围场谁养牛多 苔丝佳句赏析

围场谁养牛多 苔丝佳句赏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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白登之围

白登之围

开创了大汉王朝的汉高祖刘邦,一辈子的痛点一定少不了白登之围。

“普天之下,莫非王土,率土之滨,莫非王臣”,这是对一国之君高贵权势的最好描写。这么个呼风唤雨的皇帝,突然被对方围困,甚至被抓为俘虏,你想那是多么狼狈的事情。古代遇此大劫的皇帝不多,汉高祖刘邦就是其中之一。白登之围原本是可以避免的,它完全是偶然发生的事情。然而,历史常常就是由这些必然趋势下的偶然事件组成的。

两千多年前,将大汉开国皇帝刘邦在白登山上围困了七天七夜的是,匈奴的单于冒顿。

匈奴是发源于辽阔的蒙古高原一带的一个古老的民族。到了冒顿父亲的时候,中国中央地区周室统治衰落,战国七雄争霸中原,对北地草原无暇控制,匈奴部族趁机崛起了。冒顿是长子,本已立为“太子”,可是其父在宠妃的挑拨下,想废了他这个太子立这个宠妃的儿子为太子,因此,冒顿后来杀了父亲和那个宠妃,以及他的同父异母弟弟。冒顿自立为单于之后,卧薪尝胆,用尽心机,经过十几年的努力,到了刘邦建立大汉王朝的时候,蒙古草原上第一次出现了一个统一的政权:匈奴帝国。

事实上,从久远的古代一直到清朝,在中国中央地区所建立的一系列汉族帝国,包括满族建立的清朝,历来所受到的外部侵略基本都来自于蒙古高原的游牧民族势力。除此文涉及的匈奴之外,南北朝的五胡乱华,宋代的金辽西夏以及清朝的准格尔叛乱,都是如此。这或许就是游牧政权的生活方式,他们逐水草而居,靠养牛养马养羊而生,然后等南部的农耕民族地区秋收民肥之时,他们就风一样的过来掠夺一圈,转头又回到草原安闲自在去了。中国中央地区的以农耕为主的国家,怎能忍受这种欺辱呢?于是战争就这么来了,长城就这么修起来了。可是,游牧部落的骑兵来如风去无影,大军来了,他们就跑的没有踪影,等军情懈怠了他们又来了。因为,你要种地,在那里永远不动,而他们却机动灵活,居无定所。几千年来皆如此,真正安宁的时日并不多。

冒顿当然也是这样,等他灭了大月氏、东胡,有史以来第一次统一了蒙古草原之后,他的野心就膨胀了,目光便盯向了南方------那是个大肥羊。

可是,这个大肥羊是大汉王朝,它可不是那么好惹的。

这时,正是汉高祖刘邦踌躇满志的时候。他灭了大秦帝国,让气吞山河的楚霸王乌江自刎,大汉王朝江山已稳,华丽的未央宫正在建设,将上演外邦使臣万国来朝,此乃何等的荣耀啊。他完全有资格骄傲,开创了400多年的大汉帝国,让中国进入第一个发展黄金期,与罗马帝国并立于世界之上,此乃万古流芳之事。

然而,冲动是魔鬼。与骄傲并存的便是自大。

却说这次冒顿出击的主攻方向是马邑,而此处的守将正是韩王信。之所以用“正是”一词,是因为这正应了刘邦的计划。汉朝建国以后,刘邦顾虑大将拥兵自重,起兵判乱,便将异姓诸侯王,逐渐削减兵权放逐边远。韩王信是战国时韩国王族后裔,在刘邦灭秦之后的楚汉战争中立下了汗马功劳,所以汉朝建立之后,刘邦将他封在当年韩国故地为王。韩国旧地人口繁盛,土地肥沃,而且入函谷关潼关一马平川几百里就是都城长安,卧榻之侧,怎容他人酣睡?刘邦站在长安城墙上东望,想象着韩王信旌旗飘飘大军轰轰,沿关中道压向长安,就像他自己当年屯兵灞上逼迫秦二世退位那样……这还了得!于是,刘邦便要把韩王信迁往北部边塞,就是现在的山西北部,这样,一者可以让韩王信防守匈奴,二者可以借匈奴之手削弱韩王信的实力。

苦寒北地怎比繁华中原?韩王信当然不乐意了,心里大恨,可是他脸上笑着,乐呵呵答应了,并且征得刘邦同意,把王都放在了更北的马邑。鸟兽尽良弓藏,伴君如伴虎,这就是韩王信把王都安在边关马邑的原因。这里山高皇帝远,刘邦你一旦起了杀机,你不仁我不义,我韩王信则可借匈奴而保命。

祸根便这样埋下了。但是此时刘邦和韩王信二人只局限于相互不信任,相互猜忌,无伤大雅,真正的爆发还得有导火线。

且说冒顿发动了马邑之战,韩王信本来就怀疑刘邦借匈奴之手来消耗他的实力,所以,他一方面消极应战,一方面屡屡派人和匈奴冒顿和谈。冒顿看似行事莽撞,可他能有史以来第一次统一蒙古草原,怎能不是个精明人呢?现在,他突然发现大汉军队原来并非铁板一块,这个鸡蛋上还有个缝。于是他便见缝插针,采取了缠的战术:你要打我就打,你说谈我也谈。而且,围而不撤的同时,他还使用离间计,想要挑拨汉朝的君臣关系,迫使韩王信投降,不战而得马邑。

