养牛犯罪的案件有哪些(发人深思的案件有哪些)

养牛犯罪的案件有哪些(发人深思的案件有哪些)

大家好,如果您还对养牛犯罪的案件有哪些不太了解,没有关系,今天就由本站为大家分享养牛犯罪的案件有哪些的知识,包括发人深思的案件有哪些的问题都会给大家分析到,还望可以解决大家的问题,下面我们就开始吧!

犯罪心理学在国内刑事侦查方面有哪些实际应用价值

犯罪心理学在国内刑事侦查方面有哪些实际应用价值

其实,大众对这个领域不够深刻我完全可以理解,但是很多简介上写着什么犯罪心理学硕士/博士的人写出来对于犯罪心理学的看法的回答视野之狭窄才是真让人担心。

从根上来说,犯罪是一种复杂的行为,犯罪行为大多是在犯罪心理的支配下产生的。

很多人对犯罪心理学的印象可能是哪里哪里发生一起案件,某个厉害的人马上就说出了犯罪者的一系列特征,

包括什么年龄啊、职业啊、性格啊之类的其实这的确是犯罪心理学的一部分,叫做犯罪心理画像技术,但这只不过是犯罪心理学应用的一部分,不是全部。

总的来说在实际的刑事侦查活动里,犯罪心理有以下几个基本用途:

•协助警方侦查、破案

•审讯工作中的心理战、测谎技术•挟持人质时与歹徒的心理战•异常心理支配的犯罪行为侦查

一·协助侦查和破案

案例一亡妻案2006年五月底,四川某私营企业来了一位不速之客廖某(31岁)在门口大吵大闹,称其妻李某(29岁)前日来过该公司,而且和公司里的人发生过肢体冲突,当日回去就身体不舒服,第二天就死了,要见公司经理,要向其索赔。

警方到达该公司后,发现廖某说话的时候没有亡妻之后应该有的悲伤和愤怒情绪,反而看到警察有几分慌张,于是就采用跳跃式询问的方式问了廖某关于其妻子死亡的很多问题,并逐一记录,结果发现又多处前后矛盾的信息,警方马上对这些矛盾的信息逐一追问,廖某马上改口说李某以前有癫痫,可能是死于癫痫发作而亡,警方对其生疑,马上对死者进行了验尸,最后确认其死于机械性窒息。

见谎言被揭穿,廖某只好承认是他半夜在李某睡着的时候将其捂死,想要嫁祸给该公司骗点钱用。很多人可能会想说这和犯罪心理学有什么关系?从犯罪心理学的角度来看,此案在侦查过程中对疑犯面部表情和言语进行的仔细观察成为了破案的关键。

首先,警方观察到其心理和亡妻后正常的心理有所不同,所以怀疑其在撒谎,接着利用很多临时编出来应付的假话一般在大脑中不易形成深刻记忆的特征采用跳跃式、多次询问的问询方式逼其露出破绽。

看似平静的问询之下,对于疑犯心理动向的查找和捕捉却云诡波谲,这就是犯罪心理最切实的实践案例。

案例二山腰女尸案

浙江德清县曾经出过那么一起案件,警方在郊外的半山腰上发现一具女尸,确认身份为外来务工的刘某(化名,24岁),警方确认其死亡时间是发现尸体的两天前,但因为下雨,现场痕迹被破坏得极其严重,案件侦查受到了一定阻碍,警方只能根据现场的泥土情况判断这里就是案发第一现场,原因是发现尸体的地方有死者剧烈挣扎过的痕迹。

但是警方马上确定了新的思路,他们考虑了以下问题:——一个外来女子,为何要来到这十分偏僻的半山腰上?警方从心理学的角度判断,死者敢来这里的原因很可能是和相知相熟、很信赖的人一起来的。结合心理痕迹的推断,警方判断此案为熟人作案,便从其男友开始查起,迅速破案,其男友汪某和死者一起到山上「谈情说爱」,后来王某提出要和死者发生性关系,遭到了拒绝,一怒之下就将其掐死。

案例三独居老人被杀案

河北一农村发生过一起案件,一位独自生活的老人张某(58岁,男)被村民发现在自己的卧室里,死因为钝器击打头部造成了颅骨粉碎性骨折。

现场除了喷溅状血迹外几乎没有别的痕迹,但是法医发现其胃内容物是饺子,也在其厨房内发现了很多剩下的饺子馅一般来说,像这种独居老人一般是不会大费周章的自己包饺子吃的,包饺子一定是为了什么重要的人,经过对其亲属进行调查,警方发现其当天没有和家人一起吃饭,而是去了其表兄弟家,但吃饭前说自己有事就回家了。

