买牛肉的真实经历小说阅读,我的读书故事

买牛肉的真实经历小说阅读,我的读书故事

各位老铁们好,相信很多人对买牛肉的真实经历小说阅读都不是特别的了解,因此呢,今天就来为大家分享下关于买牛肉的真实经历小说阅读以及我的读书故事的问题知识,还望可以帮助大家,解决大家的一些困惑,下面一起来看看吧!

热爱生命的故事

热爱生命的故事

[针刺妙文一]

敬畏生命

张全民

弘一法师在圆寂前,再三叮嘱弟子把他的遗体装龛时,在龛的四个角下各垫上一个碗,碗中装水,以免蚂蚁虫子爬上遗体后在火化时被无辜烧死。好几次看弘一法师的传记,读到这个细节,总是为弘一法师对于生命深切的怜悯与敬畏之心所深深感动。

上高中的时候,我家后院的墙洞里时常有大老鼠出来偷吃东西。不知为什么,我的心里产生了一个残酷的想法,悄悄地躲在墙边,趁老鼠出来时候,拿开水烫它。结果,一只大老鼠被滚烫的开水烫着后惨叫着缩进了墙洞,我不知道它死了没有,但那时候并没有意识到自己的残忍,因为“老鼠过街,人人喊打”,在人类的心目中老鼠似乎有一千个应该死的理由。然而,引起我内心最触动和自责的还是两个月后:我在后院又看到了那只大老鼠,它还活着,只是全身都是被烫伤之后留下的白斑,可是最让人痛苦和不安的是,它居然还怀着小老鼠,腆个大肚子,动作迟钝地在地上寻觅着食物。我无法表达我那个时候的心情,我只觉得“生命”这个词在我的心中突然凸现得那么耀眼,我只觉得我曾经有过的行为是多么的卑劣和龌龊,这种感觉,在别人眼里也许会显得很可笑,但是,对我来说,就是从那个时候起,我逐渐地感受到了生命的意义和分量。

法国思想家史怀泽曾在《敬畏生命》一书中写道:他在非洲志愿行医时,有一天黄昏,看到几只河马在河中与他们所乘的船并排而游,突然感悟到了生命的可爱和神圣。于是,“敬畏生命”的思想在他的心中蓦然产生,并且成了他此后努力倡导和不懈追求的事业。

其实,也只有我们拥有对生命的敬畏之心时,世界才会在我们面前呈现出它的无限生机,我们才会时时处处感受到生命的高贵与美丽。地上搬家的小蚂蚁,春天枝头鸣唱的鸟儿,高原雪山脚下奔跑的羚羊,大海中戏水的鲸鱼等等,无不丰富了生命世界的底蕴。我们也才会时时处处在体验中获得“鸢飞鱼跃,道无不在”的生命的顿悟与喜悦。

因此,每当读到关于生命的故事,我的心中总会深切的感受到生命无法承受之重,如撒哈拉沙漠中,母骆驼为了使即将渴死的小骆驼喝到够不着的水潭里的水而纵身跳进了潭中;老羚羊们为了使小羚们逃生而一个接着一个跳向悬崖,因而能够使小羚羊们在它们即将下坠的刹那以它们为跳板跳到对面的山头上去;一条鳝鱼在油锅中被煎时却始终弓起中间的身子是为了保护腹中的鱼卵;一只母狼望着在猎人的陷阱中死去的小狼而在凄冷的月夜下呜咽嗥叫。其实,不仅仅只有人类才拥有生命神性的光辉。

有时候,我们敬畏生命,也是为了更爱人类自己,丰了恺曾劝告小孩子不要肆意用脚去踩蚂蚁,不要肆意用火或用水去残害蚂蚁。他认为自己那样做不仅仅出于怜悯之心,更是怕小孩子的那一点点残忍心以后扩大开来,以至于驾着飞机装着炸弹去轰炸无辜的平民。

确实,我们敬畏地球上的一切生命,不仅仅是因为人类有怜悯之心,更因为它们的命运就是人类的命运;当它们被杀害殆尽时,人类就像是最后的一块多米诺骨牌,接着倒下的也便是自己了。

(《散文》2001年第5期)

[文思点拨]生命是神圣的,我们首先应该从理性高度去认识生命的意义,从而使我们一举一动珍爱生命,培养我们的怜悯之心,关爱之情。弘一法师圆寂前的叮嘱,饥渴骆驼的纵身一跳,求生羚羊的奋不顾身,无不使我们怦然心动,不仅仅人类才拥有生命神圣的灵光,其实,动物珍爱生命的义举更让人触目惊心。

[针刺妙文2]

藏羚羊跪拜

王宗仁

这是听来的一个西藏故事,故事发生的年代距今有好些年了,可是,我每次乘车穿过藏北无人区时总会不由自主地要想起这个故事的主人公——那只将母爱浓缩于深深一跪的藏羚羊。

那时候,枪杀、乱逮野生动物是不受法律惩罚的,就是在今天,可可西里的枪声仍然带来罪恶的余音低回在自然保护区巡视卫士们的脚步难以达到的角落,当年举目可见的藏羚羊、野马、野驴、雪鸡、黄羊等,眼下已经凤毛麟角了。

当时,经常跑藏北的人总能看见一个肩披长发,留着浓密大胡子,脚蹬长统藏靴的老猎人在青藏公路附近活动,那支磨蹭得油光闪亮的杈子枪斜挂在他身上,身后的两头藏耗牛驮着沉甸甸的各种猎物,他无名无姓,云游四方,朝别藏北雪,夜宿江河源,饿时大火煮黄羊肉,渴时一碗冰雪水,猎获的那些皮张自然会卖来一笔钱,他除了自己消费一部分外,更多地用来救济路遇的朝圣者,那些磕长头去拉萨朝觐的藏家人心甘情愿地走一条布满艰难和险情的漫漫长路。每次老猎人在救济他们时总是含泪祝愿:上苍保佑,平安无事。

杀生和慈善在老猎人身上共存,促使他放下手中的杈子枪是在发生了这样一件事以后——应该说那天是他很有福气的日子,大清早,他从帐篷里出来,伸伸懒腰,正准备要喝一铜碗酥油茶时,突然瞅见两步之遥对面的草坡上站立着一只肥肥壮壮的藏羚羊,他眼睛一亮,送上门来的美事!沉睡了一夜的他浑身立即涌上来一股清爽的劲头,丝毫没有犹豫,就转身回到帐篷拿来了杈子枪,他举枪瞄了起来,奇怪的是,那只肥壮的羚羊并没有逃走,只是用乞求的眼神望着他,然后冲着他前行两步,用两条前腿扑通一声跪了下来,与此同时只见两行长泪从它眼里流了出来,老猎人的心头一软,扣扳机的手不由得松了一下,藏区流行着一句老幼皆知的俗语:“天上飞的鸟,地上跑的鼠,都是通人性的。”此时藏羚羊给他下跪自然是求他饶命了,他是个猎手,不被藏羚羊的悲悯打动是情理之中的事,他双眼一闭,扳机在手指下一动,枪声响起,那只藏羚羊便栽倒在地,它倒地后仍是跪卧的姿势,眼里的两行泪迹也清晰地留着。

那天,老猎人没有像往日那样当即将猎获的藏羚羊开膛、扒皮。他的眼前老是浮现着给他跪拜的那只藏羚羊。他感到有些蹊跷,藏羚羊为什么要下跪?这是他几十年狩猎生涯中惟一见到的一次,夜里躺在地铺上他也久久难以入眠,双手一直颤抖着……

次日,老猎人怀着忐忑不安的心情对那只藏羚羊开膛扒皮,他的手仍在颤抖,腹腔在刀刃上打开了,他吃惊得出了声,手中的屠刀咣当一声掉在地上……原来在藏羚羊的子宫里,静静卧着一只小藏羚羊,它已经成形,自然是死了。这时候,老猎人才明白为什么那只藏羚羊的身体肥肥壮壮,也才明白它为什么要弯下笨重的身子向自己下跪,它是在求猎人留下自己的孩子的一条命呀!

