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家养牛环保许可吗?属于违法建筑吗

农家养牛环保许可吗?属于违法建筑吗

大家好,今天小编来为大家解答以下的问题,关于农家养牛环保许可吗,在自家承包的农用地上建养殖场,属于违法建筑吗这个很多人还不知道,现在让我们一起来看看吧!

畜牧许可证怎么办理

畜牧许可证怎么办理

先去畜牧局申请《防疫合格证》,然后去工商局办理营业执照。注意,有些地区需要环保部门的环评手续。参考

农村耕地可以建厂房吗农村建厂房需要办哪些手续

农村耕地可以建厂房吗农村建厂房需要办哪些手续

网友:该地区为开发区,但是周边大多是乡镇农耕用地,很多人租赁了耕地建厂房,租赁村里耕地建厂房算是违建吗?农村建厂房需要办哪些手续?

一、租赁村里耕地建厂房算是违建吗?

(一)耕地可建厂房服务于农业生产

《国土资源部农业部关于进一步支持设施农业健康发展的通知》(国土资发〔2014〕127号)(以下简称《通知》)规定,设施农业用地按农用地管理。生产设施、附属设施和配套设施用地直接用于或者服务于农业生产,其性质属于农用地,按农用地管理,不需办理农用地转用审批手续。生产结束后,经营者应按相关规定进行土地复垦,占用耕地的应复垦为耕地。非农建设占用设施农用地的,应依法办理农用地转用审批手续,农业设施兴建之前为耕地的,非农建设单位还应依法履行耕地占补平衡义务。

生产设施用地是指在设施农业项目区域内,直接用于农产品生产的设施用地。包括:

1、工厂化作物栽培中有钢架结构的玻璃或PC板连栋温室用地等;

2、规模化养殖中畜禽舍(含场区内通道)、畜禽有机物处置等生产设施及绿化隔离带用地;

3、水产养殖池塘、工厂化养殖池和进排水渠道等水产养殖的生产设施用地;

4、育种育苗场所、简易的生产看护房(单层,小于15平方米)用地等。

附属设施用地是指直接用于设施农业项目的辅助生产的设施用地。包括:

1、设施农业生产中必需配套的检验检疫监测、动植物疫病虫害防控等技术设施以及必要管理用房用地;

2、设施农业生产中必需配套的畜禽养殖粪便、污水等废弃物收集、存储、处理等环保设施用地,生物质(有机)肥料生产设施用地;

3、设施农业生产中所必需的设备、原料、农产品临时存储、分拣包装场所用地,符合“农村道路”规定的场内道路等用地。

配套设施用地是指由农业专业大户、家庭农场、农民合作社、农业企业等,从事规模化粮食生产所必需的配套设施用地。包括:晾晒场、粮食烘干设施、粮食和农资临时存放场所、大型农机具临时存放场所等用地。

《通知》还规定,各地应严格掌握上述要求,严禁随意扩大设施农用地范围,以下用地必须依法依规按建设用地进行管理:经营性粮食存储、加工和农机农资存放、维修场所;以农业为依托的休闲观光度假场所、各类庄园、酒庄、农家乐;以及各类农业园区中涉及建设永久性餐饮、住宿、会议、大型停车场、工厂化农产品加工、展销等用地。

(二)耕地建厂房应控制用地规模

《通知》规定,合理控制附属设施和配套设施用地规模。进行工厂化作物栽培的,附属设施用地规模原则上控制在项目用地规模5%以内,但最多不超过10亩;规模化畜禽养殖的附属设施用地规模原则上控制在项目用地规模7%以内(其中,规模化养牛、养羊的附属设施用地规模比例控制在10%以内),但最多不超过15亩;水产养殖的附属设施用地规模原则上控制在项目用地规模7%以内,但最多不超过10亩。

根据规模化粮食生产需要合理确定配套设施用地规模。南方从事规模化粮食生产种植面积500亩、北方1000亩以内的,配套设施用地控制在3亩以内;超过上述种植面积规模的,配套设施用地可适当扩大,但最多不得超过10亩。

由以上第(一)和第(二)点可知,如果所建厂房为服务于农业生产且不超过以上规定的用地规模,那耕地建厂房是可以的。

二、农村建厂房需要办理哪些手续?