根据心理痕迹,警方推测这位老人一定是当天有一场「约会」,回家包了饺子。

于是,调查对象进一步扩大到了老人的相好。最后,警方查出其相好的儿子有很大的嫌疑,经过审讯,相好的儿子非常反感母亲和张某在一起,当天晚上见母亲没有回家,就去了张某家,发现母亲和张某一起睡觉后一气之下将张某杀害。一般来说,现代侦查认为现场证据分为两种:——物质痕迹(materialtrace)——心理痕迹(psychologicaltrace)物质痕迹,包括了很多可以肉眼发现的物证以及微量物证等等心理痕迹不能直接观察到,但是其是犯罪活动发生后反映出来的痕迹,犯罪心理痕迹是犯罪者心理活动的外化结果就像上面的山腰案,就是运用了心理痕迹来逆向推导出犯罪人和受害者很可能是熟人关系这个突破口来破案的,而独居老人遇害案则是通过综合痕迹推测出受害人心理动向,从而确认出最佳调查方向的。

二·在审讯、测谎和挟持类案件中的运用

测谎技术在其他国家很成熟,但我们国家才刚起步,测谎最为关键的就在于对犯罪人心理外化行为的把握,测谎的准确性和测谎问题的水平高低息息相关,而测谎的具体项目以及问题的设置,正是犯罪心理学发挥作用的地方。

对于挟持类案件,和犯罪者进行心理对话就显得更加重要了,这是事关人命的大事。案例长春人质遇害案2004年7月7日早晨7点40分左右,吉林省长春市北安路上一名出租车司机发现一辆红色宝来车内,一名歹徒正用刀挟持开车的女士,他立刻拨打电话报警,并用自己的车将宝来车当街拦截下来。

当时绑匪主要是要钱,他的目的是抢劫,绑架人质。

事发后,110迅速出警并控制了现场局面,在谈判中警方处理方式不当,被劫人质的颈动脉和气管在最后瞬间被劫匪割断,警方开枪将劫匪击毙。

上午11时,在长春市中心医院,人质伤势过重,抢救无效死亡。

人质和匪徒双双死亡这样的悲剧是谈判失败的结果,也是对犯罪人心理不了解的结果。同样的事情在兰州也发生过,是一起入室劫持案,警方不顾犯罪人心理活动,直接扛着大喇叭喊话威胁犯罪人,导致歹徒和人质双亡的局面。就像我国谈判专家高峰说的,这类事件最重要的是要去达到「对歹徒的犯罪心理进行控制」,而不是试图用仗着人多以暴制暴的方式和歹徒谈话。

三·异常心理支配的犯罪行为侦查

这类案件平时我说得很多了,因为在这类案件里,犯罪心理学的应用的确相对更明确一些:——通过把握行为证据所体现的犯罪人格特征来确认犯罪人——利用行为证据中的犯罪惯技和犯罪部分延续性为依据做并案处理变态心理支配下的犯罪行为很多都有较常规的规律可循,而且动机非常异常,这就可以作为侦查的插入点。

案例养牛老人被害案

世纪初我国浙江舟山一个偏僻的小村庄曾经有个很经典的变态心理案件。

该村有个牧牛基地,由54岁的老人孙某看守,但是孙某一日被发现死于基地门口,死因是疑为石头一类的重物打击头部导致的颅骨骨折。警方对孙某的亲属、仇家等进行了将近一个月的排查,但是一无所获,这时候有调查员提出会不会是变态心理支配下的杀人,把方向转为可能是某人具有性欲倒错障碍,嗜好和牛发生性关系,结果被夜巡的孙某撞破,眼见丑事暴露而将孙某灭口警方死马当活马医,考虑到此类犯罪隔一段时间就会忍不住再次作案,于是在牛场以及其他牧牛地附近暗插眼线,最后于一夜中将犯罪嫌疑人邹某抓获。在类似于变态心理犯罪者做下的犯罪现场,因为其动机相当异常,所以犯罪行为往往也会复杂,会出现很多独特的变态心理痕迹,对这些痕迹进行捕捉和利用就是破案的关键。

最后说说犯罪心理学在我国的发展现状吧,其实我国对于犯罪心理学的应用在实践中还是很多的,但多数是一种多年办案后丰富经验累积下的认知和直觉,缺乏一套相对系统的科学体系,拿美国举例,上世纪七十年代开始他们就开始着手通过计算机来建立统一的犯罪数据和信息库,所以到现在他们累计了很大的数据分析库,相对而言我国在这方面没有什么做法,投入也很少,

