古代什么人可以养牛羊犬,猪屠杀不抵制呢

古代什么人可以养牛羊犬,猪屠杀不抵制呢

大家好,古代什么人可以养牛羊犬相信很多的网友都不是很明白,包括爱狗人士对狗那么怜悯,为什么对牛,羊,猪屠杀不抵制呢也是一样,不过没有关系,接下来就来为大家分享关于古代什么人可以养牛羊犬和爱狗人士对狗那么怜悯,为什么对牛,羊,猪屠杀不抵制呢的一些知识点,大家可以关注收藏,免得下次来找不到哦,下面我们开始吧!

狗跟牛合不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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狗跟牛在一起好,养牛和养狗可以在一起养的,养狗还有一个好处就是能够帮你看着牛,

防贼,但是有一个问题就是小狗,不能到牛的脚下会踩死或者踩伤的,所以狗舍应该是和养牛

的牛棚分开一点的。

除了狗还有什么被人类驯服的动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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除了狗以外,被人类驯服的动物还有很多呢,比如家禽类鸡鸭鹅猪牛羊。因为鸟类也有很多,比如鹦鹉啊之类的。我觉得人类最难幸福的两种动物就是鹰和狼。

爱狗人士对狗那么怜悯,为什么对牛,羊,猪屠杀不抵制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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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于爱狗人士的爱心泛滥,跟个人品性、爱憎、好恶有关,不具有泛众性和代表性,只能算个别小众群体,对于动物保护主义的那种极端行为与偏执思想,本人不理解,也不做评价。

生产力不发达时期,人们普遍豢养狗作为看家护院的工具,那时人们对狗都是尊重的,随着人类社会进步,剩余价值的出现,人类出现了两极分化,上层的富贵人家不在需要用狗来看门、守夜,而是由人来取代了狗的作用。

因而产生了家丁、门房、门卫等职业,而下层劳动人民雇不起人来看家、护卫,狗的作用因而得以在下层劳动家庭中延续下来,狗是作为家庭的一分子来对待的。

而猪、牛、羊在古代文化中,都是“福”,“吉祥”,“平安”,“财运”的象征,在古代上等人对形式上很讲究的观念中,大量出现在餐桌上就不足为奇了。到了现代,人们没有了那些陈腐的观念,小聚会中吃狗肉已经很普遍了,而且是有钱人才敢吃,因为狗肉贵呀!但由于传统思想的延袭,在正式婚宴或大型宴会上,还是保持古有的传统,图个吉利么!

天地不仁,以万物为刍狗具体是什么意思

天地不仁,以万物为刍狗具体是什么意思

一直以来,《老子》第五章“天地不仁,以万物为刍狗;圣人不仁,以百姓为刍狗”一句受到“刍狗”一义的左右而众说纷纭。本篇论文以解析“刍狗”为出发点,坚持以老解老的立场,提出释“刍狗”为“刍豢”的观点;并以之返回观照文本意义本身,对《老子》体系中的某些范畴做印证性探讨

《老子》,又名《道德经》,上下八十一章,在我国哲学史以及文学史上的地位均毋庸置疑。然其语义艰涩,所指抽象,其中第五章“天地不仁,以万物为刍狗;圣人不仁,以百姓为刍狗”一句更是理解不一,莫衷一是。由论文题目可知,对句中“刍狗”一义寻找一个合理解析是本论文力图解决的主要问题。因此,本论文分成两大板块:第一板块(1、2、3、4节)集中于“刍狗”一义的辨析与解释。第二板块(5、6、7节)以第一板块的释义为基础,对“刍狗”一句句义、以及所涉及《老子》体系中的某些范畴等做初步探讨。

先将通行本《老子》(非通行本的问题后面谈)第五章抄录如下:

天地不仁,以万物为刍狗,圣人不仁,以百姓为刍狗。天地之间,其犹橐龠乎?虚而不屈,动而愈出。多言数穷,不如守中。

由于《老子》文本的特殊关系,一章中上句与下句未必有必然联系(帛书本《老子》证明早期《老子》章节与传世本不同,很可能祖本《老子》不分章);所以我们把重点放在头一句上。显然,“刍狗”是理解句意的肯綮之一。历来对“刍狗”的解释大致可以分为两种,一种倾向于将“刍”、“狗”拆开,分别释义。这种说法最早见于汉代河上公的注:“天地生万物,人最为贵,天地视之如刍草狗畜,不责望其报也”,“圣人视百姓如刍草狗畜,不责望其礼意”。其后,魏晋时王弼采纳了这种说法,“天地任自然,无为无造,万物自相治理,故不仁也。仁者必造立无施,有恩有为。造立施化,则物失其真;有恩有为,则物不具存。物不具存,则不足以备哉!天地不为兽生刍,而兽食刍;不为人生狗。无为然万物而万物各适其所用。”为了论述方便,以下称这种释义为河上公注。

范文澜在《中国通史简编》中继续阐发河上公注,“……刍(草)、狗(兽)、人都是天地间自然生长的物,兽食草,人食狗,都合乎自然规律,天地并不干预兽食草,人食狗,所以圣人也不干预百姓的各谋其生活”。

显而易见,主张拆词的根据主要来源于文字学。刍的古字是“刍”,甲骨文字形从手从草,故《说文》释:刍,刈草也。又,李文仲字鉴曰:“‘刍’,说文:‘刈草也,象包束草之形。’从二屮,即‘草’字也。”“刍”字早在春秋战国时代就被普遍用来指代草,如《周礼?太宰》:“七曰刍粖之式”。《左传?昭公十三年》:“淫刍荛者”。《左传?昭公六年》:“禁刍牧采樵”。这是当时的大语境,以“刍”为“草”实在是自然而然的事情。值得注意的是,河上公注的释义隐约将“草”放大,有相当于今天“植物”一词的外延。同理,“狗”被放大为“兽”,借指一切动物,于是有“兽食草,人食狗”之说。