天下所有慈母的跪拜,包括动物在内,都是神圣的。

老猎人的开膛破腹半途而停。

当天,他没有出猎,在山坡上挖了个坑,将那只藏羚羊连同它那没有出世的孩子掩埋了。同时埋掉的还有他的杈子枪……

从此,这个老猎人在藏北草原上消失了,没人知道他的下落。

(选自2000年9月25日《新民晚报》)

[文思点拨]曾看过一篇题目为《生命的跪拜》的文章,讲的是一头牛为乞求屠夫饶过它腹中的小牛犊,在临死前泪流满面,双腿下跪的情节,与《藏羚羊跪拜》如出一辙。本文中,藏羚羊乞求猎人饶恕生命的场面多么壮烈:这临危不惧,这仁慈的乞求,这落泪的一跪,多么感人,催人泪下!特别是跪卧的姿势,眼泪长流,多么凄凉,多么沉重!难怪老猎人放下屠杀生命的猎枪,告别打猎生涯。此文标题与其说“藏羚羊跪拜”,倒不如说是“生命的跪拜”。

[针刺妙文三]

生命之爱

欣儿

看见报上的一幅图画,一口烧热的油锅中弓着一条鳝鱼。图画的配文大意是说,下油锅的鳝鱼极力弓起身体,厨师不解,拿出鳝鱼用刀剖之,才知其腹内怀有一条小鳝鱼,它是为保护腹中的小生命,努力弓起了腹部。

听友人讲起一件他目睹的很悲惨的事。一条有黑缎般光亮皮毛的雄性狗,离开刚下狗娃的花狗准备到街对面不远处的一家肉食小店去拾一些骨头。大约是被爱情及爱情的结晶冲昏了头脑,它从北向南穿过十字路口时,没注意到一辆微型客车正从西向东风驰电掣般开来,“哐”的一声,被车撞了个正着。车子几乎连速度都未减一下,就开跑了。车子刚刚离开,狗就在车子喷出的废烟中,一个鹞子翻身站起来,撒腿向肉食店跑去。在它被撞倒的路中间,有摊红色的血慢慢向四周流动和凝固,像一个心的形状。血中漂浮着几根黑亮的毛。

黑狗迅速地跑进小铺子,用嘴拾起一根粗大的带肉的骨头,转身又飞一样奔向它的花狗和小狗娃们的身旁,并将拾来的食物喂给了它们。这一系列行为在不过10分钟内全部完成,而且,当它把捡到的骨头转给花狗的身旁。谁也不会想到,从路上站起来跑掉时,“身手敏捷”的黑狗怎么会一瞬间死去。

友人说,黑狗将骨头转给花狗时,它听清了它们相互间那种类似安慰的、狺狺的低语。与它们的声音不同,它们的眼睛都充满了那么深深的哀痛、悲伤和无助。尤其是黑狗的眼睛,似乎是含着泪光,充满对生命的留恋,它那么固执地看着自己的爱侣,看着自己的孩子,连眼睛都不转一下。那种目光,即使铁石心肠的人看了都会心颤。

我还知道,前不久冰岛政府否决了原本拟定的再次允许捕鲸的计划,原因是“找不到能使鲸迅速了结痛苦的捕鲸枪”。

在引起我们兴趣的事件日益增多日益刺激的今天,珍爱生命这件事显得书生意气。然而,假如阅读黑狗含泪的眼睛,鳝鱼竭力弓起的身体,以及听到冰岛政府人道的尊重生命的决定时,心不猛然地跳动,并向生命致以你最诚恳的敬礼,那么,活着就是失去了它最本质的快乐。不是吗?

我在这样一个阴郁的漫长午后,一遍一遍地回想这三个与生命相关的片断,它们就像挂在屋檐下风干的萝卜条,让你记忆生命曾经是那么饱满、丰润和微光闪烁。而珍爱生命,就像是泉水去浸泡萝卜干,无论是哪一种形式的浸泡,都会让人看见生命恢复原状的过程,一种世间最耐人寻味的过程,一粒种子到开放花朵的过程。

(摘自《武汉晚报》1999年1月7日)

[文思点拨]像藏羚羊跪拜一样的惊心动魄,鳝鱼为了腹中的生命努力弓起腹部,黑狗在生命垂危时所完成的动作,无不使人潸然泪下,同时,也昭示着一个哲理:动物尚且如此珍爱生命,人类就更应该珍爱生命。

[针刺妙文四]

生命辉煌

张清渝

在原始而美丽的西双版纳的密林里,留有我们的踪迹和缕缕回忆……

我们狩猎队,在猎狗的帮助下,把有六十多只的一群斑羚逼到布朗山上的断命崖上。斑羚又名青羊,形似家养山羊,但颌下无须,善于跳跃,每头成年斑羚重约六、七十斤。

斑羚是我们猎人最喜欢的动物,虽然公羊和母羊头上都长着两只短小如匕首的尖利的羊角,但性情温驯,死到临头也不会反抗,猎杀时不会有危险;斑羚肉肥细嫩,是上等山珍,毛皮又是制裘的好材料,价钱卖得很俏。

对付断命岩上的斑羚,好比瓮中捉鳖。我们严密堵截,不准漏跑一只,让这六十多只斑羚摔下岩掼死,以免浪费子弹。

约莫相持了三十分钟。一头大公斑羚吼叫一声,整个斑羚群迅速分成两群,老年斑羚为一群,年轻班羚为一群。我看得清楚,但弄不明白这是怎么回事。以年龄为标准划分出两群来,这些斑羚究竟要干什么呢?

