养牛场验收哪些项目?牛羊屠宰管理条例
大家好,今天小编来为大家解答养牛场验收哪些项目这个问题,牛羊屠宰管理条例很多人还不知道,现在让我们一起来看看吧!
怎样去申请养牛补贴
牛场建成以后写申请补贴报告给地方主管部门,由主管部门到养殖厂实地检查,验收达到标准后向上级行政主管部门审批,通过后发放养牛补贴!
牛羊屠宰管理条例
第一条为加强牛羊屠宰管理,保证牛羊产品质量,维护公共卫生安全和人民群众生命健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产品质量安全法》等法律法规,结合昆明市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昆明市行政区域内从事牛羊屠宰及其监督管理活动,适用本办法。
第三条按照统一规划、合理布局、集中屠宰、规范管理的原则,提升牛羊屠宰行业规模化、机械化、标准化水平。
第四条市、县(市、区)人民政府应当加强牛羊屠宰管理工作的领导,建立健全协调机制,处理牛羊屠宰管理中的重大问题。
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按照规定做好牛羊屠宰有关管理工作。
第五条市、县(市、区)农业农村主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牛羊屠宰行业的规划、指导、监督、协调、服务、管理等工作。
自然资源规划、生态环境、市场监管、卫生健康、城市管理、商务、民族宗教、交通运输、公安等行政部门按照各自职责,做好牛羊屠宰及牛羊产品流通的监督管理工作。
第六条市农业农村主管部门会同自然资源规划、生态环境、市场监管、卫生健康、城市管理、商务、民族宗教等行政部门编制牛羊屠宰行业规划,并纳入动物疫病防治规划,报市人民政府批准后实施。
第七条鼓励和引导昆明市牛羊屠宰场(厂)实行机械化、规模化、标准化屠宰。
第八条牛羊屠宰场(厂)的设置应当符合有关规划,并符合下列动物防疫条件:
(一)场所的位置与居民生活区、生活饮用水水源地、学校、医院等公共场所的距离符合国务院农业农村主管部门的规定;
(二)生产经营区域封闭隔离,工程设计和有关流程符合动物防疫要求;
(三)有与其规模相适应的污水、污物处理设施,病死动物、病害动物产品无害化处理设施设备或者冷藏冷冻设施设备,以及清洗消毒设施设备;
(四)有与其规模相适应的执业兽医或者动物防疫技术人员;
(五)有完善的隔离消毒、购销台账、日常巡查等动物防疫制度;
(六)具备国务院农业农村主管部门规定的其他动物防疫条件。
第九条开办牛羊屠宰场(厂),应当依法向所在地县(市、区)农业农村主管部门提出申请,并附相关材料。受理申请的农业农村主管部门应当依法进行审查。经审查合格的,发给动物防疫条件合格证;不合格的,应当通知申请人并说明理由。
动物防疫条件合格证应当载明申请人的名称(姓名)、场(厂)址、动物(动物产品)种类等事项。
第十条供少数民族居民食用的牛羊产品,牛羊屠宰活动应当遵循少数民族风俗习惯。
第十一条牛羊屠宰场(厂)的经营活动应当遵守下列规定:
(一)建立入场登记制度、肉品品质检验管理制度和产品流向登记制度,屠宰的牛羊应当附有符合规定的检疫证明、检疫标志;
(二)屠宰后的牛羊产品,经检疫合格的,由动物卫生监督机构出具检疫证明、加施检疫标志。实施检疫的官方兽医应当在检疫证明、检疫标志上签字或者盖章,并对检疫结论负责;
(三)屠宰场(厂)应当按照《牛羊屠宰产品品质检验规程》进行肉品品质检验,经检验合格的,出具肉品品质检验合格证,加施检验标志,检验不合格和未经检验的牛羊产品不得出场(厂);
(四)病死牛羊、病害牛羊产品在农业农村主管部门监督下进行无害化处理;
(五)确保无害化处理设施设备或者冷藏冷冻设施设备、清洗消毒及环境保护设施设备的正常运转。
(六)法律、法规的其他规定。
第十二条牛羊屠宰场(厂)应当按照国家规定的操作规程和技术要求屠宰牛羊,不得违反规定对牛羊及其产品注水或者注入其他物质。
第十三条牛羊屠宰场(厂)应当如实记录其屠宰的牛羊来源和牛羊产品流向,记录资料应当保存不少于2年。
第十四条禁止屠宰、经营、运输下列牛羊和生产、经营、加工、贮藏、运输下列牛羊产品:
(一)封锁疫区内与所发生动物疫病有关的;
(二)疫区内易感染的;
(三)依法应当检疫而未经检疫或者检疫不合格的;
(四)染疫或者疑似染疫的;
(五)病死或者死因不明的;
(六)其他不符合国务院农业农村主管部门有关动物防疫规定的。
因实施集中无害化处理需要暂存、运输牛羊和牛羊产品并按照规定采取防疫措施的,不适用前款规定。
第十五条从事加工、销售牛羊产品等活动的单位和个人,应当遵守下列规定:
(一)购买、销售的牛羊产品应当具备符合规定的检疫证明、检疫标志和肉品品质检验合格证、检验标志。
(二)建立落实进货查验制度,建立可追溯的生产加工及购销台账,如实记录产品名称、规格、数量、生产(购销)日期、供货者(购货者)名称、地址、联系方式等内容,并按照规定保存相关记录和凭证;
(三)法律、法规、规章的其他规定。
第十六条市、县(市、区)农业农村主管部门应当公布投诉、举报方式,对单位和个人的投诉、举报依法进行处理。
