战国时期专门养牛的是谁,为什么梁山好汉去酒馆吃饭张口就点牛肉

战国时期专门养牛的是谁,为什么梁山好汉去酒馆吃饭张口就点牛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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古代宰杀牛是犯法的,为什么梁山好汉去酒馆吃饭张口就点牛肉

古代宰杀牛是犯法的,为什么梁山好汉去酒馆吃饭张口就点牛肉

解放后我们三家人分到一头大青牛,从那以后,大青牛就为我们耕种,后来成立人民公社,大青牛又到生产队里了,它为生产队干了不知多少年的活。记得我十来岁的时候,可能大青牛老了,生病了,东庄的陆兽医天天来给大青牛看病,大约三四天吧!也没有治好,大青牛死了,几个老人把它的皮剥了,肉放到锅里煮。这时,陆兽医来了,大发雷霆,因为陆兽医没有亲眼看到大青牛死,认为是宰杀的,立即告到大队,公社也来人了,那几个人吓跑了,经过几天的调查,证实确实不是杀死的,才算了事。那几个老人因为没有打死牛的报告,擅自动手,被罚几天的公分!现在想起那头大青牛,心里也不知道是啥滋味!

那是后世编剧们的杜撰。

因为喊二斤牛肉就远比二斤猪肉羊肉听起来更有气势。

这是一个好问题,《水浒》是一部什么作品呢?是一部反体制的作品,反体制的作品需要一些信号,比如,吃牛肉这件事。

私自宰杀耕牛不仅在宋朝违法,在整个中国古代,耕牛因特殊的劳动生产功能而倍受政府保护。唐朝到宋朝,官府人士主要吃羊,明朝起,蒙古人带来的阉割技术让公猪不再腥臊,猪肉成了社会主食。

梁山好汉生活在北宋末年,此后金兵打过来,北宋绝代。

王朝腐败没落的时候,官府的管制必然跟着出问题,表现在对牛肉的管制亦如此。

不过,梁山好汉们吃牛肉的地方,多数较为偏僻,比如,林冲在草料场雪夜吃牛肉。

阮氏三兄弟尽管只是捕鱼者,生活条件并不差,起码有余钱赌博。在石碣村镇大酒店招待吴用,四个开胃菜蔬端上来之后,下酒的主菜十斤雪花黄牛肉绝对是高级货,石碣村离梁山大概几十里,说明梁山附近官府的管制已经失控。

梁山好汉有不少曾经是其它地方的山大王,这也是政府管理失控的信号。

梁山好汉们不仅上馆子找牛肉吃,聚义的时候,动不动就杀牛,连人肉包子都卖上了,这些都是文学作品里反体制的信号。

恰恰因为《水浒传》写的是造反,故此要用吃牛肉来作为造反和背叛礼教的象征。

纵观水浒之中,不难发现这样的画面,不管是李逵还是武松总之都是这种有能耐,而且看似穷凶极恶的人物吧,只要一入座,便大叫“小二,切二斤上好的牛肉......”这样的套路台词,然后小二哥马上开开心心的把酒肉端上。

这事情要是真的发生在古代,这位小二哥和店老板怕是不想活了,因为私自杀牛贩卖,你面临的将是被官府抓走的风险,轻则一通板子打个半死,重则收押几年,为了吃口牛肉也够拼的。

要知道,在中国很漫长的历史长河中,吃牛肉这事可是犯法的,秦汉时期的律法规定,盗牛、屠牛者斩,食牛者罚;隋唐两朝,而且尤其以“唐律”最为严苛,你敢杀牛,官家就敢杀你。到了大宋一朝,盗牛、私自屠牛者发配一千里(宋朝吃了不让吃牛,还不让吃狗);到了明清两代,屠牛者仗责一百,判一年半。看看吧,在古代除非这条牛是自然死亡,而且还要有当地地保或族长进行批准,要不你休想动它一根牛毛。

一般吃牛肉无非就是三点,一点是你快饿死了,那就不管什么律法不律法;二者你想造反,想当暴徒;要不然就是脑子出了问题,想体验一下大牢的生活。

中华民族是个农业大伙,牛这种大型动物是百姓耕种必备劳动力,牛代表这勤恳的劳作者,象征着朴实和善良。这么为人付出的伙伴,在古代你竟然要吃他,这就跟现在你干在公共场合非礼良家和公然嗑药是一个道理。当然你可以偷着来,古代人也会偷偷吃牛肉的。

现在好了,牛肉随便吃,吃到你不想吃为止,这要是古人知道现在有这条件,能活活羡慕死。

古代杀牛并不犯法,私自杀牛才犯法。想杀牛得照着律法来办。

北宋莱州甚至收过70多年的牛肉税。

《宋会要辑稿·食货志》:宋真宗景德年间,从洛阳到开封的途中,“道逢鬻牛肉者甚众。”

《名公书判清明集》:南宋诸路从乡村到城市到处都是出售牛肉的店铺,“闻诸道途之言,自界首以至近境,店肆之间,公然鬻卖。”

南宋洪迈《夷坚志》:“台州仙居(今浙江仙居),一乡皆食牛。”“婺州(今浙江金华)赤松观,无所不狎侮,每饮必斗余,买牛肉,就道室煮食,醉饱即卧。”

《夷坚丁志》:恩州(今河北清河)民张氏即是以屠牛致富。

这都能说明当时吃牛肉是件很平常的事,至少在士人之间很平常。

梁山好汉吃个牛肉应该也挺平常的,毕竟欲望这东西是禁止不来的,人民有需求,北宋又是出了名的经济繁荣,供应这些牛肉应该是很容易的事吧?

这问题提的,古代宰杀牛犯法,那牛老了不能耕田了怎么办?你听说那朝那代的法律规定不许杀牛,养牛就必须为牛养老送终?

不许杀牛只是保护耕牛,到牛老了不能耕田时还是要杀滴,所以才留传下这样的话:

“老牛力尽刀尖死,侍候君王不到头。”

宰杀不能耕田的老牛,他那朝那代都管不着,不然有钱的回族人吃什么?

那时农民几乎家家养牛耕田,牛多淘汰下来的老牛就不会少,而一般百姓又吃不起牛肉,所以店家宰杀一头老牛,也就眼巴巴的盼着江湖好汉们进店喊:

“店家,切二斤牛肉……”

在古代,宰杀牛确实是犯罪行为,比如宋朝时,按《宋刑统》,“诸故杀官私牛者,徒一年半”;“主自杀牛马者徒一年”。根据这一法律,主人不能擅杀耕牛,但如果耕牛受伤、年老,经官府同意后,还是可以杀的。另外,尽管法律禁止擅杀耕牛,但由于牛肉是美味,民间偷偷杀牛卖肉的行为是屡禁不绝的。所以市场上有时候是可以买到牛肉的。

由于牛肉是禁制品,那些挑战社会禁忌人可能会更喜欢吃牛肉,因为吃牛肉可以彰显他们的叛逆精神啊,比如北宋初,汴京有一帮“恶少无赖之人,肆凶不逞,小则赌博,大则屠牛马、销铜钱,公行不忌。其输钱无以偿,则为穿窬,若党类颇多,则为劫盗纵火,行奸杀人”。

南宋时,宣城县境内,也有一群亡赖恶子“屠牛杀狗,酿私酒,铸毛钱,造楮币,凡违禁害人之事,靡所不有。”这些不法之徒啸聚在一处干的都是违禁的事情,包括吃牛肉。从某种意义上来说,吃牛肉大概就是黑社会生活方式的标志。说到这里,你可以理解为什么梁山好汉去酒馆吃饭张口就点牛肉了。

“八百里分麾下炙,五十弦翻塞外声,沙场秋点兵”。宋朝辛弃疾都烤牛肉了,梁山好汉不喊牛肉,还要喊嘛?八百里就是牛《晋书》载“王顗(音:已)有牛名八百里。”八百里分麾下炙,就是烤牛肉分给部下吃。难道说辛弃疾作为将军知法犯法,聚众吃牛肉,不仅聚众吃还要写成诗词流传。简直就是给牛肉打广告。

我们翻看不仅辛弃疾,黄庭坚“酒酣豪气在,尚欲椎肥牛”。司马光更过分“肥牛百头酒万石,烂漫一日供欢愉”。说到这里难道大家忘了盛唐诗仙李白“烹羊宰牛且为乐,会须一饮三百杯”。梁山好汉更是一口一个“来两斤牛肉。”

古代究竟是让不让杀牛啊,是不是很疑惑?或许我们从大思想家程颐抱怨宋朝杀牛故事中可窥见一二。程颐认为宋朝杀牛,小人之无行也。他的意思是杀牛这种事小人也不会干这样的事情。有人就反驳老牛杀了,可以卖出牛一半的价格,添点就再买新牛,反而有利于耕作啊。

其实在我国古代以农耕为主的社会,各朝都有法律明文规定保护耕牛,禁止吃牛肉的。在秦汉时盗牛、屠牛者斩、食牛者罚;隋唐时期屠牛者判一年,宋代时候屠牛者判一年半,发配一千里,明清时期则要屠牛者杖打一百,判一年半,流放一千里。(此段数据来源于网络,不具权威性,供大家参考)但是各朝对耕牛的保护是无可质疑。

