养牛者的自述(荐《鲁宾逊漂流记》读后感)

养牛者的自述(荐《鲁宾逊漂流记》读后感)

大家好,关于养牛者的自述很多朋友都还不太明白,今天小编就来为大家分享关于荐《鲁宾逊漂流记》读后感的知识,希望对各位有所帮助!

我国有哪些描写饮食文化的著作

我国有哪些描写饮食文化的著作

《食珍录》

这是我国古代饮食专书之一,写于南北朝时期。南朝宋时,余姚人虞宗是一位美信家,他官职是黄门郎,到南朝齐时升为太子庶子,后来担任祠部尚书。公元483至493年,武帝在位。有一次皇帝向他问起烹饪的秘诀,谈得投机,皇帝不觉醉了,非常难受,虞宗就献上“醒酒鲭”,算是帮了皇帝的大忙。

虞宗的《食珍录》里,记载有六朝帝王名门家中最珍贵的烹饪各物。例如,“炀帝御厨用九牙盘食”,“谢传有汤法”,“韩约能作樱桃,其色不变”,“金陵寒具嚼著惊动十里人”,等等。这些都反映出我国古代饮食文化的高度成就。

《清异录》

北宋人陶谷撰著的《清异录》,是他杂采隋唐至五代曲故所写的一部随笔集。书中包括天文、地理、草木等37个门类,共有648条有关内容。其中和饮食有关的果、蔬、禽、兽、鱼、酒、茗、馔八个门类,共238条,占全书三分之一强。文字具有消遣取乐的幽默风格,从多方面反映了丰富的饮食文化史。书中记载隋代的《谢讽食经》、唐代韦巨源的《烧尾食单》,是我们今天所能看到的隋唐两代宫廷与官府筵席唯一较为齐全的食单。其他如:果、菜、禽、兽、鱼等烹饪原料,有的写其营养价值,有的谈到烹调技法,都是研究烹饪技术发展的可贵资料。

《食经》

谢讽著的《食经》成书于隋代,是饮食文化史上有名的著作之一。此书记载南北朝、隋代食品各目约五十种。其中有脍、羹、饼、糕、卷、炙、面、寒具,包括以动物原料为主制成的菜肴,如“飞孪脍”、“剔缕鸡”、“剪云斫鱼羹”等。从有的各目前冠经人各来看,如“北齐武成王生羊脍”、“越国公碎金饭”、“虞公断醒”、“永加王烙羊”、“成美公藏”、“含春侯新治月华饭”等,都是王侯贵族的饮馔。而有的各目讲究,如“千金碎香饼”、“乾炙满天星含浆饼”、“撮高巧装坛样饼”等,反映出当时饮馔已达到非常精美高贵的水平。

《雨王亨德森》听书稿

《雨王亨德森》听书稿

索尔·贝娄是美国学院派作家的代表,一生获了三次美国国家图书奖、一次普利策奖。1976年,他又获了诺贝尔文学奖。他一生的写作主题是丰裕社会中的人,尤其是中产阶级和知识分子的精神困境。他活了89岁,一生多产,是一个充满生命力和欲望的人,《雨王亨德森》据说是他个人最偏爱的一部作品。

关于本书

《雨王亨德森》讲的是美国一位富有的理想主义中年人亨德森抛弃日常生活去非洲冒险,进行精神追寻的故事。在美国的豪宅中,亨德森对生活产生了深深的厌倦,他在豪宅中养猪,还做了一系列怪事,后来,他听从内心的声音“我要,我要”,踏上去往非洲的旅程。在非洲大陆的原始部落中,他接二连三地遇到了让人啼笑皆非的事情,阴差阳错当上了“雨王”,跟国王做了朋友,还差点送了命。在这个过程中,他的精神和肉体都在不断的折磨中进行着自我认识。

核心内容

亨德森的冒险经历了两个阶段,第一阶段,他明白了问题的答案是“我要活下去”。第二阶段,他明白了这还不够,真正的问题是“我怎样才能活下去”,“我该如何面对死亡”。

作为一介莽夫、一个失败的思想者,亨德森的精神历险充满了喜剧性。通过这样一部喜剧,我们能读出,对于现代人的精神困境,并没有什么灵药,无论身处闹市还是荒野,真正的问题都是“认识你自己”。

前言

你好,欢迎每天听本书。本期为你解读的是诺贝尔文学奖得主索尔·贝娄的代表作《雨王亨德森》。索尔·贝娄是一个充满生命力和欲望的美国作家。他活了89岁,一生高产。这个“高产”有两个层面的意思,一是他作品高产,84岁时还出版了一部长篇小说。二是他结了五次婚,子女众多,还是84岁那年,他最后一个小女儿出生了。

在自己的所有作品中,索尔·贝娄最偏爱的,就是这本《雨王亨德森》。除了因为主题是他擅长的中产阶级和知识分子的精神困境。我想,也因为这个故事和他一样,充满了生命力和欲望。

