古代人养牛干嘛的(古代这些“奇葩”的官名都是干什么的)

古代人养牛干嘛的(古代这些“奇葩”的官名都是干什么的)

大家好,关于古代人养牛干嘛的很多朋友都还不太明白,不过没关系,因为今天小编就来为大家分享关于牛人、鸡人、凌人,古代这些“奇葩”的官名都是干什么的的知识点,相信应该可以解决大家的一些困惑和问题,如果碰巧可以解决您的问题,还望关注下本站哦,希望对各位有所帮助!

分析古代实行耕牛保护制度的原因以及它 的影响

分析古代实行耕牛保护制度的原因以及它 的影响

随着信息时代的到来,人们获取信息的渠道多样化,关于古代的一些细节越来越被大家熟知。

但是,正是因为渠道多样化,一些信息也鱼龙混杂,混淆视听。

比如“古代杀牛是重罪。”“古代吃牛肉犯法。”这条。

首先,肯定的是,古代杀牛的确是重罪,但是有个前提“私自杀牛”。

流口水了!

古代的牛按饲养类型有两种。

一种是自己养的牛,一种是政府养的牛,农耕时节借给农民。

第二种好解释,是人家官家的牛,私杀肯定不行了。

自己养的呢,就想吃牛肉,土豪不在乎钱,私杀也不行?

的确是不行的,按网上解释,是因为耕牛做为古代农业重要的生产工具,如果杀了,会对农业造成影响,所以,国家出台法律不允许杀牛和吃牛,谁杀牛就收拾谁。

这只是其中一条非常不重要的原因,不是主要和唯一原因。

古代市场经济虽然不发达,但也符合“供需关系定律”。

如果不杀牛,牛的数量会增多,超出耕地所需数量,如果不允许杀,白白浪费食物和养牛人的精力。

这时候,肯定是允许杀牛的,只要不是“私杀”就行。

然后,杀的多了,牛的数量又少了,政府又会出台法律强调“不允许私自杀牛”。

云梦秦简里有官府养牛的记载

《儒林外史》里有一段,范进和张师陆打秋风那段,县令在衙门里请两位吃饭,谈到只能吃羊肉时,县令这样说。

“现今奉旨禁宰耕牛,上司行来牌票甚紧,衙门里都也莫得吃。”

这说明,之前衙门里吃是常事,现在不行了,圣旨不允许杀耕牛。

所谓圣旨就是政府调控,以免农耕时,耕牛数量不足对农业造成影响。

在唐朝也出现过这种情况,唐玄宗曾发布过《禁屠杀马牛驴诏》

“马牛驴皆能任重致远,济人使用,先有处分,不令宰杀。如闻比来尚未全断,群牧之内,此弊尤多。自今已后,非祠祭所须,更不得进献马牛驴肉,其王公以下,及今天下诸州、并诸军宴设及监牧,皆不得辄有杀害,仍令州县及监牧、诸军长官,切加禁断,兼委御史随事纠弹。”

为啥下诏,因为“不得进献马牛驴肉”,之前进献太多了,之前杀的太多了。

这就有一个问题,如果杀牛一直是重罪,何必又在此时专门说明这件事?何故皇帝专门下圣旨不让杀牛?

无怪乎是杀牛吃牛现象之前一直存在,现在需要调控的时候了,执政者未雨绸缪以法律的形式规定一下而已。

这种由国家出台法律管控耕牛的时候比较少,因为大多数时候,百姓自己就调控了。

牛少了,肉就贵了,舍不杀换钱了。肉贵了,吃的人少了,牛的数量慢慢恢复了。

书中有关于杀牛的描述

好吧,虽然牛肉贵了,但法律条文还没下来,我就想吃牛肉,我杀一头自己的牛,尝尝,这行不?