宋朝杀牛,吃牛较多,主要是因为宋朝经济繁荣。宋朝被认为是我国封建时代历史上经济,文化,教育最繁荣的时代。所以他们的耕牛数量是最大的,我们可以发现李白,黄庭坚,辛弃疾这些吃牛的人都处在经济繁荣的时候(杜甫,李商隐什么的就没有这样机会写)。李白在开元盛世,其他人在宋朝。所以我们做一个大胆的推测经济极其繁荣,国库充足时候,百姓粮食满仓。对于耕牛的政策也会有所放宽个,一些老牛可以用来使用。比如忆昔开元全盛日,小邑犹藏万家室的开元和经济顶峰的宋朝。北宋就有盐田的老牛可以宰杀食用的记载。

所以梁山好汉生活在宋朝,他们有机会吃到牛肉。喊“来,二斤牛肉”总感觉像好汉,“来,两条鱼”总感觉是招待客人,“来,二斤包子”是饿极了风餐露宿孙二娘包子铺,“来,二斤猪头肉”感觉像县官来催租金,地痞流氓来搞事情,“来,二斤鸡肉”好像没这说的,直接“来只鸡”总感觉怂了一些气势。

最后,读完《水浒传》我们发现那些买肉大户还都是卖猪肉的,没有卖牛肉。估计酒店里的牛肉也是和乡里乡亲收的老牛。

文/红雨说历史

我是梦话春秋,我来回答。

作为中国是一个农耕民族,那么牛在中国人的心目中地位很高,不仅农民耕种需要牛,国家也需要蓄养许多耕牛,这些耕牛还是战略资源,因为牛筋、牛皮都可以制作弓箭、盾牌等武器。在宋朝淳化二年(991年),宋太宗专门下诏,严禁坊间对牛马进行捕杀,违者杀头。宋真宗时,对于农民养殖的耕牛自然死亡,意外死亡需要上官府上报,官府派人检验后,才能处理。避免耕牛的非自然死亡。由此我们看到宋朝对耕牛的是很重视的。

而《水浒》这部小说,描写的是以北宋年间的事,我们看其中一段,武松路过景阳冈,有一酒店叫三碗不过冈。武松连吃道:“端得好酒”,连吃三碗。然后又叫道:“主人家,有饱肚的买些。”洒家道:“只有熟牛肉。”武松道:“切二三斤来吃酒。”全书据有人统计《水浒》中吃牛肉处有48处之多,可见梁山好汉吃牛肉已经成风气。

那么小说中反应与现实中宋朝有区别,为什么总要强调,梁山好汉吃牛肉呢。

一,作者的生活。

《水浒》的作者施耐庵所处的年代是元末明初,正逢乱世。而施耐庵主要成长元朝。他个人的经历应该是以元朝的生活场景为主。《水浒》这部小说是写宋朝发生的事,但里面的生活场景不可能完全宋化。因为作者在创作中一定融进自己熟悉的环境。施耐庵熟悉的元朝,那是一个离开牛肉不能活的民族,他们喝牛奶、吃牛肉是生活的主食,那么这部《水浒》多多少少会自己的生活,施耐庵自己曾经说过:“牛肉乃上膳之品,每日食。"

二,施耐庵故意设计。

为什么让梁山的好汉们吃牛肉呢,这也是施耐庵故意设计的。宋朝是禁牛肉的,但怎么才衬托梁山好汉们的英雄气概,应该从生活细节就能看出来。朝廷禁止吃的,那么好汉们偏要吃,这样才能表现出他们反叛到底的精神。同样的描写,好汉们抱着牛肉啃,特别符合英雄的气质,如果让梁山好汉吃鸡爪子下酒,显得多么小家子气。

三,真实的宋朝并没有完全禁止牛肉。

在宋朝的早期是严令宰杀牛的,宋代的饮食菜谱中以牛肉的食材很少。然而发展到宋哲宗时,耕牛数量已经大幅增长,对于耕牛的保护也不像宋初严苛了。市场开始出现牛肉私杀买卖,但价格过高,许多人铤而走险私杀耕牛以获暴利,以至于死牛比活牛值钱。政府屡禁不止,怎么办。就有官员上书朝廷,索性放开屠牛市场,收取“牛肉税”,还能给政府增收。所以在宋哲宗后期,牛肉已经在市场能买的到了。施耐庵描写的正好是宋哲宗时期。也算符合历史。

以上三点,我们简单了解了梁山好汉为什么喜食牛肉,因为书的作者喜食,还有为了营造出梁山好汉们的气概。牛在宋初是禁杀的,而北宋末年,政局已经混乱,牛肉又走向人们的餐桌。

那么古人对牛的真实态度是什么呢。

一,祭祀。

牛是人类最早驯化的家畜之一,至少有8000年之上。在《礼记·王制》记载:“祭天地之牛,角茧栗;宗庙之牛,角握;宾客之牛,角尺。诸侯无故不杀牛,大夫无故不杀羊,士无故不杀犬豕。”规定诸侯不能随便杀牛,只有执政者才可以在春秋两季宰杀牛、羊、豕等三牲祭祀天地。那么祭祀的牛肉只能天子才能吃。这时的牛肉是上不了普通老百姓的餐桌的。

二,战争。

士兵用甲,最早用犀牛甲。但犀牛越杀越少,还有动物意识到危险迁徙。春秋战国由于战事频繁,原本分布在中原一带的犀牛向西南逃跑。犀牛没有了,那么制造弓箭、盾甲只能用耕牛皮了。这样牛又变成战略资源。

三食用。

在汉代已经有吃牛肉的记录了。《汉书·高帝纪》:“高祖入秦,约法三章,秦民大喜,争抚持牛羊酒食献享军士。”说明牛肉普通可以吃了。就因为吃的多了,耕牛就减少,汉朝开始保护耕牛。但法律是法律,人们仍然喜食牛肉。特别唐朝,我们的大诗仙李白在《将进酒》中写道:“烹羊宰牛且为乐,会须一饮三百杯。”如果牛肉不能吃,他也不会写诗里面。

从这三点我们大致可以看到耕牛在中国的位置,从祭祀神化到走向餐桌,耕牛的位置在下降,但总体是执政者保护的动物,农耕社会牛还是很重要。杀牛在古代是犯法的,确实没有做到全面禁止食用。因为耕牛在自然死亡后,不食用多么可惜,古代的肉食蛋白是如此的少。谁又能具体分辨出哪些牛是非自然死亡呢,虽然宋朝有检验官专门检验死牛,可是官员在收取佣金之后呢。我认为梁山好汉在酒店张口就点牛肉应该很应景的。

因为,他们是梁山好汉。因此,造反有理,你官家不许吃牛肉,我就是要点牛肉吃。老子被逼上梁山,那就反上梁山、替天行道。

为啥日本人几乎不吃羊肉

为啥日本人几乎不吃羊肉

日本人非常喜欢吃肉,这是全世界的共识。日本每年进口的牛肉是一个庞大的数字,除了牛肉之外,鱼肉和鸡肉也很普遍。但是有一个情况,日本人从来不吃猪肉和羊肉。问题来了,猪肉是穆斯林的大忌,可日本人信仰佛教和神道教。羊肉则是没有任何的忌讳,可是日本人为何不吃羊肉和猪肉呢?

一、首先日本那块土地上不出产羊和猪

日本一直宣称自己的文明是从公元前660年开始的,还编造出了所谓的第一代圣武天皇。这位天皇可真强悍,一口气在位100余年,这样的历史连日本人自己都不信。当时中国还处于春秋混乱时期,日本说自己出现了天皇,这有人信吗?其实日本真正的历史出现在中国的南北朝初期,当时日本进入了奴隶制社会。在此之前,日本则还是原始社会。说来也怪,日本是一个资源匮乏的国家,连动物的物种也十分匮乏。从目前日本出土的古墓来看,发现了牛、狗、马等动物的骨化石,但唯独没有羊和家猪。因此,有一些史学家认为在日本这片土地上根本没有羊和猪。后来出现的的羊和家猪都是从中国等亚洲国家引进的,这一逻辑貌似很能说明问题。有一段时间野猪成灾,但基本不吃,认为不吉利。

在佛教还没有传入日本之前,日本堪称是一个什么肉都吃的国家。根据史书记载,日本人除了吃牛肉、马肉和鱼肉之外,连熊肉、狐狸肉都吃。请注意,当时家猪已经从中原王朝传到了日本,而且已经开始在日本推广。但是佛教进入日本以后就一切都变了,日本高层统治者认为佛教对自己很有利。日本天武天皇是一位虔诚的佛教徒,公元676年,也就是唐朝的前期,日本公布了《天杀禁断令》。从那个时候开始,肉牛、马肉、鸡肉、猪肉成了大忌,包括皇族在内都不准吃。这道禁令公布的初期,日本民间还是有人偷偷吃肉。天皇鼓励民间秘密举报,就这样吓得普通国民再也不敢吃肉。喂养牛和马可以耕地和出门,喂养猪又有什么用呢?根本就不能杀不能吃。就这样,猪在日本几乎绝迹。

