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田种草养牛合法吗现在 农业用地用来种草养牛可以吗用交水资源费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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闽侯南通文山啥时候拆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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违法征地、强迫移民

文山州自然村——国家农田保护区之一

我们是福州市闽侯县祥谦镇禄家村文山州自然村的村民。我们全村有107户、人口375人。有耕地面积约1000多亩。与南通镇文山村、马腾村相邻的新州有耕地和滩地150余亩,还有在文山、马腾、新歧插花地20余亩,在本村门前的江有蚬仔埕几百亩。

我们的始祖是由尚干移民到文山洲岛居住的,至今已有180余年的历史,我们的祖辈靠种田、种草、养牛、养鸡鸭、养猪、捕鱼、扒蚬仔、养鱼虾为生。解放后土改干部林建明发动村民种稻、插竹、种草等培育扩大耕地和保护湿地;第二任干部林发丰动员社员种竹、种柳来保护耕地;第三任干部林宝榕发动社员投劳建防洪堤坝确保高产稳产,建文化宫,丰富农民生活,保护村民安全。第四任干部(现任)林依霖发动村民,加高扩大防洪堤,投资、投劳建水塔,铺设自来水到户,建码头,设轮渡,方便村民生活。经过我们几代人的努力创造,流血流汗,才把文山洲村建设成国家年征购粮近一千担的高产稳产的村落,属于国家18亿亩农田保护范围之内。是我们的美好家园。

违法征地,强迫移民——违背民心,损害农民土地权益。

2011年,根据闽侯县侯政文2011【54】号文件,闽侯县祥谦镇政府就已征用220亩土地给102、103电台作为新的单位用地。在没有看见具体审批文件的基础上,每亩土地仅给我们村4.1万元的补偿。这么低廉的征地价,使得102、103电台的领导胃口大开,得寸进尺地要求把文山洲全岛一千多亩土地全部收归他们的囊中,成为省广播电视集团的土地。我们广大村民坚决反对这种任意扩大征地范围、强征良田壹千多亩、把我们数百村民赖以生存的土地家园随意变为广电集团所有。

详谦镇政府强迫我们村民搬到龙洋岛镇农场居住,距我们村约30公里。给我们带来了一系列的问题:

1、我们在那里没有生产基地;

2、没有安排工作;

3、没有固定收入;

4、没有第三产业和副业收入;

5、强迫我们农民住高楼,每月还需要交物业费。

如此做法,坐吃山空,我们怎能生活下去?

我们的始祖带领子孙经过八代人的努力创造,留给我们的保命土地,又属于国家明令禁止、不得随意征用的十八亿农田保护区范围之内,一旦我们的土地被剥夺、家园被毁坏,我们和下一代子孙失去了土地、失去了生产基地、失去了副业基地,没有固定收入、没有工资、也没有副业收入,我们靠什么生活?难道只要有一处高楼房置换给我们,靠卖地补偿款给我们就可以活下去吗?

现在,镇政府采取软硬兼施、欺骗等手段逼我们搬迁。签一家,封一家,搬一家。村里的老人舍不得自己辛苦建成的家,一步三回头,不少人眼泪汪汪。八十多岁村民林水连哭着说:“我没家住了!到哪里去住啊!”我们诉求——希望与党中央、国务院保持高度一致。

我们恳求党中央、国务院、国土资源部、省委、省政府、省国土资源局:

1、尽快派员来我们村调查我们反映的事实,了解我们的诉求,救村民于水火之中。

2、立即制止违反国家政策随意扩大征地范围的违法拆迁行为。除了220亩地外,不得再在没有批文、没有项目、没有规划的情况下扩大征地。

3、如果因为改善民生需要将我们的房屋拆迁,我们迫切要求原拆原迁,就地安置,重建我们的家园。让我们在祖宗留下的土地上继续发展生产、保障生活。文山洲的明天一定会更加美好。

恳请各级领导体恤民情,挽救我们的家园!为了保护我们的合法权益,防止广东乌坑、云南巧家事件在我们这里重演,恳请党和政府为我们村民做主。还我们一个公道为感!

福州市闽侯县祥谦镇文山州村村民(签名)

2012年6月12日

(附:签名31人影印件)

农业用地用来种草养牛可以吗用交水资源费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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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我所知,国家对基本农田管理非常严,但基本农田用来种草养牛不违反国家法律规定,是政策允许的。

农村的土地种树合法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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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前,农村土地指耕地,分为两种形式,基本农田和普通耕地。农村基本农田,是由国家直接划定的基本农田保护区,是用基本农田保护法来管理这些耕地的。这些基本农田,国家只限定农民用来生产粮食的,如水稻、小麦、玉米、大豆和花生等等粮食作物,只有这种生产属性,除了种植粮食以外,种植其它经济作物、开塘养鱼、搞养猪、建房建厂等等非种植粮食的行为,都是违法行为,必须会受到法律的管控。因此,凡是在农村里的基本农田保护区之内的基本农田,只限定农民种粮食,是保护国家粮食安全的红线。所以,在农村基本农田里种树的行为,是一种违法的行为。

农村除了基本农田以外的普遍耕地,农民通过二轮承包后,具有自己的经营权利和管理权利。农村承包的普通土地,国家和集体的原则是鼓励农民多种粮食,但也可调整种植结构,改变耕地用途,都是自由的,无任何人限制的。如农民可以改造成果园、茶园和桑园,可以种植经济林木,可以种植花卉和绿化植物,还可以用来种植蔬菜,种植中药材。

普通耕地,还可以改变种植的用途,如开塘养鱼养虾,养甲鱼、黄鳝和泥鳅等等水产养殖,还允许用修建猪场养猪,也可以养鸡等等养殖业。这些普通土地,还可以种草养牛,养羊,养马等等的牧草,还可以种植养猪的青饲料。这些耕地的使用权、经营权和管理权,都是由承包人通过耕地确权后,自主决定和拥有,其它人都没有干涉权力。

现在,由的粮食价格过低,种粮赚不到钱,这些普通耕地,很多农民要么停止耕种而撂荒,要么流转土地给种粮大户种植,要么让给农村合作社,搞经济作物开发,要么自己种植一些经济树木。农民这些做法,都是合情合理合法的,都是符合农民承包集体普通土地所拥有的自由和权利。

所以,农民只要不在农村基本农田保护区之内的所承包的基本农田里种树,在农村普通耕地上种树是承包者的自由和承包土地所赋予的法律权利,是合情合理合法的,不受任何人的阻挡和干涉。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

第十二条土地的所有权和使用权的登记,依照有关不动产登记的法律、行政法规执行。

依法登记的土地的所有权和使用权受法律保护,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侵犯。

第十三条农民集体所有和国家所有依法由农民集体使用的耕地、林地、草地,以及其他依法用于农业的土地,采取农村济组织内部的家庭承包方式承包,不宜采取家庭承包方式的荒山、荒沟、荒丘、荒滩等,可以采取招标、拍卖、公开协商承包,从事种植业、林业、畜牧业、渔业生产。家庭承包的耕地的承包期为三十年,草地的承包期为三十年至五十年,林包期为三十年至七十年;耕地承包期届满后再延长三十年,草地、林地承包期届满后依法相应延长。

国家所有依法用于农业的土地可以由单位或者个人承包经营,从事种植业、林业、畜牧业、渔业生产。

综上,在农村土地种树要分清土地性质,在基本农田上种树是违法的。

好了,文章到此结束,希望可以帮助到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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