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果园养牛补贴政策(中央财政现代农业生产发展资金使用管理办法的内容)

新疆果园养牛补贴政策(中央财政现代农业生产发展资金使用管理办法的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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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城乡(甘肃省镇原县下辖乡镇)详细资料大全

新城乡(甘肃省镇原县下辖乡镇)详细资料大全

甘肃省镇原县新城镇,原新城乡,位于镇原西南部,平均海拔1400米,年降雨量400-500毫米,平均气温9.7℃,全年无霜期140-170天。全乡共辖14个行政村,139个村民小组,7731户,34761人。总面积34.08万亩,耕地面积13.8293亩,山、川、塬兼有。2010年,社会固定资产投资完成4355万元,工农业总产值达到1.89亿元元,粮食总产量2.54万吨,农民人均纯收入达到3223元。

基本介绍中文名称:新城镇外文名称:XinChengTown行政区类别:镇所属地区:中国西北***驻地:新城村电话区号:0934邮政区码:744518人口:34761方言:关中方言机场:庆阳机场车牌代码:甘M平均海拔:1400米年降雨量:400-500毫米平均气温:9.7℃经济社会,项目建设,设施建设,环境整治,事业发展,经济社会新城镇历史悠久,人杰地灵,沃土平畴,物华天宝,眉肖公路横穿其境,是庆平两市经济文化发展交流的交通要道。乡党委、***因地制宜,积极培育发展草畜、瓜菜、全膜粮食、瓜菜等特色产业,农民增效,农民增收效果相当明显。草畜产业按照“小群体,大规模”的发展思路,民众户户养畜,家家种草,全乡种草3100亩,牛存栏12000头,猪存栏7700头,羊存栏14800只,养鸡120000只,标准化棚舍1043座,各类规模养殖户达到1640户,草畜产业年产值达3800万元,人均增收750元以上。瓜菜种植规模逐年扩大,连续五年均达到2万亩以上,年均产值达到3000万元以上,亩均收入1500元左右,人均增收600元以上,已成为稳定增加农民增收的主导产业。全膜粮食种植面积年均保持在3万亩以上,建成省道318县、新原线、新巨线示范片带。劳务产业注重技能型劳务输出,全年输出劳动力8000多人次,实现劳务收入2800多万元。项目建设2010年共实施各类招商引资项目10个,完成投资4355万元。小城镇建设项目投资1200万元,新建商贸楼8栋4200平方米;招引人人乐超市投资300万元在新城建办了分店;乡村多方筹资,修建了***综合办公楼、村部和四个村卫生所;杜寨新农村建设共投资747.9万元,完成四大类15项建设任务;安全人饮工程项目增容300多户;在郭沟圈村实施农田土地整理项目,平田整地1400亩;在川区4村组织干部民众按11.4米路基标准对姚惠公路20公里进行拓宽。并配合完成了西气东输项目在我乡境内28公里管线建设。甘肃镇原县新城乡设施建设道路建设组织新修通村砂路10条32公里,新修、维修村组道路12条35.6公里。对水损毁严重的新巨公路、鳌新公路等4条47.7公里干线公路进行了全面整修;对上等级的9条乡村公路总计88.42公里实行重点养护。农田建设在耿沟村安山庄完成口粮田建设692亩,在郭沟郑洼、上岭,新城浅俭实施土地整理项目1400亩。水利建设新打维修机井15眼,配套修建水塔和供水管网14400米。