养牛饲养员工作规程内容,养殖场管理制度

养牛饲养员工作规程内容,养殖场管理制度

大家好,如果您还对养牛饲养员工作规程内容不太了解,没有关系,今天就由本站为大家分享养牛饲养员工作规程内容的知识,包括养殖场管理制度的问题都会给大家分析到,还望可以解决大家的问题,下面我们就开始吧!

2020年养牛场饲养员一个月多少钱工资

2020年养牛场饲养员一个月多少钱工资

在内蒙古2020年,养牛场饲养员一个月的工资大约在3000元左右。根据养牛的数量和劳动强度,工资也不一定都是这么多。老板会适当调整工资。

养殖场管理制度

养殖场管理制度

以养牛场为例:

一、场长职责规范:

1.负责牧场全面工作,在公司规定的用人指数内,合理安排各岗位员工,在权限范围内科学有效地组织与管理生产。

2.负责监督执行牧场各项规章制度、操作规程和管理规范。

3.制订并实施牧场内各岗位的考核管理目标和奖惩办法。

4.定期对所有技术人员和各岗位员工进行考评,根据考核成绩对员工予以适当的经济奖惩、教育或辞退。

5.及时圆满地执行公司下达的各项任务,定期向公司有关领导汇报工作情况。

6.努力学习,不断提高自身管理水平和业务能力。定期对职工组织业务技术培训,提高牧场整体生产技术水平。

7.历行增产节约,努力提高牧场经济效益。

8.安全生产、杜绝隐患。

二、技术员职责规范:

1.参与牛场全面生产技术管理,熟知牛场管理各环节的技术规范。

2.负责各群牛的饲养管理,根据后备牛的生长发育状况及成母牛

的产奶情况,依照营养标准,参考季节、胎次、泌乳月的变化,合理、及时地调整饲养方案。

3.负责各群牛的饲料配给,发放饲料供应单,随时掌握每群牛的

采食情况并记录在案。

4.负责牛群周转工作。记录牛场所有生产及技术资料。

5.负责各种饲料的质量检测与控制。

6.掌握牛只的体况评定方法,负责组织选种选配工作。

7.熟悉牛场所有设备操作规程,并指导和监督操作人员正确使用。

8.熟悉各类疾病的预防知识,根据情况进行疾病的预防。

三、兽医职责规范:

1.负责牛群卫生保健、疾病监控与治疗、贯彻执行防疫制度、制订药械购置计划、填写病例和有关报表。

2.合理安排不同季节、时期的工作重点,及时做好总结工作。

3.每次上槽仔细巡视牛群,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4.认真细致地进行疾病诊治,充分利用化验室提供的科学数据。遇到疑难病例,组织会诊,特殊病例要单独建病历。认真做好发病,处方记录。

5.及时向领导反馈场内存在的问题,提出合理化建议。配合畜牧技术人员,共同搞好饲养管理。贯彻“以防为主,防重于治”的方针。

6.努力学习、钻研技术知识,不断提高技术水平。普及奶牛卫生

保健知识,提高职工素质。掌握科技信息,开展科研工作,推广应用成熟的先进技术。

四、配种员职责规范:

1.年底负责制订下年奶牛配种繁殖计划,参与制订选配计划。

2.认真观察牛群,做好发情鉴定,适时配种,按规定时间做妊娠诊断。拟好停奶通知单,及时通知班组。

3.做好奶牛产后监护工作,负责奶牛繁殖疾病的预防及诊疗。

4.及时记录奶牛发情、配种、妊检、流产、产犊、治疗等技术数据,填写繁殖卡片。

5.做好精液、药品的出入库记录和汇总,月底上报财务室。

6.按时整理、分析各种繁殖技术资料,及时上报并提出合理化建议。对场内的各项工作有何想法,要及时与领导沟通。

7.向职工普及奶牛繁殖知识,努力学习,掌握科技信息,推广先进技术和经验。

五、资料员(兼统计员)职责规范:

1.正确填写奶牛谱系,依照谱系的有关内容和规定,定期测量后备牛的体重、体尺,测定和记录成母牛泌乳月产奶量、乳脂率,并及时填写。

2.负责奶牛各项育种指标分析、日粮营养分析和泌乳月分析。

3.负责参加DHI报告牛只的采样工作,及时把数据输入电脑并做数据分析。

4.负责牛群异动、产奶及销售、人员任用等各项数据的整理,于每月初4日前填写生产报表,上报公司。

5.每月月底完成计件工资所需的数据统计。

6.妥善保存各类原始资料。

7.努力钻研业务,热爱本职工作,实事求是,保证数据真实可靠。

六、核算员(兼保管员)职责规范:

1.严格执行公司主管部门的操作规范,严格执行财务制度。

2.进出物资要严格检查质量、数量,各项记录及时完整,各种报表要及时准确,

3.妥善保管和调用物资,先进先出,避免霉坏、变质及非正常损耗。注意防火、防盗。每月盘存,做到帐实相符,实事求是。

4.如实记录各类饲料的进出库及奶牛饲喂情况,及时核算奶牛饲料成本。

5.每月底根据物资周转周期及适当库存,按实际需要做好下月的采购计划,及时上报公司主管部门。

6.做好食堂伙食调整、管理饭票。把握伙食价格,做好非赢利性服务工作。

七、饲养员职责规范

总则:

1.保证奶牛充足的饮水供应;经常刷试饮水槽,保持饮水清洁。

2.熟悉本岗位奶牛饲养规范。饲喂保证喂足技术员安排的饲料给量,应先粗后精、以精带粗。勤填少给、不堆槽、不空槽,不浪费饲料。正常班次之外补饲粗饲料。饲喂时注意拣出饲料中的异物。不喂发霉变质、冰冻饲料。

3.牛粪、杂物要及时清理干净。牛舍、运动场保持干燥、清洁卫生,夏不存水、冬不结冰。上下槽不急赶。坚持每天刷试牛体。

4.熟悉每头牛的基本情况,注意观察牛群采食、粪便、乳房等情况,发现异常及时向技术人员报告。

5.配合技术人员做好检疫、医疗、配种、测定、消毒等工作。

A:犊牛岗位职责规范:

1.注意观察犊牛的发病情况,发现病牛及时找兽医治疗,并且做好记录。

2.喂奶犊牛在犊牛岛内应挂牌饲养,牌上记明犊牛出生日期、母亲编号等信息,避免造成混乱。

3.新生犊牛在1小时内必须吃上初乳。

4.犊牛喂奶要做到定时、定量、定温。

5.及时清理犊牛岛和牛棚内粪便,犊牛岛内犊牛出栏后及时清扫干净并撒生石灰消毒。舍内保持卫生,定期消毒。

6.喂奶桶每班刷洗,饮水桶每天清洗,保证各种容器干净、卫生。

7.协助资料员完成每月的犊牛照相、称重工作。

B:育成牛、青年牛岗位职责规范:

1.注意观察发情牛并及时与配种员联系。

2.严格按照饲养规范进行饲养。

3.保证夜班饲草数量充足。

C:成母牛岗位职责规范:

1.根据牛只的不同阶段特点,按照饲养规范进行饲养。同时要灵活掌握,防止个别牛只过肥或瘦弱。

2.爱护牛只,熟悉所管理牛群的具体情况。

3.按照固定的饲料次序饲喂。饲料品种有改变时,应逐渐增加给量,一般在一周内达到正常给量。不可突然大量改变饲料品种。

4.产房要遵守专门的管理制度,协助技术人员进行奶牛产后监控。

D:产房岗位职责规范:

1.产房24小时有专人值班。根据预产期,做好产房、产间及所有器具清洗消毒等产前准备工作。保证产圈干净、干燥、舒适。

2.围产前期奶牛临产前1~6小时进入产间,后躯消毒。保持安静的分娩环境,尽量让母牛自然分娩。破水后必须检查胎位情况,需要接产等特殊处理时,应掌握适当时机且在兽医指导下进行。

3.母牛产后喂温麸皮盐水,清理产间,更换褥草,请兽医检查,老弱病牛单独护理。

4.母牛产后0.5~1小时内进行第一次挤奶,挤出全部奶量的三分之一左右,速度不宜太快。第二次可适量增加挤出量,24小时后正常挤奶。

5.观察母牛产后胎衣脱落情况,如不完整或24小时胎衣不下,请配种员处理。

6.母牛出产房应测量体重,并经人工授精员和兽医检查签字。

7.犊牛出生后立即清除口、鼻、耳等部位内的粘液,距腹部5cm处断脐、挤出脐带内污物并用5%碘酒浸泡消毒,擦干牛体,称重、填写出生记录,放入犊牛栏。如犊牛呼吸微弱,应立即采取抢救措施。