这本书出版于1959年,主人公亨德森被设定为索尔·贝娄的同龄人,可以看作是作家对这一代人的一个夸张的变形。在亨德森这一代人之前,美国人经历了新教运动、立国制宪、南北战争、资本主义的成长和扩张,以及西部大开发。用亨德森的话说就是,“所有一切重大任务和征服都在我之前完成了”。

美国梦已经被前人实现了。亨德森这代人,也渴望参与到历史的宏大叙事中彰显自己的价值,渴望精神上的崇高感。然而随着二战的结束,战后物质生活极大丰裕,消费主义的兴起,他们的生活只剩下平庸的日常,精神彻底陷入空虚。简单地说,他这一代美国人没有机会轰轰烈烈地活,就像亨德森说的,留给他这一代美国人的最大问题是“面对死亡”,他这一代美国人“注定要周游世界以寻找人生的真谛。”

可是,这样的旅行真的能治病吗?这些旅行者们真的能如愿以偿找到自己失落的精神家园吗?在20世纪50年代走向尾声的时候,索尔·贝娄就用他的小说《雨王亨德森》探讨了这个问题。

《雨王亨德森》讲的是一个喜剧化的理想主义者亨德森,去非洲冒险,进行精神追寻的故事。亨德森在现实中的冒险和他在精神世界的冒险同步进行,接下来,我们就从现实中的冒险开始,讲述这个故事。

第一部分

小说是用第一人称叙述的,故事的开篇,从亨德森回忆自己是怎么到了非洲开始。开头四章,亨德森讲述了自己在美国遇到的生活和精神困境。在他眼里,自己是一个除了有钱以外,一切都很失败的中年男人。他继承了父亲的巨额遗产和一座豪宅,本已财务自由,但家庭生活是一团乱麻,他周旋在两任妻子、情人和叛逆的孩子们之间,焦头烂额,非常厌倦。亨德森非常健壮,他身高1米95,体重104公斤,力大无穷。他曾经是军人,参加过战斗,获得过军功章,二战结束后,他健壮的身体还在渴望战斗,他的精神还在渴望来自崇高的刺激,但战后的日常生活却只有令人昏昏欲睡的琐碎无聊。亨德森成了一个不合时宜的人,浑身的精力无处发泄,脑子里又老想“什么是存在”这样的问题,所以,他总是忍不住要折腾点儿什么与众不同的事做。

亨德森试图从父亲留下的海量藏书中找到关于人生的启示,他翻遍了藏书,结果只找到父亲夹在书里当书签的钱,几乎每本书里都有。你看,他只是翻了翻书,就比以前更有钱了。但这根本不是他想要的。他开始拉小提琴,还想去读医学学位,改行当医生,可他已经五十多岁了。干了很多奇怪的事情后,亨德森又在豪宅里养起了猪,每天光着膀子,砌猪圈,煮猪饲料,他的家人、朋友和邻居都以为他疯了。而亨德森却我行我素,他对比自己年轻20岁的第二任妻子说:“别碰我的猪,它们已经是我的一部分了”。他还试图为这个自己也想不明白的举动找理由,说总是念念不忘《圣经》里的一句预言:“你必被赶出离开世人,与野地的兽同居。”这是希伯来的先知但以理对古巴比伦国王尼布甲尼撒做出的预言,这位国王摧毁了耶路撒冷和这座圣城的神庙。

亨德森每天跟猪待在一起,用艰辛的体力劳动发泄着精力,摧残着自己的身体。但这也没什么用,有一天,他身体里突然冒出一个声音,大喊着:“我要,我要,我要”。起初,他被这个仿佛有独立人格的声音吓了一跳。“你要什么?”他问这个声音。“我要,我要,我要!”声音回答。如此反反复复,搞得亨德森几乎崩溃。这个声音只有渴望,却没有渴望的对象。

于是,为了搞明白自己心里的这个声音,为了摆脱烦恼的现实,亨德森决定前往非洲探险。这段冒险经历,就是这本书第5章到最后第22章的内容。刚抵达非洲,亨德森兴奋不已,不断地感叹:“多么盎然的生机啊,我感觉自己会在这里交好运。”在非洲,他可不想做一个四处拍拍照的游客,他想去最偏远的、最好从来没有外人去过的部落,还打算在非洲长住。在一个小镇,他雇了一个当地人做翻译,这个翻译叫罗米拉尤,懂部落语言,也会说一点磕磕绊绊的英语,看上去十分寒酸,却有着古代贵族的派头。威武雄壮的亨德森带着他瘦弱的翻译,就像堂吉诃德带着桑丘,一路辗转,进入这片大陆。

