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养牛的亲生经历小说(阿九的角色经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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介绍山西的名人的作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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悠久辉煌的历史,美丽富饶的山河,为山西造就了众多的优秀人才,在山西特殊的地理环境造就了特殊的人才,同时又影响着山西乃至全国的命运。在中国文明史上,山西大地上涌现的各种优秀人物,若群星璀璨。

传说中的人或神,经常听人们说起的女娲补天,大禹治水、精卫填海、愚公移山、神农炎帝、轩辕黄帝、伏羲、后裔、被誉为“蚕祖”之称的嫘祖,八仙之一的吕洞宾,张果老这些神奇美妙的故事都发生在山西。

其中女娲炼石补天发生在山西晋城市中村乡的水东村的浮山上,人们把女娲乘坐中华民族的伟大母亲,将伏羲称为中华民族的人文初祖。在山西高平长治两县的交界有“神农岭”、“白谷山”等有关炎帝的造迹,愚公移山的太行山位于山西。说起吕洞宾各位首先想到的是“苟杳吕洞宾不识好人心”,这要源于一个有趣的故事,吕洞宾有个同乡好友姓苟名杳,她父母双亡,吕洞宾家境很好,便把他叫到自己家里,并让他专心读书,日后好图个一官半职,有位客人了解到苟杳的家世,又见他谈吐文雅有道,举止端庄有礼,有心将自己的妹妹家给他,而苟杳早就慕这家姑娘的芳蓉了,于是就让吕洞宾作媒,当吕洞宾将此事告给苟杳时,他非常乐意,这是吕洞宾给苟杳提出一个条件“贤弟成亲,必得先让我与与新娘同住三日”苟杳顿时噎的说不出话来,若不答应有怕娶不上娇妻,只好硬者头皮应承了。以便心里骂自己无能,怨恨吕洞宾缺德。

娶亲那天,吕洞宾把一切操办好,就大模大样进洞房去了,苟杳只能躲在一边唉声叹气,新娘端坐床边,头顶红沙,一等听不见动静,二等没点响声,三等屋里和没人一样,当新娘几次撩开沙偷瞧,都只见新郎背向而坐读书,一连三夜都如此,又不知是何原因,只把个新娘气的连连落泪,苟杳第四天进了洞房就忙向新娘赔礼,新娘哭诉着:“你三日不同我同床,只顾灯下读书,三日没见你一面,更没听你说一句言语,今日你赔的是啥礼?不如早休了我!”苟杳听了,顿时恍然大悟,原来吕洞宾如此用心,我错怪哥哥了,当时便把事情的前因后果告诉了新娘,两人感谢吕洞宾以此法来极力苟杳读书上进的良苦用心,后来苟杳发奋读书,几年后终于功成名就,去他乡做了官。

转眼几年过去了,天灾人祸竟使一向阔绰的吕洞宾捉襟见肘,他对妻子说:“我找苟杳,过些日子就回来,苟杳绝不会忘恩负义的。”

待吕洞宾找到苟杳,苟杳十分吃惊,见吕洞宾消瘦潦倒的样子,几乎不敢相认,苟杳天天招待吕洞宾,一个月过去了,不提相助之事,吕洞宾见他是忘恩负义的小人,就不辞而别,自个儿往家里去了。

等吕洞宾返回家里,不见房子了,向人打听,别人和见了鬼一样,躲着他,弄的他丈二和尚摸不着头脑,等他探明家已盖了新房,走进家门,却见妻小正守着一个棺材嚎啕大哭,吕呼唤娘子,娘子愣怔了半天才说:“真是你呀,快吓死我了”。原来棺材是头天抬来的,来人说吕洞宾在苟杳那里病死了,并说病重时在够苟杳那儿一时回不来,是吕让他们盖的新房,洞宾听此事后越发坠到五里云雾了,打开棺材见金银珠宝熠熠夺目,上面有一纸条说:“又送银两又盖房,苟杳好心不负郎,你叫我妻守空床,我让你妻哭断肠。”看后,吕苦笑不得,打这起“杳吕洞宾,不使好人心。”就传开了。

在中国帝王中,山西出现的帝王数不胜数,如:唐叔虞是山西太原人,春秋五霸之一的晋文公是山西曲沃人,汉代时期的刘渊是忻州人,后赵时石勒是榆社人,以及北魏时孝文帝,文成帝,北齐高洋高欢,后晋的石敬塘,后汉刘知远,北汉主刘崇后唐李存勖,大唐盛世异彩纷呈,一代女皇武则天出生在山西文水县,今天的文水南徐村,十四岁入宫,远离母亲,没有任何可以凭借的实力来到了一个陌生的世界,入宫后立为才人,赐号“媚娘”,有一次,唐太宗问:“有一匹烈马,谁能驯服?”武则天走出来,认真地说:“只给我三样东西便可,鞭之不行锤击之,锤之不行给我以刀,”这番话从小小年纪的武则天口中说出,铿锵有力,掷地有声,她做太宗的才人11年,没有得以升迁,唐太宗临终前将她安排到感业寺当尼姑,早在作太宗后宫的时候,武则天和李治就暗地里来往,她早就把自己托付给这位比自己小四岁的太子身上,太宗逝世两周年之日,李治去感业寺进香,与思念的媚娘在禅房相会,高宗劝她耐心等待,一定安排她重进宫,对于武则天来说,这次机遇非常重要,因为加上11年,的才人生活,她有13年未能得志了,她必须也不得不改变自己的境况。

武则天第2次入宫,深得高宗的宠爱,她为高宗生下了皇子和公主,再加上她善于笼络人心,地位不断提高,但是,武则天的目标是皇后宝座,武则天第2个孩子是女儿,很讨人喜欢,王皇后也不禁前去看了看,逗弄了一番,知道皇帝就要来,皇后走了之后,武则天见机下狠心掐死了亲生女儿,然后轻轻的盖上被子,像没事似的,不一会儿,皇上来了,武则天仍作欢笑,可掀开被一看,孩子已经死了,她真忍不住了,失声大哭,皇帝询问情况,左右宫女说:“刚才黄后来国”,高宗不假思索断言:“皇后杀吾女”,于是将皇后废了,改立武则天为后。

武则天就这样登上皇后的宝座,手段似乎有些残忍,可是对于风云突变的宫廷生活来说,要么为鱼肉,要么在政治斗争的风浪中侵覆。恰巧高宗身体不好,常头晕脑疼,因此就让武则天坐在帘内听政,随时给高宗出主意,武则天的威势和高宗不相上下,当时并称“二圣”,后来高总觉得皇帝当的没滋味,后索性借口头疼,干脆不上朝了,把朝政都交给武则天处理,她接受了唐高宗的嘱托,制定了平定边疆的方略,朝廷的军队神武强大。

对于中国的封建文化来说,女人只不过是男性社会的点缀和陪衬,而女人政治更是为传统文化所难容,武则天就是在这种文化背景中实现了中国女皇零的突破。

在唐高宗去世二个月后,武则天派人杀了太子李贤,废中宗,立第四子李旦为皇帝,但居于别殿,不许参与政事,并平定扬州叛乱。武则天毕竟是一个成熟的政治家,公元690年重阳节,67岁的圣母神皇武则天;正式登基,建立大周朝,她从媚娘才人昭仪皇后天后太后圣母神皇到皇帝,走上了权力的顶峰。

和着中国历史“分久必和,和久必分”的轮回脚步,多少帝王踏着山西这块土地登上了西安、洛阳、北京的皇帝宝座,山西这个天下“第一军事要地”成为皇朝更替兴衰的角逐场,伴随着中国周期性的改朝换代,北方游牧民族南下,而山西正处在中原古国与北方游牧民族的交界地带,战争频繁,烽火连绵,这也注定了山西武将纷勇,名将辈出,黄土文化的熏陶,朔北大风的锤炼,尚武民俗的影响,铸就了山西武将忠义智勇,如:十一刺客之一的豫让,赵国大将廉颇,汉代的卫青、霍去病、秦朝大将军王剪、霍光、三国时关羽,以及李牧、张辽、隋唐的尉迟恭金国耶律金耶律光、新绛时薛仁贵、北宋的杨业、汾阳狄青,南宋王彦。同时也出现了宰相狄仁杰,蔺相如、唐时裴度徐继畲,陈廷敬,介子推、于成龙杨深秀。

汉朝第一将卫青,祖籍河东平阳出身微贱,少年时曾给人家牧羊,长大后做了汉武帝大姐平阳公主家的骑奴,有人给他相面,说他命好,将来有封侯的福相,后开因卫青战绩辉煌果真被封为侯,然而,与其说卫青命好,还不如说卫青敢于拚命,她一生曾七次出战匈奴,卫青本姓郑,随了母姓,他的三姐卫子夫是平阳侯家的歌妓,一次,汉武帝到平阳公主家发现卫子夫美丽非凡,变为之倾倒。卫子夫很快进宫,深的皇上宠爱,后封为皇后。