刘邦当然是有主见之人了,不会人云亦云,轻信传言,他只相信事实,就继续敦促救援部队奔赴马邑。这时,冒顿在马邑城外他的军帐里,日日吃肉喝酒,围而不攻,期待它的缠术开花结果,韩王信投降,不战而屈人之兵。某日,忽然细作来报,汉朝救援大军即日将至,他摔了酒杯,心生懊悔,后悔当初没有猛攻夺城,无奈之下,只好下令大军后撤。

然而,冒顿的后悔有点早了,他应该高兴。

且说刘邦听说马邑之围已解,心下一喜,可是等他听说是冒顿自己撤退的,心里又是一愤。冒顿几十万大军劳师动众,千里而来,不经激战,忽然撤退,岂不怪哉!一怒之下,刘邦发书一封,谴责韩王信兵强马壮而不出关杀敌,并且告诉韩王信,说他虽为韩王,但也是国家的大将军,一味的守城保命最终是保不了命的。

此白登之围可避免之一。没有这封信,韩王信不会反判,没有韩王信反,刘邦就不会有御驾亲征。

见此信,韩王信一身冷汗,他本来对让他到苦寒之地的用意,心里就不踏实,现在又看到这封暗藏杀机的信,他心里就更哆嗦了。帮刘邦打下大汉王朝的楚王韩信,多大的功劳,都被没来由地贬到了边远之处做淮阴侯,自己算老几呀?想到这里,韩王信感觉后脑勺直发凉,好像刀斧手高举着斧子就要砍下来。

闻知韩王信献城投降,懊悔的冒顿一下子乐开花啦!他入马邑,庆功宴上便筹谋已定,韩王信前,匈奴军在后,大军即日出征。此处乃韩王信的封国,熟门熟路,那还不手到擒来。不几日,两路联军便杀到了太原和晋阳一带。

刘邦闻此军情倒也没有慌张,好像这种情况早在他意料之中,好像这种情况正好可以让他名正言顺的去灭了韩王信这个异姓王,杀鸡给猴看,树立皇权威望。起刀戈、耗兵士、苦黎民,王者之心非孔夫子儒家的大仁小仁,而是法家的万事国为先。

御驾亲征开始。此乃白登之围可避免之二。平反叛打匈奴,平平常常之事嘛,随便派几个大将就可以了,而刘邦似乎有点好大喜功,偏要出风头,树立皇威。

既然御驾亲征,自然要讲排场,樊哙,陈平,周勃,夏侯婴等等大将军随驾,30万大军,旌旗飘扬,马蹄声声,威风凛凛士气高昂,不急不缓的样子,就好像是当年打江山的这些老哥们出去郊游一番,围场打猎。

汉高祖刘邦的骄傲是有理由的。进入现在的山西之地,平叛之战很顺利,汉军胜仗连连,先击溃了韩王信的军队,又把匈奴军队打的全无招架之功。这是正常的状况,经过了4年的楚汉战争,刘邦的军队正处于全盛时期,猛将云集,谋士众多,正如毛泽东成立新中国初期那样,只要想打,就能打胜。

进军的过程中,刘邦做了一件意义不大却影响不小的事情。他以言和之名派使者去匈奴的军队里面去打探消息,查看动静,而冒顿却借机用一个示弱的策略。所以使者回去告诉刘邦,匈奴军心涣散,没有斗志,而且青壮年多战死,军营兵士老弱不堪。刘邦本来就想杀了冒顿,以立国威,闻言更是催动大军快速北上,想一举围歼冒顿。冒顿心中暗喜,继续实施示弱战术,汉军进他便退,汉军宿营他也宿营,不即不离,引鱼上钩。

这种情况让刘邦很是心烦,他本来想与匈奴决战,一举解决问题,可是老是抓不住匈奴大军。怎么才能抓住呢?那还不是汉军走的太慢了。为啥走得太慢呢?那还不是因为汉军是以步兵为主。所以,刘邦就把骑兵聚集起来亲自带领,要去一举擒杀冒顿。

轻敌冒进也不是没有人劝过刘邦。有个叫刘敬的大臣就给刘邦说,两军作战讲究气势,哪有拿自己的弱点暴露给别人的呢?冒顿这样做,一定有毛病,这不正常。但是刘邦已经被胜利冲昏了头,他不听此言,而且把此人关了起来,准备胜利之后严惩。

此乃白登之围可避免之三。而历史就是历史,刘邦就是刘邦。

刘邦率领轻骑兵前进了。冒顿这时就像个机警的猎手,他小心翼翼晃动鱼饵,吸引着刘邦进入他的圈套。他也想要刘邦的头。

结果就不用说了,刘邦带领他的轻骑兵追击到平城一带,就遭到等待已久的匈奴40万骑兵的围剿。而此时刘邦的骑兵离他的步兵已有四五天的路程,大军根本就没有能力来救援他。打又打不过,突围又突不出去,最后刘邦一众只好退守平城附近的白登山。

