果没设执行监事或者监事会的话,这个审计活动就是由成员在查账的时候,或者是在成员代表大会审查报告的时候进行的。合作社成员大会或者成员代表大会也有权决定对合作社的财务报告委托有关的审计机关进行外部审计。这些财务公开的规定,核心的内容就是一个,要保证农民成员的知情权,要让农民全面地了解和掌握,我这个合作社进行经济活动的情况,只有成员充分地了解和掌握了这些经济活动的情况之后,才有可能进行真正的民主的管理。

第四个方面的规定就是关于民主管理。

合作社是成员自愿的组织,合作社是农民自愿兴办的,农民在其中享有充分的民主权利,合作社是农民拥有的一个企业,农民对于合作社的重大事项有充分的管理的权利,这就是合作社民主管理的基本含义,关于民主管理法律主要是这么几个规定:

第一个是关于(设立)成员大会,或者成员代表大会的规定。

法律的第22条明确规定了合作社成员大会的八项职权,其中最主要的(是)修改章程,选举罢免合作社的领导成员,决定合作社的重大经济活动,决定合作社的合并、分立、解散、清算等等。合作社的成员大会是有合作社的全体成员组成的。如果合作社规模比较大,合作社的成员大会也可以决定合作社设立成员代表大会,一般情况下,成员代表大会行使的权利是和成员大会一样的。当然成员大会在决定设立成员代表大会的时候,对于成员代表大会的职权也可以做一些限制,这是关于成员大会的规定。

第二就是关于表决权的规定。

合作社是社员自己的组织,社员在合作社当中行使民主权利的基础是什么?法律规定,合作社成员在合作社成员大会当中的表决权是一人一票,这是合作社民主管理的基础,充分体现了合作社的成员在合作社当中地位平等。

在保证合作社成员一人一票的表决权的同时,农民专业合作社法还设定了另外一个制度,就是附加表决权制度。

附加表决权指的是什么呢?指的是在一人一票的这个基本表决权之外,合作社还可以设立一个,受到限制的表决权。

这个制度的设立,主要是考虑到(在)合作社的生产经营过程当中,有一些成员对合作社做出过比较大的贡献,为了充分调动他们的积极性,他在一人一票的这个基本表决权基础之上,他还可以享有一定数额的附加表决权,但是法律对于附加表决权的数量有明确的限制,就是每一个合作社设立附加表决权的话,不得超过我这个合作社一人一票,基本表决权总数的20%,例如我这个合作社有一百个成员,一人一票的基本表决权就是有一百票,如果我们合作社的成员大会决定,本社设立附加表决权,这个附加表决权最高不能够超过20票,如果我设了20票的表决权,那么的话,我合作社总的表决票就是120票。

第三就是表决,表决是行使民主权利的最主要的形式。

在合作社法中,对于农民专业合作社成员大会和成员代表大会行使表决权有明确的规定。成员大会进行选举或者一般性的决议,应当由本社成员表决权总数过半数通过,如果决定的是修改章程,或者说合并、分立、解散、那么的话,这种决议应该有表决权总数三分之二以上多数通过。

有了成员大会,有了一人一票的基本表决权,有了对于表决权行使的规定,农民成员在决定合作社一些重大的经营事项的时候,就有了充分的表达自己意见的渠道,这是合作社民主管理的基础。

关于保护农民权益的,保护合作社成员合法利益的第五个方面的规定,就是法律对于合作社管理人员侵犯合作社财产的行为,要受到了法律制裁也做了一个明确的规定。

法律的第29条明确规定,农民专业合作社的理事长、理事和管理人员,不能有下列行为:

一、侵占、挪用或者私分本社资产;

二、第二违反章程规定,或者未经成员大会同意,将本社资金借贷给他人,或者以本社资产为他人提供担保;

三、接受他人与本社交易的佣金归为己有;

四、从事损害本社经济利益的其他活动。

如果合作社的理事长、理事和管理人员违反前款规定所得的收入应当归本社所有,给本社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各位观众,我们用了两讲的时间,对农民专业合作社法的一些基本制度做了介绍,主要的目的是要让广大农民群众了解,我们如何办农民专业合作社?以及我参加了合作社之后,如何在合作社内,行使民主权利?但是,农民专业合作社法还有很多重要的制度,由于时间的关系我们没有一一介绍,比如说这部法律规定了国家扶持农民专业合作社的一些基本的原则,还有另外一些制度,比如说合并、分立、破产、解散、清算等等。

农民专业合作社法,不仅仅是农民如何兴办农民专业合作社的法,它也是一部促进农民专业合作社的法,为了促进农民专业合作社的发展,需要各级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依照法律的规定,以及各自的职责,对农民专业合作社的建设和发展给予指导、扶持和服务。

我们相信,随着这部法律的颁布和实施,以及法律知识的宣传和普及,在各级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的指导、扶持服务之下,广大农民群众兴办农民专业合作社的积极性会有一个大大的提高,我们也希望,农民专业合作社,在今后和谐社会的建设,新农村的建设,以及农业和农村经济发展的过程当中,发挥越来越好的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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