由于卫子夫贵为皇后,卫青进宫做了侍中,汉武帝原只是为讨好位皇后,却不料为汉王朝招来一员顶天立地的大将。这时,汉武帝正在实施它反击匈奴的伟大战略,卫青的出现,加快了他这一伟大战略的实施,卫青接连奉命出征均大获全胜,汉王朝自开国以来,从来没有这么扬眉吐气过,卫青凯旋还朝,公卿以下皆到马前拜迎,汉武帝为了表彰卫青的功劳,将他五个儿子,全封为侯,他却辞谢说“宫本是将士之功,应该封赏他们。”

自古英雄出少年,公元前123年,年仅18岁的霍去病随舅舅卫青出征匈奴,霍去病血气方刚,刚满20岁的她率骑兵万人出陇西,入胡地历经五年,打过焉之山直插祁连山下。后来,卫青做了汉武帝的姐夫,当年主人的仆人一跃成为主人的丈夫,自从出了卫青霍去病汉王朝再也不用被迫将自己的血亲骨肉送到荒漠去讨好匈奴了,今天,每当我们十分自豪地谈起大汉民族时,可曾想到,我们的自豪是从卫青霍去病那里开始的。

千古一将关羽“头枕洛阳,身卧湖北当阳,魂归故山西,”,这位河东解州的千古名将,年轻时就急公好义,因杀死侮辱民女的当地恶霸而亡命天涯,从而“桃园三结义”与刘备、张飞杰一起事,关羽生前只被封为汉寿亭侯,仅是一个乡镇级待遇赐封,死后的名声鹊起,朝代每更替一次,关羽就官升一级直至清代登峰造极山西老百姓赋予关公万能之神,皇帝拜他,因为他是顶天立地之神,皇家拜他可江山稳固,社稷千秋。公员拜他,只要关公一点头,保你官运亨通,平步青云,官儿越做越大,商人拜他,关公挂印封金,不取不义之财,又神威无比,不仅可以剪除不义之徒,保证平安发财,武士拜他,因为关公是“华夏第一奇勇”“威震天下”不仅是武人之楷模,又可以使你武艺超群,战无不胜,文人拜他,因为关公是圣人,识文知书,又深知耕读艰辛,且宽厚仁慈,大义参天,不枉埋天才,保你得官得财,农家拜他,因为关公是神,又是天上的龙,能兴云布雨,且又有人间经历,知道农家诸事,体谅农家疾苦,一求则灵。现在人际关系日渐复杂,难以预料的因素也日趋增多,现代人对此深感恐惧焦虑,急需寻找一种稳定的力量来安慰动荡不定的心境,而关公是当前民俗信仰的综合象征,正能满足现代社会的各种需求,在泰国法庭开庭之前,全体人员要起立向关公宣誓,表示对关公忠诚,之后方可开始有关程序。据美国新闻媒介透漏,里根夫人南希为丈夫竞选,曾专程赶到旧金山向关公像乞灵,求其神力保佑丈夫竞选成功,在拥有2040万人的台湾,关公信徒达800万人,关帝庙达3000多座,而真正的关帝庙在山西运城解州市全国最大的一座关帝庙,号称武庙之冠。

中国老百姓的守护神尉迟恭是如何当门神?据传说,由于李世民在争夺江山的过程中杀了不少人,做了皇帝以后,经常在梦中见到恶鬼相斗,往往惊得大叫而起,为此非常害怕,有一次,他把这事告大臣们。尉迟恭便与秦琼身穿戒装夜晚守卫宫门,说来也怪,自二人也守宫门之后,太宗果然不再做恶梦,但谁能保证以后不做恶梦呢?太宗便命画工画了二人肖像,悬于宫门两旁,肖像怒目圆睁,仪容威武,从此邪崇全消,太宗夜夜安然入睡,二人从此便成为门神。

其实,百姓之所以在中国两千年间产生的成千上万武将中,将他两位作为自己的守护神,自有他们利益考虑,所谓门神,主要职责是驱鬼避邪,保障满门平安,对他要求很高,既要有一夫当门,万夫难入之功,又要坦坦荡荡,一身正气,忠心耿耿。不为财色所迷,非一般武将所能及,如此说来他俩可谓当之无愧。

历来为将者有的忠,有的勇,有的刚,有的烈,有的兼而有之,而若论一个奇子,唐代名将薛仁贵当属第一人,薛仁贵领命率大军直奔云洲,并向敌人报上姓名,敌兵舰是猛将薛仁贵立即下马相拜,然后下令撤兵,竟吓退20万突厥大军,如若不是《新唐书》中如实记载人们还以为是传奇故事。

提起杨家将人们首先提到的便是杨业,敌兵一见“杨”字大旗吓得心惊胆战,常常不战自退,杨业的战斗事迹在当时连山野村夫三岁顽童都能熟知,守雁门关八年期间契丹军始终不敢侵入。今天代县城内鼓楼上悬有正面题为“威震三关”背面有“声闻四达”的巨匾,便是人们为纪念杨业功勋而流传至今的珍贵遗迹。

唐代大臣狄仁杰,年轻时,做过小官,后升任唐中央最高法官,他为官秉正,在作河南汝南刺史时,勇敢地救活了将被处死的两千多人,这些人后来改为流放边境地区,狄仁杰在宁州做过刺史,受到人们拥戴,给他立有“德政碑”。那批流放者路过宁州时,宁州人民出来慰问,并把他们带到德政碑下招待了三天,他们彼此并不相识,是由狄仁杰善政把他们联系起来了,武则天做女皇的第二年,狄仁杰被任为宰相,公元698年,突厥入侵今河北中部武则天立即发兵四十五万,命太子挂元帅衔,狄仁杰为副帅,负实际责任入侵军听说出动大军,以狄仁杰为统帅未经对阵向北逃退,武则天晚年最信重狄仁杰,在宫廷宴会上武则天亲手举杯赐仁杰,在大殿相见时,武则天总叫仁杰不要跪拜,他老而又病,多次告老还乡都未批准公元700年,狄仁杰病逝,武则天痛苦出声,废朝三日,追封狄仁杰为梁国公。

陈廷敬是晋城市阳城人,历任翰林院蔗吉士,内阁学士,左都刺史,户部吏部侍郎,尚书以及文渊阁大学士兼吏部尚书等高官,他一生以清廉正直闻名,认为“上官廉则吏自不敢为贪”他提出督抚保荐的州、府、县官一定先要查清此人是否在乡间盘削百姓。所以贪官污吏对他望而生畏,陈廷敬的功绩是受康熙皇帝之命和另一位官员张玉书共同主持完成了《康熙字典》的编撰工作,为我国文化事业做出了贡献。

生于闻喜县仪章村的杨深秀是清末维新派代表人物,“戊戌六君字”之一,光绪24年四月光绪帝颁发“明定国是证书”百日维新期间,他为维新派陈宝抗疏剖白,八月慈禧太后发动政变,变法失败,杨深秀在逮捕列内而大义凌然,不逃避而被囚入狱,同年以“大逆不道’”之罪被杀于北京菜市口,年49岁,同难者有谭嗣同等共六人,史称“戊戌六君子”。

德国哲学家康德说:在一切艺术里,诗的艺术占着最高的等级,中国是诗的国度,作为人生的探索,中国诗能把人引到西洋读者所不知道或不熟悉的世界。诗情画意普三晋:山西的文人墨客教育家有::子夏、卫子夫、王炜、王之涣、王昌龄、王通、王绩、王翰、薛道衡、白居易、温庭韵、柳宗元、司马光、米芾、关汉卿、郑光祖、白朴、乔极、傅山、罗贯中、赵树理、元好问等。

唐代诗人白居易,晚年号香山居士,山西太原人,李商隐给白居易做墓志铭,称他为“太白宫”白居易出身贫苦家庭幼年刻苦读书,很早就会作诗,十六岁时写《赋得古原草送别》〉,一诗,其中最重要的两句是“野火烧不尽,春风吹有声”引起当代诗人重视,同时展现出一个伟大的名字白居易。