八、饲料工岗位职责规范:

1.严格按照饲料配方配合精饲料。饲料原料、成品料要按照不同品种分别摆放整齐,便于搬运和清点。

2.严格按照操作规程操作各类饲料机械,确保安全生产。

3.每天按照技术员的发料单,给各个班组运送饲料。要有完整的领料、发料记录,并有当事人签字。

4.运送或加工饲料时,注意检出异物和发霉变质的饲料。

5.每月汇总各类饲料进出库情况,配合财务人员清点库存。

九、挤奶工岗位职责规范:

1.服从班组长的工作安排,认真完成本职工作。

2.按照挤奶操作规程进行挤奶。严格执行牛奶卫生制度。

3.注意观察上挤奶机的奶牛,发现患乳房炎牛只,不得上机挤奶,应及时通知班组进行特别护理和治疗。开始挤出的第一、二把乳汁、应用抗生素及停药后5天内的乳汁、血乳、病牛乳、初乳、末乳及变质乳要按规定单独挤,单独存放,严禁混进大罐。

3.保持个人和挤奶环境的清洁卫生。

4.爱护挤奶设备,注意观察使用设备的运行情况,发现异常及时汇报。

十、乳室工岗位职责规范:

1.坚守岗位,不得擅离职守。

2.严格按照操作规程对挤奶设备、制冷奶罐进行操作。爱护设备,定期检查维护保养。注意观察设备的运行情况,发现异常及时处理,确保正常运转。

3.保持设备和环境的清洁卫生。按规定拆洗挤奶机、清洗制冷奶罐。输送牛乳的管道、奶泵、奶桶、奶车用前要消毒,用后要清洗。清洗水排入地下,严禁混入奶中。

4.按规定计量每班次的产奶量和鲜奶出库情况,及时上报生产技术办公室。

十一、电工、维修工职责规范:

1.严格遵守上下班时间,不迟到,不早退。

2.严格按操作规程安全操作,不违章作业。

3.及时处理各种紧急故障,如停水、停电。

4.除工作时间外,因场内紧急工作需要应随叫随到。

5.定时检修维护各种机械设备,保持设备完好性,不能耽误正常生产,不能跑、冒、滴、漏。

6.完成场方交给的各项临时性工作。

十二、司机岗位职责规范:

1.爱护车辆,按时保养。保持车内清洁卫生。

2.安全行驶,遵守交通规则。严禁酒后驾驶,严禁飞车。

3.经常检查车辆,确保运转良好,不耽误生产需要。

4.按时完成领导交给的各项任务。工作时间不干私活。

5.合理安排出车计划,提高工作效率,降低行驶成本。

十三、保安员职责规范:

1.看好大门,监督、检查人员、车辆进、出场消毒操作。

2.对持物进出场人员要询问清楚,检验相关手续,做好记录。

3.负责全场的治安、防火、防盗等安全工作。

4.上班时间要坚守岗位,不准私自脱岗、不准串岗聊天、睡觉、做游戏等有碍工作的事情。

5.认真执行上下班的交接班制度。

6.认真完成其它各自分管的工作。

十四、炊事员岗位职责规范:

1.保证食堂环境和饭菜的卫生。按时开饭。

2.非赢利性操作:公布菜价,每月底公布食堂帐目。

3.接受职工监督,不断改善炊事水平。

4.烧好茶炉。

5.适当满足职工合理要求。

小区宠物饲养管理规定条例

小区宠物饲养管理规定条例

国有国法,家有家规。宠物饲养也有相关规定。下面是我精心为你整理的小区宠物饲养管理规定,一起来看看。

小区宠物饲养管理规定1

为加强侯堡社区各小区宠物饲养管理,保障小区居民的人身安全和身体健康,维护小区公共秩序和环境卫生,结合侯堡社区各小区实际情况,制定本管理办法:

一、对饲养宠物实行严格限养、严格管理、禁限结合的原则,

社区宠物饲养管理办法。

二、严格执行饲养宠物登记制度,养宠物居民需带两张宠物彩色照片及本人相关信息到小区进行登记。

三、区内只允许养小型观赏犬等宠物,必须圈(栓)养,严禁饲养烈性犬及成年体高超过35厘米的犬种、鸡、鸭、羊、猴等动物。

四、饲养小鸟、鸽子的居民,要严格限量限地,不得影响周边居民的正常生活。

五、居民宠物要定期到地方畜牧兽医部门进行健康检查,注射预防疫苗,持检疫证到社区办理登记,以后每年检查一次。

六、饲养宠物必须遵守下列事项:

(1)不得携宠物进入广场及其它公共场所;

(2)小型观赏宠物户外活动时,必须束宠物链(绳),长度不得超过2米,并由成年人牵领,遛宠物时应当避开老年人、残疾人、孕妇和儿童;

(3)禁止在小区草坪、绿地遛宠物。

(4)宠物户外排泄粪便,饲养人必须予以清除,不得影响居民出行;

(5)养宠物不得干扰他人正常生活及休息,如有要积极采取有效措施予以制止,

七、由于养护宠物管理不妥,对他人身体、财物造成伤害的,饲养人必须赔偿其相关损伤损失。

八、有违反本宠物管理规定行为的,要记录到不文明行为台账本,同时将进行温馨提示、约谈、曝光,对屡教不改的交相关部门处理,直至该宠物脱离小区。

九、遵守社区的其他相关规定。

小区宠物饲养管理规定2

为美化、净化小区居住环境,防止病疫传播,保障业主合法权益不受侵犯,特制定本规定。

一、饲养观赏鸟、信鸽,不得占用楼道、楼梯间、天台等共用地方,不得妨碍他人休息和生活,不得污染环境。

二、饲养犬须严格按照有关规定办理"养犬许可"、"犬类免疫证"及号牌,严禁无证无牌及违反规定养犬,无证无牌犬不得出入本小区。

三、个人携带犬只到户外活动,必须遵守下列规定:

为犬只佩带市城管部门制作的号牌;

系好犬链并由成人牵领、看管;

及时清除犬只排出的粪便。

四、住户养犬不得妨碍他人,犬只影响他人正常生活或休息时,个人应当采取有效措施予以制止。

五、犬只咬伤人时,饲养人应当立即带伤者去附近卫生防疫机构或医院治疗注射狂犬病疫苗,并将伤人犬送市兽医防疫部门或其授权的下属兽医防疫机构留医观察。受伤人的有关医疗费、交通费及误工费由饲养人承担。

六、饲养人对病犬、伤犬、死犬应当妥善处置,禁止随意遗弃或掩埋在小区内。

七、小区内全体业主、住户应遵守上述规定,欢迎广大业主、住户向市城管办、街道办事处、社区、物业服务中心举报无证养犬的违规行为。

请小区内饲养宠物的业主、住户应及时到服务中心做好宠物登记,建立宠物档案。

小区宠物饲养管理规定3

甘肃省畜禽养殖场养殖小区建设规范暨备案管理办法

为规范畜禽养殖场和养殖小区建设、生产、管理过程中的选址、规划、饲养、消毒、用药、防疫、诊疗、废物处理和组织管理行为,加强畜产品质量监管,促进畜牧业生产方式转变,根据《畜牧法》、《动物防疫法》和农业部《畜禽标识和养殖档案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制定本办法。

一、建设原则

养殖场、养殖小区建设坚持人畜分离、因地制宜、科学规划、合理布局、节约用地、保护耕地、突出重点、稳步推进的原则。

二、建设要求

(一)选址条件。

1、符合当地养殖业规划布局的总体要求,建在规定的非禁养区内。

2、符合环境保护和动物防疫要求。新建、改建和扩建养殖场、养殖小区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的有关规定进行环境影响评价,并提出切实、可行的污染物治理和综合利用方案。

3、符合当地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城乡发展规划,建设永久性养殖场、养殖小区和加工区不得占用基本农田,充分利用空闲地和未利用土地。

4、坚持农牧结合、生态养殖,既要充分考虑饲草料供给、运输方便,又要注重公共卫生。

5、建在地势平坦、场地干燥、水源充足、水质良好、排污方便、交通便利、供电稳定、通风向阳、无污染、无疫源的地方,处于村庄常年主导风向的下风向。

6、距铁路、县级以上公路、城镇、居民区、学校、医院等公共场所和其它畜禽养殖场1000米以上;距屠宰厂、畜产品加工厂、畜禽交易市场、垃圾及污水处理场所、风景旅游以及水源保护区3000米以上。