就在这时,我看见,从那群中老斑羚里走出一只老公羊来,颈上的毛长及胸部,脸上褶皱纵横,两支羊角早已被岁月风尘弄得残缺不全,一看就知道快到另一个世界去报到了。老公羊走出队列,朝那群年轻斑羚咩了一声,一只半大的斑羚应声走了出来。一老一少走到断命岩后,后退了几步,突然半大的斑羚朝前飞奔起来,差不多同时,老公羊也扬蹄快速助跑,半大的斑羚跑到悬岩边缘,纵身一跃,朝山洞对面跳去,老公羊紧跟在半大斑羚后面,头一勾,也从悬崖上蹿跃出去,这一老一少,跳跃的时间稍分先后,跳跃的幅度也各有差异,老公羊角度稍偏低些,等于是一前一后,一高一低。我吃了一惊,死也要结成对子,一对一对去死吗?这只半大斑羚和这只老公羊,除非插上翅膀,否则是绝对不可能跳到对面那座山岩上去的。果然,半大斑羚只跳到四米左右的距离,身体就开始下倾,从最高点往下降落,空中划出了一道可怕的弧形,我心想,顶多几分钟,它就不可避免地坠入深渊。奇迹出现了,老公羊凭着娴熟的跳跃技术,跳在半大斑羚的蹄下,老公羊的跳跃能力显然要比半大斑羚略胜一筹,当它的身体出现在半大斑羚蹄下时,刚好处在跳跃弧线的最高点,就像两艘宇宙飞船在空中完成了对接一样,半大斑羚的四只蹄子在老公羊的背上猛蹬了一下,就像免费享受一块跳板一样,它在空中再度起跳,下坠的身体奇迹般地再度升高;而老公羊就像燃料已输送完了的火箭残壳,自动脱离宇宙飞船,不,比火箭残壳更悲惨,在半大斑羚的猛力踢蹬下,像只被突然折断了翅膀的鸟笔直坠落下去。这半大斑羚的第二次跳跃力度虽然远不如第一次,高度也只有地面跳跃的一半,但是足够跨越剩下的最后两米路程了。瞬间,只见半大斑羚轻巧地落在对面山峰上,兴奋地咩了一声,钻到磐石后面不见了。

试跳成功,紧接着,一对对斑羚凌空跃起,山涧上空划出一道道令人眼花缭乱的弧线,每一只年轻的斑羚成功飞渡,都意味着有一只老年斑羚摔得粉身碎骨。

山涧上空,架起了一座桥,那是一座用死亡做桥墩架设起来的桥。没有拥挤,没有争夺,秩序井然,快速飞渡。我十分注意盯着那群注定要送死的老斑羚,心想,或许有个别比较狡猾,或贪生怕死的老斑羚,会从死亡那群偷跑到新生那群去,但使我震惊的是,从头至尾没有一只老斑羚为自己调换位置或逃跑。

真令人吃惊,在面临种群灭绝的时刻,斑羚竟然能想出牺牲一半挽救一半的办法来赢得种群的生存机会,我没想到,斑羚们会那么从容地走向死亡,心甘情愿地用生命为下一代开通一条生存的道路,铸就生命的辉煌。

(摘自《体育世界》)

[文思点拨]羚羊是低等动物,但是在面临家庭灭亡的关键时刻,表现出的牺牲一半挽救一半的超人智慧,以及老羚羊从容死亡,心甘情愿为下一代开通一条生存道路的义举,无不使我们人类自渐形秽。在此,我们应该为飞渡的老羚羊默哀,并致以珍爱生命的崇高敬礼!

[针刺妙文五]

动物对人类的报复

余夫

人类往往对自己的仇人有强烈的报复心,许多动物也是如此。

二战期间,前苏联就流传着一个“义犬复仇”的故事。那是一条优秀的军犬,它的驯导员在同潜入境内的德国纳粹间谍的战斗中不幸牺牲,这条军犬也身负重伤,但还是咬下了这个纳粹间谍的两根手指头。8年后,身体复原的军犬随攻克柏林的苏军到了德国。有一天,在一个小镇上它忽然全身颤抖,一会儿紧张地嗅嗅空气,一会儿又嗅着人行道的柏油路面,双眼充满了痛苦和怨恨,身上的毛全都竖起来,连那条尾巴都夹到肚皮下了,忽然它向一个德国人猛扑过去,疯狂地撕咬他的喉管,直至把他咬死。当人们将这个人的尸体抬走时,发现死者的右手缺两个指头,身上有一张纳粹党的党证和一张盖世太保的登记卡,这正是8年前杀害它的驯导员的凶手!

近300年间,由于人类的发展加快了对环境的破坏,对野生动物的乱捕滥猎更是十分猖獗,大多数生物种正以惊人的速度从世界上消失。抢杀、圈套、陷阱、下毒、电击、网罗、暗箭、钢夹、污染……在人类精心设计的十面埋伏中,各种珍稀野生动物发出了阵阵绝望的哀鸣。一些不甘被人欺凌的野生动物也对人类进行“报复”行动。

非洲肯尼亚大草原素有天然动物园的美誉。但是也常有一批批不法之徒到此进行偷猎活动,大象、犀牛、河马、大猩猩等珍贵动物都遭受到残酷的屠杀。一次,一个匪首带着一群歹徒,准备用捕兽网罩住那些活泼可爱的幼狮,然后把它们卖到马戏团或动物园,发一笔横财。就在他们即将得逞时,机警的母狮怒吼一声前去解救落网的幼狮。眼看到手的猎物即将逃脱,凶残的匪首就用手提机枪对准母狮疯狂地扫射,母狮顿时鲜血飞溅,但仍用最后的力气撕破网罩,救出幼狮。这只幼狮也受伤昏死过去,后被反偷猎队员救活。一年后,这只幼狮已经长成威武雄壮的雄狮,帮助反偷猎队员抓获了不少可恶的偷猎歹徒。在一次追捕行动中,这只雄狮突然向一个落荒而逃的歹徒追去,用前爪一下子将其击倒在地,然后不停地怒吼。原来,这个人就是曾经杀害它母亲的匪首,它一直记着这个仇人的气味,终于报了杀母之仇。

在我国南方一座深山里,当地的一个偷猎者枪杀了一只小熊。悲伤的母熊不顾一切地追赶这个偷猎者,使其在树林中东窜西奔,狼狈不堪。虽然他侥幸逃脱了母熊的追击,但此后一段时间里,这头为爱子复仇的母熊始终在追踪他,搅得他寝食不宁。每当他出门时,这头母熊便跟在后面,始终与他保持一段距离,这个距离正好是他的射击极限。当他回家后,母熊便在对面山头上默默地坐着,不时发出悲怆的低吼声。终于有一天,母熊又向这个偷猎者发起攻击,将他猛地一屁股坐在身子底下,霎时他的双腿嘎嘎断成了几节,不久便一命呜呼了。

除了哺乳动物外,鸟类,爬行动物等也常有“报复”行动。90年代初,孟加拉国南部的一个村子发生了一起群蛇进攻农民住宅的怪事。原来,一周之前这个村里有一个农民家中发现了一条眼镜蛇,就想将它打死,但被打伤的眼镜蛇还是逃掉了。没想到不久便有50多条眼镜蛇成群结队地来到村里,将这个农民的家包围起来,准备进行报复。惊恐万状的农民全家只好在村人的帮助下,仓皇出逃。

野生动物是自然历史的遗产,是全人类的宝贵资源和共同财富。生物物种已经经历了30亿年漫长的进化过程。应该与人类一起和谐相处。虽然不是所有的野生动物都有强烈的报复心,但通过以上事例也可以提醒和告诫人类:善待动物,善待我们的生存环境。

(选自2001年第1期《百科知识》)

[文思点拨]强烈的报复心正是动物有强烈情感的外在表现,物极必反,如果人类屠杀生灵、残害生命,自然会招致动物的风狂报复。但从另一个方面思考,是否在警示人们:应该善待动物,善待生命!

