养牛的悲剧 野生动物为什么会绝种——产权“公有的悲剧”

养牛的悲剧 野生动物为什么会绝种——产权“公有的悲剧”

大家好,如果您还对养牛的悲剧不太了解,没有关系,今天就由本站为大家分享养牛的悲剧的知识,包括经济文眼:野生动物为什么会绝种——产权“公有的悲剧”的问题都会给大家分析到,还望可以解决大家的问题,下面我们就开始吧!

经济文眼:野生动物为什么会绝种——产权“公有的悲剧”

经济文眼:野生动物为什么会绝种——产权“公有的悲剧”

当欧洲人第一次到北美大陆时,野牛超过6000万头,但到1900年只剩400头左右了。老虎、大象等动物都在人类的追杀之下,面临灭绝的危险。野生动物被灭绝,当然在于它们有商业价值。但绝非有商业价值就要灭亡。黄牛这类有极高商业价值的动物不仅存在,而且还在发展。不同动物的命运不同,关键不在于其本身的商业价值,而在于经济学家常说的产权问题。从产品的角度看,黄牛属于私人物品,所有者拥有黄牛的所有权、使用权、转让权和获益权。获得黄牛需向所有者购买,养牛就有利可图,黄牛的子孙也就绵延不绝了。野生动物属于共有资源,不属于任何人,将它打死就可以占为己有。共有资源,人人都是所有者,可以自由捕夺,但人人又不是惟一的所有者,无法排除他人占有。这样,人人都可以作为共有资源的众多所有者之一而捕猎,但没有一个人会从保护这动物中得到好处。因为你投资保护的是人人可以自由占有的东西,你不会从这种行为中获益。经济学家用公有地被过分滥用而没有人保护来说明公有资源遭到破坏的原因,称为“公有的悲剧”。野生动物的灭绝正是另一种形式的公有的悲剧。野生动物的灭绝说明了经济学中一个重要原理:产权是重要的。只有建立了明确的产权制度,市场经济的运行才是有效率的。明确的产权制度就要有明确惟一的产权主体,产权要受到法律明确保护,神圣不可侵犯。传统公有制的弊病正在于产权不明确,所有者缺位。正是在这种意义上,国企改革的关键之一就是“产权明晰”。在野生动物的保护上,产权也是重要的。非洲一些国家曾用不同的方法保护大象,得到了不同结果。肯尼亚、坦桑尼亚等东非国家没有解决产权问题,而是仅仅用立法惩罚偷猎者。当偷猎的成本(被抓住的惩罚、或用于行贿的支出)小于收益(出卖象牙的收入),偷猎就屡禁而不止,大象减少。西南非洲一些国家,如津巴布韦、博茨瓦纳等,从明确产权的角度制定政策,把私人领地的大象私有化,使之成为私人物品,可以饲养与捕杀。这样,私人保护自己领地上的大象,结果大象开始增加了。当然,也不是只要明确产权,野生动物就可以得到完全保护,有些野生动物难以明确产权,有些明确了产权还要有其他措施。同样,市场经济明确产权也不是惟一的,产权一抓就灵的说法并不准确。但无论在保护野生动物还是市场经济中,产权是重要的。(夏天/编制)

山东临沂暴雨淹死上百头牛,这些牛应该怎样处理

山东临沂暴雨淹死上百头牛,这些牛应该怎样处理

这些被淹死的牛属于因灾死亡动物,是未经检疫的动物,所以不能流入市场,必须得由相关部门进行无害化处理。

8月中旬的一场大雨,临沂市沂南县一家养殖场内短时间积水严重,最终造成上百头牛被淹死,养殖户损失惨重。有人说了,这些牛都是健康的牛,是被淹死的又不是病死的,可以处理一下食用或是便宜卖掉,这样也能稍微挽回一点损失。不过,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这些被淹死的牛属于因灾死亡动物,必须进行无害化处理,不能流入市场。