其实百家是个大家族,相传,他们的老祖先曾为秦朝的江山立过汗马功劳,秦始皇缅其功勋,追封子孙与山西太原家族内还有人做过太远太守,算起来到白居易这代香火延续700年,白居易所写的,《卖炭瓮》“可怜身上衣正草,心忧炭贱愿天寒”暗示了对社会的抗议,作为一位对中国诗歌发展做出伟大贡献的现实主义诗人,他的一生创作了3800多首诗歌,在唐代诗人中首屈一指,创导的新乐府运动,更是在唐代诗坛独树一帜,喻理深刻,光彩照人的《长恨歌》,写一代风流倜傥的唐明皇,把人们感兴趣的有关唐玄宗和杨贵妃民间传说,通过自己丰富的情感和想象力充实渲染,成为现实主义与浪漫主义结合的叙事诗歌典范:“在天愿作比翼鸟,在地愿为连理枝,天长地久有时尽,此恨绵绵无绝期”,《长恨歌》为中国诗歌留下了一颗熠熠生辉的明珠,还有盛名为传的《琵琶行》“千呼万唤始出来,犹抱琵琶半遮面,同时天涯沦落人,相逢何必曾像是”,成为载入音乐史册难得的佳作。“别有忧愁暗恨生,此生无声胜有声“。借琵琶女流落江湖的凄惨遭遇,抒自身失意官场之忿懑不平。据《日本国见在》记载,唐朝诗人对日本的影响,以白居易畏罪。,<长恨歌》《琵琶行》在唐代时的日本几乎家喻户晓,此外,白居易的诗歌还多被改为吸曲。《长恨歌》演变为《梧桐雨》,《长生殿》,而《琵琶行》又化作《青衫目》,白居易的《忆江南》让人忆起他为官,利民一方的业绩,在杭州人刺史时,手下用人把他剩余的俸钱装箱准备带走,白居易看见后说:“把它存到库里吧,今后好治理西湖用。”白居易要走了,杭州百姓心里好难过,他们打听好白居易上路的日子,纷纷提了酒壶托了糕点,久候西湖边来送别,他离开杭州后,那里百姓一直亲切地呼他为“白舍人”,他在西湖边上修的堤,杭州人一直把原来的一条白沙堤叫“白公堤”,以此来纪念这位关心民众疾苦的诗人。书画大师董寿平,原名董揆,1904年2月17日生在洪洞县杜戌村的一个诗书世家,高祖、祖父、父亲都是以诗、书、画见长的学者名流。董氏家族广集历代名家字画,曾多达10万余卷,在北京天安门、人们大会堂、毛主席纪念馆及许多宾馆饭店和重要场所都有他的大幅画作,党和国家领导人也常以他的字画作为国礼赠与外国元首,为人民大会堂创作了《苍松图》,宽6米,高4米,2人捧墨,如此巨幅,他竟不需起稿,而挥洒自如,苍松挺拔,枝繁叶秀,难得佳作,一挥而就,这就是90岁高龄,60在画坛当今中国美术界一代宗师著名国画家、书法家、鉴赏家——董寿平先生和他的书画风采,“董梅”“寿平竹”特别是他画的黄山风格独具,作品气势雄伟,引人入胜,自1979年以来,董寿平先生已9次东渡日本举办画展,1989年在晋祠博物馆建成”董寿平博物馆”。

祖籍山西永济的唐代文坛巨匠,人称“柳河东”的柳宗元,对华夏文学凝聚了一次高峰性的构建,奔涌的黄河,陶冶了情怀抱负;厚重的黄土地,铸造了文化人格,他的文章有《封建论》,《捕蛇者说》则抑郁忧愤,寄淤了对穷苦百姓的深厚同情。

北宋政治家历史学家司马光是山西夏县,他的名字是这样来的:在他出生时,父亲司马池正担任光州光山县令,于是便给她取名“光”。司马光砸缸的故事各位都知道,从小就聪颖过人。他编著了长达394卷的中国第一部编年体历史学著作《资治通鉴》。

生于明末清初的傅山先生,是一位充满了奇妙色彩的人物。论渊博这位傅山可谓书画、诗歌、医道、拳术、文论样样精通,造诣高深在同时代人中极为罕见。梁启超先生曾评价说:“傅山的学问,黄河以北无人可以象鼻”。而前人对傅山描述更以“字不如诗,诗不如画,画不如医,医不如学,学不如人“是画龙点睛最为形象。

虽说:“字不如诗”,傅山书法精品,却是一字千金,尽管诗不如画,傅山的绘画也极富个性,胸中自由浩荡之思,腕下乃发奇逸之趣。作为明代移民他用绘画表现悲愤不平的心境,以荒林、险滩、怪石衬以夜色、月光抒发了用文字难以表述的胸襟,使文人画以全新的生机出现在中国画坛。其代表作品如《崛涠红叶》、《阳泉四景》等,纵使医不如学作为一代名医傅山,却以精湛的妇科名著《傅青主女科》驰名医学界,至今仍被人们重视,虽说学不如人傅山却在哲学以极高的学术成就与黄宗羲、顾炎武、王夫之、彦元等人齐名,被推为“清初六大宗师”

惊涛拍岸的罗贯中,太原清徐人,所著的《三国演义》和《水浒传》《金瓶梅》《红楼梦》成为中国古典小说四大奇书,其中前三部的作家竟都是山西人,他的作品涉及了三个《三国演义》《残唐五代史演义传》《隋唐志传》。它可以称得上是“乱世文学专家”,传说,罗贯中写《三国演义》的“空城计”之一段时,还有一段故事,马谡失街亭。,司马懿率领大军杀奔西城而来,这时城内只有文臣十几个,老弱兵卒两千多,诸葛亮自知不敌,决定弃城而走,写到这里,他觉得这样写不出孔明的足智多谋,但一时又没有好主意,偏巧罗贯中一举小山村,出了一件新闻村里请来戏班子要连唱十几天大戏,村民王大胆一家老少都是戏迷,晚上个个都要去看戏,谁都不愿留下开看家,王大胆急中生智,突发奇想叫老婆把大门敞开,堂屋里亮起红烛,小偷就以为屋里有人不敢偷东西,全家人乐得欢天喜地都去看戏了,头一晚村里凡是所了们的人家都被偷了,唯独王大胆家敞开门没有事,他自以为这是一高妙计,第二天照计行事,小偷虽觉得疑惑,但到底没赶进去,第三夜,小偷反生一念,在其门口大喊:“失火了快救火呀”连叫几声,无人反应,于是便放胆进门,将衣服财务席卷一空,王大胆一家看完戏后,在回家途中见有人背包袱离去,忍不住得意地对老婆说:说不定是小偷,今晚又不知哪家失窃了呢!等他们回到家一看,才真正的傻了眼,顿时呼天喊地,以后再也不敢离人了,罗贯中听到此事,初觉得好笑,可后来一想,司马懿必不敢进城,我就能赢得时间调兵,岂不两全其美?后来罗贯中果然写成了“诸葛亮治腿司马义”之一章节,而把空城计写得如此精彩,也许正是受了这个故事启发呢。

清康熙年间曾遍过一部《全唐诗》堪称中国最大的诗歌总集,所记载的唐朝2300多位诗人,其中有明有形有籍贯可以考证的758位唐代诗人,仅山西籍的就有82位,48900首诗中仅白居易的诗就达2000多首,唐代的山西真正称得上是“诗晋”。

山西河津人王通是隋朝末年的著名学者,也是“初唐四杰”之一王勃的祖父,史书上称他为“名儒”,他自幼喜好读书,学习精神十分刻苦后学有成就,因怀才不遇,便返回家乡河东教学生,当时,慕名来他门下求教的弟子多之千人,唐朝初年的名将良相房玄龄,魏征、李绩等人,都是王通的门生,他的学说,当时流传很广,名气很大,为此,后人给予了他极高的评价,《三字经》把王通与孔子、劳资等人齐名,一些古书上还说,正是因为王通给魏征,房玄龄等唐朝初年的著名将相们亲自讲学论道,才终于造就了李唐王朝如日后将近三百年繁荣昌盛的基础大业。

王通市各有骨气的人,早年,退归家乡后几番谢绝隋文帝和隋炀帝的招请,就是不肯出来做官,到了唐朝,仍坚持只搞文学而不问仕途,有一年,唐太宗和宰相房玄龄等人去花园赏花观景,忽然,有一只大鸟,翅如车轮,羽毛鲜丽,见人不怕,悠悠然飞落在一小花枝上,唐太宗见此情景,忙问左右:“大鸟飞来有何大意”身边的将相们面面相看,没有一人能答得上来,事后,房玄龄给山西家乡的王通写了一封信,向老师求教,王通回信说:“此鸟见人不怕,象征太平,乃是吉祥的征兆〉”。房玄龄向太宗汇报后,太宗觉得这种解释很有道理,就问房玄龄你怎么知道的?房玄龄如实作答:“是我的老师指教的”,于是太宗很想见这位有学问的先生,然而,当房玄龄把皇上圣旨传给王通时,他却死活不去见太宗。如今,在河津境内和通化村附近,仍可以找到一些与王通家族有关的文物遗迹,“通化”这个村名,就是以王通的名字命名的,传说,王通寺后,曾有一伙盗贼扒王通的墓,行窃之后,为了掩盖他们的丑迹。便四处谣言“王通墓中一无所有,连尸带宝全都华为神奇升了天”,人们信以为真,便纷纷传言“王通化了,升了天了”,以后,作为一种自豪和骄傲,这个村也就被改名“通化”。