第二部分

亨德森先后进入了两个偏僻的非洲部落。

第一个部落叫阿纳维。阿纳维人以养牛为生,但他们并不吃牛,而是把牛当作亲人。亨德森和罗米拉尤来到这个部落的时候,发现这里正遭旱灾,许多牛都渴死了。这时,一个男人走过来向他行礼,还用英语跟他说话,亨德森很惊讶。原来,这个男人是部落的依特洛王子,他曾在东非的港口城市受过中等教育,也曾四处游历。亨德森发现,部落里居然有一个蓄水池。为什么明明有水,牛却渴死了呢?王子告诉他,这是因为蓄水池被诅咒了,水池里出现了一群青蛙,而这里的土著从没见过青蛙。按照他们的观念,绝对不能给牛喝这种里面有动物的水,也绝对不可以惊动饮用水里的动物。

按照部落欢迎陌生客人的习俗,依特洛王子向亨德森发出角力的挑战。在角力中,亨德森凭借自己在部队学会的格斗技巧,打倒了这位部落中最强壮的人。亨德森觉得不好意思,但依特洛却坦然接受了这次失败,并热情地款待了他,带他去见年迈的女王。女王告诉亨德森,他身体里那个“我要,我要”的声音,意思就是“我要活下去”。

听了这句话,亨德森福至心灵,感到终于得到了救赎。陶醉在亢奋的激情中,他一心想要报答女王、王子和部落居民的恩情,他决定为阿纳维人解决蓄水池的难题,给大家一个惊喜。

亨德森一早就单独行动起来,他自信满满地把自己带来的手枪弹药制成了一枚炸弹,扔进了蓄水池。结果,青蛙是炸飞了,但整个水池的水也炸飞了,水一接触地面,立刻就干了。这座历史比整个欧洲还要悠久的水池,就这样灰飞烟灭了。在部落居民的震惊中,亨德森带着罗米拉尤灰溜溜地离开了。

现代文明的智慧解决不了古老的草原文明的难题,站在现代与传统之间的亨德森,好心办了坏事。他的“我要活下去”,变成了“我让他们没法活下去”,这个时候,所谓的心灵救赎自然成了一个笑话。

离开阿纳维后,亨德森和罗米拉尤艰难跋涉了一个月,才到达了阿纳维王子的朋友达甫国王的部落:瓦里里。

在进入瓦里里之前,罗米拉尤警告亨德森,这个部落的人可不像阿纳维人那么善良。果然,他们主仆二人一进入瓦里里就被俘虏了。两个人被部落的“检察官”关在笼子里一通审问,半夜,他们发现,笼子里还有一具刚刚死去的尸体,亨德森折腾了半夜,把死尸搬了出去,而天亮时他发现,尸体又被不知什么人搬了回来。

这时,“检察官”通知亨德森,可以去觐见国王了;同时,部落要举办一整天的祈雨仪式。走在路上,亨德森才看到,瓦里里部落真的不太善良,绞刑架上倒挂着许多被烈日晒干的尸体,非常吓人。达甫国王告诉亨德森,虽身为即将继位的国王,他却无法掌握自己的命运,甚至有被反对势力杀害的危险。

在祈雨仪式中,亨德森魁梧的身躯再一次派上了用场,他自告奋勇地搬动了一座所有大力士都搬不动的女神像,结果就成了瓦里里的“雨王”,有了一项职责:代表瓦里里人向上天求雨。这可不是什么好差事,亨德森先是被剥光衣服扔进竞技场,又被扔进池塘里,与野牛滚在一起,被一群祭司鞭打,还要被赶着一圈圈地绕城跑,一通折磨后,亨德森连叫苦的力气都没有了。就在这时,天上下起了特大暴雨。

“雨王”亨德森求雨成功,这拉进了他与即将继位的国王达甫的距离,两人成为了朋友。亨德森这才知道,达甫不但在非洲大城市上过中学,游历过四方,还曾在欧洲受过高等教育,甚至差点拿下医学博士学位。因为父亲突然去世,他才不得不中断学业,回到部落,准备继承王位。按照瓦里里的规矩,达甫面临着生死考验:他必须到森林中猎取一头狮子,才能继位。这头狮子被认为是刚刚死去的老国王的灵魂。受过西方文明训练的达甫表面上服从这种原始的巫术思维,背地里却在抗争。他在宫殿里养了一头普通的狮子,研究它,驯化它,模仿它,以克服自己对狮子的恐惧。他相信,通过这种方式,就能有朝一日捕获代表老国王灵魂的那头狮子。同时,部落中代表传统文化的巫师等敌对势力,总是逼迫达甫离开这头“邪恶的坏狮子”,尽快去猎取“正确的狮子”。但达甫却迟迟不行动,整天跟亨德森进行各种医学和形而上学的探讨。

达甫国王似乎精通现代知识和原始智慧,他信奉心灵的绝对自由和心灵控制肉体的理论,这些混杂着多种文化的煞有介事的理论,让亨德森非常崇拜。他找寻人生意义的重任,自然而然地落到了达甫身上。亨德森向达甫讲述自己的困境,达甫告诉他,他在阿纳维学到的“我要活下去”这个说法不错,但这只是真理的开端,真正的问题是“我怎样才能活下去”,是“如何面对死亡”。达甫命令亨德森整天模仿狮子,模仿它吼叫、跳跃、捕捉的动作,甚至把亨德森关进狮笼。经历了肉体和精神的双重折磨,与死亡的恐惧终日相伴的亨德森好像大彻大悟,把达甫奉为精神导师。