根据国土资源部、农业部《关于完善设施农用地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规定,农业设施的建设与用地由经营者提出申请,乡镇政府申报,县级政府审核同意。申报与审核用地按以下程序和要求办理:

(一)经营者申请。设施农业经营者应拟定设施建设方案,方案内容包括项目名称、建设地点、用地面积,拟建设施类型、数量、标准和用地规模等;并与有关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协商土地使用年限、土地用途、补充耕地、土地复垦、交还和违约责任等有关土地使用条件。协商一致后,双方签订用地协议。经营者持设施建设方案、用地协议向乡镇政府提出用地申请。

(二)乡镇申报。乡镇政府依据设施农用地管理的有关规定,对经营者提交的设施建设方案、用地协议等进行审查。符合要求的,乡镇政府应及时将有关材料呈报县级政府审核;不符合要求的,乡镇政府及时通知经营者,并说明理由。

涉及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的,经营者应依法先行与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和承包农户签订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合同。

(三)县级审核。县级政府组织农业部门和国土资源部门进行审核。农业部门重点就设施建设的必要性与可行性,承包土地用途调整的必要性与合理性,以及经营者农业经营能力和流转合同进行审核,国土资源部门依据农业部门审核意见,重点审核设施用地的合理性、合规性以及用地协议,涉及补充耕地的,要审核经营者落实补充耕地情况,做到先补后占。符合规定要求的,由县级政府批复同意。

设施农用地审核同意后,乡镇政府具体监督设施建设和用地协议的实施,县级国土资源部门做好土地变更调查、登记和台帐管理等相关工作,县级农业部门做好土地承包合同变更和流转合同备案、登记等工作。

关于养殖业都需要办理什么手续

关于养殖业都需要办理什么手续

养殖场需要办理的手续如下:

1、需要办理生产设施用地的备案手续,签订用地协议在国土局和农业局备案。选址要通过审批。

2、从选址到最终养殖场生产运行整个流程都需要通过环评进行认定和分析预测,需要配套建设污染防治设施。环评手续需到环保局办理。

3、排污许可证、动物防疫条件合格证、野生动物驯养繁殖许可证。

4、办理工商登记。

5、养殖户取得营业执照后,需要到畜牧局办理养殖场备案登记手续。

在自家承包的农用地上建养殖场,属于违法建筑吗

在自家承包的农用地上建养殖场,属于违法建筑吗

主要分为两种情况:

1、如果是基本农田的话是不可以的,法律依据:《土地管理法》第三十六条规定禁止占用基本农田种树栽果及养鱼。

2、若农用地属于基本农田以外的土地,则允许从事畜牧业生产,法律依据:《土地管理法》第十四条规定村集体所有的土地可以由村民种植农作物、种树、畜禽养殖。

如果属于基本龙田以外的土地(即农业用地),则可以建设养殖场,不是违法建筑。

法律依据:《关于进一步支持设施农业健康发展的通知》第二条第一项规定:设施农业用地按农用地管理,其包含的各类设施肯定也是服务于农业生产的,因此不需要办理农转用审批手续。

扩展资料:

农用地界定:

一、合理界定设施农用地范围

根据现代农业生产特点,从有利于支持设施农业和规模化粮食生产发展、规范用地管理出发,将设施农用地具体划分为生产设施用地、附属设施用地以及配套设施用地。

(一)进一步明确生产设施用地。生产设施用地是指在设施农业项目区域内,直接用于农产品生产的设施用地。包括:

1、工厂化作物栽培中有钢架结构的玻璃或PC板连栋温室用地等;

2、规模化养殖中畜禽舍(含场区内通道)、畜禽有机物处置等生产设施及绿化隔离带用地;

3、水产养殖池塘、工厂化养殖池和进排水渠道等水产养殖的生产设施用地;