诗人王绩使王通的胞弟,参与过《隋书》撰写,开创了大唐诗歌的健康风气,中国历史上最大因部丛书《四库全书》,浓浓的给他书了一笔“意境高估。气格遒健”,出唐诗坛,王绩几乎成了唯一享此殊誉赞颂诗人。

被誉”初唐四杰“之冠和“少年才子”的山西河津人王勃,是隋末唐初名儒王通的孙子,诗人王绩的侄孙,他的童年,基本上是在家乡度过的。启迪于祖辈大师的传承脉系,小小年纪已聪颖过人,才华横溢,20多岁那年,他当众作了一篇震惊华夏,传之不朽的《滕王阁序》,当中最有名的两句“落霞与孤鹜齐飞,秋水共长天一色”。滕王阁在江西南昌市的赣江市边,于岳阳楼、黄鹤楼被称为“江南三大名楼”。说起滕王阁还有一段故事,滕王阁最初是唐太宗李世民之弟李元应为南昌都督时所建,后来,阎伯屿当了都督,重修滕王阁后,在9月9日阎都督在阁中大摆席,款待全城达官显贵和文豪才子,为的是让其逞露女婿吴子章的才学。因此当天晚上,这位都督已让其女婿写好一篇《滕王阁序》,默记在心,准备第二天早上拿到宴席上即席挥笔一鸣惊人。

当时,王勃恰好南下探亲路过此地受到邀请之后,连夜坐船到南昌,参加了阎都督的盛宴,席上救过三巡后,阎都督加以客套几番,便请求来宾即席作文,当场命题《滕王阁序》,众人心之诱因,于是辞推不作,唯有王勃才高气盛,毫不客气,当场作诗,独独一看嘴上不好说,心里格外恼火,按下命令手下监视他,每写一句回报给他一句,头几句,听后都督说只不过是老生常谈罢了,但听到:“落霞与孤鹜齐飞,秋水共长天一色,”这时顿时惊叹不已,转怒为喜,拍案称奇“妙句真是天才”于是王勃的名声大振,《滕王阁序》成为千古传颂。

山西这片黄土地上,冒出过一群姓王的著名诗人,他们的作品剧场连绵,成为唐代诗坛一个有趣现象,边塞派诗人王昌龄写的《边塞》“秦时明月汉时关,万里长征人为还。但是龙城飞将在,不叫胡马度阴山。”寓意悠远,耐人寻味,正所谓:言有尽而意无穷。王昌龄、王之涣、高适三位诗人,某天,踏着薄雪到旗亭饮酒赋诗,三人约定,谁的石碑歌女选唱得多谁就是赢家。现有两位个女唱,结果都是王昌龄和高适的,他们得意地在旗亭壁上分别写下一道,待到第三位歌女,仍然唱的是王昌龄的绝句,他高兴得又在璧上划了一道,这时候,王之涣有点着急了,刚才唱的都是下里巴的曲调,阳春白雪的内容他们怎么敢碰呢?说到这儿,指一位最漂亮的歌女说:“等到他唱时如果不是我的诗,这辈子我再也不与你们二为争高下了,可他要唱到我的诗,那么,对不起,你们二位可得跪倒我床前,老老实实白我为师.”说的三人哈哈大笑,等轮到那位最漂亮的歌女时,他唱的果然是王之涣的《凉州词》,“黄河远上白云间,一片孤城万仞山。羌笛何须怨杨柳,春风不度玉门关”。之后王之涣将在二位诗人所划得道上用圈圈起来了,证明他是最棒的。这就是史书上所记载的“旗亭画壁”的故事。

阿九的角色经历

阿九的角色经历

始终以仰望的姿态面对她,细细在书页中寻找她的芳踪,一次次寻觅,一次次悲哀。她。

不算厚重的一本小说,两段爱情让我情系一生。金蛇郎君与温仪,以及九公主的刻骨相思。

结合两版原著,懂得她,爱上她,为她流泪,一切那么自然。她出场不多,描写甚少,个性不突出,但给了人们无尽的想象。她应是《碧血剑》中的第二美女。陈圆圆之美,倾倒众生,传奇百世,但书中的陈圆圆,让闯王部下丑态百出,反而失去了美感,阿九容光照人,灿若玫瑰。阿九之美,在金庸笔下,都给人美好的暇想。

金庸用【容色绝丽】【美貌绝伦】【明艳无伦】来写阿九,【绝丽】【绝伦】【无伦】,这三个词语无疑是金庸写最顶级的美女所用的词汇。

让女人也欣赏的美女,方是最美,看女主角眼中的阿九:

声音:[青青听她吐语如珠,【声音又是柔和又是清脆,动听之极】。]

容貌:[见她十六七岁年纪,【神态天真,双颊晕红,肤色白腻,一双眼灿然晶亮,年纪虽幼,却是容色清丽,气度高雅,当真比画儿里摘下来的人还要好看,想不到盗伙之中,竟会有如此明珠美玉一般俊极无俦的人品。青青向来自负美貌,相形之下,自觉颇有不如】]

其实此处有用词堆砌之嫌,我认为天真与高雅是冲突的,很难在一个人身上同时展现。高雅应该是一种因极高的修养沉淀而成的气质,天真可以是可爱,而高雅却是让人尊敬。不过我更有咬文嚼字之嫌。

第十回:这人风流自赏,见那少女【美貌绝伦,虽然年幼,但艳丽异常】,不禁心痒艰搔,听得沙天广叫唤,忙应声而出。沙天广微微一笑,道:“咱们这些人中,也只有你老弟配得上。”

第十二回:[青青问阿九道:“九妹妹,那日咱们大杀官兵,打得好痛快,后来忽然不见了你。【你这样美貌】,我那天一见,便永远也忘不了。我老是牵记,你到哪里去了啊?”]

这段对话很有意思:[青青笑道:“【想这个小姑娘当真美之极矣,美得不像是人】,你说她美不美?”袁承志知她很小性儿,如说阿九美,定要不高兴,【说阿九不美吧,又是明明撒谎,既违良心,她也不信】,只得笑道:“不像是人,像女鬼吗?”青青道:“【你心里明明想说她像仙女,偏又不说】。”]

云想衣裳花想容,白云彩霞,却是各有风韵:

[她上次穿一件青布衣衫,似个乡下姑娘,这时却打扮得【明艳无伦】,认饰华贵,左耳上戴着一粒拇指大的珍珠,衣襟上一颗大红宝石,闪闪生光。这小姑娘荆钗布裙,装作乡姑时【秀丽脱俗,清若冰仙】。这时华服珍饰,有如贵女,【花容至艳,玫瑰含露】]

第十六回,袁承志对众女的评价:“所识女子之中,【论相貌之美,言动可爱,自以阿九为第一,无人可及】。小慧诚恳真挚。宛儿豪迈可亲。青弟虽爱使小性儿,但对我全心全意,一片真情。哪知还有何铁手这般艳若桃李、毒如蛇蝎的人物,真是天下之大,奇人异士,所在都有”

这是断臂后的描写:

[(何惕守)身后站着一个妙龄少女,全身裹在一袭白狐裘之中,头上也戴了白狐皮帽子。虽是【眉目如画,清丽绝伦,但容色甚是憔悴】]

又是一个“绝”字。

貌美偏偏惹事,小龙女美若天仙,某道士凡心大动,无独有偶,玉真子也对阿九之美感叹不己:[玉真子先前一瞥之间,已见到阿九【清丽脱俗,从所未见】,这时见她出手,不忍辣手相伤,有意容让……玉真子一呆,说道:“【天下竟有这般美丽的女子】!我可从没见过。须得带回山去。”

《鹿鼎记》中:

韦小宝大叫一声,跟著背心著地,却原来中是摔在地下。白衣僧冷冷的瞧著他,说道:“听说少林派有一门护体神功,刀枪不入,想不到你这小和尚倒会。”韦小宝听那人【语音清亮,带著三分娇柔】,微感诧异,看那人脸时,只见【雪白一张瓜子脸,又眉弯弯,凤目含愁,竟是个极美貌的女子】,约莫三十来岁年纪,只是剃光了头,顶有香疤,原来是个尼姑。

只见一个白衣尼隔著桌子坐在对面,【一双妙目】凝望著自己,【容貌清秀】,神色木然,一时也看不出是人是鬼。太后颤后道:“你……你是谁?为什么……为什么在这里?”