配合县水利局在曹城、南坡、惠沟等村完成了人引工程建设,解决了农村饮水难问题。农村危改共建设196户,在高庄、郭沟两村规划集中安置点两处62户。林业工作春季筹集5.74万元订购松柏树、国槐、新疆杨等绿化树1.43万株,共栽植公路行道树28.7公里;秋季筹资3.84万元对历年退耕还林地进行补植补造4100亩,并在惠沟、南坡两村姚惠公路沿线连片规划荒山造林2000多亩。积极实施林权制度改革和退耕还林清理清查工作,组织村护林员进行森林火险排查和封山禁牧工作。环境整治按照县上“四项整治”会议安排,积极开展了“百日”环境整治活动。调整充实了城乡环境综合治理办公室人员,招聘城镇卫生清洁工人4名,建垃圾填埋场1处,新建公路沿线垃圾仓10座,配备村级环卫工作人员30人,确定垃圾堆放点15处。开展公示城镇规划,讨论制定新城乡城镇管理办法,承诺划行归市等6件具体实事的办理,正在理顺小城镇、中心村及重点公路沿线环境整治工作。同时,依托能源项目在部分村修建沼气池200座,安装太阳灶200套,节能炉200套,实施了卫生改厕等“三清四改”项目。事业发展人口和计画生育工作全年共落实结扎293例,征收社会抚养费30万元,出生率13.06‰、自增率6.83‰。信访工作以安全维稳为侧重点,共受理民众来信来访46件,成功排查调处各类矛盾纠纷96起,成立了闫寨中心片矛盾纠纷排查协会,收到了良好的社会效果。严格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从民众生产、生活入手,共签订安全生产责任书120份,印发宣传资料2000份。合作医疗收缴参合基金101.9万元,全乡参合农民33974人,参合率达到98%。民政工作全乡共有802户2892人纳入农村低保,发放救灾资金31万元。进一步加大扶贫开发力度,实现了农村最低生活保障和扶贫开发两项制度有效衔接。全面落实粮食直补资金发放和农资综合补贴等惠农支农政策资金。土地管理严格按照政策规定,杜绝乱占乱修现象发生。教育文化卫生等各项社会事业进一步加强。2011年,我镇经济工作的总体思路是:以中央1号档案为指针,按照全县整体部署,立足乡情,因地制宜,以新农村建设为目标,以结构调整为主线,破解(交通、水资源、生态、小城镇)四大制约,培育(瓜菜、草畜、林果、全膜粮食)四大产业,抓好一项治理(城镇及村庄环境卫生),推进一个创新(体制机制),逐步实现全乡“东西均衡发展,川塬齐头并进”的发展格局。围绕上述思路和目标,我们将突出抓好以下几方面工作:(一)围绕增收,培育壮大特色产业。一是果园建设。在郭沟圈郑洼村、杜寨西头村,高庄西湾村共规划建设500亩核桃园,在高庄西湾村建成核桃园、葡萄园示范点;继续加强对孟寨、孙奄、闫寨、杜寨等村苹果园的建设和管理工作,二是瓜菜基地建设。种植面积上保持1.5万亩,建成以耿沟村为重点的千亩早熟瓜菜种植示范点,郭沟、南坡、闫寨等村各300亩露地蔬菜示范点,以惠沟李湾村为重点建成50座拱棚蔬菜示范点。三是草畜产业。年内建成一处500亩种草点,5000个青贮池,同时继续加强对东庄、小岘养鸡、郭沟养猪等小区建设的支持力度,利用牛羊大县优势,积极争取项目资金,支持办好恒发、华荣两个养殖场。四是全膜粮食生产。继续保持3万亩全膜粮食种植面积,全面完成2.4万亩全膜玉米种植任务,以省道318线、新原线和新巨线为重点,各建成5000亩示范点,继续抓好郭沟、高庄、闫寨、孙奄等村500-1000亩规范种植示范点,形成一膜两用、三用种植模式。五是积极推广药材种植。在孟寨、孙奄等村积极推广种植药材,建成果园套种药材、西瓜示范点。(二)立足发展、加强基础设施建设。