二、天皇大发善心,连鱼和狗都成了禁物

佛教对日本各界的生活越来越大,在南宋后期,日本当时在位的天皇一拍脑袋,下令禁止民间吃鱼。这一下子可惹怒了众人,本来大家能吃的肉就少,现在连鱼肉也不能吃。天皇的禁令遭到了各界的抵触,在这一任天皇归西以后,继位的天皇放弃了禁止吃鱼的荒唐政策。也就在这一时期,羊这种动物传入了日本,在此之前,日本虽然从书上听说过羊,但是总认为羊和龙都是神化出来的。日本国内并不出产羊,羊肉必须从中原进口,所以价格并不便宜。起初日本人根本受不了那个膻味,吃羊肉的始终不多,大多数都是富户。羊肉好不容易在日本有了一点市场,可是就在此时,日本公布了最为严厉的禁令。日本的幕府将军德川纲吉是一位世界闻名的爱狗人士,他遍布了坑爹的《生类怜悯令》。

德川纲吉命令除了鱼肉之外,所有的肉类都成了违禁品,尤其是狗肉。在德川纲吉时期,那些吃狗肉的人简直要冒着生命危险。如果大将军生气了,那食肉者会人头落地。这一情况一直持续到了明治维新的初期,在明治维新的初期,日本人还是老规矩吃鱼肉。至于其他的肉类,完全没有兴趣。明治天皇提倡吃牛肉,并且带头吃牛肉。在天皇的带领下,日本人才逐渐打破了肉类的禁忌。但可能是历史上与猪和羊打交道次数少的缘故,日本人至今都不喜欢吃羊肉。猪肉还算可以,至今有一部分人愿意吃。羊肉只有一些口味特殊的日本人偶尔吃一点,那种正宗的日本料理店是绝对找不到的。日本农民也很少喂养家禽和家畜,日本所需要的肉类绝大部分都依赖进口。

是的,在日本久了你就会知道了,日本人的确不怎么吃羊肉的,我曾经问过一些日本人为什么不吃羊肉?羊图腾吗?呵呵,其实不是的,他们回答说是因为大多数日本人不喜欢羊肉上面的那种羊膻味,就这个原因。

特别是不吃羊肉,这点也很好理解的,我们中国人就有好多不吃羊肉的,更何况那么小的的日本

日本也有人人也吃羊肉,只是吃的人比较好少,一般超市里没有卖的。你可以到「肉の丸正」去买,那里有冻成大卷的羊肉,也有羊肉片,只是切得太厚,涮羊肉不太适合。世田谷区的三轩茶屋駅前有一家,你可以去看看。还有一些卖肉的专门店也有卖的。

没错!日本人很少吃羊肉,几乎不吃就有点说过头了;

老金没去过日本,但看过日本动漫改编的系列短剧《孤独美食家》中,主人公五郎吃遍日本各大城市的小饭店,吃过鱼肉,牛肉,虾,鱿鱼,猪肉,鲸鱼肉,金枪鱼肉,鸡肉,好像只吃过几次羊肉,例如他吃过一次烤羊肩肉---------

看见第一张截屏的解说词了吗------------讨厌的羊肉也能入口;

日本人讨厌羊肉啥呢?讨厌的是羊肉的膻味!

日本的调料不像中国的那么丰富,就那么几种,盖不住羊肉的腥膻味,他们不像中国往羊肉里加葱姜料酒甚至加孜然,辣椒面的习惯,羊肉在日本人那里恐怕是口感好,味道忍受不了的食物!

中国的孜然羊肉

从五郎吃过的食物来看,吃羊肉的次数,屈指可数,还有一集吃的是羊肉刺身,就是生羊肉切片,拌佐料吃!估计也只有日本人这么干,中国人可真吃不下,肯定会架一口锅,涮着吃!

从中国传入日本的佛教讲究不杀生,于是日本人便很少养殖猪,羊用于食用,改以吃海里的鱼为主,牛因为要参与农田的耕种,留了下来,甚至培养出了日本引以为傲的和牛;

和牛的肉质嫩而多汁,肥瘦相间,类似大理石花纹,又名雪花肉,营养价值极高,被日本人奉为国宝。

相比之下,羊肉就难以和大块牛肉匹敌,加上腥膻味重,自然不被日本人看好,食用;

日本本州九州四国三个岛都是人多地少,没地方给羊准备饲料,至于地广人稀的北海道有土地用来养羊,所以至今北海道是日本主要产羊,吃羊的地方!不过相比牛肉,猪肉,鸡肉年消耗都在几百万吨,海产品消耗五六百万吨,北海道羊肉每年只消耗几万吨;

北海道人喜欢用这种鼓起的烧烤炉烤羊肉,看起来就像是蒙古人的帽子,名叫成吉思汗烧烤

你对日本对饮食习惯有何看法?期待你的留言:

日本的天武天皇在位时下令禁止食用五兽,就是牛,马,狗,猴(为什么吃猴==?),鸡,再加上后来佛教传入,和日本神道教的影响(他们认为兽肉是不洁之物)肉食在日本人的食谱当中占有的比率就越来越少,但是实际上并不是没有,包括打猎得来的什么野猪啊鹿啊熊啊什么的是不禁止的,而且那个年代农业没那么发达的,让所有人吃饱肚子,没有渔猎补充怎么可能呢。

之后,在战国时代,因为战争和自然原因,农作物常年欠收,有东西吃能活命就不错了,所以这期间禁肉令实际上就打破了。再之后,到了江户时代,战火平息了,农业发展了,于是大家又不吃肉了。

再后来就明治维新时期,日本的国门打开,日本人发现,啊也吃肉养大的荷兰人葡萄牙人怎么一个个这么牛高马大的,加上末代的肉祖宗幕府将军活得高寿(76岁,古稀之年),和日俄战争当中陆军海军的非战斗减员比例(陆军因脚气病阵亡了4000多,海军只有34人得了脚气病,而且症状轻微没有死亡,这个事件还挺著名的,当中有些反复我就不明说了楼主有兴趣请问谷歌大神),一系列事情之后统治者终于发现,原来肉真的不是什么不洁之物,吃肉好处多啊,然后才下令全民吃肉,天皇带头每顿饭必然大块吃肉。所以总体来说,日本历史上真正“比较绝对的禁肉时期”就只有江户时代那300年上下,说长不长,说短不短

为啥日本人不吃羊肉?谁说的?他们不仅吃羊肉,而且还吃得很香呢!如果有谁告诉我:“在日本卖羊肉的很少,很多人确实都不爱吃”时,我就会理直气壮的告诉他:“那是因为日本的羊肉不好吃!”为什么洒家的回答如此硬气?那是因为洒家的证据十分确凿!

有把子年纪的人都应该记得,在你们小的时候,即使没看过《鸡毛信》的电影,也一定看过《鸡毛信》的小人书。

《鸡毛信》讲的是:抗日战争期间,当民兵的爸爸把一封粘了三根鸡毛的“鸡毛信”交给了儿童团长海娃,要他以放羊为掩护、尽快把信交到八路军手中。为什么要粘三根鸡毛呢?说明此信不但重要,而且还十万火急!于是,海娃把信揣在怀里,赶着羊群出发了。哦,信里写的啥内容呢?写的是这几天日本鬼子下乡扫荡,炮楼里的人不多,要八路军借此机会把鬼子的炮楼端喽。

谁知海娃走着走着、竟然撞上了前来扫荡的鬼子兵。趁鬼子还没临近,急中生智的海娃忙将“鸡毛信”拴在了一只大羊的尾巴后面。结果鬼子到底是连人带羊都扣了下来。让海娃赶着羊群走在前面,一个是给鬼子带路,再一个估计是怕民兵埋了地雷。另外,让海娃赶着这群羊跟着,鬼子们的伙食也就可以大大的改善了……

一路上,小英雄海娃经历了两个险情,一个是走着走着,羊拉屎啦,而且还是一个拉都跟着拉。眼瞅着屁股后面藏着“鸡毛信”的大羊就要撅起尾巴开拉,海娃急了,忙捡起石头、土坷垃的向大羊尾巴上砍去。大羊虽然憋着屎难受点儿,可毕竟没有泄露了“鸡毛信”的秘密。再一个险情就是:鬼子们宰羊吃时,一个伪军抓着拴着“鸡毛信”的大羊要拉去宰,海娃紧紧的抱着大羊往后拽,一边拽一边对伪军喊:“这个羊太老了,肉不好吃了,你们还是宰小羊吃吧。”你们看,小海娃有多么机智!最后,在海娃的巧妙周旋下,不仅把鬼子带进了八路军的包围圈,还顺利的把“鸡毛信”交到了八路军手中,使得八路军成功的端了鬼子的炮楼!

在海娃同鬼子接触的过程中,小鬼子们可不只是吃了一次羊啊。他们把羊宰了后,架起来,底下点上火就边烤边吃了,吃的那叫一个香。您说这又没油又没盐的还吃的那么香,这要是边刷油边撒孜然、辣椒面和盐的这么一烤,还不得香死他们?

好啦,洒家这个证据确凿吧?!!

在此,洒家坚定不移的相信,凡是看过《鸡毛信》的朋友们,不仅会是俺强有力的证人,或许还会俺一个大大的赞呢!