[针刺妙文六]

猎手

贾平凹

从太白山的白麓往上,越往上树木越密越高,上到山的中腰再往上,树木则越稀越矮,待到大稀大矮的境界,繁衍着狼的族类,也住了一户猎狼的人家。

这猎手粗脚大手,熟知狼的习性,能准确地把一颗在鞋底蹭亮的弹丸从枪膛射出,声响狼倒。但猎手并不用枪,特制一根铁棍,遇到狼故意对狼扮鬼脸,惹狼暴躁,扬手一棍扫狼腿,狼的腿是麻杆一般,着扫即断。

然后挡腰直敲,狼腿软若豆腐,遂瘫卧不起。旋即弯两股树枝吊起狼腿,于狼的吼叫声中趁热剥皮,只要在铜疙瘩一样的狼头上划开口子,拳头伸出去于皮肉之间嘭嘭捶打,一张皮子十分完整。

几年里,矮林中的狼竟被猎杀尽了。

没有狼可猎,猎手突然感到空落,他常常在家喝闷酒,倏忽听见一声嚎叫,提棍奔出去,鸟叫风前,花迷野径,远近却无狼迹。这种现象折磨得他白日不能安然吃酒,夜里也似睡非睡,欲睡乍醒,猎手无聊得紧。

一日,懒懒地在林子中走,一抬头见前面三棵树旁卧有一狼作寐态,见他便遁。猎手立即扑过去,狼的逃路是没有了,就前爪搭地,后腿拱起,扫帚大尾竖起,尾毛动,发一面旗子。猎手一步步向狼走近,眯眼以手招之,狼莫解其意,连吼三声,震得树上落下一层枯叶。猎手将落在肩上的一片叶子拿了,吹吹上面的灰气,突然棍击去,倏忽棍又在怀里,狼却卧在那里,一条前爪已经断了,猎手哈哈大笑,迅雷不及掩耳将棍再要敲狼腰,狼狂风般跃起,抱住了猎手,猎手在一生中从未见过这样伤而疯的恶狼。棍掉在地上,同时一手抓住了一只狼爪,一拳塞进弯过来要咬手的狼口中直抵喉咙。人狼就在地上翻滚搏斗,狼口不能合,人手不放松。眼看滚至崖边了,继而就从崖头滚落数百米的崖下去。

猎手跌落到三十米,在崖壁上的一块凸石上,惊而发现了一只狼,此狼皮毛焦黄,肚皮丰满,一脑壳的桃花瓣。猎手看出这是狼妻。有狼妻就有狼家,原来太白山的狼果然并未绝种啊。

猎手跌落到六十米,崖壁窝进去一小小石坪,一只幼狼在那里翻筋斗。这一定是狼子。狼子有一岁吧,已经老长的尾巴,老长的白牙。这恶东西是长子,还是老二老三?

猎手跌落到一百米,看见崖壁上有一洞,古藤垂帘中卧一狼,瘦皮包骨,须眉灰白,一右眼瞎了,趴聚了一圈蚊虫。不用问这是狼父了。狡猾的老家伙,就是你在传种吗?狼母呢?

猎手跌到二百米,狼母果然又在一个洞口。

……

猎手和狼终于跌落到了崖根,失掉在斜出的一棵树上,树咔嚓断了,同他们一块坠在一块石上,复弹起来,再落在草地上,猎手感到剧痛,然后一片空白。

猎手醒来的时候,赶忙看那狼。但没有见到狼,和他一块儿下来已经摔死的是一个四十来岁的男人。

(选自《贾平凹文集》)

[文思点拨]读罢此文,其结尾处意味深长,让人掩卷沉思。和猎手一起摔下来的竟然是一个四十余岁的男人,是何原因?反复思索,正是这位扮成狼的四十余岁的男人,用生命呵护着这众多狼群的生命,所以才使不同年龄的狼得以生存。贾平凹的这篇散文告诫人们:生活中有许多用生命唤醒人们珍爱动物、珍爱生命的英雄人物,人们有义务珍爱动物,珍爱生命。

[针刺妙文七]

老牛的眼神

陆勇强

如果一个人去观察牛的眼神,人往往会被它轻易击败。牛的眼神太从容、太沉静了。即使农人驱它耕地,把它打得皮开肉绽,它的眼神还是那样静如止水。但是,如果是一条狗,只要人的目光与它接触,只怕是几秒钟,它的眼神便会忽闪而过,躲开人的目光。

原先并不知道动物的眼神的细节。最近看了一本一位老作家回忆文革时期的短文,那段日子读来真让人胆战心惊。

当年老作家被下放到农村,上头对公社早有指示,要好好改造他。老作家的主要任务便是放牛,一共有十多头牛。晚上就睡在牛棚里。

运动来了,他就得上台,被人骂被人斗。折磨够了,就被人押往牛棚。

这样非人的生活使很多过来人都想到了死。老作家也是,他想以死来抗争这癫狂的世界。

但是,是牛救了他,是牛的眼神让他的心灵感到一种无言的震撼。他对着牛哭,牛只是看着他,很平静很安详地看着他。这种眼神,像在告诉他:“你为什么要这样做。”又好像是在取笑他:“你太懦弱了”。

他没有死,挂在牛棚上的绳子被他解下来扔了。但在那个时代活着,必须要付出代价。

按照当时的政策,牛是不能屠杀的。但那个时候,一年到头,村人难得见到油腥。年关将近,为了能吃到肉,他们想到了一个办法,就是弄死一头牛。

思来想去,他们想到了老作家。大队长命令老作家把一只老牛牵到一处悬崖边,然后把牛推到悬崖下,这样让人以为是牛失足摔死的。

老作家在队长的威逼下这样做了。老牛在滑向悬崖的时候,用前脚拼命趴住了一块大石,眼神仍然平静,但奇怪的是,牛的眼睛里满是泪水。

牛坚持不了多长时间,就摔向悬崖了……那个年关,全村的人都分到了牛肉。

但是,厄运降临了。有人告发了这件事,一切的罪责都落到了老作家的身上。他以破坏生产罪被判了20年徒刑。

在内蒙古的20年,他受尽非人的待遇,每当想到自杀时候,总是想起那只牛摔下悬崖时的眼神。

老作家活下来了,活得很坚强。

没有人能真正解释清楚一个人的生存哲学,这是一种来自于灵魂深处的东西,当一个人这个世上还有他留恋的东西,还有感动的东西,不管对方是人,还是动物,他就不会选择死亡。他会活着,像牛一样的活着,也只有活着,才会感受这世上的一切——痛苦或者欢乐。

(《希望月报》2001年第8期)

[文思点拨]从老牛的眼神中,老作家读懂了自己的生存哲学,从而使他在内蒙古忍受了多年非人的生活,并在这个世界上顽强的生活下来了,读来让人胆战心惊。在这个世界上,只有珍爱生命,才能够享受生命,“感受这世上的一切——痛苦或者欢乐”。人们又是如何享受生命的呢?请看下文。

[针刺妙文八]