小城镇建设新建商住楼5000平方米,整修或整体开发农贸市场,修建公厕2座;维修、延伸街道排洪管道,延伸街道。成立新城乡治安联防大队,与城管办合署办公。进一步完善小城镇规划、管理、建设各项制度,充分流转土地,规划五一村、农贸市场和北壕村发展红线并加大开发力度,利用半年时间全面清理违章建筑,划行归市,积极争取城建和商务资金支持小城镇发展。道路建设完成姚惠公路整修铺砂和惠沟、小岘、孟寨等村道路建设;争取完成新巨路铺油立项工作;每村年内必须完成两条5公里新修整建任务。水利建设全面搞好第一次全国水利普查工作。配合实施好“千吨万人”饮水项目工程,实施川区机井、小型灌溉项目,新打机井6眼、小电井100眼、新修水泥窖100眼,扩大人饮入户工程,延伸供水管道,自来水入户600户。林业生产以姚惠公路两山、潘阳涧高庄、新城段荒山绿化为重点,完成1500亩荒山造林任务,退耕还林补植补造800亩,道路绿化10公里;继续加大封山禁牧管理处罚力度,完成林改和退耕还林资金兑付工作。(三)整治村容,加快新农村建设。继续搞好村庄规划编制,重点抓好高庄和郭沟圈新农村建设工作。在高庄村新修暖棚130座,种植瓜菜3000亩,新建果园200亩,新修水塔1座,延伸供水管线10公里,整修村组道路2条20公里,安装变压器3台农电线路改造2500米,新修五保家园、卫生所、幼稚园各一处,新增村庄垃圾仓40个,“三清四改”示范户70户,新建村庄垃圾填埋场1处。在郭沟圈村新栽苹果300亩,核桃200亩,新建养殖小区1处,新增规模养牛户100户,新打机井一眼,修建水塔一座,延伸供水管线6公里,新修农宅30户,改造60户,整修村组道路6条12公里,硬化、绿化安置点道路2000平方米,维修改建村部房屋12间,新修村文化广场1处600平方米。建成郭沟圈村集中安置和瓜菜生产示范点。开始严格执行村庄规划编制,对随意乱修乱建,违法占地行为要加大处罚打击力度,各村都要把规划编制执行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四)持之以恒,继续抓好项目工作。年内完成4660万元招商引资项目,全面完成9个总计4610万元项目建设任务。进一步壮大永安工矿配件有限公司、新天地食品有限公司、恒发优质肉用种羊养殖场、宏远废旧地膜加工厂、华荣公司种羊场等企业,提升经济社会效益,发挥示范带动作用。全力实施好惠农利农的农业发展项目,并充分利用各种渠道,积极向省市争取小城镇建设、特色农业发展等项目资金,争取使更多的项目落户新城。年内各村必须完成2万元以上无偿支村资金。(五)构建和谐,协调发展各项社会事业。大力开展农村精神文明创建和法制建设活动。统筹兼顾,全面加强推动维稳和社会治安综合治理,注重民间纠纷化解,继续落实矛盾纠纷调处和信访维稳属地管理、逐级解决和一票否决工作机制,以此作为为民办事和检验班子执政能力重要标准。认真抓好人口与计画生育工作,稳定低生育水平,确保工作提升,名次进位。加快推进教育资源整合利用,提升素质教育,持之以恒地搞好农民科技和维权培训,加强公共卫生体系建设,推进村级卫生所达标建设步伐。高度关注民生和扶贫济困,使有限的合法资金发挥最大社会效应,重视体育和通讯,金融服务及社会事业工作,努力构建和谐社会。新城镇党委、***带领新城人民正昂首阔步地走在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伟大征程上。发展战略,宏伟可行;招商引资,政策优惠;投资创业,前景广阔。开放的新城,以其淳朴的民俗风情,富饶的资源优势,诚挚的合作态度,已向外部世界敞开了大门,新城人民竭诚欢迎各界有识之士前来这方热土投资兴业,携手共图发展。

