元朝养牛(吃的时候要小心什么)

元朝养牛(吃的时候要小心什么)

大家好,今天小编来为大家解答以下的问题,关于元朝养牛,牛马肉在元朝时期为什么很少见,吃的时候要小心什么这个很多人还不知道,现在让我们一起来看看吧!

蒙古人是在什么时候有牛的最早的时候蒙古人没有牛吧

蒙古人是在什么时候有牛的最早的时候蒙古人没有牛吧

奶粉是蒙古人慧元800年前发明的,

蒙古人很早就有牛啦,和羊一样的。

蒙古人是游牧民族,富的标志就是牛,所以官员凑在一起,都爱显示自己曾经在草原上拥有多少牛。就是在手下人的面前,也时常要夸一夸“老爷我想当年。在草原上有多少多少牛。”这就是“吹牛”。

牛马肉在元朝时期为什么很少见,吃的时候要小心什么

牛马肉在元朝时期为什么很少见,吃的时候要小心什么

元朝是蒙古族南下建立的王朝,也是我国历史上疆域最广的一个王朝。

蒙古族是一个马背上的民族,内蒙古草原上的马匹存栏量是非常之大的。草原上养牛、养马的现象非常普遍。因此,吃牛马肉自然也非常正常。可是元朝的时候,人们吃马肉或者牛肉的机会都非常之少。

虽然,在汉族特别是北京一带有“驴香马臭”的说法,但是也不至于不吃马肉。同驴或者牛相比,马的动能力要更强,运动量也更大,所以马肉味道还是不错的。

当然,不吃马肉在一定意义上是可以理解的,但牛肉就令人很费解了。牛肉历来都是吃货们最喜欢的食材,全国各地做牛肉的方法非常多。在农业文明非常浓厚的汉民族聚居地,吃牛肉也非常常见。蒙古地区的牛肉更多,做法也不少。

不是因为吃不起,也不是因为没得吃,为什么元朝人很少吃牛马肉呢?

原来是因为元朝的时候,有明确的相关规定。

在元朝制定的法律中给马匹保护法单独设置成一项重要的内容,如《元史刑法志》记载:“诸宴会,虽达官,杀马为礼者,禁之”从这一句可以知道,在蒙古当时候有一个“杀马为礼”的习俗。制定这条法律就是为了限制这种习俗。

《元史》中记载说:“阔端赤牧养马驼,岁有常法,分布郡县,各有常数,而宿卫近侍,委之仆御,役民放牧。……瘠损马驼。大德中,始责州县正官监视,盖暖棚、团槽枥以之。”必须要盖暖棚,团槽枥这样的规定出现在了史书中着实少见,可见元朝统治者,对于养马是多么地重视

另外在《元史刑法志》中记载说:"诸每月朔望二弦,凡有生之物,杀者禁之。诸郡县岁正月五月,各禁宰杀十日,其饥馑去处,自朔日为始,禁杀三日。诸每岁,自十二月至来岁正月,杀母羊者,禁之。……诸私宰牛马者,杖一百,征钞二十五两,付告人充赏。两邻知而不首者,笞二十七。本管头目失觉察者,笞五十七。有见杀不告,因胁取钱物者,杖七十七。若老病不任用,从有司辨验,方许宰杀。已病死者,申验开剥,其筋角即付官,皮肉若不自用,须投税货卖,违者同匿税法。有司禁治不严者,纠之。诸私宰官马牛,为首杖一百七,为从八十七。诸助力私宰马牛者,减正犯人二等论罪。诸牛马驴骡死,而筋角不尽实输官者,一副以上,笞二十七;五副以上,四十七;十副以上,杖六十七,仍征所犯物价,付告人充赏。”

不就杀个马牛吗,条例中居然记载得如此详细,着实不可思议。

元朝统治者是在马背上拿下的江山,因此他对于马非常的诊视;而他要统治农耕文明的中原,牛又变得更加重要。而且,中国历代都有禁止杀牛的传统。汉代杀牛是死刑,唐朝需进监狱一年,因此元朝这么做只是延续历史上的做法而已。所以元朝很少有人能吃上牛马肉,即便已经有了,吃的时候也要很小心。