这段冒险终于进入了高潮。在巫师等人的逼迫下,达甫和亨德森终于开始联手行动,去猎取老国王的灵魂,那头正确的狮子。然而,达甫却在捕猎的最后关头落入狮口,死了。亨德森悲痛欲绝,他明白这是巫师等人设下的圈套,他们的下一个目标就是杀死他,于是和罗米拉尤开始逃亡。同时,他也伤感地明白,达甫国王从一开始就看上了他强壮的体魄和容易相信别人的性格,从一开始就想利用他推翻这个部落的宗教,而他当上雨王,也是被设计的结果。不过,尽管如此,他还是把达甫当作他最好的朋友,感激他为自己的生命带来的一切。

故事的结尾,亨德森与罗米拉尤告别,他把自己的吉普车,和所有随身行李都送给了这位生死与共的朋友。亨德森带着一只象征达甫国王灵魂的小狮子回到了文明世界。在逃回文明世界的路上,在北极冰冻的大地上,他再次怀着激昂亢奋的心情,绕着飞机一圈圈奔跑,满心期待着与自己的老婆孩子团聚,并向他们讲述自己的冒险经历。

亨德森在现实世界的冒险故事讲完了。总的来说,故事主要围绕亨德森这个具有异于常人的身体的形象展开。在美国,亨德森的身体是他最大的障碍,而在非洲,他的身体潜能被最大限度地激发,野性也最大限度地释放。然而这种释放,要么具有摧毁性的效果,要么被人利用,陷入圈套,这些理想与现实错位的、充满喜感的情节,让《雨王亨德森》成为一个“身体喜剧”。

第三部分

接下来,我们再来看亨德森在精神领域的冒险。亨德森这样一个外表上的粗人,心里却时时刻刻都在进行对人生真谛的思考,而每当他觉得自己找到了人生的真谛、福至心灵时,都会立即遭遇现实层面的巨大打击,这让他看上去更加可笑。作为一个失败的思想者,亨德森的精神冒险充满了喜剧性,这种喜剧性是在与两个部落首领的精神碰撞中完成的。我们着重看一下达甫国王与亨德森之间的碰撞。亨德森是一个从西方文明世界来原始文化中求医问药、希望用原始文化解决现代文明问题的人,而达甫是去西方世界求医问药后、回到原始文化中,希望用现代文明解决原始文明的问题的人。可以说,他们都把其他的文明当成自己所属文明的良药。在精神生活层面,他们是互为镜像的两个人。达甫国王在部落中非常孤独,亨德森的出现让他非常欣喜。原始思维和文明世界的现代精神在这里有了对话,但这种探讨并没有得出什么有意义的答案。就在亨德森似乎找到生命真谛的时刻,达甫死了,剩下的路,亨德森只能自己走完。

对亨德森来说,达甫的死其实是一个礼物。它释放了亨德森,让亨德森失去了长住在非洲部落、继续信奉和依赖精神导师的机会。在逐步认识了力量、勇气、恐惧和死亡之后,亨德森心里那个“我要,我要”的声音停止了,他的精神历险也完成了。他没有放弃现代文明和家庭生活,皈依于原始文化或宗教,而是重新认识了自己,重新审视了自己的世俗生活,并回归到生活之中。“认识你自己”,这就是哲学的终极任务,也是现代人精神困境的真正解决之道,至于是去非洲冒险,还是在都市中、在日常生活中历练,其实并没有什么区别。从这个意义上,我们可以看到索尔·贝娄对亨德森式冒险的深刻反讽。

那么,亨德森最终找到答案了吗?在他的自述中,他找到了。但索尔·贝娄没有把这个小说写成一个西方人去非洲寻找精神家园的俗套,它特别的一点就在于,亨德森不是直接将非洲的原始文化当作灵药一口吞下的,他也不是在冒险过程中完成自己的精神升华的。相反,他的冒险处处失败,他是在现实层面中所有行为都彻底失败后,精神上才真正有所领悟的。美国小说家菲利普·罗斯曾这样评论亨德森,他说:“非洲是药物,而亨德森是药品制造者”。也就是说,亨德森不是非洲精神的被动接受者,他主动炮制出了属于自己的药。至于这药能不能真的解决亨德森的困境,读者也会做出自己的判断:谁知道亨德森这次获得的人生真谛是不是最后一次呢?谁知道他下一步又会遭遇什么毁灭性的打击呢?