中央财政现代农业生产发展资金使用管理办法的内容

中央财政现代农业生产发展资金使用管理办法的内容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和规范中央财政现代农业生产发展资金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国家发展现代农业的相关政策和财政资金管理的有关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中央财政现代农业生产发展资金(以下简称现代农业生产发展资金),是指财政部设立的用于支持各地优势特色农业产业发展、促进粮食等主要农产品有效供给和农民增收的专项资金。

第三条地方各级财政部门应当会同有关部门以现代农业生产发展资金为平台,积极整合相关支农资金,统筹用于支持现代农业发展。同时,积极推进机制创新,引导社会各方面增加投入。

第四条现代农业生产发展资金安排要根据各地优势主导产业发展规划和区域布局,支持优势产业集中开发,推进集约化、标准化和规模化生产,培育发展优势主导农业产业带和重点生产区域,提高现代农业生产的示范引导效应。

第二章资金分配

第五条现代农业生产发展资金分配遵循以下原则:

(一)公正规范,科学合理。根据客观因素和绩效因素,公平、合理、规范地分配资金,体现公平与效率。

(二)突出重点,统筹兼顾。集中资金重点支持关键环节,向优势产区倾斜,同时兼顾地区间的平衡。

(三)绩效评价,结果导向。建立项目实施和资金管理的绩效考评制度,实行以结果为导向的分配管理机制。

第六条现代农业生产发展资金按照基准额度、客观因素以及绩效因素进行分配。“基准额度”根据每年现代农业生产发展资金预算安排规模的一定额度确定。“客观因素”包括农业总产值、粮食总产量、耕地面积和财政困难程度系数,前三项因素按照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前3年的算术平均数进行测算,第四项因素按上年数据进行测算。“绩效因素”为财政部对省、自治区、直辖市财政部门(以下简称省级财政部门)管理使用现代农业生产发展资金情况的绩效考评结果。

现代农业生产发展资金对北京、天津、上海三个直辖市,计划单列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和农业部直属垦区给予适当的定额补助。

第七条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农业总产值、粮食总产量和耕地面积等数据,以国家统计局发布的数据为准;财政困难程度系数以财政部测算的数据为准。

第三章资金申请与拨付

第八条财政部每年年初根据预算安排情况,对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下达现代农业生产发展资金控制规模,并明确扶持重点、工作要求等。

第九条省级财政部门根据财政部下达的资金控制规模和工作要求,结合当地现代农业发展实际,会同相关部门,按照“看得见、可操作、有标准、能考核”的要求,确定资金使用的方向和支持的重点环节,编制项目实施方案。项目实施方案内容包括:主导产业发展状况、项目建设内容、资金投入情况、资金整合计划、资金具体用途、组织保障措施和项目预期效益等方面。省级财政部门要以正式文件提出资金申请并附项目实施方案报财政部备案。

第十条财政部根据省级财政部门上报的项目实施方案备案情况和资金申请报告以及财政部下达的资金控制规模,及时下拨现代农业生产发展资金。省级财政部门应当会同有关部门按照报送财政部备案的项目实施方案,组织实施。

第十一条地方各级财政部门应当及时拨付资金,保证项目顺利实施。

第十二条除农业部直属垦区外,现代农业生产发展资金应按预算级次逐级下拨到财政(财务)部门,不得切块到有关主管部门。

第四章资金使用管理

第十三条地方各级财政部门应当会同有关部门紧紧围绕涉及国计民生的重要大宗农产品生产,突出本地优势和特色,确定现代农业生产发展资金扶持的主导产业。主导产业必须是优势特色农业的具体品种,不得笼统地将粮食、畜牧、水产、林业等综合性行业作为一个主导产业,也不能将几个品种“打包”成一个产业。

现代农业生产发展资金扶持的同一主导产业一般要连续支持,按照集中连片的原则,推进产业带建设,形成规模效益。

第十四条地方各级财政部门应当会同有关部门围绕本地优势特色主导产业发展,区分轻重缓急,针对制约现代农业发展的瓶颈问题,对每项主导产业选择一两个关键环节给予集中投入,重点支持。现代农业生产发展资金重点支持的关键环节是:

粮食类产业(主要包括水稻、小麦、玉米、马铃薯产业):