总的来说,现状就是「一喜,两忧」:一喜,是因为我国有大量优秀、经验丰富的现场勘查员,他们善于察觉和利用各种心理痕迹来破案两忧,一是对于犯罪信息数据库的建立非常落后的担忧,二是专门从事犯罪心理理论研究的人很少,只有中国政法大学和中国人民公安大学设有相关的培养点,其中可以胜任专门的现场心理痕迹分析的少之又少

从根上来说,犯罪是一种复杂的行为,犯罪行为大多是在犯罪心理的支配下产生的。

很多人对犯罪心理学的印象可能是哪里哪里发生一起案件,某个厉害的人马上就说出了犯罪者的一系列特征,包括什么年龄啊、职业啊、性格啊之类的

其实这的确是犯罪心理学的一部分,叫做犯罪心理画像技术,但这只不过是犯罪心理学应用的一部分,不是全部。

总的来说在实际的刑事侦查活动里,犯罪心理有以下几个基本用途:

协助警方侦查、破案

审讯工作中的心理战、测谎技术

挟持人质时与歹徒的心理战

异常心理支配的犯罪行为侦查

发人深思的案件有哪些

发人深思的案件有哪些

永远发人深思的是史上那些政治腐败暨外夷入侵的案件,犯罪结果是令朝代更迭、民不聊生……!作案手段如出一辙且屡试不爽,都是为一己私欲不惜葬送天下庶民苍生的惊天大案!

杨树彬落网始末:以“美色”为陷阱,勒索钱财杀人抛尸,无恶不作普通居民家中发现尸体

2002年9月11日,吉林省吉林市船营区一栋居民楼三楼的住户家中下水道堵了,漫出来的臭水恶气熏天,敏锐的直觉促使住户赶快报了警。

经验丰富的刑警很快发现了不对,从下水道掏出的碎肉混合着毛发,一眼看不出是什么。在场的刑警都想到了一个可能,但谁也没有说出来。检测结果很快就出来了,真的是人肉!

报案的居民听到是人的尸体忍不住当场吐了出来,除了生理上的折磨,那更是心理上的折磨。警方马上对整栋住户进行排查。

发现租住在该楼顶层的杨树彬、张玉良等人的嫌疑最大。但此时犯罪嫌疑人已经望风而逃,随即警方在网上发出通缉令。

十年逃亡,线索偶然出现

自2002年案发到2012年,十年间多名犯罪嫌疑人被捉拿归案,但主犯杨树彬却逃之夭夭。该犯罪团伙具有反侦察意识,异常狡猾,很快便在社会上销声匿迹,警方多次排查也都石沉大海。

直到这年8月份,警方进行网上在逃犯罪嫌疑人筛查的时候,无意之间有了一个惊人的发现。案件通缉中的嫌疑人杨树彬、吴宏业竟然自己从小便是邻居的“发小”,于是迅速对这些人开展调查。

改头换面,开始新的生活

根据线索,警方发现四名在逃嫌犯“杨树彬”、“张玉良”、“戟红杰”、“吴宏业”等人将户籍迁到了内蒙古包头市,纷纷造了假的身份,成了“王学兵”、“王学国”、“马海燕”、“王华炎”。

天网恢恢,疏而不漏。以为换个身份来到其他城市就可以继续逍遥,但被杀害的死者记得,办案的刑警也记得。正当四人以为逃脱了法律的制裁时,达摩克利斯之剑已经高悬于每个人的头顶。

随后,哈尔滨警方制定了严密的捉拿计划,于11月2日上午火速赶至包头市,将四名犯罪嫌疑人先后抓获。

桃色陷阱

在诱惑背后,毒蛇露出了它的尖牙;纤柔的风尘女子身后,是张开的死亡之网。该犯罪团伙主要选择女性陪侍人员,以美色吸引男性独身一人至出租屋内。

早已埋伏在屋内的数人便趁机将受害人制服,勒索钱财,赃款到手之后,老大杨树彬心狠手辣,狡猾谨慎,受害者很少能留下活口,均被杀害后再肢解,将尸体块抛到河里,或者切碎冲入下水道。这是一个以女色设下的陷阱。

通过审讯警方发现,从1998年到2004年间,该组织流窜于深圳、台州、吉林市等地,多次绑架勒索,共杀害肢解受害人10名,并实施多次绑架抢劫,赃款多达数百万。

杀人碎尸恶魔终落法网

对主犯杨树彬的单独审讯揭开了更深的罪孽。早在1993年,杨树彬、刘卫军、李江涛在哈尔滨一个娱乐场所内与人争执,持械伤人,当时刘伟军和李江涛被捉拿归案,杨树彬却一直逃匿,开始了其犯罪道路。