韦小宝大叫:“师太,你……你可千万不可……不可自寻短见。”说道奔过去拉她左臂。在这片刻之间,他对这【美貌】尼姑已大有好感,只觉她【清丽高雅,斯文慈和,生平所见女子中没一个及得上】。

【她虽年逾四旬,相貌仍是极美】,落入这些恶喇嘛手中,势必遭受极大侮辱,天幸这小孩儿诡计多端,交将敌人一一除去,保全了自己清白之躯,心中的感激实是无可言喻。

因阿九之美,何惕守绝不会做袁承志的小老婆:“世上既有了【阿九这美丽可爱的小姑娘】,我就一心一意只做你徒弟了。你全心全意地疼着她,向着她,宠着她,人家做你的小老婆还有什么好?……阿九这小妹妹【娇娇滴滴,美丽无比,叫人一见就爱】,我舍不得毒死她。”

评价:她转头见到袁承志的肖像,心中一怔,忙转过头来,两道眼光凝视着【阿九秀丽明艳的容貌】,目光中尽是不怀好意的嘲弄嬉戏。

何铁手在前领路,继续向西,一路上称赞【阿九美貌绝伦,生平从未见过】,又说瞧不出一位金枝玉叶的妙龄公主,竟是一身武功,那定然是袁承志亲手教的了,明师手下出高徒,当然如此,何况这位明师对高徒又是加意的另眼相看。现今公主是师姐,将来则是师娘。但不知和夏姑娘两个,谁大谁小,一个先入山门,一个身份尊贵,可有点摆不平了,【不过公主美貌得多】,师父多半要偏心。身为大明公主,当是与众不同,无论是历史上的长平,还是小说里的她,都是悲剧人物。公主的身份,带给她的,却是悲哀。奈何身在帝王家?还不如平民百姓,有那一份自由自在。盛世公主尚不能左右自己的未来,更何况亡国公主?在我印象中,公主=美丽,高雅,荣华富贵,束缚,压抑。皇帝子女众多,而在男权社会,妃子生了女儿本就不是什么好事,天伦之乐恐怕很少;记得很早以前看《贺兰雪》,里边某个部族的首领感叹:生女儿还不如养牛羊,牛羊还可以杀来吃肉,女儿却没任何用处,听得我心惊胆寒。而大多数公主的用处,恐怕就是和亲了,运气不好的到塞外,运气好点的则嫁入当朝权贵。

公主的身份,也注定了她与所爱之人敌对的立场,但她与袁承志也从没因为父仇的关系而有过真正的对立。向来厌恶父辈的仇恨让下一代的爱情受到残酷的迫害,比如罗密欧与朱丽叶,但长平公主的爱情,却更多了凄凉。只能说世事弄人,我想,这时候的她,更不希望自己是公主。

虽是公主,但却与幽居深宫的公主不同,她一生下来,钦天监正给她算命,说她要是在皇宫里娇生惯养,必定夭折,因此崇祯才许她到外面乱闯,更学了一身好武功。她是皇家贵胄,又因有江湖经历而对世道有所了解,至少比其父要清醒。明朝末年,内忧外患,看到百姓流离失所,四起造反,外敌又铁骑铮铮,大有气吞山河之势,大明江山摇摇欲坠,无人能拯救。她常将宫里的金银拿出去救济受苦的百姓,但这无疑是杯水车薪。谁说公主想要什么就有什么?乱世流民想要的是安定与温饱,当朝公主亦没在安逸的生活中软化,站得越高责任越大,可能力却是有限。

亡国公主,无法不悲哀。虽然年纪轻轻,但已经不是天真浪漫的小女孩,父亲永远紧锁的眉宇,整个帝国无边的呻吟,在她的心上,刻着悲哀的烙印。她想改变这一切,但小小女子,无力回天。可以想象,她在向崇祯进言的时候,怀着怎样的忧思,她知道父亲刚愎自用,受奸人蒙蔽,知道所谓流寇就是百姓,只要有饭吃,日子过得下去,流寇就变成了好百姓,否则好百姓也给逼成了流寇,帝王不能把所有百姓都杀光。可又有何用?“‘人人都反我,连我的亲生女儿也反我!’”崇祯一席话,让忧国忧民的九公主,再也不能多言。国之将亡之时,身为公主是最大的不幸。

公主身份与教育,让她有了不俗的高雅气度与威严。曾用“天堂之上,人间之下”来形容她。这句话我赋予了我喜欢的两个女子:长平公主与小龙女,但两人有着本质的不同。小龙女是世外之人,自小幽居古墓,清心寡欲,因爱情而下凡,谱就了一曲天下无双的爱之赞曲;长平公主则是出生高贵,气宇不凡,但残酷的现实无法让她拥有幸福,只能在痛苦的裂变中仰望天堂。喜欢在静夜里想象,年纪幼小的她,是如何“自有一股颐指气使的势派,举止之间,气度高华”,想象她拄着青竹杖,向冯不摧森然斜睨的尊贵气度,只字片语间,一个骄傲的公主跃然纸上……

在旧版原著里,她的爱情,是她自己的事,与别人无关。感情的开始,缘于一场流俗的英雄救美,盈盈芳心,便许了给他,一生不变。我一直不喜欢袁承志,他算是个中等人物,无甚出彩出处,但阿九爱的是他,无可奈何。她虽然美貌无双,可相遇之前,他的心里已经另有其人。怀着国恨家仇,感情失意,她选择了出家。感叹阿九的这份潇洒与绝决,得不到爱也绝不会死缠烂打,但情也不会改变,不如断情绝爱,远离尘嚣。三版原著受到争议,可能是金庸本人也是钟爱阿九的吧,在这一版里,阿九成了袁承志“深爱之人”,对我而言,顶多算是个小小的安慰。很多时候,同一作品里出现平分秋色的女主角,往往能引起战争与争议,自己目睹过的,有周芷若与赵敏之争,朱七七与白飞飞之争,赵灵儿与林月如之争,很不喜欢这些争论,只会让支持者之间发生一场又一场战争,永远也不会有结果,到是《神雕》,《射雕》等小说,感情的取舍坚定而明确。《碧血剑》则有所不同,二版原著里不存在争议,三版原著也不存在争议,只不过男主角爱的人有了错位。在支持者有眼中,男主角的爱成了争斗的筹码,《碧血剑》也有所不同,沈浪与李逍遥,我非常喜欢,我在乎他爱的是谁,而在我眼中,他们的选择也合我心意,袁承志却从来不是我所欣赏的男主角,更何况无论哪个版本,与他逍遥海外的都不是阿九,就算有这份爱,又有何用?即使爱上阿九,也无法用她的眼光来看待她所爱的人,想起三版原著里,在藏边苦等情郎的阿九,我更加伤心。回顾三版原著袁承志对阿九的爱,不知何样心情?但对阿九的描写太少,她的心事,只能猜测了。

缘起:英雄救美

[袁承志对青青道:“这人年纪一大把,却去欺侮小姑娘。瞧着,这就要下毒手啦。”青青急道:“我去救她。”袁承志笑道:“两个都是要夺咱们财物的,救什么?”青青道:“这小姑娘怪讨人喜欢的,救了再说。大哥,你出手吧。”承志一笑,点点头。]

出于侠义之心,袁承志谁都会救的。从褚红柳手下救了阿九,继而又为程青竹救治,阿九已经动心了吧,至少是非常感激,为了表达感激之意,将所“赢”的第八箱珠宝赠予袁承志,并说“谁也不许碰”,维护之意露于言表,也有那份属于公主的“颐指气使”。

英雄救美,倾心相许。只恨阿九之前,没遇到更好的人,或者是遇到而未动心。情的产生,也许就是那一记得的感动与震撼。皇宫之中,哪有好男儿值得动心?走上江湖,一般人物也入不了公主的眼。袁应该是第一个对阿九有着救命之恩的人,爱上他,为他动心,也不足为奇。更何况,袁承志本就是主角,几个女子爱上一个男子的,在金书中太多见了,写阿九,恐怕本也是为了袁承志吧。

牵挂:

到泰山聚会时,[袁承志不见青竹帮美丽的小姑娘阿九的到来,微感失望,颇有怅惘之意,但不过多时,也就忘了]。袁承志略有动心,但如果不是后来还有奇缘,恐怕也只会在他心里留下一个淡淡的一袭青衣,再无其它。

再见钟情:

