环保对养牛场的规定(环保局对村里养牛规定)

环保对养牛场的规定(环保局对村里养牛规定)

大家好,感谢邀请,今天来为大家分享一下环保对养牛场的规定的问题,以及和环保局对村里养牛规定的一些困惑,大家要是还不太明白的话,也没有关系,因为接下来将为大家分享,希望可以帮助到大家,解决大家的问题,下面就开始吧!

养几十头牛要做环评吗

养几十头牛要做环评吗

一个项目需要不需要环评,以及环评是报告书还是报告表是根据国家环保部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所规定的来的。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中规定,年出栏生猪5000头(其他畜禽种类折合猪的养殖规模)及以上;涉及环境敏感区的需要编制环评报告书,其他的只需要填写登记表即可。

根据GB18596-2001中1.2.2的规定:对于具有不同畜禽种类的养殖场和养殖区,其规模可将鸡、牛的养殖量换算成猪的养殖量,换算比例为:30只蛋鸡折算1头猪,60只肉鸡折算成1头猪,1头奶牛折算成10头猪,1头肉牛折算成5头猪。

从你的描述来看,你的养牛数量折算后是没有达到5000头猪的,所以,你的只需要在当地环保局办理登记表备案即可。

环保局对村里养牛规定

环保局对村里养牛规定

环保局对村里养牛需要办理环评。

养牛在村里环保局管,需要办理环评。环评是对规划和建设项目实施后可能造成的环境影响进行分析、预测和评估,提出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进行跟踪监测的措施,是环境影响评价的简称。

环境影响评价是建立在环境监测技术、污染物扩散规律、环境质量对人体健康影响、自然界自净能力等基础上发展而来的一门科学技术,其功能包括判断功能、预测功能、选择功能和导向功能。

环境影响评价按时间顺序分为环境现状评价、环境影响预测与评价及环境影响后评价;按评价对象分为规划和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按环境要素分为大气、地面水、地下水、土壤、声、固体废物和生态环境影响评价等。

《畜禽规模养殖污染防治条例》第四条各级人民政府应当加强对畜禽养殖污染防治工作的组织领导,采取有效措施,加大资金投入,扶持畜禽养殖污染防治以及畜禽养殖废弃物综合利用。

第五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环境保护主管部门负责畜禽养殖污染防治的统一监督管理。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农牧主管部门负责畜禽养殖废弃物综合利用的指导和服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循环经济发展综合管理部门负责畜禽养殖循环经济工作的组织协调。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其他有关部门依照本条例规定和各自职责,负责畜禽养殖污染防治相关工作。

乡镇人民政府应当协助有关部门做好本行政区域的畜禽养殖污染防治工作。

第六条从事畜禽养殖以及畜禽养殖废弃物综合利用和无害化处理活动,应当符合国家有关畜禽养殖污染防治的要求,并依法接受有关主管部门的监督检查。

第七条国家鼓励和支持畜禽养殖污染防治以及畜禽养殖废弃物综合利用和无害化处理的科学技术研究和装备研发。各级人民政府应当支持先进适用技术的推广,促进畜禽养殖污染防治水平的提高。

环保局对养牛的标准

环保局对养牛的标准

法律分析:情况而定。如果不属于规模型的养牛,只是家庭数量较少的散养或者圈养的话,环保局对此不作要求;如果养牛数量达到一定数量,属于养殖场性质后,就需要先办理环评手续并报环保局审批后才能经营。

法律依据:《畜禽规模养殖污染防治条例》第十二条新建、改建、扩建畜禽养殖场、养殖小区,应当符合畜牧业发展规划、畜禽养殖污染防治规划,满足动物防疫条件,并进行环境影响评价。对环境可能造成重大影响的大型畜禽养殖场、养殖小区,应当编制环境影响报告书;其他畜禽养殖场、养殖小区应当填报环境影响登记表。大型畜禽养殖场、养殖小区的管理目录,由国务院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商国务院农牧主管部门确定。环境影响评价的重点应当包括:畜禽养殖产生的废弃物种类和数量,废弃物综合利用和无害化处理方案和措施,废弃物的消纳和处理情况以及向环境直接排放的情况,最终可能对水体、土壤等环境和人体健康产生的影响以及控制和减少影响的方案和措施等。

文章到此结束,如果本次分享的环保对养牛场的规定和环保局对村里养牛规定的问题解决了您的问题,那么我们由衷的感到高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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