哦,最后一幅图片是鬼子喝羊奶的,您仔细看看……

您好,我是澜馋食记,美食领域青云计划获得者,我来回答您的问题。

(北海道羊肉)

为啥日本人几乎不吃羊肉?其实问题是不准确的。北海道就吃羊肉,而且吃的还挺疯。别说,我去札幌啊,小樽旅游的时候,感觉他们的泉水羊还是挺好吃的。所以并不是说日本人几乎不吃羊肉,而是有明显的地域性。

(牛肉火锅寿喜锅)

现在日本基本上每年都有10万吨左右的羊肉消耗量。基本上一大半都消耗在北海道地区。日本人似乎对羊肉有一种天生的抗拒,既没有好的做法,也没有办法去掉他的腥膻。羊肉自然在超市的角落里冷落了。

靠山吃山,靠水吃水。日本四面环海,从古至今世代食海鲜,小到三文鱼,大到鲸鱼。日本因为是个岛国,所以食草动物养殖也不发达。海鱼味儿、羊肉味区别还是很大的,膻味也不是一般人能接受的。还是哪句话,一方土地,养一方人

纠正,日本人不是不吃羊肉,是吃的少,原因如下:

日本,韩国这类国家整体地少人多,农业用地资源紧张,粮食谷物产量有限,不足以支撑商业化养羊业哥养牛业,整体来讲,日本,韩国羊的饲养成本很高,缺乏基本的商业竞争力,这一点和

为什么《水浒传》里的好汉似乎都喜欢吃牛肉

为什么《水浒传》里的好汉似乎都喜欢吃牛肉

《水浒传》中强调梁山众好汉喜欢吃牛肉,是因为牛肉是具有“造反”意义的象征性食物,这比较符合当时的社会背景。其实中国人早先也是吃牛肉的,但是到春秋战国时期,为了提高农业的产量,牛耕成为重要的农业耕种措施,因而牛成了国家重要战略物资,受到国家的保护,不允许有私自宰杀牛的行为。

因为牛肉的营养价值高,而且也是很好的下酒菜,也是大家喜欢吃的原因吧。既然说到牛肉了,我们来看看一道牛肉的吃法。

酱牛肉做法

1.做酱牛肉最好用牛腱子肉,软中带筋、有嚼劲,先把外层的多余的筋膜去掉,然后拆成大块,用清水浸泡3个小时以上,中途每一个小时换一次水,充分去除里面的血水。这是做酱牛肉的第一泡——浸泡去血水。

2.大葱切成段、拍散,生姜拍扁,几根斤菜也拍散、切成段,香菜不用去根、也拍散切成段放在一起,加入几块腐乳、20克甜面酱,20克生抽,再加入一些高度白酒,加入食盐、白糖味精、五香粉、鸡粉、几粒八角、一小撮麻椒、一小撮小茴香、两片香叶,加入一些清水用手抓匀备用。

3.牛肉浸泡好以后挤干水分,在肉块上斩一些刀口、方便入味。酱牛肉想要好吃,“第二泡”也非常重要——酱泡入味,把刚刚调好的酱料倒在牛肉上面,充分的抓揉按摩让味道渗入进去,然后用保鲜膜盖住,放在冰箱中密封腌制12个小时,让牛肉内外的盐度、酱香味保持一致,口感均衡的酱牛肉,才算得上上等酱牛肉。

4.用酱泡、酱味有了,香味还不够,我们还需要香料:桂皮、白芷、干辣椒、小茴香、香叶、白扣、花椒、草果、丁香、陈、八角、两颗黄栀子上色提香,用打碎,也不要太碎容易留下料渣,香料的味道打碎后还能充分的挥发出来。也可以用擀面杖手动磨粉,然后把打好的粉料用纱布包住、做成料包。

5.砂锅中加入热水,放入葱姜、做好的料包、加入老抽、蚝油、生抽、再淋一些料酒、少许白酒去腥、食盐、味精、鸡粉、五香粉,还有非常关键的“3酱”——两勺甜面酱、两勺黄豆酱、几块腐乳,这三种酱均是发酵而成,是牛肉酱香味的主要来源,腌制时要放,卤制时也要放,酱料的用料一定要足,才能突出酱香的口感。大火把汤汁烧开、把酱料搅化。

6.经过酱泡入味的牛肉从里到外都透着酱红色,这个时候的底味已经很足了,把上面的料渣清理掉,然后放入锅中进行深度加工。

7.做酱牛肉千万不能焯水,牛肉也要开水下锅,防止肉质中蛋白质收缩,肉块发柴、炖不烂。把牛肉放入调好的砂锅汤中,这里料汤一定要没过牛肉,才能保证味道和色泽一致。大火煮至再次开锅,把血沫去干净,这个血沫一定要多撇几次以保证牛肉的醇香。

8.没有溢出来以后放入两根斤菜、一整个青椒,芹菜和青椒能够发挥独特的去腥增香的效果。然后盖上锅盖,转小火炖煮一个半小时,一定要小火炖,大火容易把牛肉炖散。

9.一直炖到牛肉能用筷子轻松扎透就可以了。

这个时候关火,先不要着急出锅,盖上锅盖继续焖至汤汁自然冷却,这是做酱牛肉的“第三泡”——让酱香味直达深处。

10.酱香红润、软烂多汁、香飘四溢、有筋有软、怎么切都不散。

秦国的皇帝叫什么!

秦国的皇帝叫什么!