这里才是重点,你想吃牛肉,想杀牛,可以,重点是“别私杀”。

“私杀耕牛”与牛的供需数量无关,无论任何时候,只要“私杀”,重罪妥妥的。

为什么,因为牛的牛筋、牛角、牛皮这三样重要材料。

牛筋和牛角是制造“劲弓”的重要材料,牛皮是制作“甲”和“行军帐篷”的重要材料。

这三样,特别是前两样,政府一直缺货,如果靠职业养牛来获得这三样,成本又太高。

经过处理的牛角,一张弓正好用一对牛角

所以,古代法律规定,牛筋、牛角、牛皮的所有权为国家。

你私杀耕牛后,这三样东西才是让你进牢房的三剑客。

不仅是私吞政府财产那么简单,是你的动机。

这三样东西你留起来想干嘛?

“想造反?”

汉代名将周亚夫仅仅私藏五百甲盾就被叛“意图谋反”,想想你的罪名吧。

但是,你提前去政府部门实名制报备,我想哪天杀牛,杀几头牛,杀啥牛。

到了那天,政府派公务员到现场,你杀完牛,人家拿走牛角牛筋牛皮,至于牛肉,你爱红烧红烧,爱炖豆角就炖豆角,人家才不管你呢。

所以,古代吃牛肉不是什么难事儿,不要在纠结大侠们“小二,二斤牛肉,一壶酒。”是否违法犯罪了。

人家店家买的牛肉是正规渠道经过报备的,不用我们操心。

牛人、鸡人、凌人,古代这些“奇葩”的官名都是干什么的

牛人、鸡人、凌人,古代这些“奇葩”的官名都是干什么的

牛人是指专门给皇上养牛的人,鸡人是指专门报时的人,凌人则是掌管制冰的人。“牛人”“鸡人”“凌人”这些都是周朝时的官职,虽然我们现在看来非常的好笑,但是这些其实还挺符合的。

牛人是指专门养牛的人,这是在《周礼》中记载的官职。当然了,这个牛人可不是普通的养牛的,他是专门给皇上养牛的。虽然我们现在觉得为养牛的专门设置一个官职有点大材小用,但是这在周朝还是比较普遍的。这个牛人就和西游记中的“弼马温”差不多。

在周朝不仅养牛的有官职,切肉的和做饭的也都有官职,专门负责切肉的人叫做庖人,专门负责煮肉的叫做亨人。这些我们现在无法想象的事情,在当时是真实存在的。

鸡人也是周朝时期的官职,是专门掌管报时的官职。古代没有时钟,所以就有了专门报时的人。鸡人的职责有点类似于我们所熟知的更夫,只不过比更夫更高级一点。

更夫的职责是晚上报时,一方面提醒人们时辰,另一方面也是让人们提高警惕。而鸡人当时不会做这些了,他们是为皇帝服务的。鸡人主要是在宫里发生大事的时候才干活,重大庆典、祭祀等。李商隐的诗中就有相关的描写,“空闻虎旅传宵柝,无复鸡人报晓筹。”

凌人也是周朝时期设立的官职,他的职责是掌管制冰。我们都知道古代皇宫夏天是会用很多冰块来解暑的,而冰块也不是凭空来的。在制冰法成熟之前,冰块都是在冬天收集然后储藏到夏天的。而凌人就是管这个的,还是比较重要的。凌人一般在前一年的十一月份就开始着手收集冰块,凌人的手下是很多的,他们经常满山遍野的收集冰块。

各个朝代杀牛判什么刑

各个朝代杀牛判什么刑

古代帝王祭祀社稷时,牛、羊、豕(shǐ,猪)三牲全备为“太牢”。只有羊、豕,没有牛为少牢。可见牛的“地位”。

古代农业生产中,牛和挽马是帮助人们耕田主要畜力。

马的寿命大约为30年,但繁殖年龄可长达21年,而且每年可产仔一头;牛的寿命要短于马,且牛的孕期有间隔,产后三到四个月才可以继续怀仔,牛的“一生”正常情况下可以生10-15头。再加上牛的挽力比马要大,所以,牛相对就珍贵些。