第四部分

说完了亨德森在现实和精神中的冒险,现在我们不妨跳出故事,从隐喻和象征层面上加深一下对亨德森的理解。

亨德森身材魁梧,在美国的豪宅中,他养猪,穿的也是猪皮皮鞋、猪皮皮衣,戴猪皮手套,背猪皮包,用猪皮钱夹。总而言之,他是“猪”的化身。像猪一样,他生活在物质的富足中,却总在呐喊着“我要,我要,我要”。

在非洲,亨德森经历了一个从“猪”变成“狮子”的过程。国王要求亨德森模仿狮子,是因为预料到自己可能会死,想让亨德森这个来自西方世界的白人雨王继位,去与代表传统的巫师等人对抗,改变自己的部落。他让亨德森通过与狮子共处,模仿狮子的一举一动,学会克服恐惧,直面死亡。在模仿狮子的过程中,亨德森终于懂得了自己在美国时常说的《圣经》里的那句话:“你必被赶出离开世人,与野地的兽同居。”他意识到,也许是因为自己养猪,所以灵魂沾染上了猪的特征,而他真正应该和狮子在一起。就这样,慢慢地,亨德森的灵魂沾染上了狮子的特征。

猪是美国现代社会的象征,意味着物质上的贪婪,和精神上的虚无。这种文明只是一味“想要”,却不知要什么,是一种指向虚无的欲望。而狮子是原始文明的象征,意味着肉体上的野性,和精神上的力量。最后亨德森把国王的灵魂象征,一头小狮子带回美国,隐喻着这个美国人将原始文明带入西方文明。然而,这个结尾却并不乐观。我们不要忘了,亨德森带回的狮子在现代文明社会中将是一个巨大的麻烦,对现代文明来说,这头狮子最后的归宿,也许只能是被囚禁在动物园中,供游客安全地观看。

从文学史的角度看,像《雨王亨德森》这种讲述在荒蛮之地冒险的小说大致经历了三个阶段。第一个阶段是把冒险地当作纯粹的野蛮之地,是西方人征服和驯化的对象,第二个阶段是把冒险地当作乌托邦,那里的人们掌握被现代文明遗忘的真理,第三个阶段,就是破除了西方中心主义,也将原始文明祛魅的阶段。贝娄创作《雨王亨德森》的时期,正是冒险类小说的第三阶段。在他笔下,西方中心主义视角被打破了。西方世界不再是理性的、道德的、成熟的、正常的,而是恰恰相反。亨德森这个人物身上凝聚着美国式的乐观主义、鲁莽和冒险精神,与其说他是个中年人,不如说他是个孩子。对于亨德森这个“孩子”,非洲是个从零开始的试炼场。这本书中,非洲也不再是非理性的、堕落的、幼稚的、不正常的,也并非神秘的、智慧的、神圣的。与亨德森的预期相反,达甫国王并没有向他推销什么非洲的古老智慧,而是用流利的英语向亨德森讲解现代医学、开普勒、居里夫人和亨利·詹姆斯的《心理学》。在这本书中,贝娄把关于两种文明的刻板印象都颠覆掉、把它们的对立性都模糊掉了,他制造出文化的含混与杂糅,展现出了文化的混杂性。这在当时的社会文化环境中,是具有前瞻性的。

总结

好,最后我们再来回顾一下本期的主要内容:

1、《雨王亨德森》是美国小说家索尔·贝娄的作品,它是作家有感于时代精神的产物。它讲的是亨德森进行精神追寻的故事。

2、亨德森的冒险经历主要在两个部落中进行。在第一个部落,他明白了他的渴求是“我要活下去”。在第二个部落,他明白了“我要活下去”还不是一个真正的问题,真正的问题是“我怎样才能活下去”,是“我该如何面对死亡”。

3、亨德森的形象经历了从“猪”向“狮子”的转化,经历这种转化,他认识了自己,成为了一个“人”。“猪”和“狮子”分别象征着西方现代文明和野性的原始文明。但作家没有简单地把原始文明视为拯救西方文明的良药。在小说中,两种文明都渴望用对方医治自己,但最后都失败了。

4、《雨王亨德森》颠覆了冒险小说中荒蛮地的刻板印象,呈现了文化的混杂性。

荐《鲁宾逊漂流记》读后感

荐《鲁宾逊漂流记》读后感

品味完一本名著后,相信大家一定领会了不少东西,这时就有必须要写一篇读后感了!可是读后感怎么写才合适呢?以下是我收集整理的荐《鲁宾逊漂流记》读后感12篇,仅供参考,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

荐《鲁宾逊漂流记》读后感12篇1

主人公毅然舍弃安逸舒适的生活,私自离家出海航行,去实现遨游世界的梦想。他漂流海岛,战胜困难,在荒无人烟,缺乏最基本的生活条件的小岛上,他孤身一人,克服了许许多多常人无法想象的困难。他以惊人的毅力顽强地活了下来。没有房子,他自己搭建。没有食物,他尝试着打猎,种谷子,训养山羊,晒野葡萄干,他还自己摸索着做桌椅,做陶器,用围巾晒面做面包,他着迷般地只想到如何走出这个鬼地方,最后于1868年回到阔别28年的英国。他就是《鲁宾逊漂流记》中,坚强不屈的——鲁宾逊克鲁索。