秦国历代皇帝秦庄公秦仲之子。周宣王六年(前822年),秦仲被西戎攻杀,其子嬴也即位,是为庄公。周宣王七年(前821年),秦庄公率兄弟五人以及周朝兵马七千人,击败西戎,周宣王封庄公为西垂大夫,封大骆犬丘(甘肃天水市西南礼县一带)之地。又封秦仲次子赢康于夏阳的梁山(陕西澄城县东北),号梁康伯,史称“西梁”。秦德公公元前709——公元前676。春秋时秦国国君。嬴姓,名字失传。宪公之子。前677——前676年在位。在位期间发展生产,并将国都迁至今天的陕西省凤翔县,自此后数百年秦稳定地以此为都。为此后数百年秦国的发展壮大奠定了基础。秦穆公秦穆公(?—前621)春秋时代秦国国君。嬴姓,名任好。在位三十九年。谥号穆。在部分史料中被认定为春秋五霸之一。秦穆公非常重视人才,其任内获得了百里奚、蹇叔、丕豹、公孙支等贤臣的辅佐,曾协助晋文公回到晋国夺取王位。周襄王时出兵攻打蜀国和其他位于函谷关以西的国家,开地千里,因而周襄王任命他为为西方诸侯之伯,遂称霸西戎。生平简介秦德公之少子,成公之弟,名任好,嬴姓。春秋时秦国的国君,公元前659年至公元前621年在位。他任用百里奚、蹇叔、由余为谋臣,击败晋国,俘晋惠公,灭梁、芮两国。后在崤(今河南三门峡东南)之战被晋军袭击,大败,转而向西方发展,“益国十二,开地千里,遂霸西戎”,对秦的发展和古代西部的民族融合都做出了一定的贡献,是有所作为的政治家。秦僻处西陲,周初为附庸小国,春秋初年因秦襄公助平王东迁才被封为诸侯,并承平王赐给岐山以西之地,后定都於雍(今陕西凤翔南)。到了秦穆公(前六五九年--前六二一年执政)时,国势逐渐强大起来。秦穆公名任好,赢姓,秦国历史上一位有作为的君主。他在位期间,内修国政,外图霸业,统一了今甘肃、宁夏等地,开始了秦国的崛起。秦国原是居住在秦亭(今甘肃张家川)周围的一个嬴姓部落。秦襄公因护送平王东迁(见周幽王)有功,封为诸侯,赐给歧以西地,正式建国。经文、宁、武、德、宣诸公,秦的疆土不断东移,到穆公继位时,已占有大半个关中。秦穆公继位当年(前659年),就亲自带兵讨伐茅津(今山西芮城东)的戎人,开始了扩张疆土的事业。秦穆公娶晋太子申生的姊姊穆姬为妻。穆公五年(前655年),晋献公灭虞,俘虏了虞公及其大夫井伯、百里奚,就将他们作为穆姬的媵人(随嫁的人)陪嫁到秦国。百里奚不愿忍受奴隶的生活,逃到宛(今河南南阳),被楚国人捉去。秦穆公胸怀大志,却苦於无贤才辅佐。有人告诉他,穆姬媵人百里奚是不可多得的人材,他喜出望外,急忙去请,却得知百里奚已经逃到楚国。秦穆公愿以重金赎回百里奚,又怕楚人不给。於是派使者到楚,说:「中国的媵奴百里奚逃到贵国,请允许我方用五张公羊皮将他赎回。」楚国一看此人如此不值钱,也就答应了秦的要求。当七十余岁的百里奚被押回秦国时,秦穆公亲自为他打开桎梏,与他商谈国事。百里奚说:「我是亡国之臣,哪里值得君公垂询!」穆公说:「虞君不用你,才使你被掳,并不是你的过错。」坚持向百里奚讨教,两人一直谈了三天,穆公十分高兴,以百里奚为国相。由於百里奚是用五张公羊皮赎回来的,所以人称其为「五羖大夫」。百里奚辞让道:「我不如我的朋友蹇叔。蹇叔贤能而不为世人了解。当年我在外漫游受困於齐,不得已向别人乞讨,是蹇叔收留了我。我因此想到齐君无知那儿做事,是蹇叔阻止了我,使我幸免与无知一起被杀。我到周地,见王子颓喜欢牛,就以养牛去接近他。后来,王子颓想用我,又是蹇叔阻止了我,使我免於被诛。我到虞君手下做事,蹇叔又阻止我。我也知道虞君不会信用我,只是为了那一份俸禄和爵位,暂时留下来,想不到就当了俘虏。从这三件事,我深知蹇叔的贤能。」秦穆公於是用很重的礼品,将蹇叔请来秦国,任命他为上大夫。秦国要发展,首当其冲的是其东邻晋国。在百里奚和蹇叔的辅佐下,秦穆公将注意力集中於晋。晋献公晚年,骊姬之乱,公子重耳和夷吾出逃。穆公九年(前651年)晋献公死,驴姬子奚齐继位,旋即被其臣里克杀死。秦穆公派百里奚带兵送夷吾回国继位,为晋惠公。夷吾事先答应将河西八城割给秦作为谢礼,但继位后却毁约。晋臣丕豹逃到秦国,受到穆公重用。十二年(前648年)晋国旱灾,秦穆公运了大量粟米给晋。十四年(前646年),秦国发生饥荒,晋国不仅不给秦国粮食救灾,反而乘机出兵,於次年攻秦。双方在韩原大战,秦军最终生俘晋惠公。在周襄王和穆姬的请求下,秦穆公与晋惠公结盟后,将其放回。晋惠公送太子圉到秦国为质子,并将黄河以西的地方献给秦国,秦的东部疆界扩至龙门。二十三年(前637年),晋惠公死,其子子圉逃回国继位,为怀公,继续迫害逃亡的公子重耳。秦穆公於是将重耳从楚国迎来,以极为隆重的礼节接待,将女儿文嬴及四位宗女嫁其为妻,然后於次年送重耳回国为君,是为晋文公。晋文公杀死子圉,在秦的参与下,尊王攘夷,败楚城濮,成为霸主。三十年(前630年),秦又出兵帮助晋文公围郑。郑老臣烛之武夜里从围城中绳出,见秦穆公说:「郑国灭亡,於秦不利。晋人这次开拓了东边的领土,下次就会向西边的秦国用兵。大君何必损害自己国家的利益,共帮助晋国呢?」秦穆公於是与郑结盟,留杞子、逢孙、杨孙戍守,罢兵而还。秦穆公三十二年(前628年)冬,晋文公死。这时,杞子从郑国派人送信回国,说:「郑人将北门的钥匙交给了我,如果悄悄地派军队来,郑国就能得到。」秦穆公问蹇叔和百里奚,两人回答道:「经过几个国家几千里路去袭击别人,很少有成功的。我军的行动郑国一定会知道,不能去!」秦穆公说:「我已经决定了,你俩不必再说。」於是派遣百里奚的儿子孟明视、蹇叔的儿子西乞术和白乞丙三将带兵出发。百里奚和蹇叔哭著为军队送行,秦穆公很生气,说:「我出兵,你们却哭著沮丧我军的士气,这是为什么?」二老答道:「我们并不敢沮丧士气。只是我们年纪大了,儿子要出征,怕以后再也见不看了!」二老对其儿子说:「你们的军队一定会吃败仗,晋人将在崤山阻击。」三十三年(前627年)春,秦军东去,经过成周北门时,车左、车右都脱去头盔下车致敬,随即跳上车去的有三百辆战车的将士。王孙满看了以后说:「秦军轻挑而无礼,一定会失败!」秦军经过滑国时,郑国的商人弦高正贩了牛准备到周去卖,见秦军,就将所带的十二头牛全部迭给秦军,说:「听说大国将要诛灭郑,郑君已经作好迎战的准备,派我先迭十二头牛犒劳贵军士卒。」秦军三位将军商量道:「郑国已经知道我军要去袭击,去了也没有用。」於是灭了滑国,往回撤兵。滑是晋国的同姓之国。当时,晋文公还没有下葬。太子襄公愤怒地说:「秦国欺侮我丧父,乘机攻灭我的同姓之国。」於是,将丧服染成黑色,出兵在崤山阻击,大败秦军,将三位秦将全部俘获。晋文公的夫人文赢,是秦穆公的女儿,她对襄公说:「这三人挑拨我们两国国君的关系,穆公对三人恨入骨髓。你何必自己去杀他们呢?不如放他们回去,让穆公去将他们煮死!」晋襄公同意了。秦穆公穿了素服,哭看到郊外迎接孟明视等人,说:「我不听从百里奚和蹇叔的话,使你们三位遭受耻辱,你们有什么错?你们要专心谋划报仇雪耻,不可懈怠!」恢复了三人的官职,对他们更加信任了。三十四年(前62前6年),秦穆公又派孟明视等带兵东向,与晋军战於彭衙(今陕西白水东北),秦军再次失败。两次较量,秦东进的路被晋牢牢地扼住,只得转而向西发展。当峙,在今陕甘宁一带,生活著许多戎狄的部落和小国,如陇山以西有昆戎、绵诸、翟,泾北有义渠、乌氏、朐衍之戎,洛川有大荔之戎,渭南有陆浑之戎。他们生产落后,披发衣皮,各有君长,不相统一。他们常常突袭秦的边地,抢掠粮食、牲畜,掳夺子女,给秦人造成很大的苦难。秦穆公向西发展,采取了比较谨慎的策略,先强后弱,次第征服。当时,西戎诸部落中较强的是绵诸(在今甘肃天水市东)、义渠(在今甘肃宁县北)和大荔(今陕西大荔东)。其中,绵诸有王,住地在秦的故土附近,与秦疆土相接。正好,绵诸王听说秦穆公贤能,派了由余出使秦国。秦穆公隆重接待由余,向他展示秦国壮丽的宫室和丰裕的积储,向他了解西戎的地形、兵势。又用内史廖的策略,挽留由余在秦居住。同时,给绵诸王送去女乐二八。动听美妙的秦国音乐舞蹈,使戎王大享眼耳之福。他终日饮酒享乐,不理政事,国内大批牛马死亡,也不加过问。等到绵诸国内政事一塌糊涂,秦穆公这才让由余回国。由余的劝谏,受到戎王的拒绝。在秦人的规劝下,由余终於归向秦国。秦穆公以宾客之礼接待由余,和他讨论统一西方戎族的策略。穆公三十六年(前624年),秦穆公亲自率兵讨伐晋国,渡过黄河以后,将渡船全部焚毁,表示誓死克敌的决心。秦军夺得王官(今山西闻喜西)和郊。晋军不敢出战,秦军从茅津渡过黄河,到南岸崤地,在当年的战场为战死的将士堆土树立标记,然后回国。三十七年(前623年),秦军出征西戎,以迅雷不及掩耳之势,包围了绵诸,在酒樽之下活捉了绵诸王。秦穆公乘胜前进,二十多个戎狄小国先后归服了秦国。秦国辟地千里,国界南至秦岭,西达狄道(今甘肃临洮),北至朐衍戎(今宁夏盐池),东到黄河,史称「秦穆公霸西戎」。周襄王派遣召公过带了金鼓送给秦穆公,以表示祝贺。三十九年(前621年),秦穆公死,安葬於雍(今陕西凤翔东南),殉葬而死的有一百七十七人,其中包括子舆氏的三个儿子奄息、仲行、针虎。这三人十分善良、勇武,国人对此悲痛万分,赋《黄鸟》之诗,唱道:「彼苍者天,歼我良人;如可赎兮,人百其身!」意思是,青天呵,怎么将这么善良的人给殉葬了?如果可以赎命,我们宁愿出一百条命将他们换回来!秦简公(?—前400年),名叫嬴悼,秦灵公之子。在位期间曾在洛水西岸修筑长城,用以自守,史称「堑洛长城」。秦惠公是秦简公的儿子。做了十三年国君,在位的第十三年,秦对蜀国发动进攻,攻占了南郑。病死,其子秦出公继位。秦献公秦献公(?-前362),一作“元献公”。战国时秦国君。灵公之子。公元前384-前362年在位。名连,一名师隰(xí),又称公子连。初出奔于魏。秦惠公死,子出子年幼即位,由其母与宦官掌权,引起国人不满。后庶长菌改杀出子,他乘机回国,被菌改迎立即位。曾废止从死(殉葬)制度,城栎阳(今陕西临潼北渭水北岸),在蒲、蓝田(今陕西蓝田西)等地设县。秦献公七年(公元前378年)“初行为市”。十年,立户籍相伍。二十一年,大破魏军于石门(今山西运城西南),斩首6万,是为战国时秦对东方各国的第一次大胜。秦孝公(前381—前338)战国时秦国君。姓嬴,名渠梁。公元前361—前338年在位。战国时代秦国有名的一位君主。秦孝公一生中干过两件大事,其一是迁都咸阳,其二是任用商鞅变法。《过秦论》中写到“秦孝公据崤函之固,拥雍州之地,君臣固守以窥周室,有席卷天下,包举宇内,囊括四海之意,并吞八荒之心。当是时也,商君佐之,内立法度,务耕织,修守战之具,外连衡而斗诸侯。于是秦人拱手而取西河之外”。公元前361年,仅有21岁的秦孝公正式登基。这时,秦不为各国重视,连权力被架空的周天子都不愿意搭理秦国。于是,他愤然喊出:“诸侯卑秦,丑莫大焉”。在这一年,秦孝公颁布了“求贤令”。卫国人商鞅在这种背景下来到秦国,并很快受到重视。经过商鞅的两次有力的改革举措,使秦国走上了富国强兵之路。商鞅变法是先秦最彻底的一场变革,它取消世袭的特权,规定按军功给予爵位和田宅奴隶。秦孝公十二年(前350年)把国都从雍(今陕西凤翔南)迁到蔌阳(今陕西蔌阳东北),进一步实行变法。从此秦国日益富强,为后来的统一六国开辟道路。秦惠文王(公元前356年~前311年),名嬴驷,孝公之子。惠文王为太子时犯法,商鞅掌刑法,曾黥(在面上刺字)其师以辱之。故孝公一死,惠文王即位,就将商鞅车裂,然而他并未废除商鞅之法。秦惠文王在位期间,任用贤能,推行法制,并不断向外拓展领土。公元前330年,秦惠文王命大良造(战国初秦国的最高官职,掌军政大权)公孙衍在雕阴(今陕西甘泉县南)打败魏军,不久,魏尽献河西地于秦。秦以黄河、函谷关为界抵御关东诸侯,进可攻,退可守,在战略上处于十分有利的地位。公元前325年,惠文王自称为王。公元前318年,韩、赵、燕、楚、魏五国“合纵”攻秦,被秦军打败。张仪又游说(shuì)拆散齐、楚联盟,秦乘机打败楚军,占领汉中。在对关中六国作战取胜后,秦惠文王采用大将司马错的建议,于公元前316年出兵灭蜀,随后又灭掉苴(jū,今四川昭化东南)和巴(国都在今重庆市嘉陵江北岸),使得秦“擅巴蜀之饶”,为以后发展准备了雄厚的物质基础。秦惠文王在位27年。死后葬于陕西咸阳市秦都区,陵墓呈覆斗形。秦武王秦武王(?—前306年),秦惠文王之子,公元前310年,秦惠文王死,太子嬴荡即位,他就是秦武王。秦武王身高体壮,勇力超人,重武好战,常以斗力为乐,凡是勇力过人者,他都提拔为将,置于身边。乌获和任鄙以勇猛力大闻名,秦武王就破例提拔为将,给予高秩厚禄。齐国人孟贲,力大无穷,勇冠海岱:陆行不怕虎狼,水行不避蛟龙,一人同时可制服两头野牛。听说秦武王重用天下勇士,孟西赴咸阳面见秦武王,被任用为将,与乌获、任鄙享受一样的待遇。早在秦惠文王时,张仪就入秦献计:秦军东进中原,先取韩国军事重镇、周都洛阳的门户——宜阳,以宜阳为跳板,控制东西二周和周天子,以据有九鼎为象征,挟天子而令诸侯,建立中原霸主之业。由于当时秦惠文王为巩固后方而集中兵力灭蜀,暂把张仪之计搁置一旁。秦武王即位后,已经灭蜀,后方巩固,国力正盛,秦武王欲对外征伐,自然想起了张仪前言。他对右丞相樗里疾、左丞相甘茂说:“寡人生在西戎,没有到过周都洛阳,不知中原怎样繁华。寡人渴望有一天,驾车进入周王畿游历,亲目一睹天子重器九鼎。若能如愿,死也心甘。不知二位,谁能为寡人伐宜阳,进中原?”樗里疾回答:“韩国宜阳城坚兵精,路远道险,倘若魏、赵二国出兵救宜阳,秦军孤军深入险境,一旦失利,后果不堪设想”。秦武王听了,很不高兴。这时,甘茂说:“伐韩宜阳,必先破韩魏联盟,只要魏国助秦,赵国就不可能越魏救韩,韩被孤立,宜阳城就可能被秦军攻破。”秦武王大喜,即派甘茂出使魏国。甘茂以共享伐韩之利相引诱,与魏王建立了秦魏共伐韩国的联盟。甘茂怕秦武王在伐宜阳期间,听信樗里疾之言而变卦,特派副使向寿报告武王:“魏王已经同意与秦国共伐韩国。虽然得到魏国支持,还是不伐宜阳为好。”武王听了,很不理解,亲自赶到息壤召见甘茂,问甘茂为何改变伐韩计划。甘茂说:“宜阳城池坚固,兵精粮足。秦军冒千里之险攻宜阳,决非短时能够凑效。如果攻宜阳时间延长,必然有人在大王面前诽谤,大王听信小人之言,臣攻宜阳不仅失败,还要身败名裂。”武王坚定地说:“寡人不听小人之言,愿与你定息壤之盟,为你解后顾之忧。”于是君臣当面签订盟约。接着以甘茂为大将,领兵五万伐宜阳。甘茂攻宜阳,长达五个月,没有见效。这时,右丞相樗里疾对武王说:“秦军攻打宜阳城已经五个月,精疲力尽,锐气大丧,再挺下去,恐怕形势要发生变化,不如班师为好。”武王听了,就派人召甘茂班师回朝。甘茂写信一封,让来人带给武王。武王拆信一看,只有“息壤”二字,恍然大悟。于是派出五万援兵,令乌获带领往助甘茂。甘茂得到生力军,兵力大增,遂以乌获为先锋,击退韩国援兵,攻陷了宜阳孤城,斩杀韩军七万人。韩国元气大丧,急忙向秦国求和。秦军占领宜阳,周都洛阳门户洞开。秦武王亲率任鄙、孟贲精兵强将大举进攻洛阳。周天子无力抵御,只好出迎秦军。秦武王直奔周室太庙,往观九鼎。只见九个宝鼎一字排列在殿堂之内。这九鼎本是大禹收取天下九州的贡金铸成,每鼎代表一州,共有荆、梁、雍、豫、徐、青、扬、兖、冀九州,上刻本州山川人物、土地贡赋之数。武王逐个审视,看到雍州鼎时,对众臣说:“这鼎有人举过吗?”守鼎人回答:“自从有鼎以来,没有听说也没有人见过举鼎,这鼎重达千钧,谁能举得起呀!”武王问任鄙、孟贲二将:“两个人,能举起吗?”任鄙知道武王恃力好胜,婉言辞谢:“臣只能举百钧之物。这鼎重千钧,臣不能胜任。”盂贲伸出两臂走到鼎前,说:“让臣试举,若举不起来,不要怪罪。”说罢,紧束腰带,挽起双袖,手抓两个鼎耳,大喝一声“起!”,只见鼎离地面半尺高,就重重地落下,盂贲感到一阵晕眩,站立不住,幸被左右拉住,没有倒庄地上。武王看了发笑:“你能把鼎举高地面,寡人还不如你吗?”任鄙劝道:“大王万乘之躯,不要轻易试力”。武王固执不听,卸下锦袍王带,束紧腰带,大踏步上前,任鄙拉着武王苦苦劝阻,武王生气地说:“你不能举,还不愿意寡人举吗?”任鄙不敢再劝。武王伸手抓住鼎耳,心想:“孟贲只能举起地面,我举起后应移动几步,才能显出高低”。于是,深吸一口气,使出乎生力气,喝声:“起!”。鼎被举起半尺,武王接着移动左脚,不料右脚独力难支,身子一歪,鼎落地面,正砸到右脚上,武王惨叫一声,倒在地上。众人慌忙上前,把鼎搬开,只见武王右脚足骨被压碎,鲜血流了一滩。等到太医赶来,武王已昏迷不省人事,仍然自言自语;“心愿已了,虽死无恨。”入夜,武王气绝而薨。周赧王闻报大惊,亲往哭吊。右丞相樗里疾护棺回咸阳,立武王异母弟赢稷为王,是为秦昭襄王。安葬之后,樗里疾追究责任,将孟贲五马分尸,诛灭其族;奖励任鄙劝谏之能,升为汉中太守;同时谏议秦昭襄王,追究甘茂耸恿武王入周观鼎之罪。甘茂听到风声,害怕治罪而逃到魏国,至死不敢还秦。