第十二回,阿九再次出场,与上次的平民装束不同,此次已显露她身份不凡,阿九艳若玫瑰,[袁承志心中怦的一跳,似是给内家高手打一拳,忙转过了头,不敢多看],此一面之后,袁承志的心里,恐怕是再忘不了这位美丽的姑娘。袁看出她不寻常,要对她多留神些,恐怕本是提防之意,但情出于心,避免不了,多留神,恐怕更多留了情。自此,青青开始吃醋了,袁对阿九的情意,逃不过身边的人。第十五回:[青青眼光中露出柔和的恳求神色,低声道:“承志哥哥,我求你别老是牵记着那个阿九。这些日子来,不论做什么事的时候,你总是在想念阿九。”]袁承志志否认,但青青说:[那个独眼龙送贴子来时,你手拿贴子,满脸温柔的神色,你一定盼望是阿九来的信,盼望送礼给我们的是阿九那个可爱的小姑娘。单铁生这独眼老儿,你拿着他的名贴,怎会痴痴地发呆,嘴角含笑?你爱他一只眼挺美么?]袁承志无话可说,感叹什么都瞒不过青青。

后来,青青被擒,袁承志与焦宛儿一起躲到床上,青青生气,宛儿虽爱袁承志,但自觉此生无缘,可宛儿却不知,承志此时所想的,既不是她宛儿,也不是头顶的青青,而是那个不知身在何的阿九。他必没想到,很快,就能见到阿九。

意外相逢:

袁承志误入公主寝宫,听到公主的声音,感觉像极阿九,自语:[唉,我老想着她干什么?一天想她十七八遍也不止,真正糊涂透顶]。而此时,正是“青衿心上意,彩笔画中人”,很美的回目,很美的女子一面画着心上人,一面吟古老的情诗:子衿。金庸选用“青青子衿”这首诗,当是别有深意。明明是阿九在借诗抒情,却出现青青的名字。三个人的情感纠结不清,真是宿命啊!

阿九必是以为此生再难得见所爱,满腔情意不知与何人说,尽付手中丹青,对着画像以表相思之意。她爱得深,更兼蕙质兰心,极具婉约的凄美。

接下来的情节更离奇,袁承志被迫躲入公主的床上,两人都是惊喜交集,柔情蜜意。自山东道上一见之后,常自思念,此时居然同床合衾,袁承志大喜之余,暗自庆幸。只是,在危机时刻的温柔,总是短暂,阴谋在皇宫里无声地进行,阿九认为袁承志贪念温柔,不肯起来,只说以后还有这样的时刻,虽然袁承志想的是到底帮不帮崇祯,但确实也舍不得起来,还告诉阿九:“你说过的话可别忘了……”

暂时放下个人仇恨,袁承志帮了崇祯。临别时,阿九留下了金蛇剑,盼望再次相见。回去之后,他心中,[阿九与温青青,一个有情,一个有义,委实难分轩轾,既不知如何是好,只得斗目入睡,将两个美女置之脑后]。我不欣赏为了爱情付出一切,但更不欣赏袁承志此时对待二女的态度。也许这更符合人性,在当时的社会条件下男性三妻四妾本也正常,但我所热爱的武侠小说中,仅韦小宝娶七个我能接受,其他的男子,都是要一心一意地爱一个人。他要做出选择,确实艰难。我不知道怎样才是正确的,只是怜惜阿九。她在孤寂的夜里,是抱着金蛇剑,对着画像微笑,期待着他来带走她吗?还是感伤着国家的危难,怀疑自己真能跟他一走了之吗?她自然想走,可又怎么放得下敬爱的父皇母后?以及身为公主的责任。

故国破,生别离:

北京城,被闯王的军队攻陷了。[(袁承志)想起阿九孤身一个少女,不知如何自处,又想到她对自己情意诚挚深切,令人心感,虽然自己与青青早订鸳盟,此生对阿九实难报答,但无论如何,也是舍不得阿九,突然间心头一阵狂喜:“一个是我深爱,一个是我所不能负心相弃之人,那么两个都不相负好了。唉!不成的,不成的!”]情关难过,父仇总要报,他直奔乾清宫,正见阿九差点丧生于崇祯剑下,惊怒之余,救下已断了一臂的阿九,也听她之言,放过杀父仇人,将阿九带回。

焦宛儿将阿九带去医治,[袁承志眼光顺着阿九直送她进房,满脸柔情,又深有忧色。]此举,青青留下一书,悄然告别,袁承志不禁自愧,心想,[我的确是变了心。青弟如此责我,倒也并非全然无因,未必真是她错怪了我]。

在华山之上,阿九最后一次出场。袁承志与玉真子决战,她知袁承志对己钟情已深,怕他心中挂着自己,以致与大敌对决时未能专注,告诉他,她的伤已经好了。袁承志面对阿九与青青,唯叹息而已,让何惕守照顾“她”平安,这个“她”是谁,何惕守不知道,我也不知道。袁承志再次表露心声:[这两个姑娘对我都是一片真情,并非假意。到底我心中对谁更好些?我识得青弟在先,曾说过终生对她爱护,原不该移情别恋,可是一见阿九之后,我这颗心就转到这小妹妹身上了。整日价总是想着她多,想着青弟少。我内心盼望的,其实是想跟阿九一生一世的在一起,永不离开,到底如何是好?]

大战之时,情丝缠绕,饶是此时,看到阿九的玉容丽色,袁承志竟也痴了,向她靠近,惊觉什么叫“意假情真”,爱上谁,全是真情,心意自然也是真的,自责无情无义,[可是眼光要从阿九脸上转向青青,竟自不能,气血上涌,只想扑到阿九身上,紧紧抱住她,就让玉真子将两人一剑同时斩死,就此解此死结]。此时,我突然同情这个男人,当对情的理想与义的标准发生冲突,他无论选择什么,都是痛苦。且,是苦了三人。

武戏在持续中,袁承志跌到阿九面前,玉真子剑锋将到,阿九奋不顾身地为袁承志挡了一剑——正好砍在阿九袖中所藏的金蛇剑上,袁承志接过金蛇剑,对阿九又是感激,又是怜惜,两人情不自禁地搂在一起,导致青青绝望跳崖。

[阿九站在一旁,回思适才自己不顾死活,扑在承志身上救护,其后又情不自禁,在众人之前搂住承志的脖子,而承志又伸臂将自己搂在怀里,虽只一霎之间,只因是生死悬于一线之际,却已如天长地久,比之在皇宫中同床共衾、肌肤相亲,更加亲密,想起来不由得一阵羞涩,一阵甜蜜。待听得青青怪责承志不该跌在自己面前,又说“你这么含情脉脉地瞧着人家,心不在焉”,觉得承志当时确是含情脉脉地瞧着自己,只怕当真心不在焉,以致给人打倒,也是有的。又见青青愤而跳崖,承志奋不顾身地跳下相救,抱她入屋,全神贯注地救护,想起自己对承志的这番相思,只怕难有美满后果,思前想后,不由得柔肠百转,只想不如自己也从悬崖跳下去,一死了之。却不知他会不会也这般奋不顾身地来相救自己?最好是死在他的怀里,一了百了]。两个女人的情一样深,对爱情的未来一样无望,为化解阿九心中的郁积,以及报救命之恩,木桑道人欲收阿九为徒,带到藏边。

离别之际,阿九泪如雨下,许下等袁承志十年,若十年后他不来,就出家为尼,袁承志信誓旦旦:[我一定会来见你,阿九妹子,不到一年,我就来啦!我见不到你,我会死的]。阿九摇头,是否已经预见到永不相见的结局?

阿九走了,袁承志抢到崖边,远远向群山千峰望去,只见云封雾涌,阿九与木桑道人早已不见踪影,叹息良久,肠痛心酸,支持不住,坐倒在地。从此,只有无尽的思念了吧。其实感觉这一处情节很不合理,在诸事乱作一团的时候,道人带走阿九,袁既然爱,为何不挽留?如若不欲与阿九在一起,为何又许下一年之期?笑话一场。

绵延相思意:

闯军无道,清兵横行,报国无望。心灰意冷的袁承志,只想逃避残酷的现实,携众人东行。自阿九去了藏边,我亦只能在袁承志的思念中寻找关于长平公主的片断描写,[袁承志身虽东行,一颗心却日日向西,只盼到藏边去会阿九。心想,只要不与青青成亲结为夫妻,去了藏边不再回来就不算相负。与阿九分别了数日,思念殊殷,每日里只想到了在藏边见到她后,便跟木桑道长整整下一个月棋,他过足了棋瘾,便会有几天不来缠住自己,那时就偷偷带了阿九,深入西藏荒无人迹的高山野岭,从此不回中原,此后师门旧友,一个不见,每日里只和阿九过神仙一般日子,直到老死。在西藏打猎也好,采药也好,总饿不死人。自忖思念阿九,倒不是为了她的美貌,只是与她相处之时,虽然只有一时片刻,心中总是自然而然说不出的欢喜,阿九微微一笑,轻轻一语,自己便回味无穷,高兴上半天,倘若能有十天半月的相聚,真想不出自己会过得如何快活,更不用说终身相依,永不分离了]。其实,不能不说他爱阿九,与阿九的美貌无关,但他所看中的“快乐”,也许才正是爱情本身。情之何物,来无踪影,不知何时就生根发芽,纵能找出千万条爱或不爱的理由,但动心了就是动心了,情劫一来,谁也躲不掉。