冒顿这下高兴坏了,大鱼上钩了,看我怎么收拾你。他指挥骑兵将白登山四下围住,西面是清一色白马,东面是青马,北面是黑马,南面是红马,整整齐齐威风凛凛,煞是好看,就像舞台上演戏一样。

然而,冒顿高兴的太早了。把刘邦围是围上,可是这个小小的白登山他就是攻不下来。他也不想想,堂堂大汉天子刘邦难道是吃素的,刘邦可不是“皇二代”,万里河山那是人家一仗一仗打下来的,啥阵仗没见过。刘邦是守城老手,当年被项羽困于荥阳,大战月余,弹尽粮绝,最后还是逢凶化吉了。此刻,刘邦他们临危不惧,化骑为步,构筑工事,檑木滚石弓箭轮番轰炸,匈奴的四色骑兵虽然气势威猛,可还是空有气场没有结果。

这种情况一直维持了七天七夜。四十万大军攻不下一个破山头,怎么可能呢?可这就是事实,因为汉军守城步战是他的强项,匈奴的骑兵雷电一样神勇,风一样迅疾,但是下了马,他就傻眼了。

当然,刘邦也高兴不起来,守倒是能守住,但是,如果没有人来解围,吃喝就成问题喽。这时他才知道了这个看似莽撞的冒顿,原来狡猾狡猾的啦。老皇帝栽在小单于手里了。

这时,陈平走上了舞台。

“久围无援,突围无望,怎么办?”刘邦问陈平。

“这几日我一直琢磨解围之计,正等陛下发问呢。”陈平便给刘邦详述了枕边风之计。

出门打仗谁带什么宝物呢,陈平就拿了皇帝从身上摘下来的几件玉佩珍珠之类东西,携随从奔匈奴大营而去。

虽是交战,匈奴兵倒也不太为难使臣,但是陈平又不是直接去见冒顿,所以不免要小小贿赂贿赂,问明要去帐篷之所在。这个很简单,那时,都城长安万国朝拜之地,繁荣无比,随便个小小的东西在荒蛮之地的匈奴兵眼里都是稀罕玩意,就好比八九十年代美国的电子表丝袜在大陆是时髦货,现在中国的共享自行车坟场拉到非洲很吃香一样。所以,一路几个关卡,陈平三五个罗帕就解决了问题。

陈平要去的是单于冒顿小老婆那里。

见面之后,陈平先把冒顿老婆忽悠了一圈,说他如何貌美如花,宛如草原上的鲜花英气逼人,早已名满长安,今日得见,更胜万千,等等等等,然后才把那几件宝物献了上去。此女虽为单于爱妃,可身处北地,哪见过这等宝物,高兴非凡,爱不释手。把玩良久奇怪而问,我不掌兵不握权,你给我送此礼物,意欲何为?

陈平说,长安宝物无数,万车不止。如果你能让单于放吾皇离去,以后不仅保你珍宝年年不断,还有用不尽的绫罗绸缎。

此女虽为北地粗人,但身为女人更为单于高贵爱妃,能不爱美,美玉美服,皆其所爱。可是在匈奴,女人不能干涉军政。陈平自然知道此中奥秘,他早有准备,便又展开一方丝绢给单于老婆看。

“看看这个美女漂亮不,婀娜多姿,仪态万方”

单于老婆细看之后果然觉得自惭形秽。南国女子果然妖娆,该瘦的瘦,该胖的胖,曲线无限美好,那像草原女人厚厚的衣服穿得直筒筒,好比个大木桩。

“单于真的攻下了长安,那么长安如此的美女多了去了,你老公见了肯定爱不释手,以后哪还有你的份儿。”陈平又道。

见此言果然捅到了这个爱妃的软肋,她像所有女人一样都想包圆自己的男人。陈平就继续给她说,再说,你们匈奴人民喜欢游牧,哪里有草哪里牧羊,吃完这一片儿便去那一片儿,就是你们攻下了我们中原大地,种地你们又不愿意种,放牧又放不成,纠结不纠结。我看你们还不如就呆到你们喜欢的那个北地,我们继续种我们的地,每年给你们送上无数的金银财宝,岂不更好?其实你们就像老板一样,我们只不过是给你们打工。如果你们单于不答应,不愿意让我们继续给他打工,那么我们必然举国一致,奋死抗战,他就是死多少人,也不一定能占领我们长安。

这个小老婆能得宠与单于,自然是精明之人,听完陈平此番软中带硬的话语,心中大明,说,臣妾自有主张,你等且帐外休息,明日自有分晓!