另一种释义主张将“刍狗”理解成偏正式的合成词,即“用草扎成的狗”。此说最早见于《庄子?天运篇》,其中讲到:“夫刍狗之未陈也,盛以箧衍,巾以文绣,尸祝斋戒以将之。及其已陈也,行者践其首脊,苏者取而爨之而已”。由于庄子学派于老子学术体系的特殊关系,有不少后人偏信此说。宋王安石指出:“天地之于万物,圣人之于百姓,有爱也,有所不爱也。爱者,仁也;不爱者,亦仁也。惟其爱,不留于爱,有如刍狗,当祭祀之用,盛之以箧函,巾之以文绣,尸祝斋戒,然后用之。及其祭祀之后,行者践其首迹,樵者焚其肢体。天地之于万物,当春生夏长,如其有仁,爱以及之;至秋冬,万物凋落,非天地之不爱。”

王雱(王安石之子)则注道:“刍狗,祭祀所用。方其用也,隆礼致敬以事之;及其已事,则弃而捐之,等于粪壤。其隆礼致敬之时,非不以至诚也,然而束刍为狗耳,实何足礼敬乎?准不足礼敬而加礼敬者,又非以为也。夫万物各得其常,生死成坏,理有适然,而天地独为之父母,故不得无爱。而原天地之心,亦何系累哉!故方其爱时,虽以至诚,而万物自遂,实无足爱者。反要其终,则粪壤同归而已,岂留情乎?”后又如元代吴澄注:“刍狗,缚草为狗之形,祷雨所用也。既祷则弃之,无复有顾惜之意。天地无心于爱物,而任其自生自成;圣人无心于爱民,而任其自作自息,故以刍狗为喻”。

以上两说为主流,几乎左右了从古至今整个“刍狗”释义的思维路线。有意思的是,《唐明皇道德真经注》自己无法裁夺,只好兼收并蓄,在解释“天地不仁,以万物为刍狗”的时候,援河上公注:“天地生万物,人最为贵,天地视之如刍草狗畜,不责其报也。”而在解释“圣人不仁,以万物为刍狗”的时候,又援《庄子?天运》里的说法:“不仁者,不为仁恩也。刍狗者,结刍为狗也。犬以守御,则有弊(蔽)盖之恩。今刍狗徒有狗形,而无警吠之用,故无情于仁爱也。言天地视人,亦如人视刍狗,无责望尔!”

两种释义方式导致对句意的不同理解更是五花八门,主流也是两种。主张拆词的多认为“刍狗”乃废弃之物,无需珍惜,并引此句与“绝圣弃智,民利百倍;绝仁弃义,民复孝慈;绝巧弃利,盗贼无有”等联系,认为“任由自生自灭”,一切要回复自然;援庄子说的多主张“不仁至仁”,或“至仁无亲”,如唐明皇道德真经注:……言天地视人,亦如人视刍狗,无责望尔。尝试论之曰:夫至仁无亲,孰为兼爱?爱则不至,适是偏私。不独亲其亲,则天下皆亲矣。不独子其子,则天下皆子矣。是则至仁之无亲,乃至亲也,岂兼爱乎?

到底以上说法是否真正领悟了“刍狗”一句的真实含义呢?笔者不敢妄下断论。恐怕还得回到最初的出发点“刍狗”上,仔细探究一番。

事实上,河上公注将“刍狗”简单地分成草和狗,历来不乏反对的声音。例如,马叙伦在《老子校诂》中指出,说“譬如结刍为狗以祭祀,此说是也;王弼河上注以刍草狗畜二物说之,非是。”余不一一。

而笔者亦同样认为,“刍狗”不宜简单地拆开解。理由有二:

首先,从句式上来看,句中包含另外几个关键词:天地、万物、圣人、百姓。这四个词在此均以合成词的形态出现,“天地”对“圣人”,“万物”对“百姓”,故“刍狗”在形式上宜以合成词的形态出现在句式中。

其次,从逻辑上说,如果“刍”是“草”,“狗”是“兽”的话,那么如河上公、王弼注的“将天地不为兽生刍,而兽食刍;不为人生狗”便有偷换概念之嫌。为什么不说“狗食刍,人食狗”呢?关键就在于狗不吃草。因而与“刍”相联系时,不得不说“狗”代表了“兽”,尔后单说“狗”时,就承认“狗”就是“狗”。但是“狗”之单字意思明确,《说文》指出:大者为犬,小者为狗。《礼记?曲礼上》谓:效犬者左牵之。《尔雅》中也明确指出:(犬)未成豪,狗。郝懿行义疏:“狗,犬通名。若对文则大者名犬,小者名狗……今亦通名犬为狗矣。”狗没有指代兽的义项,而以狗扩大到代指所有兽类的先例,笔者尚未见到。那么,剩下来的唯一解释就是,这里的狗如果分拆开来,就不能简单地释为兽。

又,如果说“刍狗”是出于音韵上的需求,则不合道理。正如朱谦之在整理《老子》韵读24例后所说:“由上所举韵例,有前人所认为无韵者,而实皆自然协韵。如以叠字为韵,老子之例甚多也……由此知五千言以道、道为韵,名、名为韵,以仁、仁为韵,狗、狗为韵者,又何足异?”可见,此句“狗”“狗”迭韵,无论在“刍狗”的位置上换成哪一个词,总能构成韵读,不会有其它影响。同时,第五章第二句的结束词为“橐龠”,第三句的结束词为“中”,依照王力整理的古韵三十部,“狗”(侯部字)与“屈”、“出”韵(脂部字)、“中”(中部字)相去甚远,都不能构成有效韵读。因而笔者不认为以“刍狗”标榜它义是出于音韵上的考虑。