秦朝的法律有多苛刻

秦朝的法律有多苛刻

透过两千多年厚重的历史尘埃,秦王朝留下的“苛政”符号,随着秦简的发掘有了另一层解读--秦代法、律、令较完善,“奸邪不容,皆务贞良”,于是秦代官吏“慎遵职守”,凡事“细大尽力,莫敢怠荒”。秦律调整的范围遍及国家、社会和家庭各个领域,达到了十分细密、详备的程度,可以说从生产到生活,从个人到牛马,从国家到家庭,基本实现了“治道运行,诸产得宜,皆有法式”。

秦帝国小官吏的法律片段

秦王政三十二年,在帝国的一座叫迁陵的县城,人们刚开始一天劳作。一个叫昌的人是这里的最高长官。每天,官吏们都要经手大量公文,按秦制,凡在此地处理过的文件,都要仔细抄写备份,建立档案,以便查验。负责抄写档案的是一些专门的写手,在每份档案后,都注有他们的名字。

这天,隶属于迁陵县启陵乡的乡长夫正在向自己上级写一封推荐信,在信中他提到乡里缺少一个里长和一名邮差。这封信在正月戊寅朔甲午发往县城,送到昌的面前。4天后,夫收到了县长昌的回信,请求被驳回,更为严重的是,昌回信的口气十分严厉。