晚上枕边风果然就吹上了。当然啦,此爱妃是聪明人,不会按陈平的那种国家大事去论述,她是以情动人。她说,夫君呀,你围住了人家的皇帝,就好比人家围住了夫君你一样,哪个国家还不倾国来救援,人家大军一来,你如果有个三长两短,我可怎么办呀?即就是我夫君能力无边,打败了汉军,占领了中原,但是呢,中原酷热之地,农耕之地,没有牧场,我们生活有什么意思,还不如回北地,我们高草蓝天,扬鞭驰马,何等悠哉……

第二天,陈平去军帐拜见冒顿。

陈平的长篇大论冒顿根本就没在意听,因为他讲的跟昨晚爱妃给他稀里糊涂讲的八九不离十,就那么两三点,只是有论有据条理清楚,更能够让人理解而已罢了。他没有在意听的另一个原因是因为他想不通,这个家伙,一个战败者,为啥能够帐前如此气宇轩昂,侃侃而谈。

陈平何许人也,他是大汉帝国久经考验的开国元勋。他即就是不是为了自己是大汉的使者,而必须有这种姿态,就是出于自己的人格,他也不可能卑颜屈膝。他是有骨头的人。

想不通归想不通,看不懂归看不懂,冒顿虽然气愤,可还是佩服眼前这个家伙。草原人喜欢硬汉。汉朝皇帝虽然被围,而使臣竟然如此轻描淡写,指点江山,好似一切不在话下,看来七天七夜不克白登山道理不浅。而且探马来报,汉朝的援军,四面八方几日便至。

陈平见冒顿先前高昂的头有点下垂,神色有点缓和,便话头一转说,我皇性格刚烈,本没有言和之意,而且大军马上就到,他正想着平城聚歼你等,然后挥鞭漠北。只是在下觉得不妥,所以自告奋勇前来与单于说辞。你想,我们大汉占领了你们漠北草原有什么用处,我们又不会放牧,你大单于占领了我们中原又有什么好处,你们又不会农耕。而且大月氏在西北边境虎视眈眈,说不定啥时候攻打我们两国,到那时候,我们是不是鸡飞蛋打,竹篮打水一场空。所以我才建议我皇两国修好,互不侵犯……

听着听着,冒顿的头越来越低了:这家伙的确说的是事实,关键还有那个不甘心的大月氏。重要的一点还是,中原这些国家,不仅仅是目前这个汉朝,就是以前的秦国赵国,奇怪的很,我们草原诸国几十年上百年,你把人家打来打去,再打他就是败不了……

想到这里,冒顿头一扬说:闲话不说了,我们千里用兵,劳师动众,耗资巨大,你说怎么办呢?

好啊,想要好处,陈平心下一松:这个好说,堂堂大汉王朝,沃野千里,随便一郡的收入都够你用一年。我皇回朝之后,你要啥给啥,金银财宝,绫罗绸缎,随便。

就这样,陈平的枕边风战术,以及他的软硬兼施说辞,解了白登之围,刘邦平安回朝。

白登之围有惊无险,但是对刘邦的触动很大,后来他就确定了稳外安内、以图长远的国策。即,匈奴虽为隐患,但不是要命的大患,汉朝泱泱大国,最紧要的是发展经济,提高国力,聚集民心;怎么安抚匈奴呢,和亲。

不久,冒顿就成了刘邦的女婿。只是这个女婿不太省心,时不时的揪着他老岳父的胡子闹腾两下。不过,女婿总归是女婿,冒顿也不敢太出格,要不老岳父会打屁股的。如此这般,汉初的匈汉关系就这么稳定下来了。

苔丝佳句赏析

苔丝佳句赏析

1.求对苔丝的赏析

故事发生在英格兰南部的德瑟特。

傍晚,暮色笼罩着辽阔的田野,一群少女穿着白色的连衣裙,戴着白花编成的花冠,踏《苔丝》中文版小说着明快的乡村舞节奏,在草坪上跳舞。她们中间有个姑娘叫苔丝,生得秀丽、端庄,周围没一个姑娘比得上她。

然而,就从这一天起,厄运一直追随着她。她的父亲约翰?德北刚才听本村的牧师说,德皮菲尔德其实是古老骑士名门德伯维尔的直系子孙。

穷极潦倒的约翰听后信以为真喜出望外,赶紧把这喜讯告诉了老婆乔安娜。乔安娜想起了在德兰特山那边,住着一位姓德伯的有钱的老太太。

于是他们决定让苔丝去认这门本家。苔丝为了想帮助家里度过苦日子,勉强答应了,但心里很忧郁。

第二天,苔丝穿着素净的长裙,挽着一只篮子走进了德伯家。她畏畏缩缩不敢前进,正待她想往回走时,一个男子的声音叫住了她:“喂,漂亮的妞儿,有何贵干?”他就是老太太的儿子埃里克·德伯。

他叼着支烟,慢慢朝苔丝走来。苔丝很窘,结结巴巴地说出了原委。

“穷亲戚。”埃里克明白了。

其实,他知道“德伯”和“德北”是两个完全不同的姓氏,再说,他家的姓氏“德伯”也是用高价买来的,所以根本没“亲戚”这回事。但他还是说动母亲让她在养鸡场干活。

因为,他已被苔丝的美貌吸引住了。在德伯维尔家,养鸡场的活不算重,老太太也不算难侍候,只是埃里克时时缠着她。

一天晚上,苔丝和其她女工一块到邻村去参加舞会。舞会结束时,天已很晚了。

天上月光皎洁,她们三五成群地回村去。一个叫卡尔的姑娘,头上顶着只柳条篮子,糖浆从缝里漏出来淌在她背上,遭到大家的取笑。

她无处发火,竟朝着苔丝骂了起来:“你这个贱货,你以为有那个男人宠着,就神气啦……”苔丝很委屈。这时,亚雷克骑着马出现在她们中间,他知道了事情的原委,就叫苔丝上他的马。