(二)规划布局。

1、养殖场、养殖小区建设规划布局要科学合理、整齐紧凑,既有利于生产管理,又便于动物防疫。养殖场、养殖小区分管理区、生产区、废弃物及无害化处理区3部分。管理区、生产区处于上风向,废弃物处理区处于下风向。

2、管理区包括办公室、值班室、消毒室、消毒池、技术服务室。

3、生产区包括畜禽圈舍、人工授精室、兽医室、隔离观察室、饲草料库房和饲养员住室。牛羊养殖场、养殖小区建设运动场、青贮窖,养羊场、养羊小区建设药浴池。兽医室、畜禽圈舍、饲草料库房、青贮窖和饲养员住室保持一定距离。生产区入口处设消毒池。

4、废弃物及无害化处理区包括病畜禽隔离室、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间和粪污无害化处理设施(沼气池、粪便堆积发酵池等),并距生产区一定距离,由围墙和绿化带隔开。

5、养殖场、养殖小区内净道和污道分开。人员、畜禽和物资运转采取单一流向。净道主要用于饲养员行走、运料和畜禽周转等;污道主要用于粪便等废弃物运出。

(三)公共卫生设施。

1、养殖场、养殖小区周围建有围墙或其他隔离设施,入口处设消毒池和消毒室。消毒室安装喷雾消毒设施或紫外线消毒灯。

2、养殖场、养殖小区采取集中给水方式,水质符合《无公害食品畜禽饮用水水质》(NY5027)的要求。

3、排水设施完备并保持畅通,防止雨季污水满溢,污染周围环境。

4、养殖场、养殖小区内建设专门的粪便贮存与处理场地,其位置设在生产及管理区常年主导风向的下风向或侧风向处。

5、养殖场、养殖小区内废弃物处理区建设焚尸坑,用于对病死畜禽尸体、流产胎儿、胎衣等进行无害化处理。焚尸坑周围定期消毒。地下水位较浅的养殖场、养殖小区安装小型焚尸炉。

6、养殖场、养殖小区内各功能区域之间设置隔离带,以便于防火及调节生产环境等。

(四)畜禽圈舍建设。

1、畜禽圈舍按照畜禽品种饲养要求统一设计建造,场区设计符合《畜禽场场区设计技术规范》(NY/T682—2003)要求,力求科学、经济、实用。

2、畜禽圈舍内环境温度、湿度、通风、光照和空气等条件适合不同畜种、不同生产用途、不同生长阶段畜禽的生长发育需要。

3、相邻畜禽圈舍纵墙、端墙之间的距离分别不少于7米,畜禽圈舍与围墙距离不少于3米。

三、养殖规模

(一)养殖场规模。养猪场:饲养基础母猪100头以上或年出栏生猪500头以上。奶牛养殖场:存栏奶牛100头以上。肉牛养殖场:饲养繁殖母牛100头以上或年出栏肉牛200头以上。肉羊养殖场:饲养繁殖母羊200只以上或年出栏肉羊500只以上。家禽养殖场:年存栏蛋鸡5000只以上或年出栏肉鸡10000只以上。家兔养殖场:饲养家兔1000只以上。

(二)养殖小区规模。养殖小区占地面积、入驻农户数量、养殖规模视具体情况而定。一般川塬区在10亩以上,山区在5亩以上。以入驻农户计算,每个养殖小区不少于5户。以养殖数量计算,各畜种最低饲养规模为:养羊小区:饲养繁殖母羊300—500只,或年出栏肉羊1000—1500只。养牛小区:饲养繁殖肉牛(奶牛)100—150头,或年出栏肉牛300—500头。养猪小区:饲养基础母猪200—300头,或年育肥出栏瘦肉型猪(包括提供种猪)1500—3000头。养鸡小区:饲养蛋鸡1—2万只,或年出栏肉鸡3—5万只。

河西5市及中东部土地面积较广的地区,饲养规模应在上限以上,其他地区饲养规模应不低于下限。

四、品种引进及利用

(一)养殖场、养殖小区从具有《种畜禽生产经营许可证》的种畜禽场引进系谱、合格证齐全的畜禽品种(包括遗传材料)。

(二)养殖场、养殖小区引进的种畜禽符合品种标准和质量要求,引进后加强选种选配,积极开展人工授精,确保优良畜禽品种的种用性能得到充分发挥,并及时做好种用畜禽的更新换代。