抓住生命的树枝

黄立平

托尔斯泰曾讲述过一个流传很久的故事:一个旅行者在草原上被一只狂怒的野兽追赶。旅行者为了逃生,下到一口无水的井中。然而,他看见井底有一条龙,张着血盆大口想吞噬他。这个不幸的人不敢爬出井口,否则会被狂怒的野兽吃掉;他也不敢跳入井底,否则会被巨龙吞噬。他抓住井缝里生长出的野灌木枝条,死死地抓住不放。他的手越来越无力,他感到不久就会向危险投降,那危险正在井口和井底两头等着他。他仍然死死地抓住灌木。忽然,两只老鼠绕着他抓住的灌木主枝画了一个均匀的圆圈,然后从各方啃噬。灌木随时都会断裂垮掉,他随时也会落入龙的巨口。旅行者目睹着这一切,深知必死无疑,而在他死死抓住灌木的时候,却看见灌木的树叶上挂着几滴蜜汁,他便把舌头伸过去,舔舐着或许是最后的快乐。

搞笑的穿越小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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古代:

《到开封府混个公务员》

《冠绝笑天下》

《苏肉难寻》

《当穿越女遇到古代强人》

《戏龙记》(多多益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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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假若穿越来临——我是华山弟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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匪大的《当灭绝爱上杨逍》

《(开封囧遇)与猫儿一起破案》

《跑跑江湖,打打酱油》

无袖拢香的《我是康熙的奶奶》

非穿越:

《大漠鹰飞》

《皇宫这档事》

《极恶皇后》《砚压群芳>

《皇后刘黑胖》

《除了我你还能爱谁》

那只狐狸的《池中物》

《江湖美男囧事录》

《落刀梅风》

现代:

《我的波塞冬》

我是苏素的《遭遇极品男》

《bl女的bg爱情》

《禽兽老师》

《牛肉面+阳春面=?》

《最好从没遇见你》

虫小扁的《别人都说我变态》

桃桃一轮《谁说大象不会跳舞》

都是搞笑的,即使不是全文爆笑,但基调绝对是轻松的~

我的读书故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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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的读书故事1

我最近读了两本书。它是“如果给我三天光明”和“名人故事”。

如果你给我三天的光明,这本书是由美国著名作家兼残疾教育家海伦·凯勒(HelenKeller)写的,是关于作者的人生经历。当她19个月大的时候,一场突如其来的疾病使她失去了视力和听力,很快她就失去了说话的能力。这使她的世界充满黑暗和冷清。直到她的导师沙利文小姐的出现,带回了她对生活的渴望,睁开了眼睛,点燃了心中的蜡烛。她在未来的生活中绝不会退缩。

《名人故事》一书都是关于名人的故事。他们展示了自己的智慧、力量、勇气和崇高精神。其中,有一篇文章很有吸引力,题为《陈毅饮墨》。这篇文章反映了陈毅的勤奋和努力。

读完这两本书后,我受到了极大的鼓舞:将来,当我在生活中遇到困难时,我必须勇敢前行,永不退缩。这本书就像我呼吸的空气一样。如果我离开它,我会窒息的。因此,我们应该像珍惜生命一样珍惜书籍。

书籍是人类进步的阶梯,是一生的伴侣和最真诚的朋友。高尔基。当我第一次看到这句名言时,它已经深深地铭刻在我的脑海里。从那以后,我爱上了阅读,因为书可以给我很多乐趣。我想读更多好书,让我的生活充满阳光和雨水。

让我们插上飞翔的翅膀,去书的海洋世界旅行。

我的读书故事2

小时候,我躺在妈妈的怀里,常听妈妈讲《灰姑娘》《卖火柴的小女孩》等童话故事,被故事中的情景深深地吸引。有些时候妈妈太忙了,来不及给我讲故事,我自己学妈妈的样,把故事书东翻翻西瞧瞧,可看不懂书到底讲了什么。我多么希望自己也能够像妈妈那样能读懂书,那该多好啊!于是,读书的种子在我的心里慢慢生长着。

读幼儿园的时候,我在老师的带领下会看一些书中的图画,来猜测这个故事到底讲的是什么。读小学后,我们的教室里就有了一个图书柜。图书柜里的图书很多,有些是学校图书馆分给我们班的,有些是同学自己买来看完后,放进书柜里给同学一起分享的。我最喜欢在课间找自己感兴趣的《小王子》来读,并把它推荐给同学,相互交流,共同进步。我能够做到爱惜书本,不在图书上涂抹刻画,把书放回原处,摆放整齐。

记得二年级时,有次思想品德期末开卷考试,试卷有一题“书籍是人类进步的”的一个填空,我翻完整本书也找不到答案。真是“书到用时方恨少”。回到家里,我委屈地跟爸爸说,今天品德考试出了一个没有学过的填空题,心里等待着爸爸给我安慰。可他却说:“这只能怪你自己读书不够,家里书柜的《名人名言录》里有答案,你自己去寻找吧,要努力了。”我翻开《名人名言录》才知道“书籍是人类进步的阶梯”,这是苏联作家高尔基说的一句名言。当时,我自己很是惭愧,后悔自己平时不能够自觉读这本书,我一气之下看了很长时间。于是“读书破万卷,下笔如有神”“书是全人类的营养品”“读过一本好书就像交了一个益友”这些名言就深深地刻在了我了脑海里。

年龄渐长,我告别了一般的童话故事书,进入到了美丽的文学殿堂。我平时按照老师的要求,读完背完《小学生必备75首古诗》,从“鹅,鹅,鹅,曲项向天歌”到“江南可采莲,莲叶何田田”,我能从中感受到我国传统文学的博大精深,增加了对祖国的热爱之情。假期里我还阅读了《羽毛锁链》《东巴妹妹吉佩儿》《小狼拉马尔》等少儿读物。

现在我已经是一名四年级的学生了,读了很多书,收获了很多,进步了很多。可读书永远没有读够的一天,我要充分利用有限的时间多读对我们有益的书,做一只名副其实的“小书虫”!

我的读书故事3

书籍是开启未知大门的钥匙,书籍是攀登知识高峰的阶梯,书籍是通向成功彼岸的桥梁,书籍是指引前进的方向的灯塔,书籍是穿越激流的险滩的航船……

在我的心目中,书也是神奇的,有生命的,它能让我感到生活的充实和温磬。

一天中午,我与妈妈睡在一起,我每天睡前总要看一会儿书。一会儿,妈妈睡着了,可我被书中的内容深深的吸引,一点儿睡意也没有。

过了好一会儿,我正看到惊险可怕的内容的时候,妈妈迷迷糊糊地说:“不要看了,睡哇。”我一下子从书中的世界回到现实,并且被妈妈给吓了一跳,我爽快地答应了,其实我心里在说,等妈妈睡着我继续看。

妈妈又睡着了,我又偷偷地开始看书了,正当我看的津津有味的时候,妈妈又醒了,看见我还在看书,对我破口大骂,我直接到外面客厅看书去了。心里埋怨妈妈;读书不是好事吗,为什么还对我一顿大骂呢?我百思不得其解,也许是我翻书声影响了妈妈睡觉吧!

在外面自由多了,读到伤心的地方,我能泪花飞溅;读到搞笑的地方,我能哈哈大笑;读到惊险的地方,我会大惊失色。就这样,一直读到了快上学的时候,我才依依不舍地离开了可爱的书。

因为有了书,我的生活才会变的如此多姿多彩!