4、育种育苗场所、简易的生产看护房(单层,小于15平方米)用地等。

(二)合理确定附属设施用地。附属设施用地是指直接用于设施农业项目的辅助生产的设施用地。包括:

1、设施农业生产中必需配套的检验检疫监测、动植物疫病虫害防控等技术设施以及必要管理用房用地;

2、设施农业生产中必需配套的畜禽养殖粪便、污水等废弃物收集、存储、处理等环保设施用地,生物质(有机)肥料生产设施用地;

3、设施农业生产中所必需的设备、原料、农产品临时存储、分拣包装场所用地,符合“农村道路”规定的场内道路等用地。

(三)严格确定配套设施用地。配套设施用地是指由农业专业大户、家庭农场、农民合作社、农业企业等,从事规模化粮食生产所必需的配套设施用地。包括:晾晒场、粮食烘干设施、粮食和农资临时存放场所、大型农机具临时存放场所等用地。

各地应严格掌握上述要求,严禁随意扩大设施农用地范围,以下用地必须依法依规按建设用地进行管理:经营性粮食存储、加工和农机农资存放、维修场所;以农业为依托的休闲观光度假场所、各类庄园、酒庄、农家乐。

以及各类农业园区中涉及建设永久性餐饮、住宿、会议、大型停车场、工厂化农产品加工、展销等用地。

二、积极支持设施农业发展用地

(一)设施农业用地按农用地管理。生产设施、附属设施和配套设施用地直接用于或者服务于农业生产,其性质属于农用地,按农用地管理,不需办理农用地转用审批手续。生产结束后,经营者应按要求进行土地复垦,占用耕地的应复垦为耕地。

非农建设占用设施农用地的,应依法办理农用地转用审批手续,农业设施兴建之前为耕地的,非农建设单位还应依法履行耕地占补平衡义务。

(二)合理控制附属设施和配套设施用地规模。进行工厂化作物栽培的,附属设施用地规模原则上控制在项目用地规模5%以内,但最多不超过10亩。

规模化畜禽养殖的附属设施用地规模原则上控制在项目用地规模7%以内(其中,规模化养牛、养羊的附属设施用地规模比例控制在10%以内),但最多不超过15亩;水产养殖的附属设施用地规模原则上控制在项目用地规模7%以内,但最多不超过10亩。

根据规模化粮食生产需要合理确定配套设施用地规模。南方从事规模化粮食生产种植面积500亩、北方1000亩以内的,配套设施用地控制在3亩以内;超过上述种植面积规模的,配套设施用地可适当扩大,但最多不得超过10亩。

(三)引导设施建设合理选址。各地要依据农业发展规划和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在保护耕地、合理利用土地的前提下,积极引导设施农业和规模化粮食生产发展。

设施建设应尽量利用荒山荒坡、滩涂等未利用地和低效闲置的土地,不占或少占耕地。确需占用耕地的,应尽量占用劣质耕地,避免滥占优质耕地,同时通过耕作层土壤剥离利用等工程技术等措施,尽量减少对耕作层的破坏。

对于平原地区从事规模化粮食生产涉及的配套设施建设,选址确实难以安排在其他地类上、无法避开基本农田的,经县级国土资源部门会同农业部门组织论证,可占用基本农田。

占用基本农田的,必须按数量相等、质量相当的原则和有关要求予以补划。各类畜禽养殖、水产养殖、工厂化作物栽培等设施建设禁止占用基本农田。

(四)鼓励集中兴建公用设施。县级农业部门、国土资源部门应从本地实际出发,因地制宜引导和鼓励农业专业大户、家庭农场、农民合作社、农业企业在设施农业和规模化粮食生产发展过程中,相互联合或者与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共同兴建粮食仓储烘干、晾晒场、农机库棚等设施。