作进一步观,河上公注为什么要将“刍狗”拆开来解释成这个样子呢?笔者认为这与《老子河上公章句》本身的价值判断分不开。在道家以及道教典籍的发展体系中,《老子河上公章句》处于一个承上启下的位置。王明在《<老子河上公章句>考》中指出:“自西汉初迄三国,老学盛行三变,其宗旨各自不同……一、西汉初年,以黄老为政术,主治国经世。二、东汉中叶以下至东汉末年,以黄老为长生之道术,主治身养性。三、三国之时,习老者既不在治国经世,亦不为治身养性,大率为虚无自然之玄论。”《老子河上公章句》的成书时间尚无定论(王明认为“似当东京中叶迄末年间感染养生风尚下之制作”),但万变不离其宗,大抵上反映的是由“治国经世”向“治身养性”发展的情况。从而,书中身国兼顾的例子随处可见,如:

治身者呼吸精气,无令耳闻;治国者布施惠德,无令下知也。

用道治国则国安民昌,治身则寿命延长无有既尽时也。

除此,《老子河上公章句》还提出了多种养气的办法,从这些可以看出,人的自我意识已经上升成为了价值判断的主体。所以,“刍狗”亦演化成了一条生物链:兽食刍,人食狗。“人”处于生物链的最高层,其地位与价值得到了最大限度的张扬,所谓“天地生万物,人最为贵”。这与《老子河上公章句》明言提倡养生修身的思维模式相吻合。事实上,《老子》五千言,并没有直接论及养生、修身;《老子》只提倡“为道”,如第十五章“古之善为道者,微妙玄通……”,第四十八章“为学日益,为道日损”等。这种思路一直被后来人刻意地继承下去,便逐渐出现各种各样的养生方式,包括胎息吐纳、气功丹药;一直到葛洪的《抱扑子内篇》,蔚为大观,成为“金丹大药”神仙道教的集大成者。如此说来,河上公(《老子河上公章句》作者尚未有定论,姑且称之)不过借《老子》之言阐发自家论调而已。那么,把“刍狗”解释成“兽食刍,人食狗”的生物链也在情理之中了;否则便失去一个可供趁机阐发的舞台。

那么,“刍狗”既然不能循河上公注,可否就依照《庄子?天运篇》释为“草扎之狗”呢?笔者不敢苟同。

一、释“刍狗”为“草扎之狗”不见得文义畅通。

《庄子?天运篇》为述孔子守周礼不放而引“刍狗”一例,文中人物师金在解释完“刍狗”以后,更重要的还是后面一段话:

将复取而盛以箧衍,巾以文绣,游居寝卧其下,彼不得梦,必且数眯焉。今而夫子亦取先王已陈刍狗,聚弟子游居寝卧其下。故伐树于宋,削迹于卫,穷于商周,是非其梦邪?围于陈蔡之间,七日不火食,死生相与邻,是非其眯邪?……故礼义法度者,应时而变者也。今取猨狙而衣以周公之服,彼必龁啮挽裂,尽去而后慊。

可以看到,庄子借师金这段话主要评述孔子守古之礼法不变,不得变通。其中:

(1)“刍狗”在此隐约含有神魔怪力之意。所谓“将复取而盛以箧衍,巾以文绣,游居寝卧其下,彼不得梦,必且数眯焉”。也就是说,如果在祭祀完后,还有人将草扎之狗细心珍藏,形影不离地带着,那么即使不招来恶梦,也会为神魔所吓。这种天马行空略带诡异的行文色彩与庄子整部书的风格相吻合。

(2)师金指出:对待“刍狗”的一般态度是用完后践踏之,抛弃之,但有的人不是这样,对“刍狗”看得很宝贵。重点就放在后半句,换句话说,孔子将周礼看得很重,他就相当于师金讽刺的那位在祭祀完以后还悉心珍藏“刍狗”的人。那么,到底用后即弃的态度可以称为“以……为刍狗”,还是用后珍藏的态度才叫做“以……为刍狗”呢?庄子没有明说。依前者,孔子不以周礼为“刍狗”,依后者,孔子以周礼为“刍狗”。

带着以上两点,我们回到《老子》那句话,可以发现二者迥异。首先,《老子》阐述的是自己对天地、圣人的看法,没有必要染上浓厚的神力色彩。有一种意见认为,史载老子做过史官,所谓“周守藏室之史(相当于今天图书馆的馆长)”;而在周以致更早的时候,史、卜、筮、祝这几种人每每相通。那么,老子作为巫祝文化背景下的一个言语者,他的用词遣句不可避免地会带上相应的痕迹;“刍狗”作为祭祀的物品,就是老子随口拈来的绝佳比拟。