我的读书故事4

“一日无书,百事荒芜。”我特别喜欢看书,坐火车看书、坐飞机看书、上厕所看书、坐船也看书,看书已经成为了我生命中不可缺少的部份,如果我是一棵大树,那书就是水源,如果我是小鸟,那书就是我的翅膀,我爱书,特别是好书!

一天,我去了新华书店。我绕过了漫画,来到了冰心的散文旁边,拿起一本名叫《小桔灯》的散文,本来,我只是随便看看,但是一看就上瘾了,一页,二页,三页,我像一匹饿狼,贪婪的读着,啊!太好看了,我一定要买,我拿出钱包,数了数,22.5元,今天我不买零食了,一定要买这本书,我翻到书的背面,23元,唉,就差5毛,我要快点回去拿钱!但看到书架上只剩最后一本了,我犹豫了一下,心想:不怕,今天没啥人。于是我连忙回家,我一路狂奔,一拿到钱,我就转身就跑。此时,我已经走火入魔了,冲进书店来到书架前,我顿时傻眼了,书不见了,只有两个字“售空”。我哭了,我真的哭了,眼泪像珍珠一样滚了下来,我捂着脸跑回了家。妈妈听了我一说,便不停地安慰我,并马上决定网购。不到三天,书就到了,一模一样,我又从阴转晴,开心地笑了。

我得到了我最爱看的《小桔灯》,如饥似渴地读起来。此时,我想起林海音写的《窃读记》,里面最后一句是国文老师说的话:“记住,你们是吃饭长大的,也是读书长大的!”

我的读书故事5

昨晚,正当我津津有味地看着《夏洛的网》这本书时,我的妈妈大人一下子把书从我手中夺了过去,对我说:“宝贝女儿啊,读书是件好事,但是现在是睡觉时间,难道你不想长身体、补脑子吗?再说你明天还要上课呢,早点睡吧。”我不情愿地说“嗯,好吧。”说完,妈妈“啪”地一声把灯给关掉了。

你们别以为妈妈一关灯,我就会乖乖地睡觉。这时,我脑子里又想起了故事中的情节:朱克曼先生要杀了威尔伯这只可爱机灵的小猪,可它的蜘蛛朋友夏洛却不同意,它想了许多办法挽留住威尔伯……唉,都怪老妈,在“人命关天”的时刻,却让我睡觉。终于,我按耐不住了,把书藏在衣服里,并用手捂着肚子跑到客厅对妈妈说:“老妈,我的肚子好疼,急需上一下wc。”妈妈说;“哦,快去吧。”我飞奔向我“亲爱”的厕所,我先把门给反锁了起来,然后,迅速地拿出了我最喜欢的书,又看了起来。

一分钟过去了、十分钟过去了、三十分钟过去了。这时我听见了老妈的脚步声,立即把门锁打开,把书再次藏在衣服里,对妈妈说:“妈妈,我好了,您不用来了。”妈妈说:“哦,我还以为你掉马进桶里了呢!”我冲妈妈做了个鬼脸,开开心心睡觉去了。

我的读书故事6

总爱在晨光熹微之时,和着温暖的阳光,翻开用清晨换来的读书时间,让油墨的清香不仅只轻轻濡染我的指尖、发际,还要让整个房间都有油墨的智慧。那时的我是幸福的。

幼时的我,是家里最爱看书的人,却是为了妈妈端上那盘好吃的红烧牛肉。那红红的、方方的牛肉块,再加上一层红颜料似的红糖和白色雪花似的大米,让人见到时,口水会流下三千尺。为了吃到美味的红烧肉,我向妈妈说:“只要我读完一本书,就给我做一盘红烧牛肉”。妈妈满口答应了。从那时起,我已经读了《爱的教育》和四大名著,还有许多的知识书,现在,我已经读了一百多本书了。

说起我的读书生涯,那就是一言难尽呀。就说一个最有趣的事件吧。在我八岁的一天中午,妈妈给我拿来了一本《三国演义》,说道:“许多人都因为读书了这本书后知识大大增长,你也读读。”我听后大吃一惊,要看一本二十几个面包片厚的《三国演义》。我看到后,不但觉得书像长了绿毛的面包,而且妈妈非要我吃了它,想到:要看多少天才能看完啊?没办法,我只能硬着头皮把头伸进去看来一会儿,见妈妈走了,我顺手就拿了一本《查理九世》来夹在《三国演义》里面。我看到津津有味、如痴如醉,妈妈看到后说我真有出息,想走过来表扬我,结果发现了我的“秘密”,伸手就把书给我抢走了,气呼呼地说:“你这个小坏蛋,竟敢看《查理九世》,信不信我把书给你扔在垃圾桶里。”我连忙说:“不要嘛,我看还不行吗?”说着,拿起了《三国演义》,看着看着,我竟被吸引住了。我发现读书是件快乐的事情,于是我喜欢上了读书,每天都会读一会书。

时光悄悄地从指间划过,我对书的挚爱也与日俱增。抚摸着软软的封皮,心底常常漫起一股暖流。在我的眼里,书就是一束束散发着油墨清香的鲜花,而我则是花丛中的一只小蜜蜂,每天都在轻舞飞扬,采集者属于自己的那份人生的快乐。

读书使我快乐。我希望未来的世界里,有书里面油墨的清香,有书里面知识的快乐......

我的读书故事7

我有很多书,很多种类型的书。有学习辅导书,比如:《小学生作文》、《实用文摘》、《优美词句》等;有自然科学书,如:《家门外的自然课》、《十万个为什么》、《百科全书》;还有童话故事书,像《伊索寓言》、《安徒生童话》、《格林童话》、《笑猫日记》、《小狼请客》、《调皮的日子》等等,这些我都很喜欢;还有一类特殊的课外书也是我的最爱,他们是《冒险小虎队》、《脑筋急转弯》、《漫画大王》……说起这些书,那可是有故事的。

上幼儿园的时候,是妈妈给我买书,买的都是童话故事。上了小学后,买书成了我和妈妈两个人的事情。每次来到书店,我们总是意见不统一,我想买的是侦探小说,妈妈想买的都是学习辅导书。妈妈总说我喜欢的那些书都是闲书,会耽误我学习,虽然最后妈妈还是给我买了一本,但是她很不情愿。其实我从这些书里也学到了很多东西,许多生僻的汉字,不明白的词汇,有时候问的妈妈哑口无言,还得查资料,翻字典给我讲。渐渐的,妈妈开始不反对我买这类型的“闲书”了。而且上次考试,我得了一个一百分,妈妈竟然主动奖励了我一套心仪已久的《冒险小虎队》,我开心极了,我和妈妈会心的笑了。

这就是我的读书故事。

我的读书故事8

书,是早晨新鲜的空气;书,是中午温暖的阳光;书,是夜晚快乐的梦乡;书,是熠熠生辉的太阳;书,是阴晴圆缺的月亮;书,是闪闪发光的星星……书,是我天天随意可见的最好的挚友。

看着我的挚友,我明亮的眼前展现出一片生机勃勃。我隐约地看到陶渊明的朵朵小花绽放在了朦胧的黄山,吴承恩的西游记点缀了历史长河的柔美,维·比安基的森林报点燃了通幽曲径,曹雪芹的红楼梦笼罩了当时社会的封建……

看着我的挚友,我诗情画意的生命被灌溉出最肥沃的'土地。置身于蓝天白云之下的我,美酒入肚,七分酿成了星光,剩下三分,开口一吐,便是一股圣泉;捡完了树枝却始终停不下来的孤鸿;手持青青的的松枝,在“床前明月光”之夜,叹“大江东去”。

看着我的挚友,我的童年生活变得生机盎然。是书让我了解了许多名人,是书让我融入画面中的完美动人,是书让我的心灵展翅翱翔,是书让我看见了人世间的精彩与多姿……

书,是我的挚友,我最忠诚的挚友,我最可信任的挚友,我无话不谈的最好挚友。书,它可不是浪得虚名,它可是我名副其实的挚友!