从1998年开始,杨树彬谋划实施了一系列的勒索杀人案件。其逃亡了数十年,直到2012年被捉拿归案。逃亡期间与同犯戟红杰结婚生子,被捉拿归案的时候,孩子已经5岁。天网恢恢,疏而不漏。经法院判决,戟红杰、吴宏业已被判刑,杨树彬和张玉良于2016年11月2日被核准执行枪决。

随着枪响子弹落地,法律的权威得到了维护,罪恶之花被铲除。这起系列抢劫、杀人碎尸案最终落幕。

主要有的就是冤假错案,审案,判案,定案的工作人员在工作中应杜绝饮酒,绝不能在办案,审案,判案时饮酒,不承认办案,审案,判案时饮酒了不行,那么冤案,错案,假案是怎么造成的??得说出来使人信服的理由来。

最近发生的几起恶性案件,就让人发人深思。一个是南方的一户人家做生意的,他们家挺有钱,很风光,是开厂子的。为什么欠人家的钱,为什么不还呢?另一个黑龙江某地农村。有几户养牛的农户人家。其中有一个60多岁的一个老人,就把几个养牛的这几家。杀了几个人?这俩个很让人不解。他们为什么要做出这么极端的事来?报案了吗?得到解决了吗?这一系列的问题值得大家去好好的,想一想。我觉得他们也不想死。可能是不得已的情况下,做出这种极端的事来。

中学生抢劫杀人无恶不作,让人寒意顿生。有一年夏天,我们这里连续发生了好几起尾随入室抢劫杀人的案件。最后通过公安人员的不懈努力,终于破案。结果却让人大跌眼睛,犯罪嫌疑人竟然是我们本人职工的孩子,一个高一的学生。其实说起来,这个孩子的家长有很大的责任。高中生的父母在他很小的时候就离婚了,她的母亲是个水性杨花的人,婚内出轨,被高中生的父亲抓了个现行,在被暴打了一顿后,高中生的母亲就被赶出了家门。可是,这个女人脸皮也够厚的,她不仅不思悔改,而且还和几个男人眉来眼去,整天浓妆艳抹招摇过市,所以成了别人口中浪荡女人的代名词。高中生的父亲是个粗暴简单的人,不仅酗酒成性,而且还爱打麻将,整天一宿一宿不回家。父母离婚后,高中生就跟着父亲生活,也许从小就缺少家庭的爱,这个孩子非常内向,走路说话总是低着头。过了一段时间,高中生的父亲又结婚了。高中生这个后妈虽然没有正式工作,但也爱好打麻将,同时也非常喜欢养狗。结婚后,她大大小小养了三只狗。但她忽略了别人的感受,高中生的父亲当然没有意见,下班后,他除了打麻将,喝酒,有时间还饶有兴趣的逗狗溜狗。可是,高中生心里就很不乐意了,他对这个新进家门的女人本来就缺少感情,再加上这三只整天汪汪叫,臭烘烘的狗,更让他难以忍受。于是,有一天晚上,他趁两个大人出去打麻将的机会,就把那三只狗牵到公园里的一个角落里拴在了树上。等到两个大人打麻将回来,发现狗不见了,女人嚎啕大哭就像死了亲娘一样,男人立刻猜到是高中生搞的鬼,不分青红皂白,他就把高中生狠狠打了一顿,并逼着高中生去找狗,并威胁高中生:狗什么时候找到,你什么时候才能进家门。被逼无奈,高中生只好去公园里想把狗再牵回来。这时天已经晚了,公园里已难见人影,高中生到了原先拴狗的地方,一看傻眼了:三只狗不见了。高中生有点心虚,就在公园的角角落落找了起来,忙活了一个多小时,不仅狗没有找到,而且还让人骂了一顿。原来一对谈恋爱的小年青正躲在人少的地方说悄悄话,不想被高中生撞到了。男青年就怒不可遏地骂了高中生几句,高中生本来心里就委屈,就顶撞了起来,男青年就要打高中生,女青年忙拉住男青年,没好气地说:和一个无家可归的可怜虫较什么劲,一看就是一个有人生没人养的倒楣蛋。女青年又对男青年说:天不早了,今天家里就我一个人,你早点送我回去吧。女青年的一席话深深激起了高中生心中的愤怒,他远远跟着这对男女青年向生活区走去,当男女青年分手后,他尾随着女青年,当女青年掏出钥匙打开房门的一瞬间,他从背后把女青年推倒在屋内,并用手紧紧捂住女青年的嘴,女青年挣扎了一会就晕了过去,高中生这才把灯打开,翻箱倒柜找到了一些财物,当他正准备逃走的时候,不想女青年恰在这时醒了过来,她指着高中生说:你不是公园那个人吗?高中生一看女青年认出了自己,而且看清了女青年为了约会专门浓妆艳抹的脸,他刹那间想起了自己的母亲,那个让他生活在耻辱中的女人,他恶向胆边生,一不做二不休,就扑了上去,活活把女青年掐死了。后来,这个高中生又如法泡制,专门尾随那些浓妆艳抹的单身女人,在短短的时间里,又连续做了两起案件。案件侦破后,人们再见到高中生的母亲时,她一下子苍老了许多,脸上的浓妆也不见了,好象变了一个人。高中生的父亲狗也不养了,麻将也不打了,只是酒还照样喝,他整天醉话连篇,但人们连一个字都听不懂,不知道他在说些什么话。