袁承志遥望藏边,心悬阿九,无可奈何。远在藏边的阿九,定是在相思与痛苦中苦渡岁月。十年之后,三千烦恼丝,终将落下;这样的爱情,不要也罢……

《第七条猎狗》读后感

《第七条猎狗》读后感

当赏读完一本名著后,你有什么体会呢?让我们好好写份读后感,把你的收获和感想记录下来吧。千万不能认为读后感随便应付就可以,以下是我精心整理的《第七条猎狗》读后感范文(精选11篇),欢迎大家分享。

《第七条猎狗》读后感1

忠诚有许多种类型,有人类之间、动物之间以及动物对人类的忠诚,等等等等,而在这本书上,这些人和动物的忠诚都将一一体现。

首先是动物对主人的忠诚,在这本书里有一条猎狗,他是主人碰到的第七条狗,也是主人自认为最好的一条狗,可是在主人去猎捕一只野猪、性命攸关的时候,它却“不翼而飞”。它是退缩了么?不是的,是主人全部的精力都放在了野猪身上,完全没有注意自己踩到了蛇蛋,这只蛇要来咬它的主人,于是它奋不顾身的与蛇以死相拼,但是这没换来主人的同情,还误让主人以为它是胆小鬼,于是把它打出家门。

可是不管怎样,它是一只训练过的优秀的猎狗,所以也可谓是不愁吃不愁喝,但是它遇到了一群豹子,它把公豹子全部咬死,却获得了意外收获——那些母豹子和小豹子全部成了他的手下。过了几天,它原来的主人带着孩子去放牛,就遇到了他们,当主人们生命垂危之际,它跳了出来,一口咬死了好几只豹子,最后也身负重伤,被主人们救了回去。

读了这本故事,我对他的主人表示惋惜,因为他失去了一条好狗,我又为这条猎狗感到骄傲,因为它不尽忠于主人,而且可以为了主人豁出生命,这种悲壮而忠诚的“品质”,在这本书里面体现出了无限的价值,所以大家也一起去买一本看看吧!

《第七条猎狗》读后感2

我有一本沈石溪的动物小说《第七条猎狗》,猎狗赤利的忠诚使我深受感动。

这个故事主要讲的是芭蕉寨老猎人召盘巴前后共养过七条猎狗,而这第七条猎狗就是赤利。在一次狩猎中,召盘巴与赤利遇到了一头凶猛的野猪,野猪向召盘巴扑过来。危急关头,赤利却躲在草丛里不出来。幸好野猪卡在榕树上召盘巴才逃过一劫。其实赤利并不胆小,而是草丛里正有一条眼镜蛇咬向他发动袭击······

召盘巴十分愤怒,他开锅烧水要杀死赤利。但老人的孙子爱苏苏把赤利放了。

半年后,饥饿的豺狗群像正在放牧的老人和艾苏苏发动袭击,多亏赤利及时赶来,与豺狗群拼死厮杀,并用自己的生命保住了主人的安全。

读了这个故事,我被赤利的忠诚,善良深深折服。

赤利是多么的忠诚,在主人毒打它时,他虽然是被冤枉的,但在主人的毒打之下,他却毫不还手。而且在豺狗扑向旧主人时,赤利挺身而出,只自己的生命于不顾,只为了让曾经冤枉他,毒打他的主人求生!狗都懂得知恩图报,更何况人呢?!我们一定要学会知恩图报。

在生活上,有一些人,他们的母亲呕尽心血将他们抚养成人,时刻关心着他们,而这些人到头来却要杀自己的母亲。这些人,不懂知恩图报,他们连一条狗都不如!

这本书让我明白了许多道理,大家也可以去看一看。

《第七条猎狗》读后感3

《第七条猎狗》是沈石溪写的动物小说中的一部作品,它讲了猎人召盘巴和他的第七条猎狗赤利之间发生的故事。搏斗时的场面非常动人心魄,但结局却非常凄惨,让人叹息不已。

狗是人类最好的朋友,这句话说得一点不错。赤利对主人忠心耿耿,而召盘巴却对它诸多猜疑。明明赤利拼了命去救他,而他却凭自己的猜测否定了一切,直接给赤利判了死刑。狗不会说话,不能替自己申冤,真的是太可怜了。我真的想替赤利争辩啊,“召盘巴,你就不能仔细的想想,赤利是一条什么样的狗,它以往是怎么对你的,它会是贪生怕死的狗吗?你就不能仔细的在搏斗现场看看,看到眼镜蛇的尸体,你不就明白了吗?或者你看看赤利满身的伤痕,你也会懂了啊?你的心给什么东西蒙蔽了?自私蒙蔽了你的眼睛和心。或者你根本没有把一条狗的命放在心上。”

最后幸好召盘巴的孙子用小刀割断了绳子,救了赤利,这是因为赤利曾经救过孩子的命。唉,召盘巴还没有他孙子“懂事”呢,知道要知恩图报。我们大家一定不能像召盘巴那样自私自利,恩将仇报,做什么事都要调查清楚后再下结论;要学习他孙子的知恩图报,这样别人才会再帮助你。

《第七条猎狗》读后感4

《第七条猎狗》这本书讲述了狼、狗、豺这三种动物的感人肺腑的故事。

其中最令我震撼的故事是《暮色》。这则故事讲述了豺王索坨带着饥饿的豺群行进在风雪弥漫的尕玛尔草原上。它们发现了一个野猪窝,十分想美美地饱餐一顿,但是猪窝洞口小,母猪性情凶猛,不好招惹,所以就决定找一只豺先进去然后一起上。被选中的豺不是老的就是弱的,基本没有生还的可能,称这些豺为苦豺。豺王索坨有两个选择,第一是老公豺达曼洪,第二是它的亲生豺娘。他不愿把它的亲生豺娘送给死神,于是把目光移向其他豺,但最后由于豺群的逼迫,索坨不得不选它的亲生豺娘。他实在不忍心看到豺娘死去,便狠了狠心,替豺娘做苦豺。豺娘开始很恨索坨,但它看到儿子还是有孝心的,也不愿看到儿子死去,头也不回就进了猪窝。令人兴奋的是,豺娘活着走了出来!

动物之间也有着感情,甚至比人类之间的还要深!看完整本书我被这感情震撼了!身为至尊王者却愿意为一个生命快到头的人献身!

《第七条猎狗》读后感5

沈石溪是一位著名的动物小说家,被誉为“中国动物小说大王”。他的许多书曾多次得奖,其中《第七条猎狗》获得中国作协首届儿童文学作品奖。

今天,我看了《第七条猎狗》,被那条忠诚的猎狗深深感动。书中写的是一位名叫召盘巴的猎人和他的孙女艾苏苏养猎狗的故事。前六条猎狗都不是那么的称心如意,直到第七条猎狗的'出现。他们把它取名为赤利。主人召盘巴带着它出去打猎,每次赤利都会和猎物殊死搏斗,抓到猎物从不独享。就在傣族泼水节那天,召盘巴认为赤利背叛了他,因此派人追杀赤利,幸运的是赤利逃走了。在以后的日子里,这只猎狗还一直保护着自己原先的主人。有一次召盘巴不小心踩到了眼镜蛇,蛇被激怒,飞速向召盘巴奔去,只差几步时,赤利一头向蛇撞去。照平常,狗是不敢和蛇斗的,可那天,赤利不知道哪来的理智,也许是救主人心切,不顾一切,与毒蛇厮杀起来,最终把蛇咬死。

从中我明白了一个道理,那就是:狗也会知恩图报。狗是善良的,可往往好心总被人认为做坏事。其实,狗和人们一样它们有自己的家庭,有自己的孩子。如果你寂寞时,你养了一条狗,或许它就是你的知音、朋友,给你带来无比的乐趣,让我们好好的珍惜它们、爱护它们!