面对人生困境,鲁滨孙的所作所为,显示了一个硬汉子的坚毅性格和英雄本色!《鲁宾逊漂流记》之所以成为文学史上不朽的名著,还在于它的真实性和不凡的艺术表现力。翻开书的第一页:“谨以此书奉献给那些时时处处依赖父母,依赖学校的青少年朋友们。”

是啊,我们需要具备鲁滨逊那样的刻苦奋斗的精神。在他认为,天底下没有什么人类克服不了的困难,只要人类充分利用自己的智慧与双手,一切难题都将迎刃而解。鲁宾逊他自信,自立,自尊,自强,令我肃然起敬,更值得我们学习!

《鲁宾逊漂流记》真的是一本值得大家去读的书。

荐《鲁宾逊漂流记》读后感12篇2

我最喜爱的一本书名叫《鲁宾逊漂流记》,这本书的作者是英国在18世纪被誉为“英国小说之父”的丹尼尔·笛福。

这本书是一个关于冒险、智慧和勇敢的故事,书中讲述了英国青年水手鲁宾逊由于出海时乘坐的船被大海淹没,孤身一人来到了一个荒无人烟的小岛上,开始了一场为生存而奋斗的经历。在这个远离文明世界的荒岛上,他自力更生,种麦子、养山羊、烤面包、做独木舟,甚至还救了一个即将被别的野人吃掉的俘虏----“星期五”······

读完这本书,我十分震撼,鲁宾逊身上具有的人类乐观向上、锐意进取、百折不回的开拓精神深深打动着我。如果我来到那个荒岛上,我不会种麦子、养山羊、做面包等活儿,肯定一个星期都活不下来,更何况鲁宾逊在荒岛上生活了30年呐!他遇到了多少难题呀,都自己克服了,还从那么多人手里救了俘虏“星期五”!读完这本书以后,我决心向鲁宾逊学习,他生活条件多么恶劣,可他却能自力更生,独自生活30年,他的精神值得敬佩。我还要学习“星期五”,因为他无论何时何地,都对主人鲁宾逊忠心耿耿,随时都愿意牺牲自己的性命来救鲁宾逊。

这本书真让人受益匪浅,我一定会好好珍藏。

荐《鲁宾逊漂流记》读后感12篇3

五年级上的时候语文老师给我们推荐了《鲁宾逊漂流记》这本书,当天我就让妈妈在网上买书,过了几天书就到了,到了后第一件事就是翻开书,然后津津有味地看着鲁滨逊的故事。这本书把我带入1651年的一个码头上,鲁滨逊乘坐在几天后就会翻的船上,在一个岛的起锚地遇难了,在救生艇上向岸边划动。可是鲁滨逊不听劝阻,在另一艘船继续冒险。

果然,这艘船遇上海盗,鲁滨逊被海盗拉去看管船长的小花园。在一次偶然的机会,让鲁滨逊成功逃脱,并和一个摩尔人孩子成了朋友,他们向南方驶去,那是野人和野兽出没的海岸,非常凶险······

主人公鲁滨逊遇难流落到一个荒无人烟的小岛上,凭借无比的勇气、毅力和智慧,百折不挠,辛勤劳作,不仅战胜了难以想象的种种困难生存下来,而且改变了生存环境,开垦出庄嫁地和牧场,盖起住所。后来鲁滨逊救下邻岛的一个野人,起名“星期五”。最后,他帮助一位英国船长制服水手叛乱,帮助自己回家。

《鲁滨逊漂流记》具有坚强、独立的性格和鲜明时代印记的艺术形象,有着引人入胜的故事情节、逼真的环境和细节描写,以及深刻的哲学和社会意义。

荐《鲁宾逊漂流记》读后感12篇4

当我郑重的翻过最后一页,读完了情节曲折的的故事之后,我被深深地震撼了。《鲁滨逊漂流记》是有“英国小说之父”丹尼尔。笛福在59岁时写的。主人公鲁滨逊怀着云游四海的志向,越过大西洋和太平洋,途中不幸遇上海难,漂流到一个荒岛上,他克服了种种困难,在岛上坚强的活了下来。

主人公鲁滨逊以非凡的勇气和智慧,经过不懈的努力,运用自己的知识,历经千辛万苦,在岛上生存了下来,还教化了野人“星期五”,成了这个荒岛的岛主。经过28年的等待,终于回到了故乡,当我遇到海滩,我会怎么办?当我漂流到荒岛,我会怎么办?我久久的思考着……

鲁滨逊不但坚强,而且很有胆量,他正是因为拥有了坚强的意志和不屈的精神才存活了下来,他是我们的榜样!