我的读书故事9

同学们,在你们眼中,书是什么?在我的眼中,书是一把钥匙,为我打开了文学之门;书是一叶舟,载着我在知识的海洋里遨游;书是一位慈祥的老人,告诉我一个个人生道理。

说起我最喜欢的书,一定是谜语类和童话类的书。每解开一道谜语题,我都会感到自豪和惊喜。童话书充满了人生五味,有的甜,让人笑的前仰后合;有的苦,让人怜悯万分;有的先苦后甜,好像正在向幸福的门一步步走去……

当然,我也尝到了读书带给我的甜头。比如有一次科学考试,一道20分的附加题难住了我,可是我绞尽脑汁,一直想不出答案,直到最后的十分钟,我突然灵光一闪,这不是在《百科全书》里看到过的内容吗?我赶紧凭着记忆写出答案,交了试卷。过了几天,试卷发下来,看着附加题红红的勾,我激动地蹦起来了。看,读书用处多大!

新学期开始了,我的书桌上又新增了一些课外书,现在正在看中国的四大名著,这类书让我领略到了古代作家的风采,跟着他们走进书里,走进人物心里……

我的读书故事10

对很多人来说,读书是一种获取知识的途径。是医治愚笨的药,是登上成功的阶梯,是屹立在时间的灯塔……但是对我来说,书是有生命的,它们是一个个真实存在于精神的人。而且它们都是独一无二的老师。有的人是慈眉善目的老仙人,有的人是活泼可爱的孩童,还有的人是游走社会的青年人……无论是那一个,都慷慨无私地给了我无可替代的财宝。

印象中读的第一本故事书叫《鲁冰花》,如今我仍然清晰记得:尚在幼儿园的我,偶然间瞅见了一本薄薄的,却包装精美的书。我一看见,就像被一股不可思议的魔力吸引住了。不由自主迈开脚步,“噔噔噔”地跑过去,我向它伸出了手,然后好奇地翻开了第一页。这时一束阳光从窗户外打进来,投射在纸上,也照到了我的心底。周围的一切仿佛都安静了,我的眼前模糊地浮现了一个画面:蓝天白云,高高的绿草山丘,一个白发苍苍的老奶奶,弯着腰一粒一粒地将种子像宝贝一样埋在地底下,小心翼翼地浇上水,就这样一路爬到了山顶。汗珠从她苍老的脸庞流下,但她仍是面带微笑。当埋下最后一颗种子时,一个瞬间,蓝色的美丽花朵开满了整个山坡,深蓝色包裹着浅蓝,浅蓝含着粉蓝……美得不可思议。然后不知道从哪儿冒出一个小男孩,他欢愉地钻进花海之间,不断地发出一串串好听的笑声,他胡乱挥舞着手,跳着蹦着……而我的内心,也被暖暖的感觉填满了心房。书给我的第一印象,就是宛如童话一般,是蓝色的花朵开满山坡的世界。

再后来,我接触的书越来越多,看到了更多更神奇的蕴含在书中的故事。四大名著中,我最喜欢《三国演义》,英雄与英雄编织的三国故事,跌宕起伏,让人热血沸腾。《三国》是一个身穿铠甲,手持长戟的将军。他脸上布满伤痕,但是却英气凌然,高大挺拔。我也喜欢《简。爱》故事中的女主人公——简爱,用她的人格掌握了属于她自己的人生,收获了爱情。在我的心中,讲述《简。爱》这个故事的是一个个子娇小的修女,她双手合十,眼睛里有圣洁而美丽的光芒。很多时候我都喜欢反复阅读一本书,时而会猛然想起一本书会突然产生再看一遍的念头,而翻箱倒柜地去找它。找得满头大汗时,若能发现那本书,我心里就会有一种满足感。至今,我的房间已经有三大箱的书摆着了。对于我来说:读书,就是倾听别人讲述的一个故事,根本无法割舍任何一本。每当我的父母一脸困扰地对我说:“书太多了,丢一些吧。”我就会双手叉腰,挡在书的前面,像个小卫士一样地说:“绝对不要。”因为它们都是会讲故事给我听的朋友啊。

读书并不是一件让你有负担的事。只要你把书当做朋友,书本也会把你当做朋友,告诉你属于它们独一无二的故事的,书读多了,故事也就听多了,又怎么可能不“下笔如有神”呢?

我的读书故事11

在我那小小的书柜里有五花八门的书,我喜欢的是我国古代四大名著之一——《三国演义》,它是我妈妈在我三年级时送给我的生日礼物。

我刚一接触这本书时,就被这本书迷住了,只用了一天的时间,一口气把整本书读完了。书中的人物:胸怀大志的刘备、足智多谋的诸葛亮、骁勇善战的赵云、关羽、张飞……仿佛就站在我的眼前。

有一次,我正在写作业,看见床头放着的《三国演义》,心不由得痒痒起来,心想:就看一会儿再写作业应该没事的。我抱着这种侥幸心理打开了书。一页、两页,我像一匹饿狼,贪婪地读着。正当我读得如痴如醉时却不知妈妈已经蹑手蹑脚地来到我背后,一下子按住我的书……一顿好批。

还有一回,我一直看《三国演义》到了11点。爸爸发现我还没睡,威胁我再看就没收。我只得关灯睡觉。过了一会,听见爸妈那屋鼾声如雷,便知道他们已经睡熟了,我又打开灯,拿出《三国演义》,一直读到12点。奇怪,已是夜深人静,我却毫无困意。虽然这次爸爸妈妈都没发现,但第二天我上课一点儿精神也没有,所以我发誓以后再也不看到那么晚了。

读了《三国演义》,我悟出了很多治国的道理,比如:一心勤于国政,不贪于酒色,与邻国交好,增长粮食、木材等基本资源生产,扩充军队,安抚百姓,这正好对上一句歌词:“得天时,聚人和,一捧江山在掌握!”