另外在规定中,明确说如果马、牛正常死亡,还必须上交筋角都交给官府的原因是,这两样东西都是制作传统弓箭,最重要的原材料。

各个朝代杀牛判什么刑

各个朝代杀牛判什么刑

古代帝王祭祀社稷时,牛、羊、豕(shǐ,猪)三牲全备为“太牢”。只有羊、豕,没有牛为少牢。可见牛的“地位”。

古代农业生产中,牛和挽马是帮助人们耕田主要畜力。

马的寿命大约为30年,但繁殖年龄可长达21年,而且每年可产仔一头;牛的寿命要短于马,且牛的孕期有间隔,产后三到四个月才可以继续怀仔,牛的“一生”正常情况下可以生10-15头。再加上牛的挽力比马要大,所以,牛相对就珍贵些。

但这不是杀耕牛就判罪的原因。

古代的牛按饲养类型有两种:一种是自己养的牛,一种是政府养的牛,农耕时节借给农民。

第二种好解释,是人家官家的牛,私杀肯定不行了。

古代市场经济虽然不发达,但也符合“供需关系定律”。如果不杀牛,牛的数量会增多,超出耕地所需数量,如果不允许杀,白白浪费食物和养牛人的精力。这时候,肯定是允许杀牛的,只要不是“私杀”就行。

然后,杀的多了,牛的数量又少了,政府又会出台法律强调“不允许私自杀牛”。

《儒林外史》里有一段,范进和张师陆打秋风那段,县令在衙门里请两位吃饭,谈到只能吃羊肉时,县令这样说。

“现今奉旨禁宰耕牛,上司行来牌票甚紧,衙门里都也莫得吃。”

这说明,之前衙门里吃是常事,现在不行了,圣旨不允许杀耕牛。

所谓圣旨就是政府调控,以免农耕时,耕牛数量不足对农业造成影响。

在唐朝也出现过这种情况,唐玄宗曾发布过《禁屠杀马牛驴诏》

“马牛驴皆能任重致远,济人使用,先有处分,不令宰杀。如闻比来尚未全断,群牧之内,此弊尤多。自今已后,非祠祭所须,更不得进献马牛驴肉,其王公以下,及今天下诸州、并诸军宴设及监牧,皆不得辄有杀害,仍令州县及监牧、诸军长官,切加禁断,兼委御史随事纠弹。”

为啥下诏,因为“不得进献马牛驴肉”,之前进献太多了,之前杀的太多了。

这就有一个问题,如果杀牛一直是重罪,何必又在此时专门说明这件事?何故皇帝专门下圣旨不让杀牛?

无怪乎是杀牛吃牛现象之前一直存在,现在需要调控的时候了,执政者未雨绸缪以法律的形式规定一下而已。

这种由国家出台法律管控耕牛的时候比较少,因为大多数时候,百姓自己就调控了。

牛少了,肉就贵了,舍不杀换钱了。肉贵了,吃的人少了,牛的数量慢慢恢复了。

你想吃牛肉,想杀牛,可以,重点是“别私杀”。

“私杀耕牛”与牛的供需数量无关,无论任何时候,只要“私杀”,重罪妥妥的。

为什么,因为牛的牛筋、牛角、牛皮这三样重要材料。

牛筋和牛角是制造“劲弓”的重要材料,牛皮是制作“甲”和“行军帐篷”的重要材料。

这三样,特别是前两样,政府一直缺货,如果靠职业养牛来获得这三样,成本又太高。

所以,古代法律规定,牛筋、牛角、牛皮的所有权为国家。

你私杀耕牛后,这三样东西才是让你进牢房的三剑客。

不仅是私吞政府财产那么简单,是你的动机。

这三样东西你留起来想干嘛?

“想造反?”

汉代名将周亚夫仅仅私藏五百甲盾就被叛“意图谋反”,想想你的罪名吧。

但是,你提前去政府部门实名制报备,我想哪天杀牛,杀几头牛,杀啥牛。

到了那天,政府派公务员到现场,你杀完牛,人家拿走牛角牛筋牛皮,至于牛肉,你爱红烧红烧,爱炖豆角就炖豆角,人家才不管你呢。

所以,在古代杀牛,就看县衙门里的那些人心正不正,不正的话直接诬告你谋反。心正的话,罚钱就没事儿了。

但元朝不行,牛死了人就得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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