提高农业设施使用效率,促进土地节约集约利用。

三、规范设施农用地使用

从事设施农业建设的,应通过经营者与土地所有权人约定用地条件,并发挥乡级政府的管理作用,规范用地行为。

(一)签订用地协议。设施农用地使用前,经营者应拟定设施建设方案,内容包括:项目名称、建设地点、设施类型和用途、数量、标准和用地规模等,并与乡镇政府和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协商土地使用年限、土地用途、土地复垦要求及时限、土地交还和违约责任等有关土地使用条件。

协商一致后,建设方案和土地使用条件通过乡镇、村组政务公开等形式向社会予以公告,公告时间不少于10天;公告期结束无异议的,乡镇政府、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和经营者三方签订用地协议。

涉及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的,经营者应依法先行与承包农户签订流转合同,征得承包农户同意。

(二)用地协议备案。用地协议签订后,乡镇政府应按要求及时将用地协议与设施建设方案报县级国土资源部门和农业部门备案,不符合设施农用地有关规定的不得动工建设。

县级国土资源部门和农业部门应依据职能及时核实备案信息。发现存在选址不合理、附属设施用地和配套设施用地超过规定面积、缺少土地复垦协议内容,以及将非农建设用地以设施农用地名义备案等问题的。

项目设立不符合当地农业发展规划布局、建设内容不符合设施农业经营和规模化粮食生产要求、附属设施和配套设施建设不符合有关技术标准。

以及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不符合有关规定的。分别由国土资源部门和农业部门在15个工作日内,告知乡镇政府、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及经营者,由乡镇政府督促纠正。

对于国有农场的农业设施建设与用地,可由省级国土资源部门会同农业主管部门及有关部门根据本通知规定,制定具体实施办法。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国土资源部农业部关于进一步支持设施农业健康发展的通知

猪养殖场需要什么手续

猪养殖场需要什么手续

问题一:生猪养殖,需要办哪些证件吗首先,要办动物防疫条件合格证。如果你是农村的就找当地畜牧兽医站找站长帮你办,或者自己办也行,先到县畜牧局拿到申请表格,填好表还有镇畜牧兽医站盖章,然后场地证明,画个平面图让村里盖章,再拍几张猪场照片,等等,这些东西畜牧局会告诉你的。最后拿到县畜牧局找局长签字盖章,基本上就办好了。不过其中的关系有点复杂,自己办比较麻烦,建议买条烟让镇站长给你办。

其次办营业执,如果是你一家办的猪场,只需要办理个人独资企业营业执照,这个比较简单,只需要动物防疫证和住所证明,当然身份证及复印件,还有一寸照片,不需要验资,在3天或者5天内,有的地方一个星期内办好,也有比较坑爹的,比如我的就要将近一个月的时间才办好。

再一个就是组织机构代码证,这个更好办了,拿上营业执照副本及复印件和身份证复印件,还要交148块钱,三天准时办好。

最后就是税务登记了,我的还没办呢,我只知道在当地地税局办理,就是你所在乡镇地税局。

问题二:开个生猪养殖场,需要去哪些***部门办手续生猪养殖场需办手续:

1、畜牧兽医行政管理部门申办《动物防疫条件合格证》和养殖场备案登记;

2、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办理营业执照(现在三证合一);

3、环保和农业行政管理部门进行设施农用地备案登记;

4、环保行政管理部门办理环境影响测评和排污许可。

问题三:开个生猪养殖场,需要去哪些***部门办手续生猪养殖场需办手续:

1、畜牧兽医行政管理部门申办《动物防疫条件合格证》和养殖场备案登记;

2、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办理营业执照(现在三证合一);

3、环保和农业行政管理部门进行设施农用地备案登记;