荐《鲁宾逊漂流记》读后感12篇5

鲁宾逊·克鲁索在那个岛上漂流了20年,依靠仅存的一点资源和他的坚韧不拔的精神生存下来。他身边有两只猫,一只狗,一只鹦鹉,还有一个叫星期五的土著人,他整天烤面包,喝羊奶,也许,还有他的岛上生活。

但是,如果一个人去那个小岛,给他同样数量的商品,人们可以生存?答案是不。”人们希望在一个荒岛上生存,首先必须有超强的毅力和创造力。想想看,当罗宾逊看到了一些小麦,他是一种欣喜若狂的几年后,他是怎么培育小麦成片。罗宾逊发烧作文是怎样强忍着疼痛,四处找自己的解药,直至发热为止。这个小岛,只有当你为了得到一个立足点过人之处社会的等价物。

生活方式就像我们一片沼泽地,若走着走着,陷了进去,这时。不同国家的人会采取各种不同得措施,一些人坐以待毙,一些人则想尽一切办法进行逃生。前者终究还是会被社会淘汰,而后者,也就是对于那些没有胜者,我把他们归为“鲁宾逊类人”,他们学习都有这样一个企业共同点,就是有很强的,甚至可说是坚忍不拔的意志力。

罗宾逊是荒岛上的幸存者,罗宾逊是社会的赢家。

荐《鲁宾逊漂流记》读后感12篇6

《鲁宾逊漂流记》中的主人公鲁宾逊,开始是与他的同伴们一起出航去南美洲探险时,他们在海上遇上了狂风暴雨,船沉没了,他孤身一人被冲上了一座无人小岛。他一个人在这座荒无人烟,远离大陆的孤岛上,孤独的生活了二十八年。

这二十八年来,他虽然遇到了种种困难,但是他始终不放弃希望,最终等来了回归祖国的机会。相比之下,在现实生活中,很多人都是遇到小小的困难就放弃;当然,也有通过坚持不懈而取得取得成功的人,不过还是放弃的人居多。就像我考钢琴八级遇到困难时放弃一样。

我在考钢琴八级时,有一首曲子要求弹八度,而且速度要求对我来说太快了。这对于本来就很难弹到八度的我更是难上加难。我为了达到目标而拼命练习,可始终达都不到预期的效果,我老是弹错音,而且弹八度时使不上力气。就算好不容易弹对了,速度也慢到不行。在遇到了几次困难后,我退缩了,不再练了。我向妈妈央求:“我不考钢琴八级了,行么?因为我就算去考了,也不会有结果的!”又在妈妈面前弹了一遍那首弹不好的曲子。妈妈听了那首曲子后,沉思了一阵,终于答应了。

我读完了《鲁宾逊漂流记》之后,对自己的这个行为感到羞愧。今后我要向鲁宾逊学习,做一个不怕困难的人。

荐《鲁宾逊漂流记》读后感12篇7

鲁宾逊漂流记的主人公是鲁滨逊,他从小就喜欢航海生活,但是,因为父母都不同意所以他就偷偷摸摸的让朋友带他一起去航海,也就是从那以后,他的航海生活就此拉开了序幕……

自从第一次出去航海之后,成功了一些交易,所以,他的胆子就更大了。又出去一次后,跟海盗发生了战争,从那以后他就成为了海盗头子的奴隶……

最后,他跟一个孩子坐着一艘长艇带着一些食物逃脱了,他将那个孩子和长艇卖给了一个船长,并且跟那个船长有一次进行了远航……

终于,他们的船在茫茫大海中消失了,他是唯一的一个幸存者,但也被流落到了一个孤岛上,他知道了雨季和旱季的顺序,从破船上运下来了枪,中了稻谷,小麦……改了两座房子,而且还有圈养山羊的围栏,发现了野人,抓住了一个当了自己的帮手……

我就读了这么多,剩下的你们自己看吧!

荐《鲁宾逊漂流记》读后感12篇8

《鲁宾逊漂流记》的作者是丹尼尔·笛福,小说家、新闻记者,英国启蒙时期现代主义小说的'奠基人,被誉为“英国小说之父”。

《鲁宾逊漂流记》通过17世纪一个航海冒险者的自述,以一种生动风趣的笔调,叙述了主人公鲁滨逊运用人类智慧,通过辛勤的劳动和不断探索的创造,在一个荒无人烟的荒岛上顽强地度过了一段漫长而又艰难的岁月的故事。

这本小说的故事里充满艰险和传奇,展现了人与自然的斗争,表达了勇敢、坚强、不屈不挠的人性以及人类智慧的巨大创造力。

这部小说不仅是英国文学史上最早也最重要的长篇小说之一,也被称为“生活的教科书”,是欧洲传统文化土壤在新的发展阶段出现的进步现象。另一方面文中表现的鲁宾逊面对未来世界不断开拓的进步意义已超出了所处时代,对于我们今天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也具有积极的借鉴作用。