这种意见有道理,《老子》书中也的确体现了很多史巫文化氛围的思维方式。不过,是否就能因此一锤定音呢?笔者认为不妥:一则按照通行本的分章模式,第五章第二句言“天地之间,其犹橐龠乎”。众所周知,“橐龠”就是“风箱”,不但形象而且容易理解,并没有艰涩之感。“风箱”与史巫文化也没有什么固定的关联。另外,《老子》第十一章言“三十辐共一毂”、“埏埴以为器”、“凿户牖以为室”,均是日用之常物,为大众所熟识;第六十四章所言“合抱之木,生于毫末;九层之台,起于累土;千里之行,始于足下”,也是日常之理,为大众所接受。难道这些精妙的例子都与史巫文化相关吗?可见,从词句中看出史巫文化气息是正常,但不能反过来仅凭史巫文化就硬将《老子》中的词义解释成相应的模样。二则《老子》中没有一个至高无上的神只。五千言中论及神(出现“神”字的仅八处,分别在第六、二十九、三十九、六十章)的时候,多为泛指。如第三十九章言:“……天得一以清;地得一以宁;神得一以灵;谷得一以生……”,天、地、神与谷都是一个范畴,并非所指。神谷第六章言:“谷神不死,是谓玄牝”。谷神也不是某个具体神灵(具体释义有争议,不过公认体现了原始的生殖器崇拜)。进一步说,在《老子》构筑的体系下,行为规则是“人法地,地法天,天法道,道法自然”。从自然以下,分别是道、天、地、人。而鬼、神或者仙在这个体系中没有相对应的地位。所以,《老子》似乎没有必要将“刍狗”越说越远,附上神力色彩。

其次,我们看一下(2)。《淮南子?齐俗训》提到“刍狗”,与《庄子?天运篇》相通:譬如刍狗土龙之始成,文以青黄,绢以绮绣,缠以朱丝,尸祝袀袨,大夫端冕,以送迎之。及其已用之后,则壤土草剟而已,夫有孰贵之?

也就是说,按照上述逻辑,“刍狗”可以囊括三个含义:

a、敬而用之。所谓“盛以箧衍,巾以文绣,尸祝齐戒以将之”,“文以青黄,绢以绮绣,缠以朱丝,尸祝袀袨,大夫端冕,以送迎之”。也就是说,“刍狗土龙”在未经使用前的阶段,是深为所重的;它相当于某件贵重物品,蕴涵着相应得价值功能。

b、弃而贱之。所谓“行者践其首脊,苏者取而爨之而已”,“则壤土草剟而已”。此时,“刍狗”相当于完全无用之物。

c、先敬而后弃。也就是包括了a与b两个阶段,成为一个总体观照。此时的“刍狗”相当于一个先顺时而后背时的概念。

《庄子?天运篇》所言的“刍狗”,描述具体明晰,应该指义项c。

然而值得注意的是,《庄子?天运篇》并没有指出也没有迹象表明,此处“刍狗”一义引自《老子》;何况,在文本中与颜渊探讨“刍狗”问题的不是老聃,而是师金。那么,将c义项直接套用到《老子》中的“刍狗”上,即使可以解释得通,也未免差强人意。怎能证明《老子》中的“刍狗”不是a义项,不是b义项,就是c义项?

事实上,退一步来讲,c义项并不能地让人信服地释义。分析如下:《庄子?天运篇》中的文本具体含意有两个:1)师金认为,周礼就像刍狗一样,是先顺时而后背时的东西;现在它已经过时,不必再念念不忘。2)师金认为,孔子守着周礼不放,就像守着刍狗不放一样,念念不忘。

但是,以上两种行为,到底哪种可以等同于“以……为刍狗”这个句式呢?《庄子?天运篇》中没有解释这个问题。

如果1)可以说称之为“以……为刍狗”,要达到“不必念念不忘”,必须先使之价值破灭,成为废弃无用之物。那么天地是否曾经“敬”过万物,圣人是否曾经“敬”过百姓呢?或者,天地是否曾经“用”过万物,圣人是否曾经“用”过百姓呢?显然费解。有人主张在此基础引申为“任由自生自灭”,比如苏辙认为:“结刍为狗,设之于祭祀,尽饰以奉之,夫岂爱之?适时然也。既事而弃之,行者践之,夫岂恶之?亦适然也。”但是,“用过即弃”与“任由自生自灭”两个行为的主体明显不等。“用过即弃”的主体是作用于对象的事件参与者,“任由自生自灭”的主体是一名旁观者。“结刍为狗”不是自生,是人造之以生;不是自灭,是人捐之以灭。“用过即弃”与“任由自生自灭”二者相距甚远,况且,无论用过是否放弃,后者都可以笼统概之为“任由自生自灭”。从“用过即弃”推至“任由自生自灭”亦难以说服人。

如果是2)可以称之为“以……为刍狗”,释为“念念不忘”,那么顺着这个逻辑,是否说天地以万物为刍狗,圣人以百姓为刍狗,就是天地悉心珍藏万物,爱不释手,圣人爱惜黎民,念念不放呢?既然如此爱惜,何必声称“不仁”,让多少后来者久不得其要领?

总之,以上分析表明,将“刍狗”释为“草扎之狗”,于《庄子》文本中可通,于《老子》则不通。庄子学派也有借老子之言阐发“至仁不仁”或者“至仁无亲”的嫌疑,此“刍狗”非彼“刍狗”。

那么,“刍狗”到底作如何解释呢?笔者以为,将“刍狗”释为“刍豢”较为恰当。

刍豢,当指牛羊犬豕。《说文》指出:“豢,以谷圈养豕也。”《孟子?告子上》:“故理义之悦我心,犹刍豢之悦我口”。朱熹注曰:“草食曰刍,牛羊是也;谷食曰豢,犬豕是也”。又如,《史记?货殖列传》有言:耳目欲极声色之好,口欲穷刍豢之味。

“豢”与“犬”关系之密切历来为人所道,《礼记?月令》:乃命宰祝,循行牺牲。视全具,案刍豢。郑玄注:养牛羊曰刍,犬豕为豢。孔颖达疏:食草曰刍,食谷曰豢。又《周礼?地官?槁人》:掌豢祭祀之犬。郑玄注:养犬豕为豢。商承祚先生在《殷墟文字类编》谈到:今卜辞有字囗(上“豕”下“廾”)、囗(上“犬”下“廾”),象以手奉豕,疑即豢之初字。篆字从采,殆后世所增。牛羊曰刍,犬豕曰豢。故其字或从豕,或从犬。