埃里克赶着马走进了森林。苔丝睁着疲乏的眼睛问:“您走错路了吧?”“管它呢。

这是英格兰最古老、最美丽的森林。今晚多美,我愿这良辰美景永无尽头……”苔丝有些不安,但听到埃里克说他已送了一匹马给她家时,又有些感激。

埃里克拿起了苔丝的手偷偷吻了一下,又要拥抱她,本能的恐惧使苔丝猛力将埃里克推下马去。埃里克跌倒在地,头撞在树桩上鲜血直淌。

苔丝紧张而又歉疚地蹲在他身旁抽抽嗒嗒地哭了。埃里克趁势把她拥进怀里热烈地吻她。

苔丝被这长长的吻陶醉了,情不自禁地依偎在他怀里。亚雷克慢慢解开了她小夹的纽扣,撩起她的裙子,将整个身子扑上去。

此时才清醒了的苔丝拼命挣扎,但已无济于事了……从此,穿着粗布衣的苔丝不见了,埃里克把她打扮得雍容华贵,但这些遮不住苔丝的满腔愁苦,她决定回家,再也不想做埃里克的玩物了。当苔丝走进村里看见自己的家时,禁不住泪流满面。

几个月以后,埃里克的孩子出世,给孩子取名‘悲伤’,但不久便夭折了。苔丝掩埋了孩子后在布莱克莫尔山谷的一家牧场找到了一份挤牛奶的工作。

场主待人很和气,同事们也相处得很好,苔丝的心情开始好了起来,她觉得以前的那段经历似乎已经很遥远了。这时,有个年轻人闯进了她心中,他叫安吉尔,是牧师的儿子,到牧场来是专学挤扔的。

安吉尔也在心中深深地爱着苔丝。一天,苔丝在野外挤牛奶,安吉尔走到她身边,突然抱住她给了她久久的一吻。

安吉尔走后,苔丝仰靠在牛背上,心荡神驰。安吉尔向苔丝求婚了,这使苔丝陷入了矛盾和痛苦中。

她爱安吉尔,安吉尔是她苦难生活中唯一的希望,她不愿失去他;但她又不能欺骗安吉尔,对他隐瞒自己以往的经历。然而,一旦告诉了安吉尔,他还会爱她吗?苔丝不敢想象。

但最后,苔丝还是把自己过去的一切写信告诉了安吉尔。苔丝把信塞进安吉尔阁楼的门缝后彻夜难眠。

好不容易熬到天明,她神情严肃地站在阁楼下等待着判决。安吉尔终于下来了,他像以前一样热烈地拥抱了苔丝,苔丝如释重负。

他们在结婚前的一段时间里,沉浸在幸福的峰巅。可是有一天,苔丝抱着野花去装点安吉尔的阁楼时,发现自己写的那封信仍原封未动地插在门板下。

苔丝愣住了,经过激烈的矛盾,她终于把信塞进了自己的衣襟中。因为她太渴望幸福了。

结婚的日子终于到了,婚礼结束后,他们去郊外的别墅度蜜月。女佣把宅内布置得喜气洋洋。

安吉尔把一只精致的摩洛哥皮箱放在苔丝的面前,苔丝小心翼翼地打开,眼前刹时一片珠光宝气,那是安吉尔的家传珍宝——钻石项链和耳环。安吉尔亲手给苔丝佩戴后,退后几步入神地欣赏着,安吉尔再次为苔丝的美貌而倾倒。

“我要告诉你一件事,”安吉尔神情严肃,他请求苔丝宽恕他以前在伦敦和一个女人厮混的事。苔丝用她热烈的拥抱回答了安吉尔。

她鼓足勇气,讲了她和亚雷克的事。但安吉尔的神色立即黯淡下来,他走出房间,在宅前一条昏暗的小路上徘徊。

他不肯宽恕苔丝,他只爱以前心中的那个苔丝,而不受现在这个失去了贞节的,带着没落贵族血液的苔丝。苔丝茫然地站在黑暗中,凄苦不已。

安吉尔为了名誉既不和苔丝离婚,又不愿和苔丝生活在一起。第二天,他只身去了巴西,苔丝退下了耳环、项链,回了娘家。

苔丝再也没有希望了,生。

2.《伯德家的苔丝》好句好段有哪些

在世间一切事物中,恰当适宜的计划执行起来就变成失当,渴求的呼唤很少引来应答呼唤的人,恋爱的人也很少同恋爱的时机刚好一致。

每当见面可能导致美满的结果时,造物主往往不在那个时候对她的可怜生灵说一声“见面吧”,或者每当捉迷藏的游戏把人累得精疲力竭心里厌烦的时候,造物主也不对高呼“在哪儿”的人回答一声“在这儿”。也许我们渴望知道,当人类的进步到达完美的顶点时,人类的直觉更加敏锐了,把我们颠来倒去的社会机器配合得更加紧密了,在那个时候,时代的错误会不会得到改正;不过这种完美现在是无法预言的,甚至也是不可能想象出来的。