据沂南县统计,这家养殖场的损失只是这场大雨造成损失的一个缩影,全县因这场大雨因灾死亡淘汰畜禽达77.461万头/只,而这些因灾死亡动物全部进行了高温高压无害化处理,“我县绝不让一只溺死畜禽流入市场。”沂南县畜牧发展促进中心负责人说。在沂南县畜牧发展促进中心的部署下,该中心直接到受灾养殖户家中收集溺死畜禽,做到收集、消毒、处理三及时,严防水涝灾害后发生动物疫情。

因灾死亡动物为何不能进入市场呢?原来,家禽家畜进入市场前必须检疫,而死亡动物无法做检疫,不知体内是否隐藏了疾病,可能携带传染病病原体,不进行无害化处理,可能会传播动物疫病,甚至引起大规模的畜禽死亡,造成极大的经济损失。而且不及时处理的话,这些动物腐烂发臭,还会对环境、水源等造成污染。不及时对因灾死亡畜禽进行无害化处理,因灾死亡畜禽可能被不法分子加工、贩卖,被人食用后,可能会导致感染人畜共患病或发生食物中毒等事件。

在这场大雨之后,临沂市卫健委也发出了《致全市人民的一封信》,要求对动物尸体妥善处理,细致规定了无害化处理的方法:对环境清理中清出的新鲜动物尸体应尽快深埋或进行无害化处理,对已经发臭的动物尸体,可用5000mg/L~10000mg/L有效氯消毒剂或2000mg/L二氧化氯喷洒尸体及周围环境,去除臭味并消毒,然后再深埋处理。对环境清理中清出的家畜家禽和其他动物尸体应用漂白粉或生石灰处理后进行深埋处理。场所应由当地政府指定,地点应选择地势高,地下水位低,远离水源及居民点的地方。挖2米以上深坑,在坑底撒漂白粉或生石灰,把动物尸体投入坑内,再用干漂白粉按20~40g/m2洒盖于尸体上,然后覆土掩埋压实。

当然,对因灾死亡动物处理后,保险机构也要及时跟进,对受灾养殖户进行理赔,将损失减少到最低。

男子被母牛顶伤致死,牛主人是否该承担责任

男子被母牛顶伤致死,牛主人是否该承担责任

生活中我们还会遇到很多的问题,有的事情在我们不经意间发生,因此一点要注意自己的安全意识,同时要注意公共道德,这样才可以免除危险。我看到一个案件,在这个案件中犯罪的是一头牛,也有一个人为此付出生命,这样的事情应该是牛和人之间发生某种误会引起的,而不可能单单是牛的责任。

这件事情发生的在农村,老孙家里面的牛在野外吃草,老吴不知道为什么的情况下,竟然身体多处受伤。后来经过鉴定是牛上人之后引起的大出血死亡,现在法院正在进行处理之中,这个案件的到目前为止,就是这个情况,具体老吴为什么被牛攻击,到现在没有一个具体的答案,这点是新闻里没有说明的。

首先我们要确定的一点是牛的主人老孙,有监护牛的责任,也就是说如果他的牛出现伤人的事情,那么老孙必须承担一定的责任,这是没有办法逃脱的事情,因为这点在我国的侵权责任法中有明确的规定,类似老孙的情况,他作为牛的管理人必须承担相应的责任,当然如果证明老吴有过激行为的话例外。

不过这件案子里面责任问题很难确定,首先老吴出事情的时候,呼喊救命有一个村民看到后,通知老吴的家人,后来老吴在送医院的时候,由于失血过多已经死亡。这样的情况下,当时的村民并不知道事情的经过,而当事人老吴已经死亡,所以取证的话会很困难,甚至没有任何取证的条件。

这样的情况下,只能通过双方的调节来达到解决这件事情的目的。我们从整个案件中可以看出,老孙在放牛吃草的时间段,他的人并不在现场,没有及时的制止牛的行为,所以老吴才会最终被牛伤害,出血过多死亡。综合起来我的意见是牛主人的责任是很大的,因为如果他当时在场,就不会出现这样的悲剧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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