郑卫国覆灭始末:因盗窃入狱,出狱后屡次犯案,杀人抢劫无恶不作犯罪始末

这个由32人组成的犯罪团伙从诞生到灭亡仅四年的时间,但却做到了坏事做尽的十恶不赦的地步。对人民、社会造成了十分严重的危害。2000年就是这个万恶的犯罪团伙覆灭的日子。

提到这个犯罪团伙,就不得不提到他的“领头人”——郑卫国,陕西省人,1989年便因盗窃罪进过监狱,服刑6年,1993年6月被假释出狱。1996年,萌生出了伙同释放人员及社会闲散人员在长安县库峪开采金矿。

本是件挣钱的好事,可他们一伙人却起了歪心思,勾结在一起,抢矿石,讹矿主,打群架动刀子,什么不好做什么,在当地成了比较有名的打砸抢。

并不安守于一方势力,便伙同乔一心成立了长安嘉成土方有限责任公司,但这个公司并不是什么正经公司,而是一个以郑卫国和乔一心为首的从事不法勾当的组织团伙。

无法无天的作恶行为

从那时起,他便开始无法无天、作威作福好不快活,1998年7月18日,郑卫国手下与酒楼老板刘柏利起冲突,便派人给手下出气。他们将刘柏利劫持到野外,仗着人多势众,对他进行人身攻击。

四肢、头部甚至全身损伤严重,殴打完后将他扔到省肿瘤医院旁边的路上,对他不管不顾。第二天被人发现时,已经没有生命迹象了。

参与殴打刘柏利的两个郑卫国的手下赵卫强、张文群怕东窗事发,赶紧携款逃跑,并威胁郑卫国如果不给他们钱补偿,就报警,郑卫国听后便萌生了杀人的念头。

先是哄骗二人来到何家营鱼塘,暗中埋伏的人先是将赵卫强勒死,又用斧头等利器将张文群及其女友杀死,处理好后将三人尸首埋在鱼塘边。

1997年1月,郑卫国对邻矿赵小锐能生产出矿石而产生了嫉妒的心理,声称赵小锐将自家守矿的何海峰震伤,向他勒索矿洞,赵小锐无财无势只能被迫同意。

1998年3月25日,更是指使手下吕长江等将当地另一团伙的成员张开旗抓住,没有理由直接棒打他,将受害者的四肢打残。

不光郑卫国穷凶极恶,甚至他的手下在他的势力下也开始无法无天了。卢长均同柳小建等人策划入室伤人事件,将卢文军夫妇打伤。其手下王东等人故意伤人不说,还成为有理的一方将在酒馆的李汗青头面部打伤,甚至于前来调节矛盾的干警打伤。手下马新超与村民花某差点发生车祸,直接对他拳打脚踢直到骨折才作罢。

不光惹了郑卫国的会遭殃,甚至平白无故多年前的恩怨,他也会想方设法逞一时之快。在服刑期间曾结下过梁子的李卫忠,就遭郑卫国恶意毒打不说甚至非法囚禁1月有余,如果不是李卫忠机智得以逃脱,后果不堪设想。

其手下庞爱社想独揽当地的沙石拉运,将与发生过口角的张文辉在火葬场门口等地,不光打骂甚至开水浇烫全身,残忍至极。

最终覆灭

终于警方在2000年6月16日将其犯罪团伙一网击毙,全部逮捕归案。

2001年9月11日上午,法院判处郑卫国、张占平、马新超、吕长江这些团队主犯死刑,立即枪决。

法律是公平公正的,任何妄想钻法律的空子,从事违法犯罪行为的人,最终都不会得逞,都会受到应有的惩罚。在一开始小错小闹的时候,就应该第一时间意识到自己的错误,及时改正,而不是一步错步步错,将错误逐渐放大,最终成为这样无法挽回的后果。