但这不是杀耕牛就判罪的原因。

古代的牛按饲养类型有两种:一种是自己养的牛,一种是政府养的牛,农耕时节借给农民。

第二种好解释,是人家官家的牛,私杀肯定不行了。

古代市场经济虽然不发达,但也符合“供需关系定律”。如果不杀牛,牛的数量会增多,超出耕地所需数量,如果不允许杀,白白浪费食物和养牛人的精力。这时候,肯定是允许杀牛的,只要不是“私杀”就行。

然后,杀的多了,牛的数量又少了,政府又会出台法律强调“不允许私自杀牛”。

《儒林外史》里有一段,范进和张师陆打秋风那段,县令在衙门里请两位吃饭,谈到只能吃羊肉时,县令这样说。

“现今奉旨禁宰耕牛,上司行来牌票甚紧,衙门里都也莫得吃。”

这说明,之前衙门里吃是常事,现在不行了,圣旨不允许杀耕牛。

所谓圣旨就是政府调控,以免农耕时,耕牛数量不足对农业造成影响。

在唐朝也出现过这种情况,唐玄宗曾发布过《禁屠杀马牛驴诏》

“马牛驴皆能任重致远,济人使用,先有处分,不令宰杀。如闻比来尚未全断,群牧之内,此弊尤多。自今已后,非祠祭所须,更不得进献马牛驴肉,其王公以下,及今天下诸州、并诸军宴设及监牧,皆不得辄有杀害,仍令州县及监牧、诸军长官,切加禁断,兼委御史随事纠弹。”

为啥下诏,因为“不得进献马牛驴肉”,之前进献太多了,之前杀的太多了。

这就有一个问题,如果杀牛一直是重罪,何必又在此时专门说明这件事?何故皇帝专门下圣旨不让杀牛?

无怪乎是杀牛吃牛现象之前一直存在,现在需要调控的时候了,执政者未雨绸缪以法律的形式规定一下而已。

这种由国家出台法律管控耕牛的时候比较少,因为大多数时候,百姓自己就调控了。

牛少了,肉就贵了,舍不杀换钱了。肉贵了,吃的人少了,牛的数量慢慢恢复了。

你想吃牛肉,想杀牛,可以,重点是“别私杀”。

“私杀耕牛”与牛的供需数量无关,无论任何时候,只要“私杀”,重罪妥妥的。

为什么,因为牛的牛筋、牛角、牛皮这三样重要材料。

牛筋和牛角是制造“劲弓”的重要材料,牛皮是制作“甲”和“行军帐篷”的重要材料。

这三样,特别是前两样,政府一直缺货,如果靠职业养牛来获得这三样,成本又太高。

所以,古代法律规定,牛筋、牛角、牛皮的所有权为国家。

你私杀耕牛后,这三样东西才是让你进牢房的三剑客。

不仅是私吞政府财产那么简单,是你的动机。

这三样东西你留起来想干嘛?

“想造反?”

汉代名将周亚夫仅仅私藏五百甲盾就被叛“意图谋反”,想想你的罪名吧。

但是,你提前去政府部门实名制报备,我想哪天杀牛,杀几头牛,杀啥牛。

到了那天,政府派公务员到现场,你杀完牛,人家拿走牛角牛筋牛皮,至于牛肉,你爱红烧红烧,爱炖豆角就炖豆角,人家才不管你呢。

所以,在古代杀牛,就看县衙门里的那些人心正不正,不正的话直接诬告你谋反。心正的话,罚钱就没事儿了。

但元朝不行,牛死了人就得死!

OK,关于古代人养牛干嘛的和牛人、鸡人、凌人,古代这些“奇葩”的官名都是干什么的的内容到此结束了,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本站所发布的文字与图片素材为非商业目的改编或整理,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侵权或涉及违法,请联系我们删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