《第七条猎狗》读后感6

《第七条猎狗》是沈石溪的著名中短篇小说集,讲述了狼、狗、豺三种动物分别发生过的事情。

在读《第七条猎狗》之前,我已经读过沈石溪的许多作品了,如:狼“狈”、灾之犬、老象恩仇记、斑羚飞渡、保姆蟒、虎女蒲公英、猫狗共处、逼上梁山的豺、牧羊豹等。这些小说都证明了沈石溪写作能力以及观察能力都非常好,堪称中国一流作家。

《第七条猎狗》首先是说狼,讲到狼妻、狼“狈”、白狼三个故事。狼妻讲了一只公狼被猎人砸死,沈石溪却异想天开去披着狼皮观察狼怎样生活,并冒充母狼的丈夫抚养小狼的故事,故事的结局是事情败露,沈石溪逃了出来。狼“狈”与白狼都是写为了亲人,而不顾自己性命的狼的故事。

其次说到了狗,讲到灾之犬、第七条猎狗、藏獒渡魂。最令我感动的是第七条猎狗,讲了一只狗差点被主人打死,逃进密林,但最后有一群豺攻击它原来的主人时,它又出身保护自己的主人的故事,深深感动了我。

再其次是豺,讲到逼上梁山的豺、暮色。最感动的是暮色,讲了豺群没有了食物,但是发现了一窝猪。要挑选苦豺去挑战,豺王残忍的选择了母亲霞吐,因为苦豺必须是豺中最老的一个。但是出于母亲以往的对自己的爱,豺王就想代替母亲去当苦豺,但是母亲突然把它撞开,一下子钻进洞里与猪去搏斗,最后与猪同归于尽的故事。

希望大家能多读沈石溪的动物小说,我相信你一定会被那优美的文章而打动!

《第七条猎狗》读后感7

今天我读了一个叫《愚公移山》的成语故事。

假里,我读了一本好书推荐给大家,这本书的就是《第七条猎狗》。

这是动物小说大王沈石溪的作品。故事内容是这样的:在这故事里主人公召盘巴曾养了7条猎狗,但前6条都那么不尽人意,唯有第七条猎狗,伴随着猎人走过一段离奇的经历。

主人公召盘巴带着留下的第七条狗—赤利去打猎。赤利是一条非常勇敢的猎狗,在打猎中和猎物殊死搏斗,抓到猎物从不独享,就是这样一条猎狗,却在泼水节时被召盘巴追打,原因就是在森林里捕野猪时,它突然跑进乱草丛,召盘巴一气之下将它打跑。赤利也是一条非常聪明的猎狗,因为在饥饿的豺狗来强它的食物时,它不但不害怕,而且还用计谋把豺群中的所有公豺都咬死了;赤利更是一条讲感情的猎狗,它成了豺狼首领,但它还是在暗暗的保护着召盘巴。有一次豺狼群包围了召盘巴,关键时刻它挺身而出,击退了豺狼,召盘巴感动得泪流满面,这条狗再次回到了召盘巴的身边。

读了这篇小说,我十分感动,狗对待主人是那么的忠心耿耿,不记前嫌,舍身保卫主人。而主人却只相信自己的眼睛,没了解清楚事情的真相,就冤枉了无辜的赤利,我为赤利打抱不平。但我更希望人们要向文中的赤利学习,努力做一个乐于助人、知恩图报的人。

《第七条猎狗》读后感8

我读了沈石溪写的《第七条猎狗》,这本书中描写了许多感人的动物故事,在阅读的过程中,动物们真挚美好的情感,一次次地震撼了我的心灵,让我受益匪浅!

故事中主要讲了老猎人召盘巴养了六只狗,但都是令自己不太满意的猎狗,老天不负有心人,最终,他得到了一条好狗——赤利,这条狗勇猛善战,反应迅速,召盘巴对它那是十分地宠爱。可是在一次狩猎时,召盘巴被一头凶猛的野猪袭击,危急关头,却不见赤利的踪影,原来,它正在草丛中与要偷袭主人的眼镜蛇恶战,所幸召盘巴凭着经验逃过一劫,但是赤利的“临阵脱逃”使召盘巴倍感伤心,他决定把这条不护主的狗处死,可是,在召盘巴孙子的帮助下,赤利逃脱了被杀的命运,但也从此过上了流浪的生活。

可是,赤利却并没有忘记召盘巴,后来,主人的生命再次受到威胁时,由于长期流浪饥寒交迫的它奋不顾身地再次舍身救主,却终因体力不支,在赶跑敌人之后,因受伤严重,死在了主人的怀中。

大自然的一切生灵都应该得到尊重,让我们用心感受来自动物们的爱吧!

《第七条猎狗》读后感9

我读过很多沈石溪写的书,如《再被狐狸骗一次》、《最后一头战象》、《带银铃的长臂猿》、《狼王梦》等。可见而知,我非常喜欢沈石溪写的书。因为他写得很好,很有成就感。前天我买了一本《第七条猎狗》,今就看完了。

写的主要就是芭蕉寨老猎人召盘巴养了前面六条猎狗:第一条猎狗腿长得太短,捧山追不到鹿子,被牵到街上卖掉了;第二条猎狗刚满五岁就胖得像头猪;第三条猎狗长得笨头笨脑,第一次狩猎时就被豹子咬死;第四条猎狗是母的,长大后被一条公狗拐走了;第五条猎狗满身齐的疮癌;第六条猎狗糊里糊涂踩上了猎人铺设的铁夹子。后来一位连长送给了他一条猎狗,是军犬的后代,它不愧是军犬的后代,撑山快如风,疗猎猛如虎。有一次,一只秃鹫俯冲到院子里捉鸡,它从液出中基蹄上去,一口咬断了秃戴的翅膀。召盘巴给他起了个名字叫赤利(傣族中传说是会飞的刀)。

在泼水节那天,召盘巴要杀了赤利,因为前两天他俩出去打猎,遇到了野猪。他让赤利上去拖延时间,可是赤利直接逃了,幸好野猪卡住了,使他活了过来。后来赤利逃出了,今天了豺群,当了豺王。这豺群去袭击了召盘巴的两只牛,赤利出现了,与豺群互相伤害。最后赤利受了重伤,不幸生亡。

此时此刻,我只想说:“狗的世界和人的世界是不一样的。狗虽然只是你的一部分,但你是它的全部。请大家不要再伤害这群小动物了。”

《第七条猎狗》读后感10

老猎人召盘巴没有一条称心如意的猎狗,后来连长送了他一只小狗叫赤利,赤利长大以后常和召盘巴一起去打猎。

可一次召盘巴却要把赤利打死,原来召盘巴在打野猪时不小心踩到了蛇蛋,可他把注意力都集中在野猪身上,把正在孵化的蛇激怒了,要攻击他裸露的肩膀,眼看召盘巴就要被咬了,赤利扑上去把蛇咬死了。可发生的这一次他都不知道,却以为赤利害怕野猪而逃跑了,害得自己却差点被野猪咬死,所以要杀死它,最后,赤利逃跑了。

召盘巴把枪卖了,开始养奶牛。而赤利也成了带头的“豺狗”。

一天,赤利的那群豺狗们,来攻击召盘巴的牛群。赤利为了保护奶牛,和豺狗搏斗。可把豺狗消灭以后,赤利也奄奄一息了。

生活中的狗它是一种多么聪明而又有人性的动物。它可以为人类看守门户,做什么都默默无闻。其实,在我们生活中,也有许多这样的例子。有的朋友在被自己误会了,却还在默默无闻的帮我们,有时甚至牺牲自己的生命。读了这篇文章的朋友们,我希望朋友之间要互相理解,爱护朋友、关心朋友,多和朋友沟通。

《第七条猎狗》读后感11

这本书讲述了一位叫召盘巴的老猎人养了七条猎狗的故事。他开始养的六条猎狗都不怎么样,不能帮助他打猎,为此,他常常唉声叹气。召盘巴过六十大寿时,唐连长送给他一条小军犬作为贺礼。

三年来,老猎人宁愿自己顿顿吃素,也要给这条小军犬吃肉,这条小军犬在老猎人的精心抚养下长大了,金黄的毛,十分威武漂亮,取名“赤利”,成为他的第七条猎狗。

泼水节的前一天,老猎人带着赤利去打猎。赤利看见有一只眼镜蛇准备在背后袭击召盘巴,它就向眼镜蛇扑去。这时,召盘巴正在打野猪,放了一枪没有打中,把野猪引过来了。召盘巴大声呼喊:“赤利!赤利!”结果看到赤利没有理会他,反而跑到别的地方去了。召盘巴很生气,他并不知道赤利是为了打眼镜蛇救他,误会了赤利,就准备杀了赤利。

赤利在老猎人的孙子,小男孩艾苏苏的帮助下逃跑了,成为一条野狗。后才成为豺狗的首领,住在了山里。

有一次,召盘巴养的两头母牛和两只小牛犊被豺狗围攻了。赤利为了救老猎人和他的孙子,以及母牛和牛犊,同豺狗们打起来了。它把豺狗们都打死了,自己也奄奄一息。艾苏苏呼喊着赤利的名字,让爷爷把赤利抱回家。这样,第七条猎狗又回到了老猎人的身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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