夫和昌是服务于秦帝国的两个普通官吏,他们不会想到,两千多年后的公元2002年,年轻的古文献专家张春龙,看到了这件事情的全过程。张春龙还发现了一个不同寻常的迹象:负责递送这封公文的人,竟是一个有罪的女人。秦代的很多邮人平时在驿站旁照常劳作,一旦有重要信件便立刻出发。他们的足迹编织成维系帝国统一的严密网络。

这批秦简总共3.6万多枚,源源不断地从湖南湘西古城里耶的井下发掘出。简上的文字达数十万字,全部是秦代洞庭郡迁陵县的官署档案。里耶秦简基本是秦朝的档案资料,涉及到法律的内容非常少,张春龙告诉记者,“有一些讲到处理案件的结果,但没有法律条文本身和犯罪的过程”。

但是为数不多的关于法律的记载,却相当有趣味。比如有十几条里耶秦简,“详细记录了不同官员的捕鼠数量,某人捕鼠七只、某人十只、某人三只”。张春龙说,“一开始我们对这些记载大惑不解,对照1975年云梦出土的秦律后就明白了,仓库保管制度非常严格”。秦律规定,仓库物资的保管责任重大,仓库的墙垣要高,闲人不准靠近它,不是主管官吏不准入内。要悉心管理,要“慎守为敬”。违背这些规定,或发生火灾,或损败了物资的,“官吏有重罪”。捕鼠则属于防止物资损败的行为。

12连简是张春龙的又一发现。在昏暗的井下,沾满泥土的一组12枚简紧紧地连在一起,其上文字详细记载秦始皇时阳陵县12人,因为过错被罚款又无力缴纳的事情,他们跋涉千里来戍守洞庭郡。由阳陵县各乡里到洞庭郡,这12个在洞庭郡服役的人,遇到老家的政府人员来催债,一级一级的政府官员都记下了他们处理这些事情的经过和时间。最后,洞庭郡的长官做结论,还是当依法办事,并署上,“以洞庭司马印行事”。

张春龙感慨地说,秦时官吏认真负责的工作态度让今人感叹,“每个人罚款的数额非常具体,最多一人欠债一万七千多钱”。对照云梦出土的秦律,无力缴纳罚款的人,在政府部门干活一天,如果自备伙食,得8个钱,如果不备伙食,一天6个钱。在里耶秦简中记载的案例处罚结果,“绝大部分跟经济相关,比如缴纳罚款,跨地区地大规模调动人员和物资,把咸阳附近的人发送到湖南、湖北等地服役,又把这些地方的物资送往咸阳等等”。

而这些案件处理结果,与1975年出土的云梦秦简相对照,就使两千多年前的秦帝国又一次生动再现。秦律第一次现身,不得不归功于秦代另一个小人物“喜”。在云梦睡虎地秦简出土以前,关于秦代历史的研究,只能根据司马迁的《史记》、班固的《汉书》及卫宏的《汉旧仪》。而“喜”最为重要的角色--秦朝县级的法律官员,兢兢业业的他在墓葬里留下了大量的秦国法典内容。

“喜”长眠在湖北云梦,据历史学家李学勤推测,“他可能是南郡长大的秦人”,这里地势高眺,形如卧虎。楚国令尹斗彀於菟出生后被郧夫人弃于梦中,一只老虎卧于此地,给斗彀於菟喂奶,于是此地被称为睡虎地。1975年12月,震惊世界的云梦秦简就是由“喜”的墓葬向世人揭开。“我们开了棺之后,除了他的尸骨以外全部都是简,头枕的也是简,头两边也是简,身上是简,手里还按着简,脚底下还是简。”

正是从墓中的法律条文得知,秦代对官吏的基本要求是“明法律令”,这样才能做到“职臣遵分,各知所行”。作为秦始皇三十年以前的一位县级官佐,“喜”也像秦代其他官吏一样,必须把自己所在部门用律抄录下来,并且熟记;所有官吏,每年年末都必须到御史(专管律令文书的官吏)那里核对律令。官吏是执法者,故知法是第一要务。秦代提倡做好官,认为为官者不忠、不智、不廉都是大罪,均受法律约束。

云梦出土的秦简经专家研究整理,共归纳为《编年纪》、《南郡守腾文书》、《秦律十八种》、《效率》、《秦律杂抄》、《法律答问》、《治狱程式》、《为吏之道》等8种。主要是关于秦的统一战争,法律制度、秦的中央集权制度,以及统一度量衡和统一货币等各个方面的内容。其中,《秦律十八种》、《效率》、《秦律杂抄》、《法律答问》、《治狱程式》等更是提供了秦代大量的法律条文、案例和法律解释。

耕战的法律需求

在云梦秦简出土前,秦律被描述为“繁似秋荼、密如凝脂”。司马迁记载荆轲刺秦王,荆轲手持匕首追着秦王在朝堂围着柱子跑,殿上的武士只能高声叫喊,却不敢上殿。因为秦律严格规定,没有秦王命令不准上殿。秦国制度的严苛,也由此可见。参与云梦秦简发掘和研究的武汉大学教授陈抗生说,西汉初年的儒生们,以贾谊的《过秦论》为代表,对前朝全盘否定,这里边既有意识形态因素,也有感情因素。但是这些评论性的东西,遮蔽了史实本身。秦律的出土,让人感受到秦制度并不是后人所说的苛政,而是“秦代有法可依、执法甚严,秦法于吏于民都有绝对权威”。

云梦秦简记录了战国末年至秦始皇三十年的制度思想。在这些记录中,并没有公开提倡法家“轻罪重罚”和“以刑去刑”之类的原则。陈抗生说,秦律确实严厉,“但并没有崇尚暴力,并不完全是严刑酷法、草菅人命的法家风格”。

从更广泛的历史时空来看,云梦秦简以详尽的史料记录了秦国土地所有制的多元化推行。在国家对土地租税合一的同时,又根据军功爵位奖励土地,从而使个人对土地也有了一定的支配权,军爵制的推行,是耕战政策的需要,也是推进战争的需要,土地私有制与国家授田制都受到法律的保护。

1975年,展现在专家面前的这1000多枚竹简上,清清楚楚记载着秦人法律方面的各种规定。竹简上有这样一些内容:士兵不许冒领军粮,违者戍边两年;私自买卖军粮的士兵,同样要受到惩罚。法律还规定:在饮食上,军官的待遇与士兵不同。喜抄写的竹简最终提供了答案:在秦国,军粮是由国家统一供应的。

秦军征伐楚国时,动用了有史以来最多的兵力。可以想象,在楚地广袤的战场上,旌旗招展、人喊马嘶,到处都是安营扎寨的部队。为了供应60万人马每日的消耗,后方运送粮草的车辆连绵不绝。

根据史书记载:一个士兵每月的口粮大概在40斤左右,秦国灭楚,战争打了将近两年时间,需要的粮食至少在50万吨以上。连年负担如此沉重的军粮生产,可以推想,没有空前发达的农业,根本就无法保障这种规模的战争。

幸运的是,“喜”抄写的1000多枚竹简,为我们了解秦国的农业提供了线索。这些法律条文清清楚楚地显示:两千多年前,秦人是如何管理农业的。

播种时,水稻种子每亩用二又三分之二斗;谷子和麦子用一斗;小豆三分之二斗;大豆半斗。如果土地肥沃,每亩撒的种子可以适当减少一些。田律还规定:庄稼生长后下了及时雨和谷物抽穗,县里负责农业的官吏应及时向朝廷书面报告受雨、抽穗的土地面积,及已开垦而还没有耕种的土地顷数。如遇旱灾、暴风雨、涝灾、蝗虫及其他自然灾害也都要详细向朝廷书面报告。

国家用法律来保障所有农户都用当时最先进的方法耕种。国家对耕作的管理,竟能具体到如此程度。

春秋战国时期,牛开始代替人力耕田,它的意义在当时绝不亚于现代农业中用拖拉机代替耕牛。因此,牛的地位在秦国的耕战国策中至关重要。

竹简上说:各县对牛的数量要严加登记。如果由于饲养不当,一年死三头牛以上,养牛的人有罪,主管牛的官吏要惩罚,县丞和县令也有罪。在牲畜繁殖方面,“牛大牝十,其六毋子,赀啬夫、佐各一盾。羊牝十,其四毋子,赀啬夫、佐各一盾”。也就是说,如果一个人负责喂养十头成年母牛,其中的六头不生小牛的话,饲养牛的人就有罪。如果十头成年母羊,四头不生育,相关人员也要受到不同程度惩处。法律史专家陈抗生说,“这些法律条文读起来让人挺感动,国家对生产的管理如此条理分明”。

法律还规定:农户归还官府的铁农具,因为使用时间太长而破旧不堪的,可以不用赔偿,但原物得收下。

这种农业生产的法律规定,从云梦秦简中,还渗透到各种秦代的考核制度中,给人深刻印象。陈抗生说,“从考核制度经常化和细化,可见当时法律的严格和管理水平之高”。比如,秦人对工程、手工产品、漆园和采矿冶炼等的考核十分严格,对落后者要实行责罚,连续三年落后者,更加重责罚。这样一个团体,上至主管官吏、县令、县丞,既然福祸与共,就必须同舟共济。《秦律杂抄》中的规定又有相当的合理性,“比赛落后而经济上未造成损失的,虽也因其无能而废其官职,却并不给与经济上的制裁”。

法律密网下的臣民生活

秦代法、律、令较完善,“奸邪不容,皆务贞良”,于是秦代官吏“慎遵职守”,凡事“细大尽力,莫敢怠荒”。秦律调整的范围遍及国家、社会和家庭各个领域,达到了十分细密、详备的程度,可以说从生产到生活,从个人到牛马,从国家到家庭,基本实现了“治道运行,诸产得宜,皆有法式”。秦人的生活是否如《史记》所说“赭衣半道”(走在路上,有一半的人都是穿着粗麻做的赭衣囚徒)呢?而“劓鼻盈累,断足盈车,举河以东,不足以受天下之徒”的说法又是否夸张呢?