可见,若以“刍豢”释“刍狗”,语义上可通。同时,刍豢还泛指祭祀用的牺牲(其实就是牛羊犬豕的另一用途),但没有“草扎之狗”的神力色彩。设“草扎之狗”之义为a,“刍豢”之义为b,比较二者可知至少有以下区别:

1、a是人造之物,依人而生。b是自然界的生物,有灵能动。

2、a与天地之关系是单向的:a作为道具祭祀天地,但天地对a没有任何既定义务。b与天地的关系是双向的,b依天地而生,天地有权干涉b,但是它不干涉。

3、a的使命只有一个,就是取悦于既定对象。b是自然之物,本无其使命可言;若非要言其之于人的功用,那么它的功用呈发散性与不确定性,可以为人所奴役,作劳力、作菜肴、作牺牲,亦可以自生自灭。

4、a是单数,b是复数。

由此分析:

据1,“草扎之狗”不能自生,为则有,不为则无。而b可以自生,与人的存在无任何关系。

据2,对于“草扎之狗”,天地作为旁观者的身份是在语境之外的,因为天地对“草扎之狗”无任何义务,如果“草扎之狗”对天地有作用、有左右,那才是稀罕的事情。对于“刍豢”,天地是成就牛羊犬豕的其中一个条件,但天地对自己的所为“麻木不仁”。同样地,圣人之于百姓,也应该遵循。这与《老子》提倡的“圣人处无为之事,行不言之教……生而不有,为而不恃,功成而弗居”、“天之道,利而不害;人之道,为而弗争”、甚至“道生之、蓄之……为而弗恃,长而弗宰,此之谓玄德”等极其吻合。

据3,“草扎之狗”的用途只有一个,就是取悦于神灵,企盼得到佑护。用之于天地尚可,但用之于圣人则不当。难道万千百姓、芸芸众生需要取悦圣人,从而得到圣人的佑护吗?可惜,《老子》从未提及,老子只提倡“邻里相望,鸡狗之声相闻,民至老死不相往来”。相反,圣人可以在其能力范围内给予百姓帮助,不正像天地之于刍狗万物么?钱锺书在《管锥编?老子》谈到:刍狗万物,乃天地无心而“不相关”、“不省记”,非天地忍心“异心”而不悯惜。钱锺书不独言刍狗,独言万物,而将刍狗万物并列,实乃明智之举。

据4,因为万物、百姓皆是复数,故“刍狗”宜释为复数。否则,天地将万物看成是一个“草扎之狗”呢,还是将万物看作是一堆“草扎之狗”呢?

可见,“刍豢”比“草扎之狗”更符合句意。那么为何不直接使用“刍豢”一词呢?一则“刍豢”比不上“刍狗”简单易识,求通俗而已,不然为何又不用“刍犬”以代“刍狗”呢?二则“豢”字已经发展出引申义,即收养,或曰以利收买。如《左传?哀公十一年》:是豢吴也乎。杜预注:豢,养也。又如《荀子?棨辱》:豢之而俞瘠者,交也。同时,《老子》喜言通俗之物,以平凡事平凡物作喻。如“三十辐共一毂,当其无,有车之用;埏埴以为器,当其无,有器之用;凿户牗以为室,当其无,有室之用”。同理,“刍狗”易通俗不易延远,“牛羊犬豕”则是。

另外,《易?说卦传》说:艮为狗(稍后,汉代人以马喻乾卦,以牛喻坤卦)。由此,该章节包含有“天”(乾)、“地”(坤)、“风”(巽)、“狗”(艮)等重要的卦象,老子是否另寓深意,亦不可知。但狗素来被人所格外看重是毋庸置疑的。狗为六畜之一,除了有预兆吉凶灾异的象征作用以外,还有除灾的作用。根据《礼论》的说法,狗属于“至阳之畜”,在东方烹狗,可以使阳气勃发,从而蓄养万物。又东汉的应劭在《风俗通义》中说:天子所居住的城市一共有十二门,东方的三门是生气之门,为了不使死物在生门出现,所以在另外的九门前杀狗去灾。在阴阳五行学说中,狗与五行中的金相配合,又与方位中的西方对应,而与东方木相克,杀狗有毕止春天的阴湿疫气,使万物复苏成长的作用。狗能够去邪免灾,这并非是什么奇谈怪论,就连明代著名的医学家李时珍也认可狗的这一特殊功能,他在《本草纲目》中记载道:术家认为狗能够禳辟一切邪魅妖术。《史记》中指出:秦国在城池的东、南、西、北四门前披裂肢解狗以抵御灾害。同时,用白狗的血涂在门上来驱逐不祥,这是自古以来就有的风俗。可见,凭狗的地位与影响,以“狗”代“犬豕”,极有可能。

以上从词汇本身分析“刍狗”的释义,以下结合《老子》体系,阐发“天地不仁,以万物为刍狗;圣人不仁,以百姓为刍狗”一句之含义,兼证余以上释义之可行。

由于“刍狗”一句涉及儒家理论体系中的一个重要概念“仁”,更直言不讳“圣人不仁”,因此显得充满火药味,甚至一度演化成儒、道两家论战的口实之一。

首先,笔者对“仁”的传统解析无任何异议。《说文》指出:仁,亲也。儒家将之升华为人与人之间的相互亲爱;并以之作为最高的道德标准,相当于英语中的benevolence。不过,“仁”毕竟是一个抽象的概念,在具体的语境中其具体含义会有所变通。那么,此句的“圣人不仁”究竟是什么意思呢?先引一些较为经典的意见:

吴澄认为:“圣人是无心于爱民,而任其自作自息。”

范应元认为:“圣人体此道以博爱,其仁亦至矣,而不言仁。其于百姓,亦如天地之于万物,辅其自然而不害之,使养生送死无憾,不知帝力何有于我哉!”