我的读书故事12

我非常喜欢阅读。只要我手里有一本书,我就会忘记吃饭睡觉。

我妈妈把我最喜欢的一本书藏在书柜里。就因为我妈妈留给我很多作业来阻止我读课外书籍,我暗暗下定决心,为了再看那本书,我必须把它拿回来。

一天,当我妈妈在厨房做饭时,我轻轻地走进书房,来到书架前。我到处都找遍了。书在哪里?我好担心!哦,天啊!终于找到了!我妈妈把它藏在书架的一角,还用许多书挡住了它。我妈妈真的能想出办法来做这件事!我把书带回卧室,爬上床开始阅读。我全神贯注于阅读,不知不觉时间慢慢流逝。读完一个故事后,我感到口渴。我走出卧室,正要回去,这时妈妈看见了我。她问我,“为什么花了这么长时间才出来?你在房子里干什么?”“不,没什么。”然后我溜进卧室。

回到家里,我又开始看书了。我似乎和这本书很协调。英雄和我登上宇宙飞船来到了宇宙。许多外星人再次向我们招手。突然,我感到一只大手拍着我的背。我太害怕了,以至于把书藏在了我的身体下面。我回头一看,发现是我妈妈。她对我说,“书在哪里?快把它交出来!”我无助地把书给了她。我妈妈拿着书离开了。我对自己说:下次我一定要小心,我不能让妈妈再找到它了。

现在想起当时的我,我真的能感受到《阅读的秘密》中小女孩的味道——我又高兴又害怕。

我的读书故事13

高尔基说“书籍是人类进步的阶梯”,莎士比亚说“书是全世界的营养品”,培根也说“读书使人成为完善的人”。可见,书对于我们有多重要。

是啊,如果没有书,我们就无法熟知中华上下五千多年的历史;如果没有书,我们就无法了解世界各地的传奇故事。生活里如果没有了书,就好像大地没有了阳光;智慧里如果没有了书,就好像鸟儿没有了翅膀。没有书籍陪伴的日子,我不敢想象。

其实,读书是一件颇有情调的事情。小时候,我爱坐在妈妈的怀里听她讲故事,至今仍记得《嫦娥奔月》和《愚公移山》,这两本画册是我最早接触到的“书”。再大一点儿,我开始看绘本的《格林童话》、《安徒生童话》、《一千零一夜》……其中一个个精彩的故事,让我领略到了来自异国他乡的风采。小学一年级时,我开始阅读带拼音的名著。《三国演义》中足智多谋的诸葛亮,《水浒传》中108个英勇仗义能武善战的梁山好汉,《西游记》中机智勇敢赤胆忠心的孙悟空等成为我儿时心中的大英雄。是书,让我了解到了古今中外灿烂的历史文化,于是,我更加热爱文字。

随着书读得越来越多,我对知识探究的好奇心也越来越强烈,越来越深刻地感受到读书的情调。当我又一次发现了“新大陆”——“感恩书架”时,心中的喜悦简直无以言表。在这里,我认识了《钢铁是怎样炼成的》主人公保尔,他虽然双目失明,全身瘫痪,但他那不向命运低头,勇敢坚强的意志和精神深深地打动了我,令我佩服;在这里,我认识了《傅雷家书》中的傅雷父子,封封家信是一位父亲对孩子的谆谆教诲,字里行间流露出傅雷对儿子傅聪强烈的爱,这种舐犊之情令我震撼,令我感动;在这里,我还认识了《海底两万里》中的尼摩船长,曲折惊险、引人入胜的故事情节,使我不知不觉沉浸其中,眼前常常浮现出一幅幅多姿多彩的画卷,一些带有神秘色彩的东西,如海底森林、一颗颗椰子般的大珍珠、庞大的章鱼以及海底墓地等时常跃入脑海……是书,拉近了我与这些高尚的人的距离,于是,我开始从稚嫩走向成熟。

生活中的每一个细节,都是一个人的内在修养的表现,更是我们取得成功的关键。而这份修养,就需要我们从书中汲取。所以,同学们,与书为伴吧,因为读书能丰富我们的见识,提升我们的修养。

畅游书海,乐趣无穷。

我的读书故事14

都说“书中自有颜如玉,书中自有黄金屋”,可是——我是真的不中意“书”啊!

“书”,在我小的时候,与虫子并列,成为我最讨厌的东西!看那一个个像蚂蚁一样的汉字在纸张上排列成序,时而纵行,时而横列,真是让人眼花缭乱。

记得小学那会儿,《西游记》正在热播中,六小龄童饰演的孙悟空实在让我们这堆孩子们欢喜的不得了!我就是其中的一个“狂热粉丝”!那时候,《西游记》的每一集我都不落下,可算是一个“西游小百科”。后来,班里不知是哪个“书精”又拿来了一本带有汉字拼音的《西游记》名著来学校。那可真是在我们班掀起了巨浪。一下课,全班同学都围着那位同学去“观摩”那个厉害的玩意儿,还时不时地发出阵阵唏嘘声,弄的人心痒痒的。一贯对书不屑一顾的我,依然冷眼旁观,誓不去凑热闹。

时间长了,连平时和我玩的好的几个好朋友都被卷进了那个潮流之中,我的心塔不禁悄悄地动摇了。于是,我依旧装作高傲的面孔,迅速站起身来,然后以迅雷不及掩耳之势,光速地移动到那堆人群的后方。我踮起脚尖,脑袋微抬,嘴巴因为不停的往上看而微张,双手还用力扒着周围阻碍着我的人。终于,费了好大力气,我勉强看到了书上的“小蚂蚁”。起初,我是抱着看热闹的心态来的,可是后来我竟被这些“蚂蚁”吸引住了。不同的“蚂蚁”组合在一起成了一句句格外形象生动的语句,引人入胜。心里的坚塔已经坍塌,我已然沉浸在了那曲折变化的故事当中。我发现,书中的故事情节竟比电视剧里更加清晰,更加活灵活现!

在“书精”合上书的那一刻,我终于从故事中回了魂,周围的同学们都意犹未尽,我也同样。那时,我意识到,“书”!我似乎看上她了!

从此,我踏上了漫漫的读书路。《三国演义》、《水浒传》、《红楼梦》等都是我曾钻研过的“宝贝”。还有很多国外名著——《简·爱》、《雾都孤儿》、《钢铁是怎样炼成的》我都阅览过。

我发现,书真的是个不错的东西,自从和她相处了以后,我的生活变的多姿多彩起来。每当有困难时,孙悟空都会为我披荆斩棘;每当又过不去的坎儿时,简·爱都会不断地鼓励我;每当我骄傲成性时,保尔就会及时地告诫我。

如果现在有人说我讨厌书,那他说的人一定不是我;如果有人说我不爱书,那他所说的人也一定不是我;如果有人说我多么热爱书,那他说的这个人一定是我!

我的读书故事15

我的爱好广泛:打羽毛球,跳绳,打篮球……但是,我最大的爱好就莫过于看书,看书给我带来了快乐,因为在看书的日子里,我和书慢慢地接近,书就变成了我的朋友。

那天的天气很晴朗,我们家又重新打扫,我立刻跑进自己的房间里整理。整理时,我找到了一本书,我坐下来打开书,就被里面的精美图片吸引了,我看着就神经质地一会儿笑一会儿哭,突然看到里面的主人公被土匪抓去了,我心里突然紧张起来,主人公的妈妈通过警察的帮助找到了主人公,我顿时又喜笑颜开,咚咚,这声音把我从书中叫出来,我打开门一看是妈妈,妈妈看到我的房间乱七八糟的,就批评了我一顿。

记得有一回,我在看书,妈妈叫我拿东西,我听不清楚就拿了一个拖把给妈妈,妈妈叫我:你这个粗心妹,你拿错了,我叫你拿的是汤勺。顿时妈妈哭笑不得。

就像莎士比亚说:书籍是人类的营养品。更是我的挚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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