故事中不仅包含了现代生活的技能,更是面对绝望挫折的人的精神进行了救赎,激励人们永不放弃。

荐《鲁宾逊漂流记》读后感12篇9

这几天,我看了一本书,名字叫《鲁宾逊漂流记》,这本书真是好看的不得了。以前我只是听说过,只看过一点,而当我认真看时,我才发现我被这本书迷住了。

读了这本书,我才理解到为什么这部小说一问世就风扉全球,主要原因就是鲁宾逊乐观.自信,勇于命运抗争的精神吸引着一代又一代的读者们。

鲁宾逊在第三次航海遇难时,不幸流落在一个孤岛上,可鲁宾逊凭着他自己的智慧,.勇气和拥有的知识,开始在荒岛上建造房屋.耕田种麦······虽然每做一件事,他都要花上好长好长的一段时间,还需要付出很多的艰辛,但他竟然独自一人在孤岛上生活了二十八年之久,最终获得了离开孤岛的机会。

二十八年的孤岛生活,是对鲁宾逊的勇气和毅力的考验。

二十八年的孤岛生活,是对我们这些读者的一次洗礼。

二十八年的孤岛生活,给了我们有益的启发。他告诉我们如何面对困难,战胜困难,如何保持乐观的自信的精神状态。

荐《鲁宾逊漂流记》读后感12篇10

《鲁宾逊漂流记》是一本小学生必读的书。它主要讲了:主人公鲁滨逊从小就有着外出航海的理想,而父母非常反对。他很并没有放弃,就在1651年,19岁的鲁宾逊,背着父母,报名做了水手。在海上,暴风把船给吹翻了。只有鲁滨逊很幸运,没被淹死,独自漂流在一个荒无人烟的岛上。接着自己探查了这个岛,开了一片土地,还找到了自己生存所需要的食物。过了一段时间,鲁滨逊发现一群野人划着船划到了岛上,并在岛上吃人肉。鲁滨逊决定要救出无辜的人。在一个星期五的晚上,鲁滨逊成功用自己的聪明才智救出了一个人,并为他取名为星期五。后来,他又过了好几年,鲁滨逊在孤岛附近发现了一艘英国船。他和星期五终于离开了他生存了28年的这个岛,回到了自己的家乡——英国。主人公鲁滨逊正是凭着顽强的毅力,才回到了自己的家乡。

读到这里,我想到:鲁滨逊之所以能够在荒岛上生存,靠的是一种信念、毅力和精神。笛福塑造的鲁宾逊是一个新兴资产阶级的代表人物,他不仅具有勇敢、智慧、意志坚强和热爱劳动等品质,而且有实干精神。我们只有像鲁滨逊一样,在困境面前毫不退缩,有他那种不畏困难的精神,在绝境中有求生的信念,我们就没事情不会成功。

荐《鲁宾逊漂流记》读后感12篇11

《鲁宾逊漂流记》是一本精彩绝伦,又十分刺激的描写冒险经历的书籍。

这本书主要讲了一个叫鲁滨逊的人,非常向往刺激的航海冒险,因为他从来没有航过海。他不听家人们的劝告,偷偷地上了一艘航海船,结果因为海上突如其来的暴风雨,鲁滨逊被卷到了一座孤岛上。一开始鲁滨逊十分绝望,不停埋怨自己不该不听家人们的劝告,但后来又想:绝望和埋怨改变不了什么。于是,他开始了真正的“冒险”生活,自己耕田种地,养牛养羊,日子渐渐变得好了起来。不久之后,他又救了一个野人,因为是在星期五救的他,便给他起名“星期五”。从那一天开始,鲁滨逊有了伙伴,便不再寂寞,他教“星期五”说英语,耕田种地,以及怎样把牲畜养得又肥又健康,还经常跟他聊天,说说笑笑,十分开心。他们一边说说笑笑,还一边交流着怎样才能离开这座孤岛。最终,他们靠着智慧,离开了这座孤岛。

我对这个故事的理解是:遇到事情不要绝望,要对任何事都充满希望,这样才有可能成功。并且,不能总是想依赖他人,要学会自己思考,真正的智慧就是学会“自处”、“自救”。

我十分是爱这本书,你呢?

荐《鲁宾逊漂流记》读后感12篇12

我很喜欢看世界经典名著,这次我看的是《鲁宾逊漂流记》。

这是英国的丹尼尔·笛福的作品,是一个关于冒险、智慧和勇敢的故事。英国青年水手鲁滨逊乘坐的货船在海上沉没,孤身一人流落了一个无人荒岛上,开始了为生存而奋斗的艰辛旅程。鲁滨逊学会了做木筏、造房子、种粮食等等求生技能。在整整28年的自救过程中,这座荒芜一人得岛,被鲁宾逊建成了一个世外桃源,真是一个奇迹,鲁宾逊让这座岛有了改天换地的变化。

这让我知道了这种乐观向上、百折不挠的开拓精神和可贵的坚强品质挑战自然的信心和勇气值得我们学习。

我很喜欢鲁宾逊,爱动脑,勤动手的好习惯,他先后两次遇难得救了,为生存做出的一切。

我很喜欢《鲁宾逊漂流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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