我们知道的只是,在目前的事例中,就像在千百万的事例中一样,不是一个完美整体的两个部分在一个完美的时刻互相碰到了一起;而是与其相配的一半迷失了,孤零零地在世上漂泊,浑浑噩噩地等待着,一直等到先前那个时刻的到来。也就在这种糊里糊涂等待的笨拙延宕中,生出了种种焦虑、失望、恐惧、灾难,以及种种短暂的离奇的命运。

3.《苔丝》的评论

德伯家的苔丝拖马斯·哈代长篇小说《德伯家的苔丝》是英国著名小说家和诗人托马斯·哈代(1840-1928)的代表作,哈代青年时代曾当过建筑师,以后成为职业作家,大半生住在乡下,他的小说都是乡村题材,总题名为《威塞克斯小说》,威塞克斯是他的家乡的古名,他的小说也大多以此为背景的。

这篇小说描写了一个被侮辱的乡村姑娘苔丝的悲惨遭遇,苔丝是一个想凭自己的双手劳动谋生、追求个人起码幸福权利的淳朴姑娘,可是,社会的强权势力连这样的弱女子也没能放过,最终酿成了她的悲剧。小说强烈的反宗教、反封建道德、反资产阶级法律的倾向,在当时尽管遭到了英国上流社会的反对,但却得到了广大读者的喜爱,一发表,很快就被译成多种文字,这部小说还多次搬上荧屏,给哈代带来了世界声誉。

在群山环抱的美丽而幽静的布蕾谷居住着德北一家,他们家境十分贫寒,老德北是一个乡下小贩,做着一点小买卖,全家9口人仅靠一匹老马耕种点土地来勉强维持生活。五月未的一个傍晚,在通往马勒村的路上,牧师崇干告诉德北一个没用的消息,他考证出德北原是当地古老的武士世家德伯氏的嫡系子孙。

德北生性懒惰,又好喝酒,一得知自己出身名门,这天晚上他又喝得酩酊大醉。由于父亲喝醉不能去送货,德北17岁的女儿苔丝勇敢地承担了替父亲赶集卖蜂窝的担子。

谁知在赶集路上,她赶的马车与邮车相撞,老马被撞死,全家的生活来源没了着落。苔丝为此感到痛苦和羞愧,为了帮助家庭摆脱生活困境,她听从了母亲的安排,去纯瑞脊一个有钱的德伯老太太那里认亲。

德伯先生是英国北方的一个商人。他发财后,一心想在英国南方安家立业,做个乡绅。

因此,他从博物馆里挑了“德伯”这个古老姓氏,冒充世族乡绅。这些情形,苔丝和她的父母一点也不知道。

德伯太太是个性格怪僻的瞎眼老太婆。她的儿子亚雷有20多岁,是个花花公子。

他一看见美丽的苔丝,便打下了占有她的主意。他要苔丝去他家养鸡场养鸡。

苔丝在纯瑞脊养鸡,完全受亚雷的驱使。她充满疑惧,处处拒绝他的段勤,却无法回避他。

9月里一个星期六的晚上,苔丝和她的同伴赶完集后返回村子。一群喝醉洒的女人肆意辱骂苔丝,苔丝又羞又恼,一心想赶快离开这群人,远远跟着的亚雷骑马上前,要苔丝上马离开,她不加思索地跨上了亚雷的马。

他俩骑着马跑了一阵,亚雷早把马引向了远离纯瑞脊的岔道。半夜1点钟,待苔丝发现时,他们已经来到英国很古老的一片树林围场。

树林里昏暗多雾,根本辨不清方向和道路,苔丝十分恐惧,她想独自走回去,但这是办不到的。苔丝坐在一堆树叶上,亚雷去辨路。

等他摸黑回来时,他绊着了一样东西。这模糊的灰白色正是穿着白色衣服躺在干树叶上的苔丝。

亚雷伏身下去,他的脸触到她的脸。她正睡得很沉,睫毛上的眼泪还没干呢。

昏暗和寂静笼罩了周围……苔丝又气又恨,一个月后,挎着一个沉重的篮子,毅然离开了纯瑞,顺着山路往家走。苔丝回家后,把这件可怕的事情告诉了母亲,母亲惟一不安的只是亚雷不打算娶她,苔丝欲哭无泪,很快村里传开了有关苔丝的消息,并遭到了村里人的讥笑和背后议论,她躲在家里不敢出门。

更糟糕的是,苔丝发现自己的身体发生了可怕的变化,不久,一个小生命来到了她的身边,但没过多久,孩子也死去了。现在,她清楚地认识到:自己前面是一条漫长而崎岖的路,得自己一个人去跋涉,没有人同情,更没人帮助。

想到这儿,她十分抑郁,恨不得面前出现一座坟墓,自己一头钻进里面去。她常常问自己,女人的贞洁真是一次失去了就永远失去了吗?一切有机体都有恢复原状的能力,为什么单单处女的贞洁就不能呢?她决定离开这个知道她的过去,使她感到窒息的家乡,到一个陌生的地方去开始她的新生活。