萧天石认为:“圣人与天地合其德,故其以百姓为刍狗者,乃一任百姓之自为刍狗也。死生得丧无与焉,当如是则不得不如是也。当生即生,当杀即杀;当行即行,当止即止;当用即用,当舍即舍;当成即成,当毁即毁;此当然而然,实即自然而然,纯为一道之流行,与一气之流行。圣人之用心,照之于天,亦因是也。”

由上可以看到,以上几家释“圣人不仁”时,终究受制于“结刍之狗”这一义项的引导。其中的共同点在于:

1、“刍狗”为卑贱之物。

2、强调“天地”与“圣人”不亲近任何事物(没有任何感情)。

3、“天地”与“圣人”完全不作为,任由自生自灭(没有任何责任)。

但是,如果我们把这三项放回《老子》的文本当中考察,发现矛盾重重,不能自圆其说:

对于1,《辞海》在解释“刍狗”一义时,列举了河上公注与《庄子?天运篇》释两个说法,然后指出:两说不同,皆以喻轻贱无用之的东西。也就是说,“刍狗”卑贱不堪,“天地”与“圣人”完全摆出一幅的冷面孔,对任何东西都不放在心上。但是,《老子》第四十九章指出:“圣人常无心,以百姓心为心。”如果圣人不把百姓放在心上,又何必以百姓之心为心?岂不是自作聪明?显然相悖。当“刍狗”被理解成“刍豢”时,无卑贱之义。万物有万物的生息,百姓有百姓的生息,仅此而已。

对于2,《老子》第二章指出:“有无相生,难易相成,长短相形,高下相盈,音声相和,前后相随。恒也。”另外《老子》第四十五章有“大成若缺”、“大盈若冲”、“大直若屈”、“大巧若拙”、“大辩若讷”等言语。又《老子》第五十八章:“祸兮福之所倚,福兮祸之所伏。孰知其极?其无正也……”可见,《老子》的体系强调取消对立,不欣赏极端的行为方式。从这个意义上来说,“不仁”并非刻意强调“无所亲爱”,而是强调说,圣人对待百姓与天地对待万物的方式是一视同仁,公平对待,没有对其中某部分“特别亲近”;或者说,没有“偏爱袒护”。当“刍狗”释为“刍豢”时,这一点理解得更明显,而且与《老子》文本非常贴切。

对于3,《老子》第二十七章指出:“是以圣人常善救人,故无弃人;常善救物,故无弃物。”如果“圣人”任由“百姓”自生自灭,咎由自取,何必“救人”“救物”,又何必“无弃人”“无弃物

为什么日本人爱吃牛肉,却几乎不吃羊肉

为什么日本人爱吃牛肉,却几乎不吃羊肉

为什么日本人爱吃牛肉却不吃羊肉?

其实主要就是日本人很少吃羊肉跟阿拉伯人不吃猪肉是一个道理。阿拉伯人因为宗教信仰不吃,而日本则因为土地气候原因所致。

阿拉伯人不吃猪肉因为阿拉伯人生活的土地普遍干旱少雨,养猪会破坏宝贵的水资源,另外,其宗教信仰也不允许吃猪肉,中国的陕西陕北地区黄土高原普遍养羊不养猪也是这个道理。

在日本虽然也有羊肉,但是很少很少,东京,大阪是基本没有羊肉店的,日本的羊肉主要在北海道的札幌,青森这些地广人稀的城市,所以其实不是日本人并不吃羊肉,只是当地土地资源有限,只能优先将草场,牧场供给养牛使用。

我在日本出差的时候,也吃过一次日本羊肉的,但也就那一次了,因为日本羊肉的做法,我实在是吃不惯的,就连请客的日本供应商,也没吃多少的,主要是日本羊肉的做法和国内的羊肉做法,是完全不同的

我们国内在做羊肉的时候,不仅要把羊肉反复的处理干净,力求把羊肉的膻味做到最小,而且在烹饪羊肉的时候,对于羊肉的口感也是很讲究的,基本做好的羊肉,多是多滋多味的,好吃的很

但日本那边做的羊肉,就和我们国内的完全两样了,首先在处理羊肉的时候,就没有那么的讲究了,而且在烹饪羊肉的时候,放的调料也是少的很,导致做好的羊肉,还是有很大的膻味

而放的那点调料,根本盖不住羊膻味的,而且做好的羊肉,味道也淡的很,所以我是吃不惯日本羊肉的,就连我那日本供应商,也没吃多少就不吃了,估计还是看我点的菜,要是不吃的话,感觉有点过意不去的样子,才勉强吃了几块

日本由于地里环境的原因,导致没有多少的地方可以用来发展养殖业了,而为数不多的养殖基地,也被用来养殖各种和牛了,因此羊这种动物,在日本可以说是少的很了,更不要说是用来做菜了

在日本那边,想要吃到羊肉的话,只有到地广人稀的地方才可以吃到的,在日本各大市区里面,是见不到贩卖羊肉的,就算见到了,那价格也比牛肉高上不少的,但在美味可口的牛肉面前,大部分的日本人,多会选择牛肉的

这个问题,还是让我们爱羊人士来回答吧!

首先,羊是灵性动物,智商相当于的人三、四岁。

古话说,羊有跪乳之恩。羊,它代表着孝顺;吃羊,则有违孝道。我们知道,儒家重孝,日本是一个受传统儒家文化影响的国家,所以他们就不吃羊了!