虽然有了湖北云梦、湖南里耶等地的秦简发掘,在这些文字资料上,今人想一窥秦人的生活状态,似乎依旧困难。在有限的文献记载中,秦朝以相当理性的方式,留给后世“制度大于人”的强烈印象。

而据史料记载,秦人并非自古就有法治观念,商鞅变法初期,老百姓并不愿理会与以往习俗相悖的律令。商鞅就心生一计,他在咸阳的西门口立了一个大木头,张贴一个告示,许诺谁把这根木头从西门搬到东门,就赏金一千。有壮汉移木,商鞅兑现自己的诺言,一诺千金,变法乃成。

《云梦秦简·语书》中说:对私斗、拾遗、私徙、游食、非时砍伐林木,还有投为匿名信、巫蛊、户籍报不实,向大街抛秽物、灰烬等各种不良行为,均视为犯罪,官吏“知而不举”,甚而“养匿邪僻之民”,就要严加追究,严加管束。

于是生活在秦代的人们,每个人都好似国家高速运转机器的一环,必须全力以赴跟上节奏。对于秦人来说,只有农业生产成绩突出和战功卓著,才能造就自己上升的途径。《史记·货殖列传》记载了巴地一个叫做“清”的寡妇,因为开矿有功,财富积累迅速,“皇帝以为贞妇而客之,为筑女怀清台”。一个偏远地方的寡妇,勤劳致富,在奖励生产的秦朝备受赞誉。

这种以生产为重的思想,也体现在了法律制度上。自商鞅变法起,秦对全国的经济实行严格的控制,并用法律手段调整各种经济关系。《睡虎地秦墓竹简》中提到的秦法规有30多种,其中经济法规就有11种,占有相当大的比重。有关于维护乡间社会秩序、农事管理、田赋征收和土地分配的《田律》;关于粮草、甲兵、财帛等物品管理的《仓律》;关于管理畜牧业生产的《厩苑律》;关于府藏管理的《藏律》;关于官营手工业的《工律》;关于调度手工业劳动者的《均工律》等等。

而与常人想象的动辄酷刑的惩罚不同,“睡简”中记载的刑罚种类,远比殷、周文明。对此专门做过研究的陈抗生说,云梦秦简中记载的死刑案例仅5起,判处死刑的行为有“誉敌而恐众”者、唆使少年人犯罪、亲兄妹私通等几例。其他多半是“赀罪”,也就是一种经济惩罚,“赀”的东西一般分四类,赀甲、赀盾、赀钱和赀徭役。甲、盾都是保证国家战争时武器之用,徭役保证大量的劳动力,可见秦朝的法律惩戒,最终都会以保证充足的生产力为前提。

对囚犯的惩处,“也多以不使囚犯丧失劳动力为标准”。比如从用刑的种类来看,赀:罚款,通常以甲、盾的价值来计量,或用罚劳作、罚戍边来冲替。偷采人桑叶不值一钱,“赀徭三旬”,是用30天的强迫劳动来充罚。交不出钱者,还有用“赀戍”,即以限期守边来充罚。赎:用出钱的办法来赎已判之刑。也可以用服劳役、守边来折算。耐:又称“完”,剃去胡须、鬓毛以羞辱之,但保存头发。髡:剃光头发,重于耐刑。黥:墨刑,额上刺墨痕。笞:鞭打责辱。秦人生活在严密的法网之下,无论官吏或黔首(百姓),都受到明确约束。

在云梦秦简《治狱》里,对审讯官吏也提出律令要求,“严刑逼供是不提倡的”:审理案件,能根据记录的口供进行追查,不用拷打而察得犯人的真情,是最好的;施行拷打,不好;恐吓犯人,是失败。

“审讯案件,必须先听完口供并加以记录,使受讯者各自陈述,虽然明知是欺骗,也不要马上诘问。供词已记录完毕而问题没有交代清楚,于是对应加诘问的问题进行诘问。诘问的时候,又把其辩解的话记录下来,再看看还有没有其他不清楚的问题,继续进行诘问。诘问到犯人辞穷,多次欺骗,还改变口供,拒不服罪,依法应当拷打的,就施行拷打。”

当然,今天看来秦律仍然有诸多“残暴”之处,比如光是死刑的执行方法,就有20多种。连坐原则,即一人犯罪,全家、亲属、邻里或其他有关系的人一同株连受罚,通过此种严酷方式控制百姓。

秦选择的法治路径

秦国自战国中期孝公用商鞅变法后,国力日渐强盛。孝公死后,商鞅被政敌诬陷而遭车裂。《韩非子·定法》提到:“及孝公、商君死,惠王即位,秦法未败也。”章太炎在《商鞅》一文中所言,“法者”,“制度之大名”。商鞅变法,是实行****,其中包括法律制度。他提出“不法古,不修今”的口号,认为效法古代则落后于时代,保守现状就跟不上形势的发展。从历史观上为法家变法革新和实行“法治”提供了有利的依据。

陈抗生说,中国政治思想开始与法治思想走到一起,秦律提供了一个极好的例证。

自秦孝公死后,中经惠王、武王、昭王等,及至秦二世亡国,历时130余年。其中为丞相、相国者,有张仪、樗里子、甘茂……吕不韦、李斯、赵高等人,他们来历不同,政治主张也不尽一致,虽然不能说法家在当时是统治地位,但是从秦孝公以来的制度,得到了很好的传承。包括律令在内的法律得到发展,秦法已经是总结前代的法律令而来,相当成熟全面。

秦始皇更是坚持“明法度,定律令”,通过以吏为师、以法为教等手段,建立了“天下之事无小大,皆决于上”的专制主义中央集权统治。

陈抗生提到,后代评说给秦始皇留下“焚书坑儒”的骂名,而对历史学家来说,真实的秦始皇除了李斯以法家思想影响他以外,五德始终说和神仙方术之士也十分受宠。《史记·秦始皇本纪》中记载,“二十八年,始皇东行郡县,上邹峄山。立石,与鲁诸儒生议,刻石颂秦德”,由此可见秦始皇与儒生的亲密关系。直至始皇晚年,朝中至少还有存着歧见的“博士七十人”。秦始皇于三十四年焚书,三十五年坑儒,曾遭到长子扶苏的反对,说明儒家思想直至秦始皇晚年,仍然对秦的政治生活发生巨大影响。秦朝颁发给官吏的条文,《为吏之道》好似一个“大拼盘”--结合了儒、法、道、墨等各种思想。“凡为吏之道,必精洁正直,谨慎坚固,审悉无私,微密纤察,安静毋苛,审当赏罚……”

在司法制度上,“汉承秦律”,秦律为后世的法律制度提供了较为完备的基础。秦朝已建立完备的中央、地方司法组织体制。在诉讼形式上根据诉讼人在案件中的地位,分为纠举和告劾两种,类似于现代的公诉与私诉之分。私诉又根据家庭伦理观念分为“公室告”和“非公室告”。审判过程除重口供外,也注意收集证人证言和物证,并对刑讯逼供有所限制。《封诊式》中载有许多勘验调查笔录,即“爰书”,表现出对证据的注重和法医检验、司法鉴定技术水平的高超。秦律还有关于判决及上诉即“读鞫”、“乞鞫”制度以及有关法官责任的细密规定,其司法制度和诉讼制度比较发达和完备。秦朝非常重视农业生产,关心农耕、奖励战功的制度,得到法律明确保护。“这些都是秦律留给后世的积极因素。”

秦律刑罚原则中的刑事责任年龄、累犯加重处罚的原则、集团犯罪加重处罚原则、自首减刑原则、消除犯罪后果减免刑罚的原则,让人惊叹两千年前法律的完备。

只是到了秦二世,赵高专政,李斯为了自保,也贯彻重刑主义,强调深督轻罪。他认为君主只有使用烦苛的刑罚来监督臣民,才能行使自己的绝对权威,就没有人敢欺君犯上了。李斯的法律思想和实践对秦产生了巨大的影响。“商君之法,刑弃灰于街者。夫弃灰,薄罪也,而被刑,重罚也。彼为明主而能深督轻罪。夫罪轻且督深,而况有重罪乎?故民不敢犯也。”

陈抗生说,韩非用刑以止刑,而李斯为重刑而用重刑,基本背离了法家的初衷,于秦始皇时期的法治相去甚远。对于今天的人们来说,“不要以秦王朝后期走向末途的暴政,来想象整个秦王朝的制度。从秦律里边探索它必然强大的原因,或许对于我们更有借鉴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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