在犯罪的过程中,犯罪分子草芥人命,将生命视为草芥,严重威危害了人们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最终也一定会受到应有的惩罚。

随着美国七十年代朋克文化的兴起,我国九十年代也开始风靡起这种颓废文化,所谓朋克,是指诞生于英国的一种反摇滚音乐,其诞生之初就奠定了其反叛、另类的性质。

但在我国引入这种文化之始,很多人尤其是正处叛逆期的青少年学生,并不懂得这种文化的真实内涵,而是单纯地认为只要是打扮另类,做事与常人不同的就是朋克,反正就是要和长辈们格格不入即可。

在这样的环境氛围的催生下,那个年代涌现了一批批带耳环、打耳钉、穿着奇葩的朋克少年,其中还有一些更是做出了一些让人瞠目结舌的行为,例如以下这个案件,当年闹得沸沸扬扬的中学生舔痰案。

2006年11月30号晚,北京市石景山区礼文中学学生张小刚,正在操场上玩手机,这个时间本来是学生们自习的时间,可是在张小刚这个朋克圈子里,学习那是不可能的事,朋克文化是不可能向教育屈服的,所以张小刚明目张胆地玩手机,并不畏惧。

此时政教主任杨玉秀正在巡视班级,突然发现了张小刚没有自习,反而肆无忌惮地玩手机,杨玉秀很生气,在她七年的执教生涯里,张小刚无疑是她最难对付的问题少年,不但经常在学校闹事,还和老师吵架,最后把老师也逼得辞职了,加上他又是学校朋克圈子的领导人,两种文化的剧烈碰撞,终于酿成了这次案件。

杨玉秀走到张小刚面前,让张小刚把手机交出来,可是张小刚一言不发,既不交出手机也不回教室,就这样和杨玉秀对峙着,不过想来也是,张小刚毕竟还是个中学生,之前因为闹事已经被很多学校拒收了,难得现在礼文学校肯接纳他,张小刚本人还是希望能好好学习的,何况他的胆子也没大到和政教主任直接开干的程度。

可这样僵着也不行,杨玉秀于是提出让张小刚和她一起去德育处,结果张小刚一个气上来,瞪了杨玉秀一样后,往地上吐了一口痰,之后的剧情发展让人意想不到,杨玉秀要求张小刚将地拖干净,可是张小刚直接说:“我舔掉行吧”,说完就直接跪下去把痰舔掉了。

当时在操场上还有很多学生和各级主任、老师在看着,虽然杨玉秀和张小刚两人都没有公开舔痰这件事,可纸包不住火,“舔痰事件”迅速在学校传开,并报上了媒体,张小刚被勒令退学,其父母以学校处理不当,给未成年人造成身心伤害,将杨玉秀告上了法庭。

由于过去的思想固守,媒体基本都偏向于张小刚一方,认为老师是学校里的权威,学生只是弱势群体,如此作为,除非张小刚脑子有病,否则就是杨玉秀以言语相激,有“欺辱学生”的行为,经媒体一报道,杨玉秀立刻成为众矢之的,当时我国网络开始发达,但网络规范还没完善,在“舔痰案”次年就发生了我国历史上第一桩“人肉搜索”案,此前还有“虐猫事件”、“铜须事件”等网络暴力案,杨玉秀此时受到的指责可想而知,一度甚至想过轻生。

数分钟后,法官宣布再次开审,峰回路转,张小刚要求撤回所有的起诉,而杨玉秀也说服了学校不再追究,双方从针锋相对到一笑泯恩仇,不过就是短短的五分钟,一句轻轻的“妈妈”而已。案件结束后,杨玉秀以心力交瘁为由,从礼文中学辞职了,而张小刚也继续求学,其间杨玉秀也积极为张小刚入学背书,希望有学校能接纳这个内心善良的孩子。

可是事与愿违,张小刚至今也没有成功入学,几家原本愿意接受他的学校也临时反悔,原因就学生和老师极力反对,他们害怕张小刚这样的异端,虽然扼杀一个学子的前途显得十分残酷,但却可以理解。

“舔痰案”到这里就全部结束了,可是让人深思的是,学校的教育问题其实到现在还没有彻底得到解决,这是文化的代沟,思想的错位,正如七十年代不知八十年代,八十年代不懂九十年代一样,任何一个时代都有垮掉的趋势,可是是任由其垮掉,还是将其扶起来,这是每个时代的老师和家长都要清楚意识到的。