4、环保行政管理部门办理环境影响测评和排污许可。

问题四:猪的养殖场需要什么手续需要关系和大量的人民币大量的忍气吞声从最低级向上的各层障碍用人民币铺通

问题五:办养猪场需要什么手续办养殖场可以,但选址必须讲究,同进要具备这几样东西:。你放养牛羊的话,应该不行。***不会支持的。兴办规模养殖场,个人应向村委会提出申请,并报乡镇同意后,到工商局办理工商登记预核手续(场名预核),再到畜牧主管部门办理项目备案手续和环保局办理环境评估手续,然后到国土部门办理养殖用地备案手续。以上手续齐备后最后到畜牧兽医部门办理动物防疫合格证即可。具体步骤如下:1、撰写一份《养殖场可行性报告》,到国土局申请《土地规划许可证》。2、持建设单位法人证明及相关行业营业执照(复印件)(个人经营者凭身份证到工商局申请办理《营业执照》),到检验检疫局办理《动物防疫条件合格与环保证明》。3、根据《农业部基本建设财务管理办法》、《农业基本建设管理办法》建立完善的财务制度,再持《营业执照》及《财务制度》到税务局办理《税务登记证》。4、最后持《土地规划许可证》、《营业执照》、《动物防疫条件合格与环保证明》、《税务登记证》等,到建设局申请《建设施工许可证》。5、在以上5个证件办好之后,就可以按预定规划建造养殖场及附属房屋了。记得建好后还需报建设局和检验检疫局进行验收哦。

问题六:农村养殖业需要办理什么手续国土资源部、农业部《关于促进规模化畜禽养殖有关用地政策的通知》(国土资发[2007]220号)

其中有规定:

(一)申请规模化畜禽养殖的企业或个人,无论是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农民和畜牧业合作经济组织还是其他企业或个人,需经乡(镇)人民***同意,向县级畜牧主管部门提出规模化养殖项目申请,进行审核备案。

(二)本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农民和畜牧业合作经济组织申请规模化畜禽养殖的,经县级畜牧主管部门审核同意后,乡(镇)国土所要积极帮助协调用地选址,并到县级国土资源管理部门办理用地备案手续。涉及占用耕地的,要签订复耕保证书,原则上不收取保证金或押金;原址不能复耕的,要依法另行补充耕地。

(三)其他企业或个人申请规模化畜禽养殖的,经县级畜牧主管部门审核同意后,县(市)、乡(镇)国土资源管理部门积极帮助协调用地选址,并到县级国土资源管理部门办理用地备案手续。其中,生产设施及绿化隔离带用地占用耕地的,应签订复耕保证书,原址不能复耕的,要依法另行补充耕地;附属设施用地涉及占用农用地的,应按照规定的批准权限和要求办理农用地转用审批手续。

(四)规模化畜禽养殖用地要依据《农村土地承包法》、《土地管理法》等法律法规和有关规定,以出租、转包等合法方式取得,切实维护好土地所有权人和原使用权人的合法权益。县级国土资源管理部门在规模化畜禽养殖用地有关手续完备后,及时做好土地变更调查和登记工作。因建设确需占用规模化畜禽养殖用地的,应根据规划布局和养殖企业或个人要求,重新相应落实新的养殖用地,依法保护养殖企业和个人的合法权益。

问题七:养猪需要什么手续啊一、野猪饲养

将公野措和母野猪放人圈舍内进行人工驯养。野猪胆小,初时怕人,为了改变它的这一弱点,人工饲养时一般购买小型野猪进行驯养,其体重大都在10千克~22千克,因为此时的野猪月龄不大,容易驯化,可塑性极强。

在驯养过程中,最好采取一少半家猪带养一多半野猪的方法,混群饲养比例为2∶8。在这样的环境下,幼野猪与同龄的家猪会很快合群,让家猪带着幼野猪进行活动和采食。野猪是一种杂食性动物,一般仿照家猪日喂2次。因其野性习惯,善于采吃生食,农家常见的嫩玉米、红高梁、冬瓜、土豆(马铃薯)、地瓜、花生秧、地瓜秧、谷穗、南瓜、茄子、鲜桑叶、鲜荆条叶、刺槐叶、胡萝卜、白萝卜、大白菜、落地苹果、梨、柿于都是它喜欢吃的食物。刚开始家养时,应配合生食饲喂,一个月后,兑一半生食,另一半为喂家猪的饲料,如玉米面、麸皮、豆腐渣、粉渣;加入适量食盐,配合混入饲喂,使其慢慢改掉爱吃生食的习性。待野猪基本适应圈养环填后,再用饲喂家猪饲料喂野猪即可,但也应适当添喂一些根类、叶类植物。