重点支持支渠以下的小型农田水利设施的修复、配套和改造。

畜牧类产业(主要包括养猪、养牛、养羊、养鸡产业):重点支持养殖小区的改造。

水产养殖类产业(主要包括养鱼、养虾蟹贝产业):重点支持养殖池塘建设和改造。

水果类产业(主要包括苹果、柑橘产业):重点支持果园基础设施建设、优质种苗培育及推广。

其他经济作物类产业(主要包括油茶、茶叶、蔬菜、甘蔗、花卉产业):重点支持种植基地建设、优质种苗培育及推广。

地方各级财政部门会同有关部门可结合当地实际,具体确定年度所支持的关键环节。

第十五条地方各级财政部门应当会同有关部门并督促项

目实施单位严格按照本办法和省级资金管理细则规定的用途安排和使用资金。

第十六条地方各级财政部门对农民等项目受益主体给予直接补助的,应采取以奖代补、先建后补等方法,避免采用容易形成刚性支出和体制性补助的方式。

第十七条地方各级财政部门对农业产业龙头企业的支持,必须遵循以农民为受益主体的原则,并且只对农业产业龙头企业

直接带动农民增收的农产品生产基地的生产环节给予支持。支持方式原则上采用贴息的方式;采用直接补助的,比照本办法第十六条的规定执行。

地方各级财政部门对单个农业产业龙头企业支持额度超过100万元的,必须在项目实施方案中单独列示资金的补助方式及资金的具体用途等。

第十八条财政部从现代农业生产发展资金中安排部分资金对开展支农资金整合的县给予奖励,获得奖励的县必须将奖励资金全部用于现代农业生产发展。

第十九条现代农业生产发展资金不得用于平衡预算、偿还债务、建造办公场所、建设车间厂房、改善办公条件、购置车辆和大型设备以及通讯器材、发放人员工资补贴等与主导产业发展无关的支出,不得建设没有推广价值的“示范园区”等形象工程,不得用于项目管理工作经费。项目管理工作经费,可由地方各级财政部门根据工作需要予以适当安排。

第二十条地方各级财政部门应当会同有关部门并督促项目实施单位遵循勤俭办事原则,降低项目工程建设成本,发挥资金的最大效益。项目工程因此而产生的结余资金,由省级财政部门按照“使用方向不变、主导产业不变、扶持环节不变”的原则,统筹管理使用。

第二十一条地方各级财政部门应当会同有关部门并督促项目使用单位坚持建设与管理并重,立足本地实际,建立工程项目的管护机制,加强对已建工程项目所形成资产的管理,落实管护责任,发挥各项资产的最大效益。已建工程项目所形成资产具体的管理要求,由地方各级财政部门会同有关部门根据实际情况自行制定。

第五章资金监督检查

第二十二条现代农业生产发展资金应当规范管理,公开操作,实行公示公告制、报账制、国库直接支付、政府采购、招投标、工程监理等有效的监管制度,确保资金专款专用。

第二十三条财政部建立现代农业生产发展资金绩效考评制度,并将对省级财政的上一年度绩效考评结果作为下一年度资金分配的重要因素。省级财政部门负责对行政区域内立项的优势主导产业项目进行绩效考评。

第二十四条各级财政部门应当会同有关部门对项目实施和资金管理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对弄虚作假或挤占、挪用、滞留现代农业生产发展资金的,一经查实,应立即责令改正,追回资金,并按照《财政违法行为处罚处分条例》(国务院令第427号)和有关法律法规,追究有关单位和个人的责任。

第二十五条对违规违纪使用现代农业生产发展资金并经查实的项目县,下一年度不得纳入现代农业生产发展资金的扶持范围;对违规违纪项目县所在的省(区、市),财政部在安排下度资金时,按违规违纪金额1~3倍予以扣减,并予以通报。

第六章附则

第二十六条省级财政部门应当根据本办法,结合本地实际,制定现代农业生产发展资金的管理细则,并报财政部备案。

第二十七条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和农业部直属垦区的资金申请、拨付、使用管理、监督检查等执行本办法。

第二十八条本办法自2010年1月1日起施行。《中央财政现代农业生产发展资金管理暂行办法》(财农〔2008〕236号)同时废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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