尤其是现在零零年代,他们的思想、精神已经又和我们这九十年代开始出现错位,父母、老师是能够进入他们的思想空间,接受他们的多元文化,填补他们心中的空虚和迷茫,还是崇尚“棍棒底下出人才”的旧有理念,动辄打骂呢?从现在越来越多的中学生自杀案来看,恐怕后一种才是零零后受到的普遍“教育”,这或许又会陷入了“舔痰”时代的错误了。

黄飞山落网记:走投无路的赌徒,向嫩模痛下杀手,抢劫杀人后抛尸

赌债杀人,屡见不鲜

因为赌博走上犯罪道路的人数不胜数,他们有的敲诈,有的绑架,有的盗窃,有的杀人。总之,赌博带来的影响能让人走向深渊。

现在人的生活水平提高了,很多人选择进行各种赌博,作为自己消遣的工具。但是却忽视了赌博的巨大危害,它就像是一个无底洞,会将人吸入深渊。

他们的欲望永远无法得到满足,总是想着下一次肯定可以“回本”,但正是这一次次的尝试,使得自己在这泥潭中越陷越深。

黄飞山就是因赌博毁掉自己人生的人,他因为赌债迫使杀人抢劫,他担心事情会发生,索性将死者尸体进行分尸,抛尸。这种残忍的手段,终究是赌博引起的,他的人生始末是如何呢?

案件回顾

2013年,汕头警方接到报案发现码头有个可疑的行李箱,箱中散发着腥臭味。很多人分析行李箱中装着是尸体。

警方接到报案后,立刻出警。警方现场发现,这个行李箱被大铁笼锁着,箱子也被里三层外三层用胶带包裹住。由于凶手抛尸的时候没有注意到码头水岸的深度,行李箱便暴露出来。

警察打开行李箱,果然是具尸体。尸体呈卷缩状,从外表看尸体由于浸泡时间过长,全身已经浮肿,身体表面一些脂肪露出,这是高度腐烂的象征。

通过法医进一步勘察发现,尸体为女性,年纪大约20岁左右,由于整体尸体缺少头颅,尸体很难辨别。脖颈处有很多切痕,这说明死者被凶手进行了多次砍切,有严重性侵痕迹。

但是通过尸检发现死者曾经做过隆胸手术,通过植入假胸硅胶体,警方很快确认死者身份。死者为阙某,警方很快联系上了女子的父母。

警方逐步排查

对于阙某的死,作为父母难以接受。死者身份已经确认,警方开始寻找嫌疑人。警方初步断定,凶手杀害死者先进行劫色,再进行劫财。

因为死者作为模特身材优美,凶手进行强奸,通过死者父母叙述阙某身上佩戴的金饰品不见了,这表明凶手也奔着财去的。

随着调查发现,警方通过死者的银行卡记录发现,前前后后被取了三笔钱,通过监控看,都属于同一个人。通过各街角监控查明,很快将目标锁定在了黄飞山。

黄飞山的简介

根据警察摸查排访发现,黄飞山平日里喜欢赌博。因为赌博,欠下了很多巨债。很多的债主都在追查黄飞山的下落。

由于黄飞山的出入不定,也不回家,他的父母更是不知道他在哪里。因此,抓捕嫌疑人黄飞山给警方造成了麻烦。

黄飞山知道自己杀人,所以非常的敏感,反侦察意识加强。但法网恢恢疏而不漏,在黄飞山再一次用死者的银行卡取钱时,被警察跟踪,将黄飞山在他的出租屋内抓获。

黄飞山交代杀人过程

黄飞山在证据面前交代了杀人过程。因为赌债太多,黄飞山东躲西藏,通过开“黑车”养家糊口。

有天夜晚,黄飞山驾车车辆搭载阙某,见女子身材名牌,各种手势穿戴,看起来极为有钱,并且言语一直在夸耀自己有钱的男友,这使得黄飞山产生了杀意,将阙某绑架抢劫并实施了侵犯。

担心警察发现尸体的身份,将死者的尸体肢解,购买行李箱扔入河中,。而其余部分被他带回出租屋里,水泥浇筑藏匿了起来。

这起案件,终究是“赌博”、“贪念”惹的祸,因为债台高筑,对于弱势的女性受害者产生了歹念,残忍的杀害抢劫。这起案件让我们再次惊醒“赌博”的危害时,更是惊醒我们对于女性安全的重视,女性在独自外出的时候一定要注意安全,财富不外露,最好是结伴而行,随时通报自己的所在位置,保持警惕心。