二、圈舍建造

野猪圈舍最好选在地势较高的地方,容易排水,便于采光和通风。原有的家猪圈舍稍加改造也可进行饲养。新建圈舍外窝室要求水泥铺地。圈舍要求里窝室与外窝室配套。里窝室供野猪睡觉、产仔,长约3米,宽约2.8米,圈舍加棚,建成一般猪舍样式,上盖瓦片或用麦秸插制的顶棚,外窝室供野猪排便、饮食、运动和晒太阳,长约3米,宽约2.8米,围墙用水泥抹面,建筑高度为1.7米-1.8米。可在便于排水的墙根处砌一个饮水池,采用砖石水泥结构,长1米,宽0.5米,深23厘米。应注意的是,饮水池不易砌得过深或过窄,否则,当夏季天气炎热时,猪趴在水池中乘凉,会造成怀孕母猪窒息和死胎现象。应在内窝室与外窝室中间留一条1米宽的通道,以利于野猪自由出入,栏门一般留在内窝室的前面。

三、配种技术

野猪被毛粗而稀,一般为灰色或灰黄色。成年母猪体重90千克-130千克,对外部环境反应灵敏。母野猪***一般6对~7对,年产2胎,一般每胎12只~26只。适宜的配种时间为出生后5月龄-6月龄,体重40千克~60千克。

母野猪***时,一般采取初产母猪配早、经产母猪配晚的原则。野猪***时,外生殖器明显红肿,当外生殖器由红色变为暗紫色,由肿胀变为稍皱缩,或用手摁住母猪臀部,母猪站立不动时,为最好的配种时间。配种时,公母野猪配种时间约需奶分钟左右,比家猪需时略长。根据经验,最好采取复配方式,即间隔6小时~8小时后再重复交配一次。这样可明显提高母猪的受胎串。母野猪***适合交配时,也可采用将公猪赶人母猪圈内1天-2天的方法,此时公野猪夜间可多次爬跨、交配。待确认交配成功后,将公野猪赶出。过20天后,再观察母野猪是否还***,一般母野猪***周期为18天,如不***,证明野猪已交配成功。

四、种猪选择

从事野猪养殖的场、户,必须具备1头~2头纯种野公猪。常言说:母猪好,好一窝;公猪好,好一坡。由此可见种公猪的重要。选择好的种用野公猪,对于后代的优劣,具有至关重要的意义。一般选择身长、腿高、嘴尖等符合野猪特征的纯种野公猪留作种猪。用野猪与家猪杂交的特种野猪所产的后代留种,培育出来的后代有返祖现象,即生产出来的猪只,外观有部分不象野猪而象家猪。所以,二元杂交的特种野公猪不宜留作种用。如受条件限制,非用特种野猪作种公猪用时,也要选择具有70%以上野猪血缘的三元杂交特种野猪作种猪,在血缘关系上还要防止近亲交配,这样,其后代抗病力强,生长迅速。

问题八:养猪(或羊)养殖场要什么手续?养猪必须排污达标,环保局验收;养羊散养必须林业局审批

问题九:养了两年猪了,怎样才能办个养殖场,要什么手续生猪养殖场需办手续:

1、畜牧兽医行政管理部门申办《动物防疫条件合格证》和养殖场备案登记;

2、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办理营业执照(现在三证合一);

3、环保和农业行政管理部门进行设施农用地备案登记;

4、环保行政管理部门办理环境影响测评和排污许可。

问题十:养殖场的猪要送去屠宰场要什么手续吗新建生猪屠宰厂需要的手续包括:土地手续(国土局土地批复),规划局出具的规划选址意见书,发改部门的立项文件,水资源管理部门的取水许可,环保部门的环境影响报告书批复,安全、消防部门的的许可文件,节能评估等。

OK,关于农家养牛环保许可吗和在自家承包的农用地上建养殖场,属于违法建筑吗的内容到此结束了,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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