(三)养殖场、养殖小区应从非疫区引进种畜禽,引进的种畜禽经检疫确定为健康,并有产地检疫合格证明。

(四)引进的种畜禽隔离观察30天,经当地县级以上动物防检疫部门检查确定为健康合格后,方可供生产使用。

(五)只进行育肥的商品生产场和小区引进畜禽时,首先从达到无公害产地认定标准的养殖场引进,经隔离观察确定为健康后,方可合群饲养。

五、饲养管理

(一)日常管理。

1、及时调整畜禽存栏结构,做到畜禽品种、畜群结构合理,公母比例适中。采用科学工艺流程,针对不同品种、不同生产性能、不同年龄段畜禽实行分舍饲养,推广“全进全出”养殖方式。

2、畜禽圈舍内饲养密度适宜,生产环境和生产用具保持清洁卫生。

3、做好防鼠、防虫、防蝇工作,禁止猫、犬等其他动物进入场区。

4、饲养人员保持相对固定,并严格按照各项工作规程开展生产活动。

5、畜禽饲养标准参照《无公害食品生猪饲养管理准则》(NY/T5033—2001)、《无公害食品肉羊饲养管理准则》(NY/T5151—2002)、《无公害食品肉牛饲养管理准则》(NY/T5033—2001)、《无公害食品奶牛饲养管理准则》(NY/T5049—2001)、《无公害食品蛋鸡饲养管理准则》(NY/T5043—2001)和《无公害食品肉鸡饲养管理准则》(NY/T5038—2001)执行。

(二)饲料及添加剂使用。

1、根据不同畜禽不同生产阶段饲喂不同的饲料,奶牛、肉牛和肉羊注意搭配青贮、块根类饲料及青绿饲料。牛羊等反刍动物禁止使用同源动物源性饲料。

2、饲料添加剂为农业部公布的《允许使用的饲料添加剂品种目录》中所规定的品种和取得批准文号的新品种。

3、药物饲料添加剂使用遵守《饲料药物添加剂使用规范》有关规定。

4、饲料添加剂和添加剂预混合饲料为具有农业部颁发的《饲料添加剂和添加剂预混合饲料生产许可证》的企业生产的合格产品,并按照饲料标签所规定的用法和用量使用。

5、严禁使用国家禁用、停用的添加剂。

6、不得使用变质、霉败、生虫或被污染的饲草料。

六、疫病防治

(一)免疫接种。养殖场、养殖小区在当地动物防检疫部门指导下,根据《动物防疫法》及有关法规规定,结合当地流行病学特点,制定免疫程序,积极开展疫病预防接种工作,建立免疫档案,并做好免疫标识的佩带。

(二)消毒。

1、养殖场、养殖小区卫生消毒制度化。选用符合兽药管理规定的环境友好型消毒剂,确保使用后人畜禽安全、设备无损害,并在动物体内不产生有害残留,不造成环境污染。

2、针对养殖场、养殖小区环境、进出人员、车辆、畜禽及圈舍、饲养用具等不同对象,采取不同的消毒措施,选择不同消毒剂、按照不同浓度进行消毒,并定期更换消毒剂类型。

(三)兽药使用。

1、养殖场、养殖小区所需兽用药品为具有《兽药生产许可证》和产品批准文号生产企业的合格产品,畜禽用药由有资质的兽医人员开具处方,并在其指导下按照兽药标签规定的用法和用量使用。

2、严禁使用国家禁用的药物和药物添加剂,严格执行有关停药期的规定。

3、畜禽不同饲养阶段科学使用药物。

(四)疫病诊断控制。养殖场、养殖小区主动配合当地动物防检疫监督机构做好畜禽疫病的防控和监测工作。建立完善疫情报告制度,发现疑似重大动物疫情及时上报当地动物防疫机构,并积极配合采取相应措施处置。

(五)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养殖场、养殖小区及时隔离病畜禽,对病死畜禽及其产品实行无害化处理。严禁将病死畜禽出售、丢弃或作为饲料再利用。