其次,羊对人类做出了很多贡献。

羊吃的是草,挤出来的是奶……在所有动物的奶中,羊奶最接近人类的母乳,它挽救了很多孩子的生命。世界上第一个克隆出来的动物,就是多利羊,它对现代基因科学做出了重要贡献……

羊对人类社会贡献很大,吃羊就是忘恩负义,日本人是一个懂感恩的民族,他们不吃羊很正常。

第三:宠物羊是伴侣动物。

虽然现在养羊做宠物的还不多,可养羊的很多优点,比如长得呆萌可爱、饲养成本低、温顺不爱叫、不会咬人,也没有狂犬病……在未来,相信会有更多的人把它当宠物养的!

日本人爱护动物,从不伤害羊,他们是有爱心的民族!

第四:不只是日本人不吃羊,其他文明国家也不吃!

你听说过西方国家里的人吃牛排的,听到过他们国家吃羊的吗?很少听到吧!

他们认为羊对于人类,只有服从,从不伤害,是人类最好的朋友。对他们来说,吃羊是一种很野蛮、很血腥的行为……

……

羊羊那么可爱,日本人为什么有人要吃它呢?

保护羊羊,人人有责!

吃羊有罪,人人声讨!

寿司、关东煮、日式炸猪排、生鱼片、天妇罗、寿喜烧、唐扬鸡,日本的美食真是丰富多彩。作为一只无肉不欢的老饕,如此美食定会大快朵颐,但与中华美食的涮羊肉、羊肉泡馍、烤羊肉串相比,在日本似乎不大能找到吃羊肉的机会。日本人确实不怎么吃羊肉,而他们吃猪肉、牛肉也不过150年的历史。明治维新之前日本竟然有长达1200年的“禁肉”历史!日本人不吃羊肉与此有离不开的关系。

日本经典美食——生鱼片

爱吃肉的原始人

在绳文时代(15000-2300年前)日本社会还处在新石器时代晚期,以采集、打猎为主要的生活方式,那时候的人能填饱肚子就很不错了,自然抓到什么飞禽走兽就吃什么。据考古发掘,当时日本人主要的肉食是麋鹿和野猪,也有少量的熊、猴、狐狸等60多种哺乳动物;这么看来绳纹人的肉食食谱还是蛮丰富的,只不过开始时是生吃,很后来才有了烤炙烧煮的做法。到了弥生时代(公元前300年-公元250年)来自朝鲜半岛的农耕技术传入列岛,日本进入了以稻米为主要食材的时代。

随着铁器牛耕技术传入的还有畜牧技术,马牛羊等牲畜在这一时期来到日本,但畜牧业发展地极为不好,牛因耕田使用马能够充当驮力都有饲养,但羊则始终没有饲养起来;虽然在后来与大陆的交流中也有羊流入日本,但绝大多数日本人都没有见过羊,甚至认为十二生肖中羊和龙一样都是虚构的动物。

在弥生与古坟时代(250年-538年)定居起来的日本人虽然改吃大米了,但各种肉类仍然以辅食的形式走上餐桌;在古坟时代的遗址中还发现过猪骨头,并没有一点点不吃肉的迹象。

寿喜烧(すき焼き)

放下屠刀,不许吃肉

日本人开始不吃肉与佛教的传入有着密切的关系。佛教于6世纪中叶传入日本,虽然开始时受到抵制,但在圣德太子的支持下迅速传播开来。早期传入的佛教以三论宗、法相宗、华严宗和律宗为主,它们的戒律都较为严格,以律宗为甚。律宗要求“五戒”即不杀生、不偷盗、不邪淫、不妄语、不饮酒,修行的人都要严格遵守。当时的僧人要求恪守“五戒”,因而不可食肉不可饮酒已成为共识。日本原有的神道教也认为血是污秽的,杀生是不洁的,且万物有灵众生同质,这与佛教慈悲守戒的思想正相契合;两者共同奠定日本人禁肉的思想基础。

天武天皇于676年下达《杀生禁断令》禁止杀生食肉:“诏诸国曰,自今以后,制诸渔猎者,莫造栏阱,及施机枪等之类。亦四月朔以后,九月卅日以前,莫置隙遮、梁。且莫食牛马犬辕鸡之肉。以外不在禁例。若有违者最之。”由此开启了日本1200年的禁肉时代。当然开始时禁肉的效果不佳,笃信佛教的菊花家族又在圣武天皇时于737年、743两次颁诏禁止杀生;又经历了几位天皇的努力,肉类基本在社会中上层的公卿贵族们的餐桌上消失了,食肉也被认为是粗野残暴的行为。民间仍然有偷偷食肉的行为,但多是零星打猎的动物,肉畜的饲养几近于无。

到了镰仓时代(1185年-1333年)日本的禁肉甚至走向了极端,“肉食禁断”扩展到了鱼类。真言律宗的创始人睿尊(1201-1290)极力宣传禁止杀生,1281年太政官下令在寺院周围禁止杀生并烧毁30张渔网,12处竹栅栏,放生30尾鲤鱼。佛教徒纷纷向渔民购买活鱼放生,吃鱼一时间成为一桩罪事。僧人们企图通过朝廷的力量推广禁令,但已牢牢控制政权的镰仓幕府对此并不感兴趣,日本人对鱼类的喜爱也难以改变,因而禁令的扩展也就不了了之。