第十七条市、县(市、区)农业农村主管部门执行监督检查任务,可以采取下列措施,有关单位和个人不得拒绝或者阻碍:
(一)对牛羊、牛羊产品按照规定采样、留验、抽检;
(二)对染疫或者疑似染疫的牛羊、牛羊产品及相关物品进行隔离、查封、扣押和处理;
(三)对依法应当检疫而未经检疫的牛羊和牛羊产品,具备补检条件的实施补检,不具备补检条件的予以收缴销毁;
(四)查验检疫证明、检疫标志和畜禽标识;
(五)进入有关场所调查取证,查阅、复制与动物防疫有关的资料。
第十八条农业农村、自然资源规划、生态环境、市场监管、卫生健康、城市管理、商务、民族宗教、交通运输、公安等行政部门应当建立健全联席会议制度,及时通报工作信息,强化联合执法,依法查处违反牛羊屠宰管理规定的行为。
第十九条违反本办法规定,开办牛羊屠宰场(厂)未取得动物防疫条件合格证的,由市、县(市、区)农业农村主管部门责令改正,处三千元以上三万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责令停业整顿,并处三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罚款。
第二十条牛羊屠宰场(厂)生产经营条件发生变化,不再符合本办法第八条规定的动物防疫条件继续从事相关活动的,由市、县(市、区)农业农村主管部门给予警告,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仍达不到规定条件的,吊销动物防疫条件合格证,并通报市场监管部门依法处理。
第二十一条违反本办法的其他行为,法律、法规已有处罚规定的,从其规定。
第二十二条国家机关及其工作人员在牛羊屠宰监督管理工作中滥用职权、玩忽职守、徇私舞弊的,依法给予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二十三条本办法自2022年2月1日起施行。2009年7月1日发布施行的《昆明市牛羊屠宰管理办法》(昆明市人民政府令第86号)同时废止。
养牛有什么补贴吗?怎样申请呢?
养牛有哪些补贴?如何申请补贴?
现在很多农民都顺应潮流都将自己家的土地进行了土地流转,但是不甘于清闲的农民朋友们就开始想搞起了养殖业,养牛又是养殖业中较为热门的。而且国家也有相关的养牛补贴政策。不少养殖户对于养牛的赚钱及国家补贴十分有兴趣,就开始了养殖业的发展。
虽然大家都知道有补贴,但是很多人却不知道有哪些补贴和如何申请补贴。我们现在就来看下如何申请补贴:
一、养殖,一定要进行规模化养殖,既然规模化养殖我们首先要做的就是办理相关的经营执照,去当地的农业主管部门进行申请,最终在工商部门取得营业执照。
二、既然是规模化养殖,那么养牛基地是必须要有的,养牛的牛圈必须按照标准进行建造。一定要注意自己的地方是否是禁养主体,否则违反相关政策不光补贴拿不到就连养殖场也是开不成的。
三、养殖场、营业执照拿到之后,最为重要的就是要去环保部门拿到环保评估报告。根据相应的环保政策要做好自己的环保工作。
四、准备好这些那么你的养殖场就算是初步具备养殖许可了,但是想要拿补贴就还要去准备好自己的管理档案、检疫合格证等申请补贴需要的证件。
五、做好以上四点然后你就可以正常的养殖牛啦,然后要做的就是随时等待上级部门的抽检、检验。合格后就可以拿到属于自己的补贴啦。
以上是如何申请补贴,申请补贴的要求与条件。我们接下来看一下具体有哪些补贴:肉牛良种补贴:如果你养殖的牛的质量较高、品质优,就可以得到优良品种补贴。
种牛冻精补贴:一般到当地畜牧部门的指定地点购买种牛冻精即可获得补贴,大概为5-20元。
贫困户购牛补贴:大部分针对性的西北、西南贫困地区或特殊贫困地区进行补贴,每头1000-5000元不等。
放牧草场补贴:养牛一般和养草都是关联的。按照国家规定大规模的养草农户可以领取补贴。
母牛扩群补贴:基础母牛达30000头以上的养殖大县有此项补贴,补贴具体要求为新增犊牛数量最终决定,各县补贴金额差距较大,可到当地畜牧部门进行咨询。
肉牛标准化示范场补贴:达到规模的养殖场可申请,具体根据基础设施、养殖环境、养殖牛的质量、养殖牛的数量来决定。等级由低到高分为市级、省级和国家级。不同地区的补贴各不相同,具体可咨询当地畜牧部门。
养殖环保补贴:18年出台“禁养令”。因购买或建设污粪处理系统及因养殖环保政策关停、迁移的均可获得相应补贴。
综上,养牛一般有肉牛良种补贴、种牛冻精补贴、贫困户购牛补贴、放牧草场补贴、母牛扩群补贴、肉牛标准化示范场补贴、养殖环保补贴这七种补贴,由于各地政策不同,其他具体补贴可以去当地畜牧部门进行咨询。如何申请补贴就是先去注册营业执照、规范化经营、提交申请最终的等待验收就可以啦。
好了,文章到这里就结束啦,如果本次分享的养牛场验收哪些项目和牛羊屠宰管理条例问题对您有所帮助,还望关注下本站哦!
本站所发布的文字与图片素材为非商业目的改编或整理,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侵权或涉及违法,请联系我们删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