七、组织管理

(一)组织形式。

1、养殖小区成立畜牧合作经济组织,建立和完善管理机制,推行标准化生产,加强规范化管理,提高畜产品质量安全。畜牧合作经济组织对小区实施“八统一”管理,即:统一规划设计、统一养殖畜种、统一饲养标准、统一疫病防治、统一技术服务、统一无害化处理、统一产品销售、统一开展产地认定和产品质量认证。

2、养殖场、养殖小区配备必要的改良、防疫、诊疗器械和检验设备。

(二)人员管理。

1、养殖场、养殖小区配备与生产规模相适应的专职畜牧兽医技术人员,负责畜禽品种改良、疫病防治、卫生消毒、兽药使用等工作。

2、养殖场、养殖小区从业人员身体健康,并定期进行健康检查。

3、养殖场、养殖小区根据生产需要制定年度培训计划,聘请畜牧兽医专家对从业人员定期进行技术培训,提高科学养殖水平。

(三)制度管理。

养殖场、养殖小区根据生产管理需要建立管理制度,包括目标管理、技术操作规程、饲养档案、物品管理、畜禽出入场管理、兽药(疫苗)购进使用管理、饲草料(添加剂)加工使用管理、卫生防疫、消毒、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疫情监测登记报告、畜禽传染病控制、环保管理以及生产人员培训、产品销售等制度。

(四)档案记录管理。

1、养殖场、养殖小区配备专人负责档案记录与管理。饲养单元建立规范的档案记录和生产记录,所有记录保存2年以上。

2、每批、每群畜禽都有相应的资料记录,包括畜禽来源、品种、代次、数量,饲料来源、消耗及饲养技术,配种、分娩、成活、育成、销售或淘汰情况,发病、死亡情况及死亡原因,无害化处理情况,实验室检查及结果、用药、疫苗免疫种类、免疫时间等记录。

3、有完整的种畜系谱档案和主要生产性能记录。

八、废弃物处理与污染防治

(一)养殖场、养殖小区废弃物处理符合《畜禽养殖业污染防治技术规范》(HJ/T81—2001),污染物排放达到《畜禽养殖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596—2001)要求;并符合《畜禽养殖污染防治管理办法》等规定,实行无害化、减量化、资源化处理。

(二)养殖场、养殖小区采取干法清粪工艺,及时将粪便单独清出,并将产生的粪便及时运至贮存或处理场所,实现日产日清,不宜将尿、污水混合排出,不得将粪物随意堆放和排放。

(三)养殖场、养殖小区内排水系统实行雨水和污水分离,污水产生量较大的猪和奶牛养殖场、养殖小区等宜采用沼气发酵方式处理污水。养殖小区既可以养殖单元为单位建设沼气池,也可统一进行沼气处理,处理后的沼渣及沼液可用于农田施肥。

(四)养殖场、养殖小区内畜禽粪便可采用自然堆积发酵方式进行无害化处理,也可采用机械强化法进行高温好氧发酵处理生产有机肥。处理设施的位置必须远离各类功能地表水体(距离不得小于400m),设在养殖场生产及生活管理区常年主导风向的下风向或侧风向处,并采取有效措施,防止造成恶臭污染。

九、备案管理

(一)备案条件及要求。全省范围内已建和新建的畜禽养殖场和养殖小区,都应根据本办法开展备案登记工作。备案登记工作按照属地管理的原则进行,由县级畜牧兽医行政主管部门负责。

(二)备案程序。

1、养殖场、养殖小区向县级畜牧兽医行政主管部门提交备案申请报告,填写《畜禽养殖场、养殖小区备案表》。备案申请报告包括以下内容:

(1)养殖场名称、地址、负责人及联系方式;

(2)饲养的畜禽品种、数量、来源;

(3)养殖场建设布局、建筑面积;

(4)生产、防疫、废弃物无害化处理工艺及设施设备情况;

(5)畜牧兽医技术人员数量、学历、技术职称;

(6)生产管理、卫生防疫措施等。

2、县级畜牧兽医管理部门在接到备案申请报告20个工作日内,对备案申报材料进行审查,并组织由相关行业管理人员和技术人员组成的验收小组进行现场验收。经审查验收合格者,予以备案登记,发给畜禽标识代码(参照《畜禽标识和养殖档案管理办法》发放);不合格者,将审查验收结果及未予登记的原因书面通知申报单位,经整改达标后,再行申报登记。

十、本办法由省农牧厅负责解释

十一、本办法自印发之日起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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