又一个春天来临了,苔丝又第二次离开家,到塔布篱牛奶厂当了一名挤奶的女工。这里风景如画,苔丝的心情十分愉悦,在这里,她认识了一个年轻人安玑·克莱。

克莱是一个低教派牧师的儿子,他不愿继承父业做牧师而想务农当场主。他在牛奶厂学习挤奶技术,发现不爱言语的苔丝有许多与别的乡下姑娘不同的地方,并很快钟情于她,他觉得苔丝是一位美丽而天真无邪的少女,认定只有她是最完美的,于是就去注意她,接近她。

Germanunclefamily'slivermosssilkTowsMasHardyThenovel"GermanUncleFamily'sLivermossSilk"istheEnglishrenownedwriteroffictionandpoetTuoMasiHardy(1,840-1,928)therepresentativeworks,theHardyyouthonceworkedasthearchitect,laterhasbecometheprofessionalwriter,livesinthecountryside,hisnovelallwasthevillagetheme,thetotalautographwas"PrestigeSeckertheSiNovel",prestigeSeckerSiwashishometownancientname,hisnovelalsomostlytakethisasbackground.Thisnoveldescribedthevillagegirllivermosssilkpitifulbitterexperiencewhichinsults,thelivermosssilkiswantstodependonthesimpleandhonorablegirlwhichownbothhandsworkmakesaliving,pursuesindividualminimumhappyright,but,soci。

4.《德伯家的苔丝》梗概、赏析

小说描述了一位纯洁姑娘的不幸命运。主人公苔丝是一位美丽的农家少女,因受假冒的少爷亚历克诱迫而失身怀孕。她后来和安奇尔相恋结婚,结婚的那天晚上,他们互相坦白了自己的过失,苔丝原谅了安奇尔,但安奇尔觉得这是不可接受的事情,经过一番挣扎离开了她。从此,这一耻辱的事实一直烦扰着她。她重见亚历克,亚历克在传颂圣经。亚历克再次纠缠苔丝,这时苔丝一家由于父亲的突然去世,流落街头。亚历克乘虚而入,并多次强调苔丝已经被抛弃,她的丈夫不会回来。于是苔丝与他同居了,但是精神仿佛已经飘离了肉体。不料,就在这时她丈夫回来了。苔丝为了自己真正的爱,毅然杀死同居的少爷,在与丈夫逃亡中,感受到了甜蜜与满足,五天后,走上了绞刑台。

苔丝是美的象征和爱的化身,代表着威塞克斯人的一切优秀的方面:美丽、纯洁、善良、质朴、仁爱、坚韧和容忍。她敢于自我牺牲,勇于自我反抗和对生活抱有美好的愿望。她所特有的感情就是对人的爱和信任,女性的温柔和勇敢在她身上融成了一体。她有美丽的女人气质,坚强的意志和热烈的感情,同时也有威塞克斯人的正直忠实和自然纯朴,但是同时却包含有人固有的复杂的心态。她没有借助婚姻来实现追求虚荣的愿望,而是立足于自尊去追求自由。

5.德伯家的苔丝中有什么经典的句子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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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德伯家的苔丝中有什么经典的句子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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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德伯家的苔丝》梗概、赏析

内容简介:

五月下旬的一个傍晚,一位为编写新郡志而正在考察这一带居民谱系的牧师告诉约翰·德伯:他是该地古老的武士世家德伯氏的后裔。这一突如其来的消息,使这个贫穷的乡村小贩乐得手舞足蹈,他异想天开地要17岁的大女儿苔丝到附近一个有钱的德伯老太那里去认“本家”,幻想借此摆脱经济上的困境。

实际上,德伯老太与这古老的武士世家毫无渊源关系,她家是靠放高利贷起家的暴发户,从北方迁到这里,这个姓也是从博物馆里找来的。苔丝到她家后,德伯老大的儿子亚雷见这个姑娘长得漂亮,便装出一片好心,让苔丝在他家养鸡。三个月后,亚雷奸污了她。

苔丝失身之后,对亚雷极其鄙视和厌恶,她带着心灵和肉体的创伤回到父母身边,发现自己已经怀孕了。她的受辱不仅没有得到社会的同情,反而受到耻笑和指责。婴儿生下后不久就夭析,痛苦不堪的苔丝决心改换环境,到南部一家牛奶厂做工。

在牛奶厂,她认识了26岁的安玑·克莱。他出身于富有的牧师家庭,却不肯秉乘父兄旨意,继承牧师的衣钵,甘愿放弃上大学的机会,来这里学习养牛的本领,以求自立。在劳动中,苔丝和安巩互相产生了爱慕之情。当安玑父母提议他与一个门当户对的富家小姐结婚时,他断然拒绝了。而苔丝的思想却十分矛盾,她既对安玑正直的为人、自立的意志和对她的关怀有好感,又自哀失身于人,不配做他的妻子。但强烈的爱终于战胜了对往事的悔恨,她和安玑结了婚。

新婚之夜,苔丝下定决心,要把自己的“罪过”原原本本地告诉安玑。但一当她讲完自己与亚雷的往事之后,貌似思想开通的安玑·克莱不仅没有原谅她,反而翻脸无情,只身远涉重洋到巴西去了,尽管他自己也曾和一个不相识的女人放荡地生活过。

