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省东方市养牛草场流转,农村流转土地能否开办规模化养殖?

海南省东方市养牛草场流转,农村流转土地能否开办规模化养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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流转50亩农田后允许建房子仓库和打谷场吗

流转50亩农田后允许建房子仓库和打谷场吗

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的土地不能改变土地的农业用途,可以在流转的土地上确定设施农业生产中所必需的设备、原料、农产品临时存储、分拣包装场所用地,来建设农产品临时存储、分拣包装场等农业设施。

生产设施、附属设施和配套设施用地直接用于或者服务于农业生产,其性质属于农用地的,按农用地管理,不需办理农用地转用审批手续。生产结束后,经营者应按相关规定进行土地复垦,占用耕地的应复垦为耕地。进行工厂化作物栽培的,附属设施用地规模原则上控制在项目用地规模5%以内,但最多不超过10亩。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第三十三条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应当遵循以下原则:(一)平等协商、自愿、有偿,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强迫或者阻碍承包方进行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二)不得改变土地所有权的性质和土地的农业用途;(三)流转的期限不得超过承包期的剩余期限;(四)受让方须有农业经营能力;(五)在同等条件下,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享有优先权。关于进一步支持设施农业健康发展的通知一、合理界定设施农用地范围(二)合理确定附属设施用地。附属设施用地是指直接用于设施农业项目的辅助生产的设施用地。包括:1、设施农业生产中必需配套的检验检疫监测、动植物疫病虫害防控等技术设施以及必要管理用房用地;2、设施农业生产中必需配套的畜禽养殖粪便、污水等废弃物收集、存储、处理等环保设施用地,生物质(有机)肥料生产设施用地;3、设施农业生产中所必需的设备、原料、农产品临时存储、分拣包装场所用地,符合“农村道路”规定的场内道路等用地。二、积极支持设施农业发展用地(一)设施农业用地按农用地管理。生产设施、附属设施和配套设施用地直接用于或者服务于农业生产,其性质属于农用地,按农用地管理,不需办理农用地转用审批手续。生产结束后,经营者应按相关规定进行土地复垦,占用耕地的应复垦为耕地。非农建设占用设施农用地的,应依法办理农用地转用审批手续,农业设施兴建之前为耕地的,非农建设单位还应依法履行耕地占补平衡义务。(二)合理控制附属设施和配套设施用地规模。进行工厂化作物栽培的,附属设施用地规模原则上控制在项目用地规模5%以内,但最多不超过10亩;规模化畜禽养殖的附属设施用地规模原则上控制在项目用地规模7%以内(其中,规模化养牛、养羊的附属设施用地规模比例控制在10%以内),但最多不超过15亩;水产养殖的附属设施用地规模原则上控制在项目用地规模7%以内,但最多不超过10亩。根据规模化粮食生产需要合理确定配套设施用地规模。南方从事规模化粮食生产种植面积500亩、北方1000亩以内的,配套设施用地控制在3亩以内;超过上述种植面积规模的,配套设施用地可适当扩大,但最多不得超过10亩。

农村流转土地能否开办规模化养殖?

农村流转土地能否开办规模化养殖?

农村流转土地能否开办规模化的养殖?

对于这个农村的土地确权来说,那么很多地方开始流转这个承包土地了,那么这些土地我们可不可以用来做养殖呢?或者是种植呢。?

可以的。

现在各地方政府也非常鼓励年轻有为的青年们,回到农村里面去创业,承包这些土地,为农村的经济发展,做出一份贡献的力量。

那么在这些土地流转的时候,我们承包下来是可以开办这些养殖场或者种植场。

毕竟这些土地如果单纯是用来种水稻的话,那么肯定是,效益没有这么高,经过我们开辟,规模化的养殖或者种植的话,效益提高的时候,经济也就上去了。

所以大胆的放心去承包那些丢荒的土地,以及山林等,去搞养殖场,开创自己的事业。

需要注意,避开基本保护农田。

我们在农村里面很多地方都可以看得到,路边也就是这些水稻田旁边,大路旁边会竖有一个牌子,基本保护农田。

你就说这些水田呢,进入这些,划定的界限内,是不可以做其他使用的,只能够,做农田使用,但是种植还是可以的,养殖的话好像,目前来说就,没有过多的规定。

但是我们尽可能的避开这些,基本保护水田,因为这些水田呢,是属于国家工程的一个项目指标。

所以可以到一些比较偏僻一点的田地里面。承包下来,然后开办属于自己的事业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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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村头建养牛场臭气熏天,严重影响村民健康怎么办?

在村头建养牛场臭气熏天,严重影响村民健康怎么办?

应该说,现在举国上下抓环保,农村建设养殖场,不管是养牛养猪还是养鸡养羊,都是要经过环境测评这一关的。以前建设的养殖场,有很多是建设在村头或者村中的,确实气味扰民,特别是夏天臭味熏天,让人不得不掩鼻而过。但是,在这几年的整改中,不合格的养殖场,基本都关停了,养殖场影响居民生活的现象不多见了。

但是,在利益的驱使下,或许整改一过,还有一些不合格的养殖场会死灰复燃,重新出现扰民现象。真遇到这种情况,只要明确养殖场的建设不合规范,任何一个村民都有权向当地的环保部门进行举报,并且一报一个准,环保部门绝对会下来查处。

不过,本题说的是在村头建养牛场,并没有说出这养牛场到底离村多远,处在村子的什么位置,村头只是个笼统的位置。根据养殖场的环保要求,农村建设养殖场,要处在村子的常年主要风向的下风位置,这个主要就是为了避免臭气被吹到村子里扰民。同时,养殖场要建在村子下部,避免污染水源。而且,不管建在哪个位置,距离村庄的距离有明确规定,就是不少于1000米。也就是说,养殖场要离开村庄1公里以外建设。

通常来说,村头这一表述,一般是指和村庄的连接部位,离开村庄一公里,显然不应该称作村头了。所以,如果真有在村头建设养牛场的行为,显然是违背环保法规定的,理应进行整改。即使没有举报的,在环保部门经常拉巡查中,也早晚会被发现。何况,只要有违章,通常情况下肯定会有村民举报的。现在民众的法律意识非常强,再加上养牛场的收入往往让人眼红,想在扰民的情况下安安稳稳挣钱,一般是不太可能。

话说回来,在所有的畜禽养殖中,养牛场的气味应该是最少的。因为牛吃的是草,还少吃精饲料,所以粪便臭味道相对少。如果不是严重违犯政策,农民朋友们真没有必要举报。比如说法律规定的1000米,如果养殖场选址离村庄只有900米,这种大不见小不见的情况,还是互相理解一下为好。毕竟,建个养殖场不容易,投资相当大,搬迁的费用也不会少,能不折腾尽量不折腾。而在农村建设养牛场的农民朋友,也应该尽量考虑周全一些,处遵守法律外,要尽量和村委会及村民处好关系,只有这样才能安心养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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