在平安时代(806年-1185年)晚期武士阶层崛起,武士阶层并没有公卿贵族们那么多繁文缛节,对“肉食禁断”的命令也没有那么遵守,虽然没有家畜可以食用,但是他们经常打猎享受野味。不过当武士阶层登上统治者的宝座后,早期勇武豪放的气质逐渐被公卿们的精致文化所渗入。公家文化与大陆传来的禅宗文化慢慢成为武家文化的主流,武士们也学着公卿不去吃肉,到了室町时代(1336年-1573年)肉类也基本淡出了武家的食谱。到了江户时代(1603年-1867年)资深爱狗人士五代将军德川纲吉因为爱心泛滥颁布了臭名昭著《生类怜悯令》;下令建造狗舍,请人保护狗给狗看病,食猫狗、杀狗乃至最后杀死蚊子都要判刑,搞得民间怨声载道,德川纲吉落得个“犬公方”(狗将军)的名号。

“犬公方”——五代将军德川纲吉

喜牛而不喜羊

“肉食禁断”的禁令严重影响了日本人的身高,有考古发现,禁肉前古坟时代成年男子的平均身高是1.63米,而一千多年后的江户时代反而降为1.55米。明治政府受欧风美雨的影响,认为西洋人高大就是因为吃牛肉喝牛奶,日本再这样下去不吃肉,国民的身体怎么能强壮?国民不强国家怎么近代化?于是废除肉食禁止令,开始鼓励民众吃肉特别是牛肉。由于长期不食肉一开始民众对于肉的腥臭颇为反感,1872年明治天皇亲自试吃牛肉并向全国报道,举国为之一震,同时天皇每天要喝两次牛奶;政府鼓励开辟畜牧场和奶牛场,牛肉也被定为军队的营养饮食;牛肉火锅——寿喜烧(すき焼き)开始出现在城市的大街小巷,神户牛肉至今都是顶级牛肉的代名词。

羊肉却没有和牛肉一样风靡开来,山羊和绵羊虽然很早就进入日本,但日本的禁肉令严重阻碍了家畜业的发展,且日本本土的气候不适与狭小的草场环境等因素都不适宜大规模放牧。明治后羊肉浓重的膻味让刚刚开始吃肉的日本人避而远之;虽然日本古代也有羊羹,但它传入后很快改变了大陆使用羊肉的做法,转而用红豆和面粉混制而成,变为果冻状的甜点。

霸气的羊肉烧——成吉思汗

日本唯有一个地区尚食羊肉,那就是北海道,日本每年区区几万吨的羊肉消耗量(猪肉、牛肉都有数百万吨)一半以上是在北海道。北海道名字颇为霸气的乡土料理——成吉思汗(ジンギスカン),就是铁锅烤羊肉;相传是蒙古人入侵日本时留下的,但按照做法应该是二战后才出现。说到北海道的“羊”史还要提到日本的侵略扩张。

北海道的乡土料理——成吉思汗

1556年葡萄牙人将最早的羊毛织物传入日本九州地区,后来的江户时期日荷贸易中也有少量羊毛纺织品,少数武士使用呢绒制作挂袋、旗帜,但它没有成为服饰材料。到明治之后羊毛织物才普及开来,成为军用被服的原材料,羊毛也变为重要的军需物资。那时日本由于本国没有牧羊业,所需的羊毛全靠进口。日本政府意识到必须发展自己的牧羊业,1872年北海道开拓使设立札幌牧羊场,引进约1000余只绵羊,但气候风土等原因无论在数量还是羊毛质量上饲养都不成功,乃至有人感叹“在我国饲养绵羊不可能取得成功。”日俄战争后羊毛需求量急剧上涨,1908年农商省又在北海道的月寒设立种羊牧场再次开始了羊毛自给的实验,但牧野面积狭窄,饲料供给等问题依然没有解决。

1916年英国对澳洲羊毛禁止自由出口的禁令使日本的羊毛工业陷入绝境,日本政府决定再试一次,1918年农商省设立绵羊课开展100万只绵羊计划,北海道开始大规模养羊,养殖终于取得成功,牧羊业在政府支持下全面推进。“九一八事变”后日本的牧羊业从北海道转移至伪满洲国。村上春树的小说《寻羊冒险记》中的十二瀑镇就因北海道的牧羊业而一度繁荣,村上由此展开了羊与军国主义体制的关系的探讨与批判,他还亲自到北海道的牧场去看绵羊的模样。

羊毛供给给军方,而卖不出去的羊肉却成为了北海道的美食。战后羊毛的需求量急剧减少,曾经辉煌的北海道牧业羊也衰落下来,但北海道人的“成吉思汗”乡土料理却成为日本饮食文化的一道独特风景线。

靠山吃山靠水吃水。日本多岛屿,海产品不用成本养殖,捕捞业发达,食用海产品那是千年来的习惯了。地理环境上少草原,饲养羊不太现实。

日本战败后食品缺乏。盟军从澳洲调来羊肉供给日本市场。澳洲那时把退役羊送给日本。肉老且膻味重。所以后来日本人不喜欢羊肉

你读过“鸡毛信”这个故事吗?故事里的日本鬼子把海娃放的一群羊都吃的剩不多了这说明日本人并非不吃羊肉,如果说现在的日本人羊肉吃的少那可能是日本国草场面积小羊养的少的缘故。

就是贵!吃不起!日本属于一个岛国,周围都是海洋,那么日本的海鲜是比较便宜的,日本放羊的地方是比较少的,导致羊肉本身的价格就会贵了许多,既然羊肉的价格比较贵了,那么对于想吃羊肉的人来说,并不是想吃就能吃的。所以爱吃的人吃不起!

没得吃还吃什么,你以为到处都是羊说吃就吃

成吉思汗羊肉。他们也不知道成吉思汗是干啥的。挺奇怪的。

好了,关于古代什么人可以养牛羊犬和爱狗人士对狗那么怜悯,为什么对牛,羊,猪屠杀不抵制呢的问题到这里结束啦,希望可以解决您的问题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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