古代时的秦国有哪些纵犯所待过的牢

古代时的秦国有哪些纵犯所待过的牢

秦统一六国以后,逐渐确立了统一的封建司法制度。秦代的监狱逐步分为中央狱和地方狱,重犯关在中央狱,如李斯和赵高均被囚于咸阳狱。

秦国监狱分两种:中央狱有咸阳狱和内宫狱,咸阳狱关押钦定重犯;内宫狱关押宫廷内部人犯,中央狱的人犯都需要皇帝亲自审理拍板。地方狱如云阳狱——云阳郡的监狱,阳周狱——阳周县的监狱都是关押本署审判的罪犯。

秦始皇统治时,王权和中央集权都达致了顶峰,他“贵擅于一人”。秦朝拥有司法审判权的机关,在中央,有皇帝、丞相、御史大夫、廷尉,在地方有郡守、县令等,它们从上到下形成了一个统一的集权的司法组织体系。廷尉之职系秦创设,《汉书·百官公卿表》曰:“廷尉,秦官,掌刑辟。”御史中丞或者廷尉凡审理重大案件,或者六百石以上官吏乃至王侯的违法犯罪案件(相当于现在的“要案”),事先必须“上请”,最后再请皇帝作出裁决,才算定案。

《史记·秦始皇本纪》记叙说,秦始皇“专任狱吏,狱吏得亲幸”。秦王朝一贯重视充分发挥封建国家机关的统治效能,因而对各级封建官吏的要求都非常严格。

先秦时期商鞅提出“王子犯法,与庶民同罪。”战国时用刑最厉害的就是秦国。《汉书·刑法志》中用“赭衣塞路,囹圄成市”,来形容秦国的严刑,路上满眼都是犯人,监狱连片。

秦始皇信奉“禁奸止过,莫若重刑”,“广狱酷罚”的司法理念。秦朝坐牢,一律穿赭色囚衣,由犯人自己出钱,成年男囚夏衣55钱,冬衣110钱;成年女囚夏衣44钱,冬衣55钱。犯人都要劳动,秦始皇修建自己的陵墓、建筑北方的长城都是使用囚犯。干活时,囚犯也必须戴着刑具。

相对于中央狱,地方狱视情况更宽松。如农忙时刑徒可回家干活,对以劳役抵偿赀赎债务的刑徒,农忙时可以放假,各可以回家20天。在播种和田间需要管理时节,地方官府会释放犯人回家,到期再返回服刑。《后代书·虞延传》记载,当年虞延任细阳令时,“每年至伏腊之时,即遣所系囚犯各使回家。”

天牢,常指设置在都城由朝廷直接掌管的牢狱。与地牢(地面以下)相区别,指地面以上的牢房,是关押重刑犯人的地方。

中国的监狱起源于夏代的丛棘,亦称“棘丛”。为了惩罚战俘和奴隶,奴隶主就到山上砍来山枣树,将其编成围墙,将囚犯闲人丛棘之中,“系用徽墨,(置)于丛棘”。

到了商代,监狱逐渐发展为“牢”。《说文解字》译为“牢,闲养牛马圈也”,也就是为了防止奴隶脱身,奴隶主将奴隶用绳索捆绑起来,圈于“牢”内。这些都适用于普通罪犯,对重要人物则另行关押。周文王就是被囚禁于河南汤阴羑里(今河南汤阴县)城——这座重犯监狱。

将囚禁罪犯的场所逐渐称之为“狱”,是从汉代开始的。在汉代,开始设有不同类型的监狱,如掖庭秘狱、廷尉诏狱、上林诏狱、郡邸狱、共工狱、若卢诏狱、都船狱、都司空狱等。这些监狱所关押犯人的身份都不一样。如“若卢诏狱”,关的是将相大臣、两千石以上的大官,是一种“高干监狱”;“都船狱”所关押犯人的级别相对低一些,人员成分也较杂,关“将军以下与两千石”犯罪官员。

秦王政令群臣议立名号时,臣下建言:天子自称为“朕”,“命为‘制’,令为‘诏’”。文帝四年,汉文帝曾下诏“绛侯周伯有罪,逮旨廷尉诏狱。”诏狱主要关押皇帝钦点的罪犯,诏狱出现也是历代皇帝对加强皇权统治的重大举措。

END,本文到此结束,如果可以帮助到大家,还望关注本站哦!

本站所发布的文字与图片素材为非商业目的改编或整理,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侵权或涉及违法,请联系我们删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