被遗弃的苔丝心碎了。她孤独、悔恨、愤慨、绝望,但为了全家的生活,她只好忍受屈辱和苦难。同时,她还抱着一线希望,盼着丈夫回心转意,回到自己身边。

一天,在苔丝去安玑家打听消息回来的途中,发现毁掉她贞操的亚雷居然成了牧师,满口仁义道德地正在布道。亚雷还纠缠苔丝,无耻地企图与她同居。苔丝又气又怕,随即给丈夫写了一封长信,恳求克莱迅速归来保护自己。

克莱在巴西贫病交加,也历尽磨难。他后悔当时遗弃苔丝的卤莽行为,决定返回英国与苔丝言归于好。但这时苔丝家又发生变故:父亲猝然去世,住屋被房主收回,全家栖身无所,生活无着。在这困难关头,亚雷乘虚而入,用金钱诱逼苔丝和他同居。克莱的归来,犹如一把利刃,把苔丝从麻木浑噩的状态中刺醒。在绝望中,她亲手杀死了亚雷,追上克莱,他们在荒漠的原野里度过了几天逃亡的欢乐生活。最后在一个静谧的黎明,苔丝被捕,接着被处绞刑;克莱遵照苔丝的遗愿,带着忏悔的心情和苔丝的妹妹开始了新的生活。

苔丝形象分析:

一百多年过去了,女主人公苔丝也早已树立在世界文学画廊之中,这不仅仅因为人们对传统美德有所超越,更因为作品主人公所拥有的人性与灵魂深处的巨大魄力使之成为最动人的女性形象之一。哈代以小说女主人公苔丝的悲惨命运替西方悲剧作了一个形象的阐释:苔丝本是一位纯洁美丽又非常勤劳的农村姑娘,她向往人生的真和善,但又时时遭到伪和恶的打击。苔丝的悲剧始于为了全家人生计去远亲家打工,却因年幼无知而被亚雷骗去了处女的贞操,成了一个“堕落”的女人,受到社会舆论的非议,把她看成不贞洁的罪人;苔丝后来与青年克莱相爱,又因为新婚之夜坦诚有污点的过去而被丈夫遗弃,而与近在眼前的幸福失之交臂;出于高度的家庭责任感和自我牺牲精神,苔丝为换取家人的生存而再次违愿沦为亚雷的情妇;最后因为丈夫的回心转意使得绝望的苔丝愤而举起了复仇的利刃,终于成了一个杀人犯,最后不得不付出了生命的代价,导致“象游丝一样敏感,象雪一样洁白”的苔丝最后终被完全毁灭。这一切悲性遭遇全由于无情命运所精心谋划和设计,安排世事的宇宙主宰通过命运的巨网毫无怜悯地将人伦道德意义上的好人、善良人笼罩于进退维谷的苦难陷阱。

8.儒林外史好句赏析

1、人生南北多歧路,将相神仙,也要凡人做。百代兴亡朝复暮,江风吹倒前朝树。功名富贵无凭据,费尽心情,总把流光误。浊酒三杯沈醉去,水流花谢知何处?这一首词,也是个老生长谈。不过说:人生富贵功名,是身外之物;但世人一见了功名,便舍著性命去求他。及至到手之后,味同嚼蜡。自古及今,那一个是看得破的?(这是第一回中的)

2、那日,正是黄梅时候,天气烦躁。王冕放牛倦了,在绿草地上坐著。须臾,浓云密布,一阵大雨过了。那黑云边上,镶著白云,渐渐散去,透出一派日光来,照耀得满湖通红。湖边山上,青一块,紫一块。树枝上都像水洗过一番的,尤其绿得可爱。湖里有十来枝荷花,苞子上清水滴滴,荷叶上水珠滚来滚去。(我喜欢这里面写景的句子,很质朴,却具有十分强的意象!让人读起来就感觉身临其境,句子简洁却生动形象!这也是第一回中的!)

3、马二先生上船一直来到断河头,问文瀚楼的书坊,乃是文海楼一家,到那里去住。住了几日,没有甚么文章选,腰里带了几个钱,要到西湖上走走。这西湖乃是天下第一个真山真水的景致。且不说那灵隐的幽深,天竺的清雅,只这出了钱塘门,过圣因寺,上了苏堤,中间是金沙港,转过去就望见雷峰塔,到了净慈寺,有十多里路,真乃五步一楼,十步一阁,一处是金粉楼台,一处是竹篱茅舍,一处是桃柳争妍,一处是桑麻遍野。那些卖酒的青帘高扬,卖茶的红炭满炉,士女游人,络绎不绝,真不数“三十六家花酒店,七十二座营弦楼”。。。。。。。。。。。(这是第十四回中的内容,因为句子太多不方便摘抄所以主要写写自己的体会,这一回中马二上游西湖这段的描写甚为有趣,这也是在整本书中极少的游记,其细腻别致,与别的游记又有所不同,看的兴趣盎然,仿佛在与马二同游一般,置身其中。)

4、功名富贵无凭据,费尽心情,总把流光误。浊酒三杯沈醉去,水流